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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神旺衰標準及應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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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筆記13-古籍怎麼說3-十神旺衰標準及應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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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前文,在明白了分析命局喜忌需要優先考慮「格局舒配」,次要兼顧「日主旺衰平衡」的這一基本論命原則之後,我們仍然無法論命,因為還有一類關鍵問題沒有解決,即:日主旺衰的判斷標準是什麼?是相對自身的某個絕對標準來判斷的?還是相對財官等的力量對比來判斷的?

    又《三命》「六神篇」有這樣的文字:

    「正官佩印,不如乘馬。(夫用官之法,大要健旺清高,最忌淺薄。官旺宜印,弱則宜財,此不易之理也。今言用印不如用財者,乃有一說。假如身旺官輕,多見印經,則日主意強而官意弱矣。《壺中子》云:官輕不若煞輕,所以喜財旺之地。生官克印,表裡方得中和,於此足以發福。)」

   《三命》中所說的「官旺」、「官弱」的判斷標準是什麼?是相對自身的某個絕對標準來判斷的?還是相對日主旺衰的力量對比來判斷的?

    於是,我們可以將第2個分析命局喜忌的關鍵問題總結如下:

    日主以及其他十神的旺衰判斷標準問題

    1、綜合考慮格局和日主旺衰時,是否存在一個獨立的、比較客觀的旺衰的判斷標準?

    2、還是要看日主和格局十神的力量對比情況來決定日主是旺,還是衰;或者格局十神是旺,還是衰?

    3、還是說需要首先套用客觀標準,在力量對比的雙方都旺,或者都弱的情況下,再進一步根據雙方的力量強弱對比來確定喜忌?

    4、還是其他?

    現代不少命師圍繞日主旺衰平衡取用神時,都會把旺衰程度分為5個級別:

    1-弱極(從格);2-偏弱;3-中和;4-偏旺;5-專旺(所謂:炎上、曲直、潤下、從格、稼穡)

    我們不妨考證一下古人的觀點吧,現把命書古籍的觀點按照成書年代由遠至近列舉如下:

一、《淵海子平》,編著者是宋朝初的徐大升。

    (一)關於格局十神的旺衰標準如下:

    《論正官》中說道:

     「且如甲用辛為官,生於八月中氣之後,金旺在酉,故謂之正官;如天干不透出辛字,卻地支有巳酉丑,雖不能於八月中氣之後,亦可言官。大要身旺,時辰歸於甲木旺處。如歲時透出正官,地支又有官格,卻不拘八月中氣之後。」

    《論官星太過》中說道:

     「如壬癸生人,四柱是辰戌丑未巳午,天干不露官星與殺,則官殺暗藏於中為多。大凡官星多則雜,務要除而清之,乃可發福。若官星多又行官運,亦不濟事。」

    《論官殺混雜要制伏》中說道:

     「官星要純,不要雜。假如甲木用辛金為官,若年是辛,月是酉,時上亦是辛官,雖多儘不妨,蓋純一儘好;若有金或庚申,則混雜為殺,以傷其身。」

    《論偏官》中說道:

    「如有一殺,而制伏有二三,復行制伏之運,反不作福。何以言之?蓋盡法無法,雖猛如狼,不能制伏矣!是又不可專言制伏,要須輕重得所;不可太甚,亦不可不及。」

    可見,徐大升在分析格局十神的多寡旺衰時,不同情況,用不同標準:

     1、正官,論為吉神,既要旺氣,又不能太過,即所謂的「秉中和之旺氣」,而且論正官的旺衰,不論其他十神對其的作用;

    根據上文,列正官成格的旺衰條件如下:

月令要求 節氣要求  地支要求          天干要求

月令正官 月中氣後  不明確           不明確

         月中氣前  地支得三合官局   不明確

                   地支無三合官局   1≤正官≤2

其他月令無所謂    地支得三合官局   1≤正官≤2

     2、七殺,論為凶神,不論旺衰,不論多少,都要制伏,但制伏太過(食傷的力量≥七殺力量的3倍)時,又喜生扶七殺。

     3、正官格的遺留問題:

       A.月令正官,且是月中氣後,又逢地支三合官局,兩重旺氣,如何論?

       B.其他月令,地支得三合官局,可年月時三處天干都透官,又如何論?

       C.因為《淵海》中只有棄命從殺,棄命從財的格局,沒有棄命從官的格局,所以是否以「《神趣八法》」看之?如果不符,又當如何?

     註:這些遺留問題,我們不妨從下面有關日主旺衰標準的論斷中去尋找答案吧。

    (二)關於日主「旺衰」的標準,有如下論述:

    插一句,閱讀古文,不能忽略一種修辭方法,即「互文」,也叫「互辭」,是古詩文中常採用的一種修辭方法。古語對它的解釋是:「參互成文,含而見文。」具體地說,上下兩句或一句話中的兩個部分,看似各說一件事,實則是互相呼應,互相闡發,互相補充。」

    《金玉賦》中說道:

     「生長有時,自春夏秋冬之屬;旺衰有數,察貧賤富貴之機。」

     註:按照「互文」來理解,就是說:既要看季節,又要看數量。

    《子平舉要歌》中說道:

    「造化先須詳日主,坐官坐印衰旺取;天時月令號提綱,元有元無旺重舉。」

    註:按照「互文」來理解,就是說:既要看日主的坐支,坐官則論衰,坐印則論旺,也要看是否得月令所藏人元的旺氣。

    《論日為主》中說道:

     「以日為主,大要看日加臨於甚度,或身旺?或身弱?又看地支有何格局?金木水火土之數;後看月令中金木水火土,何者旺?」

    註:這句話和前面《子平舉要歌》中的「坐官坐印衰旺取」意思相仿,不同在於後面,這裡說的是先看地支有何格局,再看月令旺氣。

    至於「地支有何格局」,只要和前面《論正官》中的「地支有巳酉丑,雖不能於八月中氣之後,亦可言官。」相互參看就可以發現:

    論格局十神或者日主的旺衰,都可依照同一種方法體系。或坐旺,或得令,或地支得局,皆可論旺,旺則堪用。

   (三)關於日主「偏旺為禍」的標準,有如下論述:

   《寸金搜髓論》中說道:

    「 甲寅乙卯與戊午,支幹同類子不足。

  己未庚申及癸亥,月令更旺成禍害。

  干支同類併身旺,剋子刑妻破祖田。」

    註:這段話中的「干支同類並身旺」的旺衰標準,又和《金玉賦》中的「生長有時,自春夏秋冬之屬;」趨同了。

    當然,從這段話,關於「干支同類並身旺」的禍害範圍也可能產生歧義:

    A.只會發生在「剋子刑妻破祖田」六親方面,諸如事業財運等其他方面,則須另論;

    B.不僅「剋子刑妻破祖田」六親不吉,其他功名利祿方面,皆不吉也。

    到底是哪一種呢?

