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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多亮八字格局法命理學(四)

      多亮八字格局法命理學(四)

                        魏多亮

  第四章、論八字干支陰陽生克合化及沖害

在四柱八字命理學中,干支生克合化、刑沖會害,雖然是基本的基礎知識,但也千變萬化、錯綜複雜,不易弄清楚。而且在某些方面、某個問題上,各家也多爭論,認識難統一。更有錯誤者,或不分青紅皂白拼湊、抄襲而成的一些書籍,誤害後人不淺。多亮八字命理,站在自己的角度,對八字干支生克合化、刑沖會害,將有自己的觀點和論述。

本章就專講八字干支陰陽生克合化及沖害。

               第一節、干支五行生剋,陰陽有別、路線有別

五行生剋大法則,即: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但這只是五行的基本大法,若應用到八字中,就需要分其乾和支,需要分其干支陰和陽,以及具體細則。

    一、干支生克

干為苗、支為根。有根無苗根則腐,有苗無根苗必枯。出天者為王,地支者如臣,有臣無王群龍無首,國將不國;有君無臣孤家寡人,君將不君。干支相輔相成,戴天履地和為貴。

(一)、天干生、克地支

1、干在天、支在地,干在上、支在下。天可壓地,上可壓下。但干不可直截克地支,沒有直截克之權,只有壓制、約制權。強者,可壓垮、壓破地支,而非克破地支。我們常稱克、克破地支,實則是強力壓破。

2、干在天、支在地,干在上、支在下。天干可給地支增力、助勢,不可直截生助地支。天干可壓制地支敵人,以救地支,而不以天干直截幫助地支論。

3、天干與天干,性質相同、是同類,同是天干中一分子。因此,天干可直截生、克天干。

(二)、地支生、克天干

1、支是根、干是苗,干在頂、支在底。根在底部可為苗蓄勢、儲備能量,輸送能力量,不可以明生論。我們常說的地支生天干,實際上,需要是這樣的理解。

2、干在頂、支在底。地支可敵制或消滅(克制)天干敵人底部的力量,卻不可以直截克天干。底就是底部,底部代替不了頂部。地就是地,地不能代天理事。

3、地支與地支,性質相同、是同類,同是地支中一分子。因此,地支可直截生、克地支。

                    二、陰陽生克不同

干與干直截生、克,支與支直截生、克。同性相互排斥,異性相互吸引,這是大自然法則、定律。所以,陰陽生克性質不同,結果就不同。結果不同,吉凶就不同。

1、同性相互排斥,同性克之性質猛烈、力量專一、互不留情,相互會往死里打,多兇狠;同性生之,相互排斥,情不專、力分散,相互使心眼,因此生的性質會打折扣,或會帶有負能量。

2、異性相互吸引,異性相剋性平和、力量適當,相互打架,也會留情無惡意;異性相生,一正一負、陰陽和諧,情專、意真、力量強,不帶負能量。

總的來說,陰克陰、陽克陽,陰陽不和是強制,強制者帶有攻擊性、強暴性。因此,需要以暴制暴者,平亂八字天下者,同性克之就最佳。是謂武力平暴亂。

陰克陽、陽克陰,陰陽和諧是約制,約制者意善、溫和。因此,需要善意約制、溫和管制者,異性克之就最佳。這如天下太平,必須使仁政,不可暴政制理。

陽生陽、陰生陰,同性相互排斥,面和心不和,作用力就欠佳;陽生陰、陰生陽,陰陽和諧,氣順、情濃,作用就最佳。所以,需要生者,異性相生者八字就上佳,同性相生者就其次。

由此可知,需要克者,如食神制殺的格局,就高過傷官制殺者。需要相生者,殺印相生的格局,就高過了官印相生、殺梟相生者。也由此可知,食怕梟奪、官怕傷官,身旺怕梟印、身弱怕七殺的道理了。這些,就是理出陰陽干生克不同的道理、法則。

地支雖然複雜,地支雖然重在刑沖合會六害上,但只要有其生克關係者,也是遵循著陰陽各別的道理。

                三、天干以八字的中心點可分兩邊論

日干,是八字的中心點、是八字的向心處。因此,日干有著統帥權,但並無直接生克權。所以,八字中見食傷,不能理解成日干是生食傷的,需要理解成食傷是泄日主的。八字天干見財星,只能理解成財是受日主支配者,而日干不能直接去克財。

因為日干,是八字的中心點、是八字的向心處。所以,以中心點可分為兩邊,年月是日主的一邊,時是日主的一邊(這個不平衡,未來八字可能會產生分柱,可構成五柱,這樣一來,日主的兩邊,各有兩柱就平衡了。)。所以,我們常有財印兩不礙之說等,就是指這個。

