標籤:

《人類學》愛德華.泰勒(1881)

人類學

—人及其文化研究

Anthropology 1881

作者:[英]愛德華.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1832-1917) 

譯者(編者):連樹聲

出版日期:2004年5月  出版社: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人類學源于古希臘文,是一門研究「人」本身及其文化的橫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之間的綜合性學科。本書就是從整體的觀點來研究人的兩種屬性——生物性和文化性,包括史前時期的文化和文明時期的文化,本民族的文化和其他民族的文化。它研究了人類文化的起源、成長、變遷的過程,探討人類文化的一般規律和特殊規律,分析比較各民族、各地區、各群體文化的异同,探索各種文化現象的結構、功能和象徵,研究個人與文化或社會的關係等。

 

序  言

第一章 古代人和現代人

第二章 人和其他動物

第三章 人類種族

第四章 語言

第五章 語言(續)

第六章 語言和種類

第七章 文字

第八章 技術

第九章 技術(續)

第十章 技術(續)

第十一章 技術(續)

第十二章 文藝

第十三章 科學

第十四章 精靈世界

第十五章 歷史和神話

第十六章 社會

序言

  在教育科目日漸增多的時代,在研究者負荷很重的雙肩上再放上一種新學科,乍一看像是增加他的困難。但事實說明,人類學只會快捷地促使研究負擔的减輕,而不會加重。在山區可以見到,挑夫搬運重物時,除了這些重物之外,還甘願增加一條挑這些重物的扁擔,因爲他們發現,扁擔的重量可以用扁擔挑運的極大方便作爲更大的報償,它既能擔承貨物,又能使挑物平衡。關于人和文明的科學,也是這樣的一種科學,它把日常教育的零散科目合爲一個便于掌握的整體。研究和學習時最大的困難在于,研究者不能十分清楚地瞭解每一門科學或藝術因何而存在,它們在一系列生活需要中占著怎樣的地位。當他多少瞭解了它們的早期歷史,幷且知道它們是怎樣由于人類生存的最簡單的需要和條件而産生時,他就會發現自己更有能力掌握它們,否則他就不得不——這是極爲常見的——在從事某種幷不清楚的科目的研究時,不是從頭開始,而是從它的中間開始。當他熟悉了人通過動作和呼喊聲來表達自己思想這種原始方式,幷且認識到字音清晰的語言的高級方式不過是類似的低級方式的改進時,他就會在語言科學的研究中做出更好的成績,强似他在事先沒有任何準備的條件下直接陷入語法的全部精細結構當中。這種精細的結構如果不加應有的說明,就會使人認爲是雜亂無章的規則,這些規則與其說是啓發研究者,倒不如說很快就把他搞糊塗了。許多初學者不願意按歐基裏德所講述的方式來學習幾何學,三個學生中未必有一個真正理解他究竟在做什麽——這首先是因爲人們沒有一開始就把具有實際意義的理智的出發點教給學生,而古代的木匠和建築師們,當他們在自己的生産勞動過程中開始確定高度和距離的關係時,却能站在這個出發點之上。研究法律學的人也是如此,他們會一下子撲向法律系統的一切煩瑣和混亂之中。這個法律系統在成千年的過程中,通過鬥爭、改造乃至失敗而大大發展了——但如果他對適合于蒙昧和野蠻部族需要的最簡單的法律形式如何發生有所認識,那他的途徑也就會清晰得多。我們沒有任何必要列舉科學和藝術領域的全部學科——沒有哪一門學科會不因爲首先熟悉其歷史和熟悉它在整個關于人的科學中的地位,而學起來更易深入。

  基于這一目的,本書與其說是人類學大全,毋寧說是人類學引論。它不研討那些爲已經獲得或正在接受英國普通高等教育的讀者所難以理解的十分專門的課題,例如闡述關于按照頭顱的測定來區分人種的最新的細緻研究等等,除了研究解剖學的人以外,這對其他人幷沒有什麽用處。我們盡可能詳盡地按照各學科(下類來寫定各章,但是,對這些問題的更爲細密的研究,還是應該讓專門從事這種研究的人來做。

  人類科學的各部門是極爲多樣的,擴展開來可分爲軀體和靈魂,語言和音樂,火的取得和道德,然而同時它們又全都涉及到這樣一些對象,其本性和歷史都需要從每一個有知識的人的方面來注意和思考。但是,面對如此豐富多樣的對象,即使大膽地做最爲基本的處理,對任何一個單獨的作者來說,也是十分困難的。由于是這樣的一項任務,我有權請求讀者以寬容的態度來對待完成這一任務時所出現的錯誤和不完善的地方,如果沒有那些在各個知識部門占據榮譽地位、我可以把各種疑難向之請教的人士的齊心協助,我甚至不可能試圖完成這一任務。我應當特別感謝赫肯教授、艾·阿·弗利曼(E. A. Freeman)博士、亨利·梅因(Henry Maine)先生、伯奇(Birch)博士、弗蘭克斯(Franks)先生、弗勞爾(Flower)教授、皮特-裏弗斯(Pitt- Rivers)陸軍少將、塞斯(Sayce)教授、貝多(Beddoe)博士、德·塔克(D.H.Tuke)博士、烏·克·道格拉斯(W.K,Douglas)教授、拉塞爾·馬蒂諾(RusseI Martineau)先生、加尼特(R.Garnett)先生、亨利·斯維特(Henry Sweet)先生、拉德勒(Rudler)先生和其他許多人,對其他一些人我叫不出他們的名字,只能表示感謝。種族圖像是根據照片製版的,其中許多是征得哈德斯菲爾德(Huddersfield)的達曼(Dammann)先生的同意,從他們著名的《民族學像集》中借取來的。

E.B.泰勒

 

 

 

 

第一章 古代人和現代人

  人類之古——種族、語言、文明的發展所必需的時間——石器時期人的遺迹——以後階段——沖積層的早期

  誰要瞭解人類如何達到現在的生活狀態和生活方式,就應當先明確知道:人們是不久前才到達地球的外來者呢,還是地球上的固有居民?他們是一出現就分成各種不同的種族幷具有現成的生活形式呢,還是在許多世紀的長時期中,才逐漸形成這些種族及其生活形式?爲了解答這些問題,我們的首要任務是對人類各個不同的種族,他們的語言、文明和最爲古老的文化遺留作一番大略的認識,幷且看一看用這種方法所能得到的那些有利于說明人類自古就生存在地球上的證據。有了這些認識同時也有助于以後各章對人及其生活方式進行較全面的分析。

  我們先從人類的不同種族說起,我們設想一下,我們站在利物浦或倫敦的某個碼頭上觀察一群群各種不同種族的人們,跟我們的種族差別最大的,是大家所熟悉的非洲黑種人的形象:他們的皮膚是如此棕黑,俗稱他們爲黑人;他們的頭髮是如此漆黑又天然鬈曲,我們稱之爲濃密鬈發。但是,這些幷沒有完全說明他們跟我們不同的特徵。白人用黑顔料把自己的臉塗黑,把自己的頭髮髦曲起來,也可以使自己具有黑人的外貌。而實際上,這種僞裝假扮是極不高明的,因爲黑人的面部特徵跟我們完全不同:我們都十分熟悉他們那扁平的鼻子,寬闊的鼻孔,厚而凸起的嘴唇,而當觀察他們的側瞼的時候,就會看到十分突出的下顎。賣帶檐帽的人很快就會發現,黑人的頭顱要比通常爲英國人準備的帶檐帽的橢圓狹窄一些。即使是在黑暗之中,根據接觸皮膚所得到的特別光滑的感覺,尤其是根據那種一下子就能聞到的、跟別人全不相同的特種氣味,就能够把黑人跟白人區別開來。在同一碼頭上,在東方輪船的乘務員中間,我們可以看到另一些明顯的別的類型的人。南印度土著部族的人氏不像膚色較淡的上等印度人那樣,而具有棕黑色的皮膚,黑色的、像絲一般的波狀頭髮,面部有寬闊的鼻子、大下巴和肥厚的嘴唇。中國人的形象是大家所熟悉的,觀察者根據他們較歐洲人短小的身材,根據他們的黃膚色和平直的黑髮,就可以從人群中辨認出來。他們的面貌的特點,可以從他們國家的瓷器和屏風的圖像上細緻地看出來;在這些器物圖像上,可以看到鼻孔略略上翹的鼻子、突出的顴骨、眼角向上的眼睛。我們把手指按在我們自己兩眼的外側角上,向上抬起兩個眼角,就能模仿這種眼睛。把諸如此類種族的人跟我們國家的人進行比較,我們就會發現,人在體形和面貌上的特徵是極爲不同的。同時,我們也清楚地認識到,白人——好像我們已經商定這樣來稱呼自己—一至少也有兩種不同的種族類型。當乘坐一艘從哥本哈根開出的商船時,我們會發現船員大部分是由淺色皮膚、金髮、碧眼的人組成;這和停舶在我們船旁的熱那亞船隻形成鮮明的對照,那艘船上的水手幾乎全是黝黑的臉色、明亮的黑眼睛和黑頭發。這兩種種族類型正確表明爲金髮白人(fair-whites)和黑髮白人(dark-whites)。

  種族的劃分到最近一個時期才借助科學的方法有了改進。由于種族的劃分跟關于本國人和外地人、侵略者和被征服者、自由人和奴隸等政治問題都有聯繫,它從一開始起就引起人們的注意,因此,種族的特徵從來就成爲人們熱心觀察的對象。在美利堅合衆國南方的一些州,直到消滅奴隸制度以前,黑人出身的種種特徵仍要十分精確地登記下來。不僅精確地將混血種分類爲黑白人混血兒,再混血兒,多混血兒,而且即使混血已經十分微弱,除了人所常有的臉孔膚色略黑一點以外,一般的眼力再也看不出什麽,但作爲一個可疑的陌生人敢于坐到公共餐桌旁的時候,人們就要强迫他伸出手來,幷根據指甲根的黑色認出他祖源于非洲的標記。

  既然大量的種族差別如此明顯,就可能期望古代的題銘和繪畫也能提供某種關于有史時代最初的人類種族概念。埃及爲我們提供了這樣的資料。在埃及,我們發現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文獻,四千多年前埃及人的繪畫,畫中的埃及人有跟現代人同樣的特徵。在第六王朝時代,在大約公元前三千年,著名法老的題銘提到了納西(Nahsi)或黑人,他們成千上萬地聚集在一起,在埃及軍隊中服役幷接受訓練。在第十二王朝時代,在克奴赫特普(Knumhetp)的墓壁上描繪了阿木人(Amu)的行列。根據他們的特徵可以得出結論:他們跟叙利亞人(Syrians)和希伯來人屬于同一種族。在第十八王朝,在法老墓的壁畫中,很好地保留了用彩色描繪的由埃及人劃分的四大種族形象。首先是棕紅 色的埃及人;其次是巴勒斯坦(Palestine)居民,他們側臉如鷹,膚色黝黑;然後是扁鼻厚唇的非洲黑人;最後是白皮膚的利比亞人(Libyans)。由此可見,當時人類由于膚色和特徵不同,已經分成十分顯著的種族。古代的這種類型劃分清楚到這種地步,以致現在還仍然能够識別出來。古代遺迹上的埃塞俄比亞人(Ethiopian),在今天還能找到完全相像者。埃及儘管遭受過無數次外國侵略,大量農村居民仍然保留了十分純潔的血統,所以從他們中間能毫不困難地挑出與法老王時代完全相像的人。只要用舊文獻的古體風格描繪一下他們的肖像:在轉爲側瞼和側身姿態時眼睛直瞧著觀衆,那麽,那樣的一些埃及人立刻就會浮現在我們面前,他們在舊時即抓以色列人(Israelite)作奴隸的時期就照這種方式來描繪自己。同樣,古代埃及人的巴勒斯坦人、叙利亞人、脉尼基人或希伯來人俘虜的畫像,同樣顯示著那些以色列型的最爲鮮明的特徵,而這種特徵,現時在歐洲任何城市中都可以見到。簡言之,古代文獻、地理和歷史的材料都證明,偉大的人類人種的劃分幷非始于近時,而是早在史前就確定了。很明顯,如果將通過種族通婚(intermarriage)而形成的混合種族除外,從那時起種族的變化是很微弱的。

  由此可見,應當把有史時代僅僅看作是人在地球上生活的最新時期。在它的後面還有前歷史時期,在這個時期裏,完成了人類種族形成的主要歷程和它們在全世界的傳布。雖然沒有任何確定這一時期久長的標準,但我們仍然有充分的理由把它作爲一個極長的時期。如果看一看用各種顔色標明每一地區居住的種族的民族學地圖,那我們就會一目了然,世界居民的種族幷非是偶然配置的,這裏是白種,那裏是棕種,在它們之間或是黑種。與此相反,在廣大地區種族的整個傳布,像是人在那裏生活成長,就成了那裏的一種特殊的種族類型,顯然,這是或多或少踉居住地區的氣候有關的。十分明顯,大量的黑林人,屬于近赤道的非洲和東方列島;黃種人,屬于中亞和南亞;白種人,屬于氣候溫和的亞洲和歐洲。依據地圖甚至可以推測出某些地方是某地區最初的中心,各種族在這些中心區形成以後,逐步從這裏開始廣泛深入地向外傳布。當然,如某些人所設想的那樣——黑種人、蒙古種人、白種人以及其他種族若是各自分離的,每一種族都是在他們自己的地區中單獨産生的話,那麽,不需要太長的時間,人就可以把地球住滿,因爲各種族只需從各自的誕生地向外傳布就够了。但是,以研究動物的類別和品種爲職分的現代動物學家們,是這一問題的最好評判人。他們依據兩個主要原因,反對這種人類多元起源論。第一是因爲,所有的人類部族,從最黑的到最白的,其軀體構造和智力機能具有如此普遍的相同點,這種相同點或許只有用起源于同一的、時間不論有多麽遙遠的共同祖先來解釋才最完滿、最合理。第二是因爲所有人類種族,不管其形態和膚色如何,都能够通婚幷形成各種混血種,如新大陸上由于歐洲人、非洲人和美洲土著人進行通婚而産生的千百萬黑白種混血兒以及西班牙人和美洲印第安人的混血兒;而這正好爲所有人類種族指明有個共同的祖先。因此,我們可以用人類種族統一論來作爲最符合日常經驗和科學研究的理論。但是,迄今爲止,對于解决下列問題來說,我們所掌握的手段是極不完善的。那問題是,現在的黑人、韃靼人(Tatars)和澳大利亞人的種族祖先,在還未分成獨立分支時,這些人類祖先的體形和智力的特徵究竟是怎樣的。同樣,我們暫時也還不清楚,是在什麽原因的影響下,這些分支或種族形成了各不相同的頭顱型式,形成了不同的皮膚和頭髮的顔色。現在,我也還沒有弄清楚,各種族先祖的特徵有多少是由他們的後裔繼承了,幷由同一種族各成員之間的聯繫而鞏固了下來;或者,荏弱、愚鈍的部族爲了基地和 生存在鬥爭中逐漸消亡,强悍、勇敢、有才能的部族得以生存下來。從優勝者傳下來的民族,在他們身上留下了多少祖先的印記;或者,全是遷徙來的部族,由于氣候、食物和習慣的改變,在人體上發生了多少變化,因爲人類住遍全球是和適應不同地方生活的新種族的發展同時進行的。在人類種族變化過程中,不管有哪些明顯的和較不明顯的原因在起作用,不能設想,這樣的一些差別,例如英國人和黃金海岸黑人之間的那些差別,是由某些微末的種的變化來决定的。與此相反,這些差別在動物學上具有如此之大的重要性,以致人們拿它跟自然科學者用來確定品種歸屬的動物之間的差別相比擬,例如圓前額的棕色熊和白毛、長扁頭的兩極熊之間的差別。因此,假如我們設想的非洲人、澳大利亞人、蒙古人和斯堪的納維亞人的先祖確有個統一的整體的種族時代,那麽,種族同一起源的理論理應得以成立,這一設想有十分充足的理由和經歷這種變化的漫長時間,它遠比歷史上發生過的所有事情的變化的時間更長。按照我們的假設,我們站在碼頭上,如果以這種觀點去觀察黑種人、棕種人、黃種人和白種人,去研究他們,就會在他們中間看到遙遠的過去,因爲每一個中國人或黑人,在他們的臉上都帶著古代人類的生動表記。

  現在再走得遠些。是什麽能告訴我們人在地球上生存之遠古時代呢,是人的語言嗎?原來在世上彼此不同的語言有近千種。但是,一眼就能發現,它們完全不是單獨産生的。有一些語言在語法和詞彙方面顯示出十分接近的相似性;這種相似性說明這些語言都起源于同一種原始語。這些語言就稱作爲一個語族,可以把最著名的語族之一作爲語言形成方式的例證。在古時,拉丁語(我們是在廣義地使用這個詞)是羅馬和其他意大利地區的語言,然而隨著羅馬帝國領域的擴張,它也就傳到廣遠地方,取代了各地方原來的語言。在到處都發生某種變化的情况 下,拉丁語使爲羅曼語族開了端。衆所周知,這個語族包括有意大利語、西班牙語和法語。在分別經歷數個世紀之後,這些語言已經彼此不同到哪種程度,可以用下列事實來判斷;迪耶普(Dieppe)來的水手說的話,在馬拉加(Malaga)就不能聽懂意思;而通曉法語的却不能讀但丁。但羅曼語保留的共同起源于羅馬的痕迹達到如此程度,可以拿意大利語、西班牙語和法語的每個句子,把它們的每一個詞都追溯出相近的古典拉丁語的詞;具有一般特點的拉丁語,可以視爲這些語言的最初形式。在這裏,我們引幾句衆所周知的諺語來作例子,但要預先告訴讀者,爲了比較的方便,完全沒有使語言結構具有精確的語法形式。意大利語E meglio un uovo oggi che una gallina domani.est melius unum hodie quid una gallina de mane.意爲:今日之蛋,勝似明日之鶏。Chi va piano va sano, chi va sano va lontano.qui vadit planum sanum, qui vadit sanum vaditlongum.意爲:走得緩,就走得安全;走得安全,就走得遠。西班牙語Quien canta sus males espanta.

    quet cantat suos malos expav(ere).

   意爲:歌唱可以驅走苦難。

   Por la calle de despues se va a la casa de nunca.

   per illam callem de de-ex-post sc vadit ad illam

   casam de nunquam.

  意爲:順著大街“快”奔回家,“永遠”不能到達。

  法語

   Un tiens vaut mieux que deux tu l’ auras.

   unum tene valet melius quod duos tu illum habere-

   habes.

   意爲:“自己拿”一個,比“人家給”兩個好。

   Parler de la corde dans la maison d’ un pendu.

   parabola de illam chordam de-intus illam

  mansionem de unum pond(o).

  意爲:(任何時候也不應)在吊死人的家裏說起繩子。

  從上面所引句子中,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意大利語、西班牙語和法語實際上是拉丁語的改造;它們的單詞從母語而來又隨著漫長的時間一代代地發生變化。即使在假定拉丁語失傳的情况下,語言學家仍然能够通過對一系列羅曼語的比較,得出某一時期曾存在過這種由它産生出許多語言的母語,——當然,這樣所復原的拉丁語,只能提供一點有限的關于詞彙和關于語法上的單詞變化的概念。借助這種論斷,已經失傳的母語,可以根據派生語之間的相似點重新復原。這類方法也可以順利應用到別的歐洲語言上。我們設想,仔細聽一群荷蘭海員的談話。他們的話起先聽起來可能不大明白,但過一些時候,敏感的耳朵就會聽出一些很熟悉的(對英國人來說)詞的聲音,連成整個句號或許就像下面這樣:“Kom hier! Ga aan boord! Is de maan oP?Hoe Is het weder? Niet goed. Het Is een hevige storm, enbetter koud nu.”這些詞由于跟我們英文書寫不同,掩蓋著它們之間的相似性,但在發音方面,這些句子眼相應的英語句子是極爲接近的,例如,“Come here! Go on bordl!the moon uP?How is the weather? Not good. Iiis a heavy storm, andbitter cold now.”(意爲:請到這兒來!到船上來!月亮升起來了嗎?天氣怎麽樣?不好。有狂風暴雨,現在冷得厲害。)

  很明顯,假如不是起源于同一母語,任何兩種語言也不可能如此近似。這種論斷實際上跟各民族本身起源的論斷極爲相似。正如我們說的,荷蘭人和英國人彼此有如此相近的氣質,必定是來自同一個種族;我們也可以這樣斷言,他們的語言彼此如此相似,必定是起源于同一種語言。因此可以說,荷蘭語和英語有著密切的親屬關係,弗賴斯蘭(Friesland)語原來跟它們也是這樣親近的。由此可得出結論,在某個時期曾有過某種母語(或是一種方言),它或稱爲原始的低荷蘭語(LOW-DutCh)或低地德語(Low-German),雖則這種語言實際上幷未發現,因爲它沒有傳到能筆錄而且能用這種方法保留下來的時候。

  不難瞭解,隨著時光的流逝,隨著屬某一語族的各種語言各自走上單獨的道路,借助對整個句子的比較來查明它們的族系關係,變得越來越有可能。如果兩種語言不僅在詞彙中顯示出各單詞之間相對應,而且在實際言語中,這些單詞的組合也借助相似的語法形式,那麽,語言學家起先還不得不把結論基于不够完善的相似性上,而現在能說明結論的材料就越來越充分了。因此,將印度婆羅門的古代語言——梵語跟希臘語和拉丁語加以比較時就會發現,梵語的動詞“表現“給”這個概念,通過重複和附加人稱冠詞應用,就變成dadami,類似希臘文的didomi,梵文由同一個同根産生的未來式的形動詞dasyamanas,跟希臘文dosomenos相符,同時梵文datar也符合希臘文doter——給予者。正是這樣,拉丁文vox, vocis, vocern, voces, vocum,vocibus跟梵文vak, vacas, vacam, vacas, vacam, vaggbhyas相符。在某些獨立語言之間,一下子就能找到如此多的類似現象,而這種類似現象叉是在梵文、希臘文和拉丁文之間發現的,這除了認爲它們全都來自某一種古代母語,後來只是各朝不同方向發展而偏離了母語以外,找不到任何別的解釋。這種方法證明,不只上面提到的三種語言由于同一起源彼此是親近的,而且對于亞洲和歐洲的某些古代語和新語來說,對于印度類型語言來說,對于波斯語、古希臘語或希臘語、意大利語或拉丁語,對于俄語所從屬的斯拉夫語,對于英語爲其支系的條頓語,對于威爾士語(Welsh)所從屬的凱爾特語等來說,這種方法也能證明這一點。上述這些語種全是一個原始共同語的後裔,這種原始共同語現時在理論上稱之爲雅利安語,雖然它實際上只不過是借助于對其後裔的比較而推測確定的。我們能够在現今談論古代,是因爲雅利安語中的某些語言以極古的形式傳到了現在。印度和波斯的經典保留了梵語和任德(Zend)語。語言學家看來,這兩種語言在結構上表明它們的起源,較之最早的希臘和拉丁的題銘和屬于大流士(Darius)時代的岩壁上的古波斯楔形題銘更爲古老。但是,我們所能知道的最古雅利安語各支,彼此就已十分不同,發現它們的共同起源本身,是現代語言學最偉大的、經過很大困難才獲得的功績。那些能够說明威爾士語跟希臘語和日耳曼語有親族關係的微弱的相似點,向我們提供了某個十分遙遠的時代的信息,那時所有這三種語言分別從遠在有史時期之前已不存在的最初的雅利安語開始發展起來。

  在世界歷史中,古民族語言中還有一組偉大語言占有崇高地位。這就是包括希伯來語和腓厄基語在內的閃米特語族,其中還有按照尼尼微(Nineveh)的楔形文字閱讀的亞述語。《可蘭經》的阿拉伯語是這一語族的偉大的現代代表,從一些衆所周知的句子的比較中,可能看出它跟希伯來語的密切關係。阿拉伯人(Arabs)到現在爲止還用salam alaikum([將賜予」你和平)這兩個詞來歡迎外國人,這跟古代希伯來人(Hebrews)的下列說法相近似:Shalom lachem,亦即“和平幸福屬于您”;還有常常聽到的阿拉伯人的感嘆語:bismillah,可能是希伯來語 be-shemha-Elohim(以上帝的名義)的轉述。正是《聖經》中所提到的希伯來的名字,爲阿拉伯許多私人名字提供了解釋,例如,Ebedmelech,從牢獄中解救出杰裏邁亞(Jeremiah)“國王之僕”,跟伊斯蘭教歷史上的哈裏發的名字 Abdel-Melik有極爲近似之處。但是,這些閃米特族語言中沒有一種是對整個語族具有母語意義的,就像拉丁語對于意大利語和法語那樣。所有這些語言——亞述語,腓尼基語,希伯來語,阿拉伯語——僅僅是互相親近的分支,這些分支指出,曾存在過某種早已消失的母語。象形文字的古代埃及語言,不可能是閃米特語族的一員,雖然它也表現出跟它們有某些相似的特徵,這些特徵僅能指出它們有某種非常遙遠的親近關係。同樣清楚,在公元前兩千年還存在過兩種語言,它們既不屬于雅利安語,也不屬于閃米特語,這就是古代巴比倫語和古代漢語。至于世界較遠地方的語言,例如美洲的語言,對它們的認識也證明,它們同樣是由無數單獨的語系或語族組成的。

  這個在世界上最早的、爲我們所熟知的語言狀態的粗略輪廓,對于做出下列這個重要結論來說是足够的。那個結論是,創立語言的主要過程是在前歷史時期完成的。在語言學能够幫助我們的程度上深入研究古代,我們所遇到的已經是彼此在單詞和結構方面不同的若干語系,即使這些語言之間曾在某個時候有過某種密切關係,我們也不能找到親密關係的鮮明標志了。最有耐性的研究也沒有發現人類原始母語的痕迹。通過對現存語言的研究而構建的最古的語言類型,都沒有顯示出任何標志,使我們有權得出它們曾是人類原始語言的結論。甚至可以肯定地斷言,它們最早幷不是這樣的,但是長期的發展和衰落,極大地消磨了可以使每一種特別的聲音表現其特殊意義的那種過程的形迹。從臨近有史時期的時候起,人在語言的新的創造方面做得極少,原因很簡單,因爲從自己父輩那裏學來的那些詞彙,就已經足够滿足他的需要了,而當出現某種新概念時,他就把舊詞改造爲某種新形式。因此,對語言的研究同對種族的研究一樣,使我們獲得了同樣的關于人的古代的結論。當問到人類已經存在多久時,語言學家回答,就人類語言從最早的萌芽發展到能够構造複雜的語言來說,就構造複雜的語言又發展爲在地球上傳播的語族來說,它的存在應當是十分久遠的。這一巨大的工作在發展到出現埃及、巴比倫、亞述、腓尼基、波斯、希臘最早的題銘時已經結束了,因爲這些題銘證明,人類的一些偉大的語族,到此時已經是各方面完備地存在了。

  現在我們把目光停留在文化或文明上,看一看它是否顯示出早在某些歷史證據所說明的最早時期之前,人就已經生存幷勞作的形迹。爲此還必須瞭解,技術、知識和制度的一般發展進程是怎樣的。按照寶貴的舊規,永遠應當從已知推向未知。而一切幷不愚笨的人,都會給我們講述許多他們親歷的有關文明如何發展的生活經驗。有個老人對英國的回答,就是根據他的回憶,叙述他兒童時代英國是怎麽樣的。對那些發明和改良何時起在他眼前完成的回答,這本身就已經是珍貴的一課。例如,他從倫敦乘早晨特別快車出發,當天中午前便可到達愛丁堡 (Edinburgh),這時他回憶起過去的時代,說當時這樣的旅行通常是乘公共馬車大約需要兩晝夜時間,那還是快的。看到路盤旁邊的信號標後,他回憶說,從前這些揚旗(也就是信號器)是最好的電訊手段,它們矗立在倫敦和普利茅斯(Plymouth)之間的小丘上,揮動臂膊,傳送海軍部的急訊。想到代替它們的電報,又使他回憶起,他年輕時代這一發明始于電和磁力之間的聯繫的發現。這又使他聯想到另外一些揭破自然奧秘的現代科學發現,例如光譜分析,它在現時以極大的精確性確定了遙遠星體的物質成分,雖然我們的父輩曾經堅信,在世界上這是任何時候任何人所不可能知道的。我們的這位交談者還會告訴我們,人類的知識不只擴大了,而且遠爲廣泛地普及了。和從前相比,過去富裕的農場主的兒子,實際上還不能像現在普通工人的兒子那樣,有權受到如此之好的教育。他能進一步向自己的聽衆闡明,在他生活的過程中,國家的法律已經如此地得到改善幷已被認真執行,現在再也不會因盜竊而把人絞死;現在已比較注重罪犯的感化,幷以此來代替從前對他們的簡單懲罰;生命和私有財産現在較之舊時代已經更有保障了。最後(這是很重要的)他能根據自己的回憶證明,現在人們在道德方面比他們過去也好了些;現在社會輿論還確立了一些比前幾代更高的行爲準則,——這一點可以從現在對騙子和酗酒者的嚴厲譴責中看出來。從一個國家和一個人的生活流程中所完成的文明過程的類似事例中可以鮮明地看出,世界不是停止不前的,而新技術、新思想、新制度、新生活準則總是不斷從舊的事物狀態中發生或發展著。

  但是,文明在現代得以如此迅速成長或發展,顯然是它從人類在地球上生活的最早時期起,就在或多或少地積極進行了。各種各樣的證據可以證明這一點。歷史,它是如此之深地源于古代,它證明,技術、科學和政治制度起初是在很簡陋的狀態下發展的,後來,隨著時間的流逝,爲完成它的使命,它變得更爲合理,更爲系統,安排或組織也更爲完善了。不需引用許多這種衆所周知的例子,我們只要提一下,代議制或議會制的歷史是從古代的領袖會議或亂哄哄的全民大會開始的。醫學的歷史可溯源到那樣的時代,當時“冷熱病”(希臘文epilensis)實際上被認作是惡魔作祟,使人患病幷使他痛苦。但是,我們在這裏打算比歷史教科書中的這類普通知識走得遠一些,討論一下文明在更爲遙遠的時代經過了哪些階段。在這方面,寶貴的輔助手段之一是考古學,例如,它會告訴我們早期人類部族所使用的石斧或其他簡陋的工具,幷由此證明,這些部族的技術狀態是多麽低下;下面我們將較詳細地介紹這一點。舊的文化遺留物是我們另一個有益的指導者。當深入觀察任何一個民族的思想、技術和習俗的時候,研究者總會發現産生新體制的事物之較舊狀態的遺留。我們舉個簡單的例子自問:爲什麽現在穿著這種剪裁得很奇怪的燕尾服呢?可以用下面的話來解釋:齊腰的部位把前襟剪去,是因爲古時騎馬時可以不受大禮服前襟的妨礙;同時,腰後那兩個無用的鈕扣,也是那些時代的遺留,當時實際上是用它們在後面束緊前襟的;在剪裁得很奇怪的領子上開溝,這在現在也是完全不恰當而多餘的,而當時這是爲了能視需要將領子時而竪起,時而翻開;精緻的袖頭則是模仿從前普通的村裏;假的翻袖口,現在用袖口上一道簡單的縫來標志,這是真正的翻袖口的遺留,當時有卷袖頭的習慣。可見我們現在所看到的典禮上穿的燕尾服,其式樣特點實來源于古代流行的一般外衣,人穿著它騎馬和工作。同時,如果誰想在現代英國人生活中探求諾爾曼人曾在八世紀前征服的證據,那麽,這些證據之一可以在城市公告員的“oh yes! oh yes!”中找到。他自己也不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却繼續保持古代法蘭西的宣告形式:“oyez!oyez!”即“請聽 著!請聽著!”類似的遺留可能來自更遙遠的文明時期,這可以用印度生活中的一個例子來加以證明。在那裏,有個民族雖然幾世紀以來都已借助石頭和鋼鐵取火以供實際應用,但是,婆羅門教徒爲了每天的祭掃而需要取火時,他們仍然繼續采用原始方法,以削尖的木棒用力去鑽另一塊木頭,直到出現火星爲止。若問他們既然已知道好得多的方法,又爲什麽還如此地浪費勞力呢?他們會回答,這樣做是爲了獲得純潔而神聖的火。但是我們非常清楚,實際上,這是他們通過沒有改變的習慣保存著昔日他們遠祖較原始的生活的遺留。所有這些技術和科學的種種研究方法普遍地證明,科學和技術任何時候也沒有終極的和完善的形式,不能像從宙斯(Zeus)的頭上生出雅典娜那樣。它們循序漸進地發展著,而在缺乏任何實際資料的地方,研究者常常能够根據它的一種形式,推測出現有發明的起源的可能途徑。例如,看了弩和普通的弓,不能不獲得這樣的信念,弓發明較早,而弩是後來把普通的弓附著在托上,幷安裝了一個能瞄準後放弓弦的特殊引發機而製作成的。雖然歷史幷不能告訴我們,它是何人和何時製造出來的,但我們幾乎同樣相信我們的推測,就像相信那些歷史上的著名事實一樣:弩導致帶引火綫的老式火槍的發明,而這種發明又導致火繩槍的發明,它又過渡到雷管槍,然後又過渡到帶有後槍膛的裝彈火槍。

  綜合所有這些研究手段,我們常常可以勾勒出大家都知道的技術或制度的全部發展進程,從它在文明世界的高級狀態,按相反的順序回溯到它在最原始的人類部族生活中的萌芽。例如,我們來觀察一下考取大學學位所采用的教科書裏所闡明的當代數學的發展進程。生活在伊麗莎白(Elizabeth)女王時代的學生,既沒有機會學微積分學,甚至或許也沒有機會學解析幾何學,因爲現在稱爲高等數學的這種學科,是後來才發明的。進一步追溯到中世紀,我們就來到只采用代數的時代。當時代數是一種新事物,這應當歸功于印度的數學家及其學生——阿拉伯人;與此同時,我們發現,記數符號0、1、2、3等等作爲對舊的計算盤(算盤)和羅馬數字1、II、III的改善而開始使用。再進一步深入到古典時代,我們就來到歐基裏德和其他希臘幾何學家的方法最初出現的時代。于是最終我們到達大家所知道的巴比倫和埃及最早歷史時期的數學時代,即要完成現代孩子們在初級學校裏能輕易完成的課題也較困難的算術時代,和由某些實際測量規則組成的簡陋的幾何學時代。這就是由數學發端史所提供的材料,此外我們還有另外一些能揭示這種科學經歷哪些低級階段的材料。至今還用來標志不同長度的名稱如一肘、一掌、一脚、一拃、一指等等,說明在精確度量單位還未發明時,測量術是如何産生的,人們爲確定某物的長度,在它的上面放上自己的手掌或脚。同樣有大量的材料證明,算術是從手指和脚趾的計算中産生的,就像至今還能在蒙昧人中間看到的那樣。在多種語言中一些標志數字的詞,顯然是在用手指計算日常事情的時期中形成的,幷且從那時起就保留在語言中、例如,馬來人(Malass)用“裏碼”來表示五,這個詞(雖然他們幷不知道這一點)從前表示“手”;顯然,這個詞就是古老時代的遺留,他們的祖先當時需要有個詞來表示五,于是就舉起一隻手來,幷且說:“手”。我們采用十進法的原因(即用十進位代替較方便的十二進位),顯然在于我們的祖先養成了按手指數十的習慣;從那時起,這個習慣一直保留到今天,這代表了原始人舊習的遺留。下面幾章將提到技術起源最初萌芽的無數例子。例如,在研究工具的時候,我 們看到,自緊握在手中的弄得粗糙的石頭,發展成安在木柄上的較爲細緻的、類似斧頭的石刀,到采用金屬以後,石刀又被青銅的或鐵的刃具代替,到最後變成最完善的現代那種帶鋼刃、安在結實柄把上的林業斧爲止。第八章中所引的各種型式,就表現了斧頭在發展中的巨大步伐。斧頭早在紀年之前和有史之前就出現了,幷很快成爲人們在其自力發展中最重要的輔助工具之一。

  以上所述幷不能得出這樣的結論:文明永遠是處于不斷的變化之中,或者它的變化永遠是前進的。相反,歷史告訴我們文明有時會長期停滯不前,有時還會稍有後退。爲了理解這種文化衰落現象,就必須明白,高級的技術和最爲健全的社會結構幷不總是占有優勢;實際上,它們可能太過于完善了,因爲人們只需要適應他們發展條件的東西。這可以從一位英國人在新加坡所做的研究中得出極爲有益的教訓。他驚异地發現,在那裏,有兩種奇怪的手工業十分繁榮。一種是購買英國造的舊海船,將它們拆毀以後,再裝備成中國帆船式樣。另一種是購買英國的擊發槍,把它們變成帶燧石槍閂的老式武器。乍一看這可能是極端愚蠢的行爲,但若仔細觀察,事情原來很有道理。對于東方海員來說,駕駛歐洲裝備的船隻是如此困難,因而把它們裝備成他們已經習慣了的較笨重的船隻,是更適合他們使用的;至于槍支,對生活在炎熱又潮濕的森林中的獵人來說,使用自己的槍上的火石,比携帶和保存易受潮的彈藥要方便些。在上述情况下,人們所需要的不是高級的文明産品,而是某種適宜于他們情况的和最易找到的東西。同樣的規則也適用于接受新的文明和保持舊的文明。當某個民族由于遷入一個新地方,生活發生變化的時候,或者由于戰爭和家庭的灾難,或者由于跟某一低級種族混合,祖先傳下的文化就有可能成爲不很需要或不能容許,因此就會開始消亡。類似的退化現象,在東印度,在葡萄牙人的後裔中可以看到,葡萄牙人由于和土著人通婚而發生變化,處于文明進程之外,以致現在新近到達的歐洲人專門來看這些在自己那豐裕的熱帶花果中間、在茅屋周圍徘徊的人們,好像這些人是特意移居到那裏,用自己作例子以教育人們:在沒有努力必要的情况下,人的文化是可能衰落的。文明喪失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從前較爲興盛的民族的毀滅和被趕出家園,就像勺勺尼(Shoshonee)族的印第安人的遭遇那樣,他們自己找到了躲避其敵人——黑足人的隱蔽所。在落基山脉的蒙昧地區,黑足人現在被稱爲印第安人掘食者,他們四處流浪,獲得這個名稱是由于靠挖掘野生植物的根來維持他們可憐的生存。這類被遺弃者的卑賤的地位,某些民族中一些技術的喪失,常常可用不順境遇中文化的退化來解釋。例如,南太平洋島上的居民,雖然庫克(Cook)船長探訪時他們幷不是極粗野的民族,可是他們只會使用石斧和石刀,他們沒有關于金屬的任何概念,他們把從英國海員那裏獲得的鐵釘栽在地裏,希望出現新收穫的幼苗。或許他們的祖先從來沒有使用過金屬,然而也完全有可能,他們的祖先是早已知道金屬的亞洲民族,只因爲移居到太平洋上的島嶼,遠離了自己同種族的人,于是喪失了使用金屬的能力,又重新回到了石器世紀。研究者必須認識文明中退化現象的重要性,僅是.我們在這裏提到這一事實,主要目的是指出,它無論如何與文明是由低級階段向高級階段發展的那種發展論不相矛盾。起先不掌握什麽,也就不可能失掉什麽;因而假如我們在什麽地方遇到已喪失祖先的高級文明的部族,那就更應當去闡明,這種高級文化是怎樣發展起來的。

  一般的是,無論在那裏發現製造出來的技術設備、抽象的知 識、複雜的制度,它們都是從較早的、較簡單的和較粗野的存在狀態中逐漸發展的結果。沒有一種文明階段不是自然而然地存在的,但是又總是從前一階段中成長或發展起來的。這是每一個研究者都應當很好掌握的重要原則,假如他既想瞭解他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又希望瞭解過去的歷史的話。讓我們來看看這對于古代和人類早期階段具有怎樣的意義吧。埃及和巴比倫的文獻證明,在距我們六千年前,某些民族就已經進入了高度的文化狀態。毫無疑問,當時及以後地球上的大部分地區,居住著野蠻人和蒙昧人。但是在尼羅河和幼發拉底河流域,當時文明已經存在了。古埃及人掌握了文字藝術,這是文明民族的最重大的標志;事實上,他們碑銘上的象形符號,就是我們的字母的基礎。這是一個精于耕種和從田地上去得到收穫的民族。他們的田地由于每年的洪水施肥,收穫豐富,能够維持稠密居民的生存。古埃及人在建築業上人數衆多而且技術精巧,每一個有機會看到使這個民族在整個歷史中都赫赫有名的金字塔的旅行者,能够很容易作出這種判斷。宏偉的Giseh金字塔至今仍然被認爲是世界上奇迹之一:這是一座由鑿成方形的石灰石和黑花崗石建成的山,正如倫敦的居民們對它的體積所評價的,它建基在一個堪與林肯因河廣場(Lincoln’s-Inn FieldS)相媲美的廣場上,比聖保羅大教堂還要高。它那巨大石塊的完美性和內部大庭及走廊的精巧,證明著這不單是石匠的技術,而且也是實用幾何學家的技術。金字塔諸面底座的基本方位,其精確性證明古埃及人是天文學現象的杰出觀察者。晝夜平分的日子(春分、秋分)可以通過金字塔一個面所看到的日落情况來確定。周圍的阿拉伯人至今還在根據它的陰影來檢驗他們的天文學知識。關于埃及人的消息溯源于古代,我們就可發現,他們當時已經會煉鑄青銅和鐵,金和銀。因而,他們的技術和習慣,他們的雕刻和建築業,他們的計算和測量,他們的職務體制及其管理者和司書。他們的宗教及其僧侶的等級和固定的儀式,所有這些顯然都是隨之不斷發展的結果。或許,注意觀察像不列顛博物館中第四王朝時期法老陵墓那樣一些早期文物,就能形成關于古代文化的最高概念。根據這座墓可以發現,在這個時期,埃及人的文化就已經開始固定化和傳統化了。藝術已經達到了這樣的階段,當時人已經開始覺得,任何繼續進步都是不可能的,因爲他們的祖先已經建立了十分完善的生活規則,對它們進行任何改造、變動都是犯罪行爲。關于古代的巴比倫人或迦勒底人我們所知甚少,但是他們的文獻和題銘證明了他們的文明是古老的和高度發展的。他們從楔形府號作文字;這些符號大概是他們的發明;而他們的繼承者——亞述人從他們那裏學會了這些楔形符號。他們是偉大的城市建設者,刻有他們國王名字的磚是其宏偉廟堂的見證,例如建在城內供奉烏爾(Ur)神的廟堂,“聖經”的歷史故事就稱之爲迎勒底人之烏爾。他們的法律條例保留了下來,這些法律是如此進步,甚至其中包括關于出嫁婦女的財産的規定,幷宣布父親或母親拋弃兒子有罪要加以監禁,殺死自己的奴隸或一般殘酷地對待奴隸的主人要繳納罰金,一晝夜爲半鬥糧穀。那種使迦勒底人和巴比倫人從那時起就著稱于世的占星術,用于對天體進行精確的觀察,後來從這種天體觀察中就産生了作爲科學的天文學。這個在文明史册中以如此的黑體大字記下自己名字的民族,也跟埃及人一樣,是屬于同一個邃古時期的。那兩個民族的文化比一切都早地已由它們過去偉大時代中産生的題銘所證實,因此可以更有把握地引用這些題銘,而其他民族只在較晚時代才提出一些書面文獻 以證明其古老性。在研究古代文明的時候,它會使人覺得它是由跟我們具有極其相似的智力的人創造的。對于文明的創造事業來說,不需要任何超人的力量,而需要普通人的本性,這種本性沿著迂回曲折的道路摸索前進,這種本性能獲得偉大的成果,然而同時,這些成果獲得之後,甚至連一半也不知道如何利用;這種本性解决了文字藝術的偉大任務,但同時又不能看到,把笨拙的象形文字變成字母之後如何加以簡化;這種本性認真地思索出了宗教的對象,但是却保持了對狗和猫的崇拜,這種崇拜即使是對古代世界來說,也是顯得荒謬可笑的;這種本性創立了天文學,同時又在占星術的愚昧的迷途上徘徊。在他們的最令人注目的文明傳播者的努力中,能够識別出在此之前曾居統治地位的那種野蠻狀態的遺留;埃及的金字塔是墳墓的古碑,這種古碑跟英國史前的古碑相似,和後者的區別只是它的宏偉巨大利用鑿方的石或磚來建築;具有人、動物和各種物體的形象的埃及象形文字本身就述說著它的發生史,述說著它們是如何從過去用像在美洲粗野的狩獵部族中所見到的那些畫圖來表達思想的過程中産生的。由此看來,文明在它有史以來的最早時刻,就已經達到了那樣高的水平,這只能用經歷了漫長史前時期的發展來解釋。這個結論跟我們在種族和語言的研究中所得出的結論,是完全一致的。

  在這裏幷不想描繪人類剛在地球上出現時那種可能的生活圖畫。我們認爲,在類似上述關于文明過程的證據許可的情况下,深入探索過去却是重要的。在判斷人類從前怎樣幹活時,瞭解人類現在怎樣生活同樣能給予相當大的幫助。一般地說,人類的生活可以分爲三個大的發展階段:蒙昧期,野蠻期,文明期。它們能够用下列的方式來確定。低級的或蒙昧的狀態是:在這種狀態下,人靠植物和動物來維持自己的生存,但不耕種土地、也不馴養動物以供食用。蒙昧人可能住在熱帶森林裏,那裏果實豐富,禽獸衆多,因而不大的部族能够在一個地方生活,能够整年找到食物。但是,在出産較少、氣候較冷的地方,他們爲了尋找野生植物和動物,就不得不過游獵遷徙的生活。他們在任何一個地方都能很快地吃光所獲的食物。爲了準備自己的粗糙的用具,蒙昧人采用了那些他們手下很容易找到的物體,如木頭、石頭和骨頭,他們還不會從礦石中熔析出金屬,因此,他們屬于石器時代。當人們開始從事農業的時候,就可以認爲他們升到下一個階段,或稱野蠻階段了。爲了保障食物的儲存,使之保留到下一個收穫期,于是就建立了固定的村莊和城市的生活,幷在技術、知識、習慣和管理方面獲得了巨大的成果。游牧部族應該歸屬于野蠻狀態,因爲他們雖然從一個牧地轉移到另一個牧地,幷且可能妨害定居和農業,但他們的畜群却仍然經常地供給他們奶和肉。某些野蠻民族幷沒有比采用石器前進得更遠些,但大部分民族已過渡到金屬時代。最後,可以承認,文明階段隨著書寫技術的出現而開始了。這種技術牢牢地記下了歷史、法律、知識和宗教以利于將來的世紀,它把過去和未來結成爲一條連續不斷的智力和道德過程的鎖鏈。把文化分爲三個大階段,這在實踐方面是極爲方便的,幷且具有下列優點:它所說明的不是某些想像出來的人類社會狀態,而是衆所周知的、實際存在的人類社會狀態。顯然,現存的證據證明;世界的文明在其發展過程中是通過所有這三個階段的,因爲對巴西森林的蒙昧人、新西蘭或達荷美的野蠻居民和歐洲的文明人的研究,能够成爲理解文明過程的最好的研究參考;但是,必須同時記住,比較只能作爲參考,而絕不能給予完全的說明。

   通過這種方法可以得到基本的結論:即使是在文明的地區,從前也必定曾居住過蒙昧的和野蠻的部族。幸而這些粗野的古 代人的生活畫面,幷非只是借助想像來再現,因爲從博物館那些能看到和摸到的東西中,能够找到可以憑信的遺留。我們應當著手研究古生物學和地質學能給我們提供的關于人類久遠年代的證據;我們也應當著手解决下列問題:這些情况證明了什麽?

  當某一位博古學家在研究從某地挖掘出來的器物時,他通常能够確定,這地方的居民處在那種文明狀態。例如,若發現了青銅或鐵制的武器,精緻的陶土器片,家畜骨胳,燒成炭的穀粒或織品片,這就是證據,它證明這裏居住的人處在文明狀態,或最低限度處在高度發展的野蠻狀態。假如發現的只是石器和骨器,既沒有看到金屬,又沒有看見陶土器,也沒有看到那些能指明耕種田地或畜養牲畜的遺留物,這就證明這個發掘地所居住的是某種蒙昧部族。一個民族狀態的主要問題之一,爲是否采用金屬製造工具和武器。假如它采用了,這就是說,處在金屬時代。如果它既沒有銅,也沒有鐵,人們只是用石頭來製作斧頭、刀子、矛尖和其他的切割和鑽鑿的工具,那就是說,他們還處在石器時代。無論在那裏,只要發現了像我們開墾田野時偶爾見到的那樣的石器,那麽這就證明,在這個地方過去曾住過石器時代的人。在世界一切住人的土地上,都曾發現過這類石器,這一事實極爲重要,它證明,各國居民從前在這方面都和現代的蒙昧人相似。而自久遠年代起居民早已加工金屬的那種地方,常常喪失關于這些石頭器物的作用的回憶,在開荒或挖掘中發現它們後,人們于是講述種種離奇古怪的傳說。無論在英國,無論在其他國家,最受人喜愛的解釋之一就是:石斧是隨著閃電從天上掉下來的“雷箭”。人們想像,在東方,在最古老的文明地方,可能找到一些沒有任何原始粗野狀態痕迹的地區,因爲在世界的這一部分,人能够一開始就出現在文明狀態之中。但是,事實幷非如此。在亞述(Assyria)、巴勒斯坦、埃及,同在其他地方一樣、也會發現磨尖了的石頭,它證明伴著采用金屬的高級文明進入這一地區之前,這裏也曾居住過石器時代的部族。

  能否把歐洲看作是地球上居住最早人類部族的一部分,還是在任何情况下也不能把它看作是這樣的地方呢?至今已在歐洲發現的遺留物,是關于居民的古老性的最好證據。爲了弄清這一點,應當指出,石器時代分爲早期和晚期,任何一件好的石器收藏品,經研究都能够明顯地辨認這一點。在最晚的石器時代,斧頭通過砥石的研磨制做得又精細又尖利;錘子也是如此磨利矛和箭、刮具和劈下的石刀,要花費勞力,但是它們被制做得十分精巧。這些石器一般跟現在北美印第安人所用的非常相似。問題在于,制做這類石器的部落多少時間之前曾在歐洲居住過。關于這一點,我們可以根據在丹麥發現的那裏存在的事實做出正確的判斷。那個地方的森林主要是山毛櫸樹組成的,佴是在泥炭層裏,埋有無數的槲木幹,這就證明在較早時期,這裏布滿了槲樹林;在再深一些的土層裏,埋有松樹幹,這說明比槲樹林再早一些,這裏生長的是松樹林。由此可見,這個地方有三個依次相繼的森林期——山毛櫸樹期、槲樹期和松樹期,——同時,泥炭層達到三十英尺的深度,這說明松樹期距我們已遠至幾千年。當一個森林由另一個代替時,生活在其中的人的狀况也有了改變。現代的樵夫用鐵斧砍山毛櫸樹,但是在泥炭層的槲樹幹中間,曾經發現過青銅利器和部分青銅盾牌,這說明當時這裏的居民處于青銅時代;最後,在更深層中發現了燧石斧,它理在泥炭層下面的松樹幹中間,這說明,丹麥生活在松樹期的是石器時代的人,也就是說他們不能不屬于邃古時代。在英國,遺留下這類石器的部族,早于凱爾特族(Keltic race)入侵之前。我們稱凱爾特族人爲古代的不列顛人,他們無疑是帶著金屬武器來的。遠古居民的石頭斧刃和箭簇,散落在我國各地:在山 丘上和溪穀裏,在沼澤裏和荒野裏,在近地面或再深一些的地方,在泥炭田裏和沉滓淤泥層裏。這類沼澤或泥濘地形成于年代學家稱之爲遠古的時期。但是,習慣于大的分期的地質學,却認爲它們是最新的時期。這些地層屬于最新的沉積層,也就是說,它們是在陸地與河流的分布狀况和現在幾乎相同的時期形成的。爲了形成這種概念,只要站著從某一小丘的斜坡往下看廣闊的溪穀就行了:可以注意一下那平滑的泥沙表層越過溪穀直達另一邊,而這種表層想必是由泛濫的大水淤積成的;這水順著主河床和小丘的兩側斜面流淌,和現在河流的方向極爲相近。新石器時代的人們就生活在這一從歷史學角度很古老而從地質學角度不算古老的時期,而他們的遺留物或許只能在當時的人或自然能够遺留下的地方發現。

  但是,存在早期的石器時代,當時地球的這一部分上生活著較爲原始的人類部落,那時的氣候和地表跟現在顯然不同。以河谷的斜坡來說,像英國的歐斯河(Oues)和法國的松姆河(Somme)的河谷,比現在的河岸要高五十到一百英尺,因此,不可能發生現在這樣的河水泛濫,土層處在所謂粗砂礫沖積層。從這些土層中,挖出了無數粗石器,它們是由那些顯然是掌握非凡的嫻熟技巧之人的手製成的。凡是希望借助所需要的工具對這些物品進行加工的人,都可以鍛煉自己的手,幷獲得這種技巧。這種早期石器時代的最好的工具是鎬或斧。它們加工粗糙,那些砍伐或切削的工具的邊緣,甚至缺乏任何研磨的痕迹,這些就證明,製造它們的人還遠沒有達到晚期石器時代的技術水平。在區別這兩類工具及其所從屬的時期,照例是采用約·盧伯克(J.Lubbock)先生的術語——“舊石器時期”和“新石器時期”。假如我們研究一下發現舊石器的砂礫層上層,那麽,從這層的狀態中可以明顯地看出,它既跟現在河流的淤積、沙岸的改變和穀底沉泥的作用無關,又跟現在沖刷小丘斜面的雨水激流無關。這些砂礫層應處于陸地和河流的狀况跟現時所見狀態不同的較早時期。這種事態在某種程度上取决于下列情况:溪穀甚至還沒有升到它原有的真實深度,或者,河面由于當時的暴雨,較之現在寬闊得多——這是極爲糾纏不清的地質問題,我們不能在這裏討論它們。地質學證明,舊的沖積砂礫所屬的那個時代,冰河期及伴隨它的那種北極式的氣候在歐洲已經或剛剛過去。根據在砂礫層中和石器一起發現的骨胳和牙齒,可以知道這地方跟舊石器時代的人同時存在的有哪些動物。獴獁或生滿濃密絨毛的象,和某些也已絕種的犀牛類,它們在森林裏啃樹枝吃,而特殊的河馬一類,跟現在活著的一類非常相似,常到河岸邊來。在美洲的多岩的山裏,現在也還能獵取到麝香牛和凶惡的熊。在那個遙遠的時代,英國曾爲這類動物提供了隱蔽所;而已經從地球上消失的古代岩穴熊,它曾是我國最危險的猛獸之一。不列顛獅,比起現在的亞洲獅和非洲獅來是較大的品種,或許甚至比希羅多德所記述的紀元前三世紀在馬其頓的土地上游蕩,襲擊克賽爾克斯(Xerxes)軍駱駝隊的那些獅子還要大些。根據當時北方存在有身上長著密毛的鹿和獴獁這樣一些情况來判斷,歐洲過去比現在要寒冷,或許像西伯利亞的氣候。從何時起這個地方才有人,沒有明顯的證據。或許他們是從較早較暖的時期延續生活了下來,或許他們只是前不久才從較暖的地方來到歐洲。類似的工具在亞洲也有發現。例如,在南印度馬德拉斯(Madras)上面,東加特山(Eastern Ghats)山麓,有個由鐵礦石和紅土構成的段丘,理面發現有石器,在製造方面跟歐洲沖積層的人的工具極爲相似。

  這些獴獁期的歐洲蒙昧人,常常在懸崖峭壁的山脚旁和在洞穴中找到自己的隱蔽所,就像托爾庫耶(Torquay)附近的肯特洞(Kent’s Hole)那樣,在那裏曾發現許多人的工具和動物的骨胳。對這些有骨胳的山洞——特別在法國中部——的研究,給我們指出了古代某一類型部族的全部生活方式。現時已經退居極北方廣大地區的北方鹿,當時在法國大量聚居,這一點可以由那些跟獴獁的遺骸一起埋在彼裏高德(Perigord)山洞鐘乳層下的北方鹿的骨胳和角來判明。和它們一起還發現了製作粗糙的石斧和石針、石臼、骨矛尖、骨錐、箭的固定件以及其他適應于類似在哈得遜灣海岸上狩獵北方鹿的當代愛斯基摩人生活方式的物品。跟愛斯基摩人一樣,這些原始的法國和瑞士的蒙昧人,把他們的閑暇時間用于雕刻動物形象上。在法國山洞中發現的許許多多這類圖畫中,有獴獁的圖像;這圖像塗繪在一塊獴獁骨上,幷且精細地勾畫出了遍體的濃毛和巨大的彎曲的長牙,這些是獴獁跟其他類象的不同點。在那裏也發現了同樣粗陋的人像,同兩個馬頭和一條蛇或鰻魚在一起。得到這件物品是很有趣味的,這是我們所知道的最古老的人的肖像。

  由此可見,在那洪水泛濫高出現在河流一大樹的時代,早期石器時代的人就生活在這裏了。當時這裏的氣候很像現在拉普蘭德(Lanland)的氣候,這種氣候只適合子獴獁和北方鹿以及從這個地方消失或者全部滅亡的一些非英國種的動物。在地理狀態方面,在氣候方面,在野獸界,到處都在緩慢地發生著這類變化。根據我們所知道的情况,不能設想,如此廣泛的變化會不是在非常漫長的時間內發生的,直到最後,晚期石器時代到來,河流已經幾乎降到了它們現在的水平,而氣候和野獸已經幾乎變成有史時期所見到的那個樣子。從實際發現的遺留物上,同樣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們所知道的這些最古老的部族,是粗野的狩獵人和漁獵人的部族,他們是我們稱之爲蒙昧人的那種人。但是,最好不對他們使用“原始人”這個術語,因爲這個術語可能賦予這樣的意義,好像是說,他們實際上是在地球上最初出現的人,或者最低限度是與之相似的人。獴獁期的人們在阿別維爾(Abbeville)或托爾庫耶(Torquay)所應過的那種生活,其本身就說明不能把原始人的生活加到它的頭上。較爲可能的是,這些舊石器時代的人是這樣的一些部族,他們的先生活在溫和的氣候下面,在謀取食物的技術中和自衛中掌握了笨拙的技能,後來他們又通過艱酷的鬥爭,取得了反抗第四紀的嚴寒氣候和凶猛的野獸以保衛自己的本領。

  這個時期發生在多少年前,關于這個問題我們暫時還沒有任何可靠的資料。一些地質學家假設,這個時期在兩萬年前;而另一些地質學家則把這一時期往後推移到十萬年或更多的時間,但這完全是在沒有任何計算標準的情况下所做的簡單臆測。在當前的認識狀况下,簡單地承認這個時期屬于我們紀元範圍之外的地質時代,就可以了。某些著名的地質學家認爲,被人加工過的、因而證明人存在的那些石頭,在法國和英國,是在早于最末一次冰河期之前的沖積層中見到的。在冰河期的時候,大陸相當大的一部分曾被冰海覆沒;在冰海內,風把漂浮的冰山撞到現今的陸地上,將遠處山上帶來的巨大岩塊撞落下來。這一點還沒有得到最後的證實,但是,如果是真實的,那麽我們對人類古老程度的估計就必定還要增長許多許多年。無論如何,人類在沖積期或獴獁期就曾存在,這是十分確鑿的。這一點使得我們不能 哪。怕是粗略地看到那較爲遙遠的人類起初在地球上生活的實際狀况。因此,地質學就爲人類學的科學基礎確立了原則。還在不久以前,當時年代學家有一種習慣看法,認爲地球和人不老于六千年,那時作爲科學的地質學幾乎還不存在,因爲當時對它來說,不可能有形成包含廣泛循序漸進的動植物遺留物的地層的連續過程。而現在,這種循序漸進的過程根據地質時期延伸到千百萬年的理論被闡明了。誠然,人在這一很長的時期中是出現得較晚的。但是,他在地球上的初次出現,也是在年代久遠的時期,和這個時期比較起來,通常稱作上古的歷史時期,不過是很晚的時期了。進入史册的若干千年只是把我們引到不可勝言其長的前歷史時期的末端;在前歷史時期中,發生了人類在地球上的初次擴散和大種族的發展,産生了語言,確立了大的語系,文化發展到古代世界東方民族的水平——他們是現代文明生活的先驅和奠基者。

  略述了關于人在地球上生活的古老性的歷史學、考古學和地質學的材料之後,我們將轉入下列幾章,較全面地去記述人類及其種屬分類,也就是他們的自然史,然後就來研究語言的自然條件和發展,此後研究知識、技術和制度的發展,而文明就是由它們形成的。

 

 

 

 

 

 

第二章 人和其他動物

 脊椎動物——種的連續性和繼承性——猿和人——構造的比較——手和脚——毛髮——面部特徵——腦——低級動物和人的智力

  正確理解人體的結構,和把我們的四肢和器官同別的動物同樣的四肢和器官做一番比較,這就要求有解剖學和生理學的基礎知識。我們在這裏不準備對這些科學進行論述,像赫胥黎的《初級生理學》和米瓦特(Mivart)的《初級解剖學》這些指南那樣。但是我們認爲,對人在動物界的地位做一些指點性的略述是有益的。這種略述不要求讀者有任何專門的知識。

  爲什麽其他動物的軀體在結構方面和我們的身體多少有些相符——這是我們早在兒童時期學習過的課題之一。玩騎小馬的孩子們,一個四肢著地,另一個騎在他背上,他們已經具有了這樣一些概念,使假扮的馬,在頭、眼睛和耳朵、口和牙齒、背和脚等方面和真馬彼此相近。假如我們詢問某個坐在籬笆上看著騎馬而過的獵人的農村孩子,他就會講出關于獵人和他的馬、狗和他所追逐的兔子的十分豐富的知識——它們都是具有相同類型骨架或骨胳的動物;它們都是借助于同一類器官維持生命的——借助于用來呼吸的肺,借助于消化從口和咽喉納入的食物的胃,借助順著脉管推進血液的心臟;同時,它們的每只眼睛、耳朵和每個鼻孔,都同樣具有視覺、聽覺和嗅覺的功能。農民極可能是自然而然地通曉這一切的,這不需有任何進一步的議論,較有教養的人們也同樣如此。假如這是作爲某種新發現而出現的話,那麽它就會激起一切發達的智力去思考:這些本是同一種原始類型結構的生物之間的聯繫和關係是怎樣的,它們仿佛只是由于不同的目的才變得形式不同。即使是用最粗淺的方法進行的對動物的科學比較,也立刻在我們的智力面前提出這一重大任務。在另一些情况下,進一步的較爲明確的知識將告訴我們,人和動物之間的最初的粗略比較可能需要修正。例如,把人和馬的骨胳加以對照,可以清楚地看到——正像人們所想的那樣,馬的膝蓋和膝膕跟我們的肘和膝蓋不同,但是,却跟我們的腕關節與踝節部相符。對人和馬的四肢的研究,可得出進一步的精闢結論:馬的前足和後足實際上跟人的上肢和下肢相符,只是馬的四肢,除了一個指頭用來行走而且指甲變爲蹄以外,其餘所有的指頭都變得沒有用處而退化了。根據任何一個自然歷史博物館中的一系列骨胳的研究,都可以確定一條普遍的法則。這條法則就是:通過魚類、爬蟲類、鳥類、哺乳類直到人本身的全部序列,可以按迹探求一種屬于一切脊椎動物、亦即具有脊柱的動物的共同的類型或型式。在它們身上都還能够認出四肢來,雖然這些肢體的形式和機能已經改變,甚至可能變成未經發育的器官,這種器官留下來不是爲了使用,仿佛只是爲了保留它最初的樣式。例如,鱸魚的骨胳雖然和人的骨胳截然不同,但是它的胸鰭和腹鰭却跟我們的手和脚仍然相符。蛇類大部分沒有肢體,但是它們中仍然有一些可以被看作是過渡的形式,這種過渡形式把它們跟四足的動物聯繫起來了:例如蚺蛇的骨胳上就有一對未經發育的後足。格陵蘭鯨沒有明顯的後肢,前面的是鰭足或鰭,但是,解剖它的骨胳,不但能發現如人身上的脛骨的殘餘,而且在鰭裏還有一系列的骨頭,這些骨頭跟人的肩胛骨和手骨相符。根據流行的看法,仿佛人跟低級動物的不同是人沒有尾巴,但是在人的骨胳上却可以清楚地看到尾巴,這是脊柱末端的尖椎骨。

  所有這些動物都是現時存在著的。但是地質學證明,在很久遠的時期,地球上居住著一些跟現在生存的不同,但又跟它們是同類的種類。在第三紀時,也像現在一樣,澳大利亞以其袋獸作爲特點,但是,它們不屬于現在的品種,它們的身軀大部分要大得多,即使是現代最大的袋鼠,跟絕迹的巨大的原齒獸相比,也是小得可憐,原齒獸的頭顱骨有三英尺長。又如,在南美曾生有一種巨大的貧齒類動物(edentate),形如現在稀有的樹獺、食蟻獸和犰狳,在我們的動物園裏能够看到它們。在中新紀沉積層中曾經發現過一種象,但品種跟非洲象和印度象的現在品種完全不同。這些普通例證說明了現在所有生物學家普遍采用的一個最基本的原則。他們根據這個原則認爲,從遙遠的地質古代起,在地球上不斷出現的動物新品種,跟在它們以前存在的那些很是相似,它們複現著古代的類型,只不過爲了適應新的生活條件而有所改變,同時較早的形態也就趨向滅亡和消失。脊椎動物的舊品種跟代替它的新品種之間的相互關係,是直接研究所發現的幷且是沒有任何爭議的事實。許多生物學家——現在大概占大多數——更前進了一大步,不僅承認新舊品種之間存在某種關係,幷且力圖用繼承或進化的假說來解釋它;這種假說,現在常常按它偉大的當代發明者命名,被稱作達爾文(Darwin)原理。因爲動物的新種或變種的形成是大家公認的事實,于是這些生物學家就證明,在生活條件發生變化的情况下,自然的變態可能是很巨大的,以致成了新品種的開端,而這些新品種,由于能很好地適應氣候和其他狀况,而取代了正在滅亡的舊品種。根據 這種理論,澳大利亞現代的袋鼠、南美的樹獺和印度的象,不只是繼承者,而且是絕了種的動物的後代。而挖掘出來的那些跟馬相似但脚掌有三和四趾的第三紀動物的骸骨,說明是我們的馬的遠古祖先的形態,這種形態存在于不再使用脚趾而變成裂開的馬掌骨之前的那個時期。從幾個生活于現代的動物品種身上看到結構上的近似,可以建立動物傳襲性的理論,根據這一理論應當做出下列結論:這種相似性肯定都是從作爲它們共同祖先的單一品種那裏繼承來的。在所有哺乳動物或者說用胸脯喂養其仔的動物當中,在結構方面跟人最相近的是猿猴,而在它們之中又屬舊大陸的狹鼻猴,其中稱作類人猿的一類,栖居于從非洲到東太洋的熱帶森林之中。假如我們跟它們的骨胳作比較,就會發現,不管自然生物如何分類,也不管造物規則如何,這些動物想必都和人處于某種密切關係之中。沒有一位研究猿猴身體結構的權威的解剖學者不認爲,人可能是從它們起源的;但是,根據種的傳襲性的學說,他們是同一棵原始樹幹上的最接近的主要旁枝,而人便是從這一樹幹起源的。

  赫胥黎教授的《人在自然中的地位》中做了類似解剖上的比較,包括出色的繪圖,我們複製在圖1中。這幅圖充分表明類人猿的每根骨頭都跟我們相符。同時,這幅圖也說明其中幾根的具體作用跟我們有所不同。有人曾經說過,當兒童停止手脚著地爬行時起,他才第一次成爲人。但是,實際上,直立的姿態和直立行走幷不是教育的結果,這取决于跟四足動物軀體結構不同的人體結構。狗或牛只適合于四肢自然下垂的方式。表現在猴子身上的也一樣,雖然在程度上小一些;而成長後的兒童由于下肢大幅度增長,頭和軀幹便升起成爲直立姿態。雖然人爲了直立肌肉必須經常用力,但是他的構造在能够保持直立姿態的平衡方面,較之其他動物是遠爲容易的。在畫面中可以看到,在人身上,脊髓通達腦子所經過的那個頭顱底部的孔(後頂孔),比起猿猴來位置要靠前一些,因此人的顱骨就不向前傾,而在第一頸椎或阿特拉斯(是由背地球的阿特拉斯 Atlas的名字而得名)上保持平衡。在圖中看到,人的脊柱具有跟字母S相似的形式;其次看到,當人處在直立狀態時,以脚掌作爲基礎,讓腿支撑軀體——于是骨盆(Pelvis)就形成一個寬大的支托來承受內臟。因此,在馬戲場上表演的動物要費好大勁才能模仿的那種直立姿態,對人來說,却是輕而易舉的。四足動物不是因爲在結構方面有相當區別,而是由于骨胳和肌肉的特殊適應性,前後肢彼此間能够協同動作;然而要像人那樣下肢肌肉適于行走,手足之間配合協調則是做不到的。許多種猿猴用四肢行走得如此之好,就像四足動物一樣,同時,它們能使腿彎曲,把臂向前直伸,用手掌和脚掌著地。高級的類人猿按其結構來說還適于攀緣樹木,它們能用手和脚抓住樹枝。猩猩從樹上下到地上的時候,通常是用脚掌的外側和手指的彎曲關節支撑著拙笨地向前曳足而行。猩猩和大猩猩有一種有趣的習慣,即用攢起的拳頭支撑著,幷在 它的長臂之間就像跛足人拄著他的雙拐那樣把身體拖起前進。當長臂猿一面一會兒這邊,一會兒那邊用手關節著地,一面用脚掌行走時,或者當它一面把手舉過頭頂,幷向前方擺動以保持自身的平衡,一面跑一段相當的距離時,或者當猩猩用脚站立起來爲了攻擊向前撲去時,在這些情况下,猿猴的姿態最接近于自然直立。所有這些行動我們都能够從那圖中對骨胳的觀察獲得瞭解。因此,猿猴是處在四足動物和兩足動物的有趣的中間階段上。但是,只有人才有這樣的構造:在用脚支撑身體的情况下,他的手却可以自由地從事專門的工作。

  在拿人跟低級動物做比較時,把人的優越只歸結于智力勝于它們,而不注意到人有像技術工具一樣的前肢優于它們,這是不對的。假如我們看看《列那狐》的插圖,藝術家在圖中竭力描繪手握王者權杖的獅子、用扇子賣弄風情的狼、或者寫信的狐狸等等,我們就會看到,實際上他只是在證明,四足動物的肢體在適應這些動作方面是何等拙笨。人是“會使用工具的動物”這一事實,决定于他有一雙會用工具的手,正像他有發明工具的智力一樣;只有四肢構造最接近人的猿猴才能够較爲滿意地模仿著使用杓子、刀子這樣一些工具。可以拿黑猩猩的前掌和後掌來跟人的手和脚掌做比較(見圖2)。猿猴的後掌b跟前掌十分相似,以致許多自然科學家在記述高級猿猴時常常使用quadrumana或“四手動物”的名稱。按照解剖學上的構造來說,這是脚,但如果拿大趾跟其餘的趾進行比較,它就像手上的大拇指一樣,這只脚是能够鈎拿或抓住、抱住、握住任何東西的,而入的脚d則不能做到這樣。誠然,經常光脚行走的人,脚的大趾不像穿鞋的歐洲人身上的那樣無能。澳大利亞的蒙昧人用光脚拾起自己的矛,而印度的裁縫匠蹲著縫紉的時候用它來握住布料。爲了在猿猴和人之間進行極端的對比,所列的插圖故意不跟蒙昧人自由的脚對比,而是跟歐洲人那被堅硬的皮鞋擠緊的脚掌來作對比。可以看出,猿猴的脚也像手一樣,其上樹的能力比地上行走的能力更强,但是,人的上肢和下肢却在兩種相反的方向上分化或專門化了。人的脚變成了行走的機械,抓握的能力較之猿猴的脚要小得多,然而人的手却勝過了猿猴的手,是一種觸覺、抓握和處理器物的專門器官。從圖2C中可以看到人手的長而能自由活動的大拇指和寬而靈活的手掌,以及它那觸覺極爲敏銳的指尖。到動物園猿猴館去參觀,把高級和低級品種猿猴的手做一番比較是極爲有益的。長尾猿的手有五個手指,手指上長有類似利爪的指甲;這種手只是一種抓的工具,幾乎沒有使用器物的能力。其他猿猴的手的大拇指較短,幷且不能相對,也就是大拇指的指端不能跟其他手指的指端碰到一起,雖然高級猿猴的大拇指能够做和我們相類似的相對活動(正如插圖所指明的)。作爲技術工具的手的珍貴程度,正取决于這種相對的能力,任何人只要試著不動大拇指來運用自己的手就能很容易相信這 一點。很明顯,人的手使人能够製作武器和工具,幷用它們使大自然服從自己的目的;手是人在動物中間占首位的原因之一。雖不很明顯但十分正確的是,手的利用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人的智力發展。在和各種物體打交道時,把它們擺成各種不同的姿態,或把它們幷排地放在一起,人就有可能進行各種最簡單的比較和測量,而這些正是精確的知識或科學的最初級的因素。

  關于外貌,猿猴那蓬鬆的絨毛跟人的較爲光滑的皮膚形成對比。至于頭部,人也像低級動物一樣用頭髮來覆蓋,這是一種很好的保護。一些人種,例如,歐洲人或澳大利亞土著的成年男人嘴周圍的鬍鬚相當發達。另外一些人種,例如非洲的黑人或所謂美洲的印第安人,臉上那微少的毛具有這樣的形態,好像它們僅僅是巨大進化之後的殘餘。以這種觀點來看英國男人的胸部和四肢上那些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多毛的地方,在自然科學家眼中就變成奇异的東西,他們認爲這是遠古時代的殘留物。在那個時候,人類的先祖身上全被濃密的毛髮覆蓋著;現在,這樣的毛沒有了,人們只能按照季節和氣候而更換人制的衣物。有趣的是,現在也有一些人,他們的臉上和身上長著一層蓬蓬的長而稠密的毛。臉上的這類覆蓋物掩蓋了他的面部的表情——這是人們之間精神交往的表達手段。假如在我們的插圖中,猿猴和人的骨胳覆以肉體,我們就能够明顯地看到人在其活潑而善于變化的面貌中的高級機能的特徵;面部的表情和皺紋,反映著人所生活的一切時期中的高興和憂傷,愛和恨。在猿猴的臉上有十分粗陋而笨拙的相應變化,例如口角向後鼓起,下眼瞼出現皺紋表示笑意,或者狒狒的眉毛和前額的皮抬起和垂下表示發怒。當經常在我們的想像中出現的外星人來到我們地球,根據他所見到的人面和大猩猩的鼻臉之間的區別做出判斷時,那麽就能够鮮明地辨認出一定的內在差异。

  因爲大腦是智能的工具和器官,所以解剖學者就拿動物的腦做比較,以尋找或多或少有智力活動的動物之間的鮮明區別。在人同猿猴以及狐猴所從屬的靈長目的自然序列中,一系列的腦子能表現出明顯從低級形式向高級形式的提高或發展。狐猴具有不大的和較爲平滑的腦子.而高級類人猿的腦子和人類的腦子則顯然接近。事實上,狐猴跟有理性的聰明的黑猩猩或猩猩比較,智力極低。但是,人的智慧則遠遠超過高級猿猴的智力,以致自然科學家由于猿猴的腦子跟我們人的腦子相似而感到吃驚。這種相似,可以從下面的圖3中明顯地看出;a是黑猩猩的腦人是人腦。圖左側繪出了腦的全部胞回;圖右側是斷面,揭示出內部的構造。爲了更好地比較它們的構造,把兩種腦子繪成了同樣大小;事實上,黑猩猩的腦較之人腦要小得多。人和類人猿的重要區別之一,正在于前者的腦在腦量方面大大超過後者的腦。大多數人腦有三磅而猿猴腦只有一磅。同樣可以發現,猿猴的腦葉或腦半球的回紋,較之人腦的複雜的回紋,數量較少而且比較簡單,它們只是在一般外形上同人腦相似。量大而且複 雜,表明了智能的巨大發展。腦葉的內部是由帶有無數傳導神經流的纖維的“蛋白質”構成的,而其平滑的邊緣則是由包含著腦小體或腦細胞的“灰色物質”構成的,那些纖維就發源于這些腦細胞,借助于這些作爲中樞器官的纖維形成了我們感知的結合,即思維。因爲“灰色物質”外皮下面緊接著就是很深的腦皺紋,所以很明顯,跟整個腦子的巨大體積相結合的腦回的極度複雜性,在人身上構成了一種高級思維器官,它比被大自然放在低級階段上的動物身上的,要無比豐富而複雜。

  只要看一下人和低級動物身體之間的某些主要區別,我們就能爲自己提出更爲困難的問題:它們的智力活動在何種程度上跟我們的智力相似?對這個問題我們不能做出圓滿的回答,但在某些點上是十分確定的。首先很明顯,在人身上,也像在其他高級脊椎動物身上一樣,感覺、意志和運動的簡單過程同樣是借助肉體器官而發生的。他們的感官很相似,這可以由下列事實明顯地看出,即解剖學家用牛眼代替人眼解剖,以便說明外在世界的形象,是如何通過晶狀體投射到視網膜或視屏上去的,而在視網膜上遍布著從大腦伸出的視神經纖維的末梢。不能說不同種類動物身上的觸覺、視覺以及其他感官,沒有自己的獨特之點。鷹的眼睛能够分辨人眼看不到的細小物體;馬的眼睛是這樣生在它的頭上;它的兩隻眼睛不能像我們的眼睛那樣同時投在一個點上,馬實際上經常同路兩旁的兩種景象打交道。但是這些特點僅只是使相似變得更加鮮明。其次,動物和人的神經系統具有同樣的類型:大腦和脊髓形成了中樞神經器官,感覺神經把感覺的印象傳送給中樞神經,而中樞神經又通過運動神經進行傳導,促使肌肉收縮和運動。動物的反射活動也跟我們相似,例如,一隻睡著的狗,若觸及它的脚,它就會像它的主人所做的那樣,在原位把脚縮回;在它醒著的時候,如有誰做出用手指觸它眼睛的姿勢,動物也會像人一樣地眯縫眼睛。如果我們說到自覺的受意志和思想支配而進行的動作,那麽在這裏,某些時候低級動物也能够跟人幷列而行。在倫敦動物園裏有時能够看到,有人給鐵栅旁邊的猴子們和鐵栅外面的孩子們分一把堅果;在這些情况下,可以極爲有益地看到,猴子們和孩子們幾乎做出一系列相同的動作:他們迅速地看一眼,走近前來,彼此推撞,用手拿起,咬碎,咀嚼,咽下,又伸出手來拿新的一份。猿猴在智力上跟人很相似,這使我們想到,它們在肉體上跟人也很相近。但是我們知道,在這個過程發生的時候,在兒童的頭腦中,除掉有關于堅果的簡單的視覺和觸覺的印象和想抓到它們以及吃它們的願望以外,還有許多其他的東西。在感覺和動作之尚還有思維。說得簡單一點,這時孩子由外形知道這是堅果,希望再嘗到從前那堅果的爽口的味道,幷用自己的手拿起堅果,用嘴咬碎它,吃掉它。可是,智力活動的過程在這裏實際上是複雜的。孩子按照外形認出了堅果或者有了堅果的概念,于是在他的思想上,關于某些過去印象的回憶就集結在一起,而這些印象由于經驗而彼此結合了起來:特殊的外形和色彩、觸感和重量導致對一種特別昧道的期待。這是我們根據對自己思想的瞭解,以及根據別人所講他們的思想活動(雖然這些都幷不那麽清楚),來判斷兒童思想中所發生的過程。對猴子我們只能根據動作的觀察來猜想它頭腦中發生的東西,但是,它們的動作和人的動作是如此相象,可假定猴腦的活動跟人腦的活動同樣相似,雖然前者較之後者是初步的和較不明顯、較不完善的,那麽,這些動作也就容易得到解釋。顯然,動物關于物體的觀念或思想,或許跟我們的思想相類似,而我們的思想是成批地記下了結爲一個整體的印象。在這些印象部分出現的情况下,動物可能會斷定,也應出現這些印象的其餘部分——正如我們所常做的那樣。那麽,上述的這 一點也就變得尤爲明顯。例如,狗跳入表面浮滿泡沫的河水中,因爲它把河面當成了乾燥的陸地;或者,給它一塊假的麵包幹,當嗅覺和味覺向它證明,留給它的印象跟視覺讓它期待的東西不相符合時,它就會在走近這塊麵包幹之後便遠遠地離去。

  一切注意動物行爲的人,都同樣會講一些它們那種多多少少跟人相似的能力。况且所有高等生物毫無疑問都會有快樂和痛苦的表現,而我們對待動物的種種態度,都是根據它們跟我們所共有的那些較爲複雜的感情,如恐怖、依戀、憤怒,乃至好奇、嫉妒和報復。這些感情中的另外一些,還表現在完全具有人的特點的肉體特徵上,任何人只要接觸到受驚嚇的小狗兒那顫動的四肢和跳動的心,或者在達爾文的《感知的表情》中讀到關于黑猩猩的描寫,那麽他就會同意這一點。從黑猩猩的手中奪去它的水果,它就會用慍色來表現內心的不滿,而這種慍色略似兒童的同樣表情。其次,低級動物還會表現非常明顯的意志,這種意志和人的意志相象,不只是一種願望,而且是一種伴有運動的願望,或是對某些願望衡量的結果,因而,當兩個人在不同的方向同時叫狗,或者兩個人都給它提供骨頭,那麽,就能够把它的意志分裂爲二,這種分裂方式就使我們想起了一位哲學家所假想的驢,它在乾草和水之間餓死了。至于談到動物的記憶能力,我們都曾有過很多適當的場合來進行觀察,毫無疑問,這種記憶力是牢固而確切的。動物所記住的許多事物,或許可以簡單地用出于習慣的一些概念的聯想來解釋,例如,有過下面這種情况:馬暴露了它從前的主人的習慣,它在每一家酒館門前都停了下來。這只能意味著,十分熟悉的門使馬回憶起休息,于是它就停了下來。但是,對夢幻中的狗的研究,使我們不得不想起,這也像我們在夢中一樣,在它的意識前面,從記憶的庫房中涌出了一連串觀念。記憶,借助它可以回想過去,它是經驗的源泉,從這種經驗中可以取得對現在的理解和對未來的預見。運用對過去的記憶,作爲監督未來的手段,這是人的一種偉大的智力才能。但是在低級動物身上,也有這種能力的簡單而基本的形式。我們從無數關于動物的講述中舉出一個例子,它能說明以經驗爲基礎的期望和打算。有一位科普斯(Cops)先生,他有一隻年輕的猩猩,一天他給它半隻柑子.把另一半背著它藏在高高的橱裏,然後就躺在沙發上。但是,猩猩的動作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他就假裝睡著了。猩猩小心翼翼地悄悄走近他,確信主人已經睡熟了,然後爬上橱去,把剩下的柑子吃了,細心地把果皮埋藏在壁爐爐栅上的垃圾裏,又瞧了瞧裝睡的主人,然後就躺到自己床上去了。這種行爲或許只能用一連串的思想來解釋,而這種思想有一部分却是我們稱之爲智力的東西。

  要評定動物和人之間的區別,比起按迹探求他們之間的相似點來,實際上是較爲困難的。人的高級智力優點的顯著特徵之一,就是比動物較少依賴本能。動物在一年的特定時期中遷移,或者按照該類所特有的固定而複雜的形式築巢。人具有跟低級動物顯然相似的本能。例如,幼兒沒有受任何預先教育,自己能完成使自己脫離危險的動作,或在生命最初無保護的時刻,對保護後裔的雙親的眷戀。但是,如果人具有在冬季來到前就到南方去旅游的不可克服的愛好,或者在同一情况下用樹條按某種專門方式搭起—座棚子,在他看來,與其說是明智,還不如說是他的行動更適應于氣候、適應于獲得食物、適應于防止敵人以避免危險,以及適應于各種因地區不同而年年改變的許多情况的謹慎行事。假如我們的個別祖先也有類似虎的本能,而這種本能是深銘于大腦結構之中的,那麽,這些本能早已滅絕,幷被較爲自由的和高級的理智所代替了。人適應他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能力,甚至是在一定的限度內改變世界的能力,都有賴于 獲得新知識的能力。但是,不應當忘記,其他動物也具有同樣的能力;雖然程度較小。我們可以按迹深求他們如何通過經驗進行學習的那個過程;而這個過程實際上是自然歷史中最有興味的場面之一;如當電報綫敷設到一個新地區時,第二年之後,鷓鴣鳥就不再飛落到它上面,不再受到傷亡了;或者在加拿大,狡猾的貂常常戲弄獵者的才幹,甚至能成功地想出辦法,從構造全新的夾子裏把誘餌偷走,同時自己不受任何傷害。猿猴通過模仿而學習的能力,其表現方式幾乎和人—樣。收養在德累斯頓動物園中的類人猿瑪夫卡,在看到怎樣打開它那籠檻鎖著的門後,不但學會了開鎖,而且甚至把鑰匙偷來.藏本腋下,以便將來再用它。在觀察了粗木工之後,它抓住了他的鑽孔器,幷用來在它吃飯的小桌上鑽孔;在吃飯的時候,它不僅能盛滿它的碗,而且更精彩的是,它特別小心,能不讓流質食物溢出來。這只猴子的死也幾乎像人死一樣地令人感動:當它的朋友——公園管理者走近它的時候,它用手摟抱住他的脖子,吻了他三次,然後躺在床上,把手伸給他之後,就進入長眠之中了。不能不設想,頭腦如此靈敏的動物是應當具有人在蒙昧狀態時的學習能力的。實際上,甚至連較不聰明的動物,好像也在某種程度上教它們的幼仔——鳥教鳴,狼教獵捕——雖然自然科學家們對它們是否會本能地接受和自覺地記住還很難做出判斷。