  (四)關於日主得「專旺之氣」的標準,有如下論述:

  《碧淵賦》中說道:

   「 亥卯未逢於甲乙,富貴無疑。

  寅午戌遇於丙丁,榮華有準。

  庚辛局全巳酉丑,位重權高。

  壬癸格得申子辰,學優才足。

  戊己局全四季,榮冠諸曹;更值德秀三奇,名揚四岳。

  木全寅卯辰之方,功名自有。

  金備申酉戌之地,富貴無虧。

  水歸亥子丑之源,榮華之客。

  火臨巳午未之域,顯達之人。」

   

    而看《碧淵賦》,則又需和《神趣八法》參看:

  「類象者:乃天地一類也。如春生人,甲乙天干,地支寅卯辰全,無間斷破壞,謂之奪東方一片秀氣;最怕引至時為死絕之鄉,謂之破了秀氣,運至死絕,則不吉。或時上年上引生旺,為之秀氣加臨,十分大美。

  屬象者:乃天干甲乙木,地支寅卯未全者是也。

  從象者:如甲乙日主無根,地支全金,謂之從金;四柱純土,謂之從土;四柱純水,謂之從水;四柱純木,謂之從木;只有秀氣者吉,無秀氣者不吉。或天干有甲乙字,或有根者不吉。其從火者,大旺運吉,死絕地凶。

  化象者:乃甲乙日生人,在辰戌丑未月,天干有一己字合甲字,謂之甲己化土,喜行火運;如逢甲乙木生旺運,化不成,反為不吉。己字中露出二甲字,謂之爭合;有一個乙字露出,謂之妒合,為破格不成。

  鬼象者:乃秋月生甲乙日,地支四位純金,謂之鬼象;只要鬼生旺運皆吉。怕見至死絕之鄉,而又身旺則不吉。」

    註:看來,要達到專旺,至少需要滿足如下條件:

    1、地支得三合局,或者三會局(一般論會局>合局);

    2、月令為旺神的祿、旺(本氣)之地;

    3、旺神引至時支,不能為死絕之鄉。

   (五)關於日主「弱極」的標準,有如下論述:

   《身弱論》中說道:

   「陽木無根,生於丑月;水多轉貴,金多則折。

   乙木無根,生臨丑月;金多轉貴,火土則折。

   丙火無根,子申全見;無制無生,此身貧賤。

   六甲坐申,三重見子;運至北方,須防橫死。

   丙臨申位,陽水大忌;有制身強,旺成名利。

   己入亥月,怕逢陰木;月逢印生,自然成福。

   己日逢殺,印旺財伏;運轉東南,貴高財足。

   壬寅壬戌,陽土透露;不混官星,名崇顯祿。

   陰水無根,火鄉有貴。

   陽水無根,火鄉即畏。

   丁酉陰柔,不怕多水;比肩透露,格中返忌。

   戊寅日主,何愁殺旺;露火成名,水來漂蕩。

   庚午日主,支火炎炎;見土取貴,見水為嫌。

   辛金身弱,卯提入格。

   癸酉主衰,見財成格。

   癸巳無根,火土重見;透財名彰,露根則賤。」

  《棄命從殺論》中說道:

   「甲乙無根,怕逢申酉;殺合逢之,雙目必朽。

   甲木無根,生於丑月;水多轉貴,金土則折。

   乙木酉月,見水為奇;有根丑絕,無根寅危。

   乙木坐酉,庚丁透露;二庫歸根,孤神得失。  

   丙火申提,無根從殺;有根南旺,脫根壽促。

   陽火無根,水鄉必忌。

   陰火無根,水鄉有救。

   陰火酉月,棄命就財;北方入格,南則為災。

   戊己亥月,身弱為棄;卯月同推,嫌根劫比。

   庚金無根,寅宮火局;南方有貴,須防壽促。

   辛巳陰柔,休囚官殺;運限加金,聰明顯達。

   壬日戌提,癸干未月;運喜東方,逢沖則絕。

   棄命從財,須要會財。

   棄命從殺,須要會殺。

   從財忌殺;從殺喜財;命逢根氣,命殞無猜。」

   註:從這兩段詩文看,從財、或者從殺的格局,日主、月令以及透乾的組合,是有特殊要求的,不能一概而論。

   比如上文中,丙火從殺的條件,並沒有說丙逢亥、子月,無根從殺;而是說丙逢申月,無根從殺。可見丙火與不同地支的組合,意義是不同的。

   參照《喜忌篇》中所說的「五行絕處,即是『胎元』;生日逢之,名曰『受氣』。」

   註:木絕在申,火絕在亥,金絕在寅,水絕在巳,土臨寅地,都是得印星的長生之地,所以論為絕處逢生。

   可見,如果丙生子月,為胎地,不論最弱;而丙生亥月,為絕處逢生,也不是最弱。反而丙生申月,丙火處病地,而剋星七殺卻臨長生之地,情勢最為惡劣也,最堪論從了。

二、《神峰通考》,編著者是明朝正德年間的張楠。

   (一)關於格局十神的旺衰標準如下:

   《正官格》中說道:

   「古歌云:正氣官星月上推,無沖無破始為奇。中年歲運來相助,將相公侯總可為。

   補曰:正氣官星,謂陽見陰、陰見陽,如六甲日生酉月、六乙日生申巳月、六丙日生子月、六丁日生亥日之類,乃月正官也。柱中無沖刑破害,功名顯達,始為奇特,」

   「但或只有官星一點,日主又旺,則官星輕而日主旺,運行官旺最為奇。」又有:

   「若官星犯重,日主根弱,剋制日干太重,則不曰官星,而曰七煞也。七煞克身則喜傷官食神以制其官煞也。」

   「大抵用月上官星要官旺,官旺方好取用。官星有病,各因病而葯之。官旺多喜食神以制去之,官星氣弱喜用神以生之,官旺之運以助之。」

   「若日干官星二者純和無病,具是平常人也。…..惟官星太弱、太旺方為有病,因其病而葯之,斯可作為休咎而論禍福也。」

   《月支正財格,附棄命從財格》

   「如身財兩停或身旺財輕,則喜財官旺運,忌身旺比劫之鄉,宜輕重較量。」

  (二)關於日主「旺衰」的標準,有如下論述:

   《月支正財格,附棄命從財格》

   「甲寅乙卯日坐祿,甲子乙亥日坐印,而柱中生扶日主,是為身強,正財有氣者最喜也。

    如身居休囚死敗,天元羸弱,柱中支幹重重、三合財多,非徒無益,則反生煞生災。

    如身財兩停或身旺財輕,則喜財官旺運,忌身旺比劫之鄉,宜輕重較量。

    亦有身弱全無根氣,滿局財煞,棄命從之者,復行財官旺鄉,大發者有之,不可遽以身弱財多斷之。」

   《偏官格》中說道:

   「 古歌云:絕處逢生少人知,卻去當生命理推。返本還原宜細辯,忽然屯否莫猜疑。

  又歌云:或雲胎養小長生,人命惟逢自積靈。若也修文應稱遂,不然榮運亦光享。

  古歌云:偏官如虎怕沖多, 運旺身強豈奈何。身弱虎強成禍害,身強制伏貴中和。

   《玄機賦》云:身強殺淺,殺運無妨。殺重身強,制鄉為福。

    解曰:身居強旺而殺淺者,強行殺旺無制之運,亦無妨害,所謂原犯鬼輕,制卻為非是也。七殺太重而身弱者,雖行制伏得宜之鄉,方可發福,所謂一見制伏卻為貴是已。」

   (三)關於日主得「專旺之氣」的標準,有如下論述:

   《曲直仁壽格》中說道:

   「楠曰:曲直仁壽格者,如甲日干,地支寅卯辰具全,便得東方仁壽之氣。故曰仁壽。此格屢驗,大畏庚申酉字衝破東方氣,則夫亦貴人,八字清純也。吾見此格亦不畏其寅卯辰字太多及不畏壬癸生木之類,只怕申酉庚辛破格也。只要寅卯辰三字全,方作此格,若有申酉一字破之不吉也。

    解云:此格,日干甲乙木,地支要寅卯辰或亥卯未,全無半分庚辛之氣,行運喜東北方,用此怕西方運,更怕刑沖。」

   註:張楠所舉的李總兵造  甲寅  丁卯  乙未  丙子,地支並沒有「寅卯辰或亥卯未」,卻仍然論作了「曲直仁壽格」,原因何在呢?大概原因有兩條吧:

   1)四柱中有「寅卯未」的組合,該組合在《淵海》「神趣八法」中出現了,歸於「屬象」;

   2)四柱中「子卯未」的地支組合,也可以類似地看作「亥卯未」。

   《稼穡格》中說道:

   「楠曰:稼穡格者,蓋取戊己日干,見辰戌丑未及巳午未字多,若四柱無官煞,則用此格。但丑未戌月,四柱純土無木克者,多從此格。運喜南方火土之地,及行西方制木之運,多富貴;見木運克破稼穡,必死。其論精詳屢驗。稼穡類,戊己日生未月太旺,則不入此格。但辰戌丑月土弱,方作此格。

    格解云:此格,日干戊己,地支要辰戌丑未全,無木克制,有水為用,方成此格;運喜西南,忌東北。」

   《炎上格》中說道:

   「楠曰:炎上格,丙丁生寅卯月,得寅午戌火,則為火虛有焰,畏水破格,亦畏火氣太炎,則火不虛矣,畏金水破火破木,此格略驗。

   格解云:且如丙丁二日,見寅午戌全,或巳午未全,亦是忌水鄉金地,喜行東方運,怕沖,要身旺,歲運同。」

   《潤下格》中說道:

   「格解云:且如壬癸日,要申子辰全或亥子丑全是也,忌辰戌丑未官鄉,喜西方運,不宜東南,怕衝剋,歲運同。

   詩曰:天干壬癸,喜冬臨,更值申辰會局成,或是全歸亥子丑,等閑平步上青雲。」

   《從革格》中說道:

   「格解云:且如庚辛日,見巳酉丑全,申酉戌全者是也,忌南方運,庚辛旺運則吉也。

    詩曰:金居從革貴人欽,造化清高福祿深,四柱火來相混雜,空門藝術漫經綸。

    碧淵賦云:庚辛局,全巳酉丑,位重權高,又曰,全備申丙戌之地富貴。

    楠曰:從革格,謂庚辛日干,見申酉戌全,或巳酉丑全,此多剝雜,原非純粹可觀,與壬癸潤下格理同。

    潤下、從革此二格吾見多矣,未嘗有富貴者。但當以別理推之。

    止有曲直、稼穡二格多富貴,火全巳午未格亦未見其美,由是尊其所正而閫其所謬也。」

   《從化格》中說道:

    「楠曰:從化格者,書雲從化得從,顯達功名之客。但六陰日主身弱多作從化,多主富貴。如乙日干見庚辰時,地支或全巳酉丑或全辰戌丑未四字,亦作乙庚化金看,行西方,富貴無疑。一見丙丁運,破金即死。說見下文見驗從化格類。六陽日干不能從化也。」

    可見,張神峰在對待格局十神和日主的旺衰時,有以下特點:

    1、格局十神從月令取;

    2、日主坐祿或坐印,且柱中得生扶,即可論旺。

    3、日主坐「休囚死敗之地」,才論「天元羸弱」;絕處,論逢生;胎、養,論小長生。也就是說,不論弱。

    註:這一條和《淵海》「喜忌篇」中的「絕處逢生」之說

    4、很重視日主與格局十神的輕重較量,但不同的格局十神,處理方法不同:

       A.財星,若命局身財兩停或身旺財輕,則都喜運逢財官旺地;

          這一條和現代的日主平衡用神派的觀點,是一致的。

       B.七殺,若命局身殺兩停,或者是身強殺弱但無制伏,則都喜運入制殺之鄉;只有制殺太過的時候,才喜運逢財殺之地。

          注意:身強殺弱,不是都喜抑身扶殺!這一條和現代的日主平衡用神派的觀點,就不同了!同樣是綜合格局十神和日主的力量平衡來分析喜忌,七殺格和財星格的處理,是不同的!原因應該在於:一個是克入,一個是克出;一個是凶煞,而另一個吉神。

       C.正官,張楠的處理則似乎有些偏頗,認為身官兩停,就是平常命,只有官星太旺,或者太弱,才為病,有病才為貴。

    這一條,我們繼續從古文中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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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5 20:2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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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laoer 於 2010-1-5 20:28 編輯

命理筆記13-古籍怎麼說3-十神旺衰標準及應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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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命通會》,編著者是明朝萬曆年間的萬育吾。

    接上文,《神峰》中關於正官格與日主的平衡喜忌問題,留下了一個空當,我在《三命》「六神篇」中就找到了答案:

    「夫用官之法,大要健旺清高,最忌淺薄。官旺宜印,弱則宜財,此不易之理也。今言用印不如用財者,乃有一說。假如身旺官輕,多見印經,則日主意強而官意弱矣。《壺中子》云:官輕不若煞輕,所以喜財旺之地。生官克印,表裡方得中和,於此足以發福。」

    評:如果官輕,身也輕,則如何處理?