如印格用財的八字,印透年月,就喜財透時上。或印透時上,就喜財透年月,這樣就是兩不礙。財雖是克印之物,但在日主的兩邊,性質就不同了,生克線路就不同了,因此財就不能破印。如果財印都在年月透,財就破印了。

又如印格身強旺者,要用官或殺,官或殺與印兩不礙者就上佳或可成格局。因為身強旺,用官或七殺,就是為了制約日主。如果官或七殺與印都在年月,印就會直接化了官或七殺,制約日主的作用就減弱或會失去。中隔日主,官或殺在一邊制約著日主,印在一邊生著日主,這樣就可兩平衡,又各起到了作用,官殺制約日主的作用就能體現出了。

又如,財格八字財太重,需要劫比肩幫身擔財,但需要財與劫比兩不礙。如果財透年月,劫比就需要透在時;如財透時,劫比就需要透在年月。

總之,日主是向心處,八字天干位置,可一分為二。這一分為二的性質、作用意義就非常遠大了,有些八字的格局成敗,格局的高低,恰恰就在於這些標誌。

     四、干支其它、綜合

(一)干支生克,遠近、強弱有區別。

干支近生、近克是直接的,生克性質就強。遠生、遠克,中間容易有阻礙、破壞因素存在,或因為中隔,性質發生變化,因此,遠生、遠克,相對地性質就會減弱或減沒了。

然而,干支的質量大小,就有力量的大小,力量強大者,有時也不在於遠近,若夠條件,照樣生之、克之力量也會強大。所以,干支生克,遠近、強弱,始終是辯證法關係。

(二)、八字干支陰陽五行反應是靜態,運歲中陰陽五行反應是動態。

八字與運歲相比較而言,八字是靜態,運歲是動態。靜態反應的是原始信息,動態反應的是動變後的最終信息。吉凶在乎動,動變生吉凶。所以,如天干某關鍵字嚴重受克,運歲中其字再出現,就到受克的應期了。如八字中六衝很兇,但凶的結果,就需要運歲引發六衝,才會有凶結果。

當然了,命局是靜態,運歲是動態,這是兩相比較的結論。但不可把命局理解成絕對的靜態。

                       第二節、天干五合與合化

天干五合者,即甲己合、乙庚合、丙辛合、丁壬合、戊癸合。十天干一陰一陽兩兩合,剛好五組。所以,一般稱其天干五合。

天干之合,從義理上引伸,都可構成具體斷事法,但這方面就比較複雜,以後會對其專有另論,這裡就暫不涉及。這裡要講的天干五合,是針對論格局方面而言的。

天干五合,有近合、隔合、遙合之分。近合者有年月干合、月日干合、日時干合三種。隔合者有年日干合、月時干合。遙合者只有年時干合一種。

                  一、合與合化的初步條件判斷

天干五合,有可合、可以合化之別,合併不等於就是合化。合與合化是兩碼事。合者如男女,相互吸引,但不一定就能成夫婦。合化者,就有如男女夫婦之道。所以,天干五合,就有合與合而化兩種。

合化者,即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土。

(一)、一對一隔合、遙合,只有合,沒有合化論。近合一對一為正合,就有合與合而化之論。

例如甲辰  丙寅  己巳  庚午,甲在年、己在日,中隔月干,就是隔合。隔合論合意義都不大,合化論就更不成立。

例如甲辰  丙寅  戊辰  己未,甲在年、己在時,就是遙合。這種合,論合也無什麼意義,論合化就更不可能。

例如丁卯  甲辰  己丑  庚午,月日甲己緊挨,就是近合,而且一對一,可論合、可以論合化。

(二)、年月干兩合、日時干兩合,構成一對一合者,也是正合,可論合與合化。

例如甲子 己巳 甲辰 己巳,年月一甲一己、日時一甲一己,成兩對的結構,就可論合、論合化。

(三)、爭合、妒合。如一甲,左右有兩己是爭合。如一乙在日,兩庚在年月,兩庚合一乙,就是妒合。爭合、妒合就比較複雜,有可合而化者,也有隻合不化者。爭合、妒合,惟二己三己合一甲、二乙三乙合一庚,如果化神強大,也可畸形合化。其它天干合就無此可能。其他天干合,只有妒合、爭合,是畸形之合,而無畸形合化。