  哲學家們不只一次地試圖在人和動物的智力中間劃出一條明顯的綫。其中最著名的是洛克(Locke)所做的,他在其《關于人類智力的實驗》中確立了一條原則:動物實際上有觀念,但是役有人的那種形成抽象的或普遍的概念的能力。確實,我們學會了借助抽象的概念來進行思考,例如,堅硬的和柔軟的,量和質,植物和動物的特性,勇敢和怯懦——沒有一點理由可以設想狗和猿猴能够形成這類的抽象。但是,雖然這種抽象和概括的能力,是一種把人提到哲學思維高度發展結裏之上的力量,可是應當記住,它最初是在簡單的智力過程中出現的,而這種過程顯然在動物身上也同樣存在。抽象在于識別出某種共同的思維過程,而略去它們的差別;因此,當我們不特別注意獨特性的時候,就獲得了一般的概念。當注意只是由某一種感覺而獲得的感受時,就形成了最簡單的抽象,像白的概念——洛克所舉的實例——其中,白粉、雪和牛奶彼此在顔色上是相似的。但是,假如按照動物的動作來判斷,它們同樣能够把注意力一下子隻集中到某一種感覺上,受到某種紅色物體刺激的牛的動作就是如此。當動物把某種新的對象跟自己的回憶或從前的概念相比較的時候,觀察它們是極爲有趣的。實際上這就是承認它們能够熟悉這一對象,幷且能從一系列與這對象相同的事物中找到它。猫或猴子不需要教授,它們就會使用放在從前放舊墊子或舊枕頭的地方的新墊子或新枕頭。軍犬服從任何一個穿軍服的人,不管從前是不是見過他,全都一樣。因此,從動物最簡單的思維過程中,可以預料到高級人類抽象和概括的結果。如果在洛克的著作中再往下讀幾行,我們就將看到,他爲什麽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動物沒有形成抽象概念的能力。他說,這是因爲它們既不能使用語言,又不會使用其他概括性的符號。這本身就已提出了更爲合適的研究對象,幷且較之關于動物有沒有抽象概念的難題是更值得討論的。實際上,語言能力是動物和人智力區別最明顯的標志。這種區別,比起哲學家們所企圖確立的其他區別是遠爲令人滿意的。那些哲學家說,雖然所有動物都天賦有意識的能力,但只有人才具有自覺,也就是說,他不只會感覺和思考,而且還能理解所感覺到的和思考得出的東西。我們知道,人有這種自覺的才能,是由于人能够像談論別人一樣地談論自己,因而在他身上就形成了這種自覺。但是過去還未曾確實證 明,動物沒有自我意識,即如我們所知道的,動物不會把自身當作客體來對待。在研究以符號和語言表現思想的規律的時候,我們實際上獲得了某種把自己跟動物對立起來的手段。很明顯,正是由于語言,人的智力才獲得了産生和識別高級抽象觀念的能力,能常常如此恰當地應用這種觀念;不借助語言,我們怎麽能够得到如運動速度、多數、正確性等概念的結合和比較那些結果呢?我們所研究的人和動物之間的巨大的智力深淵,是由動物所表現出的彼此招呼和叫它們時它們知道的那種萌芽狀態的語言,同人的創立完善語言的才能之間的差別來測定的。問題不只在于最高級的類人猿缺乏語言;問題還在于它們沒有那種可以使它們能够獲得那怕是語言萌芽的大腦組織。人類運用語言甚至運用手勢來作爲思想的標志以及作爲跟其他人交流思想的手段,這種才能是最重要的關鍵之一;通過這一關鍵,我們以最清楚的方式從一系列低級動物中脫穎而出,單獨出現在占有高級智力領域中一切成就的舞臺上。

  把人跟其他動物做比較,標準自然是低級階段的人或蒙昧人。但是,蒙昧人具有人的智慧和語言;雖然他的大腦還沒有使他達到文明地步,然而他的大腦的能力,能够使他成爲或高或低教育程度的文明人。對人從蒙昧狀態過渡到文明的研究,乃是一項很必要的課題,本書的最後幾章在一定程度上要完成這一課題。但是,沒有任何證據能够解釋存在于最低級的人跟最高級的猿猴之間的那一智力深淵的過渡過程。一般地說,最希望能根據事實斷定,具有粗野特徵的低級動物的智力機制只在一定限度上跟我們相似。在這個界限以外,人的智慧就到達了思想和感情的廣闊天地,而動物的智慧則沒有出現任何接近這一天地的迹象。假如我們追溯人的生命之流,從他的出生到他的死亡,那麽我們就會看到,可以這樣說,作爲其生命之基礎的那種機能跟低級動物是相同的。人有天賦的本能,有通過經驗而學習的能力,受樂事所吸引,被痛苦所激動。他跟動物相似,必須靠食物和睡眠來維持自己的生命,必須以逃避敵人來獲得安全,或者爲了自己的生存而跟敵人戰鬥,必須繁殖自己的種族和關懷下一代。人在這一低級的動物的基礎上,建立起人類語言、科學、藝術和法律的神奇建築。

 

 

 

 

 

 

 

 

第三章 人類種族

 種族的差异——身軀和肢體的長短——頭顱——面部特徵——膚色——毛髮——身體構造——氣質——種族的類型——穩定性——混血人種——變化——人種的分類

  在第一章裏,已經談到了根據對非洲黑人、印度苦力和中國人的仔細研究而觀察到的個別人種之間的某些顯著區別。甚至在歐洲人中間,任何一個人都會看出在白皮膚的丹麥人和黑頭發的熱那亞人(Genoese)之間的鮮明對照。現在,我們轉過來進一步研究某些種族之間的特有的區別。當然,讀者應當明白,沒有必要的解剖學的研究,這種比較只可能是表面的和不完全的。人類學發現人種區別最鮮明地表現在人體身軀的高矮和四肢的長短上,表現在頭顱和其內部大腦的形式上,表現在面貌、皮膚、眼睛、頭髮的特點上,表現在身體、智力和氣質的特性上。

  在按照身材來比較種族時,對我們來說,重要的不是每個部族中最高的或最矮的人,而是最一般的或中等身材的人,他們或許可以作爲整個部族的真正代表。高個和矮個的民族在某個地區共同相遇時,平均身材的差异便顯得最爲明顯。例如,在澳大利亞,中等身材的英國殖民有五英尺八英寸高,他可以很容易地越過只有五英尺四英寸高的中國勞動者的頭看到遠處。在中等身材多數不超過五英尺的矮個子拉普人(Lapps)中間,五英尺七英寸高的瑞典人也會顯得非常突出。巴塔哥尼亞人(Patagonians)在地球上是屬于最高的人,當他們穿著獸皮製成的衣服沿著峭壁行走時,初次看到他們的歐洲人認爲是巨人;甚至偶然會出現這種情况,麥哲倫(Magallanes)的水手們的頭僅僅達到他們初次遇到的巴塔哥尼亞人的腰部。最近對這些人進行過測量的旅行者們發現,他們實際上常爲六英尺四英寸,他們的中等高度大約爲五英尺十一英寸,亦即巴塔哥尼亞人比中等身材的英國人高三或四英寸。人類中最矮的是南非的布須曼人(Bushmen)和與他們接近的部族,他們的中等高度,多數不超過四英尺六英寸。身材最高的和最矮的人種之間的對比是十分鮮明的:假如讓巴塔哥尼亞人和布須曼人肩幷肩地站在一起,則後者的頭只能達到前者的胸部。因而,身材最高的人種較之最低的實高不到四分之一——這一事實對于不習慣做測量的人來說,可能會感到意外。爲身材差別的假像而感到驚异的人,可能會造成一種錯覺,把這一差別的真正大小誇張了。如果把它跟其他類動物不同品種大小之間的差別相比較,例如,跟作爲玩物的獅子狗和猛犬(mastiff)之間,或蘇格蘭的矮馬和運貨車的馬之間的差別相比較,人的差別實際上是很小的。一般說來,各個種族中婦女的身材,經推測比男人矮十六分之一。因而,在英國,丈夫五英尺八英寸和妻子五英尺四英寸是夫妻彼此相配的一般特徵。

  在不同的種族中,不只身材高低,甚至連肢體的長短都不相同。同時應當注意,不要把真正的種族差別跟由于從小開始的教養而産生的變化或特殊的生活習慣混同起來,如侍從馬夫的鑼圈腿,及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的印等安人的更加彎曲的腿,他們由于長期蹲在自己的帆船上而使四肢變形了。人的胸圍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生活的方式,四肢的長度也同樣决定于此, 甚至水兵和陸軍士兵上下肢的長度由此而不一樣。但是,也有一些顯著差別是由于遺傳而來且作爲不同種族之特點的。例如,有四肢長和四肢短的部族。非洲黑人是以胳膊、腿長聞名,而秘魯的艾馬拉(Aymara)印第安人則死以四肢短聞名。假設一個中等身材的英國人要變成黑人的體形,他就需要把現在的胳膊和腿的長度都增加二英寸;若使他變成艾馬拉印第安人那樣大小,就需要把他的胳膊縮短二分之一英寸,把他的腿縮短一英寸。爲明瞭這些差別,重新看看猿猴和人的骨胳圖(圖1)是有益的。長臂猿在直立姿勢時能用垂下的手的中指摸到脚掌,猩猩直立時能摸到脚趾的關節,黑猩猩則能摸到膝蓋,而人高低只能摸到大腿。但是,在這方面,在人類種族之間顯然存在著實際的差別。黑種人士兵在操練時,中指尖比白種人靠近膝蓋一或二英寸;甚至也能看到有達到膝蓋骨的情况。但是,這些差別較之那種有力量與美的方面都可成爲樣板的個人之四肢勻稱來說,是更不易察覺的,不管這些樣板屬哪個種族。因此,就連優秀的專家們也常常忘記種族類型的局部特點,而一般地談論力士型的形體,好像他們處處都一樣似的。例如,美國藝術家本杰明·韋斯特(Benjamin West)來羅馬看到了阿波羅(APollo)塑像時,他感嘆道:“這是莫霍克族(Mohawk)的戰士!”人們在談論祖魯人(Zulu)力士型的身量時也這樣說。然而把經過適當挑選的卡非爾人(Kafairs)的相片,跟某個古希臘羅馬的典型加阿波羅相比較,那麽就可以發現,非洲人的軀體兩側是垂直的,缺少那種賦予腰部以優美感的內在曲綫,也缺少束腰以下部分的擴寬,這種擴寬賦予了兩胯以寬度——這兩點正是在古希臘羅馬的典型中我們的藝術家們認作是男性美之理想的、最引人注意的地方。在區別一般種族類型時,這類比較會提供很重要的結果。但是,在承認不同種族人的構造中存在這些差异的同時,我們也應當看到,跟低級動物各種屬中肢體各部大小的變化比較起來,這些差別是極爲微小的。

  在比較種族時最先想到的問題之一,是蒙昧部族和文明民族在智力上有如此顯著差別,這足否說明大腦有某種相應的不同呢?實際上是有一定的差別。確立腦量的最普通的方法,是用小片或顆粒充實顱骨來測量顱骨的容積。弗勞爾(Flower)教授提供了下列用立方英寸表示的顱骨容量之平均測定數:澳大利亞人——79; 非洲人—一85;歐洲人——91。著名的解剖學者們也發現,歐洲人的腦子比起黑人或霍克督人(Hottentot)的腦子來,有稍微複雜的腦回。因此,即使這些研究遠不够完全,但它們仍然證明了較爲完善而複雜的腦細胞及腦纖維系統和沿著文明階梯上升的種族中的高級智能之間的聯繫。

  對于解剖學家來說,頭顱骨的形式是區別種族的最佳手段之一。顱骨的形式在它和其內部的腦子的關係方面,在位于它外面的面部特徵的表現力方面非常重要。檢驗顱骨常可確定屬于哪一種族。黑人的狹窄顱骨(圖4.a)不可能混同于薩莫耶德人(Samoyed)的寬顱骨(圖4.c)。從某一博物館的架子上取下 一個兩邊垂直、圓頂穹窿像屋頂、頷骨向前突出、眉上的穹窿特別發達的狹窄的頭顱骨,不難認出這是澳大利亞人的(圖5.d)。把顱骨加以比較就容易看出下列的區別。

  從上面觀察顱骨時,可以發現它的寬度和長度之間的關係,像在圖4中所表示的。假如把從後到前的直徑當作10O,那麽橫的直徑就提供出寬度指數,這種指數在黑人那裏大約等于70(圖 4.a),在歐洲人那裏大約等于 80(圖 4b),在薩莫耶德人那裏大約等于85(圖4.C)。這些顱骨以適當的形式分列成三等:長頓的或“長頭形”,中顱的或“中等頭形”和短顱的或“短頭形”。用某種柔軟物質如古塔波膠製成的顱骨模型,具有中等形式,例如,一般英國人的頭型,從兩側擠壓就可以成爲長型,像黑人的頭型,或者從前後擠壓就變成了寬的韃靼型(Tatar form)。在上述的圖中可以看到,一種顱骨,如b,具有某種橢圓的形式,另一種,如a,有點鶏蛋形,因爲它們最長的橫直徑在很大程度上處在中心的後面。其次可以看到,在顱骨的一個等級內,如a,把顱和臉面結合起來的顴弧十分顯著;然而在另一些等級內,顱骨的凸出部分則把它們掩蔽起來,觀察者看不見。從前面和後面看顱骨的時候,我們完全采用像剛才所述的寬度指數方法來確定寬度和高度之間的關係。其次,提供澳大利亞人(d)、黑人(e)和英國人(f)的顱骨側面的圖 5,證明了兩個低級種族和我們英國人在面部角度方面的顯著區別。澳大利亞人和非洲人是突顎的,或稱“斜頷”;而歐洲人則是正顎的,也就是“直頷”。同時,澳大利亞人和非洲人前額比歐洲人的前額較向後傾斜,而這跟我們比較起來,對他們腦子的前葉部分是不利的。因此,側面的上部分和下部分結合起來,使得這些文明程度較差的種族的面部跟歐洲人的幾乎垂直狀態的面部不同,有些類似猿猴般的傾斜。

  爲了不放過顱骨大小的較細緻的差別,現在我們看一看活人的面部的特徵。面部的特徵在一定程度上是嚴格符合顱骨形式的。例如,剛才提到的向前傾斜的黑人顱骨和較爲垂直的白種人顱骨形式之間的對照,在圖 6中所描繪的斯瓦希裏(Swaheli) 黑人和波斯人(Persian)的肖像上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觀察圖7的婦女肖像時,可以拿巴羅龍(Barolong)的南非姑娘作爲顱骨(b)狹窄影響面部特徵的例子,它跟較寬的韃靼人(Tatar)和北美人的面部(4、1)是對立的。此外,第一圖(a)提供了明顯的非洲人的額,兩個後者跟霍屯督女人(C)一樣,證明著突出的顴骨對面形的影響。韃靼人和日本人的面孔證明著蒙古人種所特有的眼瞼傾斜的趨勢。人類面部的特徵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决定于軟組織部分——鼻子、嘴唇、面頰、下頦等等的形式,而這些常常是種族區別的突出標志。鼻子形式中的對照甚至超過在這裏所描繪的波斯人的鷹鼻和黑人的翻孔鼻(圖6和7)之間的對比。中世紀歐洲旅行家們在韃靼地區把扁鼻子居民,記述爲一種完全沒有鼻子而通過面部上的孔來呼吸的人。我們只要把鼻子尖向上揚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模仿各個其他種族,特別是黑人的、假定從前面直接著他們時所看到的那種鼻孔生長的型式。我們的細小的緊密相合的嘴唇跟黑人的嘴唇極爲不同。這一點可以從利文斯頓(Livingstone)的忠實僕人雅各布·溫賴特(JacobWinwright)的肖像(圖 8)上很好地看到。我們不能把嘴唇簡單地鼓氣或展寬來模仿黑人的口形,還需用手指把嘴唇翻轉過來,露出裏面的更大部分。爲了理解和描繪明顯表現感情和智慧的人的面部表情,需要有藝術家的才能。但即使是姿勢固定的照 相所表現的面貌輪廓,也能提供一些細緻的表情特點,不過這一些特點,需要我們通過對面貌的長期懂行的研究才能學會鑒賞它們,而通過描繪或測量是得不到的。爲了注意各不同種族人面部某些表現鮮明的特點,我們在前面引用了不大的一組婦女面貌圖形(圖7)——都是年輕的,同時在她們本民族中最低限度被認爲是中等美貌的。除去頭髮和面部的膚色之外,還可以在面貌上找出足够的區別,以便區分出黑人婦女、卡菲爾(Kafir)婦女、霍屯督婦女、韃靼婦女、日本婦女和處在圖像下方的英國人面孔的北美婦女的面貌。

  膚色是最重要的種族特徵,它的作用,在觀察最黑色種族時看得最爲明顯。黑人的黑顔色幷不是决定于皮膚最裏層或真皮的特性:黑色的起點幷不怎麽深;所有人種的真皮實際上都是一樣的。不管名稱如何,黑人幷不是黑而只是深棕色的,即使是這種顔色,也不是從他有生之初就出現的,新出生的黑人嬰兒具有棕紅色澤,過些時間之後,變成石板灰色,後來才開始變黑。同時,這種黑色也幷非始終遍布黑人的全身,他的脚底板和手掌具有一種褐色。著名人類學家布盧門巴奇(Blumenbach)看了肯布爾(Kemble)扮演的奧賽羅(Othello)後(他爲了表演黑人采取了一般的方法,即塗黑面孔,帶上黑手套)報怨說,當演員露出雙手時,他的一切幻想很快都破滅了。黑皮膚的種族,像土著的美洲人,比起非洲人來膚色不深;他們同樣也是在出生後經過一些時間,膚色才達到正常深度的。黑種人的膚色按其本質來說,跟白皮膚的白種人暫時生有雀斑和暫時被曬黑相似。此外,歐洲人雖然幷不容易受陽光作用的影響,同樣也有某些部位皮膚常是黑色的現象,例如,胸部分泌腺的乳頭周圍的小圓圈(areola)就是色素變深的;另一方面,在以醫學名黑變病(melanism)著稱的病態下,身上會出現與黑人皮膚極爲近似的黑點。從金髮的英國人到深色的黑人,膚色的不同,一般不存在任何鮮明的、固定不變的分界,而是從某一種顔色逐漸過渡到另一種顔色。還有必要指出:在各個不同的種族中,有個別一些人,缺乏皮膚所含的色素,即所謂患色素缺乏症者。把他們那種病態的白色和通常的白色加以對照,患色素缺乏症的黑人身上就顯得特別明顯,表現出人所共知的非洲人的面部特徵,但却是死白的顔色,因而像是某種黑人的石膏像。

  北歐的金髮種族,它的最完美的典型可以在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德國北部和英國見到。這種金髮種族的膚色跟黑人的膚色形成直接的、天然的對立。類似金髮人或白麵金髮碧眼人的皮膚差不多是晶瑩的,因爲微血管透過皮膚隱約可見,于是就顯出淡淡的玫瑰色。在南歐的民族中,像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黝黑的膚色可以掩飾這種淡紅色澤;在較黑的民族中,完全不能把這種淡紅色同別的顔色區分開來。因此,當某人面現紅暈的時候,即由于熱血在近表皮的血管積聚而臉紅的時候。可以很好地觀察到白種人和黑種人之間的區別。這一點極爲强烈地表現在患色素缺乏症者們的身上。他們臉上不只出現了一般的紅暈,而且明顯地現出紅色斑點。在丹麥婦女的白皮膚上鮮明出現的紅暈,在皮膚褐黑色的西班牙人臉上就表現得不太明顯;但是在暗褐色的秘魯婦女或更加黑的非洲婦女臉上,雖然放到面頰上的手或體溫計按溫度已表明臉紅了,用眼睛却幾乎是看不出臉色加深了。同樣,相反的現象——由于從皮下血管抽血而造成的蒼白,也可以由皮膚的黑色隱飾起來。

  從古時起,皮膚的顔色就被認爲是最明顯的種族特徵。正像大不列顛博物館中的繪畫所證明的那樣,在三、四千年前,埃及的畫家們就利用了這一點,他們爲了這個目的而采用了假定的領色。這些顔色幷不强求精確,從下列情况可以看到這一點:自 然的埃及男人被描繪成黑磚紅色,而婦女被描繪成淡黃色,用這種誇張方法表現她們皮膚的較白顔色。采用這種假定性的方法,他們用不同的特定顔色,描繪出他們所知道的四個主要人種。他們把埃及人繪成棕紅色,把巴勒斯坦人繪成棕黃色,把利比亞人繪成黃白色,把黑人繪成像煤一樣的黑色。在世界的歷史上,顔色常常是一種標志,那些自認爲比較高尚的民族借助膚色來跟低級民族相區別。標志種姓的梵語詞是varna,意思是“顔色”,這就證明,他們的各種高級和低級種姓的差別是怎麽産生的。印度在較白的雅利安種族侵入國土之前,居住著黑色的土著民族;侵略者和被征服者的後裔,至今還在一定程度上以高級種姓中的白臉家族和低級種姓中的黑臉家族相區別。在現代文明社會,仍然沒有終止按膚色來劃分人。在英國人看來,現在還像在舊時代一樣,白色皮膚是他把自己眼世界其他國家的黃色的、棕色的或黑色的“土著”——如英國人所蔑稱他們的——相區別的等級標志。

  人類皮膚的顔色,是從北歐金髮民族和南歐白色民族的色度開始,通過馬來人(Malays)的暗棕黃色和美洲部族的棕色,到澳大利亞人的暗棕色和黑人的黑棕色。至今爲止,這些種族的色度通常描繪得不够精確,它們的名稱也像埃及的畫家們用以標志它們的顔色一樣是假定的。但是,在現時,旅行家利用布羅卡(Broca)的顔色樣本集觀察他所研究的一切部族的膚色,却能像按布色配綫的零售商人一樣十分精確。各不同種族人的皮膚散發不同的氣味。嗅覺最易發覺的是一種特殊的酸腐味,這種氣味甚至能使人在相當距離之外就知道是非洲黑人。暗色皮膚的美洲部族的氣味又是另一種,然而又有這樣的情况,這些部族對白種人的特殊氣味表現出反感。這種特性不僅說明皮膚的分泌不同,而且顯然跟一定程度的寒熱病等等傾向有關,它是具有一定重要性的一種種族區別。

  眼睛的虹膜是人體上最能表現不同人的色彩多樣性的部分。這一點特別爲人們所注意,因爲人類身上其他部分能呈現出各種色調的甚少。蛋白膜皮,即在健康的歐洲人身上被稱作“眼白”的部分,在最深色的種族例如非洲黑人中,它大致是稍帶黃色的。在所有各種族人的正常眼睛裏,處在虹膜中心的瞳孔無疑都同樣是黑的,而實際上它是晶瑩清澈的,因而有可能通過它看到密覆在眼後脉絡管表面上的黑色色素。但是,在研究某些類型的人的虹膜時,却可發現虹膜有最多種多樣的顔色。也和認識皮膚一樣,爲了認識眼睛的色彩,注意思色素缺乏症者的特點極有價值。患這種病症者(也像白家兔一樣)眼睛發紅是以缺乏上面談到的黑色色素爲條件的。由于缺乏這種色素,通過虹膜和瞳孔的光,就被後面的血管賦予了紅色。因此,他們的眼睛也就像臉一樣變紅了。缺乏保護性的黑色色素,同樣可說明對光的敏感,這種敏感迫使患色素缺乏症者躲避一切光亮;正因爲這個原因,荷蘭人給他們起了個綽號叫hakkerlaken,即蟑螂,因爲這種生物也避光。布羅卡教授在其目色表中把橙黃色、綠色、藍色和灰紫色的色度排成一定的序列。但是只有十分注意地觀察一些人的眼睛,才可能精確地看清它們的顔色,或者更正確地說,才能看清複合的顔色。通常是這樣做的:在一定距離內觀察虹膜,只有這樣,它的全部變幻的色彩才能匯合成一種單一的色調。無需指出,通常所謂的黑色眼睛,其虹膜實際上遠遠不是像瞳孔一樣也是黑色的,因爲它們名義上雖然叫黑色,但事實上通常是最濃的棕色或紫色色調。這些所謂的黑眼睛,其光澤是極爲多種多樣的,黑眼睛不只屬于棕黑色、棕色和黃色人種,在白色人種的暗色變種之中甚至也占有優勢,例如,在希臘人和西班牙人當中就是這樣。亞裏士多德(Aristotle)指出,眼睛的顔色眼皮膚的顔色相對應。毫無疑問,人類的皮膚、眼睛和頭髮的顔色之間確有一定的聯繫。在黑色皮膚和黑色頭髮的人種中,通常也以最黑色的眼睛占大多數,而白色皮膚和淺色頭髮的人種,其虹膜則具有較爲淺色的色調,特別是天藍色調。金頭髮、黑眼睛的撒克遜人(Saxon)或淡天藍色眼睛的黑人是十分少見的。但是我們根據自己一國的問胞知道,很難走出某些關于眼睛、頭髮和皮膚的顔色類別的確切規則。例如,在大不列顛的某些區域裏,常常見到黑頭發配以深藍色或灰色眼睛的現象。巴納德·戴維斯(Barnard Davis)和貝多(Beddoe)博士認爲,這種配合說明他們祖源于凱爾特人(Kltic)。

  作爲種族特徵的頭髮的顔色和形式,從古以來就受到了注意。例如,斯特拉博(Strabo)把埃塞俄比亞人說成足生著鬈曲毛髮的黑人,而塔西佗描繪過當時有著憤怒的藍眼睛和火紅頭髮的日耳曼(German)士兵。至于頭髮的顔色,黑色的或可以被當作是黑色的暗色調的,是最普遍的了。這種顔色不只爲淺黑皮膚的非洲人和美洲人所有,而巴也爲黃皮膚的中國人和暗白色人種如印度人或猶太人所有。索爾比(Sorby)指出,頭髮的黑度决定于黑色素的數量,看它是否超過同樣存在于頭髮中的紅色的或黃色的色素。相反,在北歐的金髮民族中,淡黃色或栗色的頭髮占著優勢。因此,我們可以看出,淺色的頭髮和淺色的皮膚,深色的頭髮和深色的皮膚之間是有聯繫的。但是,爲中間的色度確立一條規則是不可能的,因爲棕紅色或染色的頭髮雖是金髮民族所常有的,但在較爲深色的種族中間也可遇到,而深淙色的頭髮,傳布範圍則更加廣泛。我們自己的極端混雜的民族,則是從亞麻色和金色到烏黑色,各種顔色都有。至于頭髮的形式,則可以在圖7上的婦女肖像中看到它的衆所周知的區別。圖中,左邊的非洲婦女是絨毛的或鬈卷的頭髮,這種頭髮旋卷成螺旋的形狀;而右邊的美洲婦女則被看像馬鬣一般的直發。在這兩種極端的形式之間,有一些彎曲的或波浪形的和旋曲的頭髮,形成長長的波紋狀;圖中,英國人的頭髮顯然是屬于後者的一種。在顯微鏡下研究各種頭髮的橫斷面,可以看出形式的不同,這種不同根據普魯納-貝(Pruner-Bey)所做的切片可分爲四種(圖9)。幾乎圓形的蒙古人種的頭髮(a)是直懸的;較爲波狀的歐洲人的頭髮(B)具有卵圓形或橢圓形的斷面;鬈曲的非洲人的頭髮(C)是較爲扁平的;而巴布亞人(Papuan)的鬈發(d)則是更極端的扁帶形的。波狀的和鬈曲的頭髮從根部向上生長時,由于一個側面生長較快,因而就迫使它們鬈曲起來。在各個不同的種族中,不只是頭髮的顔色和形狀不同,它們的數量也不一樣。例如,布須曼人的頭髮比我們的少,而在印第安克勞人(Crows)中間,戰士們的粗黑頭發通常是拖在他們身後地上。同樣,身體其他部分的毛髮在一些種族人的身上就稀少,而在另一些種族人身上就濃密。例如,北海道的土著阿伊奴人,就是一個濃發的民族, 而這個島的日本統治者頭髮則是較爲稀少的。這種對照如此鮮明,以致日本人編出了一個傳奇故事,說是在古時,阿伊奴人的母親們用乳房喂養熊仔,這些熊仔逐漸變成了人。

  某些種族的體質對于某種氣候是適應的,而另外一些種族則不適應。英國人有極好的條件來瞭解這一事實。例如,他們在灼人的印度平原上,自己會變得頽唐疲怠,感覺很不舒服,而且還不得不儘快把孩子們帶到氣候較凉爽的地方去,否則,孩子們就會開始萎靡幷進而死亡。同樣,幷非所有種族都一樣地害怕各種疾病。在熱帶的非洲或西印度,陸熱病和黃熱病對于初次到達的歐洲人,是如此致命而大有害處,而此時黑人甚至黑白混血兒却幾乎不受這些對白色民族來說是極大灾難的疾病的影響。另一方面,我們英國人把麻疹看成是小病,但驚异地聽說,由其他地方傳到斐濟群島(Fiji)上的麻疹,由于治療不善而變得更爲猖撅,以致毀滅了成千的土著。很明顯,移居在新氣候之下的民族,假如他們想興旺,就應當使身體適應新的生活條件。例如,在高聳的安第斯山(Andes)上的稀薄空氣裏,較之在平原上更需要大力呼吸;事實也確實如此,居住在這些山上的部族,胸圍和肺發達到异常大的程度。即使是能够逐漸習慣于新環境的種族,也不應該過分突然改換他們已經適應了的氣候。膚色對特定氣候的適應性有一定的聯繫,膚色使黑人適應熱帶,而使金髮人受到限制;雖然如此,顔色幷不總是隨著氣候而改變,例如,在美洲,深色皮膚的種族同樣地分布在炎熱和寒冷的區域。對某一特定氣候的適應性,是每個種族生死攸關的問題,這種適應性應當是種族的主要特徵之一。

  旅行家們指出,各不同人種在性格上有顯著差异。顯然,在巴西的土著印第安人和非洲黑人之間,生活條件方面沒有太大的差別,棕色的人陰沉、憂鬱,而黑人却活潑、愉快。在歐洲,陰沉的俄國農民和活潑的意大利人的性格不同,同樣未必是氣候、食物和政府的不同所致。顯然,在人類中存在天賦的氣質和天賦的智能。歷史給我們上了偉大的一課:一些種族沿著文明的道路前進了,而同時,另一些則停止不前或落後了。對這種現象的解釋,我們應當部分地在美洲和非洲土著部族同壓迫、統治它們的舊大陸民族二者之間的智慧和精神能力的差异中去尋求。確定低級種族智力,最好的標準是兒童接受文明教育的能力。在有低等種族兒童學習的學校中,歐洲教師們通常會證明說,這些兒童儘管在十二歲左右以前,能學習得像白人那樣好,但在這個年齡之後,就開始衰退了,統治種族的孩子就會趕過他們。這一點跟解剖學的結論相符。解剖學認爲澳大利亞人和非洲人同歐洲人比較,大腦較不發達這一點也跟文明史的結論相一致。文明史說明,發展中的蒙昧人和野蠻人在很大程度上跟我們的祖先所曾經有過的那種狀態相似,而我們的農民現在仍然處于那種狀態,先進種族的高級智能把歐洲的民族從這種一般的水平提高到了文明的高度。白人雖然現在統治著世界,但它必須記住,智力的進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由它的種族所獨占。在歷史的黎明期,深色皮膚的埃及人和巴比倫人曾經是文化的領導者,他們的阿卡德語(Akkadian)跟白色民族的語言是不相近的;黃膚色的中國人也是這樣,他們的頭髮和他們面部的特徵,清楚地說明他們跟韃靼人的親密關係,他們早在四千年或更早一些時間以前就掌握了文明,幷有大量文獻存世。皮膚黝黑的白人亞述人、波斯人、希臘人、羅馬人——幷不是最先推動文化前進的力量,而只是繼續了這種運動,然而從這時起,在世界的進步中,它們不是毫無作爲的,但在最後,是金髮的歐洲民族,包括法國、德國和英國居民的部分。

  我們這樣指出種族間的一些主要差异以後,現在轉過來較 爲詳細研究人種的組成問題。對男人和女人作一些單獨的描寫,可能提供出他們所從屬的民族,但只不過是最一般的,因爲不可能找到彼此完全相同的兩個人,即使他們是兄弟。在對人種的這類描寫中,我們只是尋求爲全人種所特有的共同性格。族行家們常常報道觀察結果:登陸的歐洲人處在跟他的種族不同的某一民族中間,例如,在中國人或墨西哥的印第安人中間,一開始會發覺他們彼此完全相象。較仔細地觀察了若干日子之後,他才開始辨別出他們的個人特點,但是,他的注意力起初只是放在跟他的種族不同的明顯的一般特徵上。人類學家所希望描繪和叙述的正是這種一般的類型,幷把他所描繪的男人和女人作爲樣板,這些描繪以最好的方式顯示出了上述特徵,甚至可確定該民族的類型。爲了提供有關解釋這類任務的方法的概念,我們可假設在研究蘇格蘭人,首先希望確定他們的身長。很明顯,在他們之中有像拉普人那樣矮身材的人,也有像巴塔哥尼亞人那樣高身材的人。這些非常矮小和非常高大的人自然屬于所研究的類型,但幷不是它普遍的一般成員。而我們如果按身長來擬定幷把所有居民列成一排,那麽出現在我們面前的就是一隊近于五英尺八英寸高的人,而具有五英尺四英寸以下以及六英尺以上高度的人的數目是很少的,或許一面只有一或兩個巨人,另一面只有一或兩個侏儒。圖1O中就表明了這一點,那上面每一個點相當于一個人,那些點對中等或一般身長的人的描繪,則是密集成一團。看了這個圖,讀者就容易理解奎特列特的圖表;圖11,上面的雙行式曲綫的高或直坐標,表示各種身高的人數,從中間的五英尺八英寸這個中等一般人的身高向兩邊遞减。在一般總數近 2 600人之中,有 160人的身高爲五英尺八英寸,有15O人左右爲五英尺七英寸五英尺九英寸,依次類推,暫時還沒有發現那怕幾十個像五英寸那樣的矮小身材或像六英尺四英寸那樣的高大身材。由此可見,如諺語(英國的)所說:“世界是由形形色色的事物組成的。”事實是,種族是人的總合,其中包括著以一種代表性的典型爲中心的一系列合乎規律的變形。也可以按照其他的特徵用同樣的方法來鑒別種族或民族。例如,可以說,中等的或一般的英國人胸圍有36英寸,體重有144磅左右。用同樣的方法可以確定現存民族膚色的一般色度,例如,祖魯人的深棕色。采用這些方法的結果證明,旅行家根據他的觀察,把他所最多見的男人或女人的類型作爲種族的代表,這種觀察方法雖然粗糙,但實際上是十分確切的。

  以非文明部族的一些個別肖像作爲代表,可能是最省力的。 在這種部族的飲食和生活方式中,極少存在能在一起生活幷在許多代中互相融合的各個人之間引起差异的因素。在同類民族中確定人種類型特別容易。但是,表達關于整個居民的概念則遠非如此容易。只要看一下極爲多種多樣的英國人群,就可以看到要達到這一點是多麽困難。但爲研究人類多樣性的課題,最好還是從最簡單的事情開始。在選出某種單一的、特徵鮮明的種族之後,先對自己提出這樣的問題:這個種族在一個長時期中發生了什麽。

  首先,最應當注意的,就是種族的穩定性。人們一直生活在自己本來的國土上,那裏就不大會改變自己的習俗,也不大會跟其他民族混合;在那裏,顯然沒有理由希望改變自己的類型。埃及的文獻提供了這種類型的持久性或固定性的很好例子。圖12.a是拉美西斯(Rameses)的頭像,很明顯,這個圖細緻地表現了他的特徵。他所處的時代被認爲約在三千年前,而b描繪的是現在的埃及人;但是,古人和今人彼此竟如此相似。實際上,建造金字塔、將其勞動生活描繪在墓壁上的古代埃及種族.于今仍有其變化不大的代表,那就是爲新的收稅人繼續從事舊式勞動的阿拉伯各國農民。同樣,在埃及浮雕上的埃塞俄比亞人,也完全能在白尼羅河兩岸生活的部族中間找到與自己相貌極爲相似的人;同時,我們在腓尼基人或猶太人的俘虜的形態中,也可看出熟悉的現代猶太人的側影。因此,我們有這樣的證據:一個種族能够在三十個世紀以上或幾百代以上的過程中,保留著自己容易辨認的專門特徵。當一個種族遠離自己最初居住地移居別處時,例如,當非洲黑人移居到美洲,或者猶太人從阿爾漢格爾斯克( Archagel)移到新加坡的時候,這種類型的固定性可能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仍保存下來。但在那裏,某一部族的外部形態會發生顯著變化,而這種變化的原因應該從跟外部族的混合中,或從生活條件的變化中,或同時從兩者中去尋求。

    异族婚配或種族混合的結果,可以根據最顯眼的例子之———根據稱爲黑白混血兒(西班牙語爲mulato,來自mula——騾)的介乎白人和黑人之間的混血兒,爲一切英國人很容易地辨認出來。黑白混血兒的皮膚和頭髮顔色是一種介乎其雙親的皮膚和頭髮顔色的中間色。在白種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種再和白種人所生的孩子,所謂“卡特郎”(西班牙語cuarteron)的身上,又出現新的中間色度,等等。另一方面,稱爲“贊包”(西班牙語zambo)的黑人和白人與黑人的混血種的後代,又回到完全黑人類型。這種中間性是混血種的共同特性,而且或多或少帶有返回到祖先類型中之一種的傾向。爲了說明這種事實,圖13提供了馬來人母親和她那些跟西班牙人父親住在一起的女兒們。在這裏,雖然所有的孩子都表現著混合的成分,而一些則歐洲人的樣子占優勢,另一些則馬來人的面形特徵占優勢。混合人種的影響同樣可以按迹探求到頭髮,這種影響常常可以在那些處于較直的歐洲人頭髮和有絨毛的非洲人頭髮的中間狀態,黑白人種混血兒的旋轉鬈曲頭髮上十分明顯地看出來。巴西的卡富索人(CafusoS)是一種當地的土著部族和黑人奴隸之間的特殊混合人種,這種人以頭上一大團髦起的曲發而聞名。這種頭髮形如天然的假髮,它迫使其享有者在通過茅屋門口時要低頭彎腰。這種頭髮可以在圖14的一個卡富索婦女的肖像中看到,同時很明顯,或許也很容易得到解釋:美洲土著剛硬的直發由此獲得了某種程度的黑人頭髮的鬈曲性。混合人種的機體組織也是平均地獲得雙親的特徵,這正如在黑白種人的混血兒身上所見到的;這種混血兒從自己的黑人祖先那裏承受了耐熱帶氣候的特性,同時又獲得了抗黃熱病的能力。

  况且,在兩個種族居住在一個地區的情况下,到處都會産生混合人種,而且在最近幾個世紀裏,大家都清楚地知道,地球上相當大的一部分居民,是通過種族雜交産生的。任何地方也沒有像美洲大陸這樣清楚地暴露出這種情况。在那裏,從西班牙侵占這些地區如墨西哥的時代起,在廣大區域裏住滿了西班牙人和美洲印第安人的混血兒——這是西班牙人和美洲土著的後裔;同時,隨著非洲黑奴輸入西印度,也在那裏出現了黑白種人的混血居民。由于注意到這類種族雜交,人類學家們就能够用它來解釋人類中無數的差异色度,而不必去承擔那種把每一小類不確定的人歸入某一專門人種的毫無解决之望的課題。以開羅的運水人爲例,它說明只允許把每個人歸入其真正種族的分類之中是很困難的。這種運水人說阿拉伯語,是伊斯蘭教徒,但是他完全不是阿拉伯人,正像他不是古代王國的埃及人一樣,他是國家之子。這個國家在數世紀的過程中發生了努比亞人,科普特人,叙利亞人,貝都英人以及其他許多民族的混合。他的祖先實際上可能源于地球上的三個部分。在印度的土著中同 樣能够找到這樣的一些膚色和面部特徵的异種,這些异種不能確切地歸入一個人種。但是應當記住,居住在這些國家的居民中,有彼此極爲不同的人的异種,這就是,深膚色的土著或山區部族,從西藏越界而來的蒙古人,和從西北侵入國土內部的較白的古代雅利安人或印歐人;不必再談其他的民族了,單就這些民族在整世紀、整世紀過程中所形成的混合本身,必然會産生無數的混合人種。在歐洲也一樣,如果把波羅的海沿岸的金髮民族和地中海沿岸的深發民族,當作兩個不同的异種或種族,那麽,它們的雜交就能够解釋我們所看到的棕色頭髮和中間膚色的無邊的多樣性。因此,如果能够設想,假若在遙遠的古代人就已經分成了若干主要的大種族,那麽,它們在後來許多世紀過程中的雜交,就可以很順利地解釋無數的、較不明顯的和由一種過渡到另一種的异種的形成。

  在一個種族中,僅僅看到那些偶然屬于同一類型或彼此相似的人的結合是不够的。他們相似的原因是很清楚的,事實上,我們把它們命名爲種族本身就證明,我們認爲它們是這樣的品種,它的共同特點是從同一祖先那裏承繼來的。但是,屬于動物界的經驗證明,種或品種,即一代一代地保留著相似特徵的能力,同樣也是能够改變的。事實上,有經驗的畜牧者細緻地選擇那些在某一特定方面發生變化的個體幷使之交配,就有可能在若干年後形成有角的牛羊的某種專門品種。動物的專門的種或品種,沒有人的這類直接干預,而是在新的氣候條件和飼料條件下直接形成的。在這裏,蘇格蘭的小馬駒或墨西哥平原上那些由西班牙人帶來的馬所繁殖起來的小野馬,就可以作爲衆所周知的例子。這就自然地使人想到,人的種族也可能被拿來當作從一個共同的原始種類發生時改變了形態的品種。可以作爲這種情况有力證據的,不只是下面這一事實,即具有其全部肉體和精神之差异的人類變種,是由一個逐漸轉變爲另一個;而且也有這種情况,即甚至最不相同的種族也可能在各方面混合而産生混血的或另一層次的種族,這種種族自己形成之後,就能够繁殖起來。人種多元論認爲有若干彼此獨立發生的單獨人種,這種理論的維護者們,否定了某些種族——例如,英國人和澳大利亞人——可以産生能够繁殖的後裔。但是衆多的證據越來越傾向于肯定一切種族之間雜交的可能性,而這就證明,在動物學方面來說,一切人的變種都屬于一種。雖然這個原則明顯地有堅實的基礎,但是應當承認,我們還很少知道人種變化的方式和原因。大的種族——黑種、棕種、黃種和白種,具有其衆所周知的不同特徵,這些種族早在成文的證據出現之前就確立了。因此,它們的形成過程隱藏在遙遠的史前時期。無論那個民族有史時期所發生的同樣重大的變化,也是不清楚的。曾經提出過似乎真實的證據,那就是我們的粗野的原始祖先,比起他們的後裔來,不大能够用建造住宅,使用火和儲藏食物的方法來抵抗氣候的影響而保護自己,因此,他們只能在移居地新的氣候的影響下經歷巨大的肉體上的變化。好像在最近時期,也能指出在新的生活條件影響下所發生的類似人種的某種變化。例如,貝多博士的測定證明,在英國,工業城市生活使得居民的身高比他們那些從鄉村到城市來的祖先要矮一或二英寸。同樣在落基山脉裏的斯納克(Snake)印第安人部族,他們那由許多代受壓迫的貧困生活所决定的衰弱的形體和野獸般的面容,使他們跟平原上生活較好的親屬截然不同。同樣可以肯定地說,合衆國中的純正黑人在不多幾代的過程中,也發生了一些變化,他們的膚色已較淡了些,他們的特點也改變了些;同時,在同一國家裏的純正白人,也變得稍微粉紅一點,獲得了較深而且較光亮的頭髮,較突出的顴骨和較寬大的下顎。或許這是種族變化的最好的可靠例證。極難 看到發生清晰變化的種族,因爲這種變化到處都被舊種族跟那些同他們移居在同一地區的新民族混合和雜交而發生的巨大改變所掩蓋了。假如誰根據古代希臘雕刻來證明民族的希臘類型,從佩裏克勒斯(Periklers)時代就改變了,那麽人們就會對他提出异議,因爲古代部族的殘餘早就已經跟其他民族融合得辨認不出來了。僅僅上面提出的事實,就足可以說明任何確切地按迹探求人種發展的開端和進程的嘗試之不可靠性和困難性。但是,同時我們也有我們能够進行研究的基礎;這個基礎就是下列事實:這些種族幷不麽毫無區別地傳布在整個地球表面,而是某些種族屬于某些地區,顯然,它們中的每一種族是在自己地區的氣候和土壤條件影響下形成的,它們在自己地區繁殖幷由此向四面八方傳布,同時在中途改變了幷和其他種族混合了。下面的簡短論述可以提供一些關于大種族如何完成傳布和混合的概念。這種概念包含著著名的解剖學家——特別是赫胥黎和弗勞爾教授確實深思熟慮的意見。雖然這種方案不可能是某種被證明的或毫無爭議的事物,但仍然希望通過對下述事實的理解來明瞭幷肯定我們的概念;那些事實是,人在地球上的傳布,不是以部族之毫無秩序地分散的形式進行的,而是順著某些大的運動方向;雖然不可能詳盡地按迹探求這些方向,但是在許多情况下可以確定它們的正確性。

  種族的膚色和它們所處的氣候之間存有實在的聯繫,這從對所謂黑皮膚的民族的觀察中表現得最爲明顯。古代的作家們,在探求對黑人膚色的解釋時滿意地指出,太陽把他們曬黑了。雖然現代的人類學家們不會這樣不加思索地解釋這個問題,但是世界地圖表明,這種膚色最深的種族類型多半生活在熱帶氣候下面。黑色種族所處的空間的中綫,沿著赤道的熱而肥沃的區域,從西非的幾內亞延伸到帶有新幾內亞名稱的東阿爾西佩拉格( Eastern Archipelago)的大島。它所以帶有這個名稱,是由于那裏的土著居民類似黑人。這些黑色民族可能源自同一地區,同爲它們雖由于地理分布不同而有顯著差別,但它們肉體上全部相似。在孟加拉灣內名爲安達曼群島(Andamans)的島鏈,特別引起人類學家們的注意。人類學家們在島上發現了很少居民,他們是些粗野的類似兒童的蒙昧人。這些蒙昧人身材很小(男人低于五英尺),他們的皮膚是黑的,頭髮鬈曲;其斷面非常扁平;頭髮的狀態由于他們有給自己剃頭的習慣,讀者可用想像去補充。但是,在這些方面和非洲黑人相似的同時,他們跟非洲黑人也有不同,顱骨不窄,又寬又圓。嘴唇不那麽肥厚,鼻子不那麽寬,下顎不像非洲黑人那樣有力地突出。解剖學家們認爲——這種意見已被弗勞爾的顱骨研究所證實——安達曼島上居民可能是某種極早的人類部族的殘餘,或許是原始黑人類型的最優秀的代表,這一類型後來在傳布到世界廣大地區的情况下,各個方面都發生了變化。非洲黑人人種,我們在上面已經寫過了,它具有專有的特徵——狹窄的顱骨,突出的下顎,棕黑色的皮膚,多絨毛的頭髮,扁平的鼻子,肥厚的、被毀壞了的嘴唇。或許,居住在赤道附近如新幾內亞的民族中的黑人類型,這些特徵是最爲明顯的,但是,黑人順著大陸向一切方向傳布時,由于在大陸區域上跟淺色種族——例如,跟北海岸的柏柏爾人(Berbers)和東海岸的阿拉伯人雜交而産生了各種色度。隨著種族向南方的傳布,在剛果和卡菲爾人區域,可以看到,膚色和面部特徵已不是全像黑人的類型,因而使人産生這樣的印象:好像中央區域的居民在新的氣候條件下已改變了一些種族的類型。在這方面,南非身材矮小的霍屯督-布須曼部族是最突出的。雖然他們保 留著黑人的窄顱骨、鬈發和面部特徵等形態上的許多特點,但他們的皮膚却具有較淺的棕黃色調。沒有任何理由這樣設想:産生這種情况的原因是黑種人跟較淺色的種族雜交;在那裏也不存在黑人可能與之雜交的那種種族的任何迹象。因此,如果布須曼人是一種特殊的黑人异種,那麽在這裏,我們就有了在新條件影響下種族改變的最好情况。現在回到南亞,到馬來半島和菲律賓群島去尋找人數很少的森林部族,顯然,它們與安達曼人有親戚關係,那裏的人一般的名稱爲“矮小黑人”(也就是“小黑人”)。顯然,他們屬于任何時候也未曾在世界各地廣泛傳布過的某一種族,這一種族的殘餘受新來的較强的種族所迫,只好去尋找山中的隱蔽所。

  最後,我們來看一看下列區域裏的東方黑人種的傳布廣泛而且複雜的種族,那些區域是著名的美拉尼西亞( Melanesia),從新幾內亞延伸到斐濟群島的“黑色群島”。屬于帕特森(Patterson)大主教區各島的居民,跟非洲黑人有明顯的相似點,雖然也有一些顯著不同的特點,如較突出的眉上弧綫,及跟非洲黑人形成鮮明對照的鷹鼻。新幾內亞附近的美拉尼西亞人,因有絨毛頭髮(馬來 PaPuwah——鬈曲發)而被稱爲巴布亞人;他們的頭髮有時長得很長,像個大拖把。在美拉尼西亞,從深棕黑色到巧克力色或胡桃色的種種膚色,說明跟較淺色居民進行過頗多的雜交。這種雜交在斐濟群島沿岸居民中最顯著。在那裏,深色的美拉尼西亞人種族雖占優勢,但却跟較淺色的波利尼西亞人種族進行了雜交。這種混合說明了美拉尼西亞語和波利尼西亞語的親密關係。最後,現已絕種的塔斯馬尼亞人是遙遠獨處的民族,這個民族屬于東方黑人。

  在澳大利亞,在這個廣大的島洲上,它的植物和動物跟亞洲的不大相同,好像是地球歷史很久以前時期的殘留,我們發現了很少的遷徙流浪的蒙昧居民,他們跟在北方的新幾內亞較黑的種族和在南方的塔斯馬尼亞人有顯著的區別。帶有深巧克力色的澳大利亞人可能被看作是深色人種的特殊類型。但是,他們的顱骨像黑人一樣是狹窄而成梭形的,只在某些專有特徵方面有所不同;這些方面已經提到過了,實際上就是跟其他種族的顱骨明顯不同的特點。

  當我們在世界地圖上尋找現在仍然存在深色皮膚種族的地方時,我們發現,受到信賴的作家們把印度大陸上的一個地方給搞混了。這個地方的山地部族,是雅利安印度人侵占印度之前,在古代南印和中印生活的人的類型。這種純粹形態的類型,就在那些幾乎不耕種土地而過著未開化生活的部族之中,同時,作爲主要民衆,大都跟印度人雜交,他們整世紀地處在印度人的影響之下,形成了南方很大的達羅毗荼族( Dravidian),如泰米爾族人(Tamil)和泰盧固族人(Telugu)。

  向西走得再遠一些,就發現能够識別的非洲深膚色種族,這一種族包圍著努比亞人(Nubian)部落,幷較難在阿爾及利亞和突尼斯的柏柏爾人(Berbers)中間把它區分開來。如果是這樣,那麽,大概古代埃及人主要是屬于這一種族,雖然他們已經跟遠古時越過叙利亞國界來到這裏的亞洲人混合了。爲了按照用他們(參看第九——十一章)來代表種族的那些繪畫去判斷古代的埃及人,我們就必須把他們的眼睛轉爲側面,把他們的身體塗上棕紅色。任何人都不可能比古代底比斯(Thebes)的埃及人更爲 强烈地感到,人類種族間最主要的區別之一,就是膚色和面部特徵,而這就把埃及人一方面跟埃塞俄比亞人區別開來,另一方則又跟亞述人或以色列人區別開來。

  假如現在轉向世界的另一個地方,我們就會發現,人的蒙古類型在北亞的廣大草原上有它最好的代表。他們的皮膚具有棕黃色,頭髮是黑的,剛硬而長.然而臉上須毛却很稀少。他們的顱骨的特點,造成顱骨較寬,顴骨突出,眼眶的外沿向前伸出,同時眉上的弧形不大發展,眼角傾斜,鼻子短平。按傳布和數量來說,蒙古人種是很大的人種。東南亞的大量民族,都發現出它們跟中國人和日本人那衆所周知的膚色和面部特徵的親密關係。蒙古類型在全世界廣泛傳布的情况下,由于氣候和生活方式的變化.更由于跟其地種族的雜交,越來越喪失了它的特點。這一點,在東南亞最爲明顯,在那裏,如在中國和日本的可做爲特徵的顱骨寬度縮小了。韃靼族汗國.從遠古時代就力求急進歐洲。韃靼人的後裔在其語言方向是這樣的:匈牙利語和芬蘭語,比起在現代類型的匈牙利人和芬蘭人中所能探求的膚色和面部特徵來,保留了更爲鮮明的源自亞洲的痕迹。但是,芬蘭人沒有喪失使他們跟當地瑞典人相區別的種族特點,而矮小的拉普人,在某些方面却表現出跟西伯利亞同部族的人的相似點,這些同部族的人們跟他們一樣,帶著自己的北方鹿在極地範圍內游蕩。在挪威山地的拉普人中間,或許能找到最純正的拉普人類型。

  假如我們對世界種族的研究走得再遠一些,那麽,我們的任務就更那艱巨。在馬來半島上,在亞洲的最東南角上,出現了最初的馬來種族的成員,這個種族大概是傳布在蘇門答臘、爪哇和東阿爾西佩拉格的其他島嶼上的蒙古類型的遠支。從馬來阿爾西佩拉格延伸到太平洋有許多島嶼,先是密克羅尼西亞群島,然後是波利尼西亞群島,我們暫且不談東方的複活節島(EasterIsland)和南方的新西蘭島。密克羅尼西亞人和波利尼西亞人在語言方面以及或多或少在身體結構方面,表現出跟馬來人的聯繫。但是,他們幷不是真正的馬來人,在他們中間可以見到長面孔、窄鼻子和不大的嘴,這些使我們想起了歐洲人的面孔,正如找們在這裏所引的圖15上的密克羅尼亞人身上所能看到的這個面孔,這個人是這種多種民族混合類型的代表。似乎可能是這種情况,某一個跟馬來人有近親關係的亞洲種族,它在南太平洋的島嶼上傳布,在跟深膚色的美拉尼西亞人雜交的影響下,改變了它自己的特有類型,因而現時各島上不同類型的居民,外表常常極爲多樣。這一海員的種族甚至爲自己開闢了通往馬達加斯加的道路,它的後裔在那裏或多或少地跟從非洲大陸來的居民融合了。

  現在我們來談談雙重性的美洲人陸。我們在這個新大陸裏遇到了與舊大陸完全不同的種族問題。從新地島到好望角或塔斯馬尼亞橫穿地球的旅行家,在不同的氣候下發現了截然不同的人種:白色的,黃色的,棕色的和黑色的。但是,假如哥倫布(ColumbuS)把美洲從南到北整個地區都看一遍,他會發現那裏的居民沒有這種極端的不同。假如把那些從十五世紀起就來到 這裏的歐洲人和非洲人弃置一旁,美洲土著一般可能屬于同一個種族,這一點我們已經不止一次地談過了。這幷不意味著他們全都彼此相似,而是指他們在人種方面的差异;顱骨的形式,面部的特徵和皮膚的顔色,它們雖然是重要的,但却是第二義的變種。這裏有若干種族,不大可能每一個都確定出它在本來地區的本來類型;但可以立刻想到,某一已經形成種族的部族移居到一個地方,在熱帶也好,在溫帶也好,這個種族僅僅是在傳布和習慣水土,就像歐洲的馬從哥倫布的時代起變得稍瘦了些,人本身也是一樣。大多數人類學家都把美洲土著歸爲東亞來的蒙古人種,這個種族能適應最極端的氣候,幷且在顱骨的形式、淺褐色的皮膚、直而黑的頭髮和黑色的眼睛方面,表現出跟美洲部族的極大的相似性。圖16和圖17所提供的是北美最優美的現存形式之一的蒙昧的狩獵部族——科羅拉多(Colorado)印第安人;而在圖 18中,考依克桑(Cauixan)印第安人可以作爲粗野而懶惰的巴西森林居民的典型。當確定亞洲和美洲的部族可能是以這樣的方式由同一原始祖先發生的時候,我們應當以謹慎的態度來對待那各種不同的理論,這些理論在尋找到新大陸定居的亞洲部族遷移時所走的通往大洋和島嶼的道路。大概在新大陸也像在舊大陸一樣,人出現在現時之前的地質時代,因此,蒙古人和北美印第安人之間的血緣關係可以追溯到他們還沒有區分任何大洋的時代。可以設想,發展已停了下來的、生有像屋頂般的顱骨穹窿的愛斯基摩人,可能是日本部族的一個分支;與此同時存在著這樣一些特徵,即較文明的墨西哥人和秘魯人,通過某種途徑從亞洲民族那裏獲得了藝術和思想。

  在接近結尾的時候,我們來研究一下金髮民族,它們在歷史 的進程中越來越在地球上成爲精神、道德和政治方面的統治者。雖然通常把他們說成是人類的一個异種,但是很明顯,他們幷不是某一種單一的種族,而是多種多樣的混合的居民。他們分爲兩大類——深發白人和淺發白人(melanochroi和xanthochroi),這種分法是對他們進行分類的一個步驟。關于深發白人民族的古代繪畫,傳到現代的有亞述人,腓尼基人,波斯人,希臘人,羅馬人;假如把安達盧茲人和黑髮的威爾士人(Welshmen)或布列塔尼人(Bretons)和高加索人這樣一些當代民族,同上述這些民族放在一起,就將看得非常清楚,它們之間的相同點只限于一般的特徵。他們的皮膚是淡褐色或黃白色的;眼睛是黑的或深褐色的;頭髮是黑的幷且大部分呈波浪形或鬈曲;他們的顱骨的大小極爲不同,雖然很少有非常寬的或非常窄的,其側面是垂直的,鼻子是直的或是鷹勾的,嘴唇比起其他種族來幷不太厚。對金髮民族的最早描繪,可以在埃及藝術家們的作品中找到,在那裏面,描繪了某些北非的土著,他們的黃白色皮膚,天藍色眼睛,出自至今仍以金髮部族著稱的地方。這些金髮的利比亞人,也像生活在叙利亞附近幷且形成爲猶太人中的一種特殊類型的白麵紅發部族一樣,過去和現在都可能跟下面金髮的民族有親戚關係,這種金髮民族在古典作家獲加關于野蠻居民——哥特人(Goths)向北到圖列(Thule)的居民——的消息時,就已經居住在歐洲北方。這些早先時期深發和淺發异種的雜交,最終形成了生有深黃色頭髮、純白皮膚或褐白中間色皮膚的人的無數异種。至于淺發和深發種族的起源和最初住地,要做出判斷則是極爲困難的事。語言大大地有助于說明金髮民族的早期歷史,但是,它沒有克服把金髮白人和深發白人分開的困難。彼此被民族語言結合在一起,就像現時不論是金髮的漢諾威爾人(Hanovians),還是較深色頭髮的澳大利亞人都說德語一樣。在凱爾特民族中間,蘇格蘭的山地居民常常使我們想起古典歷史中所描述的那些高高的紅頭髮的高盧人(Gauls),在同一歷史中,有的地方證明同時也存在有膚色較深的、個子較矮的凱爾特人,他們就像現代的威爾士居民和布列塔尼人那樣。爲了有助于說明這跟我們的祖先有如此密切關係的課題,赫胥黎發表了這樣的設想,金髮的人構成了原始部族,由于他們同遙遠南方的深膚色種族進行了雜交,于是就爲深發白人的混合種族提供了基礎。無論在哪里,這種白膚色和深膚色種族的混合種,顯然在相當大程度上成爲他們所遇到的那些地方的居民的基礎。用這種方法也可以解釋北非的摩爾人(Moors)和無數的所謂阿拉伯人——較深色的白人的形成。在說印度語的億萬印度居民中,膚 色也同樣證明:他們的種族是通過國土的侵入者雅利安人同膚色較深的土著的混合而形成的。吉普賽人(Gypsies)正是這種結合的富有教益的例子。他們是游牧的低下等級的成員。他們從印度竄出幷在最近幾世紀中布滿歐洲。圖19中的瓦拉幾亞平原(Wallachia)的吉普賽女人像,可以作爲這些最近來自東方的外來者的一般類型。他們的不合語法的印度方言證明,他們祖先的一部分來自我們的雅利安族的先祖,然而他們的膚色(大不列顛的所有居民中最黝黑的)也同樣說明他們祖源于人的較深色的异種。

  因此,無論是替世界各民族在人類某些主要异種中分配所在地,還是在它們的混合中分配所在地,都是大有禆益的課題,雖然這個課題是困難的,是具有搖擺性的。但是,任何闡明種族的這些大的原始异種的發生和確切地指明它們最早的住地的嘗試,在現時材料不足的情况下必然都是徒勞無益的。人在地球上的出現假定是在下述地質時期:當時陸地、海洋和氣候在地球表面的分布與現在不同,那麽在地球的兩半球上,除了現在的熱帶之外,還有這樣的地方,那裏有溫暖的氣候和茂盛的植物,利于最少需要文明時期技術的人的生活。從文明時代起,居民的連續不斷的波動能够擴散到氣候較冷的地方。或許可以較有根據地設想,氣候溫和地區的白色種族要比其他種族形成得晚一些,他們經不大住極度的炎熱或沒有文化的生活,但是他們却有認識和駕禦的能力,這種能力能够控制上述的世界上的這些條件。

 

 

 

 

 

 

 

第四章 語言

 表徵的采用——動作語——用聲音表示的動作——自然語——動物的表達方式——語言中富有感情和模仿的聲音——聲音和意義的變化——用另一種聲音表現意義——兒童語言——字音清晰的語言;它跟自然語的關係——語言的起源

  人們有各種各樣用來彼此聯絡的方法。他們能够做出動作,發出喊聲,說出字音,描繪形象,書寫字母。這就是各種不同種類的全部表徵。我們從最而單的和自然的表徵開始觀察,來瞭解它們是怎樣實現其效用的。

  當人們由于某種原因而不能互相交談的時候,他們就采用動作表示的方法,采取所謂表情或手勢。每位讀者從兒童年代起就能或多或少熟練地運用這種方法進行交談。我們先拿一件簡單的事情來說。小孩子打開了客廳的門,坐在客廳裏的哥哥向他擺頭示意,叫他不要喧嘩,因爲父親在睡覺;這時,小孩子用表徵說明,他來拿箱子上的鑰匙,而哥哥用另外的表徵來回答他,鑰匙在自己挂在前廳的大禮服的衣袋裏,然後對那小孩子做了表示多種意思的動作,叫他走開幷替自己小心地把房門關上。這種動作語的形式我們不但全部瞭解而且使用。但是,爲了看看能把它改善到何種程度,以及它是怎樣成爲完善而確切的 交際手段的,應當研究它在聾啞人中的應用,那些聾啞人不得不如此大力地依賴它。爲了提供一種怎樣能够使動作起到言詞作用的概念,我們將描述那些表徵,有一天一個聾啞人借助這些表徵,當著記錄者的面叙述一個兒童的故事。他開始是舉起手,把手掌落向地下,到距地一碼的位置,就像我們想表示某一兒童的身高時所做的那樣,這意味著他想說一個兒童。然後他好像在頦下結扎設想的帽帶(對他來說這是用來標志婦女的一般表徵),以表明這個兒童是姑娘。然後母親也同樣被引到場景中來了。母親用手把姑娘招來幷給她兩個便士,又用手勢比方把兩個錢幣從一隻手傳給另一隻手。假設發生了某種疑問:這些錢幣是銅的還是銀的;他就指指某種棕色的東西,或者甚至以通常對待銅錢的那種輕視態度來麥示它,這種態度一下子就把這些錢幣跟銀子區別開了。然後,母親給姑娘一隻帶把的杯子,這個則借助食指,用食指在空中劃個圈形的輪廓,以表演動作本身的形象來表現它。然後,不允許産生任何懷疑地模仿一些確定的、在用匙盛糖蜜時的動作,以此告知,打發孩子去買的正是這種糖蜜。在這之後,用一揮手表示,叫兒童去完成交給她的任務;這揮手還兼著通常關于走動的表徵,而這走動通常是以兩個手指在桌子上移動來表示的。轉動假想的門把手,把我們引進一座雜貨鋪,用一種像是在櫃檯上把手掌放平整的水平動作,來表現這個店鋪的櫃檯。用手勢表示,在櫃檯後面有一個人;爲表明這是一個男人,就做了一個通常的手勢:講述者把手放在下頦上,幷順著有鬍子或可能有鬍子的地方往下捋;然後做一個在腰上裹圍裙幷扎一個結的動作,說明這是一個男人——小老闆。姑娘把帶把的杯子交給他,把錢遞到他手裏,幷轉動食指,像裝糖蜜那樣,以此來表示她要買這個。然後我們看到,好像這只帶把的杯子變得帶有想像的重量,被拿起來又被放下;好像架子上有個裝著糖蜜的大容器,把這裏的糖蜜裝滿那只懷于,又像有一個特有的扭轉勺柄的動作,來隔斷最後拖長的糖蜜絲;在這之後,好像小老闆把付給他的兩個硬幣丟進錢箱,而姑娘也就雙手捧著帶把的杯子走出雜貨鋪,這個又聾又啞的講述著進一步表演啞劇,好像姑娘仔細看了杯子之後,見杯沿上有一滴糖蜜,就用手指把它抹起放入口中.幷受到了再一次嘗嘗的誘惑;母親看到留在孩子圍誕上的糖蜜污點,知道了她的這種行爲,等等。

  語言原則的研究者發現這種用動作會話是如此富有教益,因爲它有益地、十分詳細地闡明了會話的過程。在這裏所采用的表徵有兩類。眼前的物象用第一類表徵來顯現。例如,假如聾啞者想說“手”或“皮靴”,他就換自己的手或皮靴。在有語言能力的人說“我”、“你”、“他”的情况下,聾啞者就直接指自己和另外的人。爲了說明“紅的”或“藍的”,他就換換自己嘴唇的內部或指指天空。第二類表徵的表現通過模仿的概念。因此,當聾啞者表演一種姿態的時候,例如他表演喝,那麽這可能意味著“水”,或“喝”,或“渴”。把面頰貼附到手上則表示“睡覺”,或“假寐”。像在拍打時那樣用手富有表現力地一揮,按情况可能意味著“長鞭子”,或“馬車夫”,或“出發”。用動作表現“火柴”,像把它燃著一樣;“蠟燭”——支起食指模仿蠟燭,好像把它熄滅。在動作語裏,也能模仿說話人所處的精神狀態的徵兆,于是這些徵兆也就變成了其他人同一種精神狀態的表徵。例如,模仿“冷”的動作;微笑意味著愉快、贊同,認爲某種東西是好的;而皺眉則意味著憤怒、“責難”,認爲某種東西是壞的。或許,賦予同一種表徵的這些不同的意義,可能會使人感到模糊不清;但總有辦法加以改善,因爲在某種表徵的意義始終不明確的地方,可以用另外的表徵來補充。例如,假若要求表示“筆”,那麽模仿寫的動作可能是不够的,因爲這種方式既可以表示“寫”,又可以表示“信”;然而如果表現出擦拭和執著筆的樣子,那麽就變得明確了:所表示的正是筆。

  到現在爲止,我們所叙述的這些表徵自身就把自己闡明了,也就是它們的意義由于它們的形式而顯得明明白白,或者,在任何情况下,這種意義都可能被一切研究那些表徵之使用的局外人所猜中。動作語大部分是由這類自己闡明的或自然的表徵所組成的。在那些聾啞人一起生活的情况下,他們采用了一些局外人若不預先瞭解清楚是怎樣産生的就很難瞭解的表徵。例如,聾啞人同伴互相以帶表情的呼聲來表示意思,如他們能够用縫紉的手勢來表示某一個小孩子,正如詢問時所表示的那樣,這種手勢所以用來表示這個孩子,是因爲他的父親是個裁縫匠。這類表徵有的可能起源極爲久遠。例如,在柏林的聾啞人的作坊裏,砍頭的手勢意味著法蘭西人。經過研究發現,孩子們爲路易十六世之死的故事所感動,他們在歷史指南中讀過這個故事,幷且從那時起,就選取路易十六世的死刑作爲整個法蘭西民族的表情象徵。但是,對于任何剛開始學習這類表徵的兒童來說,如果他們不知道因何選用這些表徵,那麽這些表徵也就像是假造的了。

  在研究了聾啞人之間所采用的動作語之後,再研究那些雖能說話,但由于語言不同而彼此互不瞭解的人們之間所使用的動作語,是瞭解動作語的基礎的最好方法。因此,美洲西部大草原的著名的表徵語,可以說只不過是動作語的方言;這種表徵語是白人狩獵隊和土著之間以及各部族的印第安人之間的會話手段。例如,“水”就是用手捧想像的液體和把它喝光來表示;“火”則用大拇指緊貼太陽穴,其餘手指張開來表示。雖然各個不同的部族使用的表徵十分豐富多彩,但是,人們之間的這類交際手段是如此自然,在全世界傳播得如此廣泛,以致像拉普蘭人(Laplanders)這樣一些居住在遠方的人們來到大城市後,當他們跟聾啞的孩子們相遇時,會感到自己的孤獨感减輕了,立刻就高興地用全世界的表徵語跟這些孩子交談起來。用這種方式只能理解具有自己解釋性的自然的表徵。而且在這類表徵中,對局外人來說有些也可能是完全矯揉造作的,是局外人暫時所不能理解的,因爲它們是舊的表徵,這些表徵現在已經喪失了它們在某個時期曾經十分明顯的意義。例如,北美表示“狗”的手勢是用兩個大拇指在地上畫綫,類似兩個竿子在地上拖。顯然,這種在現實中沒有意義的表徵,是屬于印第安人中沒有馬的那個時代的。當時他們把支帳篷的竿子捆在狗身上,所以狗就拖著它們從一個地方移到另一個地方,雖然狗比這還幹更多的活,但現在習慣還保留著這種表徵。

  應當指出,動作語無論在怎樣情况下也不能逐字地表達我們的語言。原因之一是,動作語極少能表現抽象概念。聾啞人能够表現製作各種不同東西的能力,如築墻或剪裁衣服,但是他們却無法通過手勢表現讓人瞭解對這一切來說是一般的、我們所說的“做”的抽象概念。聾啞人甚至必須動用各種不同的、極爲拙劣的表現方法,來表示介詞“在”或“從”的意義,例如,像放或拿出他們說的物體。其次,我們拿某種句子跟那些些由聾啞人借助表現同一內容的手勢做一番比較,立刻就會看到,我們采用的許多詞完全沒有與之相適應的表徵。例如,假若我們用言詞說:我留在桌子上的那個帽子是“黑的”,那麽,這個肯定的說法實際上能够用動作表達所有那些我們稱作實詞的詞,像帽子、留下、黑的,可以找到相應的表徵。但是對于那些可以稱作“語 法意義的”詞來說,如“the(這),Which(哪一個),is(是)”,就沒有找到表徵,因爲沒有表示它們的動作語。其次,語法確定了名詞、形容詞和動詞之間的區別。但是這些區別不能在動作語中找到。在動作語中,對森林中的草地的表示,既意味著“草”,也意味著“綠色的”;而且在動作語中,好像是爲了自己暖手的動作,可能有“溫暖的”,或者“取暖”,甚至有“暖爐”的意義。在動作語中沒有(假如不是向讀者提出某些僞造手勢)任何跟詞尾變化相應的詞,即把你去和去、他的和他、在家和家相區別的那種語法變化。這一切都受到觀者心中喚起的某種圖像的局限。開始,通過確立注意的對象,後又通過以其他的形象來補充這一形象,或者伴有動作,來喚起上述圖像,直到不去叙述所需要的那一切爲止。假如表徵不是按照那種系列一個接一個,以便根據它們的出現加進某種意義,那麽觀者就感困難。例如,爲了告訴聾啞兒童綠色箱子,首先應當做一種表示“箱子”的手勢,然後——作如,指房子旁邊的草場,表明它的顔色是“綠的”。當前這種動作語的措辭順序是“箱子是綠的”;假如這種概念順序按照語句中的形式加以改變,那麽,兒童就可能不理解草和箱子有什麽關係。像猫消滅老鼠,跟聾啞人的手勢的順序就不一致。聾啞人先從表示逃跑的小老鼠開始,然後表示皮毛光滑而又長著須的猫,最後表示猫跳向老鼠,于是這就構成了“老鼠猫消滅”。

  從向讀者所叙述的這種動作語中,可明顯地看到,人能够借助肉眼看得見的手勢,用那麽輕便而令人滿意的方法,來表現自己的思想。在下一個階段,我們不得不闡明,如何采用另一類表徵,即人類聲音的表徵。根據和動作同樣的一些原理,可以采用聲音來表現我們的思想感情,區別只是以聽代替了看。

  人們用來作爲表徵之一類的聲音,是由一些充滿感情的呼喊聲或聲調組成的。人們用發出的呻吟聲來顯示痛苦,如同用變了相的瞼來顯示一樣;用歡呼如同用雀躍一樣來表現愉快。當我們朗聲大笑的時候,聲音和面部的表情完全一致。這些聲音也就是用發聲所表現出來的動作(sound-gestures);我們所說的感嘆詞的大部分都屬于這種聲音。借助這類感嘆聲和語調,可以極爲確切地表現那些哪怕是極爲複雜的內心情緒,如同情,或者遺憾,或者懊惱。如果讓某一個人試著裝出一副微笑的、輕蔑的或生氣的面孔,幷且開始說話,那麽當時就可以發現,他的聲調也相應地發生了變化。爲每一種特別心理狀態所專有的面部表情,直接影響著聲音,特別是表現在元音的音樂素質上。因此,說話的音調就成了那種他所感觸到或把感觸到的形之于色的感情的表徵。說這種表現方式實際上是音樂性的,那是因爲它可以模仿提琴;在提琴上,改變音質,就可以把表現憂傷變爲表現愉快。人的聲音也利用其他進入音樂領域的表現手段,如弱的聲音和强的聲音、緩慢的聲音和快速的聲音、輕柔的聲音和熱烈的聲音的對照,和音調的高度按照音階所進行的高低而變化。熟練地利用這些各不相同的手段,說話的人就能在聽者的心中使疲弱困苦的狀態轉爲突然的驚异狀態,同時,抽象性的愉快動作發展爲興高采烈,而猛烈的暴怒逐漸平息爲安定寧靜。我們全都能做到這一點,更重要的是,我們做到這一點,跟所使用的語言的意義沒有任何關係,因爲內心的激動可以借助沒有任何意義的音節的發育表現,甚至可以細緻地表現。例如,一些意大利歌劇的語言對于它的大多數英國聽衆來說,只是一些沒有意義的音節,但是他們可以借助音樂和情緒的表現手段聽懂。顯然,可以預斷,不論那一民族所說的語言用這種表現方法必可爲全人類所瞭解。人類原來也是這樣,因爲最蒙昧的和離我們最遠的部族,在感嘆詞中也有像“啊!”“噢!”這種表現驚訝感、痛苦感、祈求感、威脅感、輕蔑感的聲音,他們跟我們一樣理解憤怒的吼聲 ‘ ur-r-r!’减輕蔑的“呸!”

  其次一類用作表徵的聲音具有模仿的性質。就像聾啞兒童表現“猫”的概念時模仿它的洗臉動作一樣,會說話的孩子表現“猫”是模仿它的咪咪叫聲。如果這兩個孩子想說明他們在想鐘錶,則啞孩就用自己的手表現鐘擺的擺動,而會說話的孩子就發出“嘀噠”的聲音。在這裏,聲音又是表現音響的動作。采用這種方法,借助對其固有聲音的適當的模仿,我們的智力就能表達無數的各種各樣的物象和動作。不只是孩子們用這種模仿聲音來取樂,而且這些聲音也成了習慣用語,例如(英國人)說Coo(鴿子的咕咕叫聲)就是鴿子,說bee-haw(驢子的叫聲)就是驢子,說 ding-donz(鈴鐺的丁當聲)就是鈴檔,說 rat-tat(環子砰砰的敲擊聲)就是門環,等等。未必需要補充說明,這些表現方法全世界的人都是瞭解的。

  把表情的和用聲音表現的動作合在一起,我們就獲得了所謂自然語言,這種語言在現實中是存在的,幷且在蒙昧地區甚至具有某種實際的意義,例如,某位歐人旅行家跟集聚在他那野營篝火旁的一群澳大利亞人談話時,或者跟一家蒙古人在他們的氈帳內談話時,可以巧妙地運用這種語言。在這種情况下,他不只運用最富有表現力的表情,還要同時伴有一系列的呼喊感嘆聲和模擬聲。這種語言形成了人間自然的交際手段。這種手段比起一些動作來是遠較完善的。這是全人類的共同語言,是如此直接地從人類思維活動中産生的,因而它必是從最遙遠的時代起,從某個時期人已經存在的最原始的狀態起,就屬于我們的種族。

  在這裏産生了一個最有趣味的問題,而每一位研究家都有可能試著作出解答。低級動物在哪種交際階段上,它們的動作和聲音是跟人類的自然語言相似的?每一位熱心研究野獸和飛禽習慣的人都清楚地知道,它們的許多動作和叫聲幷不是爲了它們之間的聯絡,而只是動物本身某種心理狀况的徵候。例如在下列情况下所表現的:羔羊在牧場上歡跳,或興奮的馬匹在畜欄內拍打蹄子,或動物由于劇痛而哼叫。動物在這樣做的時候,一點也沒有意識到它們旁邊有某種別的動物,完全像人一樣,一個人在屋裏,憤怒地緊握自己的拳頭,或者由于痛苦而呻吟,或者放聲大笑。當動作和叫聲成了爲其他動物而用的信號時,它們才接近于真正的表徵。同人一樣,低級動物所做的那樣的一些動作,所發出的那樣的一些聲音,當這些動作和聲音能爲其他動物所理會時,也成了一種交際的手段。例如,馬彼此親昵地互咬,同時相邀互相磨擦;家兔在地上頓足,別的家兔以同樣的動作來回答它;鳥類和獸類特別是公鶏和母鶏,在交配時明顯地互叫。動物的動作和叫聲,在不同的情况下是如此明顯地不同,我們根據經驗,幾乎有把握地知道它們的意義。人的語言在其實踐的合理件方面,幷沒有比召喚自己的小鶏的母鶏那咯咯叫聲,或者比牛搖著頭,爲威嚇靠近垣栅的狗而發出的暴怒聲走得更遠些。但是迄今爲止,還沒有一個研究家能按迹探求哪怕是下面這樣一隻狗的智力發展過程:它跳起來,爲的是要得到一塊肉;或者是吠叫,爲的是讓人給它開門。很難說,在何種程度上,狗的智力能把跳跟喂食聯想在一起,能把吠叫同門將被打開聯想在一起;或者,在何種程度上.狗形成了跟我們相類似的那種關于它在做什麽和它爲什麽要這樣做的觀念。無論那裏怎麽樣,很明顯,獸類和鳥類掌握自然語言到了這種程度,能體産生動作;能發出聲音作爲信號,幷作爲信號來領會這些聲音。然而狗的智力未必能超過下面這種理解力,聽到絕妙模擬咪咪的叫聲.狗就在室內尋找猫。但是作爲一個兒童,聽到他的乳母咪咪的叫聲,很快就行出乳母想以此來對某一隻猫說點什麽,這只猫可 能幷沒有在附近什麽地方。由此可見,小孩子能够理解還沒有被證實的東西;而這一點,最聰明的狗、大象或猿猴是想不到的。小孩子能够理解,聲音可以用來作爲思維或觀念的表徵。因此,低級動物雖然同人一樣具有自然語言的基本方法,然而未必能够超過這些最簡單的萌芽,而人的智力却很容易地過渡到最高級的階段。

  在對動作的自然語言和叫喊聲的叙述中,在尚無較完善語言的地方,我們到現在爲止還僅僅把這種語言看作是單獨使用的。現在我們應當指出,它的片斷跟普通語可以一起使用。人們無論說什麽語言,無論是說國語——英語,還是說漢語,還是說喬克陶語,他們總要采用屬于自然語的說明性的動作、感嘆語和模仿性的聲音。母親和乳母們在教小孩動腦筋和說話時就利用它們。我們沒有必要在這裏引用托兒所的這類語言例子,因爲我們的讀者中不注意它的人,未必能研究具有特殊用途的語言學。在成年人的對話中,任意解釋的聲音或自然的聲音變得較少了,但是它們還有,正如可從下面引用的例子中所能看到的那樣,不會把它們理解錯誤。

  關于動作,其中有許多我們(英國人)和其他民族都還在采用,這些想必是從人類原始時期起一代代傳到現在的。如演說家,當他低下頭,或者舉起帶有威嚇意味的胳膊,或者把想像的敵人推離自己,或者指向天空,或者屈指歷數自己的朋友或敵人的時候,他所作的姿勢就是如此。其次,在每一種語言中都采用了最爲豐富多彩的充滿感情的聲音。我們來引用一些在語法中提到的感嘆詞的例子:

  英文的: ah!= 啊!oh!= 哦! ugh= 咄! foh=呸! ha! ha!= 哈!哈! tut(t-t)= 噴! Sh!= 噓!