    答:以旺神言格局,即放棄官格,圍繞新格局來討論。

    接著言歸正傳,看看《三命》對於格局十神和日主的旺衰標準是怎麼評判的。

   (一)關於格局十神的旺衰標準如下:

   《論正官》中說道:

   「正官爲六格之首,止許一位,多則不宜。」

   「正官先看月令,然後方看其餘。……甲日生酉月,乙生申巳,……,癸生辰巳戌月,皆爲正氣。官星更天干透出,如甲見辛酉,乙見庚申之例,謂之支藏幹透,餘位不宜再見,又須日主健旺,得財印兩扶,柱中不見傷煞,行運引至官鄉,大富大貴命也。」

   「又曰取官星不必專泥月令支辰,或月幹,或年日時支幹,只一處有,不曾損傷,皆可取用。故經雲:明幹有氣明幹取,明幹無氣暗中取。若明幹無氣,引歸地支,或有助托,運行得地,亦不減月內官星之福。」

   「大忌刑衝破害、傷官七煞、貪合忘官、劫財分福,爲破格。如甲生酉月,見卯爲沖、酉爲刑、午爲破、戌爲害、丙爲合、乙爲劫、丁爲傷克、庚爲混雜、須是官星純一,五行和粹,方以正官論。若見前忌柱中,雖有物去之,亦不純粹。」

   「若官星結局,又有財資扶,非行身旺地不發。官止一二,無財有印,身弱無妨。若四柱皆歸背祿(傷官),宜推歲運向背財官旺地。何如?若財官滿目,日主衰弱,不能負荷,徒勞無用,運至財煞旺鄉,多染癆瘵,但有七煞行運複遇,便是徒流之命。」

   「又曰甲生醜月,內有辛金,又值酉時,己是重犯,若天干複透辛多,更行西方,力不勝任,變官爲鬼,旺處必傾,多致災夭,須有合制方吉。」

   註:這一論和《淵海》「身弱論」中的「甲木無根,生於丑月;水多轉貴,金土則折。」以及《神峰》「正官格」中的「若官星犯重,日主根弱,剋制日干太重,則不曰官星,而曰七煞也。」觀點是一致的。

即,不是官多就論殺,只有官多+日主根弱都具備的情況下才論殺。

   「若自身乘旺,如甲寅、乙卯等日,更有印生助,官星雖多亦不爲害。」

   註:這一論和《神峰》「月支正財格」中的「甲寅乙卯日坐祿,甲子乙亥日坐印,而柱中生扶日主,是為身強」觀點一致。但,日主身旺,官星雖然多不為害,但是否有損貴氣呢?

   「又曰正官格,要行印鄉,即是逢官看印,柱中原有印隨,官因輕重,日幹強弱,以觀所以之運,身弱印輕,要補其印,身旺官輕,要補其官,行傷官運即是背祿,行身旺運即是逐馬。」

   《六神篇》中說道:

   「夫用官之法,大要健旺清高,最忌淺薄。官旺宜印,弱則宜財,此不易之理也。」

  《論正財》中說道:

   「故財要得時乘旺,不偏正混亂,不重疊多見,自家日主有力,皆能發福。若財多身弱,柱無印助;財少身強,柱有比劫,太過不及,皆不爲福。」

   「又曰:財爲養命之源,凡人八字不可無財,但不要太多,多則不清,若柱原無財而行財運,乃有名無實,如財多身弱,又行官鄉財旺之地,見財盜氣,官克身,不惟不發祿,且禍患百出。」

   「《珞》雲:若月令得財局,身衰逢印資助,當作富論。」

   「又曰:財爲馬,官爲祿,二者不可缺一,實難兩全,原有財星宜行官運,原有官星宜行財運,行財運生官,行官運發財,若柱中原無官星,只是財多,又行財運,亦能成就名利,間有登科者。蓋財不畏多,多則暗生官也,須得身旺方能勝任,若無財,官多身受其制,反不爲吉,柱中無官,只取有財爲福。」

   評:看了一堆現代書,我之前似乎陷入一個誤區,看是否發財,就看比劫克財,食傷生財,以及財臨旺地。這一段,萬育吾前輩則教導我們,財多配印,也是富命;財旺生官,行官運不是生官,反而是發財!都需要圍繞格局十神來看作用的出入方向,財星泄氣,則不是發財;只有財星進氣,或者被護衛的時候才發財。

   《中書奧旨》雲:我去克他爲妻財,幹強則富。又雲:身弱財多,喜兄弟羊刃爲助。又雲:財旺者遇比無妨。秘訣雲:財生身旺兩相停,不喜再見比肩。

   《萬祺》雲:正財逢生旺而優遊享福,遇劫財則晦滯呻吟,官星若見,平生惹是招非,七煞若逢,處事少成多敗。財旺身衰,禍深福淺,財多身弱,要印扶身,身旺財衰,怕劫分奪,財食入庫者福厚,例食求財者貧夭。

    又雲:若財旺身衰,主妻秉男權,持家幹蠱,又主有好子替力,反得優遊之樂,運行比劫,妻妾多危。

    詩曰:財多如何不發財,只因身弱少培栽,運到比肩身旺地,富貴榮華次第來。

    又:財多身弱刃剛強,身旺之鄉大不祥,鳳寡鸞孤寒夜怨,房中妻哭兩三場。

    評:不論身旺身弱,不論財星和日主是否平衡,只要「運行比劫,妻妾多危。」可見,發不發財,看的是財星和日主的平衡,而看妻妾,則是大忌比劫。分析的中心點,不同,吉凶不同。

    書讀到此,似乎有個體會:

    1)在論財星的時候,現代日主平衡用神派的觀點,似乎和古書一致。財星相對較弱,則補財;日主相對較弱,則扶主,總之,要身財平衡。但古書中,對於得印扶和得比劫助的吉凶是有著不同區分的;現代日主平衡用神派則顯得過於「一刀切」。

    2)而論到官殺,雖然仍然講究格局十神與日主的平衡,但古書是以官殺為中心來討論的,並且區分吉神、凶煞;而現代日主平衡用神派則是以日主為中心來討論,並且似乎有些官殺不分。所以在吉凶的論斷上,往往背道而馳了。

   (二)關於日主得「專旺之氣」的標準,有如下論述:

   《三命》中關於日主旺衰的判斷標準,散落於文中各處,現做一個集中整理:

    卷二《論五行旺相休囚死並寄生十二宮》中說道:

    「凡推造化,見生旺者未必便作吉論,見休囚死絕未必便作凶言。如生旺太過,宜乎制伏,死絕不及,宜乎生扶,妙在識其通變。古以胎生旺庫爲四貴,死絕病敗爲四忌,余爲四平,亦大概言之。」

    卷五《天元坐煞》中說道:

    「如乙丑日,醜中自坐辛金爲煞,喜生春夏,乙木健旺,煞自有制,不喜明見丙丁。」

    卷九《六庚日戊寅時斷》中說道:「巳月,庚長生,丙健旺,身鬼俱強;」

    卷九《六庚日壬午時斷》中說道:「庚寅日壬午時,辰戌醜未巳申酉月,身旺,俱貴。」

    評:這幾處說的是:得令則旺。但此處的得令,指不是五行本氣月令。而是從如下兩個方面進行綜合分析:

    1)按照卷二《論五行旺相休囚死並寄生十二宮》區分旺相休囚以及12宮;