例如乙丑  乙酉  庚申  辛酉,兩乙妒合一庚,但金在命局十分強大,兩乙與庚也可合而化金。

例如乙丑  乙未  庚辰  壬午,也是兩乙與一庚妒合,但金不夠強大,月令不是乙庚合化的條件,乙木還有水生,就只論妒合、不論合化。

例如己巳  己巳  己丑  甲子,三己合一甲,因為火土強大,化神土有力量,子丑就可被強迫合化土,一甲就可被三己強迫合化土。這就是畸形合化。

例如己亥  己巳  己卯  甲子,三己合一甲,但水木太強大,就只能畸形之合,而不能合化。

例如戊申  戊午  癸亥  戊子,三戊合一癸,是妒合、爭合,也是畸形之合。但水旺克火,三戊合一癸就只能合不能合化,構不成畸形合化,只是畸形之合。

   二、正合與正合合化的區別法

天干合化,有如兩種化學元素,要合成另一種化學元素,條件、要求就相當的嚴格,而且原則性很強。但也充溢辯證法。

(一)、甲己只合不化與合而化的區別法。

甲己合,甲是木、己是土,兩者能否合而化成土,條件、要求,及區別法如下:

   1、只要甲木有祿刃或庫根,或有水生甲木,不管何月令,甲己只合不能合而化土。

2、甲木無根,也必須在四季月巳午月,才可合而化土。否則只合不化,須作合論。

3、甲木有兄弟劫財透,既是無力,對己土也是有克性的,化神被克,甲己就不能合而化土了,只作合論。

例如丁卯  甲辰 己丑  壬申八字,月上甲與日主甲己合。因為甲木在年支有卯木,是甲木的陽刃,是強根。因此,這個甲己合,就只合不化。

例如壬午  甲辰  己巳  辛未八字,甲木雖然坐辰有根,還有壬水生,但辰月本主是土,柱中火土兩強旺,火土就可逼迫甲木與己土合而化土。

例如戊戌 己巳 甲子  乙丑八字,巳月、子丑也能合化土,但有乙木透,可克己土,化神己土被克,甲己就不能合化土了。只作甲己合論。  

(二)、乙庚只合不化與合而化的區別法。

乙庚合,乙是木、庚是金,兩者能否合而化成金,條件、要求,及區別法如下:

1、只要乙木有祿旺庫根,或有水生乙木,不管何月令,乙庚只合不能合而化金。就作合論。

2、乙木無根,也必須在申酉丑戌月,才可合而化金。否則只合不化,須作合論。

3、有火能克庚金,乙庚也只合不能化,因為火克庚,是化神受制。就作乙庚合論。

例如癸未 庚申 乙酉 甲申八字,申月令,柱中金強旺,癸水、甲木無力影響乙庚,乙庚就合而化金。須作合化論。

例如癸卯 庚申 乙酉 甲申八字,申月令,卯被酉衝去,天干甲癸就影響不了乙庚合,乙庚就合而化金。

例如乙酉 庚申 丙午 甲午八字,申月令年月金又旺,似乎乙庚可合而化成金。但是,日時火旺克金,乙庚就合而不化。只能作相合論。

例如庚申 戊子 乙酉 庚辰八字,柱中金很旺,但子月令乙木得生、金泄氣,乙庚就合而不能化成金。只作相合論。

(三)、丙辛只合不化與合而化的區別法。

丙辛合,丙是火、辛是金,兩者能否合而化成水,條件、要求,及區別法如下:

1、只要丙和辛兩者,任一有其祿旺強根,不管何月令,丙辛就只合不能合而化水。

2、丙辛都無根,也必須在亥子丑辰申酉月,而且柱中水必須強旺或成三會、三合水局,才可合而化水。否則只合不化,須作合論。

例如癸亥 辛酉 丙辰 癸巳八字,丙火有根、辛金強旺,丙辛就只合不能化水。

例如壬辰 壬子 辛亥 丙申八字,子月令水極強旺,丙火無根,水有合局,丙辛就可合化水。

例如癸亥 辛酉 丙申 壬辰八字,丙火無根,但辛金強旺,丙辛就合而不能化成水。只能以相合論。        

(四)、丁壬只合不化與合而化的區別法。

丁壬合,丁是火、壬是水,兩者能否合而化成木,條件、要求,及區別法如下:

1、只要丁火有其祿旺庫根,不管何月令,丁壬就只合不能合而化木。就作合論。

2、丁火既是無根,也必須在寅卯辰亥子月,才可合而化木。否則只合不化,須作合論。

3、水太強旺,丁壬也不能合而化成木,只作相合論。

例如癸亥 甲寅 丁亥 壬寅八字,寅月木當令,滿柱是木,丁火無根,丁壬就可合而化成木。

例如乙丑 丁亥 壬子  庚子八字,丁火無根,但柱中木微水盛成局,丁壬合就沒一點化化木跡象。實則是水合而克丁火。

例如乙巳 丁亥 壬寅  丙午八字,有寅午半三合,而不作寅亥六合論,也可論巳亥六衝,因此丁火有強幫,丁壬就只合不化。

(五)、戊癸只合不化與合而化的區別法。

戊癸合,戊是土、癸是水,兩者能否合而化成木,條件、要求,及區別法如下:

1、只要戊癸任一有其祿旺庫根,不管何月令,戊癸就只合不能合而化火。只作相合論。

2、戊與癸兩者既是無根,也必須在巳午未戌月,才可合而化火。否則只合不化,須作相合論。

3、戊與癸任一本氣太強旺,戊癸也不能合而化成火,只作相合論。

4、柱中多木,木能化水克土,戊癸就合而不化火。

例如壬戌 癸卯 戊申 庚申八字,卯月木當令,有金也旺在泄土,因此戊癸就合而不能化成火。只作相合論。

例如丁卯 癸卯 戊午 丁巳八字,卯月令卯年,柱雖火多,戊癸也不能合而化火。因為木既能生火、也能克土。

例如丙戌 乙未 癸巳 戊午八字,未月令,巳午未火局、丙戌年,火有了強大氣勢,一乙木被火化之,戊癸就合而化火。

                            總結

總的來說,天干五合,合而化很不容易,尤其是丙辛合、戊癸合、丁壬合,兩種不同的五行要合而化成另外一種五行,條件是相當苛刻的。比較而言,甲己合、乙庚合,就比丙辛合、戊癸合、丁壬合容易一點。但除上述所論,有些八字,也需要結合地支的配合,如三會局、三合局、六合,都對天干合而化與不化,有著一定的影響。另外,天干合與合化,在運歲中變化就更複雜,但這個方面得到相關章節時,再作細論。

                三、為什麼要辨別天干五合與合化呢?

(一)、辨別天干五合與合化,一是為了區分正格與奇格;二是區分化氣格中假化與真化;三是區分出合而不化者,除論正格或別格外,還有有別的命理作用、意義。

例1、1946年女命丙戌 甲午 癸巳 戊午

這八字,就是戊癸化火,就是真化氣格。真化氣格,出生在富貴望族之家。戊癸合而化火了,就喜行火木燥土運,忌水運破格。此女一路火木運助其格局,就富貴一生。水運來時人也老了,就到去世之時了。此等八字只有大福氣之人才能擁有,何其妙哉!

例2、1928年男命丁卯癸丑 戊午 丁巳

這八字丑月令,不管柱中火有多旺,戊癸合,怎麼也不能合而化火。合而不化,就作正格論。以正格論,身旺印多而重,財無食傷生護,就是常人命。

例3、1987年女命丁卯  甲辰  己丑  丙午

辰月令,火土又旺,本來甲己就夠合化土的條件,但因為甲有卯木是陽刃強根。所以甲己就是假化土的化氣格。所謂假化,就是不純。因此就出生在平民百姓人家,小時候以及上大學,家中不富裕。但有一路火運助假化成真,學業就大成,如今已擁有了博士學位。官星與日主合而化一,就能擁有美滿的婚姻。

例4、1985年男命乙丑 乙酉 庚申 乙酉

三乙妒合、爭合一庚金。但金強大,三乙被強迫就能合化金,構成了畸形合化。雖然畸形,但合化了,就是乙庚化金格,所以,小時候運走甲申時,家就比較富裕,可享父母福祿。

但因為是畸形之合化,所以,成人後婚姻就很不順,見女孩就上手。但運到壬午,就是克化氣格化神的差壞運,因此婚戀多次,都不能成為婚姻,很是不順。常常望著碗里,想著鍋里,朝三暮四,花心羅卜一個,婚戀就不能穩定。但這種命,三乙木財星爭著一庚金,因此就有女孩願意者多、上鉤著多。

(二)、辨別天干五合與合化,分正合與合化、畸形合與合化,以及清楚天干爭合、妒合、隔合、遙合。這在預測八字時、或結合運歲,可判斷一些具體事件,以及性格之類、婚姻感情之類、交際之類、行業類等等信息。但關於這些內容,以後會專作論著,這裡就暫不涉及。