  梵語的:aho !(感嘆)aha(責備)um!(惋惜)

  馬來語的:eh!(歡欣)web!(同情)chih!(不高興)

  加拉人(Galla)語的:o!wayo!(悲傷)me!(懇求)。

  澳大利亞語的:nab!(感嘆)pooh!(蔑視)

  轉過來研究模擬聲音的詞彙的時候,我們發現,在一切人類語言中,無論是古代的還是現代的,無論是蒙昧人的還是文明人的,都或多或少地包含著它們。一切兒童都能很容易理解,下面談到的動物和器物是怎樣由于跟每一種聲音相當而獲得了它的名稱:

  驢=eo(埃及語)。烏鴉=kaka(梵語)。

  猫=man(漢語)。夜鶯= bulbul(波斯語)。

  戴勝鳥= npupa(拉丁語)。

  響尾蛇= shi-sin-gwa(阿爾衰琴人 Algonquins語)。

  蠅= bumberoo(澳大利亞人語)。

  鼓=dundu(梵語)

  笛子=ulule(加拉人語)。

  哨子一PiPit(馬來人語)。

  鈴襠= kwa-la-kwa-lal(雅加馬人 Yakama語)。

  烟囪= Pub(基切人 Qqichet語)。

  槍=Pung(博托庫多人語)。

  這類語言經常在地方上的民間方言中或在每種語言的俚語中重新形成,例如,英語的POP,意思就是翻泡作響的薑酒;德語的gaguele,鶏蛋,是由母鶏下蛋時的咯咯叫聲而來的;法語的maitre fifi=拾垃圾者“菲菲先生”。以同樣的方式用相應的聲 音可以表現許多動作。例如,在巴西特昆鋼人(Tecuna)的語言中,“打噴嚏”這個詞用haitschu來表示,然而威爾士人用來表示打噴嚏的詞是 tis。在奇努克人的方言中,摹聲詞 humm表示“放屁”,而趕牲口的人的 kish-kish的喊聲,變成了表示“趕”馬或牛的動詞。甚至可以找到一些由摹聲詞構成的完整的句子,例如,阿比西尼亞的加拉人爲了表達“鐵匠拉風箱”,就說“tumtun bufa bufti”,恰如英國兒童能够說“tumtum Puffsthe Pnffer”一樣。因爲這類詞彙是直接取之于自然,所以可以預料,說十分不同語言的民族,有時一定會遇到大體相同的摹聲語。例如,西非的伊博語用okoko這個詞來表示雄鶏(英國人稱做cook)。英語的動詞 to Pat=輕輕拍擊,輕輕鼓掌,和to bang一拍,擊,顯然也是來自摹聲,因爲這類詞彙在其他的語言中也有。例如,日本人用Pata-Pata來表現拍或打的聲音,而約魯巴黑人有一個動詞gbang,意思是“擊”。

  有一天曾經注意到這類自明語的研究家們,現在在他們所通曉的一切新的語言中發現了它們。在聲音經過一個隱喻化(也就是轉移)的過程,轉變成與最初的意思稍遠的新意義,在這種情况下要揭示它們需要作較爲細心的研究。但是,可以找到許多有助于闡明問題現狀的明顯情况。在美洲西海岸的奇奴克人的俚語裏,“旅店兼飯館”稱做“嘿嘿(hee-hee)館”。對這個術語,旅行者在不知道說這種有趣方言的民族中,摹聲語“嘿嘿”不只表示笑,而且引申爲娛樂或消遣,因而這個術語實際上的意思是“娛樂館”的時候,可能會感到困惑。似乎很難找到某一種摹聲語來表示宮臣,但是南非的巴蘇陀人(Basuto)能够非常成功地做到這一點。他們有ntsi-ntsi這個詞,這個詞的意思是蒼蠅,實際上是對它的營營聲的摹擬。他們單純地賦予這個詞以阿諛奉承的寄生蟲的意義,這種寄生蟲在首領周圍發出營營之聲,就像蒼蠅在肉周圍一樣。這些取自不文明民族的語言中的例子,跟在最文明的民族的語言中所遇到的例子相似,例如,英國人采用專門表示“吹”的摹聲動詞to Puff,來表示關于對某種事或某個人的空洞、欺騙的贊頌的概念。假如這類詞的發音改變了,則它們的起源就只能根據某種偶爾保留這個詞的原始音的舊記錄來識別。例如,如果英語的Woe(發音爲Wou——“悲哀”)向上按迹探求到盎格魯撒克遜語的Wa(簡單地說就是“哎呀”),那麽我們就將發現,它原來是現代音,就像變成表示痛苦或悲哀的名詞的德語weh一樣。同樣,英國人未必會從Pipe(烟斗,發音爲Paip)這個詞的現代發音,猜想到它的起源是怎樣。但是,當他把它跟那些在發音上和英文的 peep( Pi:P——發唧唧聲)相近,意義爲牧人們吹的蘆葦管或蘆葦笛的拉丁文的Pipa、法語的 Pipe加以比較,那麽,他就會看到,樂器管子的聲音本身靈活地轉變成了表示所有各類大小管子的詞——其中也包括供吸烟用的管子(烟斗)和水管(水烟筒)。與此相似,詞彙像戰時的印第安人一樣地流浪,同時隨著移動消滅了中途的足迹。極爲可能的是,我們常用的許多詞,都是以這種方式由真正的摹聲詞組成,但是在現在,永不復返地喪失了它的原始表現力的痕迹。

   我們還沒有用盡我們所瞭解的,用它可以把某種意義賦予聲音的手段。當需要指出詞義的改變時,人們常常改變它的某種發音。不難看到,在西非沃洛夫人的語言中是怎樣的。在這種語言中,dagou的意思是“走”, dagou的意思是“昂首闊步,傲然而行”;dagana的意思是“卑賤地請求”,而dagana則是“要求”。在姆蓬圭人的語言中,改變發音就能賦予該詞以反義,例如,mi tonda的意思是“我愛”:而mi tonda的意思則是“我不愛”。英國人采用同樣的方法,改變他們的動詞walk——走、ask——問、love——愛的發音的音調。這種借助聲音的差別來表現意義的差异的過程,可能還將繼續進行下去。化學家蓋頓·德·莫爾沃(Guyton de Morveau)所創造的詞中,可以找到借助聲音而明顯地象徵化的可資借鑒的例子。在他爲化學的混合物體所定的名稱中就已經有了 sulfate(按照拉丁語的型式像sulPhuratus那樣組成的),但是後來,他需要另外一個詞來表示具有另一種成分的硫化鹽,因此,爲了指出存在差別的事實,他改變了一個元音字母而構成了sulfite這個詞。大概他幷不知道他已經動用了在許多粗俗的語言中所見到的創造詞彙的方法。例如,在滿族語中,聲音的差別是爲了指出性的差別。chacha的意思是“男人”,cheche則是“女人”,ama的意思是“父親”,eme則是“母親”。同樣,常常利用改變元音字母的方法來表現距離,例如,在馬爾加什人的語言中,ao的意思是“在附近”,eo是“還要近些”,io則是“十分近”。用同樣的方法可以很容易構成一系列富有表現力的人稱代詞,例如,在圖馬爾語 中,ngi的意思是“我”,ngo是“你”,ngu是“他”。另一種可以達到多種目的的,非常著名的方法是重複。這種重複是在强調或加强意義,例如,在波利尼西亞人中,aka的意思是“笑”,變爲aka-aka時意思就是“笑了一陣子”,而 loa的意思是“長久”,變爲lololoa時意思就是“非常久”。我們(英國人)的haw-haw(矮籬笆)和bonbon(夾心糖)這些詞,也是以同類方法構成的。借助重複的方法也很容易形成多數,例如,在馬來語中,orang的意思是人,orang-orang的意思就是人們;在日本語中,fito的意思是人,而fito-bito的意思就是人們了。我們最爲熟悉的重複是表示動詞時間的重複,像希臘文中的didomi(我給)和tetupha(我打過了),拉丁文中的 momordi(我咬過了)。

  這些賦予聲音以某種意義的巧妙而又十分容易理解的方法證明,人是多麽容易越過單純模仿的界限。語言是製作或選擇標志的偉大藝術的一個分支,它的問題在于尋找某種聲音作爲適合每一種意義的符號或象徵。因此,無論從哪里采用什麽樣的聲音,這種選擇無疑是有原因的。但是不應當由此得出這樣的結論:每一種語言都選取同一種聲音。這一點在屬于兒童語言或小兒語言(baby’s language)的特殊詞類中十分明顯。而(英語的)baby(嬰兒)這個詞本身也是屬于上述詞類之中的。在全世界,這類詞都是由某些簡單的音節構成的,幼兒們發這些音節的音較發其他音節的音爲早,這些音節幾乎不管怎樣全都被拿來作爲兒童關于母親、父親、乳母、玩具、睡覺等的概念的標志。因此,在我們按照自己的方式應用papa和mama這兩個詞的時候,智利人則以papa這個詞做“母親”,而格魯吉亞人用mama這個詞作“父親”。但是,在各種不同的語言中,dada的 意思則可能是“父親”、“堂兄弟”、“乳母”;而tata的意思則可能是“父親”、“兒子”、“再見”!這類兒童詞彙也常常在成年人的語言中流行,幷對它們稍加改變,它們就具有了普通詞彙的形式。例如,未必有誰能够預先懷疑英語中的Pope——爸爸和abbot——神甫這些詞來源于兒童詞,然而如果把它們按迹探求到全是表示“父親”概念的拉丁文的papa和叙利亞語的abba,這一點就變得清清楚楚了。

  這些兒童詞彙已經超出了意義自明的動作和聲音的“自然語言”的範圍。于是我們也就由自然語言的簡單而明顯的事實轉到“字音清楚的語言”的晦暗不明而難以尋求的起源上來。在研究英語或人類所說的上千種語言中的任何其他語言的時候,我們發現,大量使用的詞彙沒有表明聲音和意義之間的聯繫,而這種聯繫在自然的或意義自明的語言中却是那樣的明顯。我們拿下面的例子來說明這種區別:當兒童稱懷錶爲 tick-tick的時候,這個名稱就清楚地說明了它自己。但是,當我們稱它爲鐘錶(watch)時,這個詞完全沒有表明爲什麽要用它。衆所周知,這種用品由于能像更夫(watchman)一樣記時而獲得了它的(英語的)名稱。而更夫的名稱指出他的任務是to watch(守護),這個詞來自盎格魯撒克遜語woeccan,來自wacan——運動、守夜(to move,wake),但解釋就此中止,因爲還沒有一位語言學家能够指出,爲什麽wac這個音節表示這個專門概念。——然而假如哪一個孩子把這件機器稱做Puff-puff,這個名稱本身就自我解釋了。成人稱這件機器(engine)用的是經過法語來自拉丁文的ingenium的術語,意思是某種“天生的”東西,由此産生了天賦的能力或“天才”(genius);由此又産生了天才的努力、發明或裝配,進而又産生了enigne——機器。還可以進一步把這個拉丁文的名稱分解爲若干部分,這時,我們就可以看到,in和gen這兩個音節表達了“在內”和向裏面、“出生”、生産的概念,但是,字源學的分析在這裏又中斷了,因爲誰也不知道,爲什麽選取這些音來表示相應的意義。最低限度可以說辭典中全部詞彙的十分之九都是這樣。沒有任何明顯的原因能解釋爲什麽go(去)不表示“來”的概念,而come(來)這個詞不表示“去”的概念。同樣,最精確的研究也不能查明,爲什麽古代歐洲的chay的意思是“活的”,而meth的意思是“死的”,或者爲什麽在毛利語中,pai的意思是“好的”,而kino的意思是“壞的”。某些語言學家斷言,與本章中所叙述的相類似的富有感情的和模擬性的聲音,是所有語言的真正來源,雖然現在大多數詞還沒有發現任何這類起源的痕迹——這是因爲它們在其發音和意義長期不斷變化的過程中完全喪失了,因此,它們現在已經變成了一種純粹的標志,而這些標志的意義不得不從自己的教師那裏去學習。誠然,所有這一切在現實中都是存在的,但是,采用這類意見想充分解釋語言的起源是不科學的。在指出表達感情的模擬聲音的方法同時,我們還在這裏指出了某些其他的手段,人借助這些手段選擇聲音來表現自己的思想,誰知道還有沒有其他的原因呢?我們只是暫且有權肯定,如果根據我們所知道的人類選擇表徵的全部方法來判斷,大概總有某種使每種特別的聲音適于表現每種特別思想的適當原因或聯繫。顯然,所能堅持的那種最主要的關于語言起源的著名任務的意見,就是如此。

  同時,關于人類用適當的聲音創造新詞的方法的有限知識,對研究人類的本性具有極大的重要性。這些知識證明,能够對語言按這探求到它的真正源泉,而這個源泉不是什麽已經喪失了的人的天資或才能,而是一種至今也沒有超出兒童和蒙昧人的智力水平的智力作用。語言的産生不是一種在很久之前某個時候一次就全都産生,而後就完全終止的現象。相反,迄今爲止,人只要需要,他就有能力幷運用這種能力,通過選擇適合于思想幷爲這種思想所特具的聲音來創造新的獨特的詞彙。但是在現代,他幷不經常去嚴肅地運用這種能力,其主要的原因是,人所說的任何語言都有詞彙的儲備,這種儲備幾乎能够滿足表現人類頭腦中出現的一切新思想的需要。

 

 

 

 

 

 

 

第五章 語言(續)

 字句清晰的語言——意義的發展一一抽象的詞——實詞和語法意義的詞——詞類一句子——分解語言——詞的配合——綜合語言——詞冠——音變——詞根——句法——支配與一致——性——語言的發

  因爲句子是由它組成的聲音連成的,就像肢體是由它的關節連成的一樣,所以我們把語言稱爲字句清晰的或逐節連接的聲音,以便把它跟低級動物發出的字句不清的或音節不相連接的聲音區別開來。如上一章中所說的那樣,借助動作和喊聲來說明,是全人類所共有的自然語,它處于動物互相聯絡方法和創造出來的人類語言之間的中途。到後來每一個民族,那怕是最小的和最蒙昧的部族,都具有字句清晰的語言,這種語言有完整的聲音和意義的體系,這種體系就像人所生活的世界上包容一切事物的名册一樣,供說話的人使用,這個名册包括著他所想的全部目標,幷使他能够說出他所想的每一個目標是什麽。希臘語法和拉丁語法向我們充分證明,這類語言是多麽複雜而奧妙的工具。然而我們越是仔細地審視這類難學的語言,它們是從最早和最簡單的語族發展起來的這一點,就變得越發明顯了。系統地研究如麥科斯·繆勒(Friedrich Max Muller)、塞斯(Sayce)、惠特尼(Whitney)和皮爾(Peile)著作中所能找到的語言構造,不是我們的任務。我們只是注意下面這種事實:創造語言的許多過程至今仍然在人們中間繼續著。而且語法幷非是一系列由它們的編者任意確定的規則.而是人類努力尋找較容易、較完全和較確切地表現自己思想的結果。讀者可以理會到,我們的例子,取自英語較之取自任何其他語言爲多。這樣做的原因,不只在于采用最熟悉的句匯做例子方便,而且也在于所有現存的語言中,英語對于說明一般語言發展來說,可能是最好的。同時,英語大部分都能够按迹探求到邃古,它的構造,在其發展的道路上已經歷了極大的變化;它的目前狀况,既保存著古代構造的遺留,又以繼續不斷的最自由的發展作爲特點。因此,在某一方面,英語可以向我們闡明那四種過程之中的三種某類事物,大家都知道,這四種過程促成了語言的建立,它們無論何地何時都不會完結。

  人類的知識隨著時代的流逝而擴大了,而文明也隨之複雜起來,人的語言必定也不落後于它們。對于人的早期粗野生活狀况來說,較少量的和較簡單的語句就足够了,但是後來,就需要補充越來越新的術語以表示新的概念、工具、職業、任務和獲得較高組織的社會中的關係。詞源學證明,改變和綜合舊的詞彙,把舊詞彙從原來舊的序列轉到新的序列中,爲了新的需要,改變它們的意義,幷在一切新義中找出距舊義之一有某種相似的地方,而這種相似之處就使得能够提供第一個名稱,這樣,上述這類新詞彙就創造出來了。英語中到處有這種創造和轉移詞彙的方法的痕迹。例如,用大石建築的營房至今英語仍稱做barrack(亦即棚屋),跟它那簡陋的前驅者的名稱一樣。其中所住的部隊是團(也就是管理或指揮單位),是由兵士(soldiers,也就是雇傭的人)組成的,屬于步兵(infantry,也就是徒步戰鬥的青年),對他們進行檢閱(inspected,也就是視察);每一個連隊(company,也就是一起生活的單位)都是在陸軍步兵上尉(Captain,也就是首長)及其陸軍中尉(lieutenent,也就是助手)指揮之下組成的。時鐘(clock)——處在房屋正面的機器,它們保持著它那表示“鐘”的舊名稱:從由更夫擊響的一口鐘作爲器件起,這鐘就被認做是時鐘了:在現代,給鐘補加了錘(weights),名叫重錘的金屬塊;其次叫擺錘(pendulum,或懸墜),最後是字盤和指針,這些東西英語比喻地稱做face(面)、hands (手)。爲了指出時(hours,即時間)的度數(scale,或階梯),分成了若干分——minutes(即若干小部分),然後再分成若干秒——seconds(或其次的部分),所有這些例子有意不從字源學的深處去尋取,所以采用它們,只是爲了指出那些一般的途徑,語言通過這些途徑尋求爲日益發展的社會供給新術語的手段。理應援引一些證明文明程度差的種族的語言以同樣方法完成自己任務的例子,阿茲特克人把小舟稱爲“水屋”(acalli),由此就把那種裏面燃點柯巴樹脂的香爐稱做“柯巴樹脂小舟”(copalacaltontli)。溫哥華島的居民們看到螺旋推進式的輪船以後,立即稱它爲yetseh-yetsokleh,也就是“踢動船”。從密蘇裏來的希達察人(Hidatsas)直到不久前還用石頭作他們的箭和斧頭,他們認識鐵和銅的時候,就爲這些金屬編了名稱: uetsasipisa和uetsahisisi,也就是所謂“黑石”和“紅石”。當白人把馬牽到從來沒見過馬的民族中去的時候,按照上面這種情况,居民們(塔希提島的)就給馬起了個叫做“帶人的猪”的名稱,而印第安人中的蘇人(Sioux)則稱它爲“魔法狗”。

  爲了更好地瞭解詞彙如何開始表現更爲困難的概念,應該回憶對照一下動作語和談話用的英語。我們看到,聾啞人喪失表現一般的和抽象的概念的能力到了何種程度。但是不能認爲他們完全不能接受這些概念。當他們能够利用某種性質或動作作爲整體的特徵的時候,他們就用表徵作爲一般的術語。例如,用兩手像翅膀一樣輕輕拍動,表示一切鳥或一般的鳥,用像是四肢站立的那種動作,表示野獸或一般的四足動物。用杯予往外灌注什麽東西的動作,表現一般液體的概念,這種概念在他們心裏也像在我們心裏一樣,包括水、茶、水銀:在他們心中大概也同樣有其他的抽象概念,如一切白東西所共有的白色,一切硬物體所特具的長度、寬度和厚度,雖然比起我們來形式是較爲模糊的。但同時,聾啞人的表徵必然會使我們去想他所表現的那種東西本身,而發音詞却能傳達它的意義,無論想到哪里,它都能够隨之而至。以這種觀點來觀察詞彙是有益的,這時我們會看到,它們是怎樣從那些像美洲蒙昧人的手勢所表示的那樣簡單的思想,發展到法學家、數學家和哲學家所使用的最難的木語)正如洛德·培根(Lord Bacon)所說過的,我們的詞彙變成了概念的明確標記。借助詞彙,我們就能够運用我們所獲得的抽象概念,把某些思想進行比較,但是,只是注意其中的那種普遍性的東西。毫無疑問,讀者或許很容易正確地運用下面這些詞彙,如類別、種類、東西、原因、做、是、受苦。假如他試圖向自己說明這些詞實際上表示什麽,也就是它們在任何人使用時伴隨著什麽意義,那麽,他自己就可以從某時能够通曉的語言學或哲學中上到最好的一課,對于那些除了本國語言以外不會說任何其他語言的英國人來說,適當的詞彙實際上像是爲了表現他們的思想而偶然選出的確切標記。學會了實際的方法之後,就想如何和在哪里把它們應用到事實上去,人們甚至很少意識到這些詞彙的極爲抽象的性質。語言學家不可能完全按迹探求所有這類術語的歷史,但是他知道它們是從容易理解的同匯中産生出來的,這就足可以産生信心。就像下面這樣:如非洲的博爾努語言tando——“織”變成了一般動詞“做”;又如古代希伯來語bara——“切”或“砍”,應用于天和地的建立上,以及英語詞to make——“做”,最初多表示“聯合”或“配合”。英語詞sort——“類別”或“種類”,來源于拉丁文sors——簽,它經過了一系列意義的變化,如“命運”,“前途”,“狀况”,“機緣”,“部分”;英語的kind——“種類”,意思是“一族”或家系;to be——“將”,多表示“成長”; to suffer——“受苦”,表示“遇到困難”。高級形而上學談到“觀念之領悟”(apprehension of ideas),但是,現在變成隱晦不明的這些詞最初的意思是“抓住形象”。人們這樣由表現簡單和膚淺的思想的詞彙,創造出較爲複雜而隱晦的概念的術語,這可能正是詞源學的教導所帶來的益處。這是人類智慧從無知識到有知識所走過的一條道路。

  應當注意下列語言方法,是運用“語法意義的”詞,這些詞是用來結合“實詞”和“指示詞”的。這後兩種詞彼此處在怎樣的關係之中呢?這一點在研究動作語(第84頁)時已經闡明了。假如聾啞人想用動作表明:“約翰來了,他帶來了波尼馬的馬具,把它放在長凳上”,——那麽他能够令人十分滿意地表達這種意思,但是他只能靠簡單地摹擬句于的“實詞”部分來達到這一點,就是只能摹擬:“約翰”,“馬具”,“波尼馬”,“帶”,“長凳”,“放”。不定的和確定的(在英語和其他語言中)冠詞“a”和“the”,介詞“d”,連詞“an”,存在動詞“is”和代詞“he”,“it”,這樣一些語法手段,在聾啞人的自然表徵體系中是沒有關于它們的手勢的,而它們的意義,他只有在學會讀的時候才能知道。但是,如果聾啞人在叙述時表示得非常確切,他實際上也能給我們提供一種很好的手段,一種我們會說話的人能够用語法意義的同匯來理解的手段,雖然他不能用同冠來表現不定冠詞(英語中的a),但是談到一般長凳時,他能够竪起一個手指來表示這是“一條”(one)長凳;雖然他沒有手勢(像英語中的冠詞the)來表示“特定的”波尼馬,但他能指出這是“那匹波尼馬”(that pony),以代替對該副馬具之所屬的說明,然後他能表明,真像是把這副馬具“從波尼馬上”摘下來(off)。但是英語的詞源學常常證明,我們的語法意義的詞是以極爲相似的形式由“實詞”造成的: an或a最初是數詞one(一個),蘇格蘭語現在仍然把它稱做one;冠詞the來自同樣的七個詞, that——“那個”和there——“在那裏”也是從那裏來的;介詞of是從同一個來源借來的,介詞off也是如此;連詞and——“和”可以按迹探求到較實的意義“其次”、“以後”;動詞to have(有)在“I have come”(我已經來了)中完全變成了助動詞,但是當某一個人抓住了另一個人,叫喊:“I havehim!”(我捉住了他)的時候,它仍然全部保留著它從前的握住或捉住的意義。當英國人說他“stands corrected”(改正過來了)時,這幷不意味著他真的用脚站著(stands);在這裏,動詞tostand變成了語法上的助動同,這種助動詞較之被動式“is correcte”(被改正了)表達得幷不怎麽充分。應當指出,代詞也是由較爲“實的”詞形成的。像聾啞人爲了表示“我”和“你”,直接用手指指自己或另外一個人一樣,格陵蘭人的uvanga——“我”和ivdlit——“你”,是由uV——“這裏”和iv——“那裏”産生來的。在馬來人中見到的是完全另一種方法,在那裏, amba——“奴隸”用做代詞“我”,tuwan——“主人”用做代詞“你”。問題是怎樣做到清楚地解釋歐洲語言。英文《聖經》裏下列翻譯語句中,“你的僕人說”,“我的主人知道”,“你的僕人”和“我的主人”這些術語,正是處于變爲表示“我”和“你”的純人稱代詞的過程之中,而這在馬來語中已經實際完成了。在實詞和語法意義的詞之間劃出某種精確的界限是不可能的,正由于這個簡單的原因,詞彙從“實”的階段是如此逐漸地過渡到“語法意義”階段,以致同一個詞可以做爲兩種方式來使用。雖然這種區別不大可能很確切,但它却值得充分注意。任何一個人,他用英語叙述某一個易于瞭解的故事,若只用實詞,不借助組成句于的環節的語法助詞,他就會看到,運用語法意義的詞是人在創造字句清晰的語言中所邁出的最偉大的步伐之一。

  語言學進一步解釋,複雜的語法手段如何從簡單的萌芽中發生。從希臘和拉丁的語法中,我們已熟悉“詞類”高度發展的形式。區別這種形式的“詞類”、是指出一個句于中不同思想之間相互關係的有益手段。但是,沒有詞類也能將就,不能設想,它們在最早期的語言形式中就有了,在研究動作語時就已指出過,在動作語中,即使是在名詞和動同之間也沒有任何區別。在古典漢語中, thwan(團)的意思是“圓的”、“球狀物”、“使成圓形”、“環坐”等等。“ngan”(安)的意思是“安靜的”、“安樂地”、“安慰”、“是安靜的”等等。我們英國人能够十分理解這一點,因爲我們的語言已經如此地喪失了古代的單詞的變化,以致消滅了近于中國型的詞類之間的差別。某一個詞時而用作名詞,時而用作形容詞,時而又用作動詞,如the PeoPle’s quiet(人民的安靜), aquiet PeoPle(安靜的人民),to quiet the Peole(使人民安靜),沒有任何手續就把動詞變成了名詞,如工人們的strike——罷工(來自to strike——打擊);或把名詞變爲動詞,如to horse acoach——給四輪馬車套上馬(來自the horse——馬)。可以研究新的詞類是怎樣形成的。例如,漢語表明,怎樣能够使名詞或動詞成爲介詞。如kuo chung,也就是(逐字譯)“王國中間”,意思是“在王國中”;又如sha jin i thing,也就是“殺人以杖”,意思是“用木棍做工具把人打死”。同樣,一種非洲語言——曼丁哥語,我們看到它是處在名詞kang——脖子和 kono。——肚子形成前置詞的過程之中。當這個民族的人說“放桌子脖子”時,是代替“放在桌子上”,說“屋肚子”時,是代替“在屋裏”。

  下面我們研究通過舊詞結合以形成新詞的語言發展方法。爲此不應采用單獨的詞,而是采用它們在現實的語言時態中一個接另一個這種形態的詞。語言是由句子組成的,而句子又是由詞構成的,而每一個詞都代表著一種具有一定意義的被特定發出的聲音。從像漢語這樣的語言中,可以獲得關于句子的最簡單的概念;在漢語中,句子可以被分解爲若干每個都是由單音節構成的單詞。例如, kou chi shi jin sse,也就是“狗猪食人食”,意思是說,狗和猪吃人的食物。能够這樣完全分割成塊的語言類型,稱爲分解型或孤立型。但是,在大多數世界語言中,語言或多或少是綜合性或組合性的,把單詞分割開的傾向性不那麽强,而單詞能够自相幷合。爲了理解複雜的或合成的詞是怎樣産生的,我們將考查一些較之一般更受注意的某種英國句子。對它細聽一下,我們就會發現,說出的詞實際上不是像書寫時那樣分立的,而是在說話的人沒有停頓之前,音節一個接一個不相間斷。其次,單詞實際也不是跟別的詞分立,而是在它裏面分出了重音,或者(假如采取斯威特 Sweet先生的說法)對它重讀。我們發現,有時某些詞實際上是自相幷合了。這類合幷是逐漸進行的,我們有時試圖用書寫這些詞的各種不同方法來表示,例如這些詞: hardware,hard-ware,hardware(鐵器),或是steam ship, steam-ship,steamship(輪船)。細聽一下這類合成詞,我們就會發現,其中之一失去了它的重音,整個複合詞只剩下一個重音。在現代語言中,我們能用音調來表示兩個單詞合幷爲一時所采用的方法就是如此。走得更遠一步的是,合成詞中的一個字的聲音變得含糊或被簡略了,如合成詞的末尾字:waterman船工,水道管工或飲馬場工人)和 wrongful(不義的,非法的)。或者可以把兩個合幷在一起的詞略去一部分,如boatswain(領港人,船長)和cox-swain(艇長),其中正字法還保留著指揮boat(小船)或cockboat(小船)的swain (小夥子)的最初的意義,但是在口語中。這些詞用聲音來表達就縮短到能够寫成bosun,coxun。這種通過合幷兩個或較多的舊詞以構成新詞的方法,是古代和新時代的詞彙創造者們增補自己應用較方便的術語的主要手段之一。這些術語的個別部分按照重要性的减少程度在發音時也被切短了。在這種過程還沒有發展得很遠的情况下,語言學還能够找到這類詞彙的最初成分,在fortnistit(兩星期)中辨別出fourteennight(十四夜),在undecim(十一)中辨別出unus和decem;在法語的onze中縮短得就更加多了;在拉丁文的 judex(法官)中辨別出jns,dico,到英語中就成了judge。

  表明單詞在較不尋常的語言中怎樣形成的例子,可以舉馬來人表示“箭”的術語 anak-panah,它本身的意思是“孩子——弓(的)”,以及澳大利亞人表示“萬衆一心”概念的術語gurdugynyul,它的意思實際上是“心——(在)———來到(到達了)”。爲了說明這類詞是怎樣變短的,可以拿曼丁哥人表示“姊妹”的詞 mbadingmuso來分析:這個詞是由 mi bado diugo muso組成的,它的意思是“我的——母親(的)——孩子——婦女”。溫哥華島的土著們給一種長髯的英國人起了一個名字叫 Yakpus;看來,這個名字是來自yakhPekukselkous,是由意思爲“臉上長著長鬍鬚的人”的詞組成的,而在談話中采取了縮短的形式yakpus。如果這個詞的歷史沒有偶爾得到保留下來,任何人也不可能猜到它本身是怎麽回事。這在語言科學中是最重要的一課,因爲極爲可能,在世界語言中有成千上萬的詞是通過縮短長的複合詞而達到我們現在所見到的那種狀態。而且這類縮短是像在我們最後一個例子中那樣隨便發生的,它的歷史情况後來就失掉了;對總有一天會重新找到單詞的最初形式和意義的任何有根據的希望,也就隨之消失了。何况,這類縮短的過程不只是複合詞可以遇到,而且波及整個句子,宛如把它幷進一個詞裏。在這裏,合成的或組成的原則達到了它的最高度。作爲跟第 108頁爲了指出它的詞完全分立而引用的分解的中文句子相對照,我們現在引用一種非洲語言的句子,以便說明,這類分立性能够喪失到何種程度。當黑人格裏伯(Grebo)希望表達他非常憤怒的時候,他按照習慣比喻地說:“這在我的胸中竪起了一根骨頭。”這種說法的全話是這樣的: e ya mu kra wudi;但是在現代語言中,這個說法把它們這樣合幷到一起,實際上的發音是yamukroure。很容易看到,在這類縮短自由發生的情况下,某種野蠻部族的語言在幾代過程中,可能會改變到未必還能認出它的程度。事實上,如果注意英語在會話時是如何幷合的,那就不難確信,我們自己的語言也發生了像野蠻人語言中發生的那樣一些迅速的變化,假如學校教師和印刷者不阻礙這一點的話——他們堅决主張保留我國語言的穩定和分立的形式。

  這裏所引用的通過結合舊詞來組成新詞的少數例子,可以用來闡明那個大原則,即這類結合遠不是某種困難之源,而是構成語言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其中,確定下列事實:語法的派生詞的構成和單詞的變化,一部分是通過構成特別類的單詞完成的,這是現代語言學的偉大發現之一。拉丁語選取了若干種沒有意義的詞冠來改變詞,使它們變成各種不同的詞類(例如:ago,agis, agit, agers, agens, acium, actor, actio, activus, active等等),這對于古代的學者來說,必定以爲是不可解釋的和任意做出的事情。但是,當發現在現代語言中詞的合幷,也是在某種同類現象中發生的時候,則這個謎就在一定的程度上解决了。例如:詞尾hood——在womanhood(女性,陰性)中和在priesthood(僧侶,牧師——現在是單純的語法後綴,在古代的英語中構成了獨立的詞had,意思是“形式”,“方式”,“狀態”)中,和後綴(英語副詞和形容詞)ly從前是單獨的詞like“相像的”,這顯然是來自盎格魯撒克遜人的詞cwen-lic,“像王后般的”,但是現代英國人說 queenly。在喬臾時代的英語中,像代詞 thou (你)變成了純粹的動詞詞尾(在slepistow,herdistow——你睡覺,你聽——中)。

   “He pokyd Johan and seyde,Slepistow?

   Herdistow ever silk a sang er now?”

  在英語中,動詞“給”(to give)的將來式是“I will give”,或談話形式“I’ll give”。在這裏,正字法分出了這種合幷發音。但是,法語的將來式donnerai, donneras是動詞 donner帶有助動同ai, as,它們連寫帶發音都是合在一起的,所以 je donnerai實際上是像“我將給”一樣的完整的句子。複數的donnerons,donnerez已經不可能這樣按部分來區分,因爲助動詞的殘餘在這裏已經變成了喪失了意義的ons、ez語法詞冠。有根據推測,希臘和拉丁語法中的許多詞冠是以同樣的方法産生的,也就是通過把個別的詞結合起來,隨後又加以縮短的方法産生的。但是不能斷言,所有詞冠的起源一般都是如此。正如在上一章裏已經指出的那樣,當人需要表達某種思想的時候,他竟能十分熟練地、有時是經過極遠的遷回路綫找到表示它的聲音。例如,詞冠ge,德語通常借助它組成過去分詞。很明顯,這個詞冠的最初的意思是“同”或“一起”,詞冠迄今仍然把這個意義保留在單詞裏,如gespiele——“兒童游戲中的夥伴”;但是由于對手段的某種奇怪的轉移,這個詞冠就成了構成分詞的一種手段,如在由spielen(游戲)變來的gespielt中。在盎格魯撒克遜語中也同樣采用了詞冠。在這種語言裏,由clypian(邀請)産生了過去分詞 geclypod(已被邀請的),它的後來形式把yclept(被邀請的)保留在它裏面,幷且現在還保留著古代語法手段的痕迹。語言學家們應當牢記,語言創造者們能够用聲音來表現某些新意義,而這些意義幷不是預先走好的。例如,在英語中,元音的變化,如在foot(脚——單數)、 feet(脚——複數)和 find(找到)、 found(找到了,被找到的)中,現在是用來表示名詞的數的變化和動詞的時態變化。然而歷史成功地證明,元音的這種變化最初完全不是爲了這類目的。盎格魯撒克遜語的詞的變化證明,在這裏元音不是名詞的數的標志,如單數的 fot, fotes,fet,多數變爲 fet, fota,fotum。在盎格魯撒克遜語的動詞中,沒有一個時間的標志,其中findan(找到)的過去完成體有不同的元音來表示單數——icfand(我找到了)和表示複數——We fundon(我們找到了)。只是後來的英國人,由于一點也不知道引起元音變化的真正原因,就開始用這種變化來區別單數和複數、現在時和過去時。

  研究任何語言時,語法學家總是盡可能把它的全部合成詞分成若干部分。希臘和拉丁的語法教導我們,應當怎樣分析單詞,把它們從靠近的音節中解脫出來,幷以這種方法找到主要部分或詞根,這詞根通常是某種以簡單聲音表現的簡單概念。假如我們把這個根詞認作是某個時候在像英語這樣的語言中單獨存在過的單詞,那麽我們就獲得了關于根詞的最好的觀念。即使在那些根詞很少不伴有某種詞冠而出現的語言中,根詞却能够獨立地處在命令式中,如拉丁語的dic——“講!說!”土耳其語的sev——“愛!”但是在許多語言中,把某一類型的單詞進行比較,分析出屬于所有這些詞的共同部分,只是作爲邏輯上可以設想的形式才可能把根詞找到。例如在拉丁文中,把gnosco,gnotus(我知道,被知道了)等等進行比較時,可以看出,必有含“知道”概念的根詞gno。當轉到希臘語時,在gignosco,gusis,gnome等等中,我們發現了具有同樣意義的同一個根詞。如果再轉向梵語,類似的聲音jna原來是“知道”的根詞的形式。以這樣的方法把一系列雅利安語或印歐語加以比較,我們就會發現,在古時必定有某種似帶有“知道”意義的詞gna,它的踪迹不只能在梵語、希臘語和拉丁語中發現,而且也能在同類的許多其他語言中發現,例如,俄語中的ЗНатЬ。,英語中的 know。Sta——立,sad——坐,ga——走,i——走,ma——計量,da——給,vid——看,rag——支配,mar——死:都屬于這類少數雅利安語根詞,讀者在最著名的語言中一下子就能認出它們。很明顯,這些簡單的聲音早在那些遙遠時代,雅利安民族的祖先帶著他們的畜群在中央亞細亞高原流浪的時候,就確定了它們的意義。對于研究人類學的人無需多說下面這種廢話:如此追溯一切語族最早的著名根詞會引起多麽濃厚的興趣。但同時應當指出,即使是在研究根詞的最早種類的時候,我們也很少探求到某種像單詞的實際起源那樣的內容。其中有些可能實際上是取自自然語,例如,ru——吼叫,假如真是如此,那麽我們在這裏就有了關于詞的真正起源的記錄。但是大多數的根詞,無論它們屬世界上哪一種語言,像上面所引的那一類一樣,都不能有把握地說,它們的聲音是怎樣開始表現賦予它們的意義的。在沒有做這之前,不把這些根詞作爲真正原始的構造是較爲正確的,因爲它們可能有一段漫長的被遺忘的充滿最終變化的歷史。我們自己的(英國的)語言能够提供一個可能如此發生的富有教益的例子。我們設想有個只會英語而試圖找到其語言之根詞的人。動詞to roll(使滾動,滾動)對他來說好像是根詞,是語言的原始因素;實際上,人們已經把它當作了模擬滾動動作的自然聲音。但是,任何一個語言學家都告訴我們的研究者,英語的roll是經過了一系列漫長的較早發展階段的較新的形式。它是從法語現在已經變成role,rouler的rolle,roller借用來的。所有這些詞都來自拉丁文的rotulus,這個詞提供了一個由rota——“車輪”縮短的詞;而這個詞也是來自更古的動詞,它的意思是賽跑人或善行者。另一個英語單詞的發展史更加充滿了意外性,這個詞提供了下列動詞的所有部分:to check, checking, checked(停止,停止的,被停止的),這些詞和下面這些形式相近,如:check——“某人停止走動”,check-string——“供馬車夫停止用的繩”,check-valve——“供阻止管內水用的節門”。check這個單詞,具有十分單純的聲音和意義,這種單純性可能屬于某種原始的根詞。但是,這無論怎樣奇怪,它實際上是波斯詞沙赫(shah),意思是“君主”,它在歐洲是同象棋一起出現的,作爲將軍的用詞;它通過有趣的比喻已經由此轉到表示某事或某人一切停止的一般詞中去了。極爲可能的是,希臘人或希伯來人的許多根詞或者甚至中國人的簡單的單音節的詞,在史前時期中就如此之大地遠離了它的真正本源,就像剛才提到的英語動詞那樣。因此,語言所由之發展起來的根詞,可以說可能源自更早期的發展語族的或者界外傳入的根苗或支脉,雖然現在大部分單詞是從古代的根詞産生出來的,但是繼續生長新的根詞的能力仍然沒有喪失。

  我們研究了單詞産生的如此一般的特點,這是符合我們的目的的。在這之後,我們現在應該談談語言怎樣巧妙地指出某一句子各單詞之間的相互關係。這是借助語法所說的句法、一致和支配來完成的。我們已經看到(第 88頁),動作語雖然沒有語法形式,但却具有十分確定的句法。聾啞人的手勢在一定程序中必定是一個接一個的,否則它們所表達的意義就不正確,或者簡直就是無意義的廢話。同樣,在不改變單詞的會話語言中,如漢語,句法構成了語法的主要部分,因而hi ping——利兵,Ping li——兵利;Chi kuo——治國,而kuo Chi——國治,這對于我們來說是十分自然的,因爲現代英語大大地朝著句子意義受詞序約束的漢語規則的方向靠近。我們(英國人)同樣指出rank of families(家族的地位)和families of rank(顯貴的家族),或者 men killlion(人們殺死了獅子)和 lion kill men(獅子殺死了人們)之間的區別。在拉丁語中就完全不同,那裏單詞可以被如此自由排列,以致英國讀者如果不預先把句中的詞配置到他們能想出來的序列中去,那麽他就未必能理解塔西佗( Tacitus)的某個句子的意義。特別是在拉丁文的詩中,句法很少有那種依據分節押的閱讀的需要,把一些無意義的音節安排順序的情况。意義僅僅是由語法的單詞變化來表明。例如,在“vile Potabis modicisSahnum cantharis”這個句子中,詞尾變化表明,廉價跟酒有關係,小容量跟杯子有關係。英文翻譯只有在單詞較爲嚴格的順序下才可能理解,正因爲如此,許多單詞的變化就從我們的語言中消失了。凡是句子的意義有賴于單詞或句法的順序的地方,這種順序無疑必須遵守,但同時應當瞭解,它在不同的語言中也是不同的。我們只舉馬來語中的一個例子,蒙昧人和猿猴被稱作orangutan,其中 orang——“人”和 utan——“森林”,它跟英語的forest man(森林人)的造句法完全相反。

  每一個掌握了希臘和拉丁句子造句法的人,都能够明顯地看到爲支配和一致所提供的最好的配合。這種配合表明,句子各單詞之間是如何聯繫的,對該對象賦予了怎樣的品格,或者誰在起作用和同時對什麽起作用。但是,即使是希臘語和拉丁語也從往時起發生了如此之大的變化,以致研究者常常不能清楚地瞭解它們說的是什麽和爲什麽說。介紹一下較爲粗野的民族的語言是有益的。這些民族提供了較早和較明顯的發展階段上的單詞的支配和一致。語法在造句中的最主要目的之一,就在于使我們十分清楚地瞭解,兩個名詞之中哪一個構成了主語,哪一個構成了補語,表明——例如,首領殺死了熊,或是熊殺死了首領。適當補充的一小部分詞能够達到這個目的,例如,阿爾袞琴印第安人就是這樣做的,他們把一個音節un連接在名詞和動詞後面,我們在譯文中可以借助接上代詞“他”來加以模仿:

  Ogimau ogi nissaun mukwun,

  領袖殺死了-它 熊-它

  Mukwah ogi nissaun ogimaun,

  熊殺死了-他 領袖-他

  這提供了關于那種自然方法的概念,通過這種方法就可以運用語法上對詞的支配來區分句子的各部分。同時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到,不同的語言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達到同樣的目的,因爲阿爾表琴語中,動詞和補語是一致的,而主語可以說是支配兩者的,這一點跟我們的動詞同主格或主語相一致完全不同。爲了采用比拉丁語更鮮明而完全的形式來觀察一致的過程,我們可以轉來看霍屯督語。在這種語言中,句子大概采用下列形式:“我們部族的——她,婦女——她,富有的——她,在另一個農村中住著——她,我們稱贊牲畜——她,她贈給了我們兩頭小牛犢——她。”重複出現在這個句子各部分的一個代詞,使最遲鈍的聽者也會明白,說的是一個婦女,她很富有,她住在另外一個村子裏,她的牲畜受到贊美,她贈送了她的兩頭小牛犢。希臘文或拉丁文句子中的詞尾,指出了名詞和形容詞跟同它們有關係的動詞的一致性,這種詞尾是那種詞冠的遺留,這些詞冠有時能表現出如同霍屯督人的語言中還表現著的那樣的鮮明意義。在祖魯人的語言中出現有另一種甚至對語言學家更有益的使詞一致的方法。這種方法把對象分成若干部分,然後一個部分的某一特殊的音節貫通全句,例如,爲了把所有的單詞都相互連結起來,就把這個音節補加到這些單詞中去。如“u bu-kosi b-etu o-bu-kulu bu-ya-bonokala si-bu-tanda”,意思是“我們偉大的王國看得出我們愛他”。在這裏,王國所屬的那個部分的標志bU,就在以後部分的每一音節中重複出現。這種方法是極爲拙劣的,但是却達到了人類語言的大目的:使它的意義鮮明而無任何疑問。例如,由于利用標志類的不同音節來表示單數和多數,幷使它們貫串成整個句子,祖魯人的語言就用比希臘語和拉丁語具有更大鮮明性的數來表明一致。但是,祖魯人的那種具有全部等級標志的語言,不承認我們所說的“性”。事實上,迄今爲止,是什麽迫使說雅利安語的人,要像說希臘語或閃米特語一樣,像說歐洲語一樣,按照我們在這些語言中所見到的那種性,來對物品和概念進行最不合理的分類,這在語言學上還仍然是個謎。在所舉的拉丁語的全部例子中,在性方面只值得看看下列的詞:Pec(“脚”,陽性),manus(“手”,陰性),bradmum(“肩”,中性),amor(‘’愛情”,陽性),virtus(“善行”,陰性),delictum(“罪行”,中性)。德語是如此荒唐地分性,下列詞可以證明這一點:der Hund(“狗”,陽性), die Ratte(“老鼠”,陰性), das Thier(“動物”,中性).diePfanze“植物”,陰性)。在盎格魯撒克遜語中,wif(英語wife——“妻子”)是中性,但是 wif-man(即 wife-man——“‘妻——人”,英語woman——“婦女”)是陽性。現代英語拋弃了語法性的舊體系,因爲這種體系最後變得比無用更壞;拋弃它之後,就提供了法語和德語都可能遵循的有益的例子。但是應當記住,語言的附加成分,它們雖然失去時效而變成無意義的了,但幷非任何時候原本就是無意義的。毫無疑問,在古代語言中,性的體制是一種較古老的和較有根據的規則的遺留。有一些語言,它們沒有成爲我們的典型結構;但是它們證明,genus——“性”,“類”,幷非無論怎樣都必定表示性。例如,在北美的阿爾袞琴語和在南印度的達羅毗荼語中,物品幷不分成陽性和陰性,而是分成活的和死的,合理的和不合理的;根據這一點,物品也就屬于有靈性的或多數的類、無靈性的或少數的類。在指出祖魯語的一致如何達到它的目的之後,通過有規律地重複類的標志,我們開始瞭解,在雅利安語中,可以怎樣利用數和性的標志去作爲同樣的手段貫串全句,指出該名詞跟該形容詞和該動詞是有關係的。但是,即使在梵語、希臘語、拉丁語和哥特語中,這種一致都也沒有像非洲的野蠻民族語言中所表現的那種完全性和鮮明性。其實在現代的歐洲語言中,特別是在英語中,這種一致大部分已經消失了,這大概是因爲隨著智力的發展進步,它就顯得越來越不需要了。

  本章中所引用的事實使讀者産生了這樣一種觀念:人怎樣創造了幷繼續創造著語言。凡是從研究像希臘語或者阿拉伯語這樣一些語言,或是像祖魯人或愛斯基摩人這樣一些野蠻人的語言的語法開始的人,都可用一些人爲的體系令人吃驚地把它們結合起來。事實上,假如說這些語言之一是突然在人類部族中某一部族裏發生的,那麽這種現象,在高級階段就應該被認作是莫名其妙的和不可理解的事件。但是,當我們從另一端開始研究,指出詞的組合和合詞法、變格法和變位法、一致和句法從最簡單和最粗糙的萌芽發展而來的進程時,對我們來說,語言的形成無疑是合理的、適宜的和完全可以瞭解的。在上一章中曾經指出,人至今仍具有用新的聲音來表現自己思想的能力;現在我們可以補充說,他還具有把這些聲音列入到已有的人類語言中去的能力。因此,每一個人類部族的人都具有天賦的才能,假如他沒有從自己的祖先那裏繼承了已經準備好了的語言的話,那麽這種才能就能够使他創造新的、自己的語言。

 

 

 

 

 

 

第六章 語言和種類

語言的掌握與喪失——祖先的語言——語族——雅利安語族——閃米特語族,柏柏爾語族,等等——韃靼語族或圖蘭語族——東南亞語族——馬來-波利尼西亞語族——達羅毗荼語族——非洲語族,班圖語族,霍屯督語族——美洲語族——早期語言和種族

  下麵的問題是:能够從語言中瞭解到說這種語言的民族和從屬于這些民族的種族什麽歷史呢?

  在前幾章中,在按照頭顱的形式、按照膚色和其他肉體特徵把人類分成種或種族的時候,我們沒有把語言算作種族的特徵。實際上,人所用來說話的語言不是人之出身的完全而可靠的證據。甚至有這樣的情况:語言能導致完全謬誤。例如,我們每一個人都見到過這樣一些人,他們只說英語,然而有中國人或非洲人的畫貌特徵;根據查詢歸納,得知他們原來在早年兒童時期就從他們的祖國遷出了。我們每個人也同樣十分清楚地知道這些情况,在异種族結婚的情况下,雙親之一的語言消失了,而帶有布瓦洛(Boileau)或馬勒(Muller)姓氏的人們,按語言他們是真正的英國人,儘管他們有法國和德國的祖先。不僅個別人,整個民族都可能以同樣方式失掉本族語言。作爲奴隸而被運入美洲的黑人,他們被捕自各種不同的部族,也沒有任何共同的語言,因此,他們彼此就開始用他們白人主子的語言談話。于是在現在,可以看到長著絨毛頭髮的黑皮膚家庭彼此用不合語法的英語或西班牙語講話的可笑場面。在我們自己的國家裏,在康沃爾),不久前古代不列顛人的凱爾特語已經不再使用了。現在,在威爾士也發生了同樣的情况。但是,在康沃爾的混血居民中,說不說凱爾特語全一樣,仍然是凱爾特血統;只是因爲現代的康沃爾人說英語,就把他們歸入純英國種族,那就是錯誤地采用了由語言所提供的材料。把語言和種族這樣輕率地相比擬,好像它們總是携手前進,這樣做已經不止一次地得出錯誤的人類學結論。但是,它們在一定程度上又是携手前進的。雖然人的語言實際上幷不能證明他的出身,但是能證明他的教養,大部分兒童實際上仍然是由雙親教養的,也繼承了他們的語言,與他們的面部特徵一樣。只要一個種族和一種語言的人們共處在自己的民族之中,則他們的語言就始終是他們同一種族的標志。雖然正移和雜交、征服和奴隸制偶爾會對事情進行干擾,以致人們的民族語言不能說明祖先的全部歷史。但它仍然能說明歷史的某一部分,而且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例如,在康沃爾,英語是關于這個地方的英國居民的真正歷史見證.雖然它也不能爲我們說明在英國人之前就在這個地方居住的、後來與英國人混合的克爾特種族。總之,用某一民族的語言來指明它的種族,有些像用一個人的姓來指明他的家族一樣,也就是它們遠不能提供全部歷史,但却又能提供它的一個重要特點。

  然後看一看,世界的語言能爲我們證明各民族的早期歷史。在研究有利于表明各種語言之間的聯繫的證據時,必須持極端審慎的態度。從兩種語言的簡單比較中,只能希望得到很少益處。迂腐的語言學家們曾經愛作這種比較,他們從六個詞中找到相似之處,未做進一步的艱苦工作就斷定,所研究的兩種語言是一種原始的、爲它們兩者提供起源的語言的遺留。在現代較細緻的語言學比較中,許多詞的相似現象不得不弃置一旁,因爲它們幷不能證明任何聯繫。在任何兩種語言中,恐怕都可能在某些詞裏找到某些由于純粹偶然性而彼此相似之處,例如,社會群島上的居民語言中的tiputa,意思是“斗篷”,像我們英語的詞tippet.意思是“毛皮領”。只有除了聲音相似以外,還存在著意義相應的情况時,詞才應當彼此互相比較。否則,就爲各種不同的幻想開闢了廣闊的道路,像那位作者的想像,他把著名的波利尼西亞的一個詞tabu——“神聖的”跟tabut——“約櫃”的阿拉伯名稱聯繫起來,顯然,只是因爲後者是極爲神聖的東西。在這方面,摹聲語同樣也不能證明什麽;例如,印度人和溫哥華島上的蒙昧人也一樣,把烏鴉叫作kaka,但這幷不是因爲他們的語言彼此間有某種聯繫,而在簡單地因爲這種鳥的叫聲如此。最爲重要的是,確信所比較的詞確實是屬于古代的語言詞彙,是在這種語言中發現它們的。不久以前一位作者高興地證明了,土耳其語、阿拉伯語和波斯語是一種原始語的一些分支,他的證據是,土耳其人稱人爲adam,正像阿拉伯人稱居首的人一樣,同樣都稱父親爲Pader,它跟表示同一概念的波斯詞相同。誠然,事實本身是正確的,但是作者忽略了下面一點,即土耳其人在幾世紀的過程中,借用了文化水準高的阿拉伯和波斯的語言來豐富自己的野蠻人的語言,而adam和Pader正屬于借來的詞,因而完全不屬于土耳其語。實際上,詞的借用是極爲珍貴的證據,但是它所證明的不是語言來源的共同性,而只是使用這些語言的民族之間的關係。它們常常指示出那些地區,從這些地區獲得了某種新的派生詞,學得了某種新的工具,或者觀念,或者制度。因此,英語中的一些單詞本身已經向我們證明,意大利語給了我們一些由下列單詞所表示的概念:opera(歌劇),sonata(奏鳴曲), chiaroscuro(明暗對照繪畫法),同時,西班牙語提供了gallina(母鶏)和mulatto(黑白混血兒);我們從希伯來人那裏得到了 sabbath(安息日)和 jubillee五十周年紀念),從阿拉伯人那裏得到了 zero(零)和 magazine(雜志)。同時墨西哥語使我們得到了chocolate(巧克力)和tomato(番茄),海地語使我們得到了 hammok(吊床), hurricane(飓風),秘魯語使我們得到了guano和quinine(奎寧),甚至太平洋島嶼上的語言也可以 taboo(禁止)和 tatoo(文身)這兩個詞爲代表。但是,這些一點也不能證明,這些語言中的某一種跟另一種是從同一語族之中發生的。

  爲了證明兩種語言有著這樣共同的起源,語言學家不滿足于簡單地研究一些具有相同聲音的單詞。事實上,他希望發現,共同的原始語言的單詞不只在由這共同語言所産生的語言中發生了變化,而且它們是按照不同的規律而變化的。例如,他知道,按照所謂格林規律,英語的ten(十)和tame(馴服的,順從的),在德語中出現時應當帶有另外的開頭字母,是下列形式: zehn,zahm;但是在拉丁文中,它們應當是這樣的形式:decem,domare。某些波利尼西亞群島的語言中的聲音k,具有同樣的變化的規律性,它在另外的語言中變成爲 t,例如“人”這個詞,在夏威夷群島稱kanaka(由此,我們的水手們稱太平洋諸島的一切居民爲kanaker),在新西蘭就變成爲tangata。當由單詞的聲音轉入詞的結構時,比較語言學家假定,如果兩種語言相互同源,那麽它們在詞根和在詞的構成上應當表現出這種相似性;這種相似之處,既不能用偶然性來解釋,也不能用外傳來解釋。在第一章中,爲了另外的目的,我們曾經引用過那些在脫離原始共同語根時還繼續表現出它的密切聯繫的語言的例子。在看下面那些屬于人的各種不同種族的語族的論述之前,先再一次看看這些例子(第7頁),讀者是能够有所收益的。

   白人的語言大部分屬于兩大語族:雅利安語族和閃米特語族。我們先從雅利安語族開始談起。這種語族也稱作印歐語族,它包括南亞和西亞的一部分語言及幾乎整個歐洲的語言。它全部由之發生的最初語言,可能稱作原始雅利安語。這種古代語言的語根是怎樣的,以及它們是怎樣形成爲單詞的,研究家們可以從希臘語和拉丁語中形成某種概念,但是,從梵語中可以形成更好的概念,因爲在這種語言裏,無論是詞根,無論是單詞的變化,都保存在較爲完善的和有規律的狀態之中。在梵語中怎樣能分辨衆所周知的歐洲語言的單詞,作爲這種工作的一個粗淺的例證,可以從《吠陀經》的第一贊歌中引一行,在那裏面,教徒們祈求火神阿格尼( Agni),使他像父親對待兒子那樣對待我們,變成易于接近的,幷爲了我們的幸福而處在我們的近旁:

  Sa nah pita-iva sunave Agne su-upayanah bhava:

  sachasva nah svastaye

  在這裏多少能够鮮明地分辨出跟拉丁語、希臘語和英語有關的單詞:nos,Pater,son,ignis,up,be,sequi,euesto等等。雖然原始的雅利安語是已經失掉的語言,語言學家們試圖通過把它跟最古的派生語,像梵語、古波斯語、希臘語、拉丁語、古俄語、哥特語、古愛爾蘭語等等相比較,來恢復它。人們立刻就會被承認:只要有過原始的雅利安語,也必有說這種語的民族,而它的後裔也就把這種語言保留到近幾世紀。很難帶有某種真實性地描繪出原始的雅利安人(參看70頁)的形象,因爲在其不斷的遷移和征服中,他們跟其他種族完全混合了,現在在那些以雅利安語結合起來的民族中,從冰島人到印度人,加進了極爲多種的白人。大家推測,雅利安人居住的早期地方是亞洲內部,或許是現在的土耳其斯坦(Turkestan),奧克斯(Oxus)和雅克撒爾特(Yaxartes)地區,因爲從那裏開闢出的爲帶著其馬群和其他畜群的游牧民敞開著的方便之路,一方面進入波斯,另一方面邁向印度。因爲印度和波斯在其《聖經》的語言中,比其他地方的語言中保留了較少改變的雅利安語,這就可以斷定,入侵的雅利安人所由之進入的那個地方;就在附近某地。但是,這個地方或許更加偏東,在中央亞細亞,或者,按照人類學者中的一個現代學派的意見,挂在集中了白臉的雅利安民族的北歐地區。在這個故鄉裏,上述的那個地方哪里也不存在。雅利安人是作爲野蠻的而不是蒙昧的部族而生活的,他們耕種土地開放牧馬群及其他畜群;他們尚武好戰,幷精通許多日常手藝;他們能制定法律幷遵守它們;他們有宗教,熱衷于崇拜太陽、天、火和水,幷虔誠地信仰自己祖先的神靈。這些民族的奠基者們,帶著自己的語言、法律和宗教,順著光綫般四散的路綫遷移各地,沿著東南亞和整個歐洲擴散。在這種遷移的過程中,他們也發現了居住著達羅毗荼人、韃靼人以及無疑還有許多其他從前曾經廣泛傳播過的民族的地方,像巴斯克人,他們的語言至今還保持在比利牛斯山脉。在那古代語言消失了的地方,關于從前的歐洲居民的證據,只能從他們的墳墓中獲得和在現代民族的特點中看到,因爲這些特點比起侵入的雅利安人來,常常可能是屬于較爲原始的民族的。最早移到西方的雅利安幫群可能是凱爾特民族的祖先,因爲後者的語言發生了最大的變化,同時,他們出現在遙遠的歐洲西方,好像他們是受追隨在他們之後的條頓人一斯堪的納維亞部族——自己的遠親而非朋友所排擠。希臘一意大利民族的祖先也來到了西方,暫時還沒有到達地中海。現在占據著東歐的斯拉夫民族最後來到。從其語言和其地理分布中所能得到的關于雅利安民族早期的知識就是這些。他們在世界舞臺上的出現,幷不是歷史最早期;當時在這個舞臺上,埃及人和巴比倫人早已起了主要作用。雅利安人出現在基督世紀之前最後的千年之內,當時在他們中間産生了佛教,這個教現在在世界上信徒最多;當時米太人和波斯人建立了國家,帶著常勝軍的賽魯土(Cyrus)也出現了;當時希臘人開始以其驚人的思想力影響著藝術、科學和哲學,而當時的羅馬人建立了自己的軍事和法律制度,這種制度使他們變成了强有力的民族。在最後時期,條頓民族變成了文明的原動力;而起初這個民族却是以文明的破壞者的身份出現的。雅利安民族在現代世界上仍然保持著侵略和統一其他民族的生涯;而這種生涯,它們從史前時期就開始了。在曾是人所共知的古代的世界範圍之外,在遙遠的大陸上和島上現在還在說著雅利安語。一種情况,這是來自歐洲的白人殖民者的後裔,那些殖民者屠殺或趕走了從前的當地居民;另一種情况,象在墨西哥或秘魯一樣,這是跟上著民族合爲一體的同樣的歐洲人的後裔。

  我們現在轉到下一個語族——閃米特語族的語言上來。在古代希伯來語的基礎上最容易形成關于這個語族的概念。任何一個嚴肅認真的語言學研究者,最低限度都應當這樣熟悉希伯來語,以便分析《創世記》中的若干章,因爲通常在英國研究的所有其他語言,都屬于雅利安語族;這可以通過熟悉由其他材料所組成的語言而把研究者的思想引出常軌。數量極爲適中的語根,大部分是由三個輔音組成,改變它們的元音和詞冠,語言的大部分就是依此規律形成。古代歐洲詞彙普遍按語根配置。例如,從詞根m-l-ch産生了具有“統治”意義的動詞和名詞的形式。如 malach——“他統治了”, malchu——“他們統治了”,yimloch——“他將統治”,timloch——“你將統治”,melech——“皇帝”(以梅爾奇-澤德克Melchi-zedek命名的“公正皇帝”是盡人皆知的),melachim——“皇帝們”,malchenu——“我們的皇帝”,malchah——“皇后”,mamlachah——“王國”等等。屬于閃米特語族的最主要的語言是亞述語,古代希伯來語和腓尼基語,叙利亞語,阿拉伯語和埃塞俄比亞語。所有這些語言由之産生的最初的語言,最好的代表是由高地最古老的碑銘上的亞述語和沙漠上的貝都英人相互之間所說的阿拉伯語。說閃米特語的古代的最新民族,主要屬于黑髮白皮膚的種族,他們彼此十分相似的那種型式,現在最鮮明地表現在那生著鷹勾鼻、厚唇和黑色曲發的希伯來人的臉上和頭上。但是,根據面部的一種特徵,還不能在所有黑髮白膚色的大量民族中區分出希伯來人、亞述人和阿拉伯人。在這裏,語言的作用就正好表現了出來。語言證明,某一個部族相互之間是由一個古代民族的共同起源來聯繫的;這個古代民族所說的是一種爲阿拉伯人和希伯來人提供基礎的已經消亡的語言;這些阿拉伯人和希伯來人在有史時期之初生活在西南亞,幷打發他們遷移出去的部族建立新的部族,而這些新部族的功績是歷史上最偉大的篇章之一。亞述侵略者采納了較古的粗野的文明,幷使它得到進一步的發展。腓尼基人變成了古代世界偉大的商業民族,他們把自己的商業殖民分散到地中海沿岸,幷把自己的商業帶到了遠東,同時,他們不僅到處分送紡織品和香料,而且也在新地區內傳播藝術和思想,而那些笨拙的象形文字,也就在他們的手中變成了字母。以色列人,雖然作爲一個民族他們從來也沒有達到像他們在宗教領域中所實現的占領那樣强大或達到那種文化階段,同時,亞述和腓尼基神廟中被崇拜的一群神消失了,對耶和華的崇拜過渡到對基督的崇拜,幷且把這種崇拜傳播到了全世界。較其他爲晚的阿拉伯的尚武好戰的部族,帶著他們的先知的旗幟在他們周圍的民族中建立了對伊斯蘭教的信仰。這種伊斯蘭教在中世紀代表了一種文明力量,即使是現在,在它衰落的日子裏,仍然影響著從西非到遠東島嶼的世界。

  古代埃及人的語言,雖然不可能跟古希伯來語一起放在閃米特語族之內,但在某些重要點上仍然跟它是相類似的。這無論是由于什麽——是由于在埃及的兩個種族之間的長期關係,或是由于在起源方面的某種較深的聯繫而决定的。這類相似也同樣表現在北非的柏柏爾語中。這些難題在這裏只能提一下。曾經做過一些嘗試,——雖然這些嘗試最終幷沒有獲得特殊的成就,那就是試圖證明雅利安語和閃米特語本身出自同一種原始語言。如果是這樣,那麽變化的時代把共同起源的痕迹大大地磨滅了,因而語言學的比較也不能够證明它。談起雅利安語族和閃米特語族,應當提到,許多語言學家把它們結合起來,歸屬于一類,這是因爲它們兩者同是由“詞尾變化”的語言構成的,或者這樣,它們把詞根和詞冠混合到改變同根本身的程度,以致常常不易捉摸到哪里是詞根的結尾和哪里是詞冠的開端,——而這在希臘語法中任何一位新手都是十分清楚的。當然,詞尾變化的語族具有精密緊凑、便于自學的性能,這種性能又把極爲豐富的表現力和精確性賦予了像希臘語和阿拉伯語那樣的富有詩意的和富于哲理的語言。但是,類似的詞尾變化的語言和其他民族(例如,韃靼人)的連結(結合)的語言間結構上的區別,一點也不明顯。假如能够按迹探求雅利安語族和閃米特語族屬于同一種原始語族,這仍然證明不了所有白色種族的語言都屬于同一種原始語言,因爲高加索的格魯吉亞語,比利牛斯山脉的巴斯克語和許多其他語言仍然處在這種語族之外,很明顯,它們既跟某些大的語族沒有聯繫,相互之間也沒有聯繫。

  在亞洲的中部和北部,在草原上或在凄凉的北方凍土帶和森林之中,逐水草而居的狩獵或游牧民族顯示出身材短粗、皮膚黝黑兼黃的韃靼型或蒙古型,他們說著屬于同一語族的語言,那就是滿語和蒙語。雖然這些韃靼語或圖蘭語主要屬于亞洲,但也在歐洲確立了下來。在較遠的時期,粗野的韃靼部族在北歐擴展,但是隨他們之後而侵入的雅利安人又把他們趕走了,所以最後,在現在,繼續說韃靼語的只是一些邊疆的極端混血的殘餘,像愛沙尼亞人、芬蘭人和拉普人。在較後一時期歷史講述著,韃靼種族群、匈奴和土耳其人侵入歐洲.他們也征服了雅利安民族。現在,匈牙利語和土耳其語,仍然是從中央亞細亞來的這些侵略騷亂的回聲。開始,韃靼軍隊是作爲一群野蠻人出現在歷史上的,現在,許多部族仍然是那種野蠻人,但是它們的主要民族已經變成了佛教徒、伊斯蘭教徒和基督教徒,接受了這些宗教中的每一種所固有的文明。韃靼語屬于接合語,這種語言組成單詞時是先放置表示意義的詞根,然後再給它補加後綴,一連串後綴改變著這種意義的形態。例如,從土耳其的詞根sev——“愛”産生了sevishdirilmdiler這個詞,它的意思是“不能强迫他們彼此相愛”。在這一部類的某些語言中,著名的元音同音規律要求後綴使自己的元音和語根元音相一致,這好像是爲了使聽者清楚:該後綴屬于該語根。例如,匈牙利語haz——“房屋”形成 hazam——“我的房屋”,而 szek——“椅子”形成szekem——“我的椅子”。

  東南亞稠密的居民,包括緬甸人,泰國人,特別是中國人;這些居民表現著跟韃靼人或蒙古人明顯相近的膚色和面部特徵的型式。但是,他們語言的一般性質是各不相同的。漢語是由單音節的詞組成的,它的每一個詞都具有自己的真實的或語法的意義,因此,我們歷來用單音節的詞寫的供小孩子用的書,可以提供關于漢語句子的某種概念。和中國鄰近的其他種語言,也同樣具有這種運用單音詞的性質,因爲這種性質把其語言的詞彙量限制到很不方便的小數目,于是這種語言就求助于通過變化詞的音調或語調來改變詞的意義的方法,例如,泰國人的音節na,按照音節的變化來看,意思可能是“傳染病”,或數詞“五”,或動詞“尋找”。因此,在英語中用來表現精神波動或用來區別問答的語調,在遙遠的東方却被成功地用來創造完全不同的詞。舉例來說,當需要某種表現意義的手段時,語言就采取一切適用的方法。如果我們看一看亞洲的地圖,看看被這一東南類型的民族所占據的地區,那麽,我們就會明白,彼此這樣鄰近的地區的各民族開頭就說單音節的詞,幷不是由于某種偶然性,顯然這種性質是出自一個共同的鄉土源泉,而賦予所有這些語言以共同的族性。這些單音節的語言常常被用來闡明:單純幼稚的原始人類語言的構造可能像什麽。但是,必須提出,漢語或泰語無論怎樣單純,也不能相信它們是原始語言。幼稚的漢語句子可能完全不是原始性的,而是可能由于較古的複雜語法的衰亡而産生的,就像我們的英語力求截短長詞幷拋弃爲我們的祖先所采用的詞尾變化那樣。中華民族像埃及民族及巴比倫民族一樣,遠在腓尼基人和希臘人脫離野蠻狀態之前,就達到了極爲高度的人工文明。至今仍不明白,古代的巴比倫人屬于哪個種族,他們說阿卡得語(Akkadian tongue),但是,這種語言或許跟韃靼語和蒙古語有某些相似。

  我們已經看到(參看第77頁)馬來人,密克羅尼西亞人,波利尼西亞人和馬爾加什人——各種各樣的和混血的居民,被蒙古種族的一部分借助于一個帶有馬來- 波利尼西亞名稱的語族,聯合在它那廣大的、海洋般的、占據了地球一半的地區之內。這個語族所由之發生的原始語言可能屬于亞洲,因爲在馬來亞地區語法較爲複雜,幷且在語言中有像tasik——“海”和langit——“天空”這些單詞;同時,在新西蘭的各島上和夏威夷群島上,這些詞就變成爲 tat和 lai,——隨著一個種族遷移到遠離故土幷陷入海洋島民的野蠻生活之中,語言好像也變得較爲簡略而無定形了。

  印度大陸沒有喪失在雅利安人入侵爲印度居民奠定基礎之前居住在這個地方的部族的語言。特別是在南方,全部民族——雖然也已掌握了印度文明——都說屬于達羅毗荼語族的語言。泰米爾語、泰盧固語(Telugu)和卡納裏語(Canarese)就是這種語言。印度居民這些成分的重要性,由下面可以看出:除了那些靠近北方地區的殘餘以外,這些非雅利安語仍流行在涅爾布達(Nerbudda)往南的大印度三角形最廣大地區。但是,在印度也有許多混血部族說雅利安方言;或許,在這些混血部族的血管裏只流動著極少量的雅利安血液。在錫蘭的森林裏,可以找到世界上唯一過著蒙昧生活而同時說著和我們相近的雅利安語的民族。這就是維達人和“狩獵人”,懦弱的蒙昧人,他們用樹枝搭窩棚,吃野禽和野蜜,看樣子,他們是森林土著跟僧伽羅人的低等級的混合體,他們說的是後者的不連貫的語言。

  在黑色人種民族中,安達曼人和巴布亞人在種族上跟非洲的黑人有沒有聯繫全一樣,在任何情况下,他們的語言都沒有表現出同源關係。同樣,非洲的黑人也幷不完全說同一語族的語言;相反,另一些方言,如曼丁哥人的語言,在中非和南非大語族中是特殊者。這中非和南非,按部族說稱爲班圖,而這個部族却直稱作“人們”(ba-ntu)。班圖語的主要特點之一,是把詞冠放在詞的開頭(這跟韃靼語完全相反)。例如,非洲的魔法師稱作mganga,它的多數是waganga——“魔法師們”。有個地區的卡菲爾人帶有人所共知的名字basuto,是多數的形式;個別土著稱作mosuto,他們的地方是lesuto,他們的語言是sesuto,他們的性格或品質是bosuto。在南非,有一種和其他語族極爲不同的語族,稱作霍屯督-布須曼語族,它在“發倒吸氣音”(Clicks)方面是非常卓越的,這種“發倒吸氣音”在單詞中起輔音作用,極像我們的保姆對孩子和馭者對馬所做的那種用語言發出的紡絲聲。最後,如果我們轉向美洲,我們就將發現,它的土著語言分化爲許多語族。其中某些,有一兩個單詞是英國讀者所共知的,例如,北冰洋岸邊的愛斯基摩語以單詞kayak——單人小船而爲人所熟知,我們劃的小船就是按照它的樣式製造出來的。殖民時代最初期盛行于英吉利到弗吉尼亞的阿爾袞琴語,給了我們 mocassin(印第安人的鞋)和 tomahawk(特殊的斧子);墨西哥的阿茲特克語以ocelot(當地的野猫)和大豆cacao而著名;圖皮- 加勒比語(Tupi-Carib)是西印度和巴西森林地帶的語言,在那些地方有 toucan(巨嘴鳥)和jaguar;最後.奇楚亞語(Quichua)或秘魯語作爲印加語(inca)而著名。

  在對最主要語族所作的簡述的結尾應當指出,還有許多其他的語族,其中某些是由數量很多的方言組成的,某些甚至是由一種方言而成的。整個說來,大概有五十種到一百種語族,它們之間的關係迄今爲止還役有被多少令人滿意地指出過。誠然可以預料,它們之中現在好像完全獨立的兩三種,在更細緻的研究下,過不久就可能判明是一種語族的分支,但是,要使所有語族都能够通過類似的方法,像一種原始語言的各個旁支那樣碰到一起,那是沒有任何希望的。關于只有一種原始語言,還是過去曾有過許多原始語言的問題,非常有利于引起人們把語言作科學的比較。上面這兩種理論,都提出了闡明世界語言現狀的要求。一方面,能够證明所有的語言都來自一種原始語言,這原始語言的分支彼此分散得非常之遠,以致常常不可能發現各獨立分支之間有什麽聯繫;另一方面,如果開始有若干原始語言,其中存在下來的語言成了語族的開端;在這種情况下,就完全得出了同樣的結論。但是,假如——我們認爲這是正確的——語言最初不是一下子形成的,而這形成是一個逐漸的過程,這個過程延展了漫長的時期,甚至到現在也沒有完全終止,那麽一般地尋求原始語言就十分無益了(參看第10O頁)。在現在語言學狀况有了改善的條件下,由某些語言去追溯那些最初語言想必由之發生而現已消亡的原始語,是較爲合理的。我們已經看到,這種研究不只在語言本身的歷史方面,而且在使用這種語言的民族方面,都做出了優异的成績,例如,提供了解答使太平洋各島住滿人口問題的鑰匙,幷且證明了古代不列顛人跟英國人和在他們之後來到我國的丹麥人之間的遙遠的關係。但是,雖然語言在研究民族歷史時作爲參考材料和指南極爲重要,却仍然不應當指望它能爲我們完全闡明某一種族的起源,或引導我們到達它的起點。黑人不全說一種語族的語言,黃種人、淺黑膚色的人和白人也都一樣。在研究民族最初期的生活的時候,他們的語言能够遠遠地向前引導我們,常常比任何歷史證據都要遠得多,但是,它們未必能够把我們引導到——雖然接近于——各大人類種族的起源,更少可能引導到全人類的起源。

 

 

 

 

 

 

 

第七章 文字

 圖畫文字或象形文字——形聲文字——中國文字——楔形文字——埃及文字——正字法——印刷出版

  儘管我們早在兒童時期就學習讀寫了,但是,假如我們沒有機會目睹這種奇妙的雙重藝術給任何一種野蠻人所造成的那種驚人印象,我們就未必能想像出這種藝術在文明人的生活中占有怎樣的地位。在原始人中甚至沒有關于類似事物的可能性的概念。

  從太平洋島嶼上來的傳教士約翰·威廉斯叙述說,有一天,他在森林裏做木匠活兒的時候,把直角尺忘在家裏,就用一塊炭在木片上寫了請請把這件東西給他送來。他把這個臨時寫的便條托一位土著的首領帶給妻子。這位土著首領極爲驚訝地發現,木片沒有嘴却能說話。他後來就把這個木片長期地帶在脖子上,幷且向他的同種族的人們講述這木片的令人驚异的性能。

  在南非,有一個代理信差的黑人,習慣于在去鄰村的路上閑看閑聊。在這個時候,他就把信藏在石頭底下,因爲他怕這些信會忽然談起他的偶發事件,而它們本來是應向自己的收信人談別的事情的。

  但是,不管讀寫藝術對原始人來說是如何莫名其妙,它的發展是通過很少的階段完成的。可能這些階段是非常困難的,然而現在,這些階段已經過去之後,瞭解它們就不那麽困難了。

  假如我們的傳教士在木片上繪出他的直角尺的圖形,那麽,那個士著人對他從所傳交的便條就一點也不會感到莫名其妙了。他會立刻明白,傳教士要直角尺,他請求把送來。所以,我們就應該從這一步開始,按迹探求文字發展的全部曆貝進程。

  圖2O就是北美狩獵部落所使用的象形文字的範例。這裏描繪著越過上方的一個湖泊的遠征。畫中,首領騎在馬上,手中拿著魔鼓棰,五十一個遠征的參加者坐在五隻船上。首領的同盟者坐在第一隻船上,他的名字叫基什開姆納采依( Kishkemunazee),用那只鳥的圖畫來表示。他們來到了湖的彼岸,很明顯,這是用陸上的龜來表示,這只龜是領土的一種標志;而天穹下那三個太陽的圖畫,則表明渡過去用了三天的時間。這種傳達思想的手段就其簡單來說是很幼稚的,它大部分是所談那些物象本身的略圖。而那些比簡單模仿更適用的方法也同樣十分明顯易懂。例如,爲了表示領土而畫的那只龜,就已經不是單純的模仿,而是一種標志或象徵。當畫那只鳥不是爲了表現真正的翠鳥,而是爲了表現叫這個名字的人的時候,那麽,我們就看到了向標音或發聲的文字跨出的第一步。這種文字的原則,就在于用圖形代替聲音。

  人如何向書寫藝術邁出下一步,這從通常兒童的畫謎游戲亦即從書寫“作爲物象”的字中可以看出。這種游戲,也像許多其他游戲一樣,在兒童的娛樂形式中包含著這樣一種內容,即在較早時期對成年人來說是一種嚴肅的事情。由此可見,如果某個人用畫圈來表示水罐和人,幷以此來表達“水道工人”(在水下的人),那麽,這裏用來表達一個詞的意義的這種方式,未必比美洲印第安人畫的翠鳥畫更進一步。

  在同一些兒童畫謎裏,我們看到的完全是另一種文字。其中的畫所表現的不是詞彙各個部分的意義,而是它們的聲音。例如,有個英國畫謎,畫的是一隻木桶、一個人在射擊和一隻棗椰子。按英文發育,桶爲“can”,來自爲“di” ,棗椰子爲“date”。這個謎底是“can-di-date”(候選人)。在這裏,我們看到的是真正的——雖然也是粗糙的——標音文字。它表明,一般使用的文字實際上是如何發明的。顯然,文字不是一下子而是通過各種途徑發明出來的。古代墨西哥人早在西班牙人來到之前,就學會了借助畫謎式的圖畫來表達人名和地名。甚至在使他們開始改奉基督教的時候,他們還力求通過圖畫使自己的文字適用于新教的拉丁文。例如,他們用拉丁文“Pater noster”來表達“我們的主”這幾個字。因爲在墨西哥人的語言中,沒有“r”(耳)這個音,于是,他們在讀這些詞時,就讀作“Pa-te-noch-te”;他們畫一面旗( pan),一塊石頭( te),一個多刺的梨形物( noch)和又一塊石頭(圖21)。他們又用描繪水(a)和蘆薈(me)來組成拉丁文的“amen”(阿門),以結束這個祈禱。

  這引導我們走向另外一種較爲重要的文字體系。在一般中國文字的外形下面,未必有誰能想到這些文字在某個時期跟物象的描繪具有某種共同性。幸而這些文字的以《古代圖片》聞名的最近的前驅者傳到了現在。對比一下這種材料,我們就確信,最初的文字是物象的精確素描,後來變成用兔毛制做的筆幾筆揮成的梗概,最後,變成了現在的速寫字形,而這個字形已經看不出和物象有任何共同之處了(圖22)。

  中國人沒有停留在這種用圖形簡單地表達物象上。這種表達距真正的文字還很遙遠。現在中國文字的發明家們希望表現聲音,但是他們遇到了困難,因爲他們的語言是由單音詞組成的。因此,每一個詞都具有若干不同的意義。爲了克服這種困難,他們想出了一個組織複雜的標志或由特定標志所伴隨的圖形的聰明方案。在中國文字中,一部分表示音,另一部分表示詞義。例如,中文漢語語音“舟”具有各種不同的意義,如:舟,[舟羽][火舟],[氵舟],[訁舟]。因此,居圖22首位表示船的這個符號,又在別的單字中反復出現,同時再加上一個給“舟”這個音指明特定意義的符號。在“舟”旁邊加了一個“羽”,十分清楚地來表明它的意義——“柔羽毛”;下一個加個“火”,賦予了“舟”以“閃爍”的意義;再下一個加“水”字旁,使“舟”變爲“水紋”;最後一個,“言”字旁和“舟”結合起來,就把“舟”變成爲“饒舌”。雖然這個例子遠不能解釋中國文字的全部奧秘,但是,它却仍能使我們瞭解一些它的發音符號和聲音記號或特定符號的運用原則;它還說明爲什麽中國人爲了用祖國語言書寫,必須掌握這一系列异常複雜的符號。

  日本人的語言是較中國人的語言易于掌握的標音文字。日本人從中國宇中創立了自己文字的現在的拼音體系。他們從這些字中選出了一些,把它們簡化成爲表示聲音的符號,用其中之一表示聲音“i”,另一個表示“ro”,第三個表示“fa”,等等。于是,由四十七個這類字母(按照頭幾個字母稱它們爲“irofa”)組成的一列字母,構成了符號序列的基礎,借助這個序列,它們在許多世紀中形成了拼音的日本詞,組成了自己的詞彙。

  現在,我們看一看楔形文字(Cuneiform Writing)。我們可以在不列顛博物館裏的巨大尼尼微(Nineveh)人頭柱上,或在森納赫裏布(Sennacherib)的圖書館裏起書頁作用的泥磚上,看到那些文字。這些令人想起成排成批地擺在一起的楔狀物或箭頭的符號,不很像物像的圖畫。然而不容置疑,它們是從象形文字發展來的。例如,太陽就是它的粗略的輪廓:畫在圓圈中的四道花紋。在器物銘文中的某些組符號,是直接描繪物像的,如男人,女人,河流,房子;同時另一些是按音讀,是音節的圖形。這種古代文字序列的發明者,顯然是阿卡德部族人,是早期巴比倫文明的奠基者。亞述人和波斯人,在最後一些時期,學會了寫那些至今仍然可以從遺留在遠古紀念碑上的銘文中看到的楔形文字。但是,楔形文字極爲拙笨,因此,當它不得不跟字母展開競賽的時候,它就必然要讓位于字母了。

   爲了探求字母拼音文字的起源,我們必須研究大概比巴比倫的楔形方式還要古老的書寫方式,即埃及的象形文字。

   最古老的埃及象形文字的銘文,屬于紀元前大約千年左右的時期。甚至在這麽古的時代,象形文字也已經發展到這樣階段,繕寫者在必要時有方法按音表達任何一個詞。雖然埃及人也以這種方式達到了用文字表示聲音的階段,但是,他們只是局部地采用這種方法,而用符號來加以配合。因此,牛、星、一雙草鞋的簡單圖形就能够表示牛、星、草鞋。甚至當表示詞的聲音時,他們也有一種很好的習慣,就是附加一些所謂圖鑒,也就是斷定或解釋所表達的詞的意義的圖形。

  下列的簡短說明,是爲了舉例從雷努夫(Renouf)的《埃及語法》中引來的,它講清了所有這些方法。

  這個句子的意義是:“我是從地平綫迎其敵人的太陽神。”在這裏,動物和物品的圖形常常就是放在埃及詞中的字母,而詞是寫在下面的。其餘則是真正的圖畫,這種圖畫是用來表現它們本來所要表達的意思的。太陽畫的是個圖形,下面有個符號“1”,還伴有一把象徵神的戰斧。其次就是太陽在地平綫上的圖畫。與此幷列的是一些用來闡述詞義的特定圖形:動詞“走”是伴有說明性的一雙脚,“敵人”這個詞的後面是敵人的圖像,然後又是標志多數的三條綫。

  顯然,埃及人是從那種像美洲野蠻部落所使用的簡單象形文字開始的,即使在後來的許多世紀中,他們仍然用一些圖形作爲聲音符號或字母,他們在任何時候也不曾十分堅决地完全采用這些符號,一直把這些符號與舊的圖像一起采用。

  不難看出,他們是怎樣用圖像來表現聲音。在我們的插圖中可以指出讀成“R”的符號。它是張開的口的外形,實際上也常常用來表示口。但是因爲埃及詞的口是“RO”,這個符號就成了用來表現“RO”或“R”的字母。無論什麽地方需要它,都是如此。這就是在一個象形文字句中所能看到的文字史上的一個完整階段。

  這些細緻寫出的象形文字或“聖雕圖”是教會和政府的鄭重文錄;它們爲了神聖的目的在埃及繼續使用,在希臘王朝以及羅馬帝國時期也還在繼續使用。事實上,象形文字閱讀的秘訣經過許多世紀亡失之後,在托馬斯·揚醫生所譯解的最初的名字中,有托勒密和克婁巴特拉的名字。但是,從極古的時代起,埃及的繕寫者們發現:在草紙上書寫時,細緻地畫圖是極爲繁重的工作。于是就把圖像簡化爲若干能快寫的花體字,宛如中國人所製造的文字。由此就出現了“簡體象形”文字,如後面圖24中所描寫的伴有簡體象形文字原型的符號就是。然而即使在使用這些符號時,埃及的繕寫者們始終也沒能多少擺脫早期象形文字的束縛,而拋掉標音符號的多餘部分和沒用的解釋性的圖像。這偉大的一步在另外的地方邁出了。

  塔西佗在他著的《編年史》中有個地方寫到文字的起源,他說,埃及最初是借助動物形象來表現意思,這些最古的文字文獻可在岩石的雕刻中看到。塔西佗認爲,埃及人是文字的發明者,腓尼基的航海者們把這種文字從埃及帶到了希臘,而他們却獲得了發明者的榮譽,事實上,他們只不過是做了傳播的工作。

  塔西佗的這種證明實際上可能是正確的;但是,其中對腓尼基人作爲外國人和不受埃及神聖傳說約束的人却能够效法的那種合乎實際的正確思想,缺乏評價。毫無疑問,腓尼基人(或者任何其他的閃米特族)學會了埃及的象形文字,他們看到,和語言的聲音標志結合著的那些形象符號是多餘的,因爲他們只需要爲數不多的一些能够用來在書面上標志語音的符號。最早的所謂腓尼基字母就這樣發明出來了。這種文字中的其他字母,或許實際上是埃及符號的仿製品,像在圖24中所看到的那樣。這個圖就是從據說是由魯瑞編的比較序列中摘出的,這樣排列爲的是能够看清從最早的埃及象形文字到它的速寫形式的簡體象形文字,再從它到與腓尼基字母相應的字母的演變,幷用現代的字母指出它的意義,還附有形式爲大家所熟知的其他類似字母的例子。

  很明顯,最早的字母形成于紀元前十世紀左右,它的符號爲莫亞比特人(Moabites)、腓尼基人、以色列人和其他閃米特族所采用。字碼或字母的名稱本身證明,字母實際上是在這些閃米特族中首先製作出來的。爲了瞭解這一點,就應當注意,它的每一個字母的名稱就是某個以它開始的詞。這些名稱的希伯來文形態,是英文讀者從《聖經·詩篇》119中所熟悉的。按順序,它們稱作:a——aleph(牛),b——beth(房子),g——gimel(駱駝),等等。希臘人的字母借用了腓尼基的名稱,這些名稱跟剛剛轉譯的歐洲語相似,幷且變成了著名的希臘語——alpha,beta,gamma等等。這一事實說明,腓尼基人實際上首次掌握了字母,而希臘人正是從他們那裏學會了文字藝術。“alphabet”——“字母”這個詞就是從那裏起源的,因此,它保留著字母是腓尼基人制定的痕迹,這些字母從他們那裏獲得了名稱,又從他們那裏傳到了希臘人和拉丁人中,最後又傳給了我們。看看某種字母集是很有趣的。它不僅可以使人按迹探求希臘文和其他顯然與它相近的文字如哥特人的和斯拉夫人的文字的歷史,而且甚至可得出結論,這些乍一看同我們的文字不相似的,像梵文符號和諾曼人的古文字,起源想必都是共同的。因此,婆羅門寫《吠陀經》,穆斯林寫《可蘭經》,猶太人寫“舊約”,基督徒寫“新約”,所使用的符號,都是起源于古代埃及神殿墻壁上的圖形。

  但是,文字中發生那樣一些變化,在許多情况下,只有借助細緻的比較才能探求這些變化。假如把一張用現代筆體寫的英文便條拿給任何一個中國人看,要向他證明這些字起源于圖24中描寫的古代用腓尼基文,那就不大容易。

  文字的歷史證明,在各個民族中,除了字母中的共同變化外,各個別字母有時也發生改變。腓尼基的字母不能完全符合希臘文和拉丁文書寫的需要,爲了較確切地用自己的語言書寫,就改變了某些字母幷補充了一些新字母;隨後,其他的部族也同樣自由地補充、拋弃和改變字母及其發音,以便找到表現本族語言的工具。爲了使字母適應自己語言的音調,各個部族都形成了十分確切的正字法。意大利人十分滿意地確定了二十二個字母,而俄羅斯人則采用了三十六個,英國人有二十六個。