    2)按照卷四《論五行時地分野吉凶》區分五行特性和調候喜忌,如冬天雖然水旺,對木來說是相地,但木是死木,必待冬至過後,陽氣回程,才可論木有生氣。而夏天,雖然火旺,木是休地,但如果得水滋潤,則枝繁葉茂。

    3)對於胎元、長生、庫這幾宮論貴,似乎僅限於陽干,陰乾得之需細論。

    卷八《六甲日丙寅時斷》中說:「甲日丙寅時,甲木寅上健旺,」

    卷九《六己日己巳時斷》中說:「己日己巳時,金火相合,己以丙爲印,巳中有丙,健旺;」

    卷九《六庚日壬午時斷》中說:

    「庚日壬午時,官印健旺。庚以丁爲官,己爲印,壬爲食。午上壬食無氣,丁己祿旺。」

    卷六《沖合祿馬》中說道:

    「甲寅、乙卯、丙午、丁未、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子、癸亥,以上十日本身健旺」

    卷十一《明通賦》

    建祿坐祿,或歸祿通財官、印綬,富貴長年。

  (建祿以月言,坐祿以日言,歸祿以時言,此建祿格。本身健旺,故獨遇財則富,獨遇官則貴,獨遇印則秀。以其干旺,又主長壽,安享福祿。若三者兼有,亦妙。)

    評:這幾處說的是:月日時得祿,即論健旺。

    結合前文引述《三命-論正官》中的「若自身乘旺,如甲寅、乙卯等日,更有印生助,官星雖多亦不爲害。」又結合前文分析《神峰》所得「日主坐祿或坐印,且柱中得生扶,即可論旺。」

    綜合來看,可知建祿本身就可言旺,而坐祿、歸祿,則是需要「柱中得生扶」這個條件配合才可論旺的。

  (三)關於日主得「專旺之氣」的標準,有如下論述:

   卷六《曲直》說:

   「甲乙日得亥卯未局,柱中須有亥字帶印爲入格,若無亥有卯,止是木之本氣,卻要見金土爲貴,既無亥字,又無金土,則木不秀不實,難以言貴。如甲寅日有亥,時見丁卯劫財、陽刃、傷官,雖貴不全合格。

   詩曰:甲乙日生亥卯未,局全曲直須榮貴,柱中無亥宜土金,自是生來享福地。

   又曰:甲乙生人寅卯辰,又名仁壽兩堪評,亥卯未全嫌白帝,若逢坎位必身榮。」

   評:此格《神峰》中說屢驗,但成格條件和《三命》不同。《神峰》中說要毫無金氣,而此處《三命》則說「無亥,則要見金土為貴」。

   卷六《稼穡》

   「賦雲:戊己忻逢四季,乃爲稼穡之名。是戊己生逢季月,喜見木爲官,止得一木爲妙,木多則土虛,主虛詐爲破家不仁之人。辰未土聚之地,見巳午火即貴,亦不宜多,多則土燥,不能滋生萬物。醜戌之土,內懷金氣,不宜重見,恐存煞氣,不生萬物,又不宜見金泄氣,不貴。秋土不成器爲死土,因土內含金,冬土不成器爲泥土,因土內含水,故土只四季也。

   詩曰:戊己日生宜四季,多防醜戌壞金氣,生來見木或逢熒,個中消息真榮貴。

   又:  戊己生逢四月中,戊辰醜未要全逢,喜行財地嫌官煞,運到東方定有凶。」

   評:此格《神峰》中說屢驗,但成格條件和《三命》不同。《神峰》中說要無木、有水,而此處《三命》則說「止得一木為妙」。

    卷六《炎上》說:

    「丙丁日遇寅午戌局,柱中須有寅字帶印爲入格,無寅止是九流近貴之命,若火自旺,無亥水相濟,不貴。喜東北方運,忌見辰醜戊己,晦火光明,多主眼疾,或患風氣,柱有木製成貴,忌水金鄉,怕沖。

    詩曰:丙丁日坐寅午戌,火炎上格從此出,無寅無亥不成名,忌逢土晦主殘疾。」

    評:此格《神峰》中說略驗,但成格條件和《三命》不同。《神峰》中說1)要生於寅卯月;2)忌金、水,而此處《三命》則說「火自旺,無亥水相濟,不貴」。

    卷六《從革》說:

    「辛日見巳酉醜局,須帶丙丁巳午一二位方成其器,但不可火多。如辛巳、辛酉、辛醜三日不喜五月生,被火所傷,宜八月或水土養育食神印綬爲吉。

    詩曰:白虎但逢巳酉醜,格乎從革名偏厚,丙丁巳午少逢之,貴氣煉成官最久。

    又:  金居從革貴人欽,造化清高福最深,四柱火來相混雜,空門藝術謾經論。」

    卷六《潤下》

    「壬癸日見申子辰全,忌引卯巳死絕之地,三刑四沖之鄉,死絕則不流,沖刑則橫流,歲運同。或曰水太泛須柱有土神一兩位制之,得成堤岸,既有土怕會木爲凶,如有木傷土要金印救解,終是一生成敗。運喜西方,不宜東南。

    詩曰:壬癸日逢申子辰,局名潤下最爲真,必須巳午並辰戌,申字當權貴絕倫。

    又:  天干壬癸喜冬生,更值申辰會局成,或是全歸亥子醜,等閑平步上青雲。」

    評:從革、潤下2格《神峰》中說不驗!且成格條件和《三命》不同。倒不妨按照《三命》的成格條件來驗證之。

    卷十一《明通賦(東海徐子平撰。易水萬育吾解。)》說:

    「甲曲直,丙炎上,官高克妻而不富;戊從革,庚潤下,職重嗣少而自貧。

(甲見亥卯未,回曲直。丙見寅午戌,日炎上。戊見巳酉丑,曰從革。庚見申子辰,曰潤下。甲丙見水火局,則太旺,能三合義出官局,故主官高,然有羊刃、劫財,故克戊庚見金,水局則脫氣,能三合義出官局,故主職重,然柱中原無官煞,故少於。要之此四格,皆偏黨,所以福祿不全。)」

    評:這一段告訴我們,不是看到專旺格成立,就一好百好了!比劫太旺則貧而克妻,身弱則不擔財,所以不富;身弱又逢食傷旺,一方面傷官傷盡可致貴,但因為官為子,子受傷,所以嗣少。

    看富貴,則以格局十神為中心,吉者喜順,凶者喜逆,旺衰次之;

    看六親,則以六親星為中心,參看六親宮位,喜秉中和之氣,忌太過與不及。

    標準是不一樣的!