              四、天干合而不化者,在各種格局中意義和作用

天干合而不化者,除了辨別合與合化外,他們也有著一定的命理性質和作用。如合殺留官、合官留殺,劫財合殺、傷官合殺,食印相合、梟傷相合、財印相合等。同時也有著合去、合住的性質,這在判斷根局成敗、高低上,都關係甚大,不可不辨。但辨別的重點,在於因合而變好,因合而變壞上。

(一)、因合而變好

    如合殺留官、合官留殺,就是天干官殺混雜者,有食神或傷官或劫財合一留一,從而達到了官殺純一的作用。那麼這裡的合,就是合住、合去的意思。

例如男命癸丑 戊午 丙午 壬辰。陽刃格,可駕殺,但有官來混雜,就喜戊癸合,這戊癸合而不能化火,兩相合住,就能使時上七殺用神的作用力,達到最佳狀態。因此格局就可成,必是富貴格。

假如這八字,月干戊換成一甲,這八字立馬就敗格,富貴就談不上了。假如這八字月干戊換成丙,格局雖然也可成,就降低格局了。假如月干戊換成一庚,格局也可成,但就不如月干是戊者上佳。由此可見,年月戊癸合的意義,就極為重大。

例如男命戊午、癸亥、丁丑、辛丑。亥中本氣是壬,就是官格,但又透癸水七殺,殺來混雜官星,就喜年月戊合去癸水,傷官合殺留官。反過來說,官格就怕傷官破格,有七殺合住傷官,也可救了官格。破格是凶命,格不破命就不凶。所以,一個戊癸合,就有兩用之妙,關係重大。

(二)、因合而變壞

   如身弱的食神格八字,就忌食神與印相合。這一合住,印食都不能完全發揮各自應有的作用,反構成了相互牽制、相互絆住的壞作用,因此就敗格。

   例如壬辰  丁未  乙酉  辛巳,食神格身弱,有印有殺。結果食印兩相合住,食神和印都不能正常發揮應有的作用,七殺反而可攻身,因此食神格就敗格。假如把年支印換成一甲,這食神格就可制殺,除了救護日主,還可小成格局。天干小小的一字之差,作用就有天壤之別。

   例如乙卯  庚辰  戊午  己未。這八字月比格,身強旺可用官、也可用食神。但官星、食神乙庚兩相合,就使官星、食神兩失其作用,因此敗格。假如把庚金換成一戊,身強旺,官星能發力,就可成格局。

                          第三節、地支六合與合化

地支六合,即子丑合、寅亥合、卯戌合、辰酉合、巳申合、午未合六組。地支六合,也有合與合而化兩種。合而化者,即子丑合化土、寅亥合化木,辰酉合化金、巳申合化水、午未合(在夏季中,午未合化火;在辰、戍、丑月中,午未合化土)。

              一、地支六合與合化的初步判別

有些八字,因為地支某些字會重疊,或有三會、三合局、三刑等因素,也有六合兩字是否緊挨,就需要辨別,六合能否成立。

(一)、六合兩字相隔,就不論合化。論合的意義也不大。因為六合與天干五合性質類似。有中隔,就是中間有阻礙,就不能相好,或有名無實。

例如甲子  丙寅  己丑  丙寅,年支子與日支丑是六合關係,但中隔月令,就不作合化論,論合也沒什麼意義。因為中間寅字對子水與丑土都有作用,子丑有合之名,而無實質。

(二)、一對一合,是正合。一合二合三,兩夾合一,是妒合、爭合。妒合、爭合,有論合不論合化者,也有合化者是畸形合化。畸形合化者有子丑合、寅亥合、辰酉合、午未合。巳申合、卯戌合,這兩種合,只有畸形之合,而無畸形合化者。妒合、爭合,只要化神強大,也可構成畸形合化。