  發明字母文字是引導人類從野蠻走向文明的一個偉大步驟。爲了評價它的全部意義,我們只要看一看那樣一些部落的低級文化水準就够了:那些部落仍然沒有文字,而只是信賴記憶中的傳說和生活慣例。他們既不善于像我們借助記錄事件那樣積累知識,又不善于保留新的觀察成果以利于後代。因此,的確,字母文字的出現,就是文明狀態和野蠻狀態的分界綫。 知識跟文字聯繫得如此緊密,假如說某人是個學者,那麽在我們心中對他就會立刻出現一個這樣的概念:這是一個讀過許多書的人,因爲書籍是人們學習的最主要的源泉。早在已經出現珍貴文集的古代,就有了繕寫員的特殊職業,他們的工作就是增加書籍。在埃及亞歷山大城或在羅馬,可以到書肆或書店去買德摩斯梯尼或李維的手稿。在近幾世紀裏,特別是寺院中的特殊職業者重抄了附有精美插圖的宗教書籍。但是,手抄本是珍貴的,只能有少數學者讀到它們。毫無疑問,假如不出現增加手抄本的新技術,這仍然是個問題。

   這種新技術是一個本身非常簡單的過程,事實上從遙遠的時代起就是衆所周知的。每一個埃及人或巴比倫人,他們把某種黑的東西塗在帶有雕刻花紋的寶石戒指或圓筒上,然後印出了圖記。他們已經邁出了走向印刷出版的第一步。但是,儘管我們現在感到,這種原理的進一步應用是多麽容易,但是在古代却誰也沒有想到它。後來是中國人首次想出了在木板上刻整頁文字爾後大量印刷的方法。他們可能是在六世紀就已經開始這樣做了。到十世紀他們在任何情况下,都采取了辛勤的書籍印刷方法。中國文字由于它的形體複雜多樣而不很適用于活字版印刷,然而事實證明,中國人在較早時期就已經發明了這種方法。他們在十一世紀就已經采用赤陶土預製的或用膠泥燒制的活字版來印刷了。阿拉伯的作家們在十四世紀初記載了中國的印刷術;十分明顯,這種技術正是由于阿拉伯人才傳入歐洲的。此後,在歐洲很快就出現了所謂“木版書”。這類書是按中國方式用整頁刻滿字的木板印刷出來的。隨後很快就出現了借助活動字母印刷的書籍。

  在古代的研究家和專家之間,很少進行過如此激烈的爭論;那就是關于古田別格、福斯特以及其他人在發明印刷出版的崇高榮譽中所應享的一份榮譽問題的爭論。這些可敬的人對人類的貢獻不論有多大,他們也只是完善了中國人發明的簡便方法。從那時以後,在印刷方面有了相當大的改進:鉛字减價,有了機制紙,改善了印刷機,把蒸氣力應用到印刷上,等等,然而過程的本質仍然是一樣的。

  簡言之,印刷出版技術史就是如此。或許,這種印刷出版技術,比任何其他方面更多地决定了我們現代生活與中世紀生活的不同。

 

 

 

 

 

 

第八章 技術

 工具的發展——棍棒,錘子——石片——斧頭——馬刀,刀——槍矛,短劍,劍——木匠工具——投擲武器,鏢搶——投石器,投矛器,弓和箭——吹管,火槍——機械力——四輪車——手挽石磨——鑽子——車床——螺旋——水磨和風磨

  人借助技術來保護和維持自己的生存,幷支配他所生活的世界。這種技術首先在于利用工具。因此,本章從工具和武器的簡述開始,從最早期的和最粗糙的形式接迹探求它們的發展史。

  人和所有低等的生物不同,有時稱作“使用工具的動物”。一般地說,可以這樣來區別,因爲這種區別把帶著槍矛和斧頭的人跟用角來頂撞的牛,或跟用自己的牙齒來做粗木工的海狸相對照。然而看一看猴子是很有教益的。猴類是如此明顯,它們長有雙手,在這方面和我們最相近,而且也顯露出類似利用工具的才能的萌芽。不必人教,它們就會用物質器材進行自衛,例如,像猩猩所做的那樣,它們坐在一種果樹上,用這種樹上帶刺的大果實投擲行人。據說,黑猩猩在森林中用石頭砸碎堅果,就像在我們的動物園中由看守人教會的猴子所常常做的那樣;那些猴子很願意模仿看守人使用這類和更爲複雜的方法。

  那些天然形成的或只需要最後修整的工具,可以稱作最低級的工具。供投擲或捶擊用的石頭,供切削或刮光用的裂片,用來做木棒和複製品的樹枝,供刺穿用的刺或牙齒都是這樣的工具。這類工具多半由蒙昧人使用是極爲自然的,然而它們在文明世界中有時也仍然繼續存在,例如,當我們拿棍子打殺老鼠或蛇的時候,或者當法國南方的婦女們用光滑的圓五手打去扁桃皮的時候,就和動物園中猴子的動作一模一樣。人所使用的高級工具顯然常是某種經過改善的自然物,而技術是動物毫不理解的那種配製這些工具的方法。因此,人的最好定義是:不是使用工具的生物,而是製作工具的生物。

  在觀察各類工具的時候,我們看到,它們不是由于某種突然的天才的啓示而一下于發明出來的,而是發展而成的——幾乎可以說,是通過細微的、彼此相繼發生的變化而成的。也可以看出,最初用來粗糙地完成幾種不同勞作的工具,後來順著不同的方向變化,最終具有了專門的用途,這樣一來,由開頭的一種發展成幾種不同的工具。

  刮削木棍準備做鐵頭矛柄的祖魯人,先用鐵頭來利削木棍,然後把這個鐵頭安裝在木柄上。這可以使我們形成這樣的概念:多麽像早期製造工具。過了許多年代以後,人們才明白,對矛頭適合的形式,幷非切削的最好形式。當想到鐵匠用自己的鐵鉗爲我們拔牙時,我們就會感到可怕,然而我們的祖先却正是這樣做的。牙科醫師所必需的鉗子,實際上是鐵匠鉗子的變種,只不過是爲了專門目的的專門變種。

  因此,在工具史上,手藝匠的器械不能和獵人或戰士的武器完全分開,因爲在許多情况下,我們發現武器也和器械一樣,溯源于某種較早的工具,這種工具同樣既用來打碎頭顱和椰子,又用來砍樹枝和人體的四肢。

  粗木棍或粗木棒屬于最簡單的武器,較重的或有節的,就變成了狼牙棒。粗野的戰士們特別滿意地發現了野生的未完成的多節的狼牙棒,就像在畫上看到的赫耳庫勒斯肩上的那種一樣。但是,也有那樣的一些人,他們利用閑暇的時間給狼牙棒作細緻的加工,對它的外表精雕細刻,就像我們在博物館中得自太平洋諸島的狼牙棒上所見到的那樣。經歷蒙昧時代和野蠻時代以後,軍用的狼牙棒在中世紀仍然繼續存在。當時騎士們仍然相互用自己的沉重棍棒打碎鋼盔。狼牙棒多半用作武器,只有某些地方用于和平的手工業上,例如,波裏尼西亞群島的婦女們,借助刻有細槽的粗木棍形的狼牙棒來製作樹皮織物。饒有興味的是,這種最粗糙的原始武器形式,經過許多世紀,在戰鬥中停止使用之後,作爲權力的象徵,還繼續起著社會作用。我們只要舉出下面這種情况來看看就行了:在國會或貴族會議開會時,把棍杖放在桌上作爲王權的象徵。

  在狼牙棒主要作爲武器使用的同時,錘子則主要作爲工具使用。錘頭的歷史是從使用手拿的光滑而沉重的石頭開始的,就像非洲的鐵匠們用來打鐵的那件東西一樣;他們在打鐵的時候,用另一塊光滑的石頭作砧子。給石錘安上一個柄,是相當大的改進;這是極爲古老時代的事情,正如從那種專爲此目的而鑿孔的石塊上所看到的(圖26.i)。雖然這些錘頭後來被鐵錘代替了,古代使用石頭的遺迹却仍然保存在現代語言中。就拿錘頭的英語名稱“hammer”來說,它來源于斯堪的納維亞的“hamarr”,意思是“岩石”和“錘頭”。

  我們從簡單的捶擊轉到剁砍和切削。從人類在地球上生活的最早時期傳到現在的遺留物中,極常見的是帶有尖端和銳沿的石器。甚至在古象時期,人已經不滿足于偶然遇到的裂片,就已經會砍出兩側銳利的石片。這種砍鑿裂石片或其他適用的岩石的技術,是製作石器的基礎。石器時代人們爲製作工具而砍鑿出來的石片,也能有三棱形的,如圖 25.b中的澳大利亞短劍那樣。但是,從我們所能知道的最早時代起,就采用了帶扁背的較爲順手的形狀。燧石(圖26.f),連同從它上面劈下的作刀用的裂片e,說明人們如何先劈裂石片或給以加工,隨後再製成帶有適當背脊的裂片。最好的裂片,不是通過捶擊,而是用木制或角制的工具來壓擠或鑽鑿獲得的。必須采用這種方法,才能劈出優美的丹麥型的刀片(圖25.C),以及更加精緻的銳利的黑曜石片;墨西哥土人的理髮館裏通常就用這種石片來剃頭刮臉,以致使西班牙的士兵大吃一驚。劈裂後直接得到的石片,可能適于作刀子或矛頭(圖30.a)。進一步加工,它就可能成爲刮刀、箭頭或像圖26中的錐子。

  最古的人類部落在大洪水的沖積層中遺留下來的,不只有像圖27中所描繪的粗糙的裂片,而且也有一端磨圓的石器工具,這種工具可以作兩種用途:尖頭可以做鑿子,而寬頭可作斧子。還沒有弄清它們是否安裝在柄上,但是發現了這種樣品,它們只有一頭是尖利的,其餘的燧石部分則是光滑的,顯然是爲鑿砍時能用手拿著。周邊尖利的樣品,如圖27所顯示的,是向斧頭的過渡型,它們的寬頭是作砍用的。

  沒有任何材料可以使人這樣想:這些洪積層時期的人曾經把自己的石器琢磨銳利。因此,他們的石器比起後來的石器時代那些精心製作而且磨得尖利的石斧來是粗糙得多的。“celt”這個詞,在英語中是用來標志原始部落和古代部落各種各樣和鑿子相似的器械;這個詞是采自拉丁文“celtis”(鑿子)的一個適當的術語。石鑿只要安在柄上就變成斧子。巴西森林裏的印第安人做的把柄是最簡單的,他們選擇被水沖圓的合適的礫石,把它的一端磨尖,捆在樹枝彎成的環裏,如圖28中所描繪的那樣。另一種粗笨的安裝鑿子的方法,是把它鑿入柄內。這樣的工具可以作樵夫或戰士的斧頭用(參看圖28.C,所畫的工具得自愛爾蘭的一塊沼澤地裏)。最完善的方法,是在石器的一頭鑽一個孔,然後把柄安過去,如圖28.d中所看到的那樣。當石刀的刀刃被橫著固定下來,它就成了木匠的手斧,如圖28e,這種器械,波裏尼西亞人在營造船隻時使用。

  使用金屬以後,人們開始采用銅、青銅或鐵仿造石制工具。雖然采用了新物質,工具較爲輕便了,一般也比較完善了,但仍可明顯看出,博物館中的石斧和石矛頭,可以說是較晚時期製造出的金屬斧和金屬矛頭的始祖。當然,金屬的采用製作出了石頭所不能適應的新的、有益的形式。如果對圖29中所描繪的一系列切割器械注意觀察,就可以獲得某種關于這些重要變化的概念。我們先從埃及的青銅戰斧(a)談起,它跟石斧沒有太大的差別。然而青銅大軍刀(b)也同時在埃及軍人中使用,這種刀屬于斧刃一類,而斧柄不是安在背上而是裝在下面。這種有利的變化不可能發生在石斧上,因爲石斧拿著柄一砍就斷了,然而在金屬的條件下,這種方法是完全可行的。

  這種成功的改進,引起了下面幾類工具和武器的出現:它們的柄固定在寬刃的下面,而這寬對是用來進行砍、切、刺的。

  像這樣的有:圖29.C中所介紹的馬刀,圖29.d中所介紹的普通刀,最後,是各種菜刀和柴刀(圖29.e)。這種發展産生了刀刃頂端彎曲而中間凹陷的形式,如圖 29.f。可能由此又發展成了鐮刀和大鐮刀,這在這裏就沒有必要繪圖說明了。

  這些依次相繼的階段,能够提供關于各種不同發展途徑的概念;各類銳利的武器通過這些不同的發展途徑,各自達到了現在的形式。但是,我們在這裏也看到一種明顯指示:所有這類工具,不論是工作器械還是武器,不論是古代英國人的彎刀還是現代馬來人的那種既爲了和平目的又爲了戰鬥目的使用的彎屠刀,可能都起源于早期的金屬斧,這種金屬斧又源自更早的石斧。

  顯然,從早期的石箭頭逐漸發展成像在圖30中所能看到的另一種武器。在觀察那種得自阿德米勒爾蒂群島的、矛頭是由一大塊黑曜石裂片構成的矛(a)時,就看得十分清楚,把大部分杆截去,這種矛頭就變成了短劍;實際上,這些土著人所製作的短劍,就是沒有杆的矛頭,因此常常不能確定:在歐洲發現的b形式的刀刃是準備用來做矛呢,還是做短劍呢。

  石的脆弱性有礙于超過幾英寸長的石刀的使用,但采用金屬以後,就出現了製造窄長而銳利的刀刃的可能性,于是,帶有致命作用的兩刃短劍便由此發展起來。在古代埃及的繪畫上,我們可以看到用矛和短劍武裝起來的戰士,同時,這兩種武器具有相同形式的刃,甚至短劍可以用帶有短柄的長頭矛來說明。顯然,金屬短劍繼續加長,就變成雙刃寶劍,而這種武器在使用石頭的條件下是不可想像的。爲了提供某種關于這種武器如何能够發生的概念,我們繪製了屬于北歐青銅器時期的寶劍圖形。這種直的雙刃寶劍,或只用于砍,或只用于劈,或同時用于又砍又劈。

  將單面刃的馬刀和雙面刃的闊劍或刺劍加以對照,我們立刻看到,即使把這兩種武器都叫做劍,給這兩者安上同樣的柄,帶上同樣的鞘,它們仍然是兩種來源不同的武器。馬刀是斧的分種,而刺劍則是變形的矛。馬刀具有十分適于砍擊的形狀,而長劍保留有金屬工具的性質;長劍是從它的原型——矛那裏繼承下這種性質的。矛的這種最高型式,大部分用來達到戰鬥的目的。順便說一句,矛發展到現代就是刺刀。但是,長劍也作爲和平工具而著稱,非洲的雙刃刀就可以說明這一點。這種顯然是從矛頭發展來的雙刃刀,同時也是器械,我們的外科醫師們瞭解到矛頭是這種器械的原型,于是就把它稱作小矛或雙刃小刀。

  我們再來談談另一類工具。針,即尖頭的骨片或燧石片。是這樣製作,使它們帶尖(圖26.g),早期部落的人們拿它們作鑽孔器。鋸,大概是由成鋸齒狀的燧石裂片製成的。這種燧石裂片,經過大量加工才成爲燧石鋸(圖26.h)。這樣一來,石器時代的人們就有了某些最重要的粗糙原始的手工藝工具。這種工具到金屬時代才完善起來。看一看威爾金森( Wilkinson)的《古代埃及人》中所描繪的埃及木匠工具箱裏的東西,是極爲有趣的。那裏面的青銅手斧、鋸、鑿于等等,有跟舊石器相似的鮮明痕迹。

  另一方面,這是埃及工具的彙集,而在更大的程度上是一套希臘和羅馬的木匠工具,這些工具和我們今天使用的那些工具極爲相近。古代木匠和現代木匠之間的最主要的區別,在于古代的木匠們沒有更進一步發明釘子,幷且既從未想到在現代建築事業中具有如此重要作用的螺絲釘,也沒有想到像把效能建基于螺旋之上的大螺旋鑽和制管用的小螺旋鑽那樣一些工具。

  在埃及和亞述這些古代文化水平高的民族中,我們發現技術已經處于經過幾千年的發展才能達到的那種水平之上。在博物館中,至今仍然可以研究它們的細木匠、石匠、金匠的手藝,這種手藝在技藝和裝飾方面,常常可以令現代的手工藝匠人感到慚愧。當然,古代手工藝匠人獲得這些成果,必定要付出我們在機器時代的今天所認爲的過分浪費的勞動。

  我們繼續研究武器。粗木棍或狼牙棒,變成獵人或戰士手中的金屬武器,例如,在下面這種場合:祖魯人在遠得驚人的地方投擲他們的圓頭狼牙棒,打斷羚羊的腿。土耳其人直到現代,戰鬥時仍然有投擲他們的棍錘的習慣。從用狼牙棒進行娛樂轉變到用它來從事戰鬥,甚至現在,在現代英國的某些鄉村中,捕鳥者的小金屬棍也是很有名的。從彎曲或弓形的樹枝上削下來的那種被壓扁的細狼牙棒,由于它投擲起來能够回轉而帶有殺傷力,很受各族獵人們的喜愛。例如,在繪畫上就可以看到古代埃及的捕鳥者們,把扁平而彎曲的金屬棍投到野鴨群中。

  澳大利亞人不只用通常的方法投擲他們的木狼牙棒和斧,而且還會精製幷投擲一種具有驚人靈活性的稍微彎曲的特殊的斧。這種斧是一種綽號叫“自歸器”的飛去來器,它在飛行中會改變方向,與紙剪成的飛去來器能飛回相同,也能回到投擲者的身邊。

  十分明顯,用手投的石頭,應該屬于最早一類的人類武器。投石器是用來大大加長手臂和加快石頭飛行速度的簡易器械,它甚至在極端落後的人類部落中都享有盛名,這就說明它起源極爲古老。

  由簡單的尖頭根做成的最粗陋的矛,在一切蒙昧人中都很聞名。它的尖端常常借助火烤變得比較堅硬。在矛中間,有的是未加工的木棍,有的是多少經過加工削尖的工具——較重的一種適用于刺穿,較輕的一種適用于投擲,而中等重量的矛,則既適用于刺穿,又適用于投擲。預先給矛裝上齒或芒刺,以防止它從傷口中脫出,這自然是十分簡單的。

  另一種古代的方法是這樣:尖頭用相當長的細繩不牢固地縛在杆上,當尖頭插入野獸體內時,繩子鬆開而杆就脫出了,這樣傷獸就不能掙斷繩子,而且帶著它,留下了踪迹。用這種方法,漂在水面上的杆就牽制住受傷的魚的活動,使人能够跟踪它。

  用手投矛所能達到的距離,由于采用了特製的投矛器而大大增加了。投矛器的作用很像投石器。在庫克(Cook)船長時代, 新喀裏多尼亞人借助帶指環的短繩來投擲他們的矛,就像羅馬的土兵們有一種爲了同樣目的,固定在他們鏢槍杆中央的特殊皮帶一樣。蒙昧部落和野蠻部落寧願要一至三英尺長的木投矛器,它的一頭有一個小木柱或小槽,頂住矛的尾部,另一頭拿在手中。圖33所畫的就是澳大利亞人使用的這類投矛器。它使人産生一種比弓更加原始的印象。實際上,這些粗野的蒙昧人還不知道弓。

  顯然,隨著武器的進步,投矛器就不再使用了,因爲在那些比古代墨西哥人高的部族中沒有發現它。但是,甚至在最近,與其說金屬矛在戰鬥或狩獵中具有重大作用,毋寧說在舉行某種儀禮時它常按傳統而被使用。

  正如彼特- 裏沃斯所設想的那樣,十分明顯,弓和箭是從一種比較簡單的器械發展來的,那種器械就是安置在架子上的特殊圈套,這個圈套的作用是把梭鏢配在有彈力的樹枝上;樹枝十分緊張有力,所以當經過的動物碰松它時,梭鏢就會隨後飛來。這種器械不管人們在弓發明之前是怎樣弄到的,總之,它在史前時期就被采用了。箭是普通梭鏢的縮形。在世界大多數國家發現的古代石箭頭(圖26.d),證明弓和箭在石器時期已經存在,雖然未必能溯源到沖積期。給箭增添羽翼的技術也像文字記載的歷史一樣古遠,但是我們不知道它是否會遠到史前時期。

  最簡單的一種長弓跟我們現在作爲娛樂而使用的相似,是用一片有彈力的木料製成的。圖34.a,所描繪的,就是南美森林部落所使用的未拉緊的帶弦弓。所謂韃靼人或斯基泰人的弓,是拿若干片木料或獸角用膠和筋結合而成。它比普通長弓短,它的弦直接從外向內拉緊固定在弓弧上。這樣一來,在拉緊的狀態下,圖34.b,古代斯基泰人的弓的凸起部分就變成凹形的了。這種弓多半屬于北方地區,那裏感到缺乏用整片製造長弓所必需的那種柔韌木材。

  作爲戰爭的武器,弓在歐洲的整個中世紀都一直存在。早在1814年,世界都以驚奇的目光看待哥薩克人的騎兵以弓箭作武裝通過巴黎的街道。在弓的發展史中,進一步就是給弓配上水柄或把手,以便能够從容不迫地瞄準,和用一種特殊的引發機來放弦,于是就産生了弩。這看來是發明于東方而在六世紀左右聞名于歐洲的。我們的圖34中所描繪的正是它的完善的形式,上面帶有一個供拉緊弦用的轉柄。這種樣式的弓是十六世紀士兵們使用的。直到現在,意大利仍然製造弩。在那裏.人們用它來射鳥,不只用箭,而且用彈丸。

  爲了理解金屬武器發展中如下的巨大進步,必須回顧一下蒙昧人的生活。南美森林中的印第安人,借助吹管吹放那種放在像筒一樣管內的帶毒的小梭鏢。這種吹管,或類似的稱作射箭筒的馬來武器,在所有生長又高又粗的蘆葦的地方,是很容易發明的。帶有簡單梭鏢或彈丸的吹管,用來獵鳥,也常常看到作爲玩具,例如,被我們的孩子們用來射豌豆。中國發明了火藥。當火藥用于戰事的時候,火藥的采用很快就把吹管變成一種巨大力量的器具。通過鐵管內火藥的爆發來迸出子彈,就代替了從前通過蘆葦用微弱的力量來吹出子彈。

   中世紀早期的步槍,火藥是由燃煤的點火器或導火綫來點燃的,正像前不久的火炮一樣。槍上的點火機後來由輪發機代替了。輪發機又導致了燃發機。和弩比較起來,燃發槍是很有趣的,因爲弩上那個被拉緊的弓的職能,在彈簧和引發機的聯合裝置中,已降低到打火點燃發射子彈的火藥的從屬地位;而弩的發射物却是以拉緊的弓的放鬆爲直接動力的。彈簧和引發機在較新的槍中還仍然存在;改進的地方是在受鶏頭的衝擊而點燃的彈筒頭上采用了雷酸銀。子彈借助于槍膛內的溝槽或螺旋節距而刻下的來复綫,以增强飛行的正確性,這是下面那種古代方法的現代變種,即讓標槍靈活地旋轉或給箭裝上羽尾,使標槍或旋轉著的箭增强飛行的正確性的方法。現代的圓尖頭的子彈,有幾分是從圓形彈回到了古代的梭鏢或箭,而最後,從槍的後膛尾裝藥,則是回到了把箭放在蒙昧人的吹管的後孔中的古代方法。

  猜測人們在哪個時候已發現用手搬滾不動的石頭或木頭,可以借助粗木棍把它們立起或移動,或滾動兩三竿遠,或者讓它們沿著長而緩的斜坡滾動要比沿著短而陡的斜坡容易,這是毫無益處的。十分明顯,杠杆、滾軸和斜面的利用,可溯源于遙遠的史前時期。古代的埃及人利用楔子來劈開巨塊石頭;而令人只能驚奇的是,他們知道滑輪,却從來不用它去裝備自己的船隻。在亞述的雕刻上,可以看到帶有取水桶的進出口的井,也可以看到,人們如何利用杠杆把一隻生翼的巨牛搬了起來,把它拉到下面放著滾軸的滑板上。

  帶輪的車,是人在某一時代發明的最重要的機械之一,它大概是在史前時期發明的。爲了看一看先進民族在遠古時代已經達到的那種技術水平,需要仔細研究一下埃及的戰車。這些戰車具有帶輻條的車輪,輪上裝有堅固的箍,幷且車輪用鍥子緊緊釘在軸上。車箱、車轅和兩副挽具證明了同樣的技術。

  如果我們按迹探求人類發明帶輪車的過程,去指出我們在埃及戰車或羅馬戰車的創造者那裏所看到的那種精細活計,那是沒有什麽益處的。但是,常常有這種情况:能够找到一些製作粗糙的物品,而這些物品就好像是技術之早期階段的再現。古代最簡陋的鄉村大車,用兩個幾乎一英尺厚的圓形木作車輪,是用橫斷的樹幹做成的,同時,這些圓形物,或者叫車輪,不是在軸上旋轉,而是固定在軸上。車軸安放在特製的木限內,或者是在兩塊窄木板內,或者是穿在車底上的環孔裏,同它的一對輪于一起轉動,就像小孩兒的玩具車那樣。有趣的是,在條件已經改變的情况下,鐵路車輛的製造者們又恢復了這種構造。

  圖36所繪的古代車上,軸的四個末端證明,軸和車輪必是一起轉的。在像葡萄牙這樣一些國家裏,到現在還可以看到古代靠軸行駛的古典車子.它們是按照同一種原理製造的,于是有根據設想:類似的大車說明,帶輪的車是怎樣發明的。最初用的是軸,或滾子,是用它們來滾動大石頭或其他巨大的重物。我們可以想像,用光滑的樹幹或圓木做的這類滾子,起初是這樣完成的:把它的中間部分削細一些。于是,它就變成了一個兩端帶著寬圓滾的軸。我們猜想,軸是處在某一種最簡陋的梁木架下,幷在架下轉動的。于是我們就有了一輛最簡單的想像中的帶輪車。完全可能,類似關于車的第一個概念出現之後,輪就開始單獨製造,幷把它固定在一個活動的軸上,裝上了輪箍。後來,有了輕便的車輪和光滑的輪座,于是車輪就在不動的軸上轉動了。當然,所有這些,無非是一種想像,但是,無論如何,它使我們的頭腦完全清楚了車的本質。

  另一種古代的工具是磨。最粗野的蒙昧部落有一種經常放在手邊的簡單有效的工具,用來研磨塗染身體的木炭和赭石,或用來做較爲有益的工作——粉碎蒙昧人所食用的野穀粒。全部器具是由一塊手中能掌握的稍圓的石頭和一塊作爲不動的磨盤,這是一些較大的帶深窪的石頭。有趣的是:我們今天仍然使用的帶樣的臼,和這種原始型的器具非常相近。使用杵和臼的任何人都可以看到:它們用兩種方式工作,把放在臼中的東西,或者用杵搗碎,或者用杵研成粉末。

  當人們開始從事農業,而糧食成爲基本食物的時候,把糧食磨成麵粉,這是婦女長期以來的繁重勞動。但是後來,使用了各種形式的磨面石,這種磨面石不適于搗,適于研磨,還不止于此。圖 37上可以看到這類器具的範例,這是在安格列塞(Anglesey)挖出的粗笨的磨穀器。石研米器或石磨米器,兩側有隱窩,適合研磨者的手掌握,研磨者牽引它沿著石床前後移動。墨西哥人的手磨是這類磨穀器的一種最完善的形式。它有精工細制的固定磨盤,和岩石的研磨棒,墨西哥的婦女們就借助于它們來磨玉米,以便烤烙。但是,最好的方法,就是通過一塊石頭在另一塊石頭上轉動來磨糧食,這也就是磨的原理。

  古代手挽磨的最簡陋的形式是兩塊圓平磨盤,上面一扇靠人手來轉動,同時,通過上面的孔把穀粒倒過它的裏面,麵粉就從邊上流了出來。這種早期的手挽磨至今仍繼續存在。圖用畫著兩個赫布裏底群島的磨谷婦女。長杆的一端牢固地插在上扇磨石的孔內,地上鋪著布片用來收集麵粉。手挽磨迄今仍然在蘇格蘭以及群島上采用。假如讀者注意到現代磨麵粉的磨的構造,那麽他就會看到精工細鑿的磨盤,在現時有很重的份量,上扇均衡地固定在一個軸上,這個軸在下面借助水力或蒸氣力把它帶動迅速旋轉。儘管這些機械是很完善的,但是原始手挽磨的基本原則仍然保持不變。

   另一類旋轉的工具和器械是從鑽子開始的。在取火的過程中,可以看到借助木棒在兩手中旋轉這種最簡單的鑽的方法。原始部落善于借助這種拙笨的方法,耐心地旋轉蘆葦或木棒,同時加用硬砂和水,在堅硬的石頭上鑽孔。這種原始的工具,供鑽孔用也像供取火用一樣,是經過改進的:把當鑽用的木棒纏上皮帶或細繩,一前一後地急扯這根皮帶或細繩,便牽引鑽棒做鑽的運動。像在《奧德修記》(IX,384)中所描寫的那樣,古代的造船者們就是用這種方法來鑽他們的木材。由一個人用弓和弓弦來驅使旋轉的聰明方法,早在埃及的作坊中就已經非常聞名。阿基米德的更加完善的鑽子,就已經是屬于新時代的了。

  顯然,旋床來源于鑽子。這一點可以向那些只知道改進完善的現代旋床形式而不明白其發展情况的讀者指明。但是,看過帶弓子的古代機床以後,就很容易相信這一點。旋工通常借助弓子來製作他的木碗和椅子腿,而機床是靠上下拉的繩子來運動的,因此,也是以那種與荷馬時代的鑽同樣原理爲基礎的。以後帶有輪子機械和不斷旋轉的脚踏旋床,代替了上述機床,而脚踏旋床又讓位給運用蒸氣力的自動旋床。

  在研究以旋轉爲結構特點的工具和機器時,我們按迹探求它們的發展,其中許多是起源于如烟霧一般昏暗不明的史前時期,很少能够確定出某一古代發明的真正創造者。因此,誰也不能確切地知道,被稱作螺旋的這種令人驚奇的機械裝置是何時和如何出現的。這種螺旋,希臘的數學家們非常熟悉。古典時代所固有的那種擰襯衣用的螺旋鉗,以及擰油用的螺旋鉗,其結構形式和現代的形式幾乎相同。由此可見,早在古代,就出現了爲改變當時生活的革新的發明萌芽;而那種發明,就是使自然力來代替人的繁重勞動。

  我們還發現一系列保存了農業中繁重勞動的古代設施。這類簡單的手動器材就是尼羅河穀的吊桶。在尼羅河穀,一根長竿支在一根柱上,竿的一頭帶有平衡裝置,竿子較長的另一頭懸著一隻桶,這只桶從下面汲水,靠平衡裝置把它揚起來。這種古老的器材甚至不必到東方去參觀,因爲在我們的制磚廠裏就可以看到。

  在農田灌溉方面,這種器械的進一步改進就在于;奴隸們更替著轉動一個大輪子,輪子的周圍裝著許多小桶或陶器,它們從下面盛滿水升上來,把水倒在處于較高水平上的槽內。但是,把這類輪子放置在奔流的水中時,水流本身就會推動它運轉,于是,世上就出現了水力灌溉水車。這種水車在最古的文獻中常常提到,幷且直到現在,在歐洲也像在東方一樣,很容易見到。通過這些或跟這些相似的改進階段,水車就變成了像磨面那樣另一種工作的動力,在這裏,便代替了從事手挽磨勞動的婦女的地位,或代替了從事脚踏磨勞動的奴隸的地位,或代替了永遠在原地轉磨的馬的地位。一則希臘短文說:“你們,在磨旁勞動的少女們,你們停止工作,請唱吧,請留下鳥兒們用歌聲來迎接回歸的朝霞,因爲德米特(Demeter)已命令水神來做你們的工作;聽到她的召喚,他們投身于水車,轉動輪軸和沉重的磨盤。”

  古希臘制麵粉的磨帶有齒輪,這齒輪由水車來帶動。這種磨或許跟那些仍然繼續在我們農村河邊工作的水磨非常相似。

  這類機械,最初是用來磨面,後來就應用到其他生産上,因此在現代英語中,“磨”這個詞已經不只是表示制麵粉的磨,而且也用來標志從事其他工作的動力。水車和跟它在機械方面相近的風車的應用,是文化史上的偉大進步。這兩種動力,進行一切種類的勞動:從西歐工場的最繁重的工作到西藏寺輪的轉動。這種寺輪在其旋轉中無窮地重複著神聖的佛教經文。在近百年的進程中,文明世界開始從煤炭這一新能源中找到了能的巨大儲藏量。煤炭在蒸氣機的爐膛內燃燒,幷且如此大量地應用,以致經濟學家們耽心地計算著,這個被挖掘出來的力能儲藏量還能用多少時間,而後將不得不用別的——海潮的力能呢,還是太陽的熱能——來代替它。因此,現在,人越來越力圖把他生存的早期所履行的勞動者的職責,改變爲世界能量的管理者或指揮者的較高職能。

 

 

 

 

 

第九章 技術(續)

獲取自然送給的食物——狩獵——設陷阱捕捉——捕魚——農業——農業工具——田地——牲畜,牧場——戰爭——武器——甲胄——原始社會中的戰爭學——較高級民族的戰爭學

  在研究了人所采用的工具之後,我們將轉過來探討人用來維持自己生存和進行防衛的技術手段。對人來說、獲得每天的食物是第一需要。在熱帶森林裏,蒙昧人很容易生活,他們吃自然賜予的食物,例如,像安達曼群島上的居民們那樣,他們采集水果和蜂蜜,在濃密的叢林裏獵取野猪,在河岸上捉鱉和捕魚。巴西的許多森林中的部落,雖然也從事一點農業,但主要是靠自然給予的食物生活。原始人最後也沒有遭受貧乏,因爲在他們周圍有許多野獸在繁殖著,河裏的魚繁衍成群,同時,森林給予他們豐富的根莖、球莖、南瓜、椰子、豆角以及許多其他果實。他們采集野蜜、鳥蛋、腐朽樹木中的幼蟲,也不嫌弃昆蟲,甚至吃螞蟻。掘土棒是這些原始采集者們的主要工具之一。

  在果實較少的地方,蒙昧人的生活,只有到了禽獸和魚多的時候,才能過得好些。當缺乏這些的時候,生活就變成爲了尋求食物而不斷奔波。例如,澳大利亞人沿著荒野游蕩,尋找可食的根莖和昆蟲。落磯山中的低級部落,采集松果和漿果,捉蛇和用帶鐵梃子的木棍把蜥蜴從洞中拖出來。火地島的居民沿著令人敗興的、凄凉的河岸游蕩,以食軟體動物爲生,以致在許多世紀中,貝殼和魚骨以及其他垃圾在這裏形成了一排排長長的堤岸,比這裏的水所達到的任何水平都高。

  這類貝殼堆,或“貝丘”,是這類部落過去的藏身處所,全世界的河岸上到處可見。例如,在丹麥的河岸上就發現了它們,考古學家在其中翻尋,尋找生活于石器時期的原始西歐人的遺留物。這種人的生活有些像火地島居民的生活。

  在人類文化的整個水平上,從沒有其他生存手段的蒙昧人開始,直到已經開化的部族爲止,都有狩獵和捕魚;不過在這種已經開化的部族那裏,禽獸和魚只是從農村定期得到的糧穀和肉類的一種補充。仔細觀察一下獵人和漁夫的手段,我們就會看到,它們大部分都來源于較原始的文化階段。

  巴西森林中的土著居民們,他們全部生活中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跟踪尋找禽獸,他們機敏地完成這一工作;而這種機敏會引起旁觀者的驚訝。作爲獵人的博托庫多人,活動在叢林周圍,瞭解每一種鳥獸的習慣和特徵。漿果和外殼的殘餘向他們表明:什麽動物曾在這個地方吃食過。他們知道,到怎樣的高度,經過的犰狳就會把葉子混合起來,于是就可以把它的足迹跟蛇或栖在陸地的龜的足迹區別開來,從而順著它那鱗甲在泥濘中留下的爪痕追踪到它的洞穴。這種蒙昧人的嗅覺也是如此靈敏,往往在他們跟踪尋找野獸時靠這種嗅覺的幫助。

  他們善于隱藏在樹後模仿鳥叫和野獸叫,以便把它們引誘到他那用致命毒藥浸過的箭的射程之內。他們甚至學會了翻動鰐魚帶來放置在河岸樹葉下的粗糙的蛋,使它們彼此互相磨擦,來引誘鰐魚。如果有只被他們槍殺的蹲在某種大樹枝幹上的猿猴,仍然由尾巴挂在那裏,他們就會順著懸挂生長的蔓生植物爬上去取它。沒有一個白人能够攀緣這種蔓生植物。最後,他們滿載禽獸和有用的野産品,如供做吊床用的棕桐樹內皮或準備做飲料的漿果,順著太陽和高低不平的土地,順著放直的樹枝,穿過濃密的森林,去尋找通向他那茅屋的歸途。

  在澳大利亞,土著獵人長時間躺在埋伏地點,以靠近水源的樹叢做有效的掩護,直到袋鼠來這裏飲水。他們能整日整日地跟踪追逐袋鼠;在不大的火堆旁過夜,以便在黎明時重新開始追逐。他們一直在風中追隨,力求不被發覺,等待時機,最後終于得以靠近袋鼠,投出他那很少失誤的投槍。土著人一起追捕時,他們用枯樹幹在兩邊安裝棚籬,像長長的兩翼一樣,中間口子通向某種陷講,然後就把袋鼠趕到那裏面去。他們還布置大圍捕,圍繞著半英里大小生有樹叢的地區呼喊,叮叮噹當地敲擊武器,把所有的野獸都趕到圓周中央,于是他們縮小包圍,幷使用投槍和棍棒。澳大利亞人在捕鳥時也表現了類似的機智。土著人在水下游泳,通過蘆葦管來呼吸,或者用水草蓋在頭上游泳,以便潜入野鴨群中,然後把它們一個接一個地拖入水中,掖入自己的腰帶裏。

  在這裏,擺在我們面前的是獵取野鴨的普通形式的著名方法。這種方法在世界上彼此相距十分遙遠的地區都可以見到,旅行家們很難猜測:這種方法的想法,是由一個部落向另一個部落傳播開來的呢,還是多次由不同的部落和部族完全單獨萌生的。在尼羅河上也可以看到這種方法。在那裏,一個看來無害的南瓜在水禽中間漂游,它裏面却隱藏著一個游泳的埃及人的頭。澳大利亞的獵人捕捉小袋鼠也是這樣。他把帶羽毛的鷹皮拴在一根像釣魚竿般的長木棍上,一邊發出相應的叫聲,一邊讓它擺來擺去,直到把動物吸引到獵人便于拿槍刺它的樹叢中來。

  在印第安部落“犬肋骨”(Dogrib)中間施用的獵取北方鹿的方法,是以僞裝捕獸最完善的方法之一。兩個獵人僞裝鹿,前一個一手拿鹿頭,一手拿一捆樹枝。他照活鹿所做的那樣,使鹿角同樹枝磨擦。兩個獵人一起用脚的動作模仿鹿的前後脚。他們就用這種方法進入到鹿群中間,幷且殺死最優良的鹿。英國的捕鳥者直到不久前,還習慣于藏在靠輪子移動的木馬後面。著名的英國俗語——“以誰來作掩護馬”(即藏在誰的背後)中仍然記著這件事。這個俗語現在還常常被人們使用,但人們却已不瞭解它本來的意義了。

  帶狗打獵起源極早,在開化的部落中也常常見到。例如,澳大利亞人顯然是爲了打獵而馴養他們本地産的野犬。大多數北美印第安人也有自己當地的獵犬。直到歐洲品種的狗分送到全世界以前,狗在原始部落中幷非普遍聞名。例如,紐芬蘭島上的土著顯然從前就沒有狗。

  猪豹或“齊塔”(cheetah)是最大、最凶猛的動物,人利用它凶暴的天性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在印度和波斯,人們用鐵籠子把它運到田野裏,然後放到上等野獸面前。叫它撲向獵物時,獵人就用一塊帶血的肉去引誘它,幷給它一條動物的腿作爲它在這次攻擊中應得的一份。

  在古希臘羅馬時代就已經聽到關于猛禽的說法。人們訓練猛禽到空中去殺死飛禽,或把飛禽驅入網內,以及用爪抓住兔子。鷹獵成爲中世紀蒙古皇帝的娛樂,這使它獲得了高度的發展。在蒙古,按照馬可·波羅的記述,偉大的汗坐在兩隻象馱著的轎子裏,轎上懸挂著金綫織的錦緞,覆蓋著獅子皮;他來到曠野裏消遣,觀看他的成千上萬飼鷹者嗾鷹撲向野鶏和灰鶴的場景。

  鷹獵從東方也傳遍了歐洲。在古代的英國人中,鷹獵也十分聞名。如有必要象徵性地描寫中世紀的話,除了那種騎在馬上、臂上架著帶遮頭的鷹的騎士太太的形象,未必能够再選出更具有特徵意義的形象了。現在,鷹獵在歐洲幾乎是滅絕了,但是在今日,旅行家可以在它初次出現的亞洲某些地區,在波斯或與之鄰近的地方更好地去研究它。但是,在這裏,跟由狩獵而引起精神上的激動、愉快比較起來,獲得營養品就起著完全第二位的作用。這一點,特別顯現于像下面這種情况:騎在馬上去獵取類似鹿那樣的捷足動物。國王獵取鹿變成了一種純粹的宮廷儀式,參加的有騎兵隊和穿著華美禮服的高官顯貴。誠然,這類嬉樂在現代歐洲已經趨于衰落,但是,迄今仍在宮廷擔任管理捉鹿的獵犬和世襲飼鷹頭職務的貴族,就可證明這些嬉樂往日在英國宮廷生活中所起的那種作用。

  由于用火器來代替弓和槍,現代獵人屠殺禽獸的能力大大地增强了。從獵取水牛的美洲土著獵人中,可以很好地觀察使用步槍的影響。從前他們沖進水牛群,對這些動物進行了輕率的屠殺;現在,在白人及其來复槍的幫助下,對動物就進行了更加瘋狂的殺戮,以致旅行冢們常常在整裏整裏的地方,發現僅僅只爲皮和牙齒而遭殺害的水牛的腐爛尸體,嗅到它們的腐臭氣昧。

  在文明世界,就像禽獸的儲存量一樣,爲了維持人的生存而對禽獸的需要性大大减少了。這也像因爲屠殺禽獸那樣,是因爲農業興盛起來了。但是,獵人生活從最古的時候起,對人來說就是堅毅和勇敢精神的學校。在這種生活裏,成功乃至狩獵過程本身,都給人一種最緊張的愉快。因此,狩獵是在它的實際利益已經减少以後人爲地保持下來的。在已經開化的國家裏,在狩獵按其困難性和危險性來說,都十分接近野蠻人生活條件的地方,可以研究狩獵的最高形式,可以研究在蘇格蘭如何獵取野烏鶏,在澳大利亞如何獵取野猪。至于談到射擊那些例如像後院任何一隻母鶏那樣的,用糧食喂養得如此馴順的野鶏,那是狩獵的最可憐的方式。

  現在我們轉過來談談用羅網陷阱捕捉禽獸的方法。在澳大利亞可以看到這種方法之一種極有興味的最簡單形式。在那裏,土著人躺在岩石上,手裏拿著一條魚假裝熟睡,直到大鷹或烏鴉來叼住這塊誘餌不放。自然.它們就落入了饑餓人的手中,他就把它們捉住幷且吃掉。原始的獵人們很容易想到借助狼阱來捕捉野獸。狼阱最簡單的形式就是普通的陷阱,其深淺以掉進去的笨重動物一下子蹦不上來爲度。蒙昧期的獵人們挖掘這類陷阱,幷用枯樹枝或草皮把它覆蓋住,就像非洲的布須曼人,爲了捕捉河馬或大象所做的那樣。在軟毛獸繁殖的地方,獵人們用各種各樣的方法來安置狼阱。最聰明的是用木板蓋住陷阱,只要動物一踏上這塊木板,它就會翻動。不只是狼阱,就是其他一般形式的捕捉器,所根據的也是這個原理。只要動物一踩中機關,捕捉器就砰地一聲關閉,就拉緊繞在它身上的活套,或把標槍投到它身上。所有這些方法,在未開化世界都是非常聞名的。

  借助拉緊握在手中或固定在棍端的活套捕捉鳥獸的技術,到處流傳。最熟練地用套索捕捉的例子,想必就是墨西哥的騎馬牧童坐在馬上拋擲套索。但是,應當指出,它不是美洲土著人的發明。它是由西班牙人連同它的名字一起帶來的,它的名字不是別的,正是經過改造的拉丁詞,意思是繩。爲了用套繩來捕獸,就必須把它放在野獸經過的窄路上,以便野獸能够把頭伸到它裏面去。例如,北美的印第安人就是這樣做的。但是,也可以把套繩固定在某種使之向後彎曲的樹枝上,當動物碰到它時,它就伸直開來,于是就捉住了這個動物。或者像馬來半島上的蒙昧人所做的,把帶有韌性竹竿的槍安置在隘路上,把竹竿彎成弓形,當動物使竹竿放鬆時,槍就刺進了它。我們已經提到過這樣的假設:這類捕捉裝置首先導致弓箭的發明。在像西伯利亞這樣的地方,就是把真正的弓和箭安裝成捕獸設施。這種設施用現代化的方法加以改善就成了彈簧槍。

  羅網——這是一種可以稱爲歷史的工具,因此,它在世界上的幾乎一切社會中都很聞名。澳大利亞的土著用羅網捕捉禽獸,就像亞述人或英國的禁區狩獵者那樣,比起他們來,在用羅網捕捉野鳥的技術方面一點也不差。爲了熟悉這種技術發展的頂點,就應該研究一下古代埃及墓碑上所描繪的狩獵場面,一在那上面可以看到會閉的馬尾套,裏面捉住了成打的雁。甚至描繪著死人的靈魂在陰曹地府也沉浸在這種得意的歡樂之中。

  在多種多樣的捕魚方法中,最容易的,是人碰上時機,這在原始部落中是極爲普通的。每天水落的時候,在河的橋墩旁,在低岸上,在內地水灾後的小河附近,在小水塘裏,留下了大量的魚。遇到這類時機,蒙昧人就有足够的智慧來幫助其天性。火地人就是在低水水平面的岸上設立欄栅,然而在南非,當洪水泛濫時,在江河的廣大淺岸上則用石頭堆積的墻分隔開來。由此可見,我們的魚梁和魚俱幷不是文明中的新事物。同樣,毒殺和麻醉魚的方法也不是文明人的發明,因爲在南美熱帶森林部落中間可以看到它的全部光輝,他們爲這個目的采集了大約二十種不同的植物。不過,這種方法在原始部落中能如此聞名,是沒有什麽可奇怪的。因爲時常有這種情况:在這裏,大戟屬或別的屬有毒品種的樹枝或果實落到某一森林的池塘裏,常使水中含上素質,這類情况很容易使任何一個看到的蒙昧人受到啓示。

  還有一種蒙昧人采用的方法,就是用搭鈎搭魚,或用槍扎魚。這種槍的邊刃上有小齒或芒刺,爲了增强效力,常常把槍的尖端分成若干帶齒的小角。有人這樣描寫從事捕魚的澳大利亞人:他橫臥在樹皮制的小劃子上,把槍頭放進水中,準備一聲不響地刺穿進水去。更加精彩的是,他能在水下睜著眼睛,這樣,不只水面的波紋不會妨礙他察看,光的折射也不會干擾他瞄準。由于光的折射,處在水面上的人要投准水下的某種物體,那是多麽困難。蒙昧人也知道,黑夜降臨之後,魚就向亮處游去,于是就在火把的亮光下用搭鈎搭捕鮭魚,這種方法在蘇格蘭或挪威用得較少,但在整個美麗如畫的溫哥華島上的印第安人中間,却都可以看到。許多原始部落以驚人的敏捷性用弓來射魚,這可以看作是用搭鈎搭捕魚的變種。

  釣魚鈎這種器材.幷不是所有蒙昧部落都知道,但是有一些蒙昧部落知道。澳大利亞人用貝殼製成釣鈎,也有的把大鷹的爪綁在木棍上用來捕魚。和現代歐洲的釣魚者相類似,古代埃及人坐在江河或池塘旁邊,借助木棍和釣竿用青銅制的釣鈎來捕魚。希臘人利用人造的蠅蟲來釣魚,如果不用約竿,那麽在任何情况下都用釣絲。一般地說,有趣極了,現代的釣魚者在其方法方面,跟最原始人和古代人的方法相去不遠:蒙昧人那種帶有三四個鋸齒狀小角的捕魚槍,和我們海員今天在用的稱作搭魚釣杆極爲相似。只不過我們是用鐵而不是用木頭或魚齒做頭兒。美洲的捕鯨業者所使用的帶索的魚叉,也是這樣。這種魚叉帶有一個裝得不牢固的頭兒,當穿入鯨魚身上時,頭兒就與柄脫離了,它只靠一根長繩和漂浮的木柄連結著。這種工具是從阿留申群島人的帶索魚叉模仿來的,區別只在于它的頭兒是銅制的而不是骨制的。我們現代的捕魚者大規模地從事捕魚,他們用輪船曳網,席捲整個海灣,但是,他們一面用網捕魚,一面仍采用搭鈎搭魚和釣魚這種最簡單的方法,和我們上面談到的那些民族中見到的方法非常相似。

  因此,人甚至當他像低級動物那樣以采集野果和捉禽獸、捕魚蝦爲生的時候,在其較爲發達的智慧的指導下,已使用了獲取這些食物的較爲複雜的方法。過渡到下一個高級階段的時候,他便開始爲自己儲備食物。

  不能認爲農業是一種十分艱巨的或非凡的發明。即使是最粗野的蒙昧人,當他熟悉了他所采集到的可食植物的性能以後,也應該清楚地知道,種籽或根,要是種在適當地點的土壤中,就必定會生長。因此,假如有如此之多的部落只限于采集自然給予的東西,而自己什麽也不種植,那麽,這幷不能充分說明他們愚昧,而是說明了他們游牧的生活方式,說明風土惡劣,或者說明簡直是懶惰。就連文化非常低的人,如果他們成年生活在一個地方,土壤和氣候又都很良好,他們大部分人都會開始種植東西,例如像巴西的印第安人所做的那樣,他們在自己的茅屋周圍開墾了一塊不大的林地,以便種上玉蜀黍、香蕉和草棉一類的植物。

  認真研究一下世界上用來作食物的植物,我們就會發現,它們之中,只有像椰子果或木菠蘿這樣不多的一些植物,是在野生的狀態中繁殖的。它們之中的大多數,都在農業的影響下改變著形態。也有另一種情况,有可能找到某些處于野生狀態的植物,但可證明,它是已經由人多少改良過的,像馬鈴薯就是這樣,它被發現時是在智利的峭壁上野生的。只是,許多人工栽培的植物的起源,已經被遺忘了,幷且産生了各種各樣的故事。這類植物就有屬于那些通過耕種成爲糧穀的可食用的禾本科植物,如小麥,大麥,裸麥,這些植物在現時人們的經濟生活中起著十分巨大的作用。這些禾本科植物由野生祖先變成爲種植植物,顯然早在有史時期到臨之前,這也就是把農業的開端推移到還要古遠的時期。

  埃及和巴比倫連同它們的政府和部隊、教堂和宮殿,證明農業的最初萌芽大概有多古遠。要知道,只有在許多世紀農業的基礎卜,才能形成這些人口衆多的古代國家。植物,它們只要在某個地方一次受到培植,那就爲自己在現世界開闢了從一個部族到另一個部族的道路。例如,美洲的歐洲侵略者們把玉米或玉蜀黍帶進了歐洲。玉蜀黍從太古時代起就在整個美洲種植了,而現在,成爲供給意大利農民每天午餐的玉米飯或粥。玉蜀黍現在也在日本培植,直至南非,它在南非是殖民的每天食物。

  如果注意到原始部落如何耕地,那就可以知道關于發明農業工具的許多事情。類似澳大利亞人一樣的流浪的蒙昧人,隨身帶著尖頭的木棍,用來挖掘可食用的根,如圖43中所描繪的。如果注意到植根和挖根過程之間的近似性,那麽就可以較有把握地推測,開始耕地的部落,能够用先前只挖根的那些同樣的木棍來耕地。實際上,作爲簡陋的農業工具的那些削尖了的木樁,也像在歐洲一樣,在美洲也被發現。用形如寬頭的槍矛、劍或槳那樣帶平刃的工具來挖掘,是一種改進。現代的鐵鍬就是這種形式。

  最重要的工具——鋤頭,來自鎬或斧。新喀裏多尼亞人的木鎬是用來作武器和種植薯蕷的工具,而非洲的鐵刃斧,是裝在狼牙棒上,要變成鋤頭,只要把刃橫裝就行了。奇怪的是,只能想像的那種最簡陋的鋤,是歐洲的。它甚至比北美印第安人婦女用來掘地種玉米的鋤頭還要簡陋,它是用糜鹿的肩胛骨固定在木棍上構成的。這就是在圖43中描繪的瑞典鋤頭。它是一根簡單的粉樅木樁,下端有一個削尖了的突出的杈。在古代瑞典,就是用這個奇异的工具來耕地;一兩代前,它在森林裏的農民部落中還能够看到。

  瑞典的傳說使我們瞭解到農業是如何發展和完善起來的。開始使用木鋤是較爲困難的。人們在地上拖曳它,用這種方法深耕出溝痕來。後來,工具就由兩部分組成,上面有農夫的把手,和供拉這個原始犁的人用的杆或轅。以後,犁頭鑲上了鐵頭,最後,用雙牛或雙馬代替人拉犁。

  顯然,鋤頭就是這樣在到此之前的上千年中轉化爲犁。圖44描繪的就是古代埃及的農業。在犁後面走的,是用一張奇怪的鋤打碎土塊的勞作者。那鋤有個長長的彎木刃,用繩子縛在把手上。我們如果看看犁本身,就會發現,它是用同樣的鋤頭構成,也是用繩子縛著。只是在這裏,它是較爲沉重的,幷且裝有兩個供農夫用的把手,以便農夫能够駕禦它,幷把它緊壓在地上,同時,由兩頭牛把它拖向前進。尼羅河流域曾是農業高度發展的最早區域之一,看了這裏所引用的圖畫,我們幾乎有權想像:這一偉大發明出生時我們在場,目睹了犁是如何産生的。給它裝上沉重的金屬犁頭,賦予它以這樣的形式,能使它像一把連續的梳子把草土塊翻卷起來;把鏵固定在前面,以便翻起前列的剖面;把所有的工具都裝置在輪子上:所有這些改進,在羅馬奴隸時期就已經聞名了。在現代,農夫已經不必跟著把手走了,而汽犁獲得了比牛或馬更加强大的動力。然而任何人,只要他看一看這一工具發展的較早階段,就能够在最完善的現代犁中,認出拖曳在地上的原始的鋤。

  甚至現時還作爲遺留而存在著一種野蠻時代的耕種荒地的方法。顯然,這種方法告訴我們,人,當他開始確立對當時只是到處采集野生根莖、乾果和漿果的原始森林的控制權力時,是如何耕種的。這種原始的方法還是由哥倫布發現的。他在西印度群島登陸以後,看到土著們正在清理某些地區,把灌木叢削除幷就地燒掉。用這類簡單的方法,不僅消滅森林,而且把燒剩的灰用作田地的肥料。迄今爲止,這種現象在印度山區部落中間仍然還可以看到。這些部落在這一小塊土地上耕種若干年後,就轉移到一塊新的土地上。在瑞典,用火燒耕種土地的方法,不但作爲一種非常古老的地方性的方法保留在傳說中,而且直到現代,在偏僻的地方依然存在。這告訴我們,早期的部落,當它們移居歐洲時,它們的簡陋農業也便隨身帶來。

  看到現代的英國農場,我們不應當認爲它是一下子完善起來的。現代農場經濟的農業,在它的後面有一部漫長而完整的轉變史。它發展的最重要階段之一,就是多年以前這一時期,歐洲的大部分都首次以農村公社的方式來進行耕種。移民的部族占據一片空曠的土地,在這一部族的茅屋周圍,擁有廣闊的田野,這個部族像個大家庭一樣,從一開始就共同清理和耕種這塊土地。後來,經過多少年之後,把可耕地重新劃分爲家庭管理區段的習俗形式,但是全部農村田地仍然繼續由整個公社來耕種。公社在這時還是襲用農村族長所確定的那種方式來工作。甚至在俄國,這種體制的遺迹經過了封建時代,在現時地主和佃農的時代,仍然還保留著。在許多英國伯爵的封地裏,迄今依然可以看到大公社田的分界。這些公社田按長分爲三段,每段橫著又分成若干區,由各個家庭耕種。這三段田按照舊的三區輪種體制進行耕種:一段田休耕,同時,其他兩段田種兩種莊稼。

  現在我們轉到研究馴養動物的歷史。馴養人所容易接近的動物,像鸚鵡和猴子,現在的原始林間民族仍在進行。他們在這類養馴的寵兒身上獲得了特殊的樂趣。文化最落後的部落,爲了看家和狩獵也飼養著狗。但是,人只有達到較高文化水平之後,才開始爲了用作食物的目的而飼養和繁殖動物。在遙遠的北方,在北方鹿的故鄉,可以很好地按迹探求從狩獵生活向游牧生活的過渡。愛斯基摩人只是獵取北方鹿,然而西伯利亞的部落,就已經不只是獵取鹿,而且也馴養鹿。例如,通古斯人就住在自己的畜群旁邊,他們牧養畜群不只是爲了奶和肉,也爲了用畜皮做衣服和帳篷,用筋做繩子,用骨和角做工具,在從一地向另一地轉移的時候,鹿也就成了駕車和馱物的工具。這裏,擺在我們面前的是最簡單的游牧生活的標本,我們也就沒有必要再對衆所周知的較發達的游牧部落作詳細的描述,這些部落帶著自己的帳篷,在中央亞細亞草原或阿拉伯沙漠從一地向另一地轉移,爲自己的牛和羊、駱駝和馬尋找牧場。

  在流浪的狩獵生活和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之間,存在著很大的差別。兩者雖都是從一地向另一地轉移,但是它們的境遇極不相同。狩獵者過著設備極爲簡陋、極不舒適的生活,幷且有時還遭受到饑餓生活的全部痛苦。對于逐水草而居的牧人來說,狩獵僅僅是生活的補充手段。他的畜群保障著他來日的生活。他有珍貴的牲畜,可以向城市居民換取武器和布匹。在他們的隊伍中,有自己的鐵匠,而他們的婦女則紡毛綫,織毛布。把農業和畜牧業結合在一起,就像上面剛提到過的我們祖先在古代歐洲農村公社所經歷的那樣,在這種情况下,生活就達到了安樂和舒適的更高階段。在這裏,在農村村邊耕種過的田野附近,夏天在小丘上和屬于公社的森林裏,都放牧牲畜。森林裏也有獵人獵取禽獸,同時,在靠近家門的地方還有公共的草地作爲牧場;在冬季,把畜群趕進天幕下的畜欄裏,有乾草做保障。在像英國這樣人口如此稠密的國家裏,古代游牧生活的最後遺迹,從夏季停止驅趕畜群進山那個時候起,就消失了。

  擔心食物之外,保衛自己避免危險,是人的最重要的要求。蒙昧人不得不擊退撲向他們的猛獸,他們也縱犬追捕幷消滅它們。但是,他們最危險的敵人,還是那種具有和他們相同的動物形態的生物。戰爭在最低級的文化水平上就已經開始了。人借助對付猛獸的狼牙棒、槍矛和弓來反對人。皮特- 裏弗斯將軍指出,人在戰時是帶著怎樣的規律性,采用了從低級動物那裏學會的方法,如他的武裝模仿動物的角、爪、牙齒和尾針,直到包括尾針的毒。人還用模仿動物的皮和鱗的甲胄,來保護自己,而他的戰爭方法,像設伏兵和設立哨兵,首領在前面率部隊進攻,發出威武的喊聲進行戰鬥,也全是從鳥獸那裏學來的。

  上面我們已經研究了進攻性武器的最主要類別。給箭塗上毒藥以加强其殺傷力,這在全世界的原始部落中都是常見的。例如,布須曼人把蛇毒和大戟汁混合在一起,而南美的蒙昧人,用長期齋戒來準備一種神秘的行動,在秘密的森林深處煮一種使人麻痹的毒箭。在那秘密的地方,對那個可怕的過程,婦女連一眼也不許觀看。毒箭也聞名于古代社會,正如談到奧德修斯的那幾行詩所證明的。奧德修斯到厄皮爾去,是爲了尋找塗他那青銅箭頭的殺人毒藥。

  戰士的甲胄如何起源于動物的天然鎧甲,這是不言而喻的。動物的皮本身就可以用作甲胄。例如,在博物館中就可看到用加里曼丹島的熊皮製成的甲胄或用埃及的鰐魚皮製作的胸甲。騎兵胸甲和銷甲的名稱本身證明,它們起初是由皮製成的。蘇門答臘的布吉人(Bugis)製作胸甲,是把食蟻獸退鱗時所甩掉的小鱗片綴在樹皮上,再把它們像甲片般一個叠一個地安放上,如同動物本身那樣。薩爾馬特人也用同樣方法模仿動物的自然裝備,他們把切割下來的馬掌片叠放得像松果的鱗片一樣,縫合在一起。采用金屬以後,在上述這類技術的基礎上就産生了希臘人模仿魚鱗和蛇鱗的鱗甲,其實他們的鎖子甲是一種金屬制的網狀服。中世紀戰士的甲胄仍然跟它的古代形式相近,全身從脚到頭都用鐵鱗服,由鎖于甲(亦即環狀的網)或那種仿效蟹和龍蝦的彼此聯結的鐵片覆蓋起來。裝飾我們城堡大廳的最晚期的甲胄,就是這樣。火藥應用之後,甲胄就開始不用了:除了鋼盔以外,所有其餘留作武器的,供展覽的要比供實際應用的多。

  盾牌同樣如此,在某些時期它曾是軍人甲胄的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可是從步槍時代來臨之後,它就完全被弃置于一旁。按照現代關于盾牌的概念,它有點像一個大屏障,後面可以掩蔽戰士,不過,最初目的顯然幷非如此。原始的盾牌大概只是用來抵擋打擊,像澳大利亞的狹窄的回擊棒那樣使用。這種回擊棒中間手拿的地方,寬度僅四英寸,然而土著能以驚人的靈活性用它打掉槍矛、蘇格蘭高地居民的不大的圓形皮盾,是一種比其他更長期地保留在開化的歐洲繼續使用的眉,這種後同樣作爲防禦性武器而被熟練地運用,可以用它打落梭鏢,擋回槍矛或劍的攻擊。不難看出,這類回擊的盾牌跟那種早期的戰爭方式是有聯繫的。那個時候,戰鬥只是白刃戰,而每一個戰士必須自己防護自己。但是,當戰鬥要由靠攏的隊伍進行的時候,就要用大盾牌來掩蔽了。古代埃及軍人就用它們——像墻一樣——掩蔽自己;希臘或羅馬的突擊隊在它們的掩護下,得以不顧雨點般向他們降落的石頭和槍矛,爬到要塞墻的最跟前。

  蒙昧人和野蠻人有出其不意地進攻敵人的習慣,他們力圖將他殺死,就像殺死野獸一樣,特別當刻骨的個人仇恨或血族復仇支配了他們的時候。但是,即使是原始部落,也能把這類殺人行爲跟正常的戰爭十分清楚地區分開來。從事這種正常的戰爭,與其說是爲了互相屠殺,不如說是爲了獲得强有力地解决雙方爭端的勝利。例如,澳大利亞的土著們早就不是單純的殺人。他們之中某個部落給另一個部落送去一束捆在搶頭上的鴕鳥羽毛,就表示要在第二天開戰。到規定的時間,雙方便以戰鬥的方式相遇。戰士們的身體,爲了造成可怕的模樣,塗上了彩色花紋。他們在空中揮舞著槍矛和狼牙棒,幷使武器發出叮叮噹當的響聲;大聲責駡,侮辱敵人。每一個戰士都有一個自己的對手,因此,戰鬥實際上成爲一系列的决鬥。戰鬥結束時,雙方槍矛亂刺,有的避開了,有的以驚人的靈活性擊落了對方搶矛,直到最後,或許殺死了一個人,通常,戰鬥也就此結來。

  在巴西的博托庫多人中,由于一個部落到另一部落的土地上去獵取野猪而發生的爭端,可能會决定在粗木柱上進行一次鄭重的决鬥,戰士們站在粗木柱上用沉重的木樁彼此成雙地互相痛打,同時婦女們也互相毆鬥,揪住對方的頭髮,彼此抓臉,直到某一方讓步爲止。但如果在這種小毆鬥時,打架的一方拿起自己的弓箭,那麽,打架就可能變成真正的戰鬥。當事情發展到正式戰爭時,博托庫多人把本部族的戰士列成隊去反對敵人;放箭,然後喊叫著互相撲去,極爲殘酷地厮殺,虐殺男人、婦女和兒童。他們出動去把安居的鄰人村在搶劫一空。敵人如處在某地附近森林中,博托庫多人就在周圍地裏插上盡可能多的尖銳裂片,好像設下一座脚蒺藜陣,以便毀傷敵人的脚,然後埋伏在倒樹後面或用樹枝僞裝隱藏起來,就用箭射擊敵人。他們把戰鬥中殺死的人帶回,在慶祝勝利的宴會上把這些死人煮熟幷吃掉。在那種祝捷宴上,在野蠻的醉舞時候,他們的好戰熱情燃燒到瘋狂程度。

  這類狂舞和好戰的歌曲,是一切蒙昧人和那些甚至較有文化的部族所特有的,其目的在于鼓起和支持戰鬥的勇敢精神。原始部落也借助戰利品,例如,將敵人的頭曬乾,把它懸挂起來裝飾自己的小茅屋,或用敵人的頭顱骨做成大杯,以保持對敵人的刻骨仇恨和戰鬥的自豪。北美的戰爭富有生動的細節,這些細節常常被寫進我們的書中。人們全都熟悉那些在召開隆重的戰爭會議時帶著號簡參加的壯士,他們通過送一束用響尾蛇皮包著的箭,或者把血紅的戰斧插到戰標上來表示宣戰。我們全都讀過關于印第安戰士宴會的故事,在宴會上他們要吃作爲忠誠象徵的狗;讀過關于排成一條綫穿過森林的戰鬥部隊(我們的“印第安隊”的說法就是從這裏來的)的故事,關于出其不意地襲擊敵人陣營或村莊的故事,關于挂著從戰敗者頭上割下的帶皮頭髮的勝利者的野蠻舞蹈的故事,關于折磨捆在柱子上的俘虜的故事:當時甚至讓孩子們放箭射殺這些敵人,而這些敵人一聲也不哼地忍受著痛苦,他們在這臨死前的痛苦時刻,爲自己的堅貞不屈而自豪,幷對自己的敵人大加嘲駡。印第安人的戰術是:“偷襲如狐狸,進攻如猛虎,逃遁如飛鳥。”但在兩個部落戰h則,也可以看到公開的戰鬥:站著監視一對對戰士之間的决鬥或者共同混戰一場。

  開化部族的戰爭跟蒙昧部落的戰爭的區別在于:開化部族的戰爭具有優良的武器裝備,戰士們受過正規戰鬥的訓練。如果仔細看一下哪怕是在喇叭聲下列隊齊步前進的古埃及部隊的描繪,特別是如果注意一下帶著槍和盾的難以調動的步兵的槍兵密集方陣,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正規部隊對蒙昧人雜亂的戰鬥隊的優勢。由萬人組成的這類埃及方陣是非常堅固的,甚至常勝的波斯人也不能將它攻破,即使是在敗北的隊伍中,仍然會在盾牌的掩護下繼續抵擋敵人的攻擊,直到塞魯士允許以尊敬的態度接受他們的投降爲止。

  埃及的部隊是由不同的兵團組成的,而這些兵團又分成若干在軍官統率下的較小的部分。在戰鬥的時候,難以調動的靜止的槍兵密集方陣占據于戰鬥隊形的中心。在槍兵密集方陣中布置有弓箭兵和輕裝步兵,他們成散兵綫行動或成展開的隊形行動。同樣也有投石手分隊,而顯貴的戰士們乘著戰車闖進敵軍的中心。亞述的戰爭畫證明:亞述人的軍事藝術同埃及人的軍事藝術處在同一個水平之上。

  希臘把軍事藝術提到了非常高的階段,而希臘文學告訴我們它的全部發展史。從《伊利昂紀》開始,描寫表明:那裏比起埃及來,戰爭和軍隊一開始處于較野蠻的狀態之中。紀律鬆弛,指揮不善,希臘和特洛伊戰士之間的决鬥,像在蒙昧人中的那樣,是在有監督隊在場的情况下進行的。但是,轉入希臘史的最後一個時期時,我們就看到,希臘人不僅已經學會了古代文明所能教給他們的東西,而且還用他們的天才影響了事業的進一步發展。他們那裝備有各類武器的兵團(弓箭兵、戰車兵、騎兵和槍兵方陣)服從于紀律,幷按古代埃及人和亞述人的方式建立戰鬥序列。但是在古代,戰鬥僅是對對陣雙方兩列隊伍的力量的檢驗。軍事歷史家澤諾豐描寫了底比斯(Thebes)人的領袖埃帕米昂德的軍事藝術的變化。在洛伊克特拉( Leuktra)城下,因爲比斯巴達人的兵力弱,他便率領由五十行組成的縱隊的士兵,攻擊敵人由三十行組成的右翼,將它擊潰;他用這種方法使敵人全綫崩潰,獲得了這次戰鬥的勝利。在曼其尼亞城下,這種作戰方法運用得更加得心應手。他將自己的部隊列成楔形,把較弱的隊伍放置在沿著向後散開的斜綫上,爲的是讓這些隊伍在衝破敵人的陣綫以後,再進入戰鬥。巧妙的調度成爲戰鬥本身一樣重要的戰術,開始沿著這條道路發展起來了。

  我們已經使讀者的注意力轉向埃及和亞述的軍事舞臺。如果他看過某種現代軍隊的戰鬥演習以後,再看看這種兩三千年前所進行的戰鬥描寫,他就會發現,新的作戰方式實質上建基于古代方式之上。

  假如把古代的較簡陋的構築防禦工事和進行圍攻的方法同現代的比較一下,必然也會得出幾乎相同的結論。處在堪察加人(Kamchatkans)和北美印第安人水平之上的部落,善于借助堆積和圍以栅欄的方法來加固自己的村寨。在古代的埃及和亞述以及鄰近它們的國家裏,城寨的堅固的高墻,由弓箭兵和投石兵保衛;要進攻的話,就得由突擊隊帶著雲梯來攻擊。至于古代的圍攻,我們可以在荷馬史詩中看到它的有趣的範例。在荷馬史詩裏,希臘人在特洛伊城下布置了一座營壘。但是,顯然沒有關于全面圍攻特洛伊城情况的任何介紹,利用坑道和壕塹進擊的介紹更少。後來,希臘人和羅馬人在圍攻中采用了較高的技術,他們已經有了跟古代那種沉重而構造精巧的破城槌類似的軍用機械。當時這些機械性質上跟巨大的弩弓相似,像弩炮那樣。這些機械導致發明取代它們的現時的火炮。

 

 

 

 

 

第十章 技術(續)

  住所:山洞,窩棚,帳篷,房屋,石和磚的建築——拱形圓頂——建築術的發展——裝飾——皮膚染色——文身——使頭相變形——裝飾品——用樹皮、獸皮等制的衣服——席子——紡紗,織布,縫紉——衣服——航海術:對能漂浮東西的利用,小舟,筏,平衡杆,劃水輪和槳,帆,帆船和巨舟

  我們現在轉過來研究人類的住所。想一想鳥的巢,海狸的窩,猿猴築在樹上的平臺,那麽,就未必能設想人在某個時候不能爲自己建造某類藏身之所。如果他不總是去建立住所,那麽,在大多數情况下這是由于要到處轉移,而他又能滿足于露宿,或在樹下或在岩石下的某個地方,爲自己找到一個天然的藏身處所。因此,即使有許多材料證明,古代的蒙昧人大部分居住在天然的藏身處所裏,但决不能因此得出結論,說這些原始人,即使是和古象同代的人,沒有能力爲自己建造窩棚,如果他們對這種住所感到舒適的話。

  歐洲的古代蒙昧人躲藏在峭壁下的隱蔽所裏,在這些地點的基地裏發現的骨骸、劈開的燧石片以及其他的遺留物,證明了這一點。洞穴,像是野獸的現成房屋一樣,也是人的現成房屋。在英、法這樣一些國度裏,洞穴是馴鹿和古象時期古代部落的住宅。南非的布須曼人是居住在山洞中的粗野部落的當代例子。但是,洞穴是如此方便,所以它們有時在文明世界中仍被采用,我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曾偶爾見到過某一峭壁中的這樣的洞穴:它們的後面部分做了漁夫的農舍,或者最低限度是做了倉庫。在這裏,與其說我們對這些天然的住所感興趣,毋寧說我們對人工的營造物感興趣。這些營造物不論如何簡陋,却是人爲自己建造的住所。

  在巴西森林的深處,旅行家們遇見了流浪的赤貧清教徒們的住房,它們甚至不是窩棚,而簡直是一些用許多八英尺長的大棕擱葉靠在橫木上構成的斜頂。這些面向迎風面的遮棚,掩遮著在那懸于兩樹間的吊床裏伸懶腰的印第安人。因爲有稠密的樹葉在上面保護著他們,所以他們的生活在好天氣幷不缺乏某種舒適;可是在壞天氣時,一家人甚至連狗也不得不擠向那地上燃起的篝火。然而即使在這些熱帶的森林裏,我們也會時常遇到真正的窩棚,雖然是極簡陋的,就像博托庫多人爲自己搭的那種窩棚一樣:把同樣的大棕櫚葉用若干葉梗穿連起來;再把上面扎好,使它在頭頂上形成屋頂形,地上呈圓形。帕塔喬人的活計具有更大的技巧性。他們把成長著的小樹和插在地上的竿彎在一起,把它們的上面扎起來,這樣就構成了一個骨架,然後他們用大量的樹葉把它覆蓋起來。

  在澳大利亞的土著人中可以見到幾乎同樣的原始建築。他們在住地安居下來以後,通常滿足于把許多帶濃密樹葉的樹枝插在地上,爲自己設置一個夜間遺風或防風的棚。當他們把兩排樹枝在頭頂上連在一起的時候,屏風就變成了窩棚。在較長時間定居在一個地方的情况下,他們就用樹枝搭成一個真正的窩棚架,幷用樹皮片或樹葉和草覆蓋棚項,或者,用草皮蓋頂,從外面把窩棚抹上粘泥。

  這樣一來,簡單的圓窩棚的發明就變得很易理解了。像美洲印第安人那樣的游牧部落,要經常把他們的竿子和獸皮或樹皮從一個地方轉移到另一個地方,在這種情况下,圓錐形的窩棚何以變成可移動的帳篷,同樣是很明白的。而這也說明了可移動的帳篷是如何發明的。文化水平較高的東方畜牧者,用鬃或毛製成的氈子片來覆蓋帳篷。我們自己爲了臨時居住也搭帆布帳篷。其實,只要看一看普通士兵的鐘形帳篷就會明白:它不是什麽別的東西,是經過改造的蒙昧人的窩棚。

  不過,圓形的窩棚是蜂窩形或圓錐形的。它是如此之低,以致只能爬著進去;如此之擠,人在裏面不得不躺著或蹲著。它通常做得十分簡單,就在裏面挖一個幾英尺深的坑。它的構造方面較爲重要的改進,就是在柱子或墻上放一個棚子,這樣一來,就形成了最初的完整的房屋;而現在,只成爲一個屋頂。帶有側柱的圓形小茅屋,就是用這種方法建造起來的;那側柱之間的空隙處,是用塗著泥土的樹枝編織物來填補。有時,茅屋堅硬的墻壁支撑著用樹枝覆蓋的屋頂,而這屋頂可能是以綠蔭如蓋的飛檐形式向兩側突了出來。在古時,歐洲農民的普通住宅就是這樣,現在世界其他地方的農民住宅也是這樣。很有可能,這種圓形的、用樹枝覆蓋的庭院窩棚的形式,正是我們所追想的農民住宅.而在這種窩棚中,可以饒有興味地指出它跟現代野蠻人窩棚的相似之處。

  其次,正如去非洲的旅行家們所指出的,人們開始建造四角形房屋以代替圓形住房這種情况,是較高文化的重要標志。圓形的小茅屋,只有當它的面積不大的時候,才容易建造。擴大面積的最好方法就是建造橢圓形房屋,屋頂上有一根橫梁,與斜側人字架相銜接。因爲這類房屋可以增加適當的長度,這樣一來,在它裏面一下子就能居住若干——通常是二十——家庭,這在原始部族中間是常常見到的。在野蠻人的地區,人們建造寬敞的房屋,屋頂由帶橫梁的高柱支撑,或由那種用泥土或石頭築成的結實墻壁支撑。實際上,這種房屋幾乎是按照我們最新房屋同樣的原理構築的,只不過樣式較爲簡陋罷了。

  看來,這條采用磚石進行建築的發展道路,是完全不難查明的。在林木缺少的地方,人們願意用石頭、草皮或泥來建築墻壁。例如,衆所周知,澳大利亞人爲自己建造住宅時,用一堆沒有任何東西維繫的石頭來做墻,把木棍放在這些石堆上做屋頂。未加工的石頭,雖然可以用它們做很好的圍墻和短墻,但用來修建高墻却是極不穩固的。只有片狀岩石的石板除外。這些石板是供建築用的天然石頭。不過采用只在地上找到的那種形狀的石頭,未必能建造較之赫布裏底群島上那些有趣的蜂窩狀茅屋容量更大的房屋。那些茅屋帶有簡陋的拱形圓頂的狹小貯藏室,這些貯藏室是由許多萬頭構成的,那些石頭在裏面彼此相壓,而在外面幾乎是排列整齊的。這些貯藏室用生長的草皮覆蓋,因此,它們就成了被青草覆蓋的小丘模樣,中間有一條供居住者爬入的通道。這類原始建築,起源極古。誠然,這樣的房屋在這裏已經不大建造了,但是舊有的在夏天仍然繼續當作隱蔽所。古代蘇格蘭的地下住宅,包括有用未加工的石頭築成的單間貯藏室,這同時會使考古學家們回憶起塔西佗關于地窖的故事。古代日耳曼人挖這種地窖,幷在上面蓋上濕土。他們在裏面儲藏自己的糧食,而自己則尋找掩蔽所來禦寒,到了戰時,則尋覓掩蔽所以防敵人。

  當開始應用石工技術的時候,房屋建築就走上了高級階段。或許,最初是把石塊磨平,以便使它們能一塊一塊地相配合,好把一些石塊拼凑到一起,就如古代伊特刺斯坎人的墻和羅馬墻的所謂巨石砌法中所表現出來的那樣。然而人們很快找到了更爲合理的方法,不再使建築的計劃遷就石頭的形狀,而開始按照該種工作的需要來改變石頭的形狀。由此,就采用四方石塊,按整齊的排列來安放它們。在古代埃及,石匠們把雲斑石鑿平甚至琢磨得如此完美,連我們今天的建築師們見到都會産生羡慕之心。金字塔按其异乎尋常的宏偉來說,也像它那傾斜的石墻、密室和通道建築精美一樣,同樣是值得驚异的。現代關于石建築的概念,要求石塊用水泥固定在一起,但是在古代,埃及和希臘的建築師們把加過工的石塊一塊塊地叠壘起來,不用任何水泥來固定,甚至全不用水泥。在需要固定的地方,就采用鐵夾子。

  水泥在古代同樣也是很有名的。羅馬的建築師們不只采用了由石灰和沙子合成的、由于從空氣中吸收炭酸而固結的普通水泥,而且也知道通過添加火山灰或其他物料來製作耐水的水泥,由此就産生了我們英國石匠給一種化合物所起的“羅馬水泥”的名稱。我們已經談到過蒙昧人用泥層覆蓋自己用樹枝搭成的茅屋兩側的習慣。在瑞士湖上建造水上房屋的古代人也這樣做過。發生火灾時偶爾被燒而後又掉入水中的那些泥皮塊證明了這一點;那些泥皮塊就是現在也能在水中找到。在它們上面,可以看到堆積著很早年沉沒的茅屋的蘆葦墻,它們上面塗抹著濕泥。至今,我們還有某種類似的東西,被英國茅屋別墅的建築者們稱之爲“油泥枝條”。在英國農村的街道上,到處都可以遇到同樣的茅屋或牛欄,這是原始建築術的另一種遺留。它的墻是用粘土塊亦即用混有麥秸的泥堆成的。這種用泥或濕土製成的茅屋墻,在像埃及這樣一些氣候乾燥的國家是極爲普遍的,因爲這種墻比起木墻來又便宜又好。

  不難明白,在這之後采用了太陽曬乾的磚。它們只是適用建築茅屋墻壁的同樣的土塊或接著麥秸的泥塊。在東方,這種太陽曬乾的磚早在途古時代就采用了。用這種磚建造了保存下來的埃及金字塔中的一種。圖畫證明,和泥幷用木模子拖大磚坯,跟我們現代磚廠制磚極爲相似。尼尼微的建築師們用這種磚建築了十至十五英尺厚的宮墻,幷用雪花石膏的塑像來裝飾它。對于這類太陽曬乾的磚來說,粘土泥原來是十足的水泥。到現在爲止,這種濕土制的磚在那些實際與氣候很適宜的國家裏,仍然用來進行建築。它們在美洲也被采用,在像墨西哥這樣一些國家裏,旅行者們至今仍然常常居住在用這種材料建造的屋子裏。顯然,燒磚是後來的發明。對于燒制陶質食具的部族來說,獲得這種發明是幷不困難的。但是這種磚只在較爲多雨的天氣裏才是必要的。例如羅馬人,他們不能滿足于單純的土磚,就進而用爐火燒磚瓦,幷達到了極爲完美的地步。

  在通常建造房屋的時候,我們現在是請石匠或磚瓦工人來築墻。瓦或片岩改善了古代用麥秸或蘆葦蓋房頂的方法。但是,我們仍然保留了古代的木料建築方法,所以到現在爲止,房頂的梁架仍然是用木料建成的。可是,成世紀地挺立著的圓拱頂墓穴和教堂,却從很早時期起就已經需要借助那些磚石蓋頂的方法了,因爲水梁是不堅固的。這方法有二:僞圓拱頂和真圓拱頂,兩者都是很古的。僞圓拱頂是一組建築結構,任何一位建築者都可以想出它來。實際上,這正是孩子們所做的。當他們叠木磚的時候,從兩個方面一塊一塊地放,好像階梯一樣,直到兩個階梯上面的環節還沒有密合,中間留有一個空隙,可以安上一塊磚時爲止。在埃及的金字塔中,在希臘和意大利的古墓中,在中美的宮殿遺迹中,都可以看到用這類方法覆蓋的那些帶有露出巨大石塊的過道和密室。印度著那教寺廟的圓拱頂也是用這類方法建成的。但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這些古迹的建築者們不知道真圓拱頂;他們可能因爲真圓拱頂具有膨裂墻壁的弱點而反對采用。

  真圓拱頂是何時和如何發明的,已經不能確切地知道了。但是,人們在用天然石塊覆蓋門口的時候,就可能已經知道這種方法了。在古代埃及的墳墓中,可以看到用泥磚以及爾後用石頭建築成的這類真圓拱頂。它們的建築者,顯然十分瞭解這些圓拱頂所根據的原理。儘管這種圓拱頂在所謂的古代就已著名,但它幷不是一下子就被普遍采用。絕妙的是,古典時代希臘的建築師們任何時候也未采用過。羅馬人把它付諸應用,而且是極其藝術地加以運用。中世紀和現代的所有這類建築,都是從他們的圓屋頂、橋梁和帶有圓拱頂的大廳上起源的。

  從對全世界建築術所作的概觀中,我們可以看到,它起源于遠古,只有歷史才能說明它的開始和最早的發展狀况。在任何情况下,我們都有根據推測,在建築術中,也像在技術的其他部門中一樣,在過渡到複雜和困難之前,人是從簡單和容易開始的。有無數的迹象說明,采用石料的建築術是從采用最簡單的木料的建築術發展來的。例如,看一看不列顛博物館入口大廳中的呂底亞墳墓,就可以發現,雖然它們是用鑿方的石塊築成的,但它們的形式是用方木梁和椽木複製的,因此,石匠們用自己的原型證明:他替代了在他之前的粗木匠。在埃及的早期石建築中,甚至可以看到木料形式的痕迹。在印度存在有石建築,它們的圓柱和額枋顯然不少是從木柱和靜臥其上的橫方木模仿來的。或許,人們第一次産生安裝石柱及用它來支撑躺在它上面的大石塊這種念頭,正是由于在此之前他們都采用的木柱和木梁而想起來的。但是,如果像通常那樣斷言,希臘寺廟的柱廊仿自較古的木結構建築,那麽作爲實踐者的建築師們會提出反對意見,因爲古希臘的雅典女神廟就完全不像木工建築。實際上,如衆所周知,希臘人幷沒有發明過圓柱建築術。這種建築術是他們從埃及和其他國家學來的,只不過他們靠自己的天資把它加以發展罷了。

  我們由住房轉到研究裝飾。首先應當指出,某些原始部落,特別是在南美熱帶森林中的,根據旅行家們的證言,這些部落完全過著裸體的生活。然而即使在人類最粗野的代表中,甚至在服裝具有微不足道的實際意義的最熱的地方,或許是由于禮貌的觀念,或是爲了裝飾,人們通常總是在身上穿戴點什麽。在那些很少或完全沒有服裝的地方,也有用彩色繪身的習慣。安達曼群島的居民們,把猪油和粘土混合起來塗在身上,他們這樣做是有其實際理由的,因爲這層塗料可以保護皮膚,防熱防蚊。但是,某些安達曼的好打扮的人,把自己的半邊臉塗上紅色,另外半邊塗上橄欖綠色,兩者會合處劃出一條華麗的區分綫,這條綫一直延伸到胸部和腹部,這顯然就是爲裝飾了。在歐洲發現居在洞穴裏的人們中間,有一種被鑿過的石頭,那是用來研碎供這些人彩繪身體的赭石或其他染料的原始石臼。