   (四)關於日主「弱極」的標準,有如下論述:

    卷五《棄命從煞》中說:

    「《獨步》雲:棄命從煞,須要會煞從財,忌煞從煞。蓋言從煞格,以煞神太重,身無所歸,不得已從之,要行煞旺及財鄉,四柱無一點比肩印綬方論,如遇運扶身旺,與煞爲敵,從煞不專,故爲禍患。

經雲:棄命從煞論剛柔。言棄天干從地支,隨五行性情,陰乾從地支,煞純者多貴,以陰柔能從物也。陽幹從地支,煞純者亦貴,但次於陰,以陽不受制也。水火金土皆從,惟陽木不能從,死木受斧斤,反遭其傷故也。

    《元理賦》雲:平生爲富且貴,皆因煞重身柔。鬼多無鬼,反不爲凶。

    古歌曰:五陽坐日全逢煞,棄命相從壽不堅,如是五陰逢此地,身衰煞旺吉堪言。」

    卷六《棄命從財》中說:

    「《獨步》雲:棄命從財,須要會財,若逢根氣,命損無猜。假如丁生酉月,柱多庚辛,日幹無氣,只得棄命相從,運入北方財官旺地,乃爲入格,南行災。

    古歌雲:日幹無氣滿盤財,棄命相從是福胎,運旺財官皆福貴,如逢根助反爲災。」

    評:此2從格源出《淵海》「身弱論」和「棄命從殺論」。《神峰》中論述較少,只有「從化格」有展開論述並有命例,但也不是從格,而是化格。

    3書似乎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要區分陽干、陰乾。《神峰》說陽干堅決不化。

    參看《滴天髓》中的「陽干從氣不從勢,陰乾從勢無情義。」可知:陽干要從,需要「四柱無一點比肩印綬」才可;而陰乾,只要滿足「地支財殺一黨」即可。但也須注意,甲木遇從格,論凶,不論吉。

    另外,如《三命》所說,七殺畢竟為凶煞,陽干不得已曲從,容易「壽不堅」!而陰乾陰柔,則無此忌。

    四、《命理約言》,編著者是清朝順治年間的陳素庵。

   (一)關於日主及十神的旺衰標準如下:

   《看命總法二》中說道:

   「推命先看日干,或得時,或失時,或得勢,或失勢。下坐某支,緊貼某干,於日干生克扶抑何如。隨看餘三干及四支,於日干生克扶抑何如,此恆法也。

    然不特日干而已,凡柱中干支皆當如此研究,如看年干,先看得時得勢否?下坐扶抑何如?月干時干亦然。又看年支,先看得時得勢否?上載何干緊貼何支?於年支生克扶抑何如?隨看餘三支四干,於年支生克扶抑何如?月支時支亦然。如此一一研究的確,然後用之為官煞,為財印,為食傷,其是強是弱,當用當舍,自然精當無差,洞徹不惑矣。此看命第一要訣也。」

   《看月令法二》中說道:

    「格局先取當令,次要得勢,若日主之為旺為弱,官煞、財印食傷之為旺為弱,亦先以月令推之。

如木在春月為旺,在驚蟄以後,穀雨以前,為尤旺,在秋月為弱,在白露後,霜降以前為尤弱。或黨多援眾,則秋木亦旺,勢孤克眾,則春木亦弱。余仿此。」

    評:這種結合節氣深淺討論旺衰的方法,應該出自《淵海》,前文引用過「論正官」中的「且如甲用辛為官,生於八月中氣之後,金旺在酉,故謂之正官。」在《約言》之後出現的《子平真詮》中也專門有一章節是討論「論用神配氣候得失」的。

   《看偏正財法》中說道:「適當月令而有氣為得時,不當月令而成象為得勢。」

    評:結合後文《兩神成象賦》來看,此處的「得勢」、「成象」指的是:四柱4干4支,某一五行,就佔去至少2干2支。

  (二)關於格局十神與日主的平衡喜忌:

  《看命總法一》中說道:

   「看命大法,不過生克扶抑而已。列下四柱,先看日干是何五行;隨看月支,或是生我克我,或是我生我克。如月支本氣透於天干,寅透甲,午透丁,即取為格,系正官、食神、偏財、偏印,則宜生之助之;系偏官、傷官,則宜制之化之。若本氣未透遭克,則寅不用甲,而用所藏之丙戊;午不用丁而用所藏之己。

   若所藏之神,又不透、遭克,則不用月支,而用別干之勢盛力旺者為格。

   其祿刃比劫,無論在干在支,均不以取格,但用為日干之助耳。

   總之以日干與財官等較其強弱,強者抑之,弱者扶之,不能扶抑者,以運扶抑之,其必不可扶者則棄之,必不可抑者則順之。

   惟合化格、一氣兩神格、暗沖暗合格,不在此例。」

   《看正官之法》中說道:

   「看官之法,先論日干強弱。日干強則當扶官,日干弱,則當扶日,再看官星得時得勢與否,適當月令,又透天干為上。」

   《看偏正財法》中說道:

   「看財之法,不論正偏,只取得時得勢,適當月令而有氣為得時,不當月令而成象為得勢。然看日干強弱為要,日干強,則當扶財,日干弱,則當扶日。」

   評:

   1)格局首取月令,月令不可用,方取別處旺神為用。這和《淵海》、《三命》是一脈相承的。

   2)總是看財官和日主的相對強弱來決定喜忌,總是扶弱抑強,這種方法顯然已經偏離了《淵海》、《神峰》和《三命》了!

      在《約言》之前的古籍中,如果身旺,足夠擔財官,即使財官多一些,也是無妨的,反而是福氣更厚。只有在身弱無力承擔時,財官多才是災。古籍中的「旺衰」是獨立判定的,不是看日主和財官的相對強弱來判定的。

     顯然,陳素庵的這種「革新」觀點遺毒不淺,現代日主平衡用神派的發起人韋千里、徐樂吾,都是《命理約言》的「繼承者和發揚光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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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5 20:2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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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筆記13-古籍怎麼說3-十神旺衰標準及應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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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子平真詮》,作者是清朝乾隆年間的沈孝瞻。

   (一)關於日主及十神的旺衰標準如下:

   《六、論十幹得時不旺失時不弱》中說道:

   「書云:得時俱為旺論,失時便作衰看。雖是至理,亦死法也,然亦可活看。

況八字雖以月令為重,而旺相休囚,年月日時,亦有損益之權。故生月即不值令,而年時如值祿旺,豈便為衰?不可執一而論。猶如春木雖強,金太重而木亦危。秋木雖弱,木根深而木亦強。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過,是失時不弱也。

   是故十干不論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財官食神而當傷官七煞。長生祿旺,根之重者也;墓庫餘氣,根之輕者也。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庫,如甲逢未、丙逢戌之類。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論,以戌中無藏木,丑中無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餘氣,如乙逢辰、丁逢未之類。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長生祿刃,如甲逢亥子寅卯之類。陰長生不作此論,如乙逢午、丁逢酉之類,然亦為有根,比得一餘氣。蓋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今人不知命理,見夏水冬火,不問有無通根,便謂之弱。更有陽干逢庫,如壬逢辰、丙坐戌之類,不以為水火通根身庫,甚至求刑沖開之。此種謬論,必宜一切掃除也。」