例如甲子 丁丑  辛丑  己丑,一子合三丑就是爭合、妒合。因為丑土強大,就可妒合合化土。這是畸形合化。

例如庚辰  乙酉  乙丑  乙酉,三乙合一庚,是妒合、爭合,但化神金強大,三乙就被庚金強迫合化成金了。這也就是畸形合化。

例如己丑  丁丑  己丑  甲子,三丑合一子,是妒合、爭合,化神土強大,可強迫一子合而化土。這就是畸形合化。

例如癸未  戊午  丙午  甲午,一未合三午,就是妒合、爭合,因為化神火強大,三午可強迫一未合而化火。這就是畸形合化。余此類推。

(三)、有三會局、三合局、三刑時,同時有六合字緊挨,可論合,但不論合化。因為六合的性質沒有前三者力量大。

例如戊戌  己未  辛丑  戊子,有丑未戌三刑,有子丑六合。三刑氣勢強大,就論三刑,不論子丑六合合化。

例如甲寅  己巳  壬申  乙巳,有寅申巳三刑,有巳申六合。三刑氣勢強大,就論寅申巳三刑,不論巳申六合合化。

例如丁未  丙午  丁巳  丙戌,有巳午未三會火局,就不作午未六合論。

余此類推。

        二、六合正合與正合合化的區別法

地支六合與天干五合,性質基本類似,合化就是兩種五行要合成另外一種五行。所以,合化的條件、要求就相當苛刻,非見合就化。具體區別法如下。

(一)、子丑合化土

四季月、巳午月,子丑夠合化土的條件。但是,既是在四季月、巳午月,若是金水過旺有力量,子丑也只合不化。不過,任何事物都有例外,既是子月,四柱全是火土時,子丑也可被強迫合化土。合而不化者,就作克合論。

例如丁巳  丙午  己丑  甲子,午月令夠合化條件,日時柱天合地合,甲己就能合化土,子丑就能合化土。

例如丁巳  戊申  丁丑  庚子,申月令子水旺,子丑就只合不能化土。

例如己丑  丙子  戊戌  丁巳,子水雖然當令,但四柱只有一子,其它全是火土,就可強迫子丑合化土。    

(二)、寅亥合化木

寅卯辰未、亥子月,寅亥夠合化條件。但水多時,亥子月寅亥合,也不能合化木。寅卯月火旺,木被泄氣,寅亥也不能化合木。合而不化者,就作生合論。

例如壬寅  辛亥  丁丑  庚子,雖是亥月,但金水過旺,木不夠力量。所以,寅亥合就合而不化。只能作生合論,即合中相生。

例如 壬辰  壬寅  乙亥  癸未,辰是水庫、未是木庫,都向水木,寅月令。因此,寅亥必能合化木。

例如壬戌  壬寅  乙亥  丙戌 ,雖然寅月令、乙亥日柱,合其寅亥合化木的要求,但柱中兩燥土戌、干透丙火泄木氣比較有力。因此,寅亥就合而不化。就作生合論。  

(三)、卯戌合化火

    卯戌合化火,只有巳午未戌月夠合化火的條件。但卯是木、戌是土,木與土合成火的難度就相當的大。因此,有此合的八字,極大多數只合不化。木土任意一方過旺,都不能合化。金水過旺也不能合化,惟需要柱中火強旺,才能合化。

   例如丁卯  庚戌  丙子  丙申,戌月令是火庫,夠合化條件。但卯木有水生,卯戌就絕對不可能化合土。

例如丙午  甲午  丙戌  辛卯,午月令、火旺,卯戌就能合而化火。

例如辛亥  癸巳  己卯  甲戌,巳月令,日時柱天合地合,應該卯戌能化火。但是,年柱有辛亥,水生木,卯戌就合而不能化火。只作合中相剋論。

(四)辰酉合化金

辰丑申酉月,辰酉夠合化金的條件。但柱中土太重,辰酉也不能合化金。柱中水重泄金氣、木重克土,辰酉也不能合化金。柱中火重,辰酉也不能合化金。

例如庚申  乙酉  庚辰  丁丑,酉月令夠合化條件,金旺土適當又向金,陰火微弱不妨強旺之金。因此辰酉合而必化成金。

例如庚辰  乙酉  己未  甲戌,酉月令夠辰酉合化金的條件。但柱中未戌燥土多,辰酉就不能合而化金,只能作生合論。

例如庚子  乙酉  庚辰  丙子,酉月令夠辰酉合化金的條件。但柱中水多,金有水泄氣,辰酉就不能合而化金。

(五)巳申合化水

巳申合化水,要求極高,只有亥子兩個月夠條件。因為巳是火、申是金,要把火與金合化成水的難度就相當的大。因此,有此合的八字,極大多數只合不化。既就是亥子月,只要金火任意一方旺,也不能合而化水。 

例如壬子  壬子  辛巳  丙申,子月令,柱中水強旺,天干丙辛可化合水,地支巳申可化合水。

例如丁卯  壬子 辛巳  丙申,雖是子月,但水有卯木泄、巳火有卯木生,丙辛就合而不化、巳申也合而不化。只能作相合論。

例如辛酉  庚子  丙申  癸巳,雖是子月令,但柱中金多,巳申就合而不化。只作巳申相合論。

(六)、午未合,可合化火、也可合化土

午未合,四季月可化土、巳午未戌月也可化火。午未合,就比較特別,會因月份的不同或會因為柱中土多、還是火多而導向。但是,既是在巳午四季月,若柱中水木金任意一者若旺,午未都不能合化火、合化土。