  有少數習俗可以很好地表明人類文化低級階段的特徵,如蒙昧人以用鮮明的顔色在身上繪畫圓圈和條紋圖案爲樂。我們可以根據圖騰慶典上跳舞的澳洲人形象,或跳削頭皮舞達到瘋狂程度的美洲人形象,很清楚地來認識這些圖案。原始的喪服形式,蒙昧人同樣是用黑色(或白色)的顔料塗在整個身上。在文化的高級階段,衰老的美女們還可憐地試圖用胭脂和白粉恢復青春的顔色,而古代爲了戰鬥的需要用顔料塗抹身體,却被認爲是極爲野蠻的標志。因此,古代的不列顛人,雖然他們也曾是文化水平較高的部族,只是因爲他們保持著用菘藍把自己塗成藍色的陋習,而被許多歷史學家認作是純粹的蒙昧人。正像他撒所描寫的那樣,他們在戰時用這種藍色賦予自己一種嚇人的模樣。這類外貌的改變,在紅皮膚的印第安戰士中具有恐嚇的目的;到了我們馬戲團的丑角那裏,這種改變就具有一種賦予他更加滑稽可笑的面貌的目的。給丑角臉上用顔料一條條染色,或許是古代歐洲的野蠻人用顔料裝飾自己身體遺留下來的習俗。日本的演員與此相類似,用鮮紅的帶子遮蓋自己的瞼,毫無疑問,他們保留著那種某個時期的日常裝飾的習俗。

  毫無疑問,文身的主要目的是美觀。例如,新西蘭人用裝飾其船槳和小劃子的那些曲綫型的圖案來遮掩自己。對于婦女來說,沒有在嘴上刺花紋被認爲可耻,幷且會引起厭惡性的嘲笑:她有兩片紅唇。”也像在身上塗色一樣,文身在世界上原始部落中同樣被廣泛地采用。在這裏流行的花紋有時局限于臉上或手上的不多的藍色條紋,有時就發展成各色圖案,臺灣土著人的皮膚就被這些圖案像有花紋的布一樣覆蓋著。在這種藝術已臻完美的地方,例如,在波利尼西亞群島,用針刺扎皮膚幷且借助一些塗有染料的小針注入由煤製成的顔料。但是,最爲流行的是澳洲和非洲所采用的那種比較粗野的方法。在這些地方,把皮膚切開,擦進木灰,後來傷口愈合,便落下了切痕或疤。

  皮膚上的圖記常常幷不是爲了裝飾,而是另有目的,例如,在非洲,男人大腿上的長長的切痕,可能意味著顯耀這個人戰鬥中的勇敢精神。在另一些場合,這些切痕則標志著某一黑人所從屬的部落或部族。在有些場合,例如,以兩頰上的一對長瘢痕作爲上面這種標志;在另一些場合,則從前額到鼻端人爲地製造一些不大的疙瘩,來作上述的標志,等等。在較高的文化階段上,文身的習慣仍然繼續保留著、例如,阿拉伯的婦女們在自己的臉上、胳膊上或小腿上刺出輕微的傷痕;而我們的水手們爲了取樂,借助火藥在胳膊上制出錨或各種帆船的形象。不過,在後一種情况下,最初的目的已經喪失了,因爲圖形隱藏在衣袖的裏面。隨著衣服的采用,身體越來越遮蔽起來,裝飾皮膚的原始習俗就自然地消亡了,因爲誰也看不見的裝飾沒有任何意義。

  剪掉頭發或保留頭髮是極常見的服喪的標志。有些部落,像安達曼群島的居民們,他們經常光著頭;另一些,像巴西的印第安人科羅亞多人(Coroado),保留著天主教增削髮式的長髮,即圍繞剃光腦門的環式發,或把頭的周圍剃光,只剩下頭頂上一小綹頭髮或一根髮辮,就像北美的印第安人或滿洲人那樣,中國漢人也向滿洲人學習這種習慣。從列珀斯島土著人的肖像上可以看到一種奇特的髮式:借助樹皮條把頭髮彎成上百綹又細又長的鬈發。

  各個不同部落的人把門牙銼成頂端尖形或各種棱角形,因而在非洲和其他地方常常可以根據牙齒的形狀來區分部落。在文明人中間,長長的指甲甚至也是具有者不從事任何手工勞動的標志。在中國和與它鄰近的地方,人們讓指甲長到驚人的長度,把它作爲出身高貴的標志,因而女士們戴著特製的銀套來保護她們的指甲,或者至少是爲保存這身外之物———她們的長指甲。在另一些情况下,蓄長指甲是標志本人獻身于宗教而不從事任何世俗的工作。從畫著中國出家人的手的圖像中,可以得出這個結論。

  由于每個民族對美的概念,通常都跟其種族本身的類型相一致,所以每個民族都喜歡誇大其特徵。看一看霍屯督族成年女人的臉,就可以明白,那裏的母親們爲什麽把嬰兒本來已經扁平的鼻子還要壓得更扁些。其實在古時,人們就勇敢地賦予小波斯王子的鼻子以鷹勾形的輪廓。在世界各地都有這樣一種習俗:把嬰兒的頭用綳帶和輪箍擠緊,使小而未定型的頭顱按照一定的型式生長。但是在頭顱應當具有什麽樣形式這個問題上,觀點是極爲不同的。在哥倫比亞河流域的一些扁頭的部落,向下壓擠前額,使他們的臉變爲底端寬闊向上成梨形。相鄰的一些部落則從左右兩側壓擠頭顱的上部分,這樣一來他們的臉就變爲底端狹窄向上成梨形。古代的醫生希波克拉底曾談到過居住在黑海附近的人的那種人工使之變成畸形的“長頭”或巨頭的顱骨。

  這類野蠻人的遺留在文明世界中仍然存在。就在不久之前,一個法國醫生就看到一則報道所述的事實:諾曼底的乳母們仍然借助綳帶或一種特殊的緊帽使嬰兒的小頭成爲糖塊頭,其實,在布列塔尼半島上,爲了讓頭成爲圓形,乳母們寧願擠緊頭顱。毫無疑問,她們至今仍在這樣做。

  渴望借助裝飾來增加身體的美,從文化的低級階段開始就是人之常情。在南美洲,赤身裸體的人們在手脚上用鐲子來裝飾自己。有一個部落佩戴金銅鸚哥的羽毛和用綫穿著貝殼的裝飾物作爲唯一的財産;金銅鸚哥羽毛是插在兩邊嘴角做出的孔裏,而穿著貝殼的綫是懸在鼻孔、耳朵和下嘴唇的下面。這後一種情况,是把裝飾物固定在身上的很好例子;爲了使裝飾物牢固,便在身上穿孔或切口。各不同部落都帶著口籠或唇飾。其中有些部落逐漸擴大下唇的孔,直到能裝下一個直徑二、三英寸的水圈爲止。博托庫多部落婦女的形象證明了這一點。這個部落正是由于這口籠而獲得了它的名字。巴西人把口籠比作桶套(按照葡萄牙人的說法是 botoque即塞于)。正如下圖所顯示的那樣,耳飾一般就是類似這樣地占據在耳垂裏,同時,它們把耳垂拉長到這種地步:取出木圈以後,剩下的環孔幾乎可垂到肩頭。因此,那是可能的,在古代地理學家所特別喜愛的關于巨耳垂肩的部落的故事中,包含著相當的真實成分,雖然故事的講述者們斷言這些部落的人們躺在一隻耳朵上以代替床,用另一隻耳朵當作被子蓋在身上的話,是過分地誇大了。

  較高文化水平的人們出現了對裝飾物逐漸取消的傾向,這一點引起我們對蒙昧人的裝飾物這個問題的極大興趣。在伊朗還能够遇見戴著穿過某個鼻孔的鼻環的婦女。然而這却引起歐洲人的反感,雖然他們容許穿耳朵戴耳環。

  至于那些單純佩戴的飾物,則大部分是羽毛、花或髮髻上的垂飾,或項頸上、臂上、脚上的串珠或串環。在哪個古遠的時代,人開始從佩戴這類飾物上獲得樂趣,可以根據那些爲穿綫而鑽孔的貝殼來判斷,這些貝殼是在克羅-馬格能山洞中發現的,毫無疑問,它們是冰川時期姑娘們的項圈和手鐲。在現代世界上,項圈和手鐲的佩用依然完全保留著,脚鐲雖像舞蹈家小腿上的足環一樣,但不用說,它們必定要從穿著鞋襪的文明人的束裝中消失。通過佩戴已故親屬的手指、足趾製成的骨串珠,來表現對死者的懷念,如像安達曼人婦女們所做的那樣,這不合乎我們的習俗;但是,我們的女士們却保留著野蠻人佩戴用珊瑚、種籽、虎骨和經過特別琢磨的寶石製成的項鏈的習慣。

  佩戴漂亮的寶石作爲裝飾物的習慣延續下來了,有的采取了佩戴寶貴的珍珠或紅寶石的形式,有的采取了佩戴作爲假寶石的玻璃串珠的形式。在金屬物變得知名的地方,立刻又開始用它來作裝飾品。這在下面那些情况下達到了發展的頂點,例如,正如旅行家們所滑稽地描寫的那樣,某一位達雅克部落的姑娘用一根粗鋼絲當作指環纏在手上,或者某一位非洲美女在肢體上帶著大銅環。銅環常常被太陽光曬得如此發熱,以致僕人必須給她帶著水桶,以便需要時來澆它們。爲了目睹最精細的貴重黃金器物,研究者應當注意像不列顛博物館中埃及、希臘和埃特魯裏亞人的物品那樣的古人器物,以及中世紀歐洲的物品。這種藝術已經度過了自己的黃金時代,而被簡單的機製品所取代了;這種機製品的最佳産品,也不過是古代樣式的仿造品。但是,把寶石琢磨成像鑽石那樣的面,是最新發展起來的一種藝術。

  關于寶石戒指,應該說,如果它們的佩用是起源于埃及和巴比倫戴帶戳記的寶石戒指,那麽在這種情况下,最初的用途只保留在至今仍帶有雕刻戳記的不多的幾份中。其他的那些,其中有的是鑲嵌鑽石或珍珠,變成了純粹的裝飾品。

  現在我們轉到研究真正的衣服。對于需要穿衣的人來說,獲得服裝的最簡便的方法,就是從樹幹上或野獸身上撕下皮來穿在自己身上。在許多地方,對于原始部落來說,樹皮都是衣服。例如,從巴西森林中的土著們很早使用所謂“襯衣樹”進行有趣的製作中,就可以看到這一點。人砍下四五英尺長的樹幹或粗枝,從它上面剝下完整如筒的皮。然後把它浸泡幷揉到柔軟的程度,在它上面穿兩個可供兩臂伸出的洞;這之後,就可以像穿現成襯衣一樣地穿著了。用較短的樹皮筒可以製作婦女的裙子。樹皮衣服從前是作爲原始簡易的標志而保存下來的。例如,在印度,摩奴教條中寫著:當白髮的婆羅門教徒退入森林過完自己的宗教冥想日,那麽他就應當穿獸皮或樹皮服裝。較原始的部族,加里曼丹島的卡揚人(KayanS),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喜愛外國商人的漂亮紡織品,但是在服喪期間,他們就脫掉那些紡織品而恢復穿粗陋的原始樹皮衣服。

  在波利尼西亞群島,用一種樹的皮製成的樹皮纖維布達到相當完美的程度。婦女們用一種特製的帶凹槽的水棒來搗碎樹皮,獲得某種特有的植物性氈塊。她們在這樹皮纖維布上染上條色花紋來點綴它。這些人非常喜歡歐洲人的白紙,幷且開始穿上它,以爲它是最上等的樹皮纖維布,直到他們發現這種衣服一遇雨就會變爛爲止。

  在各蒙昧部落中,樹葉同樣用作胸圍裙或裙子。在印度,不只有“穿樹葉者”,甚至在每年馬德拉斯的盛大祝典上,屬于最下層等級的全部居民,都脫掉了平時的衣服而穿上用樹枝和樹葉製成的胸圍裙。

  古代蒙昧人所穿的獸皮制的服裝,早在幾千年前就已經爛得無影無踪了。但是,根據在地上發現的大量制革用的尖石工具,我們可以斷定,它們的采用是十分普遍的。直到最近,巴塔哥尼亞人利用他們轉移到能找到合適的燧石或黑曜石的地方時,就大量積聚這種石片,以使用它們來製作原始制革的刮具。爲使毛皮衣服或鹿皮襯衣幹後不會變硬,蒙昧人借助不同的工序對獸皮進行了技術加工,如用油脂或骨髓來擦,用手來揉。他們爲使它更加堅固還用烟熏。北美的印第安人善于用鹿皮製造出跟我們稱作麂皮的相似皮子。但是,原始部落自己未必學會現代借助樹皮或鞣皮用的堅果來制革的過程。在這種加工製造的過程中,鞣革用的酸能在皮物中形成不溶解的複雜的化合,這種化合成世紀地不會發生變化。在我們的博物館中,至今仍可看到完整保留下來的埃及人刻在鞣革上的雕刻和浮雕。在那些像墨西哥這樣的國家裏,直到現在仍舊繼續携帶毛皮外衣,然而在歐洲,水牛皮背心和獵人的鹿皮褲已經在消失之中。但是到現在爲止應當承認,沒有任何皮子比制皮鞋用的皮子更好的了。當穿起毛皮衣服的時候,懷著最愜意的舒適,我們就做出了跟原始社會蒙昧習俗驚人相似的示範。

  柳條或草莖的編織以及細草席或草席的製作——如此簡單的手工業,它們也是蒙昧人所十分熟悉的。在炎熱的地方,細草席是最舒適的衣服材料。例如,太平洋各島的居民們,用編織的草做外衣,而這種古老的技術,直到現在仍然供給文明世界以男女用的草帽或木條帽。其次,假如我們把任何一塊布撕成小條,我們就會看到,它實際上是綫的編織物。因此,爲了瞭解紡織的過程,我們就應當從製造細繩或綫開始。

  整個人類都會搓繩,但是有些部落所采用的方法,較之我們通常采用的方法是遠爲粗笨的。他們拿起植物纖維,或獸毛,或頭髮,用兩個手掌拈或用一隻手順著大腿來搓它們。這種古老的方法,直到現在仍在我們的鞋匠中保留著。讀者假如試著模仿他們一下,把兩絡麻拈起來以後,借助轉動把它們搓成一條繩兒,那是不會白費時間的。在任何情况下讀者都將發現,在他達到像澳大利亞人或新西蘭人所表現出來的那種技術之前,他還需要經過相當時間的練習。那些澳大利亞人剪下他們婦女的頭髮來做釣魚絲,而那些新西蘭人則用當地的亞麻,一英寸一英寸地製成精緻而堅固的細繩。比較文明的部族爲了紡綫就求助于機械設備,求助于紗錠。問題是他們如何發明了它。

  插圖證明,這是能够做到的。圖61.a所描繪的帶模棍的短木棒就是簡單的綫軸或綫棒,澳大利亞人就在它上面纏剛才提到的用頭髮拈成的繩兒。假如現在這些蒙昧人中的某個人想到,把綫穿進棒端的裂縫中將它系牢,那麽他就能够看出,使懸著的綫軸做旋轉運動,他就能够迫使它拈新綫.比起他自己把它放在兩手中轉動要快得多。澳洲人不能達到這種思想高度。如果看看描繪著正在紡織的埃及女人的圖 49.b,那麽我們就會明白,與她所使用的相類似的紗錠,可能是由于采用簡單綫軸達到新目標的結果而發明出來的。這類紗錠,在古代整個文明社會中是衆所周知的,從古代住宅附近發掘出來的最常用的器物中,有石或陶土製成的綫錘兒,它們跟大鈕扣相似。穿過這個綫錘中間的木棍,也是非常簡單的器具。即使是現在,在意大利或瑞士農村婦女的手中仍然可以看到紗錠。當觀察工場中的紡紗機床的作業時,事實令人既確信機械的穩定性,又確信機械的發展。這種紡織機床乃是以最新的方式改進了的古代工具,它靠蒸氣的力量使一行上百紗錠迅速轉動,而只需要一個工人操作。

  其次的問題是:人們獲得了綫或棉紗之後,如何學會用它織布?正如我們剛才說過的,織品乃是用綫做的一種席子。但是因爲綫不能像硬蘆葦莖那樣自己會伸直,于是就不得不把它們拉緊固定在一個框架上,從那裏獲得一個基礎,然後借助手指或木棍兒把綫穿進拉出,用橫的緯綫來纏繞它們,像圖62中墨西哥少女所做的那樣。在本地地毯織工那裏,這種費力的方法至今仍是編織花樣的最適宜的方法。但是,節約時間的設備在很早時期就已經發明了。古代的埃及繪畫已經證明,互相交替的基礎綫借助兩根橫木稍微升起,以便一推梭子把它所帶的緯綫從織出的那截布旁橫著通過。

  古希臘、羅馬的紡織機和埃及的紡織機極爲相似,而且在中世紀,這種工具很少改進。在那些遙遠的地方,例如赫布裏底群島,觀光者到現在還可以看到古代的紡織機,這種紡織機除去那允許織工坐著而不是站著工作的橫座位以外,未必跟那種由它想像出來的珀涅羅珀的機床有什麽區別。當時珀涅羅珀織她那著名的櫬蓋,可是她每夜又都把它拆掉。只是在百年左右之前,才重新開始了改進,當時發明了代替用手推動的“自動梭”,這是借助一對杠杆或機械手來拋梭子。在不遠的年代裏,這種改進過的紡織機又發展爲機械化的紡織機,現在在這種機械裏,蒸氣機代替紡織工的手脚來做這種沉重的工作。甲卡爾紡織機帶有把綫理成一定序列的可被穿孔的金屬齒刷梳;這種機械的靈巧結構,甚至可以織出風景畫和肖像畫。

  原始的成衣匠或“裁縫匠”,不只應去裁剪毛皮或樹皮,賦予它們以一種特定的形式,而且也利用筋脉或纖維把碎塊連結在一起。這種縫紉的技術還是出現在蒙昧人之間。這種技術的最簡陋的形式,可以在火地的居民中看到,這些居民們用帶尖端的骨胳穿透駱馬的皮,把纖維穿進孔中,在每個孔口處打一個結。在只用類似骨錐或堅固的針來工作的部落中間,縫紉不能超過皮鞋匠的方法;皮鞋匠是先穿一系列的孔,然後把綫穿進去。但是在法國上舊石器時代的山洞中,也曾經發現過帶眼的骨針,因此古象時期的女裁縫,可能已經會縫製用來做衣服的柔軟獸皮幷進行刺綉。

  在金屬時期,采用了在所有博物館中都可看到的青銅針;而在現代,鋼制縫紉細針却成了由于勞動分工而大獲物美價廉之利的範例。在分工中,一批工人只做磨尖的工作,另一部分人則進行鑽針孔的工作,等等。縫紉針原則上仍然是古代的針,在幾千年中都保留著自己地位的手工縫紉,突然被迫跟新的縫紉機縫紉進行競賽,而縫紉機進行縫紉是甚爲迅速的,幷且已經是通過另一種手段——機械來進行工作了。

  現在我們來看一看服裝的樣式。如果除現在我們所穿的以外,我們不知道任何其他衣服,那麽,較之它們的實際情况,我們就可能認爲它們在非常大的程度上是純粹想像的産物。但在細心研究各不同部族服裝的過程中,我們將發現它們的大部分是某些主要形式的變種,而這些形式中的每一種,罩蓋在我們的身上都有專門的作用。

  毫無疑問,披肩或裹在身上或披在身上的斗篷,是最簡陋的、最早的衣服。當仔細瞧瞧穿著它們是什麽樣時,我們就能够猜想,它們通過怎樣的途徑才能達到現在所穿著的適合穿者體形的服裝。我們從最簡陋的披肩或斗篷開始。中間帶孔洞的毛皮和罩蓋物,就是像南美斗篷一樣的現成衣服。把斗篷或罩蓋物披在雙肩上,它們就變成一件禮服,這件禮服需要在前面或在一個肩膀上固定住,以便留出一隻自由的手。這種扣合可以借助于刺或骨針——原始飾針來完成。從前,這個取自法文的詞的意思是轉子。現在,“飾針”一詞用來標志帶有安全鈎的金屬別針,“持針”或“鈕鈎”。一個以這種方式穿罩蓋物或被單的人,只要舉起雙手,就告訴我們,應當怎樣自然地采取縫合罩蓋物在兩臂下面部分的方法來製作袖子。其次,把罩蓋物披在頭上,幷在下胯下面握住,就可以看出,頭上的部分怎樣能變成那種不需要時就把它拋在後面的頭巾。當人們認爲單獨做頭巾合適時,就産生了各種頭飾,頭飾的袋狀形式常常說明它們的真正來源,例如,屬于“圓錐形紙帽”的頭飾。

  外衣的許多變種爲了方便起見裁成了特別的樣式。例如,羅馬男人圍在身上的寬上衣具有半圓的形式。但是,從紡織術發明之時起,人所共知的法衣就具有從紡織機上取下來的那種原樣形式。例如,蘇格蘭人的大呢絨巾服和古代東方的披肩就是由此而來,迄今爲止,波斯的肩巾仍然爲我們所熟知。這類紡織品衣服通常保留著它來源于穗子形式的特徵,而原始形式的穗子是由剩下的經綫頭組成的。當這些綫結成束的時候,就形成了纓絡。

  原套服是衣服的另一大類,它的簡單形式可以在古希臘婦女的長衣中看到。可以將它和那種亞麻袋相比:袋的兩頭是張開的,而在每個肩上利用鈕扣扣住,因而爲兩隻手留下了口。兩肩縫合起來幷通常配上袖子的原套服,是最普通的文明衣服,它穿起來像襯衣那樣自由地垂著,或者借助皮帶或腰帶在腰部系緊。它的各種樣式,可以在羅馬軍團士兵的原套服中,在意大利加里波第義勇隊員們的“紅襯衣”中,在中世紀俄國貴族的普通服裝中,在英國農民的夏服上衣中,在法國工人的工作服中看到,最後,它導致了我們現代的大禮服和欲肩,它們就是前面開口而用鈕扣扣住的原套服。把合體的亞麻布原套服——“短衣”或襯衣歸到服裝中來,是我們的祖先在外表整潔方面,因而亦即在文化方面所邁出的偉大步伐之一。裹在身上幷用腰帶扎住的布片,就是裙子。東方婦女們爲了行走方便,把裙子在兩腿之間固定起來的那種方法表明,褲子是如何發明的。許多古代部族就是穿這種褲子。例如,穿這種褲子的,有薩爾馬特人,他們的衣服和我們現代的衣服相似;在圖拉真的隊伍中可以看到;還有高盧人和不列顛人。由此可見,把現代蘇格蘭的衣裳稱作“古代高盧人的服裝”是錯誤的。古典的希臘人和羅馬人,看到這種古代褲子如同看到某種爲社會的野蠻狀態所固有的事物一樣。但是,文明世界不采取他們的看法。

  這些評論可能引起讀者仔細審閱關于服裝的書籍的興趣。那些服裝書籍確實有有趣的插圖,這些插圖說明了下述事實:衣物决不是憑藉單純的幻想發明的,而是在已經存在的事物之逐漸演變的過程中出現的。例如,爲了闡明我們現代那種可笑的高筒帽子,我們就應當按迹探求它如何由清教徒的圓錐形帽和由斯圖爾特( Stuart)的信徒們那種帶著下垂寬邊的帽子,經過一系列演變而産生的。後面談的這兩種帽子也是從更早的形式演變來的。帽子底部飾帶的意義,可以從下面的事實中發現。某個時候,這個飾帶曾是用來綁一塊簡單圓形氈予的真正小繩兒;而那塊氈子也就是原始的帽子。爲了瞭解我們的圓筒帽爲何覆蓋著手柔軟的絨毛,那就應當想到這是模仿較早的能很好耐雨的海狸毛皮帽。甚至在現代外衣上那些完全無用的縫綫和紐扣,原來是過去的類似的碎片。

  我們可以用描寫小舟和巨船來結束這一章。一個抓住漂浮的大樹枝的人,發現它能使他保持在水面上而不下沉,這個人就爲航海打下了基礎。自然,歷史沒有包括關于這類技術開端的任何見證,但是,至今仍可在蒙昧人中間見到簡單地利用能漂浮的東西來做最簡陋形式的木筏和小舟。甚至文明人的旅行者,走近某條河邊或某個湖邊的時候,也非常高興利用木頭或一捆蘆葦擺渡過去,用這種方式使自己的槍枝和衣服保持乾燥。將這些粗陋的、偶爾采用的工具跟爲了經久使用而精工製造的設備比較一下,就可以形成關于造船技術發展所經歷的那些階段的應有概念。

  任何能漂浮的東西都可簡單地加以利用。例如,小孩子從太平洋上的某一個島上,憑兩手拿著帶殼的椰子跳到水中去玩。霍屯督人在渡河時,把自己的山羊放在任何由河流送來的柳木的末尾過河,他把這種柳木稱作自己的“木馬”。大家都知道,澳大利亞人是騎在尖頭圓木上,用劃槳劃到我們船上來的,然而加利福尼亞的土著漁夫,則是坐在像水手床那樣捆扎起來的蘆葦上。不論上述後面兩種設備如何簡陋,它們在任何場合都證明,這些人已經發現了尖頭的器物在水中運動方面較之鈍頭的圓木更有優越性。

  爲了適應原始航行而對器物進行多方面改善,這首先表現在,爲了大大地便于航行開始在這些器物上做深槽。這樣一來它們就變成了小舟。製作小舟的方法之一,是把圓木鑿出窪槽。大概任何一個有機會到美洲內陸去的人,都要不只一次地用這類小劃于或獨木舟,來渡過任何一個池塘或一條河流。當時,在試驗之後,爲了不讓圓木舟在水中翻滾需要多麽小心;可知,爲了讓船具有巨大的穩定性而製造龍骨,是小舟製造中多麽偉大的改進。

  對于蒙昧人來說,用他們的石斧給圓木鑿槽是極其困難的事情,尤其當木質相當堅硬的時候。因此,他們就求助于火,按照要求的方向來燃燒樹幹,幷圖把樹幹上燒過火的部分鑿掉。哥倫布曾經對西印度土著人所造的這類船隻之大而感到吃驚。他在自己的信件中回憶到許許多多用堅實的木材製作的小劃子。其中有些是如此之大,甚至能容納七十至八十個劃槳者。西班牙人仿效海地人稱呼這些劃于爲“加諾亞”(Canoa,由此又産生了英國的“劃子”。但是這種劃子,或者,采用劃子的希臘術語“獨木舟”,在其他的野蠻國家是非常聞名的。它在史前時代曾在歐洲廣泛使用,這一點可以從收藏在博物館中和由于從中找到它們的泥炭和沙而保留下來的樣品上看到。

  可以從澳大利亞人那裏看到另外一種極爲簡單的造船方法。人們從具有堅韌纖維質皮的樹上把皮整塊地剝下來,把它的兩頭捆扎上,槳手就坐在這個用現成樹皮做成的劃子裏。但是,如果他需要多次使用這個劃子,那就把它的兩頭縫合在一起,幷給它加上橫木或橫梁,以便不使劃子變形。于是在亞非兩洲人所共知的樹皮劃子就出現了。它在北美洲達到了高度完善的地步。在北美,它的骨架是雪松製成的,本身是一層層的白樺樹皮由纖維質的雪松樹根縫製而成。這類劃于到現在爲止在某些地區仍然十分盛行,例如,在哈得孫灣附近,河裏的石灘常常需要人在陸上拖曳載貨的船,或者不得不通過一段旱路才能從一條河轉到另一條河。在這裏,樹皮劃子能很好地適應于中斷了的航行。

  毛皮劃于是用獸皮代替樹皮按照同樣原則製作的。關于北美印第安人大家都知道,他們在渡河時,用一些樹枝把毛皮撑開拉長,于是這毛皮就由帳篷變成了船。在美索不達米亞使用一種皮革縫成的圓形樹枝船,古代不列顛人能携帶的漁船未必比這種船高級。在塞文河和香農河上,漁夫們至今仍背著自己的船到河上去。這些船現在是用瀝青帆布張在框架上製成的,然而這個框架完全是古代的型式。愛斯基摩人的獸皮小船是用骨架或木架裝備起來的。把海豹皮張在架子上,它就變成了耐水的救生桶。穿著毛皮的劃槳者甚至能够把獸皮船的各邊弄彎,重新固定在適當的位置上。我們現代的所謂劃子,就是對木制的獸皮小船的簡單模仿。

  其次,野蠻人造船業者在改善挖出窪槽的圓木,把細木板安在或釘在它的上面,作爲中甲板,或者用細木板代替從前的獸皮或樹皮,把它們釘在框上或架子上造成小船,他們把自己的小船向我們通常的船靠近了一大步。類似的縫合製成的船,從前是——也常常保留了下來——從非洲直到馬來群島最常用的土著船。利用椰子殼纖維繩縫合製成的,而且縫合得如此精密,幾乎全看不出來的那種太平洋小劃子,是奇妙的木匠製作的。在阿曼灣,人們常常帶著工具渡到生長椰子的島上。砍倒若干棕桐,把樹鋸成板子,用棕桐樹皮撥成的繩子把它們縫合起來,又用棕桐葉做成帆,把剛造好的船裝上椰子,爾後開船駛回家去。

  在轉到文明部族的船隻之前,我們還要再看一下比較粗陋的木筏。兩三根固結在一起的原水就形成了木筏,雖然它有行動笨重的缺點,但它也有長處,即不會傾覆,幷且能够浮載重貨。西班牙人在發現秘魯的時候,在開闊的海洋上遇到揚帆而行的土著木筏之後,感到非常驚訝。幼發拉底河和底格裏斯河上運貨的木筏,借助用氣吹臌的羊皮在水面上漂浮。到航行完畢,人們就把筏子拆開,賣掉木材,只帶剩下的一些羊皮回來;這些羊皮還可以供下次應用。航行在尼羅河上的、借助那些預備賣到市場上去的陶罐在水上漂浮的筏子,其特點就是更加徹底經濟。因爲,回去的時候什麽也沒有了。

  就像浮在萊茵河上的那些用建築木材造成的筏子,它只適于順流而下浮運木材。但是當木筏不得不靠槳或帆逆流而上的時候,它的阻力就顯得非常大了。斐濟人同其他島上的居民一樣,想到了這樣的木筏:它是用兩根由橫竿聯結在一起的原木構成的,幷且保持著一個高起的臺子,它行走起來應有很大的靈活性。當研究這種簡陋的營造物時,就有充分根據可以斷定,它導致帶平衡杆的小舟的發明。這種小舟在古代的歐洲是非常著名的;而現在,在太平洋上一直到錫蘭(Ceylon)都還盛行。現在,兩根原木之一已爲小舟本身所代替,另一根留作平衡木,固定在兩根突出的橫杆頭上,以便使全船在有風的天氣時較爲平穩。可以把兩根原木都變爲小舟,同時仍舊保留高臺,這樣,我們就獲得了波利尼西亞的雙體小劃子。不久前利用這種小劃子的原理建造了雙體輪船,使得多佛爾和加來之間的輪渡變得較爲舒適了。

  現在我們轉到研究小舟得以在水上運動的方法。從澳大利亞人的例子,或者從尼羅河上游河上漁夫的例子,可以明顯地看出槳的起源。澳大利亞人騎在尖頭的原木上.用手當槳來划船。尼羅河上的漁夫們騎在一捆樹條上,用自己的脚劃水前進。原始的木槳(短槳),按其形狀和運用來說,是對手掌或脚掌的模仿。這種槳對蒙昧人是非常著名的,他們大部分采用一個帶扁平頭或鏟形頭的槳。最完善的形式是兩頭的或雙鏟的獎,這種槳是我們的愛好者從愛斯基摩人那裏傳來劃小劃子的。這種槳,或用它深劃,或輕輕點水,都運用自如。它對于狹窄的皮劃子或獨木舟是完全適用的,但對于大船却是極端粗陋的器械,假如將它跟文明的槳比較一下的話。這種文明槳是一種支在一個支持點上的杠杆,因此,它就能够利用劃槳者的大量的力,使人能够較爲均勻地划船。野蠻人和文明人關于機械原理的知識不同,把能容納掘水似的二十個劃槳者的大太平洋劃于,跟我們那種八槳船相比較,這種知識的差別就十分明顯了。

  或許,關于帆的最簡單的概念可以在卡特林的隨筆中找到。他說,北美的印第安人,每個人都站在自己的劃子上,張開的雙臂,手上拿著自己的罩布,罩布的底端綁在他們的脚上,用這種方式順風移動。現代到處采用的最粗陋的帆,是席子或布塊,它們借助兩根作爲支柱的棍子保持住上邊的角,在下面固定住,或者用帶橫木的垂直杆支撑,它們模仿著原始的桅杆和帆桁。

  在原始部落裏,人們常常可以看到小船上沒有帆,因此很難設想他們的祖先具有利用帆來航行的知識。毫無疑問,如果他們的祖先十分熟悉這些技術的話,這些技術知識就會一直保留到現夜,因爲利用如此之小的努力來保存如此大量的勞動的方法,人類是不可能輕易忘掉的。較爲可能的是,帆船的發明是在文化已經相當發展的時期,然而這想必是發生在十分遙遠的古代。

  直到這一個歷史關頭,對我們研究比較簡單形式的小船如何發生的問題都毫無幫助。不僅它們産生于有歷史證據之前,而且它們的許多發展階段都正在消失。當著手研究真實歷史的時候,我們才發現古代的部族在這個時代之前,就已經會製造較複雜的船隻了。這種船隻有龍骨和肋材,用釘子釘上薄板:總之,是我們艦船的直接前驅。把造船技術傳到世界各地的那個最初的中心,或許是埃及或是舊世界古代文化這一領域的某一別的地方。仔細瞧瞧在一面西班(Theban)墓壁上所描繪的古代埃及船是有益的。可以看到,這種船雖然還處于萌芽狀態,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我們認爲是完全現代化船隻用具的一些部分。它是劃行大帆船和帆船的綜合。槳手們坐在橫板凳上,劃著穿過軸環的槳,而在船尾上則搖動著一個大舵槳,這舵槳就是我們現在舵輪的鼻祖。船桅也是很顯著的,它由支柱支撑著,上面有船桁和繩索,繩索是用來提起船桁和固定船帆的。船首和船尾的甲板部分已經有建基在船板上的高臺。在埃及戰船圖上可以看到,這些高臺是爲了射箭用的,而戰鬥的士兵也可以躲在後面掩護。甚至在檣桅頂上有“鴉巢”,這是供投石手向敵人投擲石頭的地方。只要把埃及船同地中海的腓尼基、希臘或羅馬的古代兵船和戰艦比較一下,就不能想像這些兵船和戰艦是獨創性的發明。在所有這些船隻之間,相似性非常之大。甚至走到個別的國家去,我們會發現至今仍在恒河上航行的船隻和古代尼羅河的船隻之間的驚人相似之處。在通過湖泊把死人運往安葬地的埃及送葬船上,描繪著的俄西裏斯的眼睛,它可能是把繪眼睛作爲船頭裝飾的濫觴。從西方瓦萊塔碼頭的船隻到東方廣州的中國帆船,都在船頭繪上眼睛作爲裝飾。

  研究古代海船向新船發展的進程時,我們發現,不時出現新的裝備,如爲了保護船板不受蠹蟲蛀的金屬鑲邊,代替從前大石塊的帶爪鐵錨,爲了提錨出水的絞盤等等。有許多檣桅和頂桅用來張起大量的帆。槳手被安置成若干層,駛著古典的二層和三層劃槳戰船行進。大帆戰船幾乎到現在還繼續存在于威尼斯艦隊之中。雖然它的航行素質劣弱,但是由于它能猛擊無風時束手無策的帆船,所以仍然被保留使用。大帆船上劃巨槳的勞役苦刑犯,是俘虜或罪犯們。雖然法國的大帆船已經很少用作服苦役,而“劃大帆船者”這個術語一般仍繼續意味著勞役犯。歐洲帆船在中世紀的巨大改進,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有賴于一種從遠東傳來的發明,即有賴于航海羅盤的使用。甚至在遼闊的海洋上遠航的情况下,海船現在也能指引其航向。構造和裝備改善了,而有許多甲板裝備了若干排大炮的軍艦,變成了真正的浮動的堡壘。最後,到十九世紀,用從內部起作用的蒸氣力使海船行動;帶鏟的輪子或螺旋槳實際上取代了古時一排排的槳手;在現代,求助變化無常的風力,只是作爲暫時保存燃料的一種手段。沒有必要描寫戰艦結構上由于采用了現代化的裝甲外殼和裝備了大炮而發生的變化。但是,這些變化也幷不妨礙我們清楚地按迹探求現代化的戰艦,是如何從原始的小劃子經過一系列的變化而形成的。

 

 

 

 

 

第十一章 技術(續)

火——烹調法——麵包及其他——飲料——燃料——照明——器皿——陶器——玻璃器具——金屬——青銅器時代和鐵器時代——交易——貨幣——貿易

  我們應當研究一下火及其應用。人瞭解火的意義,幷且對它采用了那些遠遠超出低等動物智能之外的方法。有個古老的故事說,在熱帶非洲,當旅行者們早晨離開的時候,他們便不再燒篝火,一些稱作龐高(Pongos,大概是大猩猩)的巨大的類人猿就來了,趁著餘火未熄,就坐在燃燒的木柴周圍。它們沒有足够的智慧去添加新劈柴來維持火不熄滅。這個故事常常適合于把人的聰明跟甚至最高等的猴子的愚蠢相對照。毫無疑問,在人類出現在世上之前,世上就曾有過森林之火。當閃電或熔岩之流把樹木燃著的時候,在所有的生物之中,只有人知道如何控制火,如何借燃燒著的木頭把火從一個地方轉移到另一個地方,在火熄滅的時候如何重新獲得它。顯然不可能找到一個沒有火也行的最低級的部落。屬冰河時代殘餘的石灰岩山洞中,曾經被挖掘者發現過木炭塊和燃燒過的骨頭。這就證明,甚至在這遙遠的時代,居于洞穴中的野人爲了準備食物和取暖而升起了火。

  至于取火的技術,蒙昧人多半是用兩塊木頭互相摩擦。旅行家們當時還能看到這種簡單的方法。取火手鑽是由末端削成圓形的箭杆般的木棒製成的。像製造巧克力糖的攪拌棒那樣,在兩手之間轉動(兩手降到最低處時再向上移動),是那麽又快而用力地壓擠著它,使下面的木塊上鑽出一個深深的孔。鑽子要一直轉到鑽起的炭粉發火燃燒爲止。圖66描繪的就是用這類方法鑽木取火的布須曼人,與此同時,他的同伴準備好了引火用的火綫。

  波利尼西亞人的方法和布須曼人的方法的不同點,在于用一根尖木棒順著平放的木塊上的溝槽摩擦。用這種或那種方法都可以在幾分鐘內取得火,但是這需要有熟練的技巧和經過適當挑選的木頭,對于我們中間的任何一個人來說,這種試驗都未必能够成功。爲了减輕勞動,另一些部族借助皮帶,把皮帶在木棒上纏幾圈,然後握住皮帶兩頭前後拉扯,就像衆所周知的借助那種類似我們的工匠使用的普通琴弓形的回轉鑽那樣的聯結器械來轉動木棒。無論在那種情况下,都必須在鑽的頂端安放一塊木頭,以便壓迫(然而不是極端有力地)它下面的鑽柱。

  在開化的部族中,取火用的古老的鑽在古時就已經讓位給較好的設備,特別是燧石和鋼鐵。雖然那種鑽已經從日常的實際生活中消失了,但至今它仍然保留在儀式範圍之中。印度的祭司在爲了祭祀而取神火的時候,至今仍用鑽來“攪黃油”,而這鑽是借助毛繩進行運轉的。可見,他們虔敬地保留著曾在早先雅利安人日常生活中使用過的古老工具。在古代羅馬人中也有這類遺風:如果供奉灶神的尼姑沒有照看好而讓種火熄滅了,在這種情况下,按教條就必須借助鑽木板來取火。這種古老的方法甚至在現代的歐洲仍然繼續存在,在這裏,信徒們有時認爲必須取得“活火”。許多國家的農民在牲畜死亡的時候就采用上述的取火方法燃起篝火;爲了使馬和牛免除瘟疫,就驅趕它們從這篝火上越過。這種從基督教時代之前的宗教承繼下來的儀式,要的是按照蒙昧人通過摩擦方法而取得的“活火”,而不是家庭爐灶中的普通的火。在大不列顛,最後的“活火”(關于它有許多證明)大概是1826年在珀斯點燃的。在瑞典以及其他國家,就是現在,當出現霍亂或其他傳染病的時候,還可以看到這類的火。十八世紀,在Jonkoping(延雪平,正是現在以其價廉的引火棍兒即火柴聞名的這個地區)曾經頒布過禁止搞迷信借助摩擦取火的法律。人世間這兩個文化的極端有時是如此奇妙地會合在一起。

  取火用的鑽是把機械力轉變爲熱能的一種手段。借助這種手段想必能達到木頭的發火點。但是,實際上一切都歸結于使得産生一小部分燃燒或火星,而這一小部分燃燒或火星借助其他手段或許是更容易獲得的。用一塊石頭砸一塊海邊檢到的黃鐵礦,打出的火星落到火絨上——這種取火方法遠遠勝過采用木鑽的方法。這種取火方法爲最晚期的另一些蒙昧人所熟知,其中甚至包括爲數不多的火地土著人;同樣也爲史前時期的歐洲人所熟知,這一點可以根據在他們的山洞中發現的黃鐵礦塊看出。十分明顯,古代文明世界中的人們也知道這種取火方法,希臘把這種礦石取名爲“火石”就是明證。應當用鐵塊來代替它,于是我們就得到了帶鋼的燧石打火鐵,這是各部族中從它們進入鐵器時代起直到最近時期止最普通的引火設備。然而這種方法現在也已很不適用了,那種帶有引火裝備——包括隧石、U字形的鋼塊和供燃著的亞麻布决做的非常稀少的火絨的古代厨房盒已經變成絕世珍品了。

  沒有必要在這裏回憶古代希臘著名的取火鏡和凹面鏡,以及中國日常用的木制火唧筒(與我們在《物理學入門》中所描繪的壓力唧筒極爲相似)。這些物品與其說是奇异的,毋寧說在應用方面是重要的。1840年左右發明磷火柴的情形就完全不同。火柴的效用以磷受到摩擦而發火爲基礎。普通的火柴頭由易燃的成分合成,其中含有硝酸鉀或氯酸鉀,再攙合一點易燃的磷。安全火柴上這一點點磷,幷不在火柴頭裏,而在用來劃燃火柴的盒子上。

  在文化的低級階段,茅屋時常是如此之小,以至火不得不在院中升燃。當住宅變得寬敞以後,火就在茅屋中央踏得堅實的地上升燃,同時,聽任烟通過門和縫隙自行排出。准正好趕上在這種住房裏脚向著火躺下過夜,誰就會懂得火在野蠻人的舒適中占有什麽樣的地位,就會知道建造者們設法在屋頂爲烟開一個孔,後來成爲真正烟囪的時候,這種舒適擴大到了什麽程度。從這一點開始,人工使住房溫暖的歷史,不需作任何過長的叙述,就如此鮮明地呈現在我們面前。

  現在,我們由暖房轉過來談烹調法。在烹調食物時加高溫,可以軟化食物組織以减輕咀嚼,這對消化和吸收食物給予了重要幫助,因爲這樣就可保存不得不耗費在消化生肉或生蔬菜上的能量。實際上,對人來說,完全有以生蔬菜爲食的可能性。在太平洋的某些珊瑚島上,或許可以發現最接近于生食的現象。在那裏,生魚和椰子果是土著居民飲食的最主要部分。原始部落,特別是像澳大利亞人那樣的荒漠地方的流浪人,吃的是他們找到的生的昆蟲,幼蜂,軟體動物,小爬蟲。旅行家們同樣也有機會看到,巴西森林中的居民模仿食蟻獸,把木棒插入蟻垤,使螞蟻順著它一直跑進嘴裏。這類接待會使那些歐洲人感到難爲情,然而那些歐洲人却對牡蠣和乾酪蟲毫不厭惡,因爲他們吃這些東西已經習慣了。

  但是,即使是這些部落也會煮飯,而且實際上全人類都會做,所以衆所周知的人的定義是“爲自己製作食物的動物”,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世,都沒有任何被證明的例外。文明的部族如此滿懷信心地走上了這條促進自然的道路,因而他們燒煮幾乎所有可作爲食物食用的東西。他們僅僅對堅果、漿果以及其他水果還保留著原始的習慣。他們把這些果子生著食用,因爲這樣吃較合口味。人們長期認爲以生肉作食物是低級文化的標志。例如,蘇基迪德談到希臘國內的尤裏坦人時說:他們是愚昧無知的,據說,還是生食者。甚至加拿大的土著部落也對遙遠北方的游牧部落的這種習慣感到驚异,因而,他們就給這種游牧部落以“Eskimantsic”即“食生肉者”的名稱.就是現在,這些人仍然帶著這個名字的法文形式“Esquimaux”(愛斯基摩人)。

  當然,在蒙昧人中可以看到烹調食物的最粗略的方法,他們在燃燒的木柴上烘肉,或者把肉穿在原始的烤肉簽上、穿在斜插在火上的尖頭水律上烤炙,或者把肉掩埋在灼熱的火灰內,就像我們的孩子們在火灰中煨栗子或馬鈴薯那樣。火爐的發明就來源于這後一種方法。火爐的最簡單的形式可能就是在地上挖一個坑,再砌上石頭,用來烘烤。用劈柴升起爐子,然後在它裏面放上了肉或菜蔬,再用一層灰把它們覆蓋起來。巴西的部落立起四根柱子,在柱子中間上面加上樹枝做成的木格子,他們在格子上放上野禽和魚,格子下麵升燃起慢火。在這種類似“熏室”上製作的肉,可以保存很長的時間。西印度的掠奪者們有用這種方法采儲存肉的習慣。把肉烤幹幷剁碎以便繼續保存的比米甘,是獵捕水牛的北美部落發明的。在世界的許多國家中,人們都會把肉切成條或細片爆于酷熱的陽光下曬乾它們。這種肉稱作“風乾肉”,適于保存。

  我們剛剛談到過用熾熱的石頭來烘烤。從那裏就可能産生了重要的烹調藝術。在世上許多地方,在不會製作陶器的部落中間,存在著用石頭烹煮的奇异方法,這是特有的一種“濕烤”。北美的阿西尼本人由于他們自己的習慣而獲得了意思是“石煮者”的名稱。他們的習慣是在地上挖一個坑,側邊鋪上生獸皮塊,然後在裏面放上肉,加上水,同時放進熾熱的石頭,以便讓水滾沸。遙遠西方部落確實妙想出借助燒紅的石頭在他們的筐子裏煮鮭魚場和橡子粥,而那種筐子常常是用加拿大松樹根編成的。借助石頭燒煮或加熱的方法,甚至在歐洲也還繼續采用。歐洲人發現用這種方法在木制器皿中給水加熱是很方便的。林耐在沿著北方旅行時發現,博特蘭德的居民正是按照這種方法來煮肉的,而“粗野的卡林西亞農民”,也在那個時候喝這類的“石造啤酒”,實際上它也叫這個名字。

  一俟在女厨師手中出現了陶罐和金屬鍋,在火上燒開水或煮熟食物就變得輕而易舉了。但是,應當特別提出:在荷馬的主人公的食桌上,沒有煮熟的盤菜,荷馬如此多地談到爲烘烤穿在鐵籤子上的肉塊。在荷馬那裏,在床上輾轉反側的復仇心重的奧德修斯,像一位忙碌的烘烤者在熊熊的火前翻動加餡的牛胃。在古代諾曼人那裏是另一種情况。因爲在《埃達》中叙述著,軍人們每夜在瓦爾哈拉(Walhalla)大擺宴會,享以未煮熟的野猪塞林尼爾( Saerimnir)的肉,每天在大鍋中煮它,而它又重新復活過來,以便明天爲狩獵服務。

  很明顯,烤麵包的最簡單方法是跟最早種植穀類同時出現的;這些方法在某些情况下能非常之好地完成自己的任務,所以現在還可以看到它們幾乎毫無改變。例如,在英國北方任何一所農村茅舍裏,女主人在燕麥麵粉裏和上水,揉成麵團,把麵團捏成薄片,然後在鐵擋中烙成燕麥餅;鐵鎖就代替了從前的熾熱的石頭。澳大利亞殖民者的燒餅製作同樣簡單,他們把和好的厚面塊放在火灰裏烤。這些方法使我們較近地回到了那種比任何其他技術更能使人類開化的技術的最初階段。既然這類未發過酵的麵包做出來了,那麽隨後發明發酵的麵包是完全自然的了。酸麵團在幷不潔淨的器皿裏進行發酵幷變成酵母,它可以引起新麵團發酵。後來,把啤酒曲當作了比酵母更好的材料。現在,出現了借助粉劑導入瓦斯來烤制麵包(包含碳酸氫鈉)或通過機械把麵團和碳酸氣混合的方法。

  另一種做麵粉或其他澱粉食物的常用方法是水煮。幾乎有一半人類是煮米飯。在另一些主要植物飯食中,有各種用燕麥。小麥、大麥、玉米、西谷米、木薯等等做的稀粥和稀飯。瀏覽一下現代的烹調書,可以看到熟練的厨師們爲了迎合口味和引起食欲而精心編制的數不清的盤菜和汁湯的菜單。所謂烹調技術的進步正表現在這一方面,毫無疑問,我們的同代人把古代人遠遠地甩在後面。但是歸根結底,維護人的機體即身體和智慧,使機體活動,是做飯的主要目的。以這個觀點來看待做飯,不能不指出,做飯是一種極爲古老的技術。這種技術的烤、烘和煮的最主要的過程,起源于史前時期。

  現在我們來談一談人們所用的飲料。像澳大利亞人這樣的蒙昧部落,當他們被歐洲人發現的時候,只是飲水。霍屯督人和北美的印第安人甚至不知道任何由發酵製成的飲料。很難設想,如此令人陶醉的東西,當人們一旦熟識它之後,會在某個時候忘掉。因此,很可能是這些部族的祖先,從來不懂得把植物汁液進行發酵的技術。但是在大多數國家,特別是在種植穀物和果樹的國家,人們在偶然留下某種適合發酵的汁液或混合物之後,都或早或晚地獨自發現了這個過程。在墨西哥,使蘆薈汁發酵,釀出所謂“普爾奎”(Pulque)酒。在亞洲和非洲,用棕櫚製造棕櫚酒或“托迪”(toddy)酒。用蘋果汁和蜂蜜及水釀造西得爾(cider)酒同樣十分著名。韃靼人用馬奶釀造馬乳酒。

  各種不同的啤酒流傳特別廣泛。在歷史上,最早提到的是古代埃及人用大麥釀造的啤酒,或許由此又産生了歐洲的艾爾,即啤酒,俄羅斯的葛瓦斯,即探麥啤酒,非洲的“波姆別”,即黃米啤酒,中國人的所謂江米酒和美洲土著用玉米或木薯釀造的“契洽”(chicha)。酒的起源也不在古代之後。古埃及的畫家們就描繪了葡萄園,擠葡萄用的鉗子,裝酒的罐子。實際上,現代葡萄酒的釀造跟歷史早期這一技術的狀况有許多相似之處。有趣地發現,古時人們率直地、不受任何疑慮影響地飲用那些令人陶醉的飲料。他們認爲這是天賜的排解鬱悶和變敗興憂傷爲暴喜狂歡的靈藥。他們在宗教節日裏莊嚴隆重地飲酒,幷尊酒以敬神。古代唱《吠陀經》頌歌的歌手們,沒有從中看出任何邪惡的東西,反而歌頌印特喇無神,描寫他被倒出的祭酒灌醉了,蹣跚而行。這祭酒是他的信徒們帶給他的禮物。在本世紀,希臘人在舉行酒神慶典的游行時,高聲贊美行善賜福的狄奧尼索斯,是他用消愁解悶的葡萄汁使全世界人得到快樂。

  但是,在很早時候就已出現了對一件事情的兩種對立觀點。宗教的保護者和熱心家,由于意識到酗酒的危害,不僅宣布任何過度飲酒都屬可耻,而且宣稱即使是嘗~點含酒精的烈性飲料也都是罪惡。婆羅門教徒們,雖然按照古傳,祭奠酒仍然保留在他們的神聖儀式之中,但是,他們却又把飲用帶酒精的飲料歸入五大罪惡之中,而在古代與婆羅門教相競爭的佛教之中,每個新信徒務必遵守的十戒之一,是禁止飲用任何醉人的飲料。雖然穆罕默德的宗教在很大程度上源自猶太教和基督教,但是它的創始人既不以古代的尊敬態度來對待酒,也不在神聖的儀式中來使用它,而是把它作爲某種褻讀物而加以禁止。

  在西方人中使用蒸餾過的火酒不早于中世紀,雖然它從較古時代起在東方就已聞名。它到處都被認爲是某種有益的東西,它的名稱就證明了這一點,因爲在各種不同語言中它的名稱譯名的意思是“生命水”。現在,酒精是從葡萄酒釀造、啤酒釀造、食糖精製等等過程中的糟粕裏大量生産的。把它用作常用的興奮劑,是當世在某些居民層中使人類尊嚴受到如此損害的最大灾難之一,即使在歷史上最壞的時期,也未必能找到可以與這種損害相匹敵的。另一方面,文明生活在舒適方面大大贏得人心,于是就轉而使人們去飲用溫暖的、容易引起興奮的飲料。

  茶葉首先受到中亞的佛教和尚們的重視,他們拿它用作支持出家人能够堅持晚禱的一種手段。顯然,茶葉在中國被用作飲料,大約是在公曆紀元開始前後,從那裏又傳遍全世界。阿拉伯是咖啡的故鄉,而世界的普遍飲用,應當感謝伊斯蘭教的信徒們。巧克力是由西班牙人從古代墨西哥引進的,它在墨西哥是最受人歡迎的飲料。跟這些飲料相幷列的,應當提到烟草。烟草也是從美洲傳出來的。歐洲人發現美洲的時候,不論北美洲還是南美洲的土著都吸烟草。

  爲了在這裏說明火和爐灶,我們采用樹木作爲燃料。實際上,在小樹林中的某處野餐時用枯枝燃起的火,就可以令人滿意地在我們想像中重視這方面史前生活的圖畫。當蒙昧人茅舍裏的地上用木柴燃起篝火時,則這種簡單的爐灶就成爲家庭的集聚地,也就是成爲我們所說的“家灶”的一種形式。但是,在無林木的地方,燃料匱乏是生活的困難之一。正如從下面的情况中所看到的,在荒蕪的原野上獵捕水牛的獵人,爲了夜晚的火不得不去收集這些動物的糞,稱這些糞爲“牛糞柴”。然而即使有林木的地方,薪柴的儲存隨著居民密度的增大,也可能很快耗盡。在某些美洲印第安人中間,當問到是什麽原因使得白人來到他們這個地方時,他們會不加考慮地回答,大概是這些外來人把家鄉的樹林全燒光了,因此不得不移居到任何別的地方。

  在一定的限度上,即如果我們只掌握自己森林和泥炭沼地的這些燃料,上述這種類似燒光的事情實際上可能發生的話,上面的這種意見是對的。在英國,某種儲存實際上已經開始枯竭。肯特郡和蘇塞克斯郡(5ussex)從前是森林區,現時已是貧林區了。發生這種情况的原因是,在伊麗莎白女王時代,爲了給煉鐵廠的熔解爐準備木炭,森林濫遭砍伐。當時實際上已經存在著危險性,因爲隨著人口的增長和工業的發展,英國可能變爲一個像現在中國北部那樣的國家;在那裏的嚴寒天氣中,人們擠在屋子裏,坐在皮毛上,因爲燃料特別缺少,這樣做是爲了使燃料除做飯以外,還能用到某種需要的地方去。但是,這種危險性避免了。在英國發生了工業革命,這種革命增加了人口幷造成了我們現在的幸福。這種革命的動力靠的是煤,現在,我們所有現代的輕重工業都依賴于它。即使在家庭經濟中,煤窖幾乎完全取代了柴棚,而聖誕夜熊熊燃燒的劈柴,變成了圖畫上的過去殘餘。

  但是,不應當認爲煤的采用僅僅始于現代。中國人從上古時代起就挖掘煤了。在十三世紀,著名的威尼斯旅行家馬可·波羅報道說,在中國有一種特殊的黑石頭,它是從山中的礦脉裏采取出來的,能像枯枝一樣燃燒。他說:“我可以對你們說,如果你們傍晚把它們放在火上,讓它們很好地燃燒,它們就會燒上一夜,甚至到天明還不熄滅。”這一報道這樣做了而且被作爲一種奇迹接受了。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當時在歐洲對煤無知到何等地步。煤雖然在古代幷不著名,而它對現代生活的巨大作用也是剛開始逐漸顯示出來。最初是爲了經濟的目的,是爲補充薪柴的不足而引用的,後來它就變成了所有機械工作的幾乎主要的能源。蒸氣機,它的爐子獲得幾鏟煤,它就能完成一晝夜的工作。這樣一來,在整個大不列顛的蒸氣機上每年要耗費千百萬噸煤,這種耗費得到了如此之大的能量儲備,以前從風磨和水磨,從人和牲畜的勞動中所獲得的全部能量,同它比起來都是微不足道的。操縱這種粗野的力量,越來越成爲工作者的任務。他指揮它磨粉,用大錘工作,指揮它組織,在陸地和海洋上進行運輸。這有點令人想起把成口袋的糧食裝在大車上趕著運送和自己背著送到市場上去這兩者之間的不同。將我國在農業和畜牧業時期的生活資料計算一下,幷把它跟我們現在煤的使用中,即在完成家務工作和交換外國産品的商品生産過程中間煤的使用中,所獲得的那些資料加以比較之後,政治經濟學就能解决有趣的問題。或許,經過考慮之後,我們就將獲得最明確的概念,即現在三個英國人中至少有一個人靠煤生活。這一點證明,我國居民不用煤的幷不怎麽多。

  澳大利亞的蒙昧人,從停留地的篝火中拿起一根燃燒的木頭,用它來照亮通往黑暗森林中的道路,幷用它來嚇走精靈。由此看來,在他們那裏,在人工取暖裝置和照明裝置的原始手段之間,幷沒有什麽區別。當開始把樅樹的帶脂木片或某種用來作爲自然燈的類似物放到一邊的那一時刻,取暖和照明才開始彼此分開。下一步就是製作人工的燈,其中最常用的就是火把或一綹浸透了樹脂或蜂蠟的麻綫。直到本世紀,我們還完全像羅馬人那樣來利用火把,然而現在,是極少見到它們了,停止使用它們的生活畫面,也就喪失了使詩人和藝術家們贊嘆和驚异的那種效果,那種在宴會上和在行進行列中閃爍著火炬之光和它所投出的陰影的效果。沿著英國城市的舊式大街行走的人們中,有一半人現在未必知道,放在住宅鐵栅上的滅燈器,是爲熄滅那些替坐在馬車裏的客人照路的火炬用的。蠟燭的形狀就能使人想到它起源于火炬。

  用浸入融化油脂中的蘆葦芯製成的照明用的寢室小燈,在普林尼時代是常用的,當時也采用了蠟制的或脂油制的帶燈芯的蠟燭。它的芯子是用棉紗拈成的。古代的古典型的燈是一個末端帶嘴兒的扁平橢圓形的器皿,燈拈就是通過那個嘴兒伸出來。不管這種構造多麽簡單,它長期使用,沒有任何改變。比起粘土制的這類燈來,保存在極爲豐富的博物館中的希臘和羅馬的物品是非常少的;比起用青銅製成的這類燈來,較爲美麗的金屬製品的物品也是非常少的。

  就是現在,到意大利或西班牙去旅行的人,從大路旁通向臥室的小路上,還是借助銅立燈給他照路,這種燈和古代的樣式極爲相似,帶有用來往外夾燈芯的鉗子,用鏈子挂在旁邊。

  在大約一百年左右之前,當阿爾甘德開始從下面放氣,幷放一根玻璃管子作爲通氣設備的時候,燈才獲得它那被改善過的現代樣式。煤氣燈産生得更加晚,只是在近五十年中才被日常應用。但是,指出下面的事情倒很有趣。天然的煤氣照明在那些分解的地下焦石層釋放出炭化氫的地方早就著名了。例如,在巴庫(里海以西)的著名拜火教廟堂裏,在祭壇附近的地裏插入了一根空蘆葦,通過它冒出煤氣,煤氣就在管子的口上燃燒。同時,那些參拜聖地的拜火教徒對這種聖火跪下禮拜。在中國,在某些鹽泉附近,那裏排出了大量的天然煤氣,應用的人們通過竹筒把它引到熬鹽鍋的爐灶內和給工作照明的設備裏。這種方法不久前曾在賓夕爾法尼亞州最廣泛地采用。

  我們對做飯方法所作的概述要求補充一些關于容器的介紹。至于談到盛水的器皿,還無制陶術時,采用竹節、椰子殼、南瓜皮、用木頭挖鑿出的或用樹皮做成的桶、用獸皮制的水壺,也能够過得去了。在荒野的騎士携帶水時,是把水放在置于馬鞍鞍橋旁的南瓜瓶內。即使後來出現了南瓜瓶的玻璃仿製品,也象英國人保留著古代皮瓶的名稱幷用來稱呼現在使用的玻璃瓶那樣,法國人仍然保留著南瓜瓶的名稱,繼續稱玻璃瓶爲“南瓜”。

  製造出在水滾沸時能耐火燒的陶器,是最偉大的經濟發明之一。何時和何地發明制陶術,就很難說,因爲它出現在很古老的時代。在古人居住過的地點,在使用過陶器的地方,到處都可以在地下發現陶器碎片。那些地點到最近尚未發現,大概是那裏的人在其文化發展的途中還沒有走多遠。可以有把握地做出這種結論,例如,關于冰河期的早期蒙昧人就是如此。在法蘭西的山洞中,從他們那裏保留下來的遺物中間,就沒有陶器碎片。對于澳大利亞人、火地的居民以及許多其他現代的蒙昧人來說,也同樣是完全正確的。他們本身沒有陶器,在他們地區的地下,也沒有發現可以證明他們的祖先具有這種器物的陶器碎片。

  這裏自然産生了一個問題:人們是如何首次想到製造陶器的。大概,對于這一點幷不需要特別高明的發明才幹。這種發明在早期文化中其發展步伐是相當緩慢的,有一些事實做出了這一結論,甚至陶器也不是一下子開始製作出來的。人們談到某些原始部落時說,他們用泥塗抹自己的木制容器,爲的是使這些容器能耐火燒。另一些處在較高水平上的部落,在南瓜瓶上塗滿了泥或在籃子的內面全塗上泥,當籃子燒著的時候,就獲得了一件帶有編織形狀的花紋圖案的陶器。很有可能,最早的陶器就是通過這類過渡階段得到的,後來,想到可以塑造一種泥器,爾後再去燒它。

  毫無疑問,起初泥坯是用手做成的。例如,在美洲或非洲至今還可以看到,土著婦女們從底兒開始用一塊塊的泥徐製成巨大的、具有很好形式的罐或鍋。在歐洲也一樣,可以在任何一座古物博物館中,看到地下挖掘出來的石器時代和青銅時代用手工製作的骨灰瓮和其他陶器。甚至現在到赫布裏底群島去的觀光者們,可以從任何一個老太婆手裏買到粘土制的小碗和大杯,那些老太婆幷不借助陶工車床,而是按照祖傳的方法來製作它們,幷用一根尖頭的小木棍替它們裝飾上花紋。

  但是,早從遠古時代起,人們就已經知道陶工車床了。圖71描繪的是工作時的陶工。這是繪在皇帝陵壁上的陶工圖像。可以看出,他們在用手轉動著一個輪。一位印度陶工也是以這種樣式描繪著。他到河岸去,那裏水流沉積了柔軟的膠泥。他停下來,只是把一塊膠泥滾成圓柱形,把它插在地上,在它的頂端平放一塊沉重的水板,推動這木板旋轉,于是開始工作。這種最簡單的車床的改進,是用脚使它運動。在我們的陶器工廠裏,工人借助輪子和皮帶來控制車床,然而原理是一樣的。當平常有趣地觀察陶工用他那能如此容易地賦予不成形的泥團以形式的簡單器械工作的時候,我們就不難瞭解,爲什麽古代這種技術像是創造之王冠,以致埃及人把他們的一位神表現爲躺在車床上的陶工模樣。

  陶瓶的型式也是一種最早的、最出色的藝術成就。在那種陶器上,雕出或塑成花樣或人形,繪滿了神和英雄的形象或神話生活或日常生活的情景。我們關于像伊特刺斯坎人甚至希臘人這樣一些部族的知識,相當一部分是從他們陶瓶的圖案上得來的,是從這些雖然如此易碎然而幾乎是永久的藝術遺迹上得來的。

  全世界陶器的相當一部分,迄今仍然帶有原始的和最簡單的性質,幷且是用粘泥簡單地燒製成的(意大利人由赤陶土燒成陶器),沒有任何像我們的花瓶那樣的釉料。因此,它是有氣孔的。爲了消除這個缺點,某些部族,如秘魯人以及希臘人,就給它塗上漆,其實,希臘人則是在土瀝青裏燒它。偉大的改進是采用了塗釉的粘泥,即在爐中燒制的時候在枯泥上塗一層玻璃般的外膜。這種方法,古代的埃及人和巴比倫人早已知道了。本世紀,在波斯的器皿和馬約裏卡陶器(來自馬約爾卡Majorca)中,塗釉的陶器達到了高度的藝術完美程度。更爲改善的器皿是在中國製造出來的,是在歐洲陶器最後達到能模仿它之前一千多年,就已經在中國製造出來了。瓷盤通常是用最好的白色瓷土或陶土同長石的混合物製成的,把這種混合物加高溫,使它全部厚度都變成半透明的、隱約透光的狀態。這兩類陶器——塗釉的陶器和中國瓷器——製造的一般原理,就是有熔化的玻璃狀的矽酸化合物,這種化合物或在器皿的外表形成一層薄殼,或全部滲入其中。

  玻璃是兩種或比兩個基數要多的——鈉、鉀、石灰或氧化鋁——矽酸化物的混合。在普林尼的著作中有一個幻想故事,這個故事說玻璃的發明是在腓尼基的沙岸上,當時,那裏正好停靠著一艘商船。商人們由于沒有找到能在它上面燒開鍋的合適石頭,好像就把他們船上裝運的硝石塊兒搬到了岸上,結果火就把氧化矽石和碱熔化爲玻璃塊。但是實際上,埃及人早在腓尼基商業發展之前若干世紀,就已經知道製造玻璃了。顯然,腓尼基人以及其他部族正是從埃及人那裏學來了這種生産技術。圖73描繪的是埃及的吹玻璃工。在埃及製造的其他物品中,有外麵包著蘆葦編織的套子的小水瓶,和我們現在用來盛橄欖油的瓶子極爲相似。古代的埃及人會製造帶孔的玻璃球和各種各樣的小玻璃碗,甚至連威尼斯人的玻璃製品都未必能和它們競爭。但是,現代的歐洲力求運用精巧的技術:利用燒紅吹出來的玻璃球,趁它還未破裂成圓形薄片時做成窗框玻璃,以及磨制爲鏡玻璃片。這樣一來,就能够製造我們那種後面塗上晶亮的鉛汞化合物的大鏡子了。

  火對于從礦石中熔化出金屬以及隨後的金屬加工是如此地重要,因此,把金屬的利用放在這一章叙述也許是十分自然的。但是,在研究人們如何瞭解到用礦石熔解出金屬這一困難技術的時候,應當記住某些金屬是在天然狀態中發現的。例如,美洲蘇必利爾湖附近的天然銅,在很多世紀以前早已被居住在該地的部落采用了。這些部落像使用可以治鍛的石頭一樣地使用這種金屬塊,不加熱就用錘子把它加工製造成斧頭、刀子和手鐲;對金子也一樣,用天然金不借助火就可以鍛成裝飾品。推測用這類簡單方法來對金屬加工的緣起,只是猜想。但是這種猜想是十分可靠的。

  同樣有純粹的天然鐵,特別是殞石或偶爾掉到地上的流星石。雖然在許多情况下,這類金屬通常會在錘擊下裂成碎塊,而有些流星鐵和天然鐵仍然在鍛造廠加火燒到白熱程度,或許能製成工具。有時甚至不加火也能把它加工到一定程度。有些金屬礦具有十分明顯的金屬形式,所以鐵匠能够在火中鍛造它們,而且這樣做也能够導至真正的熔化。例如磁鐵礦不僅具有鐵的形狀,而且甚至像是在鍛造廠加過熱的一樣。在某些情况下,用它可以鍛造像馬掌這樣的東西。

  人們何時最初開始對鋼或鐵進行加工,暫時還是一個未解决的問題。但是在古代,人們確信青銅的使用要比鐵早。這種青銅是銅爲了增强金屬硬度而加上九分之一左右的錫的合金,也就是英國工人現在所稱呼的“炮銅”。常被引用的赫西俄德的詩中描寫著,人們從古時起就加工于青銅,當時黑鐵還未出世伊壁鳩派(Epicurean)詩人盧克萊茨也指教說,在人們用棍棒和石頭戰鬥的原始時代之後,鐵和青銅就出現了,而且青銅早已先于鐵而爲人所共知了。

  在某些國家,鐵的使用却在很早的時代。埃及和巴比倫的器物文字中與銅同時提到了鐵。在不列顛博物館中可以看到鍛造過的鐵塊,而這種鐵是用巨大的金字塔石基熔化出來的。有一些埃及畫甚至描繪著系在屠夫腰帶上用來磨快刀子的青銅。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下面這種情况:雖然埃及人已經知道了鐵,但他們木匠用的工具大部分是用青銅製造的。荷馬所叙述的時代的希臘鐵匠們,正如從《奧德修記》裏的著名語句中可以斷定的那樣,也同樣知道了鐵甚至鋼,或鍛造過的鐵。《奧德修記》中談到鐵匠爲了增强鐵的硬度把燒紅的戰斧浸入冷水中而發出的吱吱聲。然而青銅不只是製造軍人的甲胄和盾牌的常用原料,而且也是一直是製造軍人的矛和劍的常用原料。

  很明顯,我們在這裏看到了和我們現代完全不相同的技術狀態。值得努力瞭解一下這種區別的意義。肯普費爾距今兩世紀左右時期關于日本故事中的可資借鑒的意見,可以幫助我們解釋。他說,在這個國家裏,既得到了銅,又得到了鐵,而且它們的價值幾乎是相同的,因爲銅的工具值多少錢,鐵的工具也值多少錢。在古代社會裏,物品的地位可能是相類似的。鐵雖然已成爲著名的東西,但却是從礦石中費力熔化出來的。荷馬加給它的形容詞“多次鍛造的”就證明,當時的鐵匠們求得它的鍛造是多麽困難。銅則是非常豐富的:它的衆所周知的産地之一是塞浦路斯島。由這裏産生了它的拉丁名稱,稍經改變就轉爲英語、德語和其他語言。同樣也用不著從遠方去取得錫:在格魯吉亞、在霍拉桑以及在亞洲內部的其他地區都有錫礦坑。亞洲或許也是發明把錫用于加强銅的硬度使之成爲青銅合金的原料的地方。

  既然有了這種發明,那麽古代的手工藝工人處理起青銅來,要比處理鐵容易得多了。把青銅熔化,然後在石模子裏鑄成斧頭一類的東西,這是很容易的。這也許就是爲什麽歐洲和亞洲大部分地區,都是“青銅時代”處在“鐵器時代”之前的真正原因。在工具和武器的製造方面,只有當鐵加工精細、價格低廉、産量豐富、改進完善而顯然超過青銅的時候,“鐵器時代’才會隨之而來。現在,對我們來說,鐵對青銅的優勢是不言而喻的。瑞士的水上住房的遺迹證明,歐洲中部有一個時期是有采用石頭工具的原始部落居住的,晚一些時期,青銅的斧和矛在那裏開始占統治地位,最後,才出現了鐵。考古學家們在古代斯堪的納維亞的墳墓中探溯的歷史是這樣的:石器時代,青銅器時代,鐵器時代。可能是這裏的土著部族自己學會了使用新的金屬,但也可能是由外來的征服者帶進來的。

  生活在“青銅器時代”的部族,特別是秘魯人和墨西哥人的歷史是非常著名的。在西班牙占領時期人們發現,西班牙人能帶有某種藝術性地製造青銅器,但是却一點也不知道鐵。他們的狀態和希羅多德兩千多年前所描寫的中亞里海沿岸游牧民的情况很相似。另一方面,非洲的大部分顯然沒有青銅時代,從石器時代直接過渡到了鐵器時代。熔化鐵礦石的方法傳到非洲,顯然,還是不久以前才從北方傳到了霍屯督人中,而霍屯督人在自己的故事中,迄今仍回憶著他們的祖先通常用石頭砍樹的那個時代。非洲人不費大力就能挖出他們那豐富的鐵礦石,幷且在簡單的爐子裏的劈柴上熔化它。通常是采用風囊鼓風。在那裏可以看到原始的鐵匠用的風囊,它們是用整塊羊皮或其他的動物皮製成的。他們用手擠壓或用脚踩一個充滿空氣的獸皮,然後又把壓空的獸皮張開,以便使它通過縫道或口子重新充滿空氣。我們在這裏看到鐵礦石熔化成爲極近于最粗糙的、大概是最早的那種樣子。

  現在使鐵變得比古代豐富的各種改進中間,首先應當提到在熔煉時使用焦炭以代替木炭;應當提到使用鑄鐵:顯然,鑄鐵早已在中國聞名了,而在英國成爲常用品却不早于十八世紀;還應該提到采用機器軋煉和鍛造。在鋼鐵鑄造中的進步是如此之大,不久以前,按一便士一磅的價格敷設鐵軌,已經成爲現實了。

  關于其他金屬以及它們對于文明的影響,我們只能提幾句話。作爲貴重金屬的金和銀,自遠古以來就是伴生礦物。鉛很容易從礦石中熔析出來,幷被羅馬人用來做屋頂和水道管。羅馬人通過把銅和鋅礦石加高熱而製成銅和鋅的合金,結果獲得了黃銅,或低級青銅。水銀在古代就已聞名,古人用蒸餾方法從朱砂裏提取了它,幷且知道它在采取金銀時的效用,甚至在鍍金時也要用它。在現代著名的許許多多金屬中,有一些有重要的實際用途。例如,白金是製造耐高溫和抗酸侵蝕器皿的珍貴材料,而鋁由于很輕而非常有用。但我們仍更多地繼續依賴著遠古時代所發現的那些金屬,這些金屬就是鐵、銅、錫、鉛、銀和金。

  談到這最後兩種貴重金屬,我們就需要指出它們在貨幣文化史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習慣于小店鋪和注册商行的現代英國人,未必能明確地想像出我們複雜的經營體制所從出的那些粗陋的萌芽。看一看像澳大利亞人那樣的一些部落中所實行的低級形式的商業是有教益的。

  堅硬的閃長岩是製造斧子的珍貴原料,它遠銷于數百英里之外。運來這種原料的土著用它交換某些當地的珍貴産品,例如文身用的紅赭石。這些蒙昧人已經如此地開化了,他們允許和平的商人安全地通過處于內戰的部落區域。在這裏可以遇到一隊青年人,每一個人頭上都須著一塊砂板石,向著他們的遠方住所行進,爲的是拿這石頭當碾子。當异部落的客人來到澳大利亞人中時,澳大利亞人就在友誼會場或在交易市場接待他們,在那裏互相交換禮物。毫無疑問,也完全明白,禮物應當是公平的交換;如果某一方感到不公平,那就會發生怨言和爭吵。但在這種最初級的交換中,我們還未發現明顯的關于價值單位的觀念,而價值單位在交易中是一個偉大的進步。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的印第安人中有較高階段的交換。在他們那裏,作爲裝飾品佩戴的穿著貝甲的綫串(珠串),在交易中也作爲貨幣使用。普通中等質量的綫串,被認爲同一張海龍皮價值相等。在舊大陸,常以牲畜計算價值的時代的許多遺迹,一直流傳到今天。例如,在《伊利昂紀》中,我們從殯戲的描寫中讀到,頭獎三腿桌,價爲十二頭牛;但是作爲二獎的奴婢,只值四頭牛。在這裏已經承認價值單位的原則,因爲不只牛的所有者能够用它們來買三腿桌和奴隸,而且任何一張出售的三腿桌都能以十二頭牛的價值交換三個奴隸,因爲每個奴隸值四頭牛。

  各種不同的有用的物品或裝飾物,迄今作爲交換的標志在流通,特別是在缺乏貨幣的地方。例如,在阿比西尼亞的旅行者,可以用鹽塊買到他所需要的一切東西,然而在非洲的其他地方,他可以拿鐵片、布塊和珠串當錢使用。在南亞,貝幣至今仍然起著零錢的作用,它們那裏從太古時代起就已是如此了。所有這些物品都或多或少粗陋地起著金屬錢幣所容易起到的那種作用。

  錢幣的使用起源于古代用金銀按重量交換商品,正像可以在埃及繪畫上所看到的那樣,在那上面描繪著用種衡量著一堆金環和銀環的重輕。可見這些東西還不是真正的錢幣。對于東方流通的大部分金銀來說,現在還有某種類似的現象存在:在那裏需要稱一稱一些小錠金銀,以確定它們的價值。

   當把金屬製成一定分量和一定成色的小塊,上面印有某種圖像或花紋作爲證明,不必再稱或檢驗就可使用的時候,錢幣就産生了。顯然,製作這個是非常簡單的,但是,古代的埃及人和巴比倫人却沒有想到。最早的錢幣可能是中國人的帶記號的小金塊和褲形及刀形的銅片,這些銅片好像是預定作爲交換真正的褲子和刀來用的。

  在利迪亞(

Lxaia)和埃吉納(Aegina)出現的早期形式的錢幣,它是用貴重金屬製成的粗糙的環形,只是一側衝壓有類似龜形的標記。在另一側,它們只帶著衝壓時留下的鐵砧或工具的痕迹。在現代的錢幣上,這種偶然的後面花紋改進成爲背面的圖案。藝術在錢幣事務上發展很快。有腓力·馬其頓的浮雕金錢標記的金幣,可能是世界上最美的錢幣之一,它一面有戴著桂冠的頭像,另一面是兩套馬的馬車圖形。後來,就停止鑄造這種帶浮雕的錢幣了,原因很簡單,就是這種浮雕由于流傳而被磨光了。羅馬的阿斯不是打造而是鑄出來的。起初它好像是一磅重的銅。錢幣事業從最早時期起就是由政府專營,幷且在實行錢幣之後,爲了國庫的利益,很快就開始降低規格幷减少它的重量。

 

 

 

 

 

 

 

第十二章 文藝

詩歌:詩和韵律。頭韵和脚韵。詩歌的比喻——歌詞,曲調,和聲——樂器——舞蹈——戲劇——雕刻和繪畫——古代和現代的藝術——游戲

  對于沒有深思過一般散文化的口語、帶韵的詩和包含一定音樂曲調的歌唱的人來說,這三種表現方法彼此可能是明顯不同的。但是,在較爲認真地研究它們的時候,我們就會發現,它們彼此只有細微的差別。蒙昧部落賦予自己的歌曲某種特定的形式,這種形式證明他們認爲這種歌曲跟普通口語不同。例如,澳大利亞人爲了在戰鬥之前使自己激怒起來,他們唱道:“刺他的額!刺他的胸!刺他的肝!刺他的心!”等等,逐次提到敵人身體的其餘各部分。另一支澳大利亞人歌曲是在土著殯葬時唱的。年輕婦女唱第一行,老年婦女唱第二行,然後大家一齊唱第三行和第四行。

    “卡爾當格 嘎爾羅,

    瑪姆木爾 嘎爾羅——

    蔑拉  納德若,

    濃嘎  勃羅!”

意思是:

    “我的年輕的兄弟呀,

    我的年輕的兒子呀——

    我再也看不見他了,

     我再也看不見他了!”

在這裏,蒙昧人歌曲的歌詞已經不再是簡單的散文,而變成爲原始的詩的形式。一切野蠻部落都是憑記憶一代一代地傳播這類歌曲幷創作新歌曲。北美的獵人們有一些用來指引他們第二天早晨去發現熊迹或使他們戰勝敵人的歌曲。這就是一支新西蘭歌曲的譯文:

    “你的軀體在白依舍瑪特,

    這裏却出現了你的魂靈

    幷且把我從夢中喚醒。

      合唱:哈啊,哈啊,哈啊,哈!”

  通常由沒有意義的音節構成的副歌,是野蠻人歌曲中極爲常見的特點。我們自己許多歌曲中的合唱副歌的荒誕性,常常會使我們——新時代的人感到吃驚。但是很明顯,這些副歌是從澳大利亞蒙昧人或紅種印第安狩獵人的某種社會所處的那些文化階段遺留下來的。澳大利亞蒙昧人在每一首詩歌之後,重複若干次“阿班格- 阿班格!”而印第安狩獵人則在像我們的孩子們所用的那種呱噠板的伴奏下,以合唱“恩呀- 艾一哇!恩,呀一艾一哇!”來取樂。

  詩可以按其音節精確計算的整齊的韵律,只有處在較高文化階段的部族中才能出現。古代《吠陀》的頌歌具有整齊的韵律,這就可以證明它們的編著者已經遠遠地脫離了蒙昧狀態。最古老的印度、波斯和希臘的詩之間韵律的相似表明,有韵律的詩早在所有這些部族聯繫密切的遙遠時代就出現了。希臘和拉丁的詩的詩律是最爲我們所熟知的,但是,除了霍雷修斯所知道的這些韵律之外,世界上還有許多其他的韵律。例如,當朗費羅在他的《海華沙之歌》中把詩的形式賦予美洲故事的時候,他從印第安人那裏沒有找到任何固定的韵律格式,因爲他們的文化還不能創立這種方法。因此,他爲自己的作品借用了《卡勒瓦拉》(芬蘭土著歌手們創作的叙事詩)的特殊韵律。我們自己的以重音分韵律的詩按其特性來說,和古代按音量或音長分節奏的押脚韵的詩不同。

  比發明詩律晚一些時候,出現了另外的一些方法,詩人借助這些方法能够以音調和諧的新效果采取悅于聽衆。例如,我們英國人的祖先在頭韵中發現了特殊的愉快,在頭韵中同一個韵多次頻繁地反復著,這種頻繁的次數會使現代人感到興味索然而厭煩,雖然我們的聽覺有時對這種反復感到愜意。

  顯然,在全世界的詩作歷史中,脚韵同樣是一種較新的韵。關于它的大略的初級狀態,可以根據西塞羅(Cicero)節引的下列古代拉丁詩人(可能是恩尼)的詩行來判斷:

    “Coelum nitescere,arbores frondescere,

    Vetes laetificae pampinis pubescere,

    Rami bacarum ubertate incurvescere”.

  由此可見,中世紀基督教頌歌如著名的《Die Irae》的脚韵已不是完全的新事物,這些頌歌只不過脚韵用得精巧幷且擴大了它的使用範圍罷了。吟游詩人們——這些詩作藝術方面的歐洲教師們曾經模仿過這種脚韵。

  我們今天最好的詩作充滿絢麗的幻想和優美的音調。它們用和諧的語言傳達出動人的意念;它們是想像的圖畫,同時又是悅耳的音樂。但是,除此之外,詩還是歷史研究家的極爲有趣的研究對象,因爲這些詩在我們中間保留著最古代的思維方式。詩歌藝術相當大的一部分是模仿早期文化階段所采用的形式。在早期文化階段,詩歌是一切有力的精神激動或感情的自然流露,是把某種莊嚴的聲明或古代傳說傳達給聽衆的自然手段。現代的詩人,爲了形象化迄今仍在采用比喻,而比喻在野蠻人的口頭上是用來幫助闡明他的思想的有效手段。這一點可以從下面選引的雪萊的幾行詩中看到:

    “死亡是多麽奇不可言!