   評:「失時不弱」一說,可以追溯到《淵海》「論正官」中的「如歲時透出正官,地支又有官格,卻不拘八月中氣之後。」和《約言》中的「得勢」為旺,也可以說是一脈相承。

   但3書的觀點,還是有區別的。《淵海》看重的是地支三合局、三會局;《約言》看重的是干支五行同氣的數量比重;而《真詮》似乎將前兩種觀點融為一爐,並且給出了量化公式:

   「長生祿旺,根之重者也;墓庫餘氣,根之輕者也。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庫;得二比肩,不如得一餘氣;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長生祿刃;蓋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但《真詮》似乎將《神峰》和《三命》中的另外一種旺氣的標準給忽略了,那就是:「坐印,且得生扶。」也就是說,《真詮》似乎忽略了印綬的作用。

   不過,《真詮》在後面論諸格行運吉凶的章節中,對於有印、無印的不同喜忌,都進行了區分。也許,沈孝瞻認為印綬不影響旺衰,但影響命局喜忌吧。

  (二)關於格局十神與日主的平衡喜忌:

   《三十二、論正官取運》中說道:

   「如正官取運,即以正官所統之格分而配之。

正官而用財印,身稍輕則取助身,官稍輕則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雜煞,不可重官。與地支刑沖,不問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正官用財,運喜印綬身旺之地,切忌食傷。若身旺而財輕官弱,即仍取財官運可也。

   正官佩印,運喜財鄉,傷食反吉。若官重身輕而佩印,則身旺為宜,不必財運也。」

   評:正官格,如果命局只有財官印等吉神,則只有在日主身弱、無力擔官時,才需要考慮日主的平衡,才喜扶身。不是日主平衡用神派所謂的,官比日主旺時,就要扶身,就喜印比。

  

   「正官帶傷食而用印製,運喜官旺印旺之鄉,財運切忌。若印綬疊出,財運亦無害矣。

正官而帶煞,傷食反為不礙。其命中用劫合煞,則財運可行,傷食可行;身旺,印綬亦可行,只不可復露七煞;若命用傷官合煞,則傷食與財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評:正官格,如果命局出現了食傷、七殺等凶神,則如何保全格局就成為首要問題了,是喜印,還是喜比,都要看圍繞格局十神,看格局舒配的需要了,而不是看日主旺衰平衡需要。

   正官格,就要圍繞正官看,財生官,印護官,所以財、印都是正官的一黨,所以「正官佩印,運喜財鄉。」,不怕財星壞印,因為正官是中心,印綬泄官星之氣,而財星是生官制印的。

   而遇到食傷,不能說食傷生財,財生官,依次相生為吉;而應該從正官的角度看,食傷就是破官的,所以,即使有財星存在,也是「正官用財,......切忌食傷。」。也不是說只要見官,就忌傷官。如上文「正官佩印,......傷食反吉。」因為有印綬護衛,不怕食傷。

   《三十四、論財取運》中說道:

   「其財旺生官者,運喜身旺印緩,不利七煞傷官;若生官而後透印,傷官之地,不甚有害。至於生官而帶食破局,則運喜印綬,而逢煞反吉矣。

    財格佩印,運喜官鄉,身弱逢之,最喜印旺。

    財用食生,財食重而身輕,則喜助身;財食輕而身重,則仍行財食,煞運不忌,官印反晦矣。

    財用食印,財輕則喜財食,身輕則喜比印,官運有礙,煞反不忌也。」

    評:財格,如果命局只有食財官印這些吉神,則只有在日主身弱、無力任財時,才需要考慮日主的平衡,才喜扶身。不是日主平衡用神派所謂的,財比日主旺時,就要扶身,就喜印比。

   

    「財帶傷官,財運則亨,煞運不利,運行官印,未見其美矣。

    財帶七煞,不論合煞制煞,運喜食傷身旺之方。

    財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財必忌。傷食之方,亦任意矣。」

    評:財格,如果命局出現了傷官、七殺等凶神,則如何保全格局就成為首要問題了,命局的喜忌,都要圍繞格局十神來看,看格局舒配的需要了,而不是看日主旺衰平衡需要。

    上文中說「財用食生,煞運不忌。」又說「財帶傷官,煞運不利」呢?同樣是食傷生財,財生煞的順生組合,為何吉凶不同呢?作為下一個研究課題吧。

    《三十六、論印綬取運》中說道:

    「其印綬用官者,官露印重,財運反吉,傷食之方,亦為最利。

    若用官而帶傷食,運喜官旺印綬之鄉,傷食為害,逢煞不忌矣。

    印綬而用傷食,財運反吉,傷食亦利,若行官運,反見其災,煞運則反能為福矣。印用食傷,印輕者亦不利見財也。

    印用七煞,運喜傷食,身旺之方,亦為美地,一見財鄉,其凶立至。

    若用煞而兼帶傷食,運喜身旺印綬之方,傷食亦美,逢官遇財,皆不吉也。

    印綬遇財,運喜劫地,官印亦亨,財鄉則忌。

    印格而官煞競透,運喜食神傷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財運,立見其災矣。」

    評:從上文可知,印綬格的喜忌分析,需要特殊對待。

    如果命局出現七殺,則轉化成「煞用印綬格」圍繞七殺去看即可。

    如果命局出現官星,則轉化成「正官佩印格」圍繞正官去看即可。

    如果無殺無官而見財,則圍繞「印綬格」的保全去看,喜比劫去財,喜官印生扶,而遇到食傷運,因為印格不破,所以不忌。但是,如果印輕財旺,財星壞印了,可以轉化成「財星佩印格」去看了。

    印用食傷,即所謂的「食傷泄秀格」了,喜忌就如上文所說了。

    《四十、論偏官取運》中說到:

    「煞用食制,煞重食輕則助食,煞輕食重則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輕則助身。忌正官之混雜,畏印綬之奪食。」

    評:圍繞七殺來看,印綬是泄殺氣的,食神是制殺的,都是制化七殺的,為何說「畏印綬之奪食」呢?

    答:克比泄有力,本來是克,現在換成了泄,自然危險加大了!下文中說「煞用印綬,傷官為美。」就是這個意思,印綬在先,傷官後來,不破印綬,反而去克七殺,對七殺的制化程度加強了,所以為美。

    但同時也要注意另外一個問題,即印綬能否奪食,則取決於雙方的力量對比,以及食神的根基深淺,如《真詮-論十幹得時不旺失時不弱》中所說:「是故十干不論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財官食神而當傷官七煞。」只要食神根基牢固,也不是輕易就被印綬所奪的。

    「煞用印綬,不利財鄉,傷官為美,印綬身旺,俱為福地。

    七煞用財,其以財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財,傷食皆吉,喜財怕印,透煞亦順。其以財而助煞不及者,財已足則喜食印與幫身,財未足則喜財旺而露煞。

    煞帶正官,不論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輕則喜助身,食輕則喜助食。

    莫去取清之物,無傷制煞之神。

    煞無食制而用刃當煞,煞輕刃重則喜助煞,刃輕煞重則宜制伏。無食可奪,印運何傷?七煞既純,雜官不利。」

    評:現代日主平衡用神派,多官殺不分,違背了古籍真實意,從《淵海》到《神峰》、《三命》,再到《約言》、《真詮》,即使是特別注重日主和格局十神相對強弱平衡的陳素庵,也是把七殺和正官區別對待的,都認為七殺是凶煞,而正官是吉神,在平衡喜忌的處理上,原則是不同的。

    正官是吉神,在身官兩停的時候,喜行財官運以增加福氣。

    七殺是凶神,不論多少,都要有制化。在身殺兩停的時候,則喜行身旺食傷之地以制殺。只有在制殺太過的時候,才喜財煞滋扶。

    也正因為七殺是大凶星,所以首先考慮的是如何化殺為用,而不是日主的旺衰平衡。如上文所說的「煞重食輕則助食」,在煞重的情況下,明知身弱,明知食神會泄日主之氣,令日主更弱,但是仍然喜食神先去制殺!好比一個飢餓的人,遇到了老虎,是先把食物給老虎吃飽以保全自己的性命,還是先填飽自己的肚子,然而最終還是要進老虎肚子里?

六、總結規律

    通過上文對《淵海》、《神峰》、《三命》、《約言》以及《真詮》的引述和評析,我們可以發現兩個特點:

    (一)判定格局十神(或日主)是否健旺的方法,各書基本上是一脈相承的,不需要對兩兩十神進行強弱對比,總結如下:

    1、月柱本身坐祿,即使財官等吉星,旺度已足夠,再多都容易成災。

    2、地支得三合局、三會局,且本氣根,不在月支。

    3、不當令,但五行成象,即至少佔據2干2支。

    4、結合節氣深淺、旺相休囚和五行四時特性,看是否得令,得令即旺。

    5、年柱坐祿,或者月日時得祿,且得生、扶(天幹得一助);

    6、坐印(包括長生),且得生扶(天幹得二助)。

    以上6條,每一條都可以單獨作為判斷是否十神健旺的標準。如果同時具備多條,則看下面的規則。

    7、如果格局十神(或日主)的旺度超過上述健旺的標準,則看其是否達到專旺格的標準,如果達到專旺格的標準,則按專旺格分析喜忌;如果達不到專旺格的標準,則以「偏旺」論,按照不同格局舒配的不同要求來分析喜忌,而不是簡單地圍繞日主旺衰平衡來取喜忌。

    8、如果日主(格局十神必定是旺神,所以不論此條)的旺度低於上述健旺的標準,則看命局是否構成從格,如果構成從格,則按從格分析喜忌;如果不構成從格,則以「偏弱」論,按照不同格局舒配的不同要求來分析喜忌,而不是簡單地圍繞日主旺衰平衡來取喜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現了「胎、養、絕處逢生」等根,論有氣,不論從。

    另外,如《真詮》所說:「十干不論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財官食神而當傷官七煞。」只要根基不損(衝破、合去),對應十神一般不會被克掉,不論從。

    (二)在處理格局十神和日主的平衡關係上,只有《命理約言》是另類,始終關注兩者的平衡,講究扶弱抑強;

    而《淵海》、《神峰》、《三命》、以及《真詮》則一脈相承,都是圍繞格局十神,區分吉神、凶煞,吉者順之,凶者逆之,不同情況,不同對待,而不是圍繞日主與格局十神的平衡。其特點可概括為如下幾個方面:

    1、分析命局喜忌,以格局舒配為優先,優先滿足成格的條件(如逢官看財),或者優先滿足去格之病的條件(或者是逢官遇食傷而看印);

    2、格局要成立,必須滿足一個基本條件:財官既要乘旺氣,也不能太過而反成災殃。

    看格局的時候,圍繞財官等旺氣十神為中心,拋開日主的旺衰不論。遇財官印食等吉神,要秉中和,不能太旺,旺則宜泄;遇殺傷梟等凶神,則要制化,但制之太過恐無用,還得生扶。論格局的時候,不論日主旺衰。

    3、在滿足成格的條件後,再考慮日主的旺衰平衡需要。在格局條件還沒滿足的條件下,不考慮日主的旺衰。特別是命局中出現七殺凶星的時候,即使身弱,也喜食傷制殺。

    因為如果命局以及行運中沒有財官等格局的存在,日主就沒有富貴可言。

    而如果存在財官之類的福氣,則也需要日主有能力承擔,這時候就需要考慮日主的旺衰了,因為日主弱,就好比雖然路遇金磚,無奈力氣不夠,無法獲取;但日主過旺,財官福氣卻少,也容易因貪婪招災。

    4、在需要考慮日主旺衰的時候,按如下步驟:

       1)是否構成從格、化格,專旺格,或者兩行成象格?

          如果成立,則特殊對待。否則,按照一般格局來對待,但也需要分情況處理,如下。

       2)遇七殺格(如七殺),先保命,不論旺衰,都要圍繞制化凶神來定喜忌;只有凶神已經制伏且秉旺可用時,才考慮扶助弱身的問題。

       3)遇財官格,也要分情況處理,不是簡單地在格局和日主之間搞平衡;

          A.如果日主不夠健旺,則要生扶日主,否則好比病人入寶山,拿不動;

          B.如果日主達到健旺,好比舉重運動員可以舉起比自己體重多幾倍的杠鈴一樣,健旺的日主,則可以多擔財官,但似乎力量對比也有一個上限,以制殺太過的數量比例「七殺獨一,制伏二三」看,如果財官的力量超過了日主力量的2倍,則要論凶了。

       4)遇印綬格,如果印綬格能成立,則忌財;否則儘可能轉化為殺格、官格,或者財格去看。

       5)遇食傷格,類似印綬格的處理,儘可能轉化為其他格局來看,否則就按照「吉者順之,凶者逆之」的大原則,必要的時候兼顧日主旺衰平衡來分析喜忌了。

    筆記做到這裡,大家可能已經有所察覺了,雖然有十神、六格之分,但似乎可以通過轉化的方法,把格局種類的數量進一步壓縮,以簡化論命的難度。

    另外,命局的喜忌分析,

    既不是簡單地只看日主旺衰平衡,弱則扶,強則抑;

    也不是簡單地看格局十神的旺衰平衡,弱則扶,強則抑;

    也不是簡單地看日主和格局十神的力量平衡,扶弱抑強;

    而是要綜合上述3種因素,並且考慮命局十神的組合模式,才能做出判定。

    下面的文章,我們將結合古今一些命例來探討如下的問題:

    是否「看命先看財官,有財官不論格局。」?以及「十神位置關係與命局的喜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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