例如戊辰  戊午  己未  戊辰,午月令夠條件,柱中土重無雜,午未就合而化土。

例如丙戌  甲午  丙午  乙未,年月午戌半三合火局,日時午未就可論六合。柱中全是火,午未就合而化火。   

例如戊申  戊午  癸未  庚申,柱中金旺,雖然是午月令,午未也不能合化火、合化土。

                            總結

地支六合,合而化很不容易,尤其是卯戌合、巳申合,兩種不同的五行要合而化成另外一種五行,條件是相當苛刻的。比較而言,子丑合是克合的關係,土重可強迫子水合化;寅亥合,是生合關係,木重可強迫亥水合化;辰酉合,也是生合關係,金重也可強迫辰土合化;午未合,也是生合關係,也比較容易合化,而且可化火、可化土。總的來說,地支六合與天干五合性質相似,整個八字中力量,才是合而化的「摧化劑」。八字五行是多維性質反應,單一的六合,並非獨立於四柱之外的。

              三、地支六合,區分合與合化的意義

地支六合中合,只是合作、是合住、合絆、相合意思的範圍。合化就與合不同了。合化,就如夫妻之道,能合而化一,成為一家子,同床共枕一輩子。合,你是你、我是我,雖然相互牽扯,但終不能合而化一、成為一家子。所以,論合與合化,就是為了分清這些性質。分清這些,一是為了辨別是何種類格局八字。二是為了在論命時知道合與合化,在性格、感情婚姻、行為等等方面的信息不同。

另外,至於六合與合化相關的命運各種信息,在判斷上應用,以後會專作論著,這裡專講格局法命理,就暫不過深涉及。

11947年女命丁亥  壬寅  癸亥  甲寅

寅月令,兩寅與兩亥相合,一對一,就是正合。天干丁壬合、甲木出天,因此這兩個寅亥就可合而化木,天干丁壬也合而化木了,就是化氣格格局。整個格局從化得很純,就是真格,所以出身富貴之家,父親是共和國將軍,本人也富貴一生。

如果不懂得這是化氣格(或可稱從化格)八字,按正格中傷官格論之,就大錯。若按傷官格論,傷官喜生財,但財星丁火被劫財壬水合壞,就是敗格。財星被壞在年月,父親就不可能富貴。本人既是有財運助格局之成,也難達檔次性的富貴,頂多在文化、或藝術方面,有點名利虛貴而已。

21983年男命癸亥 甲子 辛巳 丙申

這一例命造,如果一見丙辛合、巳申合在子月,就作天合地合、合而化論,也大錯特錯。如果認為是從化格,初運癸亥就挺好,實則不然。癸亥運,命主九死一生。反到壬戌運起,一路平順、比較發達到現在。

其實,丙辛、巳申合,要化合水是相當的難,條件要求就極高,並非在子月、天合地合就能合而化水。一方是金,一方是火,要合化成水,那能容易。所以,這八字干透甲木長生在亥、又可化水生丙火,丙火官星通上了氣,就憑這一點,這八字就不能合而化水。因此巳申就只合不化。

合而不化,就作正格論。子月令癸透,就是傷官格,傷官生財,金水傷官又喜見官,財生官官可用。因此,用官官財弱,就怕食傷運壞事。所以,初運癸亥,就不吉利,有災難免。一到壬戌運,丙火官星通戌庫、水有戌土製,喜用神得力,就漸漸平安平順了。

                   第四節、地支六衝兼論墓庫

地支六衝者,即子午沖、丑未沖、寅申沖、卯酉沖、辰戌沖、巳亥沖,就這六種。六衝者,是相互對沖,但力量、性質就最關鍵。這是八字中,最能展示力量的一種五行反應組合標誌。墓庫者,即土。辰戌丑未,就是金木水火的墓和庫。

     一、地支六衝的性質

地支六衝性質,是兩方相衝的關係,你可沖我、我可沖你。沖者,顧名思義,就是攻擊、衝擊、衝撞、衝動、衝突等意義的範疇。因此就有五行的屬性、力量強弱關係了。

地支六衝,一對一衝,有隔沖、遙沖、近沖三種。隔沖、遙沖,衝擊的性質就不強,中隔,力量就分散了,這在論命運某些信息方面,有著一些特別標誌性意義,但在論沖的力量方面,基本就沒什麼意義。但是,八字中一對一隔沖、遙沖,若運歲引發,就與近沖、一衝二沖三的性質相同了。也有一些八字地支四字,可構成兩個半合局,也可對沖,這就和近沖一樣的性質,必須論其力量。