    死亡及其兄弟——睡眠:

    一個是蒼白的,像虧損的月亮,

    她那兩片嘴唇發青發僵;

    另一個是玫瑰色的,像朝霞一樣,

    當把大洋的波浪變成寶座的時候,

    他那赧顔在世上發出紅光。”

  在這裏,死亡和睡眠之間的相似,是采用稱呼他們爲兄弟和姐妹的比喻方法表現出來的。月亮用來繪出死的蒼白,而朝霞則用來繪出富有生命力的深紅色。爲了表達在海上發出光彩的早霞的概念,采用比喻的方法說她坐在寶座上,一方面,把她那深紅的顔色比作玫瑰;另一方面,又比作赧顔。而這也就是原始野蠻時期的人所遵循的那種習慣。原始人用借自自然的比喻來說明,不是爲了有意作詩,而是單純爲了尋求最鮮明的詞彙來表達自己的意思。甚至我們普通的散文中也充滿了來源于古代的詞彙,這些詞彙現在已經在日常生活中通用了;但是却可以探尋出這種古代自然詩作的足迹,如果願意的話,詞源學家可以恢復創造這些詞彙的古代具有詩的意義的形象。

  像我們現代人那樣閱讀或朗讀詩,就等于在改變它的真實的本質,因爲詩最初就是用來歌唱的。而歌唱本身也是由普通口語發展起來的。仔細聽一下周圍的對話,我們就能够發現,對話不是在一種固定不變的音調中進行的,而是所有的句子都有抑揚頓挫,直到有某種不完全的旋律:語句的音調有時高,有時低,因問答而不同,幷且賦予那些具有較重要意義的詞彙以一定的音樂重音。日常口語的這種半旋律性的簡單特點,或許能用音符記錄下來。這種半旋律性在英語和德語中是不同的;實際上,蘇格蘭男人和英格蘭男人口語的不同特點之一,就正是在同一語句中他所發的音調不同。當口語變得莊嚴或興奮的時候,它就越來越轉變成自然的歌唱了。在集體的祈禱語言中,幾乎可以清晰地聽到音樂的旋律。教堂中的抑揚聲來自宗教情感的自然表現,但是,它成了固定的習慣,幷且人爲地加進了音階的整齊的音程。用同樣的方法造出的歌劇宣叙調,是據傳從古代悲劇吟誦調傳下來的調子的最新改造;而那種吟誦調某個時候曾在希臘劇場上感動過廣大聽衆。

  我們認爲這是十分自然的事情,即任何音樂都應當是由音階的聲調組成的,而且正是由我們從兒童時代起就已經習慣了的音階的聲調組成的。但是,原始部落的歌唱,即能够提供這種藝術在其初級階段上的性質之完整概念的歌唱,是由較少確定的音調構成的,因此,記錄它的曲子有很多困難。人的聲音幷不受某種音樂聲調的固定音階的束縛,因此,它的高度能够逐漸地升高和降低。那些爲了歌唱和樂器制定了一定音節的部族,總是不采用同樣的音階。

  人們是如何獲得精確的聲調音階?對這個問題却很難做出圓滿回答。原始樂器——一喇叭的音階,是最簡單的音階之一,那個簡單音階是人們不得不注意的。喇叭的最粗陋的形式就是南美和南非的森林部落所用的那種用樹枝或樹皮製成的長管。喇叭(截一段六英寸長的鐵煤氣管就可以當作它的樣子看)發出普通和聲的一系列聲調。喇叭手就用這些聲調奏出了在信號名稱配合下如此有名的簡單曲調。這種自然的官階包含著音程中最爲重要的八度音程、五度音程、四度音程和三度音程。另外一種音階是由較前述音量爲多而較我們的全音階爲少的音量組成的。這是古代的五音階,它沒有符合鋼琴的五個後鍵的半音。

  古代的蘇格蘭歌曲是按照五音階級成的,實際上,這種五音階還可以在不同的國家裏見到。例如,一個到過中國的旅行家,當他看到殯葬過程之中,聽到了像是不久前在蘇格蘭湖畔的風笛演奏中所聽到的那樣的悲哀曲調,他感到吃驚。恩格爾在他的《最古老民族的音樂》中證明,這種五音階的或五音的音樂,從古時起就被各個東方部族所采用。在新社會中居統治地位的較完備的七音階,幾乎全部是從古典希臘音樂家那裏傳來的,這些音樂家用七弦的堅琴來爲歌手的歌唱伴奏。第一個用數字來標聲調的畢達哥拉斯表示了奇异的幻想:七星之間的距離跟八音程的七個聲調有關。這種觀念迄今作爲一種模糊的殘餘保留在我們的“天籟”的說法中。

  由此看來,現代的音樂全部起源于古代。但是它走過了一些偉大的新的發展階段。古代的音樂幾乎沒有比旋律前進得更遠些。可能用某種同音樂器或八音程的樂器來爲嗓音伴奏,然而像現代音樂家們所理解的那種和聲還是不曾爲人所知的。它的微弱的萌芽可以追溯到中世紀。當時音樂家們對同時唱兩支互相成爲和聲的不同曲子所獲得的結果感到驚訝。直到現在,在音樂家之間還流行著一種玩笑,這種玩笑就是同時演奏兩支彼此互不相配到荒誕程度的曲子,而其中之一支好像是安排來爲另一支作伴奏。羅馬天主教教會總樂譜的音樂和牧師協會帶有大風琴伴奏的新教徒的歌唱,對于曲調的變化具有巨大的影響;由于這種變化,古代的簡單曲調發展爲現代的協奏曲。只要讓研究家瞭解這一偉大的進步,他就能够在音樂史上按迹探求它在歌唱總樂譜、管弦音樂、教會音樂和盲樂會L的音樂中的全部一系列發展階段,直到現代音樂藝術的一切手段在最近三個世紀偉大音樂家們的手上發展起來爲止。

  現代的一切樂器都可以向過去追溯到較粗糙的、早期的形式。呱噠板和鼓是蒙昧人中的重要樂器。在我們這裏,呱噠板已經變成兒童玩具,然而鼓無論在和平時期還是在戰爭時期都保有自己的地位。較上述單音樂器更高一級的是喇叭,正像剛才我們所看到的,它把野蠻人的音樂大大地推進了一步。蘆笛或竪笛,它的最簡單的形式就是哨笛。它進一步完善,增加了小孔,吹的人借助這些孔改變了樂器的長度,以便吹出各種不同的聲音。一般的蘆笛從最遠的時期起,在世界的各個角落都可以見到,形式有單管或雙管。在有些情况下,用鼻孔代替嘴來吹奏。早在古代,人們就常常給它加上一個吹奏用的皮囊,這樣一來就把它變成了風笛。當把蘆笛橫拿著,用嘴緊貼著它順著孔吹奏時,它就變成了笛子。在潘的蘆笛中可以看到另一種發聲方法,這種蘆笛是由一列不同長短的蘆葦管構成的。在古代,蘆笛總是跟關于田園詩之優美的魅力聯結在一起的,然而在現在,它用來供任何一個街頭耍把戲的人作鄙俗的演奏。

  在現代的樂隊中,短號由裝有孔蓋的喇叭代替了。黑管是由帶顫舌或裂口的草莖發展來的,這種草莖就像孩子們在秋天的田野裏爲自己玩耍所削取的那種一樣。手風琴所從屬的那種類別的所有樂器,都是借助這類顫舌來發聲的。簡單的蘆笛或哨笛的原理最大規模和最大範圍地應用在樂器上。由此可見,“蘆笛之箱”這個不敬的名稱,是不乏根據的。這個名稱是由蘇格蘭人提出來的,他們不喜歡在教堂裏使用這種樂器。

  最簡陋的樂器形式是較爲原始的,其中就有弦樂器。在《奧德修記》(XXI,410)中講述著,那復仇心重的英雄,拉滿了他那用木和角製成的强弓,致使拉緊的弦發出了類似鶯歌般美妙的聲音。可以預想到,戰士那拉滿的弓可以自然而然地變成樂器。它實際上也是被這樣使用了。南非的黑人婦女們在用小棍敲擊綳緊的弓弦而聽到那微弱的響聲時,感到十分快樂。祖魯人鄙弃把弓用作適合于膽小鬼的戰鬥武器,而迄今用它們來發出音調優美的聲音。圖81畫面上所描繪的祖魯人的樂弓,裝有一個指環,借指環沿弓弦的滑動來改變聲調;還有一個空葫蘆,作爲共鳴器以增大弦所發出的微弱聲音。在同一畫面上我們還可以看出,古代埃及的竪琴如何從這種簡陋的樂弓發展而成。人們使木制的弓背內部變空.以代替它的弓弧和共鳴器,同時在它的橫面拉緊幾根不同長度的弦,這樣它就成爲竪琴了。

  所有古代的竪琴——亞述的、波斯的以及古愛爾蘭的——都是按這種設計製成的,但是我們一眼就能看出,這種結構的缺點在于:木背彎曲容易使弦失調。只有到了現代才變得完善:在竪琴上增加了一根前往,使整個琴架不可彎曲而很是堅固。看看這三種造型,我們就可以看出它是如何逐步發展的;不能設想,帶前往的竪琴可能在別的一些形式堅琴之前發明,因爲誰也不會如此愚蠢:人們一旦想出了前柱之後,再繼續製造竪琴時不同時給它裝上前柱。雖然現在竪琴製造得相當完善,但比起古代來,它仍然越來越喪失了從前在音樂藝術中的地位。它被由它産生的最新樂器所代替了。大鋼琴的形式本身證明,這不是別的,而是這樣的堅琴:它被斜裝在琴箱上,它的弦現在不用手來選彈,而是用受鍵支配的小錘的敲擊發聲。這就是史前期戰士弓弦發展的最後階段。

  跳舞對我們新時代的人來說可能是一種輕率的娛樂。但是在文化的童年時期,舞蹈却飽含著熱情和莊嚴的意義。蒙昧人和野蠻人用舞蹈作爲自己的愉快和悲傷、熱愛和暴怒的表現,甚至作爲魔法和宗教的手段。巴西森林的印第安人,只有另外不多的刺激性的影響能够使他們萎靡的精神振奮;他們在月光下聚會的時候就活躍起來,開始跳舞。這些舞蹈各種各樣:時而跳舞的人手中拿著抓哈板,在一、二、三的節拍下圍著裝有醉人烈酒的大陶罐跺脚;時而男人和婦女用舞蹈表現笨拙的求愛,他們排隊移近,踏著好像原始的波蘭舞的步子;時而塗飾的武裝戰土們跳起凶暴的戰爭舞,戰士們唱著充滿恐怖吼聲的歌曲,一進一退成隊地操練著步伐。我們本身也還遺留著足够的蒙昧人的本能,因而可以理解,澳大利亞人怎樣通過在森林內篝火光火中的又跳又吼,就能使自己狂怒起來,準備參加第二天的戰鬥。但是文明化了的人按照他的觀念就很難理解,野蠻人的舞蹈還能有巨大的作用。

  蒙昧人認爲,舞蹈具有某種十分現實的作用,因而他們期待著它對外在世界發生影響。例如,曼丹部落(Mandans)的印第安人在獵取水牛失敗時,就吃水牛肉,舉行卡特林( Catlin)在《北美印第安人》中所叙述的儀式。每個印第安人都從家中拿出專門爲這時用的假面具:這面具是用水牛頭做的,有角,還有挂在後面的尾巴;大家都戴起來跳“水牛舞”。十個或十五個舞蹈者組成一個圓圈,敲著鼓同時擊著呱噠板,唱著歌,還發出怒吼聲。其中的一個人疲勞了,他就開始表演啞劇,模擬人們用弓箭把他射死,把皮剝下之後割成幾塊,同時,他便站到一旁去,把水牛頭放在肩上,另一個準備著的人就站到退出舞蹈的人的位子上。舞蹈就這樣不停地持續下去,一天一夜,有時兩三周,最後,直到這些頑强的努力不能引來水牛,在大草原上沒有出現任何畜群爲止。

  這類例子證明,在低級文化階段上,人們跳舞是爲了表現自己的感情和願望。這全都說明,在古代宗教中,舞蹈何以成爲祈禱儀式的主要行爲之一。在埃及神殿中,宗教程序進行是伴有歌曲和舞蹈的。柏拉圖說,由此看來,任何舞蹈或許都是宗教行爲。實際上,古希臘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正是如此。在希臘,克利特島人的合唱隊踏著有節奏的步子唱著阿波羅的贊歌;在羅馬,在每年的瑪爾斯慶典上,薩利的祭司們唱著歌,打著板,沿著城市的大街跳舞。

  在新的文明社會裏,神聖的音樂較任何時候都更爲繁榮,它大部分都擺脫了神聖的舞蹈。爲了見識幾乎是最古形式的舞蹈,旅行家就必須拜訪印第安人的廟宇或去見西藏的喇嘛。在那裏,他就可以看到,在蒙昧人的鼓和螺角號的音樂伴奏下,帶著繪成動物形象的假面具的化裝人,用舞蹈來驅除惡鬼或迎接新年。從基督教以前時期的英國宗教傳到今天的這類儀式遺留,還可以在姑娘和男孩們圍著聖約翰節之夜燃起的火所跳的舞蹈中,或在基督降誕節期的化裝跳舞中看到。但是,即使是這些遺留,現在也正在滅絕之中。戴著帶羽毛的有沿帽、穿著腓力三世時代少年侍從的艶服的教會歌唱者的舞蹈,至今仍在塞維裏中央寺院主祭壇前表演,但現在也已是幾乎從基督教中消失的極少數儀式殘餘之一了。在新世界裏,舞蹈即使作爲一種娛樂和優美的體操,也正在逐漸衰亡著。古代埃及的繪畫證明,當時的專業舞蹈家,已經十分嫻熟地掌握了大概在古代社會中已達到高度發展水平的藝術。令人想起古代繪畫中的農村舞蹈的某種事物,還可以在除英國之外歐洲大部分國家的農村節日中看到。現代社會上的交際舞不但大大失去了藝術性,也失去了優美感。

  在低級文化水平上,舞蹈和戲劇表演顯然是不可分的。北美的“犬舞”和“熊舞”是模擬取笑的表演,它滑稽地忠實模仿動物爪的動作、在地上打滾和合乎動物其他習性的動作。不同的狩獵場面和戰爭場面,以同樣的方法作爲舞蹈的情節提供給野蠻人;而他們的妻子則留在家裏,跳著模擬戰鬥的魔法舞,以便把力量和勇氣賦予自己不在家的丈夫。歷史家們把文明世界戲劇藝術的起源,歸諸古代希臘的神聖舞蹈。在狄奧尼索斯的慶典上,酒神那充滿神奇性的生活在舞蹈和歌曲中表現了出來,而悲劇和喜劇也就從這些莊嚴的頌歌和滑稽可笑的笑話中發生。在古典時期,戲劇藝術分成了若干分枝。啞劇保存了最古老的形式,其中舞蹈者用動作表現海格立斯和播種龍牙的卡德姆,同時在台下的合唱隊伴隨著演出,用歌聲來講述演出的內容。保留了古代啞劇風格殘餘的現代啞劇式的芭蕾舞,證明古代戲劇中戴著胡亂塗抹的假面具的神和英雄,想必是十分滑稽可笑的。

  在希臘悲劇中,舞蹈者和合唱隊的作用同演員的作用是分開的。演員在對話中每人單獨用朗誦調講話和歌唱。因此,演員已經獲得了用充滿熱情和機敏的語言感動聽衆的可能性,同時他發音的聲調和所伴隨的手勢,都能影響全體觀衆和聽衆的感情。

  希臘悲劇既已産生之後,就在藝術上迅速達到了高度水平。埃斯庫羅斯和索福克勒斯的戲劇是高級詩作的典範,最近模仿他們的作品像拉辛的《費德爾( Phedre)》,在舞臺演出的過程中,當演員的天才能够表達出體現在這些作品中的激情的時候,這些作品也能給人留下某些雄偉有力的印象。

  最新的戲劇不只是跟中世紀宗教神秘劇的神聖表演有聯繫,同樣也跟四世紀之前發生的文藝復興有聯繫。看過錫臘庫薩或圖斯庫隆(Tusculum)山坡上的古典戲場廢墟之後,人們就可以瞭解,現代劇場的結構和各部分的名稱都來自希臘。劇場,或觀衆席,都還保留著它那設計合理的馬蹄形,當時的台前樂隊席,或舞蹈席、歌唱席和一般合唱隊演出席,現在則是樂隊演奏席。現代演出的悲劇和喜劇的變化,與古代劇本的不同點,一部分是取消了非常牽强的莊嚴朗誦,而這種朗誦却爲從前的演出所特有。當時,這些表演還仍是一種宗教儀式,而其登場人物都是神。在後來的劇作家手中——首先是在莎士比亞的手中,戲劇的性質變得較爲人性化了,雖然這些戲劇仍然還繼續描寫最爲緊急情况下的人性和最爲激動人心時刻的生活。

  實際上,現代的劇本幷非必須嚴守自然,它們也可以求助于超自然的力量。例如現代的舞臺上,可以出現安琪兒或私人代替古典時代的神飛來飛去,他們通常是借助機械在空中飛行。在現代的喜劇中,出場人物的穿著和對話同日常生活可以那樣接近。但是,在這裏,聽衆仍然容許有另一種語言,雖然這種語言發音很大,是對“一邊”說的,而不是說給站在旁邊的出場人物聽的;這就證明現代人幷沒有喪失其假設幻想的能力,而一切戲劇藝術就是建基于這種能力之上的。

  建基在同一種假設幻想能力或想像力之上的,還有另外兩種文藝——雕刻和繪畫。它們的真正任務不在于精確地模仿現實。藝術家只是力圖體現某種能够感動觀賞者的思想。因此,用幾道鉛筆細綫條繪出的諷刺畫,或用木頭粗略雕成的形象,較之工筆細描的肖像或陳列館裏的某種蠟像(這種蠟像是如此栩栩如生,以致參觀者偶然碰它一下都要向它道歉),往往包含著更爲巨大的真實的藝術性。。

  顯然,繪畫和雕刻是從現在兒童的繪畫和雕刻的嘗試中可看到的那種幼稚的萌芽中産生的。英國兒童們第一次嘗試學畫用的石板和板棚門,使我們想起了野蠻部落畫人和動物、槍和小船的樹皮塊或獸皮塊。這些兒童中的許多人將成長起來共度過自己的一生,但他們幷沒有遠離這個兒童階段。有位鄉村牧師幾年前指導自己的信徒們,用木頭雕刻各種不同的像是從事鍛造或收穫的勞動者的人形。他們製作出了粗笨得如此可笑的形象,而且跟野蠻部落的木偶十分相似,他們的作品可以保存下來作爲童年狀態雕刻的樣本。

  但是,人類在順利的情况下,特別是有長期閑暇的時候,從遠古起就開始改進自己的藝術。特別是歐洲居住于洞穴中的人所作的動物形象的繪畫和雕刻,帶有如此之多的藝術迹象,以致有些研究家認爲它們是現代的贋品。但是它們被確認爲真品,幷且在廣大地區都有發現,而那些實際上爲欺騙搜集家而製作的贋品,其特點正是缺乏那些蒙昧人所特有的那種藝術性,因爲那些蒙昧人生活在北方鹿和古象中間,才善于掌握這些動物的形象和姿態。

  塗飾藝術應該是十分自然地産生的,因爲用炭、紅土、紅色和黃色的赭石塗繪自己身體的蒙昧人,自然也能用同樣的染料開始塗抹自己雕刻出來的形象,或用它們來塗飾繪畫的草圖。去澳大利亞的旅行家們,由于在山洞裏躲避暴風雨,有機會吃驚地看到粗陋的濕壁畫藝術。壁畫上描繪的是袋鼠、鴕鳥和土著們的舞蹈。在南非,布須曼人的洞穴被繪畫覆蓋著,畫的有拿著弓箭的土著,有糖牛拉著的歐洲車,還有對土著來說如此可怕的荷蘭布爾人的形象,他們帶著寬緣帽,嘴上刁著烟斗。在一些像西部非洲人和波利尼西亞人這樣的部族中,土著的雕刻家們的天才多半用在製作魔鬼像和神像上面,製作這種像是爲了崇拜,是爲了給無形體的神靈作寓居的住所。這樣一來,野蠻人的偶像作爲雕刻的不同階段樣品,既在藝術史上、又在宗教史上具有了相當的意義。

  在埃及和巴比倫的古代部族中,藝術已經升到了最高階段。實際上,埃及的雕刻與其說比以前、不如說比後來的若干世紀達到了它最好的典範的高度,因爲較古時代的石雕充滿了極大的自由和生氣,而圖特摩斯和拉美西斯(Rameses)的巨像那冷酷而高傲的面容,體現了半專制君主、半神的東方暴君的最莊嚴的典型。在不列顛博物館雕刻大廳中,可以看到埃及雕刻家們的初期學派,正處在通向希臘藝術完美性的途中,但還遠沒有到達。他們以其慣用的機械式的靈活技巧,用那種使今天的石匠見了都感到爲難的最堅硬的花崗岩和雲斑石切雕出巨大的人形,製作出成千上萬的偶像。但是,這種跟傳統有聯繫的藝術,不僅沒有成爲更加自由,反而變得越來越不自然,變成形式主義的了。他們善于把自己的平面分割成合乎規則的正方形,按尺度來製作頭部和四肢,但是他們按成規所制定的形體,很少能達到希臘綫條的優美程度。他們的紀念像在現代所以被認作珍品,幷非因爲它是藝術性的典範,而是由于它是古代歷史的見證。

  在同一座不列顛博物館裏,尼尼微裝飾宮廷廷院中的雪花石膏的淺浮雕,給予人們以極鮮明的印象,好像人們就生活在亞述國,國王乘著自己的戰車出發了;或者把自己的箭投進了自衛之獅;或者在禮儀之傘的下面行走,而那傘就撑在他的頭上。我們看到了他們,那是一些士兵,乘著充氣的獸皮劃于在橫渡河流;那又是一支突擊分隊,順著階梯登上要塞墻,同時,女墻上的弓發出的箭連續在射擊他們;被處刺刑的俘虜,成排地在墻外面示衆。但是在這類墻上,相稱性幷不重要,只有表現精神才是重要的。把箭頭做得如此之大,兩個就占了一整堵墻,亞述人幷不覺得在藝術方面荒唐可笑。同樣地,埃及人也沒有感覺到他們那國王的巨人形象,給我們新時代人所造成的印象是多麽滑稽可笑。這位國王跨過一半戰場,一次就捉住十二個野蠻矮人,把他那有力的大刀一揮,就將他們的頭顱都給砍掉了。

  藝術法則否定了較古老部族的繪畫,因爲它們形式矯揉造作,安排布局很不自然。藝術的法則只在希臘發展了起來。談到希臘藝術,人們常這樣說,它本身是從最粗陋的狀態,是從用木頭和泥做的最拙劣的偶像發展到這樣水平的:希臘的雕刻家們充分發揮自己卓越的天才,開始用大理石雕刻出迄今仍爲全世界驚异的那些形象。但是,無論希臘人的天才如何偉大,情况却有些不同。希臘人民在許多世紀中,都跟在地中海沿岸發展起來的古老文明有接觸。研究埃及、腓尼基和巴比倫的藝術創造是他們的出發點,然後,他們的天才又使他們擺脫了停滯不前的古代因循守舊的形式,驅使他們直接現實地表現生活,甚至用大理石創造力和美的理想形式。埃及的雕刻家們沒有用染料損害雕琢過的花崗岩,但是它們的許多偶像都是塗飾過的。在亞述的雕像和希臘的偶像上,也都留下了染料的痕迹。若以爲希臘廟宇的大理石男女神像,通常跟現代潔白耀眼的雕刻畫廊不同,那我們就會産生關于希臘廟宇的錯誤觀念。大不列顛博物館裏的希臘陶制小立像,是婦女形體和服裝之古代美的範例,只要能恢復它們喪失的色彩,它們就將成爲世界上最美的物品。

  埃及的繪畫,在運用染料進行描繪方面,表現出了處在最低和最高之間即半途之上的某種風格。古代埃及生活的舞臺充滿了可作爲特徵的場面。在這個舞臺上出現的,有皮鞋匠在拉著他的蠟綫,有捕鳥者在獵捕野鴨,有老爺夫人在大擺宴會及聽流浪歌手的演唱和吹笛者的演奏進行娛樂。但是,埃及繪畫發揮其全部智慧的表現力,也還沒有完全超過我們在蒙昧人中所見到的那種藝術階段。再重新看一看埃及那一系列有頭、有手、有脚的形象:它們是按照成規畫出來幷塗上染料的,像兒童們所做的那樣;事實上,它們與其說是繪畫,毋寧說是表意的文字。頭髮全是黑色的,皮膚全是棕紅色的,衣服是白色的,等等。由這些繪畫轉到希臘畫,變化非常顯著。在我們面前的已經不是老一套死板的形象,而是一組組真人的草圖。不僅那些希臘畫家最優秀之作,我們根據古人記載中的贊美言辭而早已聞名,就是其中包含的較平庸形式,也給我們留下了或許宙克西斯和阿佩萊斯的作品能給我們的那種印象。觀光者第一次參觀那普勒斯(Naples)博物館,就會滿懷驚异地走近亞歷山大·阿辛斯的女神游樂圖,走近大膽取材于《伊利亞特》中場景的壁畫和在繪畫和設色方面都很優美的一群舞蹈者。赫庫蘭尼姆和龐貝兩城市的大部分繪畫,都是由普通的建築裝飾畫家繪製的,但是,這些第十等的希臘畫家繼承了偉大古典學派的傳統,顯然證明,我們自己的繪畫藝術也從同一源泉中承繼而來。

  新歐洲的繪畫是通過兩條道路從古代藝術發展而來。一方面,希臘繪畫在羅馬帝國流傳幷傳入東方;在許多世紀中,它在君主坦丁堡的基督教藝術中找到了主要隱蔽所。這條道路産生了拜占庭風格,常常被稱爲前拉斐爾風格,這種風格雖然還有從前古典的雅典娜那樣的自由,但仍然是色彩豐富而富有表現力的。另一方面,十五世紀歐洲發生古典藝術和思想復興時,矯揉造作的聖像和殉教者的畫像就讓位給比較自然的和優美的形式,幷且在拉斐爾和米開朗琪羅、提香和穆裏羅(Murillo)的手下,興起了現代繪畫。在現代繪畫中,來自同一源泉、來自希臘藝術但却長期分離的兩股潮流,又重新匯合到一起了。

  古人們大部分是在墻壁上或在塗過蠟的木板上繪畫,他們不知道用油來和研磨碎了的染料。在十世紀才首先提到這一點。由此可見,關于在十五世紀發明用油料顔色繪畫的凡·艾奇兄弟的逸話,是不完全正確的。但是,他們把油料顔色拿到日常應用中來,幷且從那時起,畫家們將顔料做到了和運用到了大概古代任何時候也沒靠近過的那種完美程度。在現代,古代畫家們用來繪簡易略圖和草稿的水彩畫,也成了獨立的藝術,特別是在英國。

  毫無疑問,在繪畫的一個部門裏,新的藝術家們超過了古人——這個部門就是繪畫中的風景畫。古時,無論人物描繪得如何了不起,作爲背景的粗略的程式化的山、林和房子,仍然處在近似表意文字的狀態;它們與其說是像其本身那樣來描繪它,毋寧說是作爲外在世界的標志。然而在現代,藝術家的眼睛轉向了自然界,他以首次賦予神和英雄、聖徒和對教者生動形象的古代畫家們所不知道的忠實態度來表現它。

  現在,我們應該談幾句關于游戲的話,因爲游戲也屬于藝術,屬于娛樂的藝術。做游戲是爲了娛樂本身而不是爲了娛樂的效果。有一類游戲是到處自發産生的,這是模仿生活的兒童游戲,這種游戲是孩子們在以後生活中必須認真去做的事情。愛斯基摩的孩子們做用雪蓋小房子的游戲,母親們給他們一點塗了油的燈芯,讓他們挂在蓋起的小房子裏。有的蒙昧人中間,有强力從鄰近部落盜搶妻子的習俗。在這種人中,孩子們就做搶婚的游戲,就像我們孩子玩的有牧師和新娘伴娘的結婚游戲一樣。在所有的文化等級上,玩具武器和玩具傢具能同時使孩子得到娛樂和受到教益。北美的軍人爲自己的兒子製作了小小的弓箭,孩子剛剛能拉緊它的弓弦,而太平洋上的少年居民,通過用蘆葦投擲滾動著的環使自己養成成年獵手和戰士投槍的習慣。有趣的是,文化發展了,人們就把任何一種古代實際應用的設備拋置于一邊,但在這之後,這種設備却都能保留在玩具的形式之中。例如,現在瑞士的兒童還在玩古代用一塊木頭鑽另一塊木頭取火的游戲,而在我們農村的街上,兒童們在玩弓箭和投石器,玩自己祖先的這些重要武器。

  很難確定,處于蒙昧狀態低級階段上的人,何時遠離這些有實利的娛樂而發明了只爲娛樂的游戲。不過在最遠的文化階段上,這樣的一些游戲從很古時期起就已著名了。有種小游戲,在喜歡娛樂的心坎中一下牢記住以後,可能會長久存在于世上。古代的埃及人,正如他們的繪畫所證明的,非常熟悉在我們中間仍然保留著的兒童游戲《蒙眼睛》:一個參加者蒙上眼睛彎著身子,要猜出是誰拍他的背。埃及人也玩猜兩個參加者伸出的手指數目的游戲。這個游戲迄今仍在中國和意大利流傳著。這個游戲訓練眼睛的注意力和手的靈敏性。如果說我們的游戲中有些已存在了上千年,如玩鐵環和轉陀螺;那麽有些則是較爲不久的新事物。例如,放紙鳶的藝術就是英國兒童從中國人或從遠東任何一個其他民族那裏學來的,這不過是客船侍者出現時期前後的事。在另一種情况下,新時代的娛樂是後來對舊時娛樂的改進:將鋸的腓骨固定在皮靴底上,用來在冰上溜走,這種腓骨供倫敦的職工娛樂了若干世紀,直到它被鋼制的冰刀代替爲止。

  球戲就是一種有趣的見證。它證明,有的游戲有時能够在許多世紀中都沒有變化,後來忽然變成爲某種高級的形式。古代人投球和捉球就像現代我們的兒童一樣。而希臘和羅馬的幼童的出色游戲是這樣:分成兩邊,每一邊的人努力捉住球幷拋到對方去。直到現在,某些英國農村中還以這種游戲進行娛樂。用足增大皮球的游戲是它的變種。顯然,遠古人從未用過球棒或球拍來玩球戲。但到了一千年或五百年前左右,伊朗人已開始騎在馬上玩球,的確,這只能借助于長長的球棒、球拍或網拍來玩球。于是就開始有了精巧的游戲。從這時起。這種游戲就一直繼續存在于東方;後來又在英國以馬上球戲的名稱確立了下來。爲了在馬上玩球而發明了球拍或網拍以後,很容易就用它們來徒步玩球,于是在中世紀就出現了一系列用網拍和球拍打球的游戲(槌球戲,網球,冰球,高爾夫球,板球,等等)。

  室內游戲同樣也有它有趣的歷史。抽籤或擲骰子,在古代只可能保留關于它們發生的某種證據。在博物館中,可以看到古代埃及人玩的那些跳棋盤和跳棋子。希臘人和羅馬人也玩跳棋子,雖然他們的游戲和現代的跳棋游戲不同。在需要思考的游戲領域中的偉大發明,是在千年之前或下面的時期前後出現的,當時有一個印度人;他的名字已經失傳了,他坐下來研究古代的跳棋盤和跳棋子,幷從中創立出一種軍事游戲,在每一方的戰鬥序列中,有王和他的將、象、車、馬、兵。這就是最早的象棋。這種棋經過了一些不大的改變,就變成了現代歐洲的象棋游戲。由于這種游戲需要以最大努力把智力集中到預見性和一系列的著數上,所以它在所有的游戲中,一直保持著領先的地位。我們現代的棋子是屬于簡化象棋類,所有棋于當它們還沒有走過全盤;還沒有成爲女王的時候,它們都是士兵。

  在史書中有這樣的話:紙牌是爲了使查理六世(Charles VI)娛樂而在法國發明出來的。這話純屬杜撰,因爲紙牌較此早許多世紀就已經在東方聞名了。但是,在某種情况下,這些紙牌經歐洲人引進幷加以補充後,便超過了它們那亞洲發明家原來的發明。鍛煉體能和智力的游戲,作爲培養人類才能的一種手段,在文明化方面具有很高的價值。賭博游戲則完全處在另一種基礎之上。從一開始,這種賭博就只是欺騙和灾禍。在我們的時代,未必能够找到很值得支持的科學觀念傳播緩慢的證據;圍在摩納哥(Monaco)賭桌旁的一群衣著講究的人就是那樣的證據,這群人喋蝶不休地談著僥幸和猜想,因爲在黑底或紅底的賭注中存在著某種不同。這種現象還繼續存在著,雖然現在正在給學生們教或然率的科學理論,指點他們如何計算每周賭注的固定利息——而這些賭注全由莊家一手摟走,而且是一去不返。

 

 

 

 

 

 

 

第十三章 科學

科學——計算和算術——測量與衡量——幾何學——代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天文學——地理學和地質學——推理的方法——魔法

  科學是實在的、正確的、系統化的知識。蒙昧人和野蠻人掌握了豐富的經驗性的知識,實際上,沒有這些知識,爭取生活作鬥爭是完全不可能的。原始人瞭解許多事物的特性。他們知道,火會燃燒而水會浸濕,重物要沉沒而輕物能漂浮,什麽樣的石頭能當斧頭,什麽樣的木料能做斧柄,什麽樣的植物適于做食物而什麽樣的植物有毒,他們所狩獵的動物或會襲擊見可的動物的習性如何。他們懂得怎樣治療,更懂得怎樣去殺死它們。在取火的時候,他們是拙笨的物理學家;在調製食物的時候,他們是拙劣的化學家;在結扎傷口的時候,他們是拙劣的外科醫師;在瞭解其河山的時候,他們是拙劣的地理學家;在用手指計算的時候,他們是拙劣的數學家。所有這些就是知識。而産生了文字幷且社會進入文明時期的現代的科學,正是在這些基礎上開始建立起來的。現在,擺在我們面前的任務,是一般地探求科學的産生及其發展。因爲科學方法之應用,主要是由于計算和測量,所以我們應當首先研究人如何學會計算和測量。

  即使是那些不能說話的人,也都會計算。又聾又啞的孩子瑪斯雪( Massieu)的例子,清楚地證明了這一點。他在來到修道院長希卡爾這裏之前的許多關于童年時代的回憶錄中寫道:“還在人們開始照料我之前,我就知道數了,這是我的手指教會我的。”我們自己也在童年時代開始按手指學習算術,就是到了成年時代有時還用手指。由此不准瞭解,任何一種蒙昧人,在他們的語言中還沒有表示三以上的數詞時,他們是怎樣仍會數比如說十五個死人和傷員的,他們是用手指代表人數,連續三次舉手以表示最後的結果。

  其次的問題在于數字的名稱如何發明。許多由最鮮明的形象征明的語言,對這個問題提供了回答,是用手指脚趾來計算,導致數字名稱的確立。祖魯人需要表示六數時,他說“tatisitupa”,意思是“拿大拇指”。這意味著說話的人在數了左手所有手指後,現在又開始數右手的大拇指。當他數到七時,例如,爲了說他的主人買了七頭牛,他說“u kombile”,即“他指了”。這意思是他數到了用來指東西的手指。因此,在世界各地,“手”,“脚”,“人”,就成了數詞。像他們那種所舉的例子,還可以從奧利諾科河( orinoco)的塔馬納克部族的語言中舉例。他們的五的名詞是“一隻手”,六是“另一隻手之一”,等等,直到十是“雙手”。其次,“脚之一”是十一,等等,直到“一隻脚”是十五;“另一隻脚之一”是十六;由此直到“一個人”,這就是二十。“另一個人的手之一”是二十一,這樣計算到“兩個人”即四十,等等,等等。

  這種事態教給了我們一個有時被否定的真理,那就是原始人類社會像我們現在社會一樣,自己有能力前進、或有能力自我改善。十分明顯。有過這樣一個時期,當時這些人的祖先還沒有用來表示十五或十六,甚至五或六的同,如果他們有這些詞,就不可能如此愚笨,用這麽幾個談到手、脚和整個人的句子來代替它們。我們看到,有過這樣一個時期,當時除去自己的手指、脚趾以外,沒有用來計算同類數的其他手段。他們發現,這數只不過是需要用幾個詞來表示他們在計算時的實際動作,就像類似“雙手”這個說法能够用來表示十的數詞一樣。後來,他們就把這些保留了下來作爲數詞,而它們最初的意義就喪失了。像維族(Vei)黑人一樣,他們把數字二十稱作“mo bande”,它的本意應是“一個人被結束了”,而其本意却被遺忘了。

  早已進入文明時代的各民族的語言中,很少發現其數詞含有如此明確的原始意義,或許,是因爲這種原始意義起源極古,也可能有了極大的改變。但是,在世界上的一切語言中,在蒙昧人或在文明人的語言中,除了極個別的例外,有不可磨滅的印記證明,數詞産生于按手指、脚趾的原始計算。這種用手指、脚趾的原始計算,使得人們習慣于以五、十或以二十爲一組地進行計數,現在人們還繼續采用這種計數方法。計數的五進位法,在像塞內加爾的黑人部族中使用,他們計數:一,二,三,四,五,五——一,五——二,等等。我們任何時候也沒有用這樣的文字計數,但是却用羅馬數字這樣來書寫它們。十進位法是世界上最通用的,我們通常計數就屬于這一種:因此,八十三就是。八個十和三”。在許多語言中,二十進位計數法也較常用;這種方法,在文明歐洲的十位計數法中也留下了烙印,這一點在英語和法語中可以看到,例如,八十三的文字表示是“四個二十和三”。因此,不能懷疑,現代人是從原始人那裏直接繼承了他們最早的算術,而這種算術是用天然的計算器——手和脚來進行計算的。這同樣說明,文明世界爲何采用建基于幷不方便的十位數的數字表示法上,這種十位數既不能用三除盡,也不能用四除盡。如果我們不得不重新創立我們的算術,我們就會把它建基于一打或十二進位法上,幷用一打和一羅(十二打)來代替一十和一百。

   數字名稱的制定是前進中的偉大一步,但是在算術中,詞語未必能有助于達到最簡化的地步。任何人在試圖用詞語“八千八百個三”乘上“二百個十七”之後,而不能用把它們化爲數字的推算來幫助自己,那麽,他就會相信上述這一點。人們如何進步到采用數字符號?或許可從野蠻時代的會意文字中獲得回答這個問題的起點。例如,北美的戰士用標上四個小點來表明他剝了四個人的頭皮。這種方法對于不大的數字是適用的,但是對于大數字就不適用了。因此,早在文字藝術的童年狀態下,古人們就想到創造一些專門符號來表示五個、十個、一百個等等,而仍舊只用簡單的小點來表示個位數。

  這一點在插圖中可以很好地看到。圖87表明如何應用古代埃及和亞述的進位法。這種古老的方法還沒有滅絕,因爲迄今仍然應用的羅馬數字符號I、V、X、L,就幾乎是按照同樣的原則排列的。另一種由字母産生的方法,就是按順序用字母來表示數字。例如,聖歌詩CXIX就附有希伯來文字母作爲標記號碼,而《伊利亞特》一書就用希臘文字母作標記號碼。借助這各種各樣的進位方法,古代算術做出了巨大成績。然而所有這些進位法比起新世界的進位法來,是極不適用的。只要寫一寫MMDCLXIX和乘以 CCCXLVlll就可以說明,我們絲毫也不會忘記確信我們的數字的優越性。

  爲了瞭解數字如何發明,必須回到粗野的社會形態中來。在非洲,能够在市場上看到用小石子算帳的黑人商人。他們算到五的時候,就把一顆小石子放入在另一邊的小堆之中。在太平洋的島嶼上發現,土著們數到十的時候,就把不滿十的一堆東西分開放在一邊,而僅用一塊椰子果來表示十。以後,如有必要,就用一大塊椰子果來標志十個十或一百。顯而易見,這樣采取各種不同符號幷不是必要的,重要的是要借助小石子或椰子來進行計算,這就是使一個一堆,十個一堆,一百個一堆等等分別處于獨立狀態。采用像石子這樣一些東西作計算標志,在古代十分普遍,因而希臘的計算用語中曾有“Psephizein”,這個詞是從“Psephos”(石頭)來的,而相應的拉丁文是“calculare”,也是從“calculus”(石頭)來的。用石子作爲計算標志,迄今仍然作爲遺留保存在英國居民的文盲層中。

  爲了調整這類用石子計算的順序,需要一種算盤,或帶分類的計算盤。這算盤有各種形式。例如,羅馬的算盤是在一些小木柱上穿許多小孔或安上許多節,而中國的算盤則是把許多木珠穿在許多金屬絲上,當地商店裏的會計就用它們迅速而準確地計算,其迅速程度和準確程度遠遠超過使用鉛筆和紙的歐洲帳房辦事人員。俄羅斯的商人們可能就是從中國傳入這種計算方法,他們同樣采用這種方法進行計算。據說,在拿破侖侵略時期,有個法國人在俄羅斯看到這種計算方法之後,大爲驚奇,認爲它們能够很好地用來教兒童們算術。因此,他把算盤引進法國,它又從這裏進入英國的初級學校。不論使用那種算盤,它們的原則是相同的,就是盤面分成若干行,第一行的石子、豆粒、小木柱或木珠,表示個位,第二行表示十位,而第三行表示百位,等等,如圖88。在這裏,右面一行的三顆石子表示3,下一行的九顆石子則表示90,第四行的一顆石子表示1000,等等。

  進一步完善在于取消不適用的石子或豆粒,也在于在行中記下數字,如插圖中用希臘和羅馬的數字符號所表示的那樣。而現在,會計沒有拙策的器具也已經能够過得去了;他只要在紙上畫上綫,造成個位行,十位行,百位行,等等就可。當然,讀者已經看出,完全沒有必要遵守算盤的原則,每下一行都較前一行多十倍。它也可能是多十二倍,或多二十倍,或多某種需要的倍數。不過這種計算仍然爲數字沒有行不成這種缺點所苦,因爲甚至從個位到十位的每個數都有了一個獨立數字來表示時,有的計仍然可能會留下空白(如圖中所特意這麽做的那樣)。在取消行的情况下,那就會導致一切都混亂不清。現在,我們覺得用一個符號來標志空行是最簡單的事,由于已經學會了借助零或符號0,因此,算盤上表示的數字,現在書寫起來就投有任何行了——241093。

  這種在實踐方面表示“無”的符號的發明,是在科學中邁出的最偉大的一步。正是零的采用,構成了古代算術和我們的方便計算之間的全部區別。我們認爲這是阿拉伯人的發明,因而采用了術語“阿拉伯字碼”,然而阿拉伯人自己却稱它們是印度字碼。這兩種名稱都含有幾分真理,因爲有些民族是向另一些民族學習了算術。但是迄今爲止,仍然有個沒有解决的問題:這些字碼是在亞洲發明的,還是起源于歐洲,起源于畢達哥拉斯學派(school of Pythagoras)的算術。但是,主要之點則毫無疑問,那就是,新時代的算術起源于古代按照算盤各行的計算,而這種算盤後來爲書寫圈或零來標志空行所改進。借助于這種符號,現代的兒童們能够輕易地進行運算,而這種運算對于古代的計算者來說,是極端困難的。

  現在,我們轉來談談測量技術。很容易就能立即想到,也像計算一樣,人最初是借助自己的身體來進行測量的。當野蠻人借助自己手指的寬度知道一支矛比另一支矛長多少的時候,或者在建造茅屋的時候,他們想到應當把一隻脚放在另一隻前面,以取得兩柱之間的距離,他們就使測量技術走上了第一階段。迄今爲止,我們在從事粗糙工作時有時也采用這種方法,例如,我們用手勢來表明馬的高度,或用步子來量地毯的大小。如果選擇的是中等身材的人,那麽,能使測量十分正確。原始的方法就是這樣,未必能加以懷疑,因爲掌握了較精確手段的文明民族,至今也還采取身體度量的名稱.如肘,掌、足(英尺),拃,指,等等。不過,這些名稱雖保留著借助人體器官的早期測量的回聲,它們在現代也只是用作人們偶爾能按其大小與之十分相近的度量單位的方便名稱。例如,人的一足長爲一福特,如果把它作爲定則,當然是極大的謬誤。

  我們的新測量法,是借助標準度量進行測量。這種標準度量,我們是從古代繼承下來的,只不過作了或大或小的改變。埃及人和巴比倫人把具有爲標準度量所必需的一定精確長度的一段木頭或金屬拿來應用,這是文明史上的偉大一步。至今還可以看到分成若干節的埃及的肘,而巨大金字塔中的皇帝房間,長有二十肘,寬有十肘,極爲精確。一肘等于20.63英寸。我們的福特在最近幾世紀中沒有變化,跟希臘和羅馬的福特也不太相等。

  法國人在第一次革命時期作了大膽嘗試,拋弃古代的傳統度量而直接取法于自然,于是就制定了公尺,它是赤道和極之間距離的千萬分之一。但是,這種計算原來幷不精確。所以公尺在現代實際上是陳舊了的標準度量,然而同樣是一些度量,那種分成若干細度的公尺在使用上便利性是如此之大,在全世界越來越多地爲科學工作所采用。在最早的某些時代,文明民族中就已經開始使用天平和液體及顆粒體量器。我們現代的度量單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度量單位。例如,榜和英兩,加侖和品脫起源于古代羅馬的量和度。

  人們可能很快就從用英尺測量長度過渡到用平方英尺來計算面積,例如某種長方形的面積。但是,計算面積,較簡單圖形極少采用較複雜的幾何原則。發明幾何學——也就是“測量學”的榮譽,希臘人認爲應屬于埃及人。在古代故事中可能包含某一部分真理。根據這種故事,由于要把尼羅河岸上用淤泥施肥的土地劃分成若干部分,這種技術就有了産生的基礎。在不列顛博物館有一部古埃及測量指南(林德Rhind古抄本),這是世界上最古的書籍之一,寫于歐基裏得時代之前一千多年時期,這部書指明,埃及人當時在幾何方面知道了什麽,還不知道什麽。從他們的幾何的圖形和實例得知,他們采用了正方形的度量,然而只用粗略的方式來計算它們。例如,爲了測量三角形地 ABC的面積,他們用AB乘AC的一半,這只有在BAC是直角的情况下才能是正確的。當要求埃及人求出圓地的面積時,他們就减去直徑的九分之一,幷取剩下的正方形部分。例如,假若直徑等于 9杆(1杆=5 1/2碼),那麽,他們發現,這塊圓形地包括著64個正方形的杆。經過核對,與實際是非常相近的。

  十分明顯,這是幾何學的開端,幷且可以相信下面的證據:像泰勒斯和畢達哥拉斯的希臘哲學傳到了埃及,使得這個國家的牧師——幾何學家獲得了智慧。但是,這些埃及的數學家,作爲牧師階級的成員,却開始把自己的這些幾何規則當作神聖的,因而也是不可改進的;這樣,使他們那些與此無關的希臘學生們,在尋求更完善的方法上得以大步前進。于是,希臘的幾何學就取得了由歐基裏得的偉大著作傳到現在的那些成績。歐基裏得采用了他的前輩所熟知的定理,同時補充了新的內容,幷且全都合乎邏輯地加以證明。

  但是,可以設想,初等幾何學實際上幷不是借助那些像歐基裏德所采用的定義、定理和推論方明出來的。它的萌芽事實上發生于土地丈量員、石匠、木匠和裁縫的日常工作之中。這一點,可以從古代印度祭壇建造重的幾何定理中看出來。這些定理告訴石匠,不必在幾條綫構成的平面上繪圖,而是在有一定距離的兩端立起竿子,竿子之間拉直繩子。如果我們在兩個小木柱之間拉緊一條綫,那麽,我們就會看到,拉在的綫比別的綫短。這就能使我們猜想出;兩點之間以直綫爲最短的定義是怎樣得出來的。同樣,每一個木匠都知道直角的性質,幷且慣于使用平行綫或兩條彼此距離相等的綫。對于裁縫來說,直角則是另一種手段。假定說,他剪一塊重叠的布,以便打開做接角布或圖89上的 BAC楔形布塊,他就應當按直角 ADB來剪,因爲不這樣,剪下的布塊展開之後就會或者凹進,或者凸出,就像在圖中所看到的那樣。若照直剪,BDC展開就成一條直綫,他不能不看到,邊AB和AC及角ABC和ACB必定彼此相等,因爲在剪裁時,它們是邊對邊、角對角地重叠在一起的。因此,借助這種所謂裁縫幾何學,他就得出了歐基裏德定理,這種定理在現代就是以“驢橋”的名稱而著名的。

  這些很容易理解的幾何圖形的性質,很早就在實踐上爲大家所熟知了。但同樣正確的是,古代長期幷不瞭解現代屬于基本訓練的那些問題。例如,我們只是談到了,埃及的測定地界者不能爲測量三角地確立精確的定則。但是,如果他們想從一張草紙上剪下一個三角形圖,像我們在圖 89.3上對三角形 ABC所能做的那樣,如圖上所表明的把它放下,那麽,他們就會發現,它是放在長方形EFHG內,因而,它的面積就是底與高之半的乘積。他們也能够看到,這不是什麽偶然性,而是一種屬于所有三角形的本性,而且,正如同時所表現出的,A、B和C三個角一同全放在D上,就形成了兩個直角。顯然,較早的埃及幾何學家,連三角形的這一特性也不知道,而希臘的幾何學家們,却早在歐基裏德時代之前就借助某種方法熟悉了它們。

  顯然,叙述數學發明之起源的古代歷史學家們,幷不總是明白他們所說的。例如,他們談到泰勒斯時說,他第一個把直角三角形內接于圓,在這之後,他就用牛上供了。但是,這樣卓越的數學家未必能知道聰明的木匠有時知道的事情;木匠需要時能把長方桌對稱地改成圓桌,這就包含著內接于半圓中的直角三角形的問題,如上圖所見。或許,事實上這故事的意思是泰勒斯第一次對這個原理做出了幾何學的證明。同樣地也談到了畢達格拉斯,另一種說法,說他發現了直角三角形之弦的平方等于其餘兩邊平方之和以後,就用百牛犧牲上供。這個故事對于不許以任何動物上供的哲學家方面來說,似乎不太可信。至于發明者,他可能是在實踐中鑿平方石以鋪路或制做屋瓦的著名瓦石匠。例如,當底有三塊瓦長,而垂直綫有四塊瓦長時,斜邊就將有五塊瓦拉;在它上面構成一個長方形所需的瓦數,就等于用它在其餘兩個邊上共同組成一個長方形所需要的瓦數。畢達格拉斯采用了類似的實際規則,或者他通過研究算術的平方數得出了這個原理,在任何情况下他都能數第一,是他第一個把一切三角學和解析幾何學都以之爲憑藉的直角三角形的性質確定爲普遍規律。

  在古代數學史中衆所周知的僅僅是,這門科學的奠基者是測定地界的埃及人及巴比倫人,他們在算術中的技術,可以從他們所編的幷迄今仍保留下來的平方數和立方數表中得出結論。後來,起初曾是這些最古老學校學生的希臘哲學,很快地就超過了自己的先生,幷把數學——正像這一名稱本身所意味的那樣——提到了教人的頭腦嚴密而準確地思維的“指南”的高度。

  初級階段的數學,主要是由算術和幾何組成的,因而就與某些數和量有關係。但是,在古代,埃及人和希臘人就已經在研究處理沒有確定號數大小的數的方法,而印度人的數學在同一方向上走得更遠,已經采用了現在稱作代數的方法。

  應當指出,采用字母作爲代數的符號,幷不是借助僥幸的悟性一下子發明出來的,而是由較早的幷且較拙笨的方法發展而來的。從一本梵文書中得知,在印度,起初標志未知數是借助“某數”這個術語,或者是借助花的名稱:“黑花”,“藍花”,“黃花”。後來,爲了簡短一點就開始采用這些詞的最初的一些音節。例如,假若我們需要表示出“未知數字的二倍平方”,我們原來稱爲“某數的二倍平方”,後來就縮簡爲某2方,這就跟印度人在解决例如科爾布魯克的《印度人的代數》中所提出的問題時的作法、極爲相似。那個問題是:“一窩蜜蜂數的一半的平方根,飛到了茉莉叢中,也就是全窩的十分之八;一隻雌蜂跟一隻留下的向荷花嗡嗡飛去的雄蜂竊竊私語,雄蜂被荷花的夜香引誘住,便停在荷花裏面。親愛的女士,請問蜜蜂的數目是多少?”這種印度人的方程式是由那種因缺乏較晚在歐洲發明的方便符號= 、+、- 而不合體的方法來解决的,但是,負數被標出了,而這個方程式却按通常的平方方程的方法解决了。阿拉伯的數學學會了這種驚人的印度人的方法。通過阿拉伯數學,這種方法在中世紀聞名于歐洲。賦予這種方法的阿拉伯名稱是“al-jabr、wa l-mukabalah”,也就是“聯合”和“對立”,意思是現在方程式一部分的數向另一部分進行轉移。由此也就産生了現在的代數語言。

  高等數學在歐洲完全確立下來,大概不早于十七世紀。當時,笛卡爾把代數系統地應用到了幾何學中,而伽利略關于球體軌道或拋石軌道的研究,則引發了導致牛頓的流數和萊布尼茨的微分學的思想。數學借助于他們提高了它在現代。所獲得的那種地位和意義。數學的代表符號沒有喪失其最初的縮寫字形的痕迹,例如,n迄今爲止仍然用來替代number(數目),而r替代radius(射綫),同時像√,代表速寫的r,起radix(根)的作用,而S——古代的S——在求積分時用來替代sum(和)。

  機械學和物理學在現代構成了我們認識宇宙的基礎。但是在古代野蠻時期,人們對于它們只有最粗淺的瞭解。蒙昧人如此瞭解投擲武器運用的方法,因而能瞄準幷命中目標。當他們把自己的斧頭多半是實在長柄而不是短柄上的時候,他們也同樣明白如何運用杠杆原理。但是,他們未必能把這些實踐中的瞭解,提高到原則和規律的程度。即使是東方的古代文明民族,就大家所知,也不能對機械學的規律進行科學研究,雖然他們會借助杠杆抬起石頭垂直地放在墻上,借助垂綫來衡量黃金的分量。這一點還被一種設想所證實。如果希臘人知道這些規律,那麽,他們大概是從東方民族學來的。同時很明顯,這些科學是從希臘的哲學家中誕生出來的。他們開始討論亞裏土多德時代的機械學問題,但是,他們討論這些問題遠不總是正確的。例如,他們認爲,物體受地心吸引,它的重量越大,它落下得就越快。科學機械學的奠基者是阿基米德。他從杆秤的實驗中研究出了杠杆的規律,幷且由此引出了下面這種情况,即物體中心周圍的各部分是平衡的,而這個中心現在就稱作物體的重心。他還提出了物體浮力的一般理論而中世紀的數學家們未必能理解這種理論。

  實際上,在古典時代之後,機械學在全部漫長的死氣沉沉的時代中,遭受了一切知識的共同命運。在那個時代,許許多多東西都被遺忘了,留在記憶中的只是那種隸屬于繁瑣神學的東西。現代的讀者有時可以看到,“古人的智慧”有時仍然作爲科學的權威而展現出來。但是,中世紀的學者們能够實際地看到它們,就像看到自己的教師一樣。希望看看格伯特(羅馬教皇希爾維斯特二世)的書。格伯特作爲十世紀的進步數學家之一,他努力測量三角形面積,就像某一位古代的埃及人那樣,其實,歐基裏德所確定的較爲確切的方法,早在古代就已經爲大家所熟悉了。

  如果在古代的知識寶庫對于基督教來說已經喪失的那個時代,伊斯蘭教的哲學家們即使對這座知識寶庫做出了新貢獻,也沒有成爲它的守護者,那麽,作爲科學的物理學就可能完全消失了。伊斯蘭教的哲學家們這方面的功績幷沒有經常受到足够的重視。在談到伽利略時,人們講述了一段有趣的軼事:好像他是因爲觀察了比薩中央大教堂內聖像前懸挂的大長明燈的經常擺動,才發明了鐘擺。事實上原來早在六年前,伊布恩·尤努斯和其他阿拉伯天文學家們,就已經在他們的研究中采用鐘擺來作爲測時儀器了。

  當然,伽利略在科學領域全部功績中最偉大的,是他確定了關于力和運動的較爲明確的概念。自古以來人們就受到自己感覺的欺騙,于是就錯誤地認爲,運動物體的力逐漸减弱,幷且運動物體自動停止。關于力的這種觀念在下述新原則的影響之下改變了。按照新原則,使運動物體停止所需要的力,與使物體運動所需要的力相等,因此,如果反作用力不减緩箭矢或車輪的速度,那麽不論箭矢的飛行,還是車輪的轉動,都是永無止境的。

  數學作爲科學之附錄的這個時期,其他各種新發現一個個地接踵而來。如果阿基米德能够複生,他就會看到,最後,當借助托利切裏的氣壓錶來測定空氣的運動,當斯蒂文因布呂赫而發現了力的平行四邊形原則的時候,運動就開始前進了。由于人們不得不研究磁鐵如何吸引在一定距離內的鐵、玻璃和其他物質,經過磨擦又如何獲得吸引力,結果,思想家的頭腦中就産生了關于吸引力的概念。這樣一來,就爲牛頓的類似吸引力的引力計算和他借助這種力對天體運動的解釋,爲牛頓爲了全部可見世界而確定的一個宇宙規律的闡述,開闢了道路。

  在現代物理學確立的偉大規律中間,有一個能量不滅定律,根據這個定律,無論在自然過程中,也無論在人的機械中,力既不創造,也不消滅,而是變成爲跟發生在它之前的另一種形式等量的新形式。思想家的智慧常常集中在自己不斷恢復能力的永動機的發明上。但是,在當代,這種思想是如此受到鄙弃,當某個好作空洞計劃的人擺出設計一架荒唐的機器時,只要向他指出,假如他的機器能够運轉,那就可能是永動的,這就够了。

  現在我們把論題轉到化學上來。它開始于實踐過程中,像從礦石中熔煉出金屬塊,把砂和碳酸鈉熔合爲玻璃,借助收斂性的果殼或樹皮來鞣革。最古老的文明民族都知道這些和許多其他的化學生産的方法。希臘人和羅馬人不僅學會了這些方法,而且有時還在舊的知識寶庫中增添一些新的東西。例如,大家都知道,他們從朱砂中蒸餾出水銀,用醋對銅進行加工製造綠青顔料。與數世紀前的這些實踐中的方法相幷列,文明民族同樣也産生了科學的化學之最初的模糊輪廓。希臘的哲學家們用關于火、氣、水、上這四大原素的概念,來表達他們關于物質狀態的概念。他們也知道或自己想出了物質由原子構成的學說,即在當代化學教程中獲得了較以前任何時候都大的作用的原則。阿拉伯的煉金術士和他們那些中世紀基督界的學生,變成了希臘人的繼承者。他們確信物質的狀態或形式可能是變化的。他們的這種信念驅使他們中的許多人,在把非貴重金屬變成黃金的試驗中的蒸餾器和火爐之間,度過了自己的一生。對于幷不令人驚异的現代化學家來說,如果已經發現許多所謂元素,原來都是同一物質的各種不同的形式,煉金術者的思想本身也就不完全沒有道理了。這種思想在實踐方面引導煉金術士通過試驗去探求真理。雖然他們幷沒有找到點金石,他們的努力却導致了像酒精、阿莫尼亞、硫酸這樣一些物體的發現。他們那建基于現實研究之上的方法,越來越清除了在其發展過程中曾與之交織在一起的魔法的荒誕性,而煉金術士爲現代的化學開闢了道路。

  我們再從物質的化學性質轉到生物界來。從一開始,生物的較爲明顯的領域就引起了人們的注意觀察。雖然動物學和植物學受到對動物和植物的形式和習性的觀察的局限,蒙昧人和野蠻人却仍然十分熟悉它們。這樣一些民族,例如,南美洲森林中的土著,他們有每一種鳥或獸的名稱。他們如此精確地知道這些動物的聲音、住所和遷移,以致能够使他們爲之做密林嚮導的歐洲自然科學家都感到驚訝。巴西土著的動物和植物的名稱(這些名稱是對它們的本性的有趣描寫),能够編成不大的一卷。例如,他們把一種植物稱作“ipe-caa-goene”——“小路上的催吐植物”。這也就是我們的吐根樹。

  人類普遍掌握了這一類通俗的自然歷史。在解剖學方面也一樣。當蒙昧人殺死鹿的時候,他們就把它剝皮,除掉內臟,煮它的肉、心、肝,用它的毛皮製作衣服和皮帶,用它的長骨削尖了頭兒做魚杈或錐子,用筋脉做綫。不言而喻,應當說他們是掌握了解剖動物的相當不錯的簡單知識。野蠻人戰士和野蠻人醫生,除了這種屠夫的解剖以外,還要熟悉人體的構造,這一點可以從《伊利亞特》裏對英雄創傷的描寫中看出。在《伊利亞特》裏描寫著槍擊中了一個人心臟下的橫隔膜,而另一個人肩上的韌帶被打斷,致使他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

  當亞裏士多德寫出了關于動物的書,而希波克拉底從祭司和神官們的手上取得醫術,把醫術變成爲用食餌療法和藥物治病方法的時候,上面談到的那類簡單知識,在希臘人那裏就升到了科學水平。在古代這一時期裏,已經很好地理解了身體的機能,這一點,例如,從下面的事實就可以看出:不再把來自大腦又回到大腦去的神經跟牽動四肢的腱混爲一談,即使仍然繼續使用同一個希臘詞“neuron”——神經來表示這兩者。應當明白地指出,古人長期不可能瞭解,什麽是肌肉,肌肉是如何運動的。他們完全不明白血液循環,雖然他們對它有某種觀念,在柏拉圖的《蒂邁歐篇》中的著名段落中可以看到,在那段書裏,把心臟比做噴泉,這噴泉爲了供給身體營養而把血液輸送到各處去;而身體就像布滿高低不平的灌溉渠的花園一樣。

   儘管古代知識很不完善,但却仍能明顯看到,新科學就建基在它們之上。例如,加林分類法的醫學術語像診斷疾病至今仍然采用。但是,在人體科學中,現代的研究家們遠遠地超過了古人,因爲現在顯微鏡使得最細的脉管和組織,都成爲可以看見的了,因爲血液循環過程和呼吸過程,消化的化學作用和神經電流的運動,現在都爲我們所熟知了。

   亞裏士多德從死材料出發,經過一系列動植物來按迹探求生命現象,在他的原則中,自然的歷史仍然在繼續發展。當代的自然科學家們,例如林耐,他們使古代的分類達到非常完善的地步,現在已經能够掌握我們以前從未見過、也未聽說過它的名稱的植物或動物了。只要研究了它之後,就能確定它應屬于那一類和那一種。除此之外,自然科學家們總是力求瞭解,爲什麽上千的種歸在系組或類裏,爲什麽每一類中的各種具有某種共同點,爲什麽類又歸到高一級的系組或序列裏。組成類的各個種之間的共同性是親族的共同性,而這種親族的共同性依賴于這一事實,即這些種實際上是同一種族或同一本根的變化了的後裔:這種思想正是那種發展論或進化論的基礎。這種理論在許多世紀中存在于自然研究者的頭腦中,在現代,享有如此之大的權威。在這裏,不容討論關于起源或發展的學說,但是却要回憶一下,“類”這個詞最初的意思就是家系或親族關係,所以把馬、驢、斑驢、斑馬幷提當作屬于同一類動物的自然科學者,實際上是在提醒我們,它們全都出自一個祖先,彼此是遠親,而這也就是發展論的基礎。

  我們所生活的世界,是天文學、地理學、地質學的研究對象。顯然容易理解,這些科學的萌芽是如何從人的感覺證明中發生的。住在某一原始森林地帶的沒有任何知識的孩子們,不言而喻,他們認爲大地是圓的,或多或少是不平的,上面有穹窿或從地平綫升起的蒼穹覆蓋著。因此,關于世界的自然的和最初的概念是這樣:它像一個帶蓋的大圓盤子。能够在許多地方找到這樣的一些原始部落,它們正是這樣想的,幷且形成了這種概念,以便解釋所有像雨一類的現象。對他們來說,雨就是從上面天頂裂縫中漏下來的水。這種蒼穹上面布滿了被編定的星星,處在距地若干英里的地方。

  什麽也引不起蒙昧人思考。太陽處在距他們比雲遠得多的地方,正像他們所看到的,太陽就投入在雲裏。蒙昧人認爲,太陽沉落到西方的海裏,或地平綫上的某一個孔裏,又以同樣的方式出現在東方。因此,日落和日出就提醒最初的粗淺的天文學者去信仰地下世界或陰曹地府,太陽在夜間就是通過它那裏;而許多民族都認爲那裏是死人靈魂的住所,當人們過完了生命的光明時日之後,就像太陽那樣投入死夜。太陽和月亮在天空運行,就像是實在的神或最低限度是類似的天力,在牽引著它們或領導著它們。在日月蝕的情况下,天上特別明顯地像是有生物,當時,一些無形的怪物捕捉或吞下了太陽和月亮。這一切是非常自然的,事實上也是如此自然,天文學在歐洲也還沒有根除這類觀念。不多幾年之前,有位學校教師被停止講授英吉利西方天文學的課,因爲當時,他試圖使鄉村居民相信地球是圓的,幷且是動的,結果引起了居民們對他的不滿。這些居民在地球上住了一輩子,他們確切地知道,地球是平的,幷且是停著不動的。

  最早的天文學的一部分,就是用日、月、星來測定時間,它是如此恰當,而從那時起一直保留下來。一天和一月一下就確定了下來。用多雨時節、冬時或植物生長時期作爲一年的時間,是一種不太精確的計算時間的方法。例如,蒙昧人說到自己父親的死,他就連續說三個多雨季節或三個冬季以前。原始部落的人,他們觀察星星,以便按照它們來尋找道路,同樣也看到,特殊的星或星座的沉沒或升起,表明了一年的時間。例如,南澳大利亞的土著們稱天琴星座爲“倫鳥”,因爲他們發現,每當天琴星座同太陽坐在一起時,便開始了拾到當地一種名叫倫鳥的蛋的時期。不言而喻,一年周期的大量事實,如太陽正午高度的變化,一天的長短,想必所有的人們——即使還沒有對這些現象做某種精確測量的那些民族的人們,都注意到了,畢竟會存在即使是模糊的關于年的概念。其次,在一年之內,具有某種正確性地又分爲一系列的月。例如,印第安人中的奧基伯威人按順序是:野稻月,落葉月,冰月,滑雪板月,等等。不過,這類的月只是如射中一般,配成一年。事實上,非文明社會的曆法是以下列的事實作爲特點的:人們雖然都知道日、月、年,但是這些日還沒有正確地配成月,也沒有確定由多少月——尤其是由多少日組成一年。

  如果我們由這種曆法轉過來看看古代文明民族的天文學,那麽,我們就會發現,無論是觀察還是計算,都獲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在許多世紀中觀察幷記錄了天象的天文學家——祭司,還沒有擺脫他們種族祖先——野蠻人關于被看作整體的宇宙像什麽的那種觀念。在埃及的《亡靈書》中,死人的靈魂同太陽神一起通過西天門降下來,幷且沿著地府的田野和河流旅游。亞述的證據也同樣地傳達著陰間的情况,在那裏,伊什塔爾降落到飛行著幽靈們的一所黑房子裏,人們可以進到這所房子裏去,但他們進去就出不來了。

  雖然埃及人掌握著這種原始的天文學,但是他們却相當精確地按照東西南北四方建立了巨大的金字塔。在計算一年的時候,他們不只把十二個月作爲一年,把三十日作爲一月,又插入或補充了五日,以便構成365,而且得出結論,說這幷不是十分精確的,他們指出了一年的變化,暫時還沒有完成在1461年由天狼星上升時所决定的完全周期。鄙野之人的天文學前進得更遠,他們關于蝕的解釋統治了兩千多年。在野蠻人的天文學中,五大行星——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土星,比起太陽和月亮來很少引起注意。但是在鄙野的人們中,所有七大行星構成一組作爲崇拜的對象。對它們的觀察,也就成了七數神聖意義的出發點。由此,七數也就傳遍了古代所有的神秘哲學。在巴比倫人那裏,可能正是對行星運動的天文學研究,導致行星沿著七重透明的天運動的理論。迄今爲止,人們還在繼續說到達“第七重天”。

  當巴比倫人和埃及人長期積累的知識寶庫轉入希臘人手中的時候,在天文學中就有了下列的偉大進步。希臘人的天文學跟關于地球是球狀體的觀念非常熟悉。他們計算了它的圓度,幷且通常把它放在宇宙的中心,測量看得見的天體運動。這種體系,以最完善的形式而著名的是普托勒玫體系,直到中世紀末它仍然保持著自己的地位,當時它跟哥白尼的太陽中心體系進行了競爭。我們沒有必要在這裏重述後一種理論在開普列爾和牛頓手中如何成爲宇宙機械論,以及最後,人們如何擺脫他的小行星是宇宙中心點的妄想。

  地理學是實踐性的知識,是最原始的部落所十分通曉的知識,因爲問題涉及到他們自己所處地區的位置,河流、山道的位置,通過森林和沙漠到達某一遠方的狩獵地點或能找到製造斧頭的硬石的小丘所需要的日數。某一民族,不論它如何缺乏文明,它也總是給自己的山河起一個像“紅色的山丘”或“海狸河”那樣的名字。實際上,地圖册上有數百個這樣的地名,這些地名在語言中曾經有過意義,而那些語言現在連一個人也不說了。科學的地理學是從人達到能給地圖的時代開始的。繪地圖這種技術,如果不教授的話,蒙昧人未必能會,但是,這種技術,最初的文明民族却是衆所周知的。最古的著名地圖是埃及的埃塞俄比亞金礦廠平面圖。最早提到試圖繪製世界地圖的地理學家是希羅多德,他談到了亞裏克塔戈爾描繪著所有大地表面、海洋和全部河流的青銅板。

  但是,古人所瞭解的世界,是他們自己國家周圍的極爲有限的一部分地區。仔細研憲一下格拉德斯通《世界之青春時代》中描繪世界的地圖,我們就會看到地理學的發展。這個地圖根據荷馬史詩來描繪世界,描繪處在地中海周圍的一群群民族,和把整個世界束縛起來的奧凱亞沃斯。後來,根據像斯特拉博這樣的地理學家關于世界的觀念,認爲大地形成了廣闊的橢圓形,它從赫耳庫勒斯的兩大石柱伸展到遙遠的印度,從熱帶的非洲到極寒的歐洲。

  解釋大陸和海洋如何獲得現在的位置,這是地質學的任務。地質學屬于最新的科學,但是,地質學的問題,早就已經引起了原始人的深思。甚至格陵蘭人和太平洋島嶼上的土著們,都注意到了地下和高山上的生物化石,幷且這樣解釋它們的來源:有一個時期大地是被水覆沒的,或者海洋升到最高度,淹沒了山,在山巔沉積下了魚類的殘餘。在希臘科學發展的初期,希羅多德做出了關于埃及盆地的正確假設,說它是由于尼羅河泥沙的淤積而形成的。他認爲,山上的貝殼證明,有一個時期,海洋是處于現在大陸延伸的地方。但是,大概經過了兩千年之後,這種思想流派才在新時代的地質學家們中間找到了繼承者,現在,大地已經爲他們展開了沖積和洗刷、地層的升降和從遠古時代即生存在它上面的動植物的更替的歷史。

  各不同科學部門的成就,沿著比較全面地研究的事實和根據所取得的材料來確切地推理的路綫而一世紀一世紀地前進,這一點,由于這種對各種不同科學部門的概觀而變得明顯了。推理的理論,或邏輯學,是一種獨立的科學。但是跟其他科學一樣,它獲得了人所從事的技術的性質。不停留在問題上,這就是人采用推理的原因。人在無數的世紀中在思維時或同別人談話時進行推理,直到人出現了建立規則的思想,出現了應當如何完成推理的思想的那個時代爲止。實際上,語言和理智一起工作。分爲名詞、形容詞和動詞的語言,已經爲推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當語言使人們能够區分出重的或輕的木頭的種類,能够組成像輕水漂浮、重水下沉的句子時,人們就完成了走向科學方法的遠非平常的一步。推理主要賦予了希臘哲學以科學的性質,而在亞裏士多德創立三段論法以後,使得論證具有了相當正確的方式。

  當然,最簡單的論證形式總是屬于實踐推理。蒙昧人因爲知道那種燒得發紅的煤塊能燒傷身體,所以不需要感謝一位邏輯家向他說明,任何一塊燒得發紅的煤都會燒傷他的手指。不應當設想,作爲科學的邏輯學的發生能立即終止錯誤的論證。希臘人喚起人們向知識領域全面前進,比起他們實際研究的精確論證——一特別是在數學中的精確論證要快些。當著名的亞力山大博物館開始繁榮的時候,科學的重要性受到了承認。這個博物館即現代大學的原型,它有巨大的圖書館,有實驗室、植物園和動物園。這裏聚集有數千學生,他們在教授們的指導下學習數學、化學、解剖學;而那些教授們聚在這裏,在教學生們的同時自己也在學習。

  回顧一下從這一科學中心的繁榮期和啓蒙時代經過的十八世紀時期的科學史,我們看到,雖然也有某種成就,但是它仍然不是如所能預期的那樣。一般地說,事態轉趨惡化了。所謂經院哲學在歐洲的統治時期對科學具有不利的影響,部分是由于對過去時代權威的過分尊重束縛了智慧,部分則是由于亞裏士多德的門徒們極端信仰論證的力量,他們幻想不擴大實際知識的儲備量,可以借助一種關于世界問題的推論來解决世界問題。新哲學運動跟作爲它的主要代表之一的培根的名字,結合在一起。這種新哲學運動使人們重新回到既借助實驗又借助思維來工作的正確的古代方法上來,但是,現在只是在實驗領域裏進行最好的探討和較爲精確的觀察。實驗本身是按照最有系統的思想的指示進行的。我們生活在這樣一個時代:每周都能獲得珍貴的自然事實,幷且使統一這些事實的規律越來越嚴整。我們掌握著最好的實際證據,這些證據證明,現代的科學正沿著正確的道路前進。

  有志于把粗野的和古代的民族的腦力活動跟我們自己的腦力活動加以比較的人,可以研究下面這一種課題,這種課題由于沒有實際效益在現代受到輕視,但是,它在證明末能受到科學教育的腦力如何工作方面却極有教益。這就是魔法。在較早的知識階段上,人們對建基于類比或簡單的觀念聯想上的推理,比我們遠爲信賴得多。在從已知向某種新的未知過渡時的類比,或按照相似的推理,總是——現在也仍然是腦力在其探求真理過程中的天然嚮導。只是它的結果必須由經驗來檢驗。

  當澳大利亞人拾起歐洲水手們拋弃的瓶子碎片時,這種新物質同他們的名片的相似之點,立刻就啓發蒙昧人去進行用瓶子碎片做槍尖的試驗。經驗證明,在這種情况下,按照類比來推理是正確的,因爲用碎玻璃完全能够達到目的。北美印第安人由于缺乏烟草,就用同樣的方法去尋找跟它或多或少有些相似的植物,例如柳樹的皮,這種植物同樣能够爲他們效力。蒙昧人所掌握的實際自然知識,是如此之多,它不可能只是通過偶然觀察的方法積累。蒙昧人必須在許多世紀中經常注意觀察和試驗新事物,以便看看它們的性質跟和它們部分相似的那些已知事物的性質有多少相符。

   在問題能够引起實際試驗或借助經驗來檢驗的地方,這類研究方法是完全科學的。但是原始人希望知道和去做遠爲困難得多的事情。例如,他們希望知道禽獸繁殖豐富的地方在哪里,希望知道如何預先查明他們的敵人是否臨近,希望知道自己如何能防備閃電,希望知道如何能毫無危險地投搶去刺死那個他所仇恨的人,等等,等等。在這類超過他們有限知識的事情內,他們滿足于根據想像的相似或想像的類比去行動,由此就産生了魔法。仔細看看“神秘科學”,就很容易從中看出那些原則,如果誰能在自己的頭腦中重現那種爲這些原則所特有的兒童的智力狀態,那麽這些原則就變得十分明白了。什麽也不能像占星術的規則那樣如此鮮明地顯示出魔法來,雖然占星術遠不是最低級的魔法。

  根據占星術,在天牛星座下降生的人,想必有寬額和厚唇,性格將是粗魯凶暴,冷酷無情的。假如他降生在天平星座下,他就將有一顆公正而沉著的心。這全是由于兩個特定的星座偶然獲得了牛和天平的名稱而發生的。同時也可設想,孩子降生的時刻跟這類星座有某種占星術的聯繫,應當具有跟真正的牛或真正的天平的特性相似的性格。對于行星也一樣。假如嬰兒是處于火星在中天時的感應之下,嬰兒就將是勇敢而無畏的;但是,假如火星是處在“低位”上,那麽,他就將是一個好自吹自擂、厚顔無耻的鬧事鬼,總是準備搶劫和殺人。假如他降生在金星上升之時,他就將完全是另一種人:他有一副討人喜愛的面孔,和善于說情話的優美嗓音。

  雖然這實際上是荒唐的,但是却還不能認爲完全是不可理解的。在這裏表現出一定的思維過程,這個過程很容易地就能探求出來,雖然它甚至未必適用于開玩笑,更不待說它是不適于嚴肅的推論了。然而至今流傳于野蠻人中的魔法,正是如此。北美洲的印第安人,他們希望明天殺死一隻熊,就吊起一個用草做的粗糙的動物模型,然後射它,因爲他們認爲,這種象徵性的動作能招來事實。澳大利亞人在埋葬死人之後,爲了知道他們能在哪個方向找到殺害他們朋友的凶惡巫師,就拿墳上篝火火焰偏向的方向作爲徵兆。準備買牛的祖魯人,爲了軟化他與之交易的販賣人的冷酷的心,他咀嚼一小塊木頭。

  關于這類魔法動作的故事,可以寫滿一整卷書,這些動作完全沒有任何被曲解的古代概念殘餘的性質,因爲沒有根據去這樣設想,在它們裏面有時包含著比現在能够發現的更多的意義。它們可能是從蒙昧人類似下列不連貫的邏輯推理中産生的:彼此相似的事物具有類似的動作,因爲箭射中熊的模型,與箭射中真正的熊相類似,因而擊中了模型之後,就將殺死真正的熊。這類魔法動作在事實的檢驗下自然失去任何作用,這是正確的。但是,如果有人感到驚訝:既然如上面所說,魔法動作在人類中間又爲何還如此廣泛流傳呢?那麽,下面的事實就可以對他做出回答:這些魔法動作甚至在我們自己的國家裏仍然繼續流傳,它們保留在那些經事實檢驗爲極端愚昧無知的人們中間,例如,在鄉村居民中間,他們相信,他們的牛是被鄰人的惡毒心願害死的,于是他們就嚴格遵守蒙昧人的原則,設法懲罰惡徒,把一顆用大頭針狠毒地穿成篩孔的心吊在烟囪裏,用烟去把它熏幹,爲的是這樣可讓劇烈的痛苦去折磨有惡意的人,使他憔悴不堪。

  研究家們對魔法可能還從跟上述完全不同的另一方面發生興趣。人的早期推理無論多麽不連貫和不合邏輯,人在經驗的影響下無論把推理改善得多麽緩慢,思想力求變得鮮明這種事實,仍然是人類發展的規律。因此,甚至魔法的幻想也是真正知識的源泉。例如,羅盤的歷史證明,這種在世界研究中起了如此巨大作用的精妙儀器,出自中國占卜者之手;他們用它來從事自己的巫術事業。大家都知道,精確科學有許多應歸功于占星術。邊勒底人中的占星術研究者們系統地觀察了星星,把自己的觀察結果記錄了下來,尋覓戰爭或瘟疫的徵兆,幷且編制了吉日和凶日的一覽表。一直到新時代,占星術跟古代魔法的性質始終有聯繫。在新時代,那些相信人的命運可能按照行星預知未來的電星術者,像蒂喬·布雷赫和凱普勒,能够通過自己的觀察和計算預言行星本身的運動。因此,人始終在自己的觀察和思維中日益進步,同時增强了信心,隨著時間的流逝,他的謬誤在脫落,而他所取得的真理保留了下來,幷將繼續發展。

 

 

 

 

 

 

第十四章 精靈世界

 低級種族的宗教——靈魂——埋葬——來生——靈魂的遷移——神的祖先——惡魔——自然的精靈——神槍——對神的崇拜——道德的影響

  本章不打算全面地論述人類的無數宗教。對于人類學家來說,各民族的宗教只是其生活的某一部分。人類學家從低級種族關于精靈界的簡單觀念開始,能够最好地認識這些宗教的一般原則。也就是說,他應當研究:這些種族如何和爲何相信靈魂以及人死後靈魂的存在,相信在世上有爲善做惡的精靈,相信有淩駕于它們之上的神祗,這些神祗占滿宇宙,引導宇宙運行,幷控制著宇宙。在每一個從蒙昧人和野蠻人那裏知道這兩類信仰神物的人面前,出現了這樣一種文化狀態:粗野部族的宗教同時也就是它們的哲學,這種哲學包含著愚昧人所能接受的那種對他們本身和他們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解釋。

  如果我們能够設身處地自命爲和科學萌芽完全格格不入者,以及借助顯然外部感覺之所得努力探求生活意義的嘗試者,那麽我們就將不難理解那種爲沒有文化的種族所保持,幷構成他們宗教基礎的關于靈魂的觀念。有一個大問題,它糾纏不已地强求那些沒有文化的種族思考,而我們自己甚至用盡我們的全部知識也不能回答它的一半。這個問題就是,這種有時在我們中間出現但不經常出現的生活究竟是什麽。在幾分鐘之前還曾走著,說著,具有完全的感情活動的一個人,忽然變得不動而且沒有意識了,陷入深夢之中,但在若干時間之後,就帶著煥然一新的力量從夢中醒來了。在另外一些條件下,當某人陷入昏厥,或發昏睡病時,生命幾乎完全終止,同時很明顯,心臟停止了跳動,呼吸也中斷了;面色死白毫無知覺地躺著,不能喚醒過來。這樣可能持續幾分鐘,或者幾小時,或者甚至幾天,最後到底病人仍然復活過來。野蠻人通常說,這類人是暫時死去,後來靈魂又回到他的身上。對于他們來說,把真正的死亡跟這類昏睡病加以分辨,是極端困難的。他們對尸體說話,努力喚醒他,甚至喂他,只有當他開始腐爛幷因而需要遠離人迹的時候、只有在這時他們才不得不最後相信:生命離開了他,已經不再回來了。在夢中、在昏睡病或死亡中消失和回來的這種靈魂或生命是什麽?野蠻人的思想家似乎覺得,用他的感覺的證據本身就能回答這個問題。當見到某種夢境的人醒來的時候,他以爲,這不只是在夢中,事實上他也是到那裏去了,而且其他的人們也出現在他的面前。但是,因爲根據經驗盡人皆知,他的肉體不可能去做類似的旅游,那麽,其自然的解釋就是:任何一個人的有生之物的我或靈魂都有其怪影或陰影,這種陰影能離開身體,幷且能看見,或者是在夢中看見。甚至不眠的人們在白天有時也能以所謂幻影或幻覺的形式看到這種人的怪影。死者的怪影繼續留在活著的人的夢境和幻影中,這就增强了他們的下列信仰:靈魂幷不與肉體一起死亡,它在肉體弃世之後仍然繼續活著。蒙昧人哲學家從另外的一些來源中知道,人們確實具有屬于他們的無實體的形象。他觀察過這種形象在靜靜的水面中的映像;他看到過在陽光下跟隨人們的陰影,這種陰影忽兒消失了,忽兒在另一個地方不知從何處來又很快重新出現了。有時候他看到了活生生的呼吸的氣息,像輕輕的雲,雖然可以感覺到它,但它却在消散著。蒙昧人和野蠻人中關于靈魂的理論,簡言之就是如此。在這種理論中,生活,思想,呼吸氣息,陰影,映像,夢幻,幻影,都是相似的,幷且彼此都能用一種令沒有經驗的思想家感到滿意的模糊曖昧的方法來解釋。祖魯人說,在人死的時候,人的陰影就離開了他的肉體,而成爲祖先的精靈之一;寡婦說,如果她不照顧她丈夫的孩子,她的丈夫就會到她的夢中來幷以殺死她相威脅;或者是兒子叙述說,他父親的怪影出現在他的夢中,然後他們兩個的靈魂,即一個活人的和一個死人的靈魂,一起到他們部族的某一個遙遠的村鎮上去觀光了。馬來人不喜歡喚醒睡著的人,爲的是不引起某種危害,不在他的靈魂處在體外的時候來打擾他的肉體。奧基威伯人叙述道,他們的一位首領死了,但是在他們守護他肉體的時候,首領的陰影在第三夜又重新進入他的體內,于是他起來了,幷且對他們說,他旅行到了死河邊上,但是停了下來,幷且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人民中。尼加拉瓜的土著們在西班牙人打聽他們的宗教時回答說,當男人和女人臨死的時候,從他們口中出來一種像死者而又不是死者的東西,但是肉體就留在了這裏;從口裏出來的不是心臟本身,而是一種呼吸的氣息,它被喚做生氣。低級種族有時避免像在上面後一例子中所表現的那類思維的混亂,而把氣息、夢境的怪影和其他的幻影都看作是獨立的和單個的靈魂。例如,另外的格陵蘭人認爲人有兩個靈魂:他的陰影和他的氣息;斐濟群島的土著們確定,“黑靈”或陰影,總是到陰間去,而“白靈”或映像,即在水中所看到的,則留在人死的那個地方附近。讀者可能記起那樣一些例子,這些例子證明關于靈魂的這類概念,在古典時代幾乎毫無改變地繼續存在著。如在《伊利昂紀》中,死了的帕特洛克羅斯來到了睡著的阿喀琉斯跟前,阿喀琉斯徒勞地企圖用可愛的雙手抓住他,但是,他的靈魂像烟一般地消散了。或者如預言家赫耳墨提墨斯( Hermotimos)所說,常常留下自己的肉體;直到最後,他的靈魂從一次類似到精靈界旅游回來,找不到他的肉體,因爲他的妻子把他的肉體放在葬儀的黃火上燒掉了,于是他就變成了無肉體的精靈。在這個階段上,關于靈魂的概念曾被希臘的哲學家們所接受,幷使它具備了一個較爲精緻的形而上學的形式。生命和思想通過把一個靈魂分爲生命靈魂和智慧靈魂兩種而被分隔開了。像關于細微的揮發物一樣的靈魂的觀念,讓位給了非物質的靈魂即沒有實體的精靈的定義。形而上學的研究者可以滿有興趣地按迹探求這些先驗的課題在古代的和新的哲學中的討論。然而迄今爲止,那種較早的而且粗陋的靈魂理論,仍然是大多數人類種族的主要信仰,這種事實就可以作爲最好的證據說明,這種靈魂理論使沒有文化的頭腦感到滿意。甚至在最文明的民族之間,語言仍然表現著這種理論的痕迹,例如,當我們說一個人處在銷魂或“忘形”狀態和他“恢復知覺”的時候,或者當把死人的靈魂稱作“陰影”或“精靈”(即氣息)或怪影的時候——這些術語是最早的人的生命理論的遺留。

