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要德治?還是要法治?

要德治?還是要法治?  

2013-02-16 16:21:44|  分類: 雜文感悟 |字型大小 訂閱

本文轉載自羅家德《要德治?還是要法治?》 

近來從微博上看到一個議論「要德治,還是要法治」,當然我的圈子內網友幾乎一面倒地要求法治,反對德治。但我卻覺得這類討論十分荒謬,荒謬感來自:

一、              國內正在苦惱整個社會的道德品質低落,行行業業沒有底線,社會在呼求道德復興,豈有最上層的政治精英不以身作則,同時也在社會上提倡道德的道理?

二、              法治的對立面是人治,不是德治,美國的立國精神「基本要義」(The Great Essentials)中就表現的很明顯,其要義包括四點,一是不管政府的權力來自於何方,它都可以被其治下的人民所收回。二是自由與獨立的國家之所以存在是為了保障其人民的福祉。三是政府所賴者是成文的憲法,而不是人類領袖的個人權柄。四是權力必須分散於國家、州與地方政府,並加以平衡。其中第三條就明白地將國家建基在法治之上還是人治之上對立起來談。把法治與德治對立起來談,又是一項「中國特色」。

三、              即使在憲法最老牌最穩固的美國,總統也不斷要作道德呼求並以身作則的。一般而言美國總統,尤其是在競選時,一定會表現多愛妻子多愛家庭,支持家庭價值,柯林頓表演一套作另一套,就遇上了大麻煩。當然,美國政治領袖百分百要支持美國價值,包括民主、自由、人權、只要努力就能出頭的美國夢等等。還有,就是基督新教的道德觀,除了極少數的如天主徒的甘迺迪外,大多數美國總統都是基督新教徒,甚至小布希的當選最主要的訴求就是他的虔誠。奧巴馬曾被對手陣營「污衊」有回教徒傾向,還好他的對手麥凱恩是個君子,為他澄清,要不然這個流言一旦被接受,今天美國總統大概就不是奧巴馬了。

四、              法治是建基在德治上的。法治的要義是憲法之治,守憲的概念來自於守約,盧梭的民約論強調要守民約,民約就是人民與國家領袖立的約,就是憲法。但守約卻是基督教最重要的道德,守舊約,守新約,都是守與神立的約,舊約就是摩西十誡,新約就是耶穌寶血立的約。國內一些經濟學家誤導了大家以為守約是守與人的合約,尤其是經濟合約,這大錯特錯。守約是基督教的道德,也是西方社會道德的泉源。

五、              法治另一層意義當然是人民要有遵守良法的精神。而良法一定不能違背憲法與道德。西方的,尤其是以基督新教為主的國家,守法精神是建基在守約之上的,也就是建基在基督教的道德觀上,這一點哈佛知名法學教授伯爾曼論述的最好。一個最好的範例是十九世紀初英國的殖民地印度還有些地方有祀神殺人的惡習,英國以人權為名,一方面教化印度人,一方面立法禁止殺人。而推動這項法案的,卻是「克拉朋聖徒」們,領袖是威伯福斯,他們是當時英國最有名的虔誠基督徒,卻反對在印度推行基督教以取代印度教,那隻會引發宗教衝突。相反地,他們在基督教道德中找到了人權的理由,再以人權之名立法,成為後世各國都遵從的法律。

六、              德治最後是要落實在禮治上的,這一點在中國尤其重要,本土社會學大師費孝通就強調中國社會是「禮治秩序」,也就是社會的善治來自於一個個生活的小團體中的道德實踐,古代社會有鄉規民俗,現代社會則是各個自治團體的倫理,學者要有學術倫理,醫生要有醫德,記者要有新聞倫理等等。道德不是唱唱紅歌,讀讀四書就能得到的,而是這些道德原則落實在每個人的生活小圈子裡,在一群知根知底的人中,大家秉持著共守的倫理,相互監督,相互砥礪而來。這一點古今無別,中西相同。而國家一定會對這些道德原則有所提倡,使之更深入人心。國內不正是這些倫理不彰,造成了誠信危機?

法治是建基在德治上的,社會與政治的善治一定來自於德法並治。但為什麼國內卻有一種流行迷思,法治與德治是對立的,我們要法治,不要德治?

究其實,大家誤以為的「德治」是一種人治,而且是國家領袖以道德為名來統一思想的人治。換言之,這種人治不但以個人或少數人的意識來訂定法律,而且以個人的見解來設定道德原則,並不是真正的德治。

但又有一種社會流行的迷思,認為這是中國專制皇權的傳統。其實這是現代集權政府才有的「新生事務」,所有「偉大領袖」要寫一本「我的奮鬥」、「x(某一顏色)x書」,發表一些「xx思想」、「xx主義」之類。中國皇帝不管真的假的,總是要宣揚孔子思想,一如美國總統總是要宣揚家庭價值、美國精神以及基督教道德觀。只是越到近代,中國越來越集權與極權,但即使是康熙想控制思想大興文字獄,雍正敢以政統挑戰道統,說出孔子生在當時也要「盡人臣之常經」的話,但也不會有一套「康熙思想」或「雍正主義」之類的寶書要全國人民學習。

最後以一個中國人的古老智慧作結。李世民身旁的一群馬屁精鼓勵李世民出版一本「貞觀思想」之類的書,李世民馬上拒絕了,說如果貞觀之治有值得稱道的地方,自有後世的人會整理他的言行,廣為流傳。但如果自己的政績乏善可陳,出版了再多的寶書,也只是徒留後世笑柄。


推薦閱讀:

陳有西:關於雷洋案不起訴後的幾點聲明
杭州保姆縱火案「管轄權異議」隱含標杆意義
掃黑除惡目前依然停留在新聞、口號、標語、文字
我們應該想方設法救出譚秦東!
今為農民兄弟抱不平(上)

TAG: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