六衝,有一對一衝者,也有一對二沖、一對三沖的者。也有二對二沖者。總之,沖者力量的響征。所以,一對一、一對二對三,都必須論沖。數量多與少,這隻涉及到的是力量強弱問題,而不能改變沖的性質。

古人有二不沖一之說,如二子不沖一午、二申不沖一寅等,今人也有隨和者。但多亮認為此說不妥。沖的性質,就是打架。打架者就是勢不兩立,那有二人不打一人、三人不打一人的道理呢。打架,還講規則仁義,就不叫打架了。須知,五行是多維性質,力量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例如造1983年女命癸亥 癸亥 丁巳 壬寅

寅亥被日柱所隔,就不論寅亥六合,只論兩亥沖一巳。要按二不沖一論,官殺就不攻身了,也就不會死未婚夫。但現實並非如此。此女在乙丑運的2007年,與男朋友正準備結婚呢,不料男友意外車禍而亡。這官格殺透,官殺多而重就變七殺。七殺重而攻身,兩亥再沖日主的帝旺巳火,殺攻身必死未婚夫。

例如1966年男命丙午甲午 壬子 己酉

若按兩午不沖一子論,其人一生就不會有婚災。但現實中,其人已經三次婚姻了。丁酉運的97丁丑年離了第一妻,戊戌運的2002到2003年又離一妻。現在是第三次婚姻了。這說明了兩午照沖一子不誤,衝到妻宮,人生就難免有婚災了。

例如1980年男命庚申 甲申 丙寅 乙未

如果按二申不沖一寅論,其人就能平安無事,但現實也非如此。初運乙酉的1995乙亥年,命主因車禍嚴重殘疾。財格財重破印,兩申必會衝破日主的長生寅木印星,惟一的生身寅木完蛋,不死得殘。

以上所舉三例,都是多亮親自所見、所預測過的八字,有力地證明了二不沖一,是個錯誤的論說,是人為想當然之說。現實中,五行反應,雖然有一定自然運行規則,但還是由力量說話。所以,二沖一、三沖一,力量更大,沖的性質就更強。

                 二、六衝是力量的較量

六衝,兩方五行強弱、多少,是力量的較量。多者能去寡、強者能去弱,強者去寡成乎眾;多者可衝剋少者、強者可衝剋弱者;旺者沖衰衰則拔,衰者沖旺旺更烈;勢均兩敵對陣是相恃。坎離必濟既、水火兩相恃;兌震蕩東西,金木兩相恃。因此,地支六衝,除預測命運時,判斷一些具體有關衝剋,帶來的命運信息外,還對定性是何種格局,有著關鍵性的意義。

11980年男命庚申  甲申  辛酉  辛卯

酉沖卯,強大的金必衝去弱木,就構成了專旺格,而非陽刃格。若按陽刃格論之,初運乙酉,劫刃奪財無救,就得死,不死也得殘疾。但現實在這步運中,小災傷有過,大災就無。而且家境富裕。反而運到丁亥,家中破敗、父親多災,本人諸事不能順吉。

這就是多者能去寡、強者能去弱,強者去寡成乎眾的道理。

21900年男命庚子   壬午   壬子   戊申 

這是一位學生爺爺的命造,是個老革命,官職師級。在戊子運的1961辛丑年去世。學生曾讓某大師看過爺爺的八字,問其為何兩子沖午不破格。大師回答說「這不是兩子沖一午。申子合局不沖午,一子沖一午成立,但午是月令,一子不能破午,七殺得刃,身旺有印可架殺,就貴。」。看這樣的解釋,似乎沒什麼不對,其實不然。

五行是多維性質,子申合使水更旺,水可不是吃素的,水無木化,他豈能閑著,對午火不會構成威脅?所以,水局就和年支一子可夾沖午火,二子照沖一午不誤。但因為月令一午數量雖少,質量卻不亞於兩子水,這是其一。其二戊土坐申有氣,戊得午刃,偏官就能制水。火土共同發力,劫比有制,因此,有這兩個方面合力因素,格局就可成。

去世的運程,還是一個有力的說明。若照兩子不沖一午論,申子合不沖午,運到戊子運,就可構成二中沖一午了,按說二不沖一,人就不會逝世。但人在這步運中去世的,就說明了三子可沖一午,二子兩可沖一午。

例三、1917年男命丁巳 壬子 丙午 己亥

這是邵偉華