  有的讀者可能在想,蒙昧人哲學家應當也在同樣的基礎上相信,他的馬或狗同樣都有靈魂,就像它們的肉體的怪影。事實上,低級種族總是這樣想的幷且至今仍然在想,他們更以那種使現代人的頭腦感到吃驚的方法來進行推論,雖然這種方法從野蠻人的觀點來看是完全合理的。如果夢中所見的人的靈魂是實際存在的物體,在這種情况下,這靈魂所携帶的矛和盾以及他肩上披的斗篷,也該是實際存在的物體,所有非活生物體應當有它的微妙的、游動的虛幻的靈魂。斐濟群島居民們在幻想中所看到的,那些沿河散亂地漂游幷確定了未來生活的小劃子、武器和陶壺的靈魂就是這樣。殯葬禮物的那些怪影也是這一類;奧基威伯人認爲,死人的靈魂旅行到精靈之國的時候,裝滿了這些禮物:丈夫携帶著他那虛幻的槍枝和烟斗,妻子則帶著她那筐和劃水槳,孩子們帶著他們那帶箭的玩具弓。具有某種形式的殯葬祭品也在回憶中保留著,或者實際上在地球的所有地區都仍然保留著,這些祭品給了我們關于野蠻人的宗教同時包含著人、動物和物品之靈魂的最鮮明的觀念。在秘魯,君主死後他的妻子們要上吊自盡,以便死後繼續去服侍他,幷且他的許多僕人都要同他一起埋葬,以便他們的靈魂跟隨他的靈魂而去。人們聲稱,他們看到了早已死亡的人們,這些已死的人帶著他們殉葬的妻子回來,幷且穿戴著那些同他們一起放進墳墓的東西。例如,不多年以前,在馬達加斯加,人們說看見了國王拉達瑪(Radama)的怪影,他穿著隨葬的禮服,騎在一匹殺死後葬在他墓中的馬上。面前有這類年代不遠的例子,我們能够很容易瞭解古代的殯葬儀式。這儀式的痕迹就保留在我們那些小丘上的古墓中,其中有躺在首領周圍的奴僕們的骨胳,有青銅武器和金手械。古典文獻中證明,現代的野蠻人是古代野蠻人的如此忠實的代表。帕特洛克羅斯同特洛伊的俘虜、馬匹和狗一起火葬,就是如此。再如希洛多德關于斯基泰人的出殯的故事以及他的下列叙述:美利薩(Melissa)的怪影出現了,他冷得發抖,因爲他的衣服在殯葬時沒有同他一起火葬。在印度有些地區,殉夫的寡婦或“賢妻”現在還在她丈夫的葬火上自焚;在歐洲,在妻子和奴隸停止以這種方式追隨自己死去的主人之後很久,還仍然繼續在戰士的墓中殺死他的馬幷同他一起埋葬。有下面這樣的記載:這種野蠻人的儀式,傳到如此之晚,在1781年,在特裏維斯(Treves),還爲名爲弗裏德裏克·卡西米爾(Friedrich Kasimir)的將軍舉行了古代條頓勛位的葬儀,而在英國,在士兵的殯葬過程中有牽馬的哀婉動人的儀式,這是古代犧牲的最後遺留。也還能見到古代殯葬習俗的其他怪誕的遺留。有一些德國農村,農民們穿著“尸腿靴”(hellshoon)、“地獄靴”,古代的諾曼人穿上它是爲了他們到那個世界裏作危險的旅行。在另外一些地方,爲了縫補破衣,把帶綫的針放進了棺材、在手裏或口中還放有某種錢幣(類似卡戎的小銀市),爲的是在通過或渡過陰河時付錢。

  我們只不過是談到了古代的墳墓。看一看野蠻人是如何地崇敬死人的靈魂和害怕它,我們就可以瞭解他們圍繞死者肉體的那些照料:給死者留下茅屋做住宅,或者把尸體晾千,幷把它放到一個架子上;或者把它裝進小劃子或棺材裏,或者在它上面建造堅固的墳墓,或者,如果人民奉行火葬習俗的話,那就在它的骨灰上建造堅固的墳墓。在我國的那些史前時期的墳堆,迄今都因它們所需要的那大量勞動而令我們感到驚异:而這些勞動必定是由它們的建築者付出的。投入眼簾最多的是巨大的土墓或石建的圓錐體(cairns)。顯然,另一些最大的屬于石器時代。然而它們的應用通過了青銅時代而到達了鐵器時代,在蘇格蘭的山區,關于古代習俗的記憶還是如此牢固,迄今爲止,送殯的人們雖然沒有可能在墓地墳上建造圓錐體石堆,但却在路上停留殯葬行列的地方建起了不大的石堆。在這些古代墳堆或古家(barrows)裏,可以找到骨胳或供埋葬尸體用的粗糙的石板箱,或粗石建造的有時帶有暗道的密室。許多類似的石建築物處在地面上,特別是石墓標,即由三或四塊巨大的垂直立石同一塊做頂蓋在它們上面的石頭構成的石桌,例如,離羅切斯特不遠的Kit’S Coty House。從它們裏面挖出的殘餘物證明,石墓標是墳墓。直立粗長巨石,也就是單個竪立的高石,是早期石墓碑的另一類。原來,印度東北的卡西人(Khasias)至今仍然繼續建立類似的粗陋柱子作爲死人的墓碑;由此可以有根據地得出結論,在其他地方,例如在布列塔尼,類似的墓碑具有同樣的意義。還有另一類粗糙的石建築物,以環形大石垣或石圈爲名稱而在歐洲聞名,這些石圈由圓形直立的石頭構成,如離市里斯托爾不遠的斯丹東-德留。有證據證明,石圈常常跟埋葬有關,它們常常圍繞著墓堆或中央有石墓標。但是,因爲存在墳墓朝向供奉著被埋葬的首領或先知之精靈的神殿的傾向,十分明顯,這類由石墓構成的圈同樣也是神殿,這正如現時在南印度所看到的。在那裏,人們真的給鄉村的神帶來公鶏作犧牲,而那種神是由處在環形大石垣中央的巨石來表現的。粗糙的石墓碑可以在地圖上依照一條清楚的綫去按迹探求:從印度到北美,再到歐洲西部(參看弗格森「Ferguson」地圖)。它們的全部用途還不完全清楚,特別是一列巨石在卡那克(Carnac)和阿布裏(Abury)的用途,及帶有巨大縱橫石塊的巨大石柱群的作用。但是,剛才所指出的,足以說明石墓標、直立粗長巨石和環形大石垣的作用的事實。往日的考古學者們虛幻地設想,好像石墓標是督伊德教(Druid)僧侶的祭壇;這種設想已爲冷靜的研究所取代,例如,在盧伯克的《史前時期》中,就有這種研究。

  現在要問:按照在我們中間留下如此鮮明形迹的野蠻人的宗教學說,死後靈魂怎麽樣了?回答是多種多樣的。但是它們彼此之間的共同點是,精靈們必定居住在某一個地方,它們能够在夜間從那裏去拜訪活著的人。有一些部族說,靈魂繼續居住在人死的那間小屋裏,因此這間小屋也就被活人拋弃了。或者他的靈魂居住在葬地附近,這葬地有時是鄉村集會的地方,在這裏,祖先們的靈魂可以眷顧地看著後代,就像坐在牧場周圍觀看年輕人娛樂的老人一樣。或者精靈們能够飛往陰間,飛到荒無人迹的森林裏,或飛到山巔,或飛往遙遠的海島,或飛往雲霄,或飛到太陽在夜間降落的地下深處。另有一些民族,像祖魯人,甚至能指出那個洞口,通過那個洞口就可以順著某個洞進入陰曹地府。這種洞口,衆所周知指的是阿威努斯(Avenus)湖。還有個說法是,這個洞口迄今還在路·迪爾格(Louzh Dearz)的聖帕特裏克(St.Patrick)的避難所中。依照幻想的進程,常常推想死人住所跟太陽消逝的西方那遙遠地方有關。像毛利人(Moaris)那樣島上居民想像,靈魂是從新西蘭最西邊的海角出發,完全像在布列塔尼(Brittany)的拉茲(Raz)海角突向西方大洋的岸上有個“靈魂灣”那樣,死人靈魂從那裏渡海。許多粗野部族認爲靈魂世界是個快樂的地方,他們有時能在夢境中見到。在那裏,死人們居住在任影村裏,那裏有許許多多禽獸和魚類,太陽總是照耀著。但是另外一些人想像,這個地方是黑暗的陰影地區,是黑夜的地下洞穴世界。我們從下面的叙事詩中熟悉這兩種觀念:一種是大地極邊形式的傳奇,另一種出自荷馬叙事詩中,叙述奧德修斯訪問冥王那凄慘陰間的貧血怪影;或者,那些避難所中的死人陰影感到驚訝,因爲在那裏看到了但丁,他被賦予了肉體,模樣不像它們的怪影,他擋住了陽光,投下了陰影。

  迄今爲止,我們仍然在談論無實體的死人的靈魂或怪影,但是,它們能够進入新的肉體幷重新生活在地球上,這種情况也跟它們的本性一致。實際上,低級種族的一個最普通的信仰,正在于死去的祖先靈魂又重新誕生爲嬰兒。人們用這種觀念來解釋嬰兒跟母親或父親的家族相似的這種事實。例如,約魯巴族(Yoruba)的黑人遇到新誕生的嬰兒,就問候說:“你來了!”然後就開始確定這是哪個祖先的靈魂在新的肉體中轉生。但是,不應當由此認爲,靈魂爲自己找到新住處的肉體無疑必定是人;它可能進入熊或豺狼的體內,或者成爲一隻鳥飛翔,或者像祖魯人所想的,它可能投入沿著他們的小屋爬行的某一條無害的蛇內,那些蛇像愛它的祖先那樣,喜愛家庭灶爐的溫暖,如果是本家老人,就繼續懷有好感地接受兒孫們所給的食物。在低級種族中,關于靈魂遷移的概念,就表現在這些簡單的形式中。這種概念在婆羅門教和佛教中,就變成爲偉大的宗教教義。

  我們回過來談死人的帶有怪影形象的靈魂。人們都自然地相信,它們無論住在哪里,都繼續參與活人的事業,幷且它們的家族跟它們保持著親睦的關係。例如,在北美洲,有一位曼丹的婦女,整日跟她那死去的丈夫或孩子說話;而中國人像結婚之類所有家庭事件,都要告訴自己祖先的精靈,這精靈就處在作爲它的紀念物的爐灶上。不只跟死去的親屬的怪影談話,而且還要給它們吃的。當家人們坐在供桌旁,爲了尊敬死人而一年一度地設宴席的時候,當家人們想像所有以前各代祖先的靈魂,暗中到來幷享用食品的時候,家人們就給它們供祭一份份食物。這些供死人的祭品不僅産生于所有蒙昧人和野蠻人中間,而且也繼續存在于高級文明世界,在歐洲還能看到它們的痕迹。俄國的農民們想像他們祖先的靈魂,隱藏在小神龕聖像的後面,于是把一些餡餅爲它們放在擱架上。英國人只要一渡過英吉利海峽,就可以看到,爲紀念死者在其現代代表主持的追悼日所舉行的古代宴會,仍保留著它的原始性;甚至在(巴黎的)拉柴斯神甫(Pere Lachaise)的墓地上,至今還在墳墓上放著烘烤食品和甜食,而在布列塔尼,農民們不忘在這天晚上把燈火點著,幷在桌上爲訪問家庭的死去的親屬的靈魂留下一份份晚餐食品。這全都屬于崇拜祖先或屬于崇敬死人的宗教,這種宗教從遠古起就曾經是——甚至現在也是——人類大多數的統治信仰。但是這種崇拜不只是源自一種家人的依戀,因爲死人的精靈被認爲是在福和禍的方面都强而有力的神物。北美印第安人祈禱他祖先的精靈,請求它們給自己以打獵的好天氣或好成績;他相信,如果偶然掉進火裏,那是因爲他忽略了帶給精靈一些禮物,于是這些精靈就把他推進火內加以懲罰。幾內亞的黑人們給死去的親屬的造像帶來適當的食品和飲料,乞求它們在一切生活困難中給以幫助;幷且在遭到危檢或不幸的時候,我們可以看到一群群男人和女人,在小山的頂上或森林的邊緣,用最凄婉而顫抖的聲音向他們祖先的精靈呼救。這類證據幫助我們瞭解,作爲中國人和印度人生活中之最重要事件的對祖先的崇敬,其中包含著怎樣的實際意義,和爲了尊敬死去的祖先或家庭守護神而舉行的虔信宗教的儀式,如何會形成把羅馬家庭成員保持在一起的那種聯繫。我們現代的智力已經喪失了接受這些概念的能力,我們常常想,尊死去的羅馬皇帝爲神,這僅僅是一種簡單的狂妄驕傲的事情,然而實際上,這裏面反映出了一種任何野蠻人都明白的觀念,即偉大的領袖死後應當變成爲同樣偉大的神。

  從野蠻人關于靈魂的概念中産生出了自然的結果,那就是他們把死人的陰影或精靈想像成爲如此活躍而强有力的實體;但是,這需要若干解釋性的語詞。恰恰同靈魂在生活過程中具有對肉體的支配權一樣,按照這種信仰,在死後變成精靈,它也同樣活動幷保留著自己的力量。這類滲入活人肉體中去的怪影,通常被稱爲善良的或邪惡的精靈,或鬼。怪影和精靈之間的顯著區別還沒有做出。蒙昧人認爲,幫助他們或者折磨他們的精靈,也正是死人的靈魂。善的或惡的人在死後也保持著他生前所具有的性格。在不很久之前,在其土著崇敬精靈的南印度,曾經發現他們不久建造了一座禮拜堂,其中的神是一位英國官員,一個熱情的、熟練的獵手,他的崇拜者們因爲記得他生活中的嗜好,所以經常在他的祭壇上放置雪茄烟和白蘭地酒。同一個人,對待自己的朋友可能是一個善良的精靈,而對待敵人可能是一個惡精靈;幷且即使是對于自己的民族,他或許有時是善良的,有時是殘酷的,因爲,祖魯人相信,他們部族犧牲的戰士的陰影,在戰鬥中就在他們中間幷且引導他們走向勝利;但是,如果這些怪影盟軍生了氣幷且跑掉了,戰鬥就將失敗。有時美洲的印第安人或非洲的黑人們,相信他們周圍的空氣中聚集著無數看不見的精靈,這不是毫無意義的事。他們是想以此說明,生活充滿了偶然性,而這些偶然性幷不是自然而然地發生的;當他們根據自己簡陋的哲學决定這些偶然性以精靈爲轉移時,他們就由此找到了其智力僅能理解的那些最顯著的原因。人們可以從未開化人關于疾病的信仰中,最清楚地看到這一點。我們在上面已經指出過,他們用推測來解釋昏厥和昏睡病,說靈魂暫時離開了肉體;我們現在在這裏可以補充說,健康的虛弱和萎靡都被同樣地歸于靈魂或部分靈魂出殼上。在這種情况下,一般的治療方法就是使靈魂歸位。例如,北美的巫術者做出這樣的姿態:他捉住患者逃出的靈魂,幷把它放回到患者的頭中去;或者在斐濟群島可以看到,生病的土著躺在岩石上,召喚自己的靈魂,懇求它回到自己身上來。但是在另一些生病的狀態下,患者的行爲立刻會使人想到他身上有不屬于他的靈魂。在一切伴有巨大痛苦的疾病中,特別是病人因發燒而奔竄不安和戰栗抖動,或者在地上抽搐、痙攣時,或者當他中斷了自己的思想而發生譫言囈語或用自己的嗓音說話時,當他的相貌扭曲而變得怪誕時,當在極度的熱昏中發出了某種异乎常態的音調時——對于蒙昧人的智力來說,會想像到有某種別的精靈進入了地體內,或者他被這種精靈控制住了,這就是最自然的解釋。任何一個看到過癲癇病人或躁狂病人的人,都會理解,在醫療科學幼稚的狀態下,被精靈控制大概就變成了通行的關于生病原因的理論,而驅邪術或驅逐這些精靈也就變成了通常的治病方法,這是十分自然的。在蒙昧人中就正是這樣,例如,生病的澳大利亞人相信,有某個死人發怒的精靈,鑽進了他的身體在吃他的肝臟;或者在巴塔哥尼亞人的獸皮小屋內可以看到,巫術者們跳著,喊著,敲著鼓,來驅趕因發燒而倒下的人的身上的精靈。這類概念在古代是非常流行的,例如,可以從著名的拉美西斯十二世(RamesesXll,公元前十二世紀)時代的埃及石板中看到,這石板保存在巴黎圖書館,幷被譯爲“昔日記錄”(Records of the Past),在那上面,埃及神科恩斯(Khons)受到派遣,駕著方舟來醫治受四肢痙攣之苦的小公主本塔利什(Bentaresh)。他到來時,精靈說:“驅趕精靈的大神,我是你的效僕,我從哪里來,就將回到哪里去。”當時人們給這個精靈帶來了祭品,而它就和平地退走了,留下了已恢復健康的女患者。我們能如此深刻地理解醫學歷史,我們到處遇到這種古代的疾病精靈起源論和醫生的較新的觀點,和他們的飲食療法及藥劑療法之間的鬥爭。雖然醫生在現代是占了上風,但是在除了最文明民族以外的所有民族中,仍然可以遇到原封不動地保留下來的古代觀念。著名人類學家巴斯蒂博士在緬甸帝國旅行時,他.的厨師患有中風性癲病,他的妻子竭盡全力來安撫因受到某種屈辱而引來疾病的精靈。她以一團團塗上彩色的稻米飯作祭品,幷做著像下面這樣的祈禱:“噢,不要附他而行!啊,放了他吧!不要這樣殘酷地纏著他!你接受這米飯吧!啊,這多麽有味道!”在這類疾病理論占統治地位的地方,病人自己的譫言囈語就對這種理論發生了作用幷以最顯著的方式證實了它。堅信確實有自己的精靈的人幷不比周圍的人少。病人們認識它們的形象,他們在夢中或者在昏迷狀態中見到過它們。更爲重要的是,在幻覺或混亂的想像的影響下,他們失掉自覺到如此程度,甚至用停在他們肉體內的想像中的精靈們的聲調講話,幷保證他們完全是這樣:這是三千年前叙利亞的害病的公主附體。在印度和在遠東的英國人,常常有機會參加這些聖誕的和遠古的場面,幷聽到像精靈在私語的聲音,或發出尖銳聲而叫喊,或借病人之口大聲哭號,以便讓人相信它是這種精靈,幷且說明它爲何而來;最後,滿足了它的需要,或者是被驅妖者的法術和咒語戰勝,精靈同意離開,當時病人就停止他那瘋狂的尖聲喊叫和狂暴行爲,他那痙攣的彎曲平息下去了,他那抽搐性的裝模做樣消釋了,他由于困憊而沉入夢中。如果他的病心理治療有效,他就常常暫時輕鬆地清醒過來。但是,爲了證明這種早期的疾病理論,幷不需要到印度或中國去。在西班牙,神甫們迄今仍在繼續從癲癇病人的口和足中驅逐鬼——雖然大概過不了幾年之後這就要停止了,因爲現在人們已經知道,用溴化鉀可以成功地治療這種迄今難治之症。

  關于精靈的概念也可用來闡明另一種情况下的事件。某些异常凶暴的狼和虎是“食人鬼”這一事實,可以用下述信仰來解釋,即惡人的靈魂在夜間離開它的肉體附到野獸身上,以襲擊自己的鄰人:這就是虎人和狼人或變獸者;這種變獸者至今仍然存在于印度和俄國民間成見中。其次,我們全都知道,許多人變得面色慘白、貧血和精神萎靡。在斯拉夫族國家中,人們認爲,這是受惡夢中的吸血鬼之害的結果。病人在夢中感到吸血鬼可怕地來臨。這些人開始對付鬼魂;這些鬼魂住在尸體中,因此尸體的血在本人死後很長時期始終流動。人們稱它們爲吸血鬼。我們在上面已經談過這樣的觀點,即原始人在其觀念中,把靈魂和精靈最初明確地理解爲一切産生的原因。在任何情况下,在下面的限度內,這都是正確的,那就是受到周圍精靈影響的粗野部族,當他們迷途走進森林的時候,他們就尋找受到石頭磕絆的原因,一切奇怪的聲音或印象,一切情况産生的原因。因此,在一個野蠻人時時遇到的那許許多多好的和壞的偶然性中,他看到了許多友好的或敵對的精靈們的工作,其中包括他個人的幸福或幸運采取一種精靈附體的形式,而這個附體者屬于他幷到處跟隨著他。這種精靈可能是在夢中見到的死去的父親的靈魂,如粗野的塔斯馬尼亞人( Tasmanians)就是這樣想;或者是那種像在北美戰士們身上的守護精靈,戰士在夢中沒有看見守護精靈時就齋戒;或者也許就像古代羅馬人的守護神——同他一起降生的精靈,是他一生的同伴和保護者。奧古斯都(Augustus)的守護神是一個神,它需要人祈禱和送祭品;但是我們新時代的人却如此落後于古人的思想,繼續采用他們的詞彙,繼續有興味地以我們在談到漢德爾(Handel)或特納(Turner)的天才時所理解的那種已經改變了的意義來看他們的詞彙。在我們的思想中,關于我們周圍的世界——天空和海洋,山岳和森林,也發生了顯著變化。我們學會了觀察引力和熱量、生長和分解的物理規律的作用,幷且只要作一些努力,我們的想像就能轉移到那遙遠的時代,那時人們在無數精靈中尋求自然現象的原因。同時,這種信仰是直接從靈魂論中産生出來的。因爲人們看待這些精靈,就像看待支配自然的靈魂那樣;而這種靈魂支配自然,又像人的靈魂支配人的肉體那樣。這些精靈從火山中把火拋出;它們在刮颱風時折斷林中樹木;它們使小劃于輾轉于漩渦之中;它們栽種樹木幷使之生長。低級種族談到這類自然的精靈,而且對待它們完全像對待特殊的個人一樣。這就證明,它們是被按照人類靈魂的型式創造的。新時代的旅行者們看到,船行在危險地段時,向河中撒一撮烟草,向河中精靈禱告,祈請允許渡過。非洲的樵夫,對大樹砍第一斧的時候,倍加小心,幷且在地上滴一點椰子油,讓被激怒的樹精靈從樹中出來時停下來舔,這時樵夫就可以逃脫性命。希臘人曾這樣想像:令人神往的溪穀、河流和茂盛草原的山林水澤女神們,來到奧林波斯諸神(Olympian gods)的會上,坐到明亮的座位上;或者是林木女神們同綠蔭如蓋的松樹和橡樹一起生長,當樵夫的斧頭砍入樹幹的時候,她們痛得大聲號哭。——這時,希臘人應當是有這樣的智力狀况,即早就有這些關于自然精靈的觀念。盎格魯撒克遜(Anglo-Saxon)辭典中保留了一個有趣的詞“woodmare”來表示“回聲”(wuau-maer——森林的女神)。這是關于下面這個時代的遺迹:當時英國人相信——也像野蠻人那樣信仰,回聲是精靈回答的聲音;表示精靈或魔鬼的詞mare,也出現在nightmare——“夢魘”這個詞裏。夢魘就是夢中見到的使人出不來氣的魔鬼。對于我們的祖先來說,它是同樣確實存在的;它對于現在的澳大利亞土著來說,仍然如此。被自然科學所消滅的古代的自然精靈,仍然在詩歌和民間傳說中找到了自己的藏身所。洛勒萊僅僅是那種使泅水者沉入漩渦的水怪的更新的异文;古代聖典中改邪歸正的水的精靈,都是采用了基督聖徒的名字;小精靈和林仙僅僅是對古代森林的精靈的模糊回憶。赫肯黎的《地文學》的讀者們,在魔法故事中知道那些自然的精靈原來是史前人所想像的自然力的人格形態之後,將會感到驚訝。

  除了一群靈魂、精靈和自然神靈以外,所有部族的宗教還都承認有高等精靈或神。在盛行祖先崇拜的地方,這種神之子就可能成爲偉大的領袖或戰士或著名個人的靈魂。例如,蒙古人把偉大的成吉思汗及其家族崇拜爲善神。中國人聲稱,木匠和建築者把很久很久之前生活在山東省的著名技術家魯班尊爲自己的保護神,而關帝爲戰爭之神,他是漢朝的杰出戰將。祖先們的神性觀念如此發達,甚至獲得至高無上的神的觀念。例如,祖魯人當從一個祖先精靈上升時,他們說到溫庫隆庫魯( Unkulunkulu),即陳年老者,就像說到世界的創造者一樣。再如巴西的部族說,塔莫伊(Tamoi)爺爺是第一個人,他生活在人間,教會了人們耕種田地,然後就升天了,在天上接收人們死後的靈魂。在自然精靈中,野蠻人也明確提出支配宇宙的大神。非洲黑人的最高的神是天,它降雨幷讓草木生長;在早晨醒來時,人們向它致謝,因爲它啓開門戶,太陽就出來了。可見他們也像雅利安人的祖先一樣,處在同樣思維發展階段上。雅利安祖先的大神就是在《吠陀》聖歌中所贊頌的戴烏(Dyu),它同時是降雨和打雷的天的化身,也是賦予它以靈性的天神。這個神即使有自己的名字,它仍然是希臘的宙斯和拉丁的朱庇特天神。兩種宗教保留著它那屬于野蠻人神學的天和天神的雙重意義。這種野蠻人神學也允許天空或天體衆神生活,或者說這種神學也用按照人的靈魂創造的在那裏生活的神來解釋這種生活。如果我們想像神是天體的靈魂,那麽最好是能够瞭解,天神意味著什麽。在所有野蠻人的宗教殘餘中,很難找到某種比下面這些至今還承認活生生的天等于神的語句更有表現力的句子。例如:“老天寬恕我吧!”“他遭到了老天的報應。”下雨和打雷大都被認爲是天神的事,例如,宙斯投下了毀滅之箭幷撤下了暴雨。但有些民族有專門的雨神,如奧裏薩的孔德人(Khonds),他們向皮祖·賓努( Pidzu Pennu)祈禱,請他將水通過篩子灌澆他們的田地。另一些民族有民族的雷神,如約魯巴人,他們說,他們那帶有閃電和響雷的尚高(Shango),把他那毀滅性的斧頭拋到了地上,他們從地中間把這些斧頭挖掘了出來。我們英國人還記得在我們的詞彙 Thursdar(星期四)中的 Thunder或 Thor(雷神),Thursday就是Dies Jovis的翻譯。大地.萬物之母,在野蠻人神學中占有她的地位。例如,奧基伯威族中虔信宗教的印第安人,在挖他們的藥草時,總不忘給大地曾祖母留下帶來的某種禮物。任何一種關于自然的幻想也不可能比下列的觀念鮮明,即無父和地母到處都是萬物的雙親;任何形象也不可能比中國的婚禮那樣更自然地代表它們:在中國的婚禮上,新郎和新娘向天地跪拜。在古典宗教中,他神是十分鮮明的,得墨忒爾,地母,大概是我們對她崇拜的最後痕迹,可能就是在田地裏留下最後一捆未割的莊稼,或者把最後割下的一捆莊稼隆重地運到收穫主人的家中。在幾內亞海岸的黑人中間,可以發現新時期關于海神的最明顯的觀念。在這裏,土著皇帝爲了懇求海神不興風作浪,將稻米、布匹、瓶裝的甜酒甚至奴隸作爲祭品扔進海裏。某位希臘或羅馬的統帥在把自巴托身于險惡的海浪之前,同樣帶上了公牛作爲奉獻給波塞冬或尼普頓的祭品。對于那些能够像看待有靈性的、有理智的人那樣來看待天、地和海洋的人來說,太陽具有最明顯的神人的個性,因爲它給予世界以光明和生命,它升起幷橫過天空,在夜晚又陷入地下世界,後又從那裏升起。在一個薩莫耶德女人每日禱告的故事中,有原始的純樸記述。當太陽出來時,她向它俯首行禮,說:“當你,上帝啊,起身時,我也起床”,到傍晚,“當你,上帝啊,躺下時,我也就休息”。太陽之神出現在最遙遠的歷史時期,例如在絳紅色埃及箱子的畫上,就可以看到乘船沿著宇宙的上下部分旅行的拉(Ra)——太陽神。每天早晨都可以看到,婆羅門教徒,這些現代的老年人,一隻脚站著,兩手伸向前方,面對著東方:他們這是在對太陽禮拜。他們每天重複地向太陽祈禱:“我們思考著非凡的太陽神的希望之光;太陽神將喚醒我們的思想!”月亮神或月亮女神標志著粗野的林中部族的祝典,他們在滿月的光照下舞蹈。月亮每每高于太陽,例如,在古代的巴比倫就是這樣,這可能是由于天文學的原因。但是,更爲普遍的是太陽神處,首位,這對于我們來說是較爲自然的;太陽和月亮通常被認爲是一對——兄妹或夫妻。不難瞭解,在叙利亞著名的廟堂裏,爲何沒有類似所有其他神像那樣的太陽和月亮神像,因爲對于所有的人來說,它們都是顯而易見的。毫無疑問,正是由于同樣的原因,在所有古代的自然神中,它們還單獨地受到了我們個人的崇拜。在德國和法國,至今還可以看到,農民在升起的太陽面前脫掉帽子;而在英國,對新月則鞠躬致敬或屈膝行禮;而“翻轉銀幣”的有趣習俗,顯然是英國拿金屬給月亮作祭品的遺留。火,雖然它未必能達到一等神的高位,但是,它被看作是一個人物,幷且人們因爲它既帶給人惡、又帶給人善而加以崇拜,還把它作爲上帝的僕人來崇拜它。在雅利安民族中,《吠陀經》的第一個詞就是阿格尼(Agni), 即火神(拉丁文 ignis)——供獻犧牲時的神祭司的名字。古代波斯宗教的代表者襖教徒是典型的拜火教徒,他們的最神聖的地方是燃燒之源巴庫(Baku)旁的神殿。在古代的希臘人中,赫斯提亞——聖爐受到了油食和甜酒的祭掃,而她的名字和對她的祭奠也傳到了羅馬,進入了威斯塔廟,在她的殿堂內燃著永不熄滅的火。風神在北美印第安人中和在南太平洋的島民中,也像在希臘人中一樣聞名。它們自希臘人的宗教一直傳到了現在,每一個農夫的孩子,現在都聽說過嚴酷的玻瑞阿斯和溫和的仄費洛斯。爲了結束這個名單,我們將說,與溪流的小精靈相比,江河是如此高級的靈物,它們往往有自己的廟宇和自己的祭司,例如,斯卡曼德羅斯(Skamandros)和斯佩喬斯(Spechieos),人們以它起誓,因爲它能够使違反誓約者在它的深淵中浮起和沉沒。對于印度人來說,至今最可怕的誓言就是以某一神河——最大的恒河發的誓言。

  這類神的名單,有助于多方面地闡明多神教,而這種多神教在地球的各個部分都有。這些神即天、地、海洋、日和月以及其他偉大的自然力的巨大靈魂,同時每一神物都有其神的個性,有其在世上的自覺的目的和工作。但是,要闡明多神教的各個部分是不可能的,因爲不論是在各部族中,還是在許多神的屬性中,都發生了混合。在許多廟宇裏所供奉的神,傾向于分成若干個別的神;人們在遺忘其原始意義之後,繼續崇拜各種名義之下的個別的神。在彼此融合的各民族之中,由于聯合或征服,宗教也互相混合了,而各種不同的神也喪失了其固有的個性。古典的辭典也充滿了這類例子。響雷的天和多雨的天,雷神和雨神(Jupiter Tonans和Jupiter Pluvius),是後來作爲兩個單獨的神物而被崇敬的。古羅馬人的尼普頓和希臘人的波塞冬,因爲它們兩個都是海神,就合而爲一,形成了一個很有興味的神的混合體。在商業神墨丘利的名義下出現了許多古代的神,希臘的赫耳墨斯,是伴隨死人到冥國去的神之公使,是盜賊和商人之神,文字和科學之神,它也具有由若干更早的神所組成的痕迹,其中有古埃及的文字神托特(Thoth),它生有神鶴之首。這能够提供關于發生在宗教中的那種混亂的概念,崇拜者們很快就不再去想該神的原始意義和使命,而只是把它作爲該廟中所塑造的這一個神來認識。在現代,很難確定如此衆多的古代神紙的來源,這是不應當感到驚奇的;但是,令人感到驚异的是,與其說它們最初是神化的祖先,或是太陽,或是天,或是江河,毋寧說它們之中還有如此多的神,在上述這點上竟表現得如此之鮮明。野蠻人的宗教之神同樣清楚地表明,在野蠻人的神學者們的頭腦中有一種思想在活動,而這種思想在高級文明階段上注定地獲得了巨大的作用。在觀察猶如善的精靈和惡的精靈相互大戰之原野的世界時,有一些宗教提出,這是兩支彼此戰鬥的軍隊,在它們的上面有高級的善神和惡神,而在所有它們之上還有最高的善神和惡神。這種二元論的體系——正如人們所稱呼它的,是在古代波斯的宗教中,在善和惡的精靈阿明拉·瑪茲達和安格拉·曼紐之最高統治下,光明和黑暗勢力之間的鬥爭中形成的。在較爲文明的民族的宗教中十分著名的那種神的等級制度,在野蠻人的宗教裏也同樣有粗略形式的表現。就像信徒們本身有普通人和他們上面的領袖,以及擁有執行其命令的高級和低級官員的偉大統治者或皇帝那樣,信仰者們也在自己的神中間建立了神的低級和高級序列制度,設置了最高的神。這種最高位的神應當屬于哪一種神,幷非處處一致。正如已經指出過的,把死去的人的靈魂認作是自己的神的人,有可能把成爲世界之創建者和統治者的某位祖先的靈魂認作是這種最高的神物。十分自然,常常把天神看作是宇宙的最高的創建者和統治者。在西非的各民族中間有些人說,天通過自己的僕人——低級的空氣精靈創造了自己的牧場,然而另一些人認爲天是極高的,爲的是它能多多地關心地上的事情。在剛果黑人的教義中,麥現著雖然慘淡却有深刻思想的生活哲學。他們說,在日常的事情裏,至今都有一群善的和惡的精靈,死人的靈魂在起著作用,大部分是惡的精靈獲勝;但是當它們偶爾使得光明忍無可忍的時候,偉大的天就醒來了,用它的雷來恐嚇惡的精靈,幷對準最頑固的惡精靈投出閃電之箭,而後它就重新平息下來,幷讓精靈們像從前那樣統治世界。在天的領導下活動的自然精靈之較爲令人感到愉快的形象,就是我們所熟悉的荷馬著作中的奧林波斯山的諸神。在奧林波斯山上,作爲天之化身的宙斯坐在寶座上,指揮著地上、空中、海洋的諸神。有的地方,太陽被認作最高的神,在印度的許多山地部族中就是如此。在那裏,太陽指揮著森林和平原之神、部族之神和祖先的靈魂。但是,關于“偉大精靈”,關于那種在北美印第安人的記載中所說的宇宙之創造者和統治者的概念,是從十七世紀耶穌會教徒們的學說中産生的。在其他某些地方,這類神物的起源似乎是同樣值得懷疑的。在研究古代文明世界的宗教和哲學的時候,讀者將會發現,人的思想順著通向泛神論或一神論的同樣的兩條路綫工作,要看它是否把整個宇宙扮作一個具有神的靈魂的豐滿身體,或者,它使一個高高地君臨于所有其餘世界之上的神升到同樣的神的高度。注意這種思想的發展,就超出了我們爲自己所規定的範圍。

  現在我們看一看野蠻人宗教儀式的主要動作。如果我們牢牢地記住,作爲這些動作之對象的那些神,或是真正的,或是被改造過的人的靈魂,或是按照人的靈魂的形象和類似物而創造的神物,那麽對這些動作就不難瞭解。甚至在蒙昧人中也有禱告。實際上,一個信徒用表示尊敬的語言懇求神靈——或許就是他的祖先的幫助,這是十分自然的。野蠻人的禱告曾不止一次地被偷聽到幷被記錄下來。例如,祖魯人帶來祭品幷且說:“這是給您的牛,您,我們民族的精靈。我懇求您賜給健康的身體,讓我能好好生活;你,真是關照我,你,真是。”(同時呼著家庭死去的成員的名字。)下列的話是孔德人給地母神帶來人類祭品時的禱詞的一部分:“我們得到了我們的牛、羊、猪和麵包的祭品,把它帶給你。我們請求你使我們發家致富。擴大我們的畜群,使畜圈容納不下它們;讓我們的孩子增多,他們却不需要靠父母的力量去照顧,這一點,從他們那曬黑的雙手上就可以看個清楚;讓我們的頭總是碰到從屋頂垂下來的無數銅食具;讓家鼠用紫紅色的布匹和綢緞的碎片築穴;讓國內所有的鳶,都被我們將一天天消滅的那些野獸招引來,栖居在我們村的樹上。我們不知道,我們最好向你請求什麽。你知道什麽對我們最好,就把這個給我們吧。”選擇這兩種類型的禱詞,是因爲它們證明,禱詞跟祭祀有密切聯繫,信徒們帶來禮物幷且像對待活的首領一樣地請求恩賜。野蠻人的祭祀不是表示尊敬的簡單的形式主義過場;這些祭祀大部分是由食物組成,幷將爲神所享用,雖然這種神是一種精靈,等待它享用的僅僅是一股氣,一股香氣或食物的本質;或者它是吸入從祭壇的火上發出來的氣或烟,吸入由同樣最細微的以太氣形成的虛靈食物。信徒們認爲,精靈或神就是由那種以太氣組成的。祭祀的儀式只有在高級的宗教中才喪失它那供養神祗的粗劣意義。在高級宗教裏,雖然也進行祭奠,也在祭壇上燒牛,但是這種活動只是贈送一種爲信徒們所高度重視的禮物,只是一種令神高興的尊敬的表示。

  信徒有許多倍以能跟自己的神保持個人聯繫的方式。作爲靈魂或精靈的神,當然有時可能在夢中或在幻象中看到,特別對于那些祭司或先知者來說,更是如此。這些人通過這種方式從神那裏獲得了(或者是假裝獲得了)神的答復或預言。神作爲靈魂可以進入人體內,幷通過這個人來行動和說話,因此就出現了癲癇病人的症狀。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這種症狀就被推到控制了病人的惡魔身上。當出現在病人身上的精靈被認作是到這裏來使附體者興奮幷用它的聲音訪話的神的時候,就會用較好的觀點去看待。被控制的祭司用抽搐的非人間的聲調以他身上的神的名義答話;一旦神離開他,他就茫然自失:這全都是彼此配合的。爲了精靈,在世界各地都可以找到和它們關係密切的祭司、神諭傳告者和預言者——顯然,他們實際上是一些肉體和精神上的病患者。他們用假裝的病症和狡猾的回答欺騙其崇拜者熟練到何種程度,則他們自己所感受到的幻覺也就容易到何種程度。精靈使某個祭司或預言者的身體激奮,或作爲氣進入他們體內,這些人就裝出簡單機械的動作,就像把水注入林中那樣。像一般的靈魂遷移那樣,人們認爲神也能進入某種動物體內,例如,它作爲神鳥從一個地方飛到另一個地方,或者居住在奴隸海岸的黑人們所喂養和崇拜的神蛇體中。這就導致一種使我們感到更加古怪的信仰。新時代的英國人感到驚訝的是.那樣的人,無論他們如何不學無術,却能向插在地上的一根木棍叩拜,或者向從路邊撿來的一塊石頭叩拜,甚至還能跟它們談話和向它們供奉食品,但是當一個印度人或非洲人解釋他的信仰的時候,這根木棍或這個石塊就是一個繼承者,它暫時體現了神靈。這就證明,在他的動作中是有著理性意義的。神的造型,從擺在奧斯加克人茅屋中的粗陋的祖先木雕像,到由菲狄亞斯或普拉克西特爾斯所創作幷作爲天神或太陽神神像、大部分是按照人或類似人的形象製作的希臘木雕泥塑.這還是一種補充的證據,它證明,這些自然神是人的模仿。當這些造型用來表現神的時候,信徒在它們上面只能看到表像或肖像,然而它的精靈却常常引導他把它們看作是暫時的神體。塔希提島的祭司,如果人們向他問到他那外形端整的木制偶像時,他就解釋說,他的神幷不總是在偶像之中,而是僅僅有時作爲神鳥飛到它裏面來,有時又從它裏面出來進入他——祭司體內,以便借他的聲音作神聖的預言。這就使我們回到了十五世紀之前的那些時代,米紐修斯·費裏克斯( Minucius Felix)叙述道:异教的神祗們進入它們的偶像之中,幷被祭壇的物氣養胖了,或者作爲微妙的精靈爬入人體內,使他的四肢痙攣。使他瘋狂,或者迫使自己的祭司狂瘋起來,回旋轉動。最後,粗野的部族能够信仰和崇拜精靈,却不爲它們建造房子,也不爲它們設置擺酒食的祭桌。但是,類似的廟宇和祭壇,從遙遠的時代起就在野蠻人的宗教中出現了,幷且至今仍然和往常一樣保留了崇拜之完全同樣的人的性格。例如,在印度,毗濕奴的僕人們給它的造像洗滌,穿上衣服,幷把它的造像放在它那廟中尊崇的位置上,在它前面擺上精心挑選的酒食,還有供它娛樂的奏樂者和舞蹈者。對我們尤其有教益的是,我們知道了其最初意義被歪曲之前的毗濕奴,那時它是太陽神,它的主宰或靈魂是神,而采取了人的個性化的形式;由此看來,這是史前期自然哲學的遺留。

  迄今爲止,我們把野蠻人的宗教只是看作類似早期的自然哲學體系,而完全沒有談到道德學說,這種學說在現代對于每一個宗教來說,都是極爲重要的。我們把宗教的哲學方面跟道德方面分開,不只是因爲分別地研究它們,可以對問題獲得較爲鮮明的觀點,而且也因爲低級種族的許多宗教,實際上跟人的道德行爲關係極小。土著的非洲人或美洲人可能對靈魂和其他精靈具有特定信仰,就像對待自己生命和周圍世界之事變的原因一樣,幷且能够崇拜這些精靈或神物,用禱告或祭掃來獲得它們的好感或消釋它們的憤怒。但是,雖然這些神也可以要求他克盡他對于它們這些神的義務,却不應該由此得出這樣的結論,它關心他克盡對他的神祗鄰居的義務。在這些民族中間,假如有個人搶劫或殺人,那麽爲此而復仇則是受欺淩的一方及其朋友的事情。假如他吝嗇、背信弃義、殘忍,他可能因此而受到懲罰,或者也可能受到所有正直人的輕蔑的反對;但是完全不需要同時像看待仇視神明的人一樣地去看待他;實際上,這類人往往原來就是某種大巫師或祭司。同樣,由于認爲死後靈魂繼續存在,像鬼影或精靈一樣地在活人中間游蕩,或者轉入陰曹地府,或者轉到光明的精靈界,蒙昧人常常想像靈魂的狀况,想像它仍然保留著人世的性格和地位,不同的是因人世間的生活而得到好報或受到懲罰。有些讀者如果認爲這種神學與道德學說分離難以理解,那麽他們就可能聯想起、在較爲文明的民族中,因爲宗教不再把它所信奉的道德信條貫徹到生活中去,它就可能降低到與此同樣的狀况上。例如,印度人能够從事最詭詐的生活,然而祭司看在禮物的面上就讓他跟神和好;或者,在歐洲,强盜們往往原來是教堂的最虔誠的參拜者。一般地說,高級民族的信仰比起較粗野部族的信仰來,具有既大又好的道德影響。但是,宗教對人們生活的實際作用甚至在蒙昧人中就已經開始發生了。對死人的崇拜自然地激起高尚的道德,因爲活著時關心他的家庭成員彼此以禮相待的祖先,當他成爲既管恩典、又管懲罰的神靈的時候,就不再遺留下這種善意的關懷了。這種對鬼影的崇拜沒有增進新教義或引起改革,因爲後代子孫們認識到,一點也不能改變祖先已經習慣了的風俗,否則就會引起成爲神的祖先的極大不滿。但是,由于這樣維護舊的家庭美德的結果,祖先崇拜對許多民族都有影響。在這些民族中,從祖魯人直到中國人,這種崇拜占有優勢。祖魯人相信,他不應該以不好的態度對待弟兄,否則,父親就要來到他的夢中,讓他生病。中國人永遠跟家庭的精靈們在一起生活,幷怕做惡事;不然,精靈們會讓他遭受灾難和死亡。在古代的大的宗教裏,强大的祭司階層是由知識分子——社會的教師和領導者組成的。在這種宗教裏,我們發現道德的信條被認作是宗教的偉大義務之一。神負責懲罰不信神的人;天神用自己的閃電使違背誓言者驚恐致疾,而民族之神把疾病和死亡送給殺人凶手。關于靈魂遷移的學說,作爲一種道德力量也發生著影響。例如,印度的經書對罪孽深重的人威脅說,由于在現時生活中犯下罪過他們將受到懲罰,將再一次投生到另一個肉體中去。其中,惡人將轉生爲盲人和肢體不全者,造謠中傷者將有惡臭的氣息,盜馬人將跛行;殘酷的人將脫生爲猛獸,盜糧者將脫生爲老鼠。因此,在收穫自己從前善行之果的同時,人就將必須承受自己惡行的後果。沉淪于黑暗之中的靈魂,將降爲牲畜;然而善良的靈魂,在一系列的脫生中,將上升而直到成神。還有更加廣泛流傳的學說,即人死後就要受到冥府的審判。其中,罪過深重的人就被定罪去受苦;只有那些在人世生活正直的人才能够到達極樂世界。這種學說在古代埃及很盛行,草紙的《亡靈書》書卷,木乃伊棺上的圖畫和象形文字的圖式,都證明了這一點。例如,在任何博物館中,我們都能看到衡量死去的人的靈魂的場面和在奧西裏斯面前對它的審判。奧西裏斯是亡靈法官,有四十二個助手。而管文書的神托特站在旁邊,把嚴厲的判詞記錄在自己的小板上。在直行象形文字中列舉了各種罪行,靈魂應該宣告無罪;這是可以稱做儀式性的和道德性的罪過的有趣混合體,在這些罪過之中有下列的話:“我沒有隱秘地對人作惡。我在真理的審判中沒有說謊。我沒做任何不信神的事。我沒有迫使工人的勞作比他一天所應做的更多些。我沒有在其主人面前詆毀奴隸。我沒有殺過人。我沒有欺騙過人。我沒有僞造過國家的標準。我沒有損壞過神像。我沒有從死人身上拿過捆扎材料。我沒有做過私通的事。我沒有缺過胸前嬰兒口中的奶。我沒有在牧場上獵捕過野獸。我沒有用網捕捉過神鳥。我是清白的,我是清白的,我是清白的!”由此可見,在有文化的古代民族中在最早的有史時期,神學就已經跟倫理學結合了起來,而宗教作爲一種道德力量獲得了對社會的統治權。

  我們就這樣證明了,萬物有靈觀或靈魂論,是野蠻的和古代的各民族宗教中各種不同的精靈和神批體系産生的基礎;同時也指出了,在粗野的種族中間,類似的信仰已經開始影響道德行爲。在這裏,宗教的兩個方面(哲學的和道德的)以最簡單的形態出現。這兩個方面,讀者在進一步研究世界宗教時應當經常記住;在研究著名宗教的歷史時,必須確定,宗教在哪種程度上服務于這兩大任務:一方面的任務,是教人認識自己,認識世界,認識他的周圍以及滲透于全部現實之中的可畏而無際的力量;另一方面的任務,是指導幷支持人去完成生活所加于他的職責。在研究者面前將常常擺著這樣一個問題:强大而真誠的宗教如何會趨于衰落,而另外的宗教又如何在當地出現?當然,這類變化在不小的程度上决定于征服,例如,在波斯所曾經發生的情况,在那裏,穆罕默德(

Mohammed)的宗教幾乎徹底滅絕了塞魯士(Cyrus)和大流士(Darius)時代的古代瑣羅亞斯德教。但是,征服者的寶劍僅僅是宗教藉以强制確立和被用來强力推翻的一種工具;真正的原因深深地隱藏在人的頭腦中間。對待古代宗教廢墟,一種歷史觀點就足够了,這就可以看到,它們是由于內在的原因毀滅的。埃及的祭司們從前曾是他們那個時代最先進科學的代表,他們曾經設想過,人類無須多學點什麽,在世界超過他們幷丟下他們去卑躬屈膝于迷信之前,抱住自己的傳統去反對一切新知識。希臘的祭司們在宏偉的廟堂裏舉行宗教儀式,幷擁有財富和榮譽,但是尋找如何生活得好的秘訣的人發現,廟堂沒有給自己提出這個任務,于是他們就從它那裏轉向哲學。如果著名的宗教不能在先進的科學和道德中保留自己的地位,那麽,它就可能僅在多少世紀之內,慢慢喪失它對民族的意義。但是任何國家的力量和無論多少廟堂財富,都不能把它從另一種最後産生的信仰中拯救出來;這種信仰來源于高級的知識,幷能教人過上最好的生活。

 

 

 

 

 

 

 

 

第十五章 歷史和神話

傳說——詩歌——虛構中的事實——最古的叙事詩和書面作品——古代的記事和歷史——神話——神話的解釋——神話的傳播

  我們已經不大求助歷史來證明人類生活的最早時期了。正如本書的第一章所指出的,我們這些新時代的人知道,最古的民族已經湮沒而不爲古代的民族所知道了。但是,不應當由此而得出這樣的結論:古代歷史已喪失了它的價值。與此相反,現在有較之任何時候都更好的證實手段證明其真正的價值,我們可以借助像古代的文獻和語言這樣一些證據,再加上現代歷史學家所發現的那許多極早的著作,來進行這一證明工作。任何時候也不過是需要從那些傳說、詩歌和有關歷史開始時期的書面證據中獲得鮮明的概念。

  各民族的早期歷史,或多或少是由那些在文字出現之前從祖先那裏靠記憶傳下來的傳說組成的。我們自己的經驗不可能教導我們多方面地認識這類口頭傳說的價值,因爲在文明世界裏,傳說是那樣地不適用,而當時發生的事情又沒有被記錄下來,所以在現代,我們對于發生在我們祖先早期時代的事件知道得極少。但是,文字還沒有普及全球,還存在這樣一些民族:這些民族的歷史僅僅由祖先傳下來的傳說組成。例如,直到不久以前還不會書寫的南太平洋島民,是有知識的野蠻人,他們希望把關于既往時日的回憶傳給後代,幷在一兩種情况下,這些回憶在他們之中可能受到檢驗,看來,記憶好像真的能够十分長久而忠實地保留歷史知識。傳教士惠特米(Whitmee)報道說,在羅圖馬島上有一棵極古老的樹,據傳說,樹下埋著一位著名領袖的石座。不久,這棵樹被暴風拔出,樹根下果真有提到的領袖石座,它避開人眼想必已埋藏了若干世紀。埃利斯群島( Ellice Islands )上的土著們聲稱,他們的祖先是在許多代之前從遙遠的薩摩亞(Samoa)群島的一個溪穀裏來的,他們保留了一根古老的被蟲腐蝕了的木棒,這根木棒的各部分由于用木塊綁著才免于散掉。在他們的集會上,發言人手中握著它,作爲有權發言的標志。這根木棒不久前曾經拿到薩摩亞群島去,才知道它是由那裏生長的樹木製成的。同時,在所談到的那個溪谷裏的居民們中間,保留著這樣的傳說:在從前某個時候,從溪穀裏出來一大群居民,他們到海上去探險,大都沒有回來。在這些波利尼西亞群島的傳說中,最著名的是毛利人所傳播的那些關于他們的祖先在新西蘭定居的傳說。他們說,在一場內戰之後,他們的祖先從夏威夷群島乘小船逃往外地,向東北航行;他們引用建設者和船隊的名字來證明他們登岸的地點;他們一代一代地重複著從乘小船到來以後各代領袖的名字,這樣一共有十八代,或者從新來者占據這個島那時起已有四百到五百年。雖然正如可預料到的,各個不同地區的傳說在許多方面都有矛盾,但他們却用來作爲一種文件,由于這種文件,土著們就根據他們祖先的權利占據著土地。他們的祖先是乘獨木舟“鮫”(Arava)和“神的獨眼”(Mati-atua)登陸的,而且未必能够懷疑,人們中間經常重複的這類家系所依據的是現有的事實;而這些人的土地所有權就决定于這些家系。但是,毛利人的這些傳說有一半是由最簡陋的傳奇故事組成的。當一個小船的建造者砍倒一棵大樹以便做小船骨架的時候,他第二天回到森林裏發現,一夜之間樹又立在原地了。當小船已經造成幷放到海上的時候,魔法師留在岸邊。但是小船到達新西蘭,魔法師却像騎海豚的阿利翁(Orion)騎在海怪背上,比移居者早一步游過大洋到達那裏,已經站在岸上了。新時代野蠻民族的這些傳說,能够給我們提供關于埃及和希臘早期歷史中真實的回憶和神話幻想相混合的十分真實的概念。根據傳說,上述的歷史是從當時甚至還沒有文犢員在石板上刻下皇帝名字的遙遠過去傳下來的。

  當傳統用文字傳下來時,特別是在詩人們賦予傳說以詩的形式時,傳統就獲得了更大的穩定性。甚至現時在英國,某種突出事件變成了叙事詩歌在全國歌唱。在印刷書籍出現之前,作爲歷史家的詩人的作用比起後來要大得多,許多古代的歐洲歌曲帶有真正歷史年鑒的印記。不列顛的古代歌曲常常包含著極爲真實的歷史。例如,其中有一支提到了伯特蘭·杜·格斯克林(Bertrand du Guesclin)的頭髮像獅鬣,而在另一支裏描述著,冉·德·蒙特福特(Jeanne-la-flamme)爲了帶劍和燃燒著的木頭從亨尼朋(Hennebont)出發,去燒法國兵營,她把軍事裝備披挂了起來,這種裝備經其他歷史材料證明她是確實帶過的。雖然詩人和吟游詩人保存著許多像剛才所援引的具體事件,但是他們對所報道的事實却沒有歷史家的良心感。由于希望感動聽衆或者迎合他們的心意,爲了使自己的民族自豪感和領袖的家族自豪感得到滿足,歌手在領袖的大廳裏歌唱時,他就將自己的歌曲帶有真實的名字和事件,但是這樣安排它們,就更使他的故事具有戲劇性,甚或是直接編造歷史。偉大的德意志史詩《尼伯龍根之歌》(Niebelungen Lied),是在勃艮第(Burgundy)開始的,那裏有三個王掌握著萊茵河上沃爾姆斯的會議,他們的姊姊是美麗的克裏米爾特( Kriemhilt),她的丈夫西夫裏特( Sifrit)被哈根(Hagen)陰謀用槍刺殺在小河旁。之後,她就嫁給匈奴王阿提拉,而流血的故事就以她的復仇和死亡結束,留下了伯爾尼來的阿提拉和喬德利奇及在犧牲的戰士身上哭泣的人們。在這裏,地點和個人帶有很强的歷史性,可以編成叙事詩形式的歷史,如果歷史只憑這類傳說就能寫成的話。但是吉本的讀者知道,實際上,阿提拉在喬德利奇誕生前兩年就死去了。這首叙事詩只是一種傳說的後來的异文,它的較早的形式是作爲《佛爾松薩迪》而保留在斯堪的納維亞。引用沃爾姆斯王宮,騎士比武,以及所有其餘歷史人名和地方情况,只是爲了賦予故事以詩的性質和色彩。中世紀已經有了編年史,而這些編年史能够揭穿詩人們;如果詩人們在這時戒除了僞造歷史的惡習,那麽我們在那些還沒有歷史稽核所的時代的叙事詩中,怎樣才能把事實和虛構區分開來呢?《伊利昂紀》和《奧德修記》可能包含著許多關于真實的人及其事業的回憶:或許某位阿伽門農事實上是在邁錫尼統治過;對特洛伊的包圍也可能真正發生過——或許恰好正是在那個施利梅曼挖出了金杯和金項飾的土城周圍。但是要從荷馬的叙事詩中尋找出歷史的真實來,是極其困難的任務,因爲在荷馬的叙事詩中,自然的事件和奇迹,就像在歷史傳奇中那樣混雜在一起。要判斷在某位歌手的口頭上對各民族的編年史不偏不頗地保留到何種程度,極爲困難,正如格拉德斯先生在他的《荷馬入門》(Primer of Homer)中所指出的,歌手把任何一個杰出的希臘領袖在神聖的戰鬥中任何時候也不可能被任何一個特洛伊人殺死當成了常規。如果在古代詩歌中,除了關于歷史事件的歪曲了的回憶之外,找不出任何東西,那麽,對于人類學者來說,把詩歌完全弃置一旁,那將是最明智的事情。但是,從另一種觀點來看,詩歌是最全面而確切的認識文獻之一。

  雖然詩人的故事可能是虛構的,但他所談到的可能是歷史。在各民族、國家和城市的名稱中,詩人在我們面前無意地表現出社會及其居民,他們在當時如何。在《伊利昂紀》的第二部裏,人和海船的名單是地中海海岸地圖及海岸居民的概述。荷馬瞭解埃及人,瞭解他們的田地灌溉及其醫療技術,瞭解由于自己的船舶而享盛名的脫尼基人及其絳紅色的紡織品。卡德莫斯(Kadmos)這個名字是腓尼基語,意思是“東方的”,其實他的同伴們所建造的“七座門的”底比斯,證明他們對神秘數七報以崇敬,這種崇敬導源于巴比倫對七大行星的崇拜。詩人未必能想到,他所講述的充滿怪异現象的故事,其中有現實世界的情况,未來世紀的人們正是要重視這種關于現實生活的證據。抓住大公羊的肚皮或者動身往冥國到蒼白的死人陰魂那裏去的奧德修斯,是純粹的神話。然而對波呂斐摩斯的描述,是爲數不多的古代低級野蠻人風俗畫面之一,而訪問冥府,這是古代希臘宗教中人們所想像的精靈之陰慘的冥府生活的一章。對于生活和風俗的描寫也是如此。諾西卡(Nausikaa)公主坐著兩頭騾子駕的大車,載著要洗的內衣到河邊去。奧德修斯沿著航海的斐亞克人(phaiakians)的大街走著,對海港、堅固的墻壁和堡壘感到驚异,後來就邁過阿爾金諾(Alkinoos)宮殿的門檻,進去抱住王后阿瑞蒂(Arete)的膝蓋;然後坐在灰燼中的爐灶上,直到國王想起雷神宙斯跟這位請求者很親近而且很關心他的時候,才拉住他的手,讓他坐到自己旁邊兒子的輝煌座位上。隨著黠智的奧德修斯的傳奇性歷險,我們看到,宛如在許多活動的模糊的畫面上,古時的英雄們手中拿著槍,脚旁跟著快犬走著;在一座房子的進口大門旁邊,他們丟掉衣服,進入浴室;又從那裏出來,身上擦過油之後就到宴會上去。在宴會上,他們沒有任何像盤碟或刀叉之類的細緻器具,把烤肉和麵包吃了個够;他們在平坦的林中草地上扔盤子消遣,或在陽光下鋪著的獸皮上搖著小磨享樂。在莊嚴的祈禱儀式上,他們用深色的酒和燒肉來祭奠,高聲祈禱他們心中所渴望的,但同時也知道,神在諦聽著他們,將施予或拒絕。這一切不只是歷史,而且是最好的歷史。在文化研究者的眼中,使新人感到如此驚訝的自然和超自然的荒謬結合,是早期宗教思想狀態的證據。神祗們在宙斯——烏雲的召集者的宮殿裏舉行會議,以便决定如何處理他們平地下方的信徒們正在厮殺的軍隊。神祗們參加到了戰士們拼死的鬥爭中。波塞冬從埃涅阿斯的盾牌上拔出了青銅尖的槍,舉起這位特洛伊的英雄,幷把他無害地帶到戰士們頭頂上空;連女神們也都互相爭吵,像那些粗魯的死去的莽漢們一樣。例如,赫拉從阿耳忒彌斯那裏奪取了弓和箭筒,幷帶著輕蔑的微笑用它們射擊她的臉,直到她流著泪避開,把她的弓留在後面爲止。如果認爲這全都是純粹的虛構,或是最初聽到史詩這一奇异章節的人所進行的詩的修飾,那就大錯而特錯了、這些人還處在上一章所記叙的過渡的宗教狀態中,當時,精靈是使原始的祖先成爲把自然及其現象的存在人格化的原因,而這些精靈已經開始喪失其鮮明性,但仍然繼續被認爲是支配自然幷干預人們生活的神。我們如將這類思想狀態和現代的論斷相對照,就能幫助我們認清在整個歷史中的最偉大的事件之一:人類思維從神話氣質向歷史氣質的過渡。這種變化幷非一下子發生,而是在許多世紀過程中逐漸實現的。在格羅特(Grote)的《希臘歷史》中,較之地叙述哲學世紀的那一章來,未必能找到較有教益的章節。在哲學世紀,希臘人困惑而苦惱地覺察出,作爲他們的《聖經》的荷馬史詩,跟他們自己的生活經驗很不一致,因此,他們給自己提出了這樣的問題:世界上人們跟神坐在同一張桌子旁邊的那個時代,這樣的變化可能實際發生嗎?

  所謂古代歷史中的許多現象,也應當以同樣的觀點來研究。采用歷史考證,也就是采用判斷,其目的不是爲了不相信所報道的,而是爲了相信它。它的目的不是從作者那裏尋找錯誤,而是爲了查明他所說的哪一部分能够確實爲歷史所承認。因此,現代的讀者,比起李維和西塞羅時代的羅馬人來,有了關于早期羅馬歷史的較爲全面的意見。我們比他們看得更清楚些。說由一個叫羅米拉斯(Romulus)的人轉成了羅馬的名稱,這似乎不太可信;不如說羅米拉斯的名字是爲了解釋這座城爲何叫羅馬而虛構出來的。要知道,關于喂養了羅米拉斯和雷馬(Remu)的牝狼的著名故事,當我們知道這只不過是希羅多德作爲塞魯士降生史傳播的那個故事的异文時,它對新時代就喪失了任何意義。但是,在這裏也能看到間接的歷史標記,即使它的事件是最不可靠的。儘管世界上或許在任何時候也沒有存在過像羅米拉斯這樣的人,關于他用自己的青銅犁劃過城墻地點輪廓的傳奇,也是對于古代著手建城的儀式的正確標記。在歷史學家手下已經有文字證據的時候,甚至他也常常不得不以同樣的方式來對待較晚的歷史。假定說,在學校裏讀過三十五卷李維的書。像漢尼拔(Hannibal)和準備跟安安條克(Antiochus)戰爭的誓詞這類東西,毫無問題可以作爲可靠的歷史來采用。但是,當談到故事的時候,當時屬于古羅馬執政官之一的牛發出了可怕的話:“Roma, cave tibi!”——真是可笑。從教師方面來說,把這個故事作爲單純的李維的荒誕噱頭跳過去,那是有缺陷的。他應當指出,大概歷史學家是從關于怪事的某種官方報告中借用了它,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它都是一種很好的歷史證據,這種證據證明古代羅馬人不只相信牛能說話,而且相信這類現象具有神示預兆的作用,相信這類可笑事件在羅馬人中變成了民族的宗教和統治的如此重要的一部分,以致蔔筮者們設法經常供給這類預兆以便于國家執政者的統治,或者,最低限度是使他們有可能來欺騙人民群衆。因此,乍一看是最幼稚而荒謬的歷史片斷,却可能是文明史中的可靠的事實。

  顯然沒有任何必要去創造證明古代世界生活的作品,這種創造實際上指的是給歷史增加東西。古人傳給我們的無論關于什麽的語言和思想,如果都是確實可靠的,那麽新時代的人自己就能够從中選出歷史材料。例如,在《吠陀經》中集錄的梵文贊歌,就可以作爲歌唱它們的早期雅利安人每日生活的見證。因此,當獻給風神的贊歌把風神說成是駕著有堅固輪子的車子,有精緻的援繩和絲鞭的旅行者的時候,那麽新時代的讀者顯然就會明白,創作這首贊歌的雅利安民族自己必定也是乘坐同樣的車子。在那裏面,光輝的神祗們爲了美麗在胸前帶著金練,肩上背著槍,腰間挎著短劍——這種神話形象提供了雅利安戰士裝束的真實畫面。由此可見,這部史前贊歌的書一頁頁地在我們面前展現出了雅利安人的古代宗法制的生活:他們帶著畜群在廣闊的牧場上游蕩,或者關閉在冬季的茅舍裏;田野上的耕作和莊稼的收割;他們的家庭關係和法權;對偉大的自然神——天神和地神、太陽神和霞光神、火神、水神和風神的崇拜,對于不生不滅的死者的極樂世界的熱烈信仰;對布施的敬重和對正直的人的贊美。在古代波斯的聖典中——在《火救經》( Avesta)中——雅利安部族另一支的古代傳統傳到了現在,這一支信仰查拉圖士特拉,是從婆羅門家族中分化出來的。兩種宗教之間的深刻裂痕,顯然在于查拉圖士特拉的信徒們把婆羅門教的光明之神(deva)變成了惡魔(daeva)。他們認爲婆羅門教徒們至今仍在實行的火葬是對聖火的褻讀,他們對這種褻瀆感到恐懼;而這種恐懼早已使他們把死人交給食尸肉的野獸和鳥去食用,正像拜火教徒現時在自己的“寂靜之塔”中所做的那樣。在《火教經》的開頭,提到了一個稱爲“雅利安子孫”(“Aryan seed”)的國家,作爲由善神所創建的諸好國中第一的和最好的國家,後來,惡神就使它遭受到作十個月寒冬的詛咒。對氣候的這種記述使人們産生了這樣一種印象,好像古代波斯人相信他們的發源地是在奧科蘇河和雅克薩爾特河的源泉附近、在中亞凄凉的斜坡上。在這些聖詩中,到處都有這些山地的、貧窮的牧馬人和農民生活形象的影子,這些人跟現代腐化的波斯人和節儉的拜火教徒很少相似。他們埋頭于耕種土地的繁重勞動之中,爲的是讓土地適于人的生存,具有新的特點;在這樣的土地上,他們贊頌從土地中所體驗到的享樂。當農民使用完了濕潤的土壤,幷對乾涸的土壤進行灌溉的時候,于是土地就把豐饒帶給用右手和左手、用左手和右手耕耘它的人:

  

  種子一發芽,惡魔就低聲指責;

  

   種子一發葉,惡魔就一聲聲地乾咳;

  

  莖幹一挺起,惡魔就又哭又嚎;

  

   一長起粗壯的穗,惡魔就趕快逃跑。防避狼以保護羊圈和防備盜賊以保護村莊的惡狠狠的狗,對于人來說是如此需要,以致在這部書中包含有關于狗的特別嚴肅的條例——十分需要,如果狗不叫也不經心,就給它帶上口套,幷把它挂起來,這種處罰應當由給狗以壞食的人來執行;如果它”對富裕的戶主也是這樣——那書裏進一步說——這同樣是不好的。可以想像這是一幅幹練的農場主的現實忠實畫面,農場主們擬制出這樣的規矩,是爲使這些規矩由他們的子子孫孫重現出來,幷傳給未來的世紀。

  這些粗野的雅利安人只能靠聖贊歌中的口頭語言,來轉達過去的回憶。較文明的民族則從早期起就開始記錄有關當時事件的知識。最好的方法,就是想想這種最早的同時期的歷史,這一點,看看在英國聖經考古學會指導下出版的《往事記》(Recordsof the Past)中埃及和亞述的文件譯文就會明白。在那裏面可以找到——例如,由伯奇(bircb)博士翻譯的講述烏納(Una)遠征的銘文,烏納是特塔(Teta)王屬下的侍從;在公元三千年前,卡爾納克的殿堂墻壁上關于梅吉多( Megiddo)戰役的說明;在公元前約一千五百年,托特美斯三世(Thothmes IlI)在梅吉多擊潰亞述國和美索不達米亞的軍隊,開闢了通往亞細亞內地的道路。我們讀到,他作爲一位國王,率領軍隊從加吉到比卡納岸上的梅吉多南面,他在那裏張開帳篷,對他的部隊說;“快支起帳篷,我要在黎明時候去跟卑鄙的敵人戰鬥!”口令是:“堅决,堅决,警惕地守衛、守衛、守衛王國的帳幕!”在新月節日的早晨,國王在全體戰士中間,乘著他那飾金的戰車進入戰鬥;神阿門(Amen)是他的戰士們的保護者,國王便戰勝了敵人。戰敗者拜倒在他面前,拋掉馬匹和戰車,逃進堡壘;留在堡壘中的守軍脫掉自己的衣服,用它把逃亡者從墻外拉過來。埃及人開始虐殺敵人,以致這些敵人都像魚一樣地幷排躺下,之後,勝利者就進入了要塞梅吉多,國家領袖們帶著貢品:金銀、天青石和雪花膏石、盛著酒的器皿和畜群來到那裏。細目清楚的俘獲清單列舉如下:生俘24O人,手(從死人身上切下的)83只,母馬2041匹,歲口輕的191匹,金箱1只,“受輕視的”軍隊戰車892輛,等等。題銘的最後一部分永遠記下了常勝之王帶給神阿門一拉(Ra)的豐盛貢物:田地和花園——用來補給其神殿的果實;鵝——用來填充神的湖泊,幷且每天在日幕時讓他得到兩隻肥禽,同樣每天供給他麵包和一杯啤酒。正如國王在他的碑銘中所提出的,他不自誇他做了些什麽,也不說做得比事實上多,因爲這會引起反駁。我們在這裏看到,輿論的抑制力已經開始影響歷史。當然,它幷不强迫絲毫無誤的真實,允許誇大民族的勝利和隱瞞失敗,但是,即使是講究虛榮的埃及,編年史也未必敢于記載毫無事實根據的事件。當轉向巴比倫和亞述國的題銘的時候,我們可以拿查爾德斯(Chaldees)的著名城市烏爾(現在稱做穆黑爾Mugheir)的神殿的一塊磚作爲例子,在這塊磚上有用楔形文字寫成的辭句:

  

   爲神烏爾,其王貝爾之長子,

  

   烏魯克(Urukh),雄强的人,勇猛的武士,

  

   烏爾(城)的王,蘇美爾和阿卡德的王,

  

   建造了他的安樂的殿堂。

  這裏提到的蘇美爾(Sumir)和阿卡德(Akkad),是古代達勒底的文明之地。各公元前十六世紀,漢穆拉比就已經征服了這些民族——這是一樁偉大的事件,因爲由此而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它們的古代文化和宗教爲作爲征服者的亞述王國所吸收。這位巴比倫王在他的題銘之一中說:“貝爾的善意使蘇美爾和阿卡德的各族人民,從屬于我的權力之下,我爲他們從頭開掘了以我的名字命名的運河——人民的喜悅,供給人民以豐富之水的急流;我從頭修復了它的兩岸;建築了新的防護墻;給蘇美爾和阿卡德各族人民供應了不竭之水。”

  借助當代人的這類記錄,歷史學家們現在能够核對古代皇帝的報道名單,擬定某種像從偉大的城市美姆菲斯和烏爾建立起埃及和巴比倫王朝的連續系列。我們可以指出,在最近幾世紀記錄在舊約《聖經》歷史篇章中的以色列人的見證和傳說,跟古代歷史即古文獻關于歷史的見證相近。希伯來人的傳說(《創世記》十一、十二)說,他們的祖先曾居住在烏爾的迎勒底附近和埃及,這就成了他們跟古代世界兩個偉大民族有交往的證據。《出埃及記》(一、二)中提到以色列人曾被迫爲法老王建造拉美西斯城,這說明他們的奴隸制屬于第十九王朝中大拉美西斯二世時代,顯然,大約在公元前一百四十年左右,就形成了埃及和希伯來的年代記之間的相合點。在《歷代記》中出現了後來的人物和事件,這些人物和事件由于有與它們同代的其他國家的證據而十分著名。例如,所提到的希沙克( Shishak),他就是跟雷霍博姆(Rehoboam)作戰幷洗劫了神殿的埃及王(I,《列王紀》十六,25)。希羅多德的故事——亞述王森納切利勃的軍隊由于老鼠咬斷了兵士的弓而轉爲逃跑,似乎可能是《聖經》中關于森納切利勃大灾大難的另一個故事(II,《列王紀》)十九的异文。

  在希羅多德的著作中,在這位全面審查者面前展開了一幅古代世界的圖畫,這位紀元前五世紀的希臘旅行家和地理學家,好像對這古代世界瞭如指掌。歷史之父——人們這樣稱呼他——不是作爲本民族的年代記作者進行寫作,而是抱著廣泛的、對有關人類的一切知識都感興趣的人類學觀點來寫作的。最新的發現充分證實了他的報道,所以當他們像希羅多德那樣細緻地把傳奇或傳言跟他們自己所研究的東西區別開來的時候,我們就有權信賴古代的歷史學家們。例如,希羅多德講述了關于冒充王者的奇怪故事,這個冒充王者是斯美爾迪斯,幷且坐到波斯的王位上,直到他由于他那被割去的耳朵而被識破爲止,大流士殺死了他。若干年前,波斯貝希斯坦附近的一面高高的峭壁上所刻的楔形文字題銘被破識了,它們原來正好是大流士王用三國語言所作的證據,而且這個證據跟希羅多德所引用的故事相一致,這就足以證明希羅多德確實十分熟悉他那個時代之前整個世紀中波斯的事件過程。而且希羅多德的下述故事還能經受更好的驗證,這個故事據他說是根據埃及的祭司們的口述記錄下來的,是有關于他們兩千年前的國王的。在他們的口授之下,他記錄下了金字塔國國王——切奧普斯(Cheops)、切弗倫(Chephren)和米開裏諾斯(kykerinos)的名字。在最近幾個世紀裏,批評家們有時表示懷疑:這些國王是真實存在還是純屬憑空杜撰?但是當埃及象形文字喪失的意義被現代學者們重新考釋出來的時候,他們讀到了希臘歷史家在當時聽到過的那些名字。最古的歷史證據能在長期喪失了意義的古文獻中遇到這類的證明。蘇基迪德說(六,54),彼西斯特拉特(小的)設立了兩個祭壇,其中一個祭壇上的銘文已經被雅典人損壞,但是在另一個上面(歷史學家說)雖然文字不好辨認,現在還可以通讀:“彼西斯特拉特(希彼亞斯的兒子)把自己執政的這個紀念碑放在得爾福的阿波羅神殿的門廊裏。”這塊帶有題銘的石塊的一部分, 1778年在伊裏索斯附近的一庭院裏找到,現存雅典博物館中。下面這種研究家能够最好地瞭解這類文獻賦予歷史以何等生動的現實性,即這種研究家從自己的書本到不列顛博物館,幷在古代錢幣中看到了生著羊角的亞歷山大大帝的大頭,他曾公然宣稱爲宙斯-阿蒙的兒子,而幣中的這個頭像就是他生活中的這一奇异插曲的紀念;或者,研究家會驚异地注意到那種金幣——這種金幣證明辛白林(Cymbeline)確實是鑄造帶有自名字的錢幣的真正不列顛王。這個辛白林由于莎士比亞( ShaksPere)而聞名于現代。

  這樣看了早期歷史材料之後,會發現這種歷史是如此地有利于人的研究,我們就沒有必要轉到後來歷史的陳腐基礎上來。我們仍然要談談神話這個常常使歷史學家們跌跤的絆脚石。不能把神話只看作是迷誤和荒謬,相反,神話是人類智慧的有趣的産物。這是想像的歷史,是關于任何時候也沒發生過的事件的虛構故事。特別是導世紀寫作的歷史學家們,記錄了關于真實事件的傳說,這些事件跟神話糾纏在一起,因而對現在研究者來說,决定何者相信,何者排斥,這是最困難的任務之一。現在的研究者,他能够采用可能的標準幷確定某種事件從未發生過,因爲他完全瞭解自然的過程,因而滿有把握地排斥它發生的可能性;在這個時候,他不能不認爲自己是幸福的。例如,各個有文化的民族都從科學中知道,在人們頭上那個好像藍色穹窿或蒼穹的大,實際上不是像古人所認爲的那種堅固的拱形圓頂,而只是稀薄的空氣和水蒸氣。我們應當把那些關于生活在天宮中的,幷在那裏召開有關從地下登上或飛上天的人的會議的神的古代神話,關于在玻利翁山上堆積俄薩山,以便强占天外的高處,幷跟處在他們頭上的神進行戰鬥的巨人的古代神話,從歷史中勾銷,這就是上述認識的結果。除了這種把神話作爲一種任何時候也不可能發生的事情的報道揭示出來的方法以外,還有另一種說明其手段的方法。如果我們瞭解導致某個故事臆想的原因,那麽,就常常可以確信這個故事幷非歷史。

  我們知道,我們是如此强烈地希望解釋整個世界,在野蠻人心中也同樣,于是他們就根據這種願望,想出了那些可以使他們的思想得到滿足的解釋。然而他們可能更進一步,他們的解釋變成帶有人名和地名的故事形式,于是也就變成了完整的神話。在今天,受過教育的人幷不把采用這類方法編造虛構的歷史看作是可尊敬的事業。但是,沒有受過智力訓練的人們,他們處在所謂神話創作狀態下(這種狀態由蒙昧時期開始,直到今天在我”們中間也還沒有完全結束),把他們猜想可能發生的事情,毫無顧忌地變成了一些關于那種——按他們的話來說是,已經發生的事情的最爲生動活潑的故事。例如,當比較解剖學還幾乎是一無所知的時候,在地下發現了巨大的骨胳化石,人們就認爲它們是巨大動物和巨人或從前生活在地上的巨人的殘餘。新時代的科學確定這個意見是正確的,因爲問題涉及到野獸,那是象、犀牛等等的古代種類,但是關于巨人的說法則是不正確的,因爲實際上沒有一根大骨胳,屬于任何跟人相類似的構造之中。但是暫時還有人相信,這是巨人的骨胳。人類的想像力創造了關于這些巨人及其驚人事業的故事,這些故事至今還在地球各地作爲關于真實事件的傳說而存在著。例如,北美西部大草原上的蘇人說,他們那個地方某個時候居住著巨大的動物,他們至今仍保留著它們的骨塊作魔法用。他們也談到巨人哈-奧-卡(Ha-o-kah),說他能够跨過最寬的河和最高的樹;爲了慶賀他,他們在盛大的祝宴上飲酒幷舞蹈。原來,劍齒象的骨胳化石板可能成了土著人信仰古代任獸的基礎;而巨人也進入故事,我們對這一點不能不感到驚异。特別值得回憶一下在不遠的上世紀,清教徒的傳道士科頓-馬瑟(Cotton Mather),曾把關于在新英格蘭發現他證明是洪水時代巨人殘餘的骨胳的消息,傳到了我們皇家社會。

  引起世界各地神話編作者的想像的另一個對象,是下面的事實:人們是作爲部族或民族而生活著,其中的每一個都以特別的名稱而著名,例如,奧基伯威人,阿富汗人,法蘭克人。解釋這種事實的最容易而又最爲人所愛用的方法,就是想像,每一個部族或民族都有帶有類似名字的祖先或領袖,因此,他的後裔或承繼者就從他那裏繼承了部族的名稱。實際上,有時是有地點的,但在大多數情况下,關于這類名祖或有名祖先的臆想的傳說之産生,是由于系譜的編纂者們,一開始就假想有個叫部族名字的那樣的人,然後就把他作爲歷史上的個人來看待。有時可以在這類虛構的過程中來瞭解它們。例如,在巴西和巴拉圭的土著們中間,有一種部族稱作圖皮人,而另一種則稱作瓜拉尼人,爲了解釋這種區別,有一個傳說這樣說,有名叫圖皮和瓜拉尼的兩兄弟,開始是從海上帶著自己孩子們到巴西這個地方定居;但是,學舌的人引起了兩妯娌之間的爭執,爭執又發展成爭吵,幷以分離告終。圖皮留在當地,而瓜拉尼帶著自己的家族到了拉普拉塔灣地區。其實,對這個故事能够進行檢驗,因爲據馬蒂烏斯(Martius)說,瓜拉尼的意思是“戰士”,是傳教團的耶穌會教徒們最先把這個名稱給予了南印第安人。因此,關于兩兄弟一祖先的故事。應當是最近産生的神話。關于民族祖先的這類名祖神話,不只是在古時産生,而且也作爲真實的歷史進入了舊大陸各民族的年代記中。古代古典時代的研究家,知道關于孿生兄弟達耐和埃及的傳奇,即關于達耐人(希臘人)和埃及人的傳奇,和關于海倫的傳奇——海倫是海倫人的祖先,他的三個兒子埃奧爾、多爾和克桑甫是伊奧利亞人、多利亞人( Dorians)等的祖先。

  研究了這兩類産生自骨胳化石和民族名稱的神話之後,我們認爲有必要指出,這兩類神話在我們本國是如何會合在一起的。在十二世紀蒙茅斯(Monmouth)的杰弗裏(Geoffrey)編的不列顛人的歷史中說,在古代,我們的島稱作阿爾比翁,只有少數巨人居住;但是被趕出的特洛伊公布魯特斯(Brutus),帶著信徒們登上了島,幷稱作不列顛國,因而夥伴們也就稱作不列顛人。跟他一起來的名叫戈利紐斯(Gorineus)的領袖,稱他得到的地方爲科利尼亞,而他的人民就稱作科利尼亞人,即科爾尼什人(Cornish)。這部分地區巨人特別多,其中有一個名叫戈瑪戈特(其他地方稱作戈格瑪戈格),身高十二肘,能像拔胡桃木棍一樣拔出橡樹。但發生戰鬥時,不列顛人戰勝了成群的巨人,除了這個最高大的怪物以外,把他們全部消滅。這個怪物和科利尼亞人進行一對一的决鬥。在决鬥中,科利尼亞人抓住了巨人的胳膊,在普利茅斯附近現在叫做“戈”(鼻子)的峭崖頂上戰勝了他,把他拋進了海裏。由于這個原因(年代記作者說)從此這個地方就被叫做“戈瑪戈特之躍”(“Goemagot"s leap”)。無論這個傳奇如何離奇,却不難找到它的意義。曾有一種各民族起源于特洛伊的習慣說法;布魯特斯和戈利紐斯是爲了解釋不列顛和康沃爾(Cornwall)的名字而虛構出來的;戈瑪戈特或戈格瑪戈格是《聖經》上的戈格(Gog)和瑪龍格(Magog),他們在這裏合成了一個人,他們在傳說中又被當作了巨人。但是,關于戈格瑪戈格從普利茅斯附近的“戈”峭崖上被拋下的故事,是根據什麽創作的呢?答案顯然就是,在這個地方曾發現動物的骨胳化石,人們認爲這些化石是巨人的殘存物。甚至在現代,爲了建築堡壘而對“戈”進行挖掘時,發現了一些巨大的頷骨和牙齒,輿論立刻就認爲它們是巨人戈格瑪龍格的殘存物。

  現代文明人所最易瞭解的神話的例子,就是如此,因爲它們幾乎是一些關于現實中可能發生的事物的推斷或猜想;這些猜想帶有圖畫般的詳情細節,而這種細節也就使得猜想具有了現實性的形式。爲了瞭解另一類神話,我們就應當懷有跟學校中的科學論斷條件完全不同的思想情緒,而這種思想情緒,跟黃昏時幼兒室中的童話故事或夏日傍晚樹林中的詩作朗誦所引起的思想情緒非常相似。前幾章指出了,在古代,跟文化格格不久的人們,十分相信那類在我們中間只作爲富有詩意的幻想作品而存在的觀念。對于原始哲學來說,它周圍世界的現象,最好是由它裏面所假設的,跟人的生活相似的自然生活和跟人類靈魂相似的自然神靈來解釋,這樣一來,太陽對原始哲學來說,就好像成了作爲君主的個人,早晨它威風凜凜地在天空升起,夜晚就疲勞而憂傷地降落到地下世界。狂風巨浪的海洋是恐怖之神,它準備吞沒勇敢的航海者;森林中的野獸,在思想和語言方面有一半像人;森林中的樹木,是精靈的實物住所;它們那葉子的颯颯聲,像是對樵夫的話語,它們那搖動的枝條,像是對樵夫招手,而樵夫則是有些懷著殺害人的犯罪心情,來砍伐它們的幹。世界當時是“那種産生幻想的原料”;身體的變化和靈魂的遷移發生了;人或神能够變成野獸、河流或樹木;岩石可能是變爲石頭的人,而木棍則可能是變化了的野獸。這種思想狀態在迅速消失著,但是還有一些部族至今仍在這種狀態中生活,它們表明了編造自然神話的人是怎樣的智力結構。當講故事人生活在這類幻想國度中的時候,任何詩的幻想都成了魔法故事的依據,雖然(假如有可能想的話)他應當認識到,幻想是通過他進行工作,他所叙述的奇事不完全是歷史;但是當他死去以後,他講的故事就開始由歌手們和祭司們在若干代中傳播,而懷疑他的作品的真實性,就成爲不敬甚至盜竊聖物的行爲。全世界都曾如此,關于自然大神的神話(色諾芬尼和阿那克薩哥拉敢于對這些神話表示懷疑,而這種懷疑給他們帶來了如此不良的後果),跟現代的野蠻人像南洋島民的神話,是同樣的作品。我們研究過一些自然神話,選出了那些最清楚地表現它們如何産生的作品。

  塔希提島人這樣講述他們的海神希羅(Hiro):有一天,當他的信徒們在大洋上航行時,他發睏幷在深水中的岩洞裏睡著了,于是風神就興起了猛烈的暴風雨,要摧毀那些船,但是,航行者向希羅祈禱,希羅就升到水面上把暴風雨平息了,之後,他的信徒們平安地到達了碼頭。荷馬史詩中的同類形象是住在大洋中岩洞裏的海神波塞冬,他放出大風來,把奧德修斯那不堅固的小船拋向咆哮的惡浪,直到伊諾出來拯救奧德修斯爲止。伊諾命令奧德修斯脫去衣服,向費阿克岸邊游去。兩個故事都提供了用自然神話的語言所表現的狂風巨浪的海洋的語言圖畫,只是思想的表現方法不同。新西蘭講述著瑪烏依(Maui)的故事,說他除一種狂暴的西風以外,把所有其他的風全關閉起來;他未能把西風捉住,借助推到洞口的巨石把它關閉在山洞裏。他所能做到的就是按季節把它趕回家去,届時西風就在山洞中隱藏起來幷暫時死去。這全是對天氣的神話描述,這種描述意味著西風是强有力的,它占有統治地位;而其他的風只能按季節吹。這些新西蘭人任何時候也沒聽說過關于埃俄羅斯的古典神話和風的山洞,但是他們却如此之近地走到了同樣的神話圖畫面前,這種神話假定風是從山的兩側類似通風口中吹出來的。西印度的黑人講到火和水激烈爭吵的神話時說,火慢慢走近了,陸續停了下來,直到風向它呼求幫助爲止;風帶它越過一切,當時大戰也隨之而來,神就從它的雲侵中觀戰。這些黑人奴隸沒有任何可能在某個時候聽到《伊利亞特》的第二十一首詩,不然的話,他們從詩中可以知道怎樣用火神和河神大戰的形式,來描寫同樣的古代自然力的爭論:當風請火相助向前吹動猛烈的火焰的時候,鰻也好,其他的魚也好,都到處亂蹦,因爲它們感到了火舌的灼熱。

  太陽通過雲的間隙放射出的光束,顯然,就像通過古井上的轆轤投下的帶水桶的繩子那樣,擊中了在歐洲的人們,因爲在人民的語言中,這種現象稱做“太陽打水”。波利尼西亞人同樣看到光束與繩子的相似點,于是就設想,太陽是被繩子固定住的。他們講述著這樣的神話,從前太陽在天上行進得較快,直到有一個神在地平綫上放上了套索,在太陽下落時捉住它爲止,所以現在它按照給它每天規定的路程,在路上慢慢行進。有句英國的話這樣說:太陽“被黑夜吞下去了”,現在這只是一種比喻;但是它表現了一種觀念,在古代和野蠻時代,人們對這種觀念是在較直接的意義上去理解的,毛利人把這種觀念表現在關于自己神化的英雄瑪烏依之死的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們說,先祖瑪烏依,偉大的女夜神,她在水天相連的地平綫上閃爍,又像隱蔽,又像出現;瑪烏依爬進她的身體,通過地幹綫而毫無損傷;但恰好在這一瞬間,小鳥 tiwakawaka唱著愉快的歌飛起來了,喚醒了夜神,夜神吞食了瑪烏依。實際上這是關于日落的神話,太陽沒入黑暗時死去了。這個神話被提到的那個具有在日落時歌唱特性的鳥證實了。在世上存在的所有自然神話中,有少數傳播如此之廣,如關于日和夜的神話,其中,被吞食的犧牲者後來又被吐出來或被解脫,帶有神話的真實性。祖魯人的故事描述著作爲國土的妖怪的肚子,那裏有廟宇、房屋、家畜和生活著的人,當妖怪肚子裂開的時候,所有的創造物便脫離了黑暗,同時,帶有真實而明顯的自然特點。這個特點證明,講故事人想到了霞光,公鶏發出的第一聲叫喊:“咯咯打,我看見了光明!”我們英國的這個古代神話的异文,是關于小紅帽的兒童故事,但是它被結尾的脫漏損壞了(結尾被德國保姆較好地保留了下來),按照那個結尾,當猪人撕開睡著的狼的肚子的時候,健康而沒被傷害的小姑娘,穿著她那紅綢衣裳,就從狼肚裏走了出來。

  這類故事是幻想性的,但是神話編作者們的想像,還能走得更遠些。迄今爲止,我們所描寫的神話個人,是像太陽或者最低限度是某種和我們的感情相近的,和形成某種像風或白天那樣現實形象的顯著對象。然而當詩人醉心于他那神話形式的時候,一切東西他都能用名詞來表現,也能用動詞來補充,這一切他都能够以個人來看待。如果他想說:夏天來了,睡意襲人,希望産生了,正義在召喚。那麽,他就能够把夏天和睡眠、希望和正義用人的形象來表現,給它們穿上衣服,讓它們走路、說話。因此,麥科斯·綴勒所說的“語言的病態”有助于神話的構成。但是這幷不完全。在下一章中我們就會看到,是關于靈魂和精靈的觀念幫助人們瞭解到了動因。當原始人的心中覺得動因就是精靈或靈魂的時候,那麽夏天、睡眠、希望和正義的這種動因或精靈,很容易獲得個人的形式。不知道這一點,就不可能以應有的方法來瞭解古代詩歌。荷馬能够想像戰場上的刻瑞斯,在她抓住了傷得要死的戰士或者從厮殺的人群中抓住脚拖出一個人的時候,她兩肩披著血衣,她的形象被描寫成戰敗的阿喀琉斯。這個實體不只是現實化了的語言,而且也是人格化了的動因——精靈,所以殺死這一個而不是另一個。關于精靈的觀念在亞述人的神話中如此廣泛,以致它又重新出現在諾曼人中。在諾曼人那裏,這個民族的每一支在每次戰鬥時,都派出一些姑娘們,她們在瓦爾哈拉宮中的宴會上爲英雄們的精靈服務,給他們的大高脚杯中斟滿酒;這些姑娘是指導勝利幷挑選那些應當陣亡的戰士的瓦爾基利亞女神。另一類十分著名的神話則表明,那種對于我們新時代的人來說,只是表現在語言中的概念的東西,在古人的思想中却采取了個人的形式。在希臘和羅馬的古典書籍中,我們讀到了命運的三織女,即摩伊賴或帕耳開,和她們在《埃達》中的斯堪的納維亞的同類形象,那是作爲三個智慧婦女而出現的,她們住在宇宙樹伊格德拉西爾(Yggdrasill)下的源泉附近;她們是决定人們生命的女神諾爾茵(Norns)。對這三個神話人物的解釋就是,她們是過去、現在和將來的化身,正如她們的名字所表明的,她們的名字就帶有“過去”、“現在”、“將來”(Urdhr,Verdhandi,Skuld)的意義。

  傳說經常改變和喪失它的意義,新的歌手和講故事人一世代一世代地用新的形式來傳播古代神話,以便使它們適應于新的聽衆。考慮到傳說以這種方式發展和變化,那麽就可以預料,它們的材料能够如此保存下來,同樣也能够如此一去不復返地遺失。雖然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這些材料常常能够找到,但是,進行這種搜集工作必須慎重。機敏的作者最喜歡立即確定一切故事的神話材料,這恰恰可能是借助于敏捷周到的猜想。即使是在下面這種情况下,即擺在我們面前的是某種永遠也不會强求出什麽另外意義的毫無意味的東西,另一種解釋者也能爲它探求出重要起源。例如,一位學者,而且是一位極爲果敢的神話學家解釋說,我們著名的一段童話的開場白“乳牛從月亮上面跳過去了”,是古代那種把遮蔽月亮的雲描寫成乳牛的自然神話的遺留。解釋神話極端需要的不是單純的猜想,而是應該有原因,即爲何這種猜想較之另一種猜想可能性更大。關于星座的神話,把對象的名稱同它的自然條件結合了起來,這是表現單純意義的神話的範例。在普勒阿得斯七姊妹中間,很難看到墨洛帕,神話對這種現象解釋說,她爲自己死去的丈夫感到羞愧,于是躲藏了起來。普勒阿得斯七姊妹被獵人依裏翁趕到了大洋上,而俄裏翁如荷馬史詩所說,受到了緋紅色厄俄斯的引誘而消失在霞光中。我們能够從印度神話中舉出另一個例子——關于瓦曼(Vamana)的傳說,瓦曼是一個微末的婆羅門,他爲了懲治國王巴裏(Bali)的傲慢,就請求國王賜給他够量三步的土地,但當國王把這種恩惠賜給他的時候,他這個侏儒就變成了毗濕奴的巨人身形,一步就邁過大地,第二步就邁過大氣,第三步就邁過天空,把巴裏趕入地獄,于是他就在那裏一直統治到現在。在所有關于有怪力之矮人的童話中,這個故事是最精彩的,這大概就是關于太陽的神話,它作爲一個小圓球在地平綫上升起,然後擴展它怕威力,達到全宇宙。因爲瓦曼,“侏儒”是毗濕奴的化身之一,而毗濕奴最初就是太陽。關于他的三步的觀念,在《吠陀經》的聖歌中,要比它在傳說中的發展較早出現,而且當時,它還只是三步就跨過了大氣層的太陽的詩的比喻。“毗濕奴邁第三步,他就越過了(大地),大地在他那塵土飛揚的步子下滿心憂傷。維護聖地的安全無恙的守護者毗濕奴,由此只邁了三步。”

  最後看看神話如何傳播。無論何時講有趣的傳說(真實的或想像的全一樣),它都變成了講故事人儲備的一部分,而講故事人在故事中增添任何新的人名,往往不僅能成功地把它根植在民間傳說中,而且也根植在歷史中。在斯托貝斯(Stobaeus)的集子中有個得瑪拉特( Demaratus)的片斷,其中講述了帶有希臘人名、作爲阿爾卡迪亞歷史中的一個情節的莊嚴傳說,我們把它看作是羅馬歷史事件,即關于霍拉提(Horatii)和庫裏亞提(Curiatii)的傳說。很明顯,羅馬歷史只是從較早的故事中借用這個傳說,正如最近的瑞士歷史從較古的民間傳說中,借用了關于弓射出的箭和蘋果的傳奇,來豐富民族英雄特爾(Tell)的形象那樣。爲了證明這個傳奇開始是由許多歷史材料和神話材料組成的,我們把歐洲著名童話之一分解爲若干部分。藍鬍子是歷史人物,就是吉勒斯·德·雷茨(Gilles de Retz),蘇爾·德·拉瓦爾(Sieur de Laval),法蘭西元帥。由于他的鬍子有黑藍色閃光,因而獲得了藍鬍子的綽號。一個意大利的煉金術者曾勸說他,使他相信他的力量通過沐浴小孩子的血可以復原,爲了這個可耻目的,他引誘了許多孩子到他在盧瓦爾河(Loire)畔的尚普托塞(Camptoce)城堡裏去,它的遺迹現在還能看到。最後,農民們對所發生事情的可怕猜想被證實了,這個惡魔于 1440年在南特(Names)被處火刑。但却隻字未提被他殺死的妻子們。實際上,歷史上的藍鬍子是個凶惡的殺人犯,他顯然承繼了布列塔尼人(Bretons)關于殺妻者的古代傳奇故事。那個殺妻者即可詛咒的科莫爾(Comor),波赫爾(Pober)的康特(Count),傳奇性的史册把他的名字和行爲歸屬于一萬年前左右,把他描寫成篡位者和暴君,他一次娶了許多妻子,又一個接一個地把妻子殺死,直到最後,當他殺死絕色的特麗芬(Trifine)的時候,遭到了復仇的懲罰,而被執法者的手打傷、殺死了。不容易說明這是否某種更古傳說的异文,或是所有這些的某種歷史基礎。如果英國的亨利八世(Henry Vlll)生活在那個時期,那麽這類傳說很可能以他的名字爲中心。藍鬍子最新的另外一些特點,在特麗芬的故事中已經表現出來:當她發現以前的妻子們被害而感到威脅,知道危險的時候,她是如何地去求助于自己的親屬。但是,後者不是采取最新的傳奇形式來表現;特麗芬下降到小禮拜堂裏,在危險的時刻進行祈禱,在這裏,四個被害死的妻子的陵墓在她面前敞開著,她們的尸體在棺材上面,同時,每一具尸體的手中都拿著刀或絞首繩,或另一種使她們喪生的工具。除了這種極爲恐怖的場面以外,現代的异文帶有早就熟悉的關于禁室的情節,這種情節早就成爲講故事人在適當的時機行動的資本,這種情節也可以在《阿拉伯之夜》中找到。關于特麗芬的古代傳奇是具有特徵性的。凶夫把特麗芬趕入森林,斧砍掉了她的頭,但是聖吉爾達斯( St.Gildas)命令她的身體帶著頭返回科莫爾城堡,他向它揚了一把砂子,毀壞了這個城堡,然後他又把頭安在特麗芬身上,而她也就退入修道院度其餘生。晚期的講故事人比較喜歡這種雖然較爲鄙俗但却較爲愉快的結尾。

  剛才引出的帶有奇迹的傳奇,使我們重新回到了這一章開頭所談到的歷史對神話的采用上去。關于聖吉爾達斯的故事進入了歷史。吉爾達斯讓美麗的特麗芬手中拿著她的頭回到城堡中,然後把她的頭安上。這個故事表明著那個時代的智慧的性質。當時人們認爲講述這類由聖者們所做出的奇迹,是極富有教益的,因爲當時人們相信,聖者們能够真的創造這些奇迹。因此,我們認爲是荒誕不經的古代故事能够具有歷史價值,同時它們指出了那樣一些時期,當時人們編出這些故事,是由于人們相信它們事實上是可能的。甚至對于伊索的寓言來說,這也是真實的。當時人們相信,人的靈魂能够住進動物體內,狼的身上能够具有我們敵人的靈魂,或者,我們的某位祖先能够屈身在某條蛇體內的中心點上:在這種思維狀况下,關于具有智慧的動物的故事是最合情理的。在佛教徒那裏,關于野獸的故事早就成爲道德寓言,它們作爲關于多次托生或移居在偉大的宗教創始人的不同體內的傳說而傳播著。在鳥體內的佛,他又從獅子口中抽出身來,爲此受到口頭獎勵,而躲開得如此神速,他應當感到自豪。生于農民體內的佛,他聽到蒙著獅皮的驢子的話,就告訴它,它不過是一頭驢。對于千百萬人來說,這一切都好像是“新舊約全書”的一部分,都是研究文明時的極爲有趣的事實,同時也預先警告我們,不要輕視任何只因爲獲得了神話形式好像就沒有價值的故事。爲了理解以前世界各民族的思想,它們的神話能告訴我們非常多的東西,而這些東西是未必能從它們的歷史中知道的。

 

 

 

 

 

第十六章 社會

 社會發展的諸階段——家庭——低級種族的道德——輿論和社會風俗——道德的提高——復仇和司法——戰爭——財産——法律——家庭的權利和義務——宗法的和軍事的領袖——民族——社會階級——統治

  在每天發表在我們文明國家報紙上的犯罪行爲的報道中,常常有這樣一些說法,如粗野狂暴,野蠻殘酷。這兩個詞在一般會話中標志著這樣一些行爲:凶惡、暴虐、殘忍。毫無疑問,較少文明的人——蒙昧人和野蠻人的生活,一般地說比我們是較爲凶惡、暴虐和殘忍的。但是,我們和他們之間的區別還不完全在這一點上。正如前幾章所證明的,蒙昧的和野蠻的部族常常或多或少明顯表現著文化的各個階段,這些階段也是我們自己的祖先在古代所經歷的。而他們的風俗和法律,常常從我們很難以別的方式猜想到的那個方面,來向我們說明我們的風俗和法律的意義和基礎。不言而喻,這裏也不可能引用哪怕是複雜的社會體系的一覽表;所能做到的,就是給讀者提供一些古代和現代生活中的指導性的社會原則。

  人類任何時候也不可能作爲單純的、每一個人都是從事其獨自事業的一群個人而生存。社會總是由家庭或者是由從屬于婚姻規約和親手義務的親緣所結成的經濟單位組成的。但是,這些規約或義務極爲多種多樣。婚姻可能是永久的和暫時的一對或一種關係,在這種關係中,一個丈夫可能有若干妻子,和一個妻子可能有若干丈夫。在不文明的和古代的社會裏,常常很難瞭解家庭的類型和它的關係。例如,對于我們來說,按照男系來確定家庭出身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兒子采用父名就一目了然地指出了這一點。但是在兩半球的低級文明階段上,正如某種不言自明的事情那樣,許多部族却恰恰具有相反的觀念。在大多數的澳大利亞的部族中,孩子們都屬于母族而不屬于父族,以致在土著之間的戰鬥中,父與子經常作爲當然敵人而相遇。領袖頭銜常常按照帝王母系往下傳。例如在納切斯人(Natchez)中,這族人現在在路易斯安娜(Louisiana)地方有自己的太陽廟。但是,這種廣爲流傳的由女系繼承的習俗,儘管它是深深地發生在社會史中,也仍然被古代的文明民族所遺忘了,以致當希羅多德在采用母名幷且只是按女系來追溯宗譜的百底亞人中見到這種習俗時,就以爲這是某種使呂底亞人跟所有其他民族不同的特殊習俗。在蒙昧和野蠻的社會裏,廣泛流傳一種麥克倫南稱之爲“异族婚姻”或“族外婚”的制度,這種制度禁止男人從本族內娶妻,否則,就被認爲是犯罪行爲,有時甚至被處以死刑。在澳大利亞部族中所看到的一種事實,跟通行的觀念是一種奇怪的對比;蒙昧生活沒有制度,那裏的每一個男子應從另一族中娶妻,而這另一族同男方本族的關係可以說是妻族。在北美的易洛魁人( Iroquois)中,孩子采用母族或母族圖騰的名字。例如,如果她是出自熊族,那麽她的兒子也是熊族,照此他就不能跟熊族姑娘結婚,而應從鹿族或蒼鷺族中娶妻。按男系確定出身的高級民族中,也有這類習俗。例如,在印度,婆羅門不能娶跟他同族的妻子(如他們所說的,她的“奶牛圈”);同樣,中國男人不能娶跟他同姓的姑娘爲妻。雖然在這裏把蒙昧和野蠻社會的家庭和部族的習俗加以充分討論是極爲困難,但是,有若干大可注意之點,讀者應當注意。早期社會的婚姻是公民間的一種契約。例如,在尼加拉瓜的蒙昧狩獵部族中,想娶某一位姑娘爲妻的青年,要殺死一隻鹿幷把它連同一堆薪柴放到那位姑娘父母的屋門旁,這個象徵性的動作表示他願意打獵和完成男人的工作。如果禮物被接受,那麽婚姻就締結了,再沒有任何進一步的儀式。在具有高級文化的民族中,有較多形式上的許諾和帶有宴會和親屬會聚的儀式;後來,也像其他重要日常生活事情一樣,還請來神甫,以期得到神的福佑,幷使婚禮神聖化。在舉行這類儀式的地方,婚禮就變得跟野蠻時代的搶婚極爲不同——如現在在巴西凶殘的森林部族中所能看到的那種搶婚,戰士們對遠方村莊進行襲擊,用强力把妻子們帶回家中。古代的傳說十分熟悉這種習俗,如維尼亞民部族(Beniamin)的人們把希洛部族(Shiloh)節日裏跳舞的女兒們捆了起來;或者在關于偷搶薩賓女人的著名羅馬傳說中——在以歷史形式叙述搶妻的傳說中;這種搶妻的活動作爲純粹儀式仍保留在羅馬習俗中。這種搶妻活動在古代是如此通行的習俗,它最爲清楚地證明了這樣一種事實:即使現實中溫和化的風俗已占統治地位的時候,這種搶妻活動作爲一種形式繼續被保持了下來。這種活動在斯巴達人(Spartans )中已經轉爲這類狀况;普魯塔奇談到斯巴達人時說,雖然婚姻實際上已經是家庭之間友好的契約,但是新郎的朋友們仍然還要演一場用强力搶新娘的“戲”。若干代以前,在威爾士人( Vales)中保留了同樣的習俗。在那裏,新郎和他的朋友們,騎在馬上,武裝得像在戰時一樣,把新娘帶走。在愛爾蘭甚至存在把槍投向新娘的護送者們的習俗,雖然在誰也傷不著的距離內——除非發生某種意外,如某位貴族霍斯(Hoath)失掉了一隻眼睛。好像這種不幸情况也就結束了古代的這種奇怪的遺留。由于私有財産增加的結果,出現了買妻的習俗,例如,在祖魯人中,未婚男子同姑娘的親屬們講價錢,願意爲她出五頭或十頭公牛。這樣的情况,在英國,在我們那野蠻時期的祖先那裏是一種習慣,正如從伊尼(Ine)的威爾土法律中所看到的那樣,“假如一個人買一個妻子”等等。稍後些時候,喀奴特(Cnut)禁止買姑娘爲妻,但是她自己要多少錢,丈夫可以給她多少錢。這樣一來,某個時候作爲新娘的身價而支付的錢,轉變成了給她的嫁妝,這是法權史上的一個有趣的問題。當在較爲粗野的社會狀態下,寡婦跟已故丈夫的兄弟結婚的保障被停止時,這類的另一種保障就成爲必需的了。

  我們從婚姻開始談起,因爲家庭决定于婚姻,而家庭又是社會的全部穩定性的基礎。所說的關于蒙昧人和野蠻人中間較爲野蠻的幾類家庭聯繫的情况證明,從這幾類家庭聯繫裏,不可能期待那些設備完善的極好的家庭經濟狀態;文明社會如此多方面的良好性質和繁榮都應歸功于這種家庭經濟狀態。但是,只要這些最野蠻的氏族不因敗行和貧窮而徹底腐化,也不分化爲各個部分,則某種家庭道德觀念還是人所共知的,甚至也是在這些氏族中間實行的。它們的習俗——如果按照我們的觀念來判斷——是野蠻而殘酷的;但是,眷戀和共同利益的家庭關係已經形成,在保護家庭時,母親的忍耐溫柔和父親的大無畏的勇敢精神之道德更務的基礎,在他們對幼兒的一般日常關懷中,在兄弟姊妹彼此互相的依戀中,在相互的寬容態度中,在相互的準備幫助中,和在共同的相互信賴中,已經奠定了。這就從家庭傳播到較爲廣闊的範圍。部族的自然形成道路,就是由家庭或群體形成部族,這種群體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擴大幷分成許多經濟單位,而這許多經濟單位彼此仍然承認是親屬。這種親族關係作爲整個部族的關係,被所有的人都如此深刻地承認,甚至當各不同的部族發生混合的時候,只要一想爲所有群體建立一種想像的關係,那麽人們就常常虛構一位共同的祖先。因此,kindred(親屬關係)和kindness(愛護)是携手前進的——這兩個同源的派生詞,最恰當地表現了社會生活中主要的基本原則之一。

  從野蠻部落生活裏能學習到的經驗教訓中,可以找到這樣的例子:社會沒有警察來維持秩序也行。顯然,即使是地位最低下的人,不靠德國人所說的“Faustrecht”(拳頭權),我們英國人所說的棍棒權(club-law)就不能生活。但强壯有力的蒙昧人不侵入自己那較弱小的鄰人的茅屋,也不用帶石鏃的標槍投向茅屋的主人,而把他趕入森林以便强占這茅屋。沒有站在普通權力之上的最有力的監督者,部族似應在一周之內就瓦解了;但是實際上,蒙昧部族繼續存在了許多世紀。在食物不太缺乏,戰爭不太需要的良好環境裏,低級的野蠻種族的生活在它的世代中可能是美好而幸福的。在哥倫布首次登陸的西印度群島上,居住了一些被認爲是全人類中最溫和而善良的部族。旅行家尚伯克(Schomburgk)十分熟悉尚武好戰的加勒比人的家庭生活,他描繪了他們那種令人想起人間樂園的風俗畫,那時他們還沒有被白人的劣行所敗壞;他在他們中間看到了和平和快樂,以及淳樸的家庭的依戀,真摯的友誼和謝忱。他們不用誇大的語言,因而沒有喪失其淳樸性。他說,文明世界不會再有機會學習他們的道德,因爲即使是他們,也不說他們是生活在這種道德之中。在新幾內亞,荷蘭研究家科普斯(Kops)提供了跟上述極爲相似的對多裏(Dory)澳洲土人的描述。他們居住在建于水中木樁上的房子裏,就像瑞士的古代湖上人那樣。科普斯談到了他們的溫和,他們的習好真理和正義,談到了他們那固定的道德法規;也談到了他們對高齡人的尊敬和對兒童的愛護;談到了他們産不鎖門,因爲他們認爲偷盜是極大的犯罪,而這種行爲極少遇到。在印度粗野的非印度部族中,英國的官吏們驚异地發現粗野山民和密林居民中的善良和愉快,以及他們言行中的極端誠實。例如,沃爾特·埃利奧特(Walter Elliot)先生提到南印度的一個地位低下的貧窮部族,農場主雇用他們來保護田地,因爲他們非常清楚地知道,這些人寧肯餓死,也不盲從受委托照管的地中偷一粒糧食。他們是如此誠實,所以,他們的字據會立刻解决哪怕是跟較富有的鄰人的爭吵,因爲全都說:“庫魯巴人(Kurubas)永遠說真話。”當然,關于加勒比人和巴布亞人的這些故事,證明了他們友愛的一面,然而跟他們戰鬥的人,則稱他們爲野蠻的、背信弃義的惡魔。但是在戰鬥中的殘忍和狡詐,對他們來說却是正義的和值得贊揚的;我們在這裏只研究他們和平的家庭生活。很明顯,低級野蠻人可能是處在相當高的道德水平上,這一點尤其富有教益,這向我們證明了所謂自然道德。他們的宗教主要在于慰藉祖先的靈魂和自然的精靈,沒有像在高級民族中所表現出的那種强有力的道德影響。實質上,他們關于鄰近人的行爲極少受神的聖喻或害怕神罰的制約。這種行爲多半决定于他們的生活安樂或不幸到何種程度。當戰爭的需要或不幸破壞了他們的安樂的時候,他們(也像那些地位比他們高的人一樣)的行爲就變得較爲殘忍而自私。在缺乏任何安適的生活條件的蒙昧人群中,道德習慣總是低級的,他們爲生存而進行殘酷的鬥爭,以便在他們中能够發展較爲溫和的感情。此外,在人的低級部族和高級部族之間,還有那麽一種差別:愚鈍的野蠻人不具備能够升到文明人的高級道德觀念的思維能力。蒙昧的森林人,忘記了昨天,也不關心明天,在自己的吊床裏過著舒服口子。在他們的迫切需要得到滿足的時候,他們還沒有上升到那種記憶和預見的功能上去,這種功能經常使我們回憶過去和想像將來的生活情景,它還迫使我們在思想上投身處地,爲近親著想,而體驗他們的高興和悲傷。地球上發生的不幸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由于缺乏想像。如果醉漢能够看到,他當前如此嗜酒所感到的興奮之後,在緊接的下一個小時之後將是不幸,那麽這後面的不幸就可能遏制前面的嗜酒。在最暴怒的時刻,當人的思想上出現婦女圍著滿身鮮血的尸體痛哭的預見性畫面的時候,劍常常反倒會插回鞘中去。低級種族的人如此地缺乏抵抗欲念和誘惑的先見之明,所以部族的道德穩定狀態很容易被破壞,同時,他們愚蠢殘酷,是由于他們對別人的苦難,沒有內心的同情,就像兒童對待動物很殘酷,是由于他們不能想像這些動物的痛苦一樣。現在我們所知道的關于蒙昧人生活的事實,阻礙著我們重溫上世紀哲學家們的夢想。那些哲學家提出,“高尚的蒙昧人”作爲德行的真正範例,很值得文明民族效仿。然而事實始終是十分富有教益的,因爲它證明,美德和幸福的法規在那些用磨利的石頭做斧頭、用木棒互相磨擦取火的部族中,原來是采取簡單的形式來實行的。他們的最好生活异常清晰地證明著偉大的倫理原則,即道德和幸福是携手幷肩而行的,事實上,道德是獲得幸福的方法。

  不應當設想,在任何文明狀態下,人的行爲都完全取决于他個人的善和惡的道德感。即使是在蒙昧人中,社會的管制力也在起著作用,只不過比起在我們中間來是萌芽的形式罷了。輿論已是偉大的力量,應當特別注意它藉以發生作用的手段。各個個人極易關心自己的利益和自己親近朋友的幸福,但是當某些思想同時活動,當具有大利己思想的輿論保衛共同的幸福,激勵個人把他的私人願望拋在一邊,幷爲了公共利益而犧牲自己的私有財産甚至生命的時候,則這些私人的動機就消失了。全部族作爲一個整體,它能够蔑視那些卑劣者和怯懦者,或者對那些用全部幸福和自己生命來冒險以爭取榮譽的勇敢成員給以獎勵。旅行家們指出,婦女無論怎樣受壓迫,她們也能瞭解自己在這方面的影響。許多在敵人面前內心動搖的戰士,想到他們沒有帶傷而帶著耻辱回到自己的村中時姑娘們的嘲笑,于是他們就堅决挺住而不臨陣脫逃。這種輿論方面的壓力迫使人們按照習慣來行動,而這種習慣提供了在生活的大多數情况下何者該做、何者不該做的規則。蒙昧地區的研究者們沒有發現警察機構,而他們在自己的家中是習慣于有這種機構的。他們有時極大膽地斷定,蒙昧人的生活無拘無束,每個人都隨意而爲。我們已經指出過,這是錯誤的,因爲文明社會中的生活每一步都被習慣的鎖鏈牽制著。十分明顯,習慣是由于社會的福利或者是由于被認爲是社會的福利而産生的。例如,在蒙昧地區,一般認爲熱情接待一切到來的人是好事情,因爲每一個人都知道,在某個時候他自己就可能需要這個人。但是,習慣是明顯有益還是無益呢?一度它被斷定說,不得不順應它,即使當它的目的被遺忘的時候。有對蒙昧人被迫切斷指節,或者遭受如此長期而嚴酷的齋戒,以致其中的許多人死亡。但是,作爲他們祖先之習慣的那種事實,往往是他們用來解釋使自己受難的唯一原因。在澳大利亞的有些地區,習慣禁止青年獵人吃許多種野禽及野獸的最好部分,目的是爲老人保留。毫無疑問,這樣做在一定程度上是爲了共同的幸福,因爲有經驗的老人已經不能經受狩獵的勞累,而能够留在家中織網,製作工具,教育正在成長的一代;他們是人民智慧的保存者和受尊敬的部落顧問。沒有什麽能更清楚地證明,即使是在荒野的這類蒙昧居民之中,社會跟一種單純的暴力統治相距有多麽遙遠。

   由此可見,社會無論怎樣古老和粗野,總是具有它們的關于好壞行爲的準則。但是,至于談到什麽行爲應該認爲好,什麽行爲應當認爲壞,研究者應當避免成語所說的以已度人的錯誤。爲了避免根據自己的新觀念對處在其他文化階段上的各民族的習慣做出判决,研究者應當借助想像來喚起自己的認識,以便以各民族所從屬的觀點,按照從各民族中所獲得的結果來看它們的制度。只有這樣才可能說明,關于好和壞、關于正義和非正義的準則,對于一切時代的一切人幷不是一樣的。爲了用事例來說明這種情况,我們看一看在各種不同的文明道路上,人們是如何對待他們的老人的。某些低級種族,對老人關懷備至,甚至在老人陷入昏愚之後,對他們仍然幾乎是細心照顧,常常是極力服侍他們一直到死。當時由對活祖先的尊敬,轉爲把他作爲祖先的精靈之一來崇拜。但是在有些部族中,兒女們的愛過早地就終止了,如在巴西的蒙昧人中所看到的。他們用棍棒擊頭來結束自己的病人和老人的生命,甚至把這些人吃掉,是發覺擔心這些人是極爲重累的事情呢,還是實際上想到——正如他們所說的——這是一種結束既不能以戰鬥,又不能用宴會,也不能用舞蹈來引起較多快樂生活的好辦法。我們能够明顯想像出流浪部族中的事態。族群應當爲了尋求禽獸而轉移,不幸的身體衰弱的人不能支持長征,狩獵的男人和負擔沉重的婦女不能够帶著他們,他們必須留在後面。許多旅行家都在荒野裏看見過這類令人傷心斷腸的景象,例如,卡特林(Catlin)當他告別了白髮蒼蒼,幾乎完全失明,瘦得只剩下皮包骨的老部族首領龐卡(Puncah)的時候,就看到了這種情景:這位首領顫抖地依偎著幾根樹枝堆成的黃火,僅用一張水牛皮架在木棍上撑開作爲遮障,食物僅有一小碗水和幾根半啃光的骨頭。當部族出動去尋找新的狩獵地的時候,這位老戰士出乎自願地被拋弃了,這就像在許多年前他自己——按照他的話說——留下了自己父親的死亡一樣。當時他父親已經變得什麽也不中用了。當民族轉向了農夫的定居狀態,幷達到了某種程度的富裕和居住的舒適的時候,就必須停止爲殺害老人或不予幫助地遺弃他們的行爲進行辯護了。但是歷史證明,這種習俗即使在歐洲也長期地被保持了下來。停止上述辯護,一部分是由于人要結束這長期苦難的意願,但更多的是因爲從較爲殘酷而粗野的時代所承繼下來的那種習俗的體驗。住在現在成爲德國一部分地區的文德人,保持了令人厭惡的殺害老人和病人的儀式,把他們煮著吃,就像希羅多德所描寫的古代馬薩格特人所做的那樣。在瑞典的教堂裏保留著一些特別粗笨的木棒,稱作“家族棍”——有些一直保留到現在,在古代,親屬們用它們莊嚴地擊斃年邁的老人和救活無望的病人。在德國的證據中探索從這類古代的野蠻行爲向較爲溫和的習俗的過渡是很有興味的。在這種溫和的習俗下,虛弱的、年老的家庭長輩,把自己的財産分配給孩子們,然後,應當受到他們的尊敬,坐在灶旁的“猫位”上。進步文明的標志之一,就是提高了人類生命的尊嚴意識,甚至不管它有無益處和歡樂,幷且在這種情感的影響下,終于開始懷著恐怖來看用强力終止生存,即使是悲慘而痛苦的生存——而我們的祖先却是問心無愧地采取這種强力終止的。

  也應當記住,古代的道德行爲準則對于所有的人也不是一樣的。一個人知道他對自己鄰居的義務,但不是一切人都是他的鄰居。這一點可以從人類關于殺人行爲和野蠻行爲的概念歷史中明顯地看出來。殺人行爲未必被任何一個民族的法律都認爲是本身犯罪;相反,在一定的條件下,特別是在自衛、戰爭、復仇、死刑和犧牲的情况下,它被認爲是正當的或值得贊賞的行爲。但是,沒有任何一個部族,不論它如何低級和殘酷,會認爲人們能够不分青紅皂白地彼此相殺,因爲在這種無法無天的情况下,即使是荒野和林叢中的蒙昧社會也早已瓦解了。因此,所有的人都承認,任何一種法律都“不許殺人”,問題在于如何應用這種法律。看一看這種法律在那些殘忍的部落中所起的作用是有益的,這些部族把殺人行爲單純地贊許爲勇敢的證明。例如,年輕的蘇人部族的印第安人,在他沒有殺過人之前,不許帽子上插羽毛,不能帶有勇士或戰士的稱號。在沒有“謀得羽毛”之前,他很難找到妻子。同樣,加里曼丹島的年輕的達雅克人,在他還沒有砍下一顆人頭以前,也不可能找到妻子。那種顱骨或帶發頭皮也一樣,阿薩姆的那加人戰士把它們帶回家,就有權文身和跟那位或許整年地等待這種醜惡的結婚證明的婦女結婚。這幷非必定要從敵人那裏獲得這種戰利品,也可以借助最卑劣的背叛行爲去獲得,只要犧牲者不是殺人者本部族中的人就行。其實,這些蘇人在自己的環境中認爲殺人是犯罪;除了近親復仇的事件以外,達雅克人對殺人行爲進行懲處。這種事態實際上毫不矛盾,事實上全部解釋就在于一個詞:“部族”。部族制訂自己的法律,不是根據殺人是好或是壞的抽象原則,而是爲了保存自己。它的存在决定于在跟鄰近部族的生死鬥爭中保衛自己。因此,它設立社會獎賞以證明戰士在反抗敵人的戰鬥中的英勇精神,雖然在最後的蛻化日子裏,它允許用取得任何一個老太婆的頭,或取得一個隱伏在叢林中的倒黴的外部族人的頭作爲戰利品,來卑鄙地履行這個手續。研究者在這種同部族人跟外部族人的單純對立中,找到了關于通過全部古代歷史而逐漸過渡到觀點較爲廣泛而高尚的正義和非正義觀念的關鍵。拉丁文hostis清楚地闡明了古代的事態;這個字的最初意義是“外人”,後來十分自然地過渡到“敵人”的意義上去。不只是在公開的戰爭中殺死敵人被認爲是正義的,而且古代的法律還得出了這樣的理論:殺死本部族的人和殺死外部族的人是犯了性質完全不同的罪;同時,殺死奴隸僅僅是毀掉了私産。現在,殖民地的居民事實上不允許殺死黑皮膚的人或黑人,殺死黑人同殺死白色的本國人一樣。人類生命神聖的觀念,作爲適用于一般人類的原則,在世界上傳播得越來越廣。

  關于盜竊和搶掠的概念的歷史,大致是在同樣方向中發展的。在低級文明社會中,“不許偷盜”的法律是很著名的,但是這法律應用于同部族的人和朋友,而不應用于异地人和敵人。談到不列顛哥倫比亞的阿特人(Ahts)時,斯普羅特(Sproat)指出,交給印第安人保存口頭上的任何東西都將是十分安全的,因爲在他們中間偷竊行爲是通病。問題多少涉及到其他部族或白人的財産。但是他說,認爲蒙昧人中的偷竊行爲跟我們中間的這種行爲是同樣程度的犯罪,那是不公平的,因爲他們沒有任何道德規範和社會法律禁止對別的部族進行偷竊,而這種偷竊行爲在許多世紀中已經成爲習慣。例如,旅行家們描述道,雖然非洲人在自己本部族範圍內有關于財産的嚴格章程,但是不管什麽樣的祖魯人的軍隊,都可以偷偷地潜入遠方村莊,殺死男人、婦女和兒童,留下被搶掠一空的環形村莊在地平綫上冒起熊熊烈焰;而他們則高高興興地帶著掠奪來的財物回到家中。古代尚武好戰民族的法律,很好地表現在古代日耳曼人凱撒(Caesar)的名言中:“每一團體範圍內的搶掠行爲,都不要認爲是可耻的事情,而要作爲一種操練青年和减少惰性的手段來稱頌。”即使在新的文明時代,宣戰可能仍然要使社會回到搶奪和掠獲財物的早期階段上去。但是在和平時期,財産的安全性也像生命一樣越來越穩固可靠了。由于引渡的公約,罪犯們失去了從前那種逃往國外的可能性,而現在將落入他們罪行所在的那個國家的法官之手;引渡公約表明了現代把各個民族結合爲承認其所有成員的相互權利和義務的一個社會傾向。

  迄今爲止,我們把關于正義和非正義的概念,主要看作是人本身的道德感和輿論的道德感的結果。但是,在任何時候,都承認那些檢查人的行爲的較爲有力的手段是必要的。在現代,遵守用罰款、監禁、鞭打甚至處死來懲罰罪犯的刑法的義務,被認爲是普通的文明義務之一。但是這種制度也是逐漸産生的,幷且在歷史上可以找到它是如何由原始事態發展起來的明顯痕迹。在原始事態時,沒有任何職業法官,任何劊子手,但是用自己的雙手來進行審判和制裁,是每個人的權利和義務。這種審判和制裁的原則,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復仇。當野蠻生活中在瘋狂的欲念影響下殺了人的時候,這種復仇權也就付諸行動。行使這種作爲一種偉大社會力量的權利,可以在澳大利亞人中間很好地看到。正如喬治·格雷(Georye Grey)先生在他關于這件事的叙述中所說的,爲最近的親屬之死而復仇,是最神聖的義務,土著被號召去完成這個義務。如果他忘記了這個義務而沒有完成,那麽任何一位老太婆都將會嘲笑他;如果他沒有結婚,那麽甚至連一個姑娘都不會同他講話;如果他有妻子,那麽她將拋弃他;他的母親將悲嘆、哭泣,因爲她生了這樣的敗類兒子;他的父親將以輕蔑的態度來對待他;而他也就成了共同蔑視的對象。但是,如果殺人者消失不見了,該怎麽辦呢?這種情况在這類蒙昧地區和居民很少的地區,是很容易發生的。土著的習俗就接受了古代的學說,罪犯的整個家族都負有責任;所以當殺人的事成爲衆所周知的時候,特別是當真正的罪犯消失不見的時候,罪犯的親屬就要以逃跑來自救。甚至七周歲的兒童都知道,他們是否跟殺人者有親戚關係,假如有,就要趕快躲藏起來。在這裏我們得出了兩個原則,任何一位研究者如果他是從最早階段按迹探求法律學的歷史的話,他實在應該把這兩個原則清楚地記住。他將在近親復仇的原始法律中看到,社會爲了自己的幸福而利用了把人跟低等動物區分開的近親復仇的天性;同時由于認爲整個家族對它的每一成員的行動都負有責任,社會就利用家族對每個人的影響力,作爲保持人們之間和平的手段。無論是誰,看到近親復仇的影響時就不能否定它的實際合理性,也不能否認它在那種還沒有專門的法官和劊子手的階段上,對于制止人的暴行的益處。實際上,所有蒙昧人和野蠻人中的近親復仇者,他一點也沒有意識到在他的暴烈瘋狂之中,由于流血的事業而履行了自己的一份使自己的民族免于滅亡的義務。不幸的是,那些把他的復仇指向無辜者的愚昧和謬誤,常常損害復仇的效用。那些屬于許多蒙昧部族之中的澳大利亞人,他們可能不知道,如果他不殺害,任何人也都能死亡,因此,他們就用下面的信念來解釋我們所說的自然死亡:某個敵人借助魔法用看不見的武器傷了死者,或者派病魔吃掉他的內臟,這樣把死者殺害了。因此,當一個人死的時候,他的親屬們就借助占卜來著手偵察使他死亡的凶惡巫師。當他們說到了誰的時候,就把誰當做了暗藏的敵人,復仇者就去尋找他幷把他殺死。當然,這時隨之而來的是另一方的復仇:于是就發生了祖傳的敵對性。這是部族之間怨恨、仇視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正是這種原因,使得蒙昧人處在經常的恐懼和不安的狀態之中。

  當轉到研究高級文明水平的時候,我們在古代文化水平高的民族中仍然遇到了近親復仇權,但是它已經被文明逐漸改變了形態;在現代,文明已經把它徹底滅絕了。例如,以色列人的法律仍然允許近親復仇,同時建築城市,建立避難所,對于那種在道義上無罪的殺人者,不應當看作是包藏禍心的人。在那些已經積聚了財富的民族中間,特別是在人們到了用金錢來評價人的那個階段的民族中,古代那種關于以血來復仇的瘋狂呼聲,就轉變爲要求酬金。在阿拉伯至今還能够看到與這種發展相比鄰的較早和最晚的階段。雖然沙漠上的游牧部族貝都英人,一代代地在繼續進行野蠻的流血鬥爭;而城市居民們則認識到,殺人者們在每條大街的角落裏等候每個人,在生活中幾乎沒有可能,因此,他們花血費幷停止鬥爭。這種事態在下述這一方面來說,是可資借鑒的。在我們的早期祖先中,事態是同樣的,當時按照條頓人的法律,人仍然有爲那種給他或地的親屬所造成的傷害復仇的義務——只要他還沒有進行金錢交易。用于這類和平交易的錢盎格魯撒克遜語爲wer-gild,意思是“贖人錢”——贖一個自由人二百先令,贖低等人較少,贖一個威爾士人(Welsh)比贖一個英國人少。其次,在那個復仇的常規仍然是要求以命抵命的地方,受小辱也同樣要以羅馬的lex talionis的方式,或“同等法”的方式來報復;我們英文的retaliation即“報復”,就是從這裏來的。這一點由猶太人的法律:“以命抵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傷還傷,以皮帶抽打還打”,明確地固定下來了。在阿比西尼亞,報復還仍然是法律。還在不久以前,那裏有一位母親追究一個孩子,因爲這個孩子偶然從果樹上掉下來把她的小兒子砸死了。法官們判决她有權派她的另一個兒子到樹頂上去,讓他從那裏掉到那個幷非有意砸死她的小兒子的孩子身上;但是,她不願意運用這樣的權利。當然,報復開始逐漸溫和而變成了罰金,例如,古代的英國法律保障著,如果誰切下了另一個人的手或脚,那麽這個肇事人就必須賠償損失者整個人的半價;一個大拇指賠償一隻手的半價,等等,直到一個小指賠償五先令,一個小指的指甲賠償四便士。在現代,法權已經過渡到高級階段,國家肩負著處罰一切由它的公民所帶來的嚴重危害的職責。當讀到某種關于科西嘉人的族間血仇(Vendetta)的流血故事的時候,我們未必會想到,擺在我們面前的是繼續存在于荒凉的山島上的古代法權的遺留。其實,我們的刑法法規就是從這類私人復仇中發展而來,這一點,對于注意過去遺迹的人來說,仍然是顯而易見的。當聽到類似“法律復仇”的說法,或對那意味著由于它而個人有權追究欺淩者的訴訟法的東西進行思考的時候,蒙難者好像在很久以前的時代中一樣,仍然記得復仇或取得賠償。在現代,實際上國家本身因爲社會司法的緣故而力圖懲處罪犯。複血仇者在某個時期曾經是社會安全的守衛者,現在如果他自行處理,那麽自己就要成爲罪犯而受處罰。而道德學者,注意到變化了的社會條件,確定了常規:復仇是犯罪。

  法律雖然已經如此有益地取代了個人復仇,但是它還沒有使較大規模的爭吵——國家之間的爭吵,完全受自己節制。個人復仇跟社會戰爭之間的聯繫,在粗野部落之間,例如,在巴西森林居民中間,可以看得很清楚。當部族內部出現殺害行爲的時候,那麽復仇當然就是與殺害行爲有關的兩個家族的事;但是,如果殺人者是屬于另一個氏族,那麽,他的事就變成了反對整個社會的罪行。受欺侮的社團就召開會議,幷做出了——只要敢做——大部分贊成戰爭的决定。然後派出軍隊,在最前面首先投入戰鬥的是死者的親屬,他們的身體都塗上黑色,以顯示他們在履行殺人的天職。鄰近部族間開始戰爭的一般途徑,是爭吵或侵犯疆界,然後是某一方的人被殺死了,爲其死者的復仇就發展成爲流血的鬥爭,而部族戰爭總是準備一代又一代地爆發。這種野蠻的事態也曾長期存在于歐洲歷史上。按照古代的日耳曼法,任何一個身體、榮譽或財産受侵犯的自由人,只要他不同意法律協定,換句話說,他擁有個人戰爭權利;那麽,他可以求助于自己的親屬爲自己復仇。國王艾德蒙德(Edmund)頒布了限制這種“非法戰爭”的法律,這是英國歷史上的轉折點;但是這類戰爭不是一下子能終止的,特別是在諾森伯蘭郡。我們知道,在蒙昧的蘇格蘭高原地區的氏族中間,這類戰爭即使現在仍在繼續。在普通的自由人停止了跟鄰人的鬥爭之後很久,某些貴族仍然保持自己的古代法權。甚至還在愛德華四世(Edward IV)時代,伯克利(Berkeley)勛爵及其信徒們,在格洛斯特郡的尼布萊·格倫(Nibley Green)跟萊爾(Lisle)勛爵發生了戰鬥。萊爾勛爵被打死了,最後,伯克利勛爵用金錢交易跟他的寡婦了結了這件事。弗利曼(Freeman)在其《比較政治》中,回憶到十五世紀歷史中的這一使人感興趣的事件時,認爲它是最後一個英國個人戰爭或支付贖人錢的例子。禁止個人戰爭的英國法律是民族進步中最偉大的步伐之一。現在,國家采用在法院中進行審判的方法,以代替個人復仇和個人戰爭的野蠻手段。但是各個國家繼續用戰爭來解决它們的爭吵,而這種戰爭跟過去氏族之間的流血鬥爭相比,也是同樣的,只不過是在更大規模上進行罷了。

  和刑法法規相類似,關于私有財産的民事法規可以溯源于原始概念。通過研究早存在于非文明世界和存在于現代的關于財産的這類法規,可以獲得關于早期財産關係的正確觀念。在低級種族中,我們的法學家在不動産和動産之間所作的區別,表現得極爲明顯。土地爲所有人使用,但是任何人也不能把它作爲專有財産。最簡單的土地法是跟關于狩獵權的法規合在一起的;這種土地法可以在以狩獵和捕魚爲生的部族中看到。例如,在巴西,每一個部族都具有以岩石、樹木、天然水溝或者甚至人工界標爲標志的疆界。在追擊禽獸時破壞了疆界,就被看作是如此嚴重的事件,以致犯罪者可能被就地殺死。在這類社會狀况下,在這無論是怎樣的世界的一部分裏,每一個人都有權在自己本部族的疆界之內狩獵。禽獸只有被打死之後才能成爲個人的私産。因此,這裏有關于那種屬于氏族或部族的土地公有權的明確的法律概念。也有關于家庭所有權的鮮明概念:茅屋屬于家庭或家庭群,屬于它的建築者;當這一群體把茅屋附近的一塊土地圈起來幷加以耕種時,這塊地也就不再是社會財産而變成家庭的財産,最低限度,家庭暫時借用著它。茅屋中的器具如磨制的石塊和陶罐,也屬于每一個家庭。同時也出現了個人財産,雖然還是在那種由父親或家長體現出的族權之下表現出來的。個人財産主要是由下列的東西組成的:每個人身上帶的或直屬于自己的東西——武器、裝飾品、上下身的微薄衣服;家庭的成員有權製作的生活過程中所需要的東西,這些東西他們死後大部分要帶到陰曹地府去。于是在這裏,我們看到野蠻人已經熟悉了下列的概念:土地公共所有,家庭土地自由占有(freehold),家庭和個人的動産——這些概念組成了古代法權的整個體系。但是,這些概念具有各種不同的形式。例如,農村公社在使亞洲和歐洲住滿居民方面起過那麽大的作用,所以在現代的英國還有它的痕迹;而在這種農村公社裏,不僅狩獵的地方和草原是公共所有,家庭甚至連所耕種田地的所有權都沒有。這些田地是共同耕耘,有時或在各種經濟作物之間再分成若干區段,因此分撥出的家庭所有只限于房屋和菜園。在各種不同的歷史時期,軍事民族的産生導致土地所有制的較早方式發生變革。在被侵占的地方,戰敗者的土地被分配給王公或他的部隊的長官或普通戰士;而他們在執行戰鬥任務時,把取得這種土地作爲應盡的義務。這類最大最好的著名例子,就是中世紀歐洲的封建制度。在英國,到威廉征服時,原先還是國家公共所有制的人民土地,已經開始過渡到國王手中,所以國王對它能獨自酌定如何分配。或者,在軍事國家中,國王能够成爲一切土地的所有者,同時允許他的臣民占有各部分,每年繳納貢品或稅捐:這就是十分著名的古代埃及和現代印度的制度。在羅馬歷史上,我們發現,國家或家庭占有大量的土地,把土地一部分作爲一種形式分配給佃農,而徵收其一部分産品。我們在這裏看到了地租的産生,而這地租是原始法權中還不明確的一種關係。同時,正如在土地占有方面所發生的這些變動一樣,動産獲得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變爲耕種土地的奴隸的戰俘,成了家庭財産的一部分;而收人生活導致牲畜不只是用來做食物,而且也用來耕田。貴重物品的生産,商業的發展,財富的積累和錢幣的使用,給這增加了其他的財産形式。如果我們看一看我們使用財産的新手段,那我們就會發現,我們在這方面進行了多麽巨大的改變,這是因爲取消了家庭手中的財産,而允許由個人所有者來掌握和支配;而這是如此適合于我們這個具有積極的工業進取精神的時代的制度。甚至土地都可以由個人買賣,雖然法律爲田地和房屋的轉讓,較之鑽石項鏈或成百箱茶葉的轉讓制定了另外一種程序,制定了繁雜的手續,高昂的價格;與此同時還仍然保留著古代制度的痕迹。在古代的制度下,土地由一個所有者手中轉到另一個人的手中——假如這種轉讓是可以的——一般是很難進行而且要由許多人同意。儘管有這一切變化,古代的家庭所有制仍然繼續保持著:指出這一點是極爲有益的。根據一個人死後他的財産如何處理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這一點。最簡單的處理辦法就是從前的兩種最普通的方法,那就是:或者是財産不分,一家人仍在一起生活;或者是財産由孩子們或兒子們分掉。當長于是家庭的宗法之首的時候,他爲了維護這個體統,能够以“長子繼承權”的名義獲得特殊的或加倍的一份。這是雅利安族和閃米特族所共同熟知的古代習俗,因爲它既出現在印度的古手抄本法律中,又出現在《申命記》中。在法國,這種古代分配財産的原則至今仍然受到法律的支持,家庭的成員按其權利而獲得其應得的一份財産。在英國,遺囑的力量變得如此巨大,以致在理論上,一個人可以隨意拒絕把全部財産給誰,但是在實踐上,受到道德感和輿論的內在約束。這種道德感和輿論好像認爲,對于一個人來說,這類剝奪孩子的資産而讓一個旁不相干的人或者某一座醫院發財致富的行爲,是一種反常的行爲。如果一個英國人死了,沒有留下遺囑,法律承認他的家庭的權利,把他的動産公平地分配給他的每個家庭成員。而土地財産或不動産則按其他方式分配,在大多數情况下是轉歸于長子。爲什麽法律如此承認所有其餘的家庭成員有權分錢而無權分土地,這是極爲有趣的歷史問題。梅因(Maine)的《古代法》的讀者知道,千年左右之前,在歐洲,形成占有地的土地開始歸屬于長于完全不是爲了使他致富,而是爲了使全部親屬能够一起生活在他的土地上,幷在他——作爲小氏族的領袖的領導下保衛這塊土地。假如在現代,家長成了只對自己個人有利的家庭田地的所有者,則這種情况的發生,是因爲舊法律在新的情况下起作用,而且能够獲得舊法律的最初制訂者始終也預料不到的結果。長子繼承權在全英國幷非都占優勢。在英國的某些地區,從封建主義之前的時代傳下來的較古的家庭繼承習俗繼續存在著。這些習俗中有一種最爲著名;根據這種習俗,父親死後,土地平均分配給他的兒子們。根據“末日審判書”(Domesday Book)的證言,這種習俗在懺悔者愛德華的時代就有了。這種慣例現在以gavelkind的名義,即以男子對未立遺囑之死者的財産予以平均繼承之習慣而著名。但是它在其他地區也有,例如在倫敦北邊的肯特什城(Kentish-Town),可以認爲是從處在這類所有權之上的土地那裏獲得它的名稱的。在英國甚至還有顯然屬于更早期社會狀態的繼承習慣。這就是英國幼子繼承(borough-english)的習慣,按照這種習慣,例如,在哈克尼(Hackney)或埃德蒙頓,如果一個人死了而沒有遺囑,那麽土地就轉歸他的幼子。這種幼子的權利,我們幷不怎麽感到奇怪,至今還可以在歐洲和亞洲的某個地方見到。這種繼承的習慣,對于新地區的移民來說是合理的。因爲在這個地區,還有足够的土地,只要你去占用它就可以。兒子們在這裏長大幷成家後,就遷居幷去建設自己的莊園,然而最小的要留在家裏照顧年老的父母。正如蒙古人所說的,他是“爐灶的守護者”;在老人們死去以後,他就成了家庭房屋的當然繼承者。這是許許多多習慣的例子之一;那些習慣好像是隨意而不合理的,因爲它們繼續存在于它們所從屬的那種生活體制之後,已經喪失了它們的意義。

  在從前還沒有法學家和法典的那個時代,那些莊嚴的法令和權利借助如畫一般的儀式,使它對所有的人都變得鮮明,這些儀式能够在沒有知識的人的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許多古代儀禮在現在還保留著,幷且如從前一樣鮮明地表現出它的意義。例如,當雙方都希望加强彼此之間的和平和友誼的時候,他們就舉行一種合血的儀式,爲的是變成爲血統親戚。在現時,旅行家們常常跟各種野蠻部族結成這種血統的親戚關係。有個關于舉行這種儀式的東非人的故事這樣叙述著:兩個人一起坐在獸皮上,意思是他們共有“一張皮”,然後一人在另一人的胸上割開一些小口,收起混合的血,把它擦入另一人的傷口中。這樣一來,我們就發現希羅多德所記述的,在古代的呂底亞人和斯基泰人中所采用的,在古代諾曼人的傳說及古代愛爾蘭的傳說中也同樣提到過的那種契約形式。要較爲明確地說出古代道德學說的最重要的原則,那是不可能的。按照這種學說,人彼此一般不應當是不相關的,而只能是自己的親戚,因此,不很幹的人,爲了獲得撫愛的權利和真誠的態度,就應當變成血緣親屬。由于思維體系相同,甚至粗野部落也認爲吃、喝跟締結友愛關係的活動是相聯繫的,因爲在某種氏族內,客人可以成爲家人之一,而且在道義方面,對待他們應當像對待家庭成員一樣。這一點有助于解釋人們到處都對一起吃飯的事實所賦予的那種重要性。在億萬印度居民中,在現時,社會的結構本身回旋在等級制度之中,有的人能够同他一起吃飯,有的人就不能同他一起吃飯。在結婚儀式中,遠東非常著名的結婚儀式之一是:一對男女共吃一盤飯之後就成了夫妻。從印度的結婚典禮中可以看到,儀式怎樣通過比較恰當的隱喻而獲得意義。在那個典禮上,把新郎和新娘的衣服前襟結在一起作爲結婚的標志,新娘把一隻脚踩在石頭上,用來表明她將像石頭一樣堅貞。據說,在上世紀的英國流浪人中有這樣一種習俗:男子和女子的手在死動物身上結合起來,以這種方式來預示,他們將結合在一起,至死也不分離。在羅馬法庭上的幾個場面,是屬于歐洲法律中著名的戲劇性的儀式。在那個法庭上,奴隸主提出他對奴隸的要求,于是上前用表示槍的木棍來觸動這個奴隸。或者像在古代日耳曼人的習俗中,一塊土地的轉讓是用這樣的儀式來表示:從森林小草原中取一塊帶草皮的土,上面再插上綠枝;土地的原所有者親手把這塊上交到新所有者的手中。或者如在封建時代的法律活動中,一位諸侯把自己的雙手放在封建君主的兩手之間,這樣也就“把自己交到了他的手中”,于是就成了他的下屬。

   在古代的法權中存在有另外~些儀式,它們比上述這類手勢語還要實際些。野蠻人的法律在早期就已經開始祈求魔法力和神力的幫助來解决困難的任務:揭露罪犯,迫使見證人說出真情,必須實現許諾。這就導致了廣泛流行的神裁判制(法律的考驗)和誓言。有一些神裁判法,實際上是用來揭露真象,因爲它們影響罪犯的良心。例如,關于一撮米的事,在印度,被認爲可疑之家的所有成員,都必須把這一撮米放入口中,而小偷神經緊張,這就妨礙他把米吞下。在英國,同樣用一塊考驗性的神聖麵包或乾酪(corsnaed)來做;甚至現在,農民們也還沒有忘記這套舊公式:“假如我撒謊,我就讓這塊食物噎住!”留在人民記憶中的不多的神裁判法的另一種,我們可以在下述情况中看到;在某個遠方的農場主家裏,强迫所有被認爲有偷盜行爲的人都握住《聖經》;《聖經》被系在一把鑰匙上,而這《聖經》在小偷的手裏難免抖動。古典社會用懸挂在張開的剪子尖上的篩子進行的占卜,也用這種形式保待了下來。神裁判法已經落伍于時代,現時已爲大多數文明民族的法律所驅逐。在現代,若要見識受法律許可的燒紅的鐵考驗,那就必須到那些像阿拉伯這樣的國家去。在英國,這種考驗只有在那些天才實地運用,那就是當講述關于走過燒紅的犁頭的艾瑪(Emma)女王的傳奇時候。現在,這種古代的觀念在廳堂裏還由變戲法者體現著。就在不遠的年代裏,大家都知道有過這樣的事:英國的農民們把一位被懷疑爲巫神的老婦人沉入水中,當時沒有意識到,他們在重演古代的用水考驗;而在這種考驗中,神聖的自然力拒絕不信神者而接受公正者,所以有罪者能游泳,而無罪者則沉沒。這種審判儀式構成了印度的摩奴(Manu)法典的一部分;在英國的法律學中,直到十三世紀初之前,這種審判儀式都是考驗被控告犯有殺人或搶劫罪的人的合法手段。如果受到神的裁判的人有罪,那麽,通過神的裁判,他就會招致某種灾難。這種神裁判法本質上跟誓言相近似。但是,誓言通常是招致上天的未來懲罰,這懲罰是在現世或在來世。例如,在俄羅斯的西伯利亞法庭上,可以看到奧斯加克人宣誓的有趣場面:當時,把一個熊頭帶到法庭上來,爲的是如果見證人做了虛假的證明,在這種情况下,奧斯加克人就去咬這熊頭,以此爲誓召喚熊咬死那見證人。在我國,法庭誓言在其外部方式上帶有遠古的痕迹。在蘇格蘭,見證人把一隻手舉向天空;希臘人和希伯來人用這個姿勢,請至高無上的神降到見證人身上,幷請求神對違反誓言者的頭進行報復。在英國,吻《聖經》(“新舊約全書”)出自觸摸聖物的習俗,類似古代羅馬人摸祭壇或宮廷承宣官摸聖徒遺體箱。“上帝幫助我”(So help me Got)的形式,是從古代條頓-斯堪的納維亞人的法學中繼承下來的,按照這種法學,古代的諾曼人摸著祭壇上染血的環發誓說:“只要弗雷(Frsy)和尼奧爾特(Niordh)和全能的神(也就是雷神)幫助我。”一個和最末一個是古代的英國神,我們(英國人)把他們的名字保留在 Friday(星期五)和 Thursday(星期四)中。

  現在我們轉到本書的最後一個課題——統治史。無論文明民族的政治機構如何複雜,只要我們在蒙昧生活和野蠻生活中找到已有的簡單形式,對它的研究就變得較爲容易了。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家庭的自治是社會的基礎。它的權力的代表者就是家長。例如,在巴西森林中的低級野蠻部族中,父親可以隨意處置他的妻子和孩子,甚至把他們賣爲奴隸,而鄰近的人既沒有權力、也不願干涉他的處理。在現時,文明民族都承認,出生在世上的每一個人,都有生活的權利,這是不言而喻的事,然而即使是這一點,在低級種族中都未必被承認。在澳大利亞人和許多其他蒙昧部族十分艱難和困窮的生活境况下,人們由于貧苦常常把新生的嬰兒消滅掉,因爲在雙親身分已經有了他們所能喂養的幾張嘴。在這類部族中,由于生活困難而殺嬰,較之由于殘酷無情而殺嬰進行得更乾脆。這一點常常可以從下面的事實中看出:雙親到火裏或水中去救他們幾周前還在猶豫是應該讓他活還是讓他死的那個孩子。甚至在那些爲生存的鬥爭不再如此嚴酷的地方,悲慘的殺嬰習俗仍然還十分普遍。沒有任何能較爲清楚地證明,歐洲民族所經過的野蠻狀態,像在古代羅馬人和我們條頓人的祖先中所見到的那種法律一樣,幷且按照這種法律,要不要養育或遺弃新生嬰兒全由家庭的父親决定。嬰兒既然成爲家庭的成員,他的生命就有了點保障;當年輕的野蠻人成長起來,成爲戰士,後來又成爲新的家長,一般地就成了自由人。但是,最古的羅馬法律允許家長進行嚴厲的統治,其嚴厲性是我們新時代人的思想所難以理解的,因爲父親可以對自己成年的兒子進行體罰或者把他們處死,可以强迫他們結婚或跟妻子分離,甚至把他們賣掉。隨著文明的進步,在羅馬也像在其他地方一樣,兒子逐漸獲得了本人的權利和財産權。當把古代社會的生活跟我們自己的生活相比較的時候,基督教信仰就變得明顯了:關心的不是家庭的權力,而是個人的靈魂,渴望個人的自由。在現代生活中個人自由全面發展的情况下,家庭專制主義的最好的特點仍然有作用,孩子們從屬于雙親的權力之下,爲了完成自己未來的義務而繼續在受教育,法律在賦予孩子與雙親相對的個人權利方面,極爲慎重,以便不削弱那種把社會結合爲一個統一體的基礎。但是,因爲家庭已經不再是像它從前那樣的在自己內部的獨立王國,于是個人就開始對自己的行爲負責。我們已經看到了,在粗野的社會中,在發生某種罪行的情况下,受害的家庭就向犯罪者的家庭復仇。關于權利的新觀念告訴我們,這是錯誤的,因爲在這種情况下,就是讓無罪者代替有罪者受處罰。但是在低級野蠻人的生活中,實際上這是維持秩序的最好方法,幷且對于那些生活在這種習俗下的人來說,這是正確而合理的。例如,在澳大利亞人中有這種習俗,在這裏,當某一家庭成員殺了人,其餘的成員自然而然地承認他們也有罪。這種觀念完全不限于一些蒙昧部落,研究家在像希臘人和羅馬人這樣一些古代民族的法律中,也熟識這種觀念。在這裏,只把歐洲法律中出色的地方引出來也就够了,這樣的地方同時證明,古代的原則是什麽,幷如何將這種原則加以改造,把高級的法權觀念加入到法律中去。“父親們不應因孩子們而被處死,而孩子們也不應因父親們而被處死;每個人都應當因自己個人的罪而被處死。”(“第二誡律”二十四,16)

  在蒙昧地區的旅行家,在哪里都會遇到一些順著荒原一起游牧的家族,或者都會見到一片熱帶森林中小河旁的茅屋——只要他十分注意地觀察,他到處都會發現某些統治的萌芽,因爲到處都有某種涉及整個小公社的事,如選擇居住的地點,或調解跟沿河遠一點的鄰近部族因捕魚而發生的爭吵。即使是在格陵蘭人——或許這是全世界管理程度較低的民族——中也可以看到,如果一些家族整個冬季都一起生活,人們就在雪屋的北端給某一位善于預測天氣的老漁夫一個地方,委托他照看其餘的居民,幷關照他們,讓他們修理雪墻,從家中出去要一同回來,以便不浪費熱量。同樣,當他們結隊出去狩獵時,推選某位有經驗的嚮導作爲部隊的領導者。在蒙昧部族中常常見到這類領導者或領袖,他們由選出來的那些地位最重要或最靈敏的人來擔任。但是,這類人對于家庭很少有甚至完全沒有權力,是通過說服和借助輿論來達到自己的目的的。當然,這類領導者的家庭同樣也具有作用,或者,如果還沒有,那麽,他就要努力使它具有這種作用,因此,在他的職位上就表現出了一種變成世襲的意向。在母系氏族中,領袖自己的兒子可能沒有繼承權;在以母系氏族爲基礎組成的部族中,通常是前任者的幼弟或母、方的外甥被選爲新領袖。在存在跟我們非常接近的按父系繼承的習俗情况下,家庭的發展本身就導致宗法統治的建立。我們可以設想,某一個家庭遷移到一個新的地方,建立了新的移居地,這個移居地就在父親的統治下産生了。隨著一座座新茅屋在第一座房子周圍的建立,父親就成爲發展起來的氏族的領袖。但是當他老了的時候,他的長子就越來越以他的名義來行使權力;而在他死後,也就被承認繼承公社的領導權。于是在這裏就看到了世襲領袖或部族家長的提高過程,長子作爲被賦予或大或小的實際權力的祖先代表的提高過程。但是,在這裏也存在把他的繼承者免職的實際可能性。如果繼承者是極其懦弱,或者專橫,或者愚鈍的話,那麽就讓他的叔叔或弟弟代替他的地位,雖然在這方面的繼承系統幷未改變。宗法體系在整個文明世界流傳很廣。它不限于某種特殊的種族或民族,但是在現時,既可能在印度的黑皮膚的山民中,又可以在西非的黑人中進行研究。對我們來說,舊約《聖經》中的這種宗法體系是特別著名的;舊約《聖經》證明它在游牧民族中所采取的那種形式,它的那種變化不大的形式在按漠的阿拉伯人中還可以觀察到。阿拉伯人的氏族和部族是由他們的家長、族長或首長統治的。宗法體系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是雅利安種族的政治制度的基礎;那裏的這種體系的遺留,還可以在印度和俄羅斯的農村公社中去按迹探求:在這裏,村長在“白髮老人”的代表會上擔任主席,他是以其周圍的民族小支的族長爲古代家長的當代代表。在這類溫和的統治下,欲望還未發展的人們,在和平時期能够安樂地生活,停留在淳樸的共産主義中,這裏既沒有富人,也沒有窮人。這種社會的薄弱一面在于它未必能够日漸發展,、因爲在那種受指導祖先的祖宗習俗統治的社會裏,文明的發展中止了。在世界上,戰爭到處都使某種較强有力的和較合理的統治成爲必需。使一幫蒙昧人的後裔成爲文明民族的這種變化,在相當大程度上是軍事領袖們活動的結果。

  當戰爭在這類非文明民族中爆發的時候,和平的統治者就退居一旁,而把統率者推到他的位子上;或者,在軍事部族中,軍事領袖可能是一切時期的行動首腦。當然,他是受過考驗的戰士,他的堅韌精神甚至能够經受住特殊的考驗,例如,像在加勒比人中所做的那樣,軍事領袖的候選人要經受下列考驗:用鞭子對他進行無情鞭打,和將他抓破,放在綠葉燃燒的火上烟熏,把他埋在蟻垤中直到腰部。在美洲,我們甚至見到考取國王稱號的原則,例如,智利的部族把一個能扛起最大的樹,幷扛到比其餘應試者都遠的地方的人選爲統治者。在這些粗野地區,當戰爭把沒有聯繫的一群人變爲一支在爲了鞏固紀律而被賦予生死權力的領袖統率下的軍隊的時候,就發生了驚人的變化。當自然科學家馬圖斯(Martius)同一位米蘭哈人(Miranha)的領袖在一座巴西森林裏旅行時,他們走到一棵無花果樹跟前,見到一具人的骨架被蔓生植物擰成的繩子捆在它的幹上。領袖憂鬱地解釋說,這是他的一個士兵,這士兵違抗了他請鄰近部族來反抗入侵的烏馬瓦人(Umauas)的命令,就被捆在這裏用箭射死了。在野蠻地區,時常可以看到部族領袖和軍事領袖幷列,但是當有一天弓和槍的力量得以表現的時候,那麽這種力量就容易得到更大發展。通過全部歷史,戰爭使嫡親長子成爲勇敢而有才能的首領,這樣的首領名義上能隨著戰爭的停止而終止,但他却切望轉到終身獨裁上去。在普通民事上的軍事統治,實際上就是專制主義,而且如果軍事首領就這樣地成爲自己國家的暴君,那麽在他所征服的國家裏,他的統治很快就會變得更加殘酷。黑人王國達荷美(兩世紀野蠻人的軍事統治的結果)是人民能够如此屈從于專制君主的驚人例子。人民認爲專制君主像神明一樣;臣民們接近君主的時候,要四肢著地爬行,同時往自己頭上撒土;整個民族都是他的奴隸,他可以隨意奪去他們的生命;全部婦女都屬于他,他可以拿她們來饋贈,或出賣她們;整個國家都屬于他,沒有他的最高裁可,誰也不能占有什麽。亞洲人民的國王在理論上是像達荷美的國王那樣毫無限制的,但是在實際上,隨著文明的發展,國王提出或批准了約束他和他的繼承者的法律,使社會較爲穩定而生活尚可忍受。同樣,只要宗教在國家中變成一種勢力,它就把普通民事的和軍事的統治結合或混合起來。例如,在黑人中,司祭長和軍事長官可能是兩個政府首腦,而其實,秘魯的印加人,首先作爲太陽神的後裔和代表以父親般的專制主義統治著自己的人民,爲自己的臣民規定了他們必須做的事:既要吃飯,又要穿戴,還要跟人結婚。在這類國家中,國王的頭銜必須是在統治者的非幾家族中繼承的,本質上是僧侶的政權,不論如何獲得,都力求變成世襲,主要是軍人的王位篡奪者按宗法領袖的樣式建立了王朝。由此看來,最高政權可能是選舉的、世襲的、軍人的、宗教的,無論按迹探求國家的發展如何困難,在各國家中總是可以指出這些成分的某種綜合的影響。

  在看到了某一野蠻部族準備侵犯敵對政權或保衛自己的疆界的旅行家中,能够找到對團結那些結合鬆散的社會群體的作用的記述。糧食和財物拿去共同儲藏,戰士們屈從于首領的變換無常的意願,局部的爭吵被較爲廣泛的愛國感情所吞沒。遠方的各親戚氏族,爲了進行反對共同敵人的鬥爭而會合起來,而彼此沒有這種天然聯繫的鄰近部族則結爲聯盟,而且他們的領袖服從于由他們一起選出的一個首領。在這裏我們看到,歷史上最偉大事實中的具有最簡單形式的兩個組合:有組織的軍隊和部族聯盟。在這種軍隊裏,各支部隊都是在一個總司令統一率領下由它們各自的長官領導。而這種聯盟,就類似高級文明社會中所說的建立政治聯邦,如在希臘和瑞士的情况那樣。從戰後繼續存在的這類部族聯盟中就産生了民族;同時,最强有力的部族的長官,常常就變成了聯盟之王,如在古代的墨西哥就是這樣。這樣結合成的部族,通常是說同樣語言的一個種族,因爲這到處都是天然的聯繫。當它們結合成爲一個民族的時候,就開始有了一個共同的名字,如多利安人或海倫人,他們甘願利用古代的宗法觀念,幷自以爲是較親近的,或比起他們的實際情况來是更屬于一個民族(nation)或“出身”(birth)的,甚至像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虛構一個民族祖先。各種事件經過了不同的發展過程,但却得到了十分相似的結果。當某一卡菲爾人的領袖,征服了周圍部族,使他們屈服在自己之下,强迫戰敗的領袖們給他納貢,幷讓戰士們參加他的戰爭的時候,我們就看到了一個建立在像某位凱撒或拿破侖的帝國那樣基礎之上的帝國,只不過規模很小,環境粗野罷了。由此可以明白,爲什麽在各民族的早期歷史上,如此極難確定一個民族在何種程度上是從一個未跟其他部族混合的部族中發展起來的,還是通過聯合和征服形成的。他們的神的多種多樣性,證明必定發生過這種民族的混合。直到一個部族獨立地發展之前,同一部族的神的名字和宗教儀式,對于所有氏族來說都是聯合的系帶,甚至當遷移到遠方某地去以後,他們有時也要到自己故鄉的祭壇會朝拜。但是,在各民族混合起來以後,仍然還保持著它們各自的神,例如,像在秘魯人中所發生的那樣。秘魯人把自己的偉大的神提到最高地位上以後,也給被征服的部族的神提供地位。在古代埃及,每一個地區都以各種不同的神進行組合,這一點就證明是許多小國和地方宗教組成了這個專制的國家和這個大的教階制度。很明顯,人類的高度文明是通過史前漫長時期所形成的民族特性的增長而發生的。分散的野蠻人的家庭在那範圍顯得十分廣闊的國土上,能够在沒有强有力政府的情况下生活,但是,當人們作爲人口衆多的民族來生活,幷且形成了人口稠密的城市的時候,就必須建立社會秩序。不能懷疑,這種政治秩序是由軍事秩序發展而來。戰爭不只授予君主對整個聯盟的權力,而且他的軍隊也爲他做出了藉以組織這個民族的榜樣。借助軍事原則,人類學會了服從權力和遵照一個人的命令行動,這種事實是最明顯的歷史教訓之~。埃及和巴比倫,憑藉它們那不僅普及到真正的軍隊,而且普及到祭司和公民的所有等級的軍事制度,在古代較一切國家都更加發展了工業,增大了財富,它們是文學和科學的真正奠基者。它們爲未來的世紀建立了社會管理的制度,這是新時代較自由的人爲了自己的幸福而自願服從的管理。立憲的統治,它將稱作共和的還是稱作君主的呢?它是一種這樣的結構,按照這種結構,民族借助軍事專政的機構來進行自我管理。

  隨著部族和民族的社會變成了較爲複雜的體制,社會早就已經開始分成爲階級或等級。如果我們要尋求聯合代表大會的著名基本原則,“所有人一律平等”,那麽,就要去找蒙昧的狩獵人和森林居民——就是在那裏也遠非總是如此。事實上,在哪里也未必能找得到這類平等。所有區分爲自由人和奴隸中的最卓越者,從下面這個時刻起就獲得了主宰權,那個時刻就是野蠻人的軍隊饒恕了戰敗的敵人的性命,把他們占爲己有,强迫他們爲自己工作,爲自己耕種土地。在哪個低級文明階段上開始了這類現象,可以從下面看出。被禁止携帶武器的奴隸等級,組成了許多低級美洲部族的一部分。奴隸何以被公認爲是古代社會的重要因素,可以從下列事實中看出。這種奴隸是以這樣的形式講入了希伯來人的宗法制度:在這種制度下,男女奴隸在一個人的財産數目中被提到時,就像他的牛和驢一樣。羅馬的法律也沒有什麽兩樣,這一點,可以從family——“家庭”這個詞中看出。這個詞最初的意思幷不是“孩子們”,而是“奴隸們”(famulus)。我們生活在奴隸制的最後殘餘正在高級民族中消失的日子裏。雖然文明世界發展得高于這種古代制度,但是古代社會給文明世界帶來的益處,却是毫無疑義的。正是由于有了奴隸的勞動,農業和工業才擴大了,財富才積累起來了,祭司、作家、詩人、哲學家們才得到了閑暇,才得以提高人類的思維水平。大概現在雇傭工作或職務的習俗,就是從奴隸制度發展而來,其名稱“僕人”(service)也來自“奴隸”(servus),這個名稱本身就把偉大的社會變革史告訴了我們。領主最初是强迫奴隸爲他的利益勞動;後來,自由人也發現爲自己的利益而謀取工作是可以賺錢的,于是,一個巨大的靠工資生活的人的階級就發展了起來。這個階級的數量和影響,在新舊社會之間表現出如此鮮明的區別。在所有的社會中,除了最小的和最簡單的社會以外,自由人也分等級。古諾曼人把人分爲三個階級;伯爵(earls)、自由民(churls)和奴隸(thralls)。從其粗略的特點來看,這與我們現在所說的貴族、自由人和奴隸相近似。貴族也分爲不同的等級,特別是那些能够提出王族出身的要求的人,組成了公爵一等,他們瞧不起在軍隊、在國家機關和在教會中的首領和官員:這些人形成了貴族的最低等。

  隨著民族在人口、財富和智力方面的發展,統治機構應當受到改善。古老的粗野的方法不再符合目的,勞動分工的原則不得不應用到政治機關上。例如,執行審判的義務是領袖的原始義務之一。卡菲爾人領袖的專門職責,就在于解决他的臣民之間的訴訟;每一方都送給他牛做禮物。在高級文明階段上,東方的君主坐在“司法門”旁;在古代的日耳曼人中也是這樣,國王坐在王位上,宣讀他親自審判的判詞。我們的審判也還仍然是國王的,但司法的實際執行早已轉到專門法官的手中。同樣也有由另外的管理部門來進行的。在文明上升到古代埃及和巴比倫水平的那個時期之前,社會事業是由那些像在軍隊中一樣按等分配的官僚們管理,他們徵收稅捐,指揮社會工作,懲罰過失,從事人們之間的審判。剛才指出過,在新的民族中,是在多麽大程度上保留了跟古代制度相似的職位制度。像我們(英國人),實際上是屬于一切民族中的最自由者,但我們保留著君主專制的形式,最高權力,是通過王權公僕直到稅收徵集人員和警察人員來執行的。文明的統治制度的輪廓,在蒙昧人和野蠻人的政治機構中已有表現。我們看到了,在那些粗野的部族中,出現了領袖或國王,他在高級民族中也以某種形式保持著自己的地位。甚至共和國的執政官或總統,也有點像暫時選出的國王。議院也具有不少古代的特點。在美國西部大草原上,某一印第安部族的會議篝火周圍蹲著的老人們,比起文明民族的上議院議員來,在自己的氏族內具有更大的影響,因爲在這種氏族內,沒有記載下來的證據和典籍,老人們本身就是史料和智慧的寶庫。在全世界的民族中,這種會議中的席位都給予了聰明的老人、神甫、高級官僚和國家最重要的家族的族長,所以,“參議院”和“貴族院”(Senate和House o1 Lords)這兩個術語,具有現實的意義。其中或多或少地結合了兩個要求:智慧和聖職。人民會議從政治生活之初也就出現了。在小部族中,整個公社一起聚會,或者最低限度是所有自由人一起聚會。即使是巴西的某個森林部族的會議,是應領袖之邀而召開,目的是要解决像出發去網捉野禽或去進攻鄰近部族的問題,在會上也保持著某種莊嚴的形式。在發言人發言的時候,出席者保持著沉默;如果會議同意他們,那麽參加會議的人最後就呼喊:“好”或“照此辦理”。在弗利曼那裏,當他把《伊裏亞特》第二卷中所叙述的古希臘人的人民集會場,跟懺海者愛德華時代在倫敦舉行的“群衆大會”加以比較的時候,可以找到人民會議的較爲文明的形式。即使在現代,盛大的人民會議在歐洲也還沒有消失。至今還可以看到驚人的場面:某一個瑞士州的人民,聚集在廣闊的草場上或交易廣場上,用“是”或“不”來表决由人民最高權力决定的重要問題。隨著人口的增長,一般地說;全民會議任何時候也不適于進行重要的討論,而且這樣的會議按其參加的人數來說,也已經變得不可能的了;但是有一種保持人民權力的較爲方便的方法:當公民們不能都親自參加會議的時候,就推選出代表去參加會議,委托代表們代替選民起作用。乍一看這是一種十分簡單的方法,而且實際上,最初的蒙昧部族。在某個時候選出深思熟慮的發言人,委托他去進行關于和平或戰爭的談判,就已經發現了政治代表權的概念。但是事實上。在政治史上的最杰出之點之一,却是在英國從十三世紀西蒙·蒙特福特的著名的議會時代起,制定了人民代表機關的原則。可以讓歷史學家們去討論爲國王提供資料的騎士和市民,轉變爲像現在那樣的下議院;應該指出的是那種變化,即在全民族大規模會議縮减爲貴族上議院的同時所發生的變化,在我們這裏産生了選出的人民會議:衆議院(house of commons)。如果我們說,在英國歷史上,對確定最新文明的進一步發展,無論什麽事件也比不上它有如此巨大的影響,這將不是誇張。一般地說,我們在仔細研究最開化民族中間的統治所獲得的形式時,我們看到,這種統治不是通過取消曾爲我們遙遠的野蠻人祖先所采用的手段,而是改善這些手段,使這些手段具有較大的正確性來達到它的目的。君權體系下的國家行政管纏,議院的控制邦政權來源于全民的意志:這三種因素協同發生作用,互相支待,使其中的每一種都能在必要的程度上實現它有益的方面,而抵消其他兩種過分的現象。其實,憲法就包含著不斷發展的性能,因此,政府機構能够在一系列不斷的變革中經常地適應于它的事業。

   我們可以以此來總結我們的人類學概論。對人在地球上的年代、人的身體結構和人在種族及語言方面的多樣性的研究,引導我們去探討人的思維及人的社會形式的歷史。在人的多方面的生活中,可以明顯地去按迹探求某種發展。這種發展儘管有長時期的停頓和時常的倒轉,一般地還是把新時代的文明人,引向比他們的粗野祖先所過的那種生活更爲文明和更加幸福。由于注意到這種發展,前幾章就指出了低級和高級民族之間的差別,這種差別仍然還擺在讀者的面前,作爲一種關于文明的全部叙述中的實際教訓。誠然,不論在蒙昧民族中,也不論在文明民族中,文化都在日益發展,但是這種發展不是在相同的條件下進行的。蒙昧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沒有有意識地去獲得比在其父親的管理下更多的知識和建立更好的法律。相反,他們却容易認爲。他們的祖先傳給了他們完善的智慧,而對它進行哪怕是最小的變革都是不敬的。因此,在低級種族中存在著對最稱心如意的改革的頑强阻力,他們之間的進步只能爲自己開闢一條如此緩慢而艱難的道路,而這條道路,我們——本世紀的人幾乎是不能想像的。在研究粗野人的狀况時,我們可以看到,他們之阻止改變,幷不總是由于愚昧無知,實際上,却常常是發自忠實的天性。在除了自己的生活不知道其他人生活的情况下,對于他們來說,一下子就拋弃舊的受過考驗的社會機構,猛然進入革命性的轉變之中,那才是愚蠢的,因爲這種轉變可能會摧毀現有的福利,而不能用任何更好的福利來代替它。如果古人的經驗較爲廣泛,那麽他們就能够看出,如何沿著文明的道路較快地前進。而我們——新的文明人,正是掌握了那些粗野的古人所缺乏的較爲廣泛的知識。由于我們瞭解全世界發生過的事件及其結果,就能够信心十足地去指引自己的道路。總之,人類已從不自覺的進步期轉到了自覺的進步期。讀者讀到這裏爲止,就不需要我們再費許多筆墨去叙述他已經知道的那些事實了;也不需要詳細指出,對人及其文明的研究不僅是科學關心的對象,而且一下子成了實際生活的事務。這種研究給我們提供了理解我們自身的生活和我們在世界中的地位的手段。誠然,這種理解只是模糊的,不完善的,但在任何情况下,較之所有上代要鮮明得多。關于人類生活從遙遠的過去到現在的進程的知識,不只能幫助我們預言未來,而且也能指導我們去完成我們的任務,我們進入這個世界,是爲了使世界比它的過去更美好。

 

 

 

 


推薦閱讀:

繩子是怎麼變成人類的日常審美的?
飢餓的鯊魚進化觸屏模式怎麼加速?
如果「猴」是人類的祖先,那為什麼猩猩沒進化成人?
發現一顆距離地球很遠的類地行星對人類有何意義?
人類怎樣才能不被動物吃掉?

TAG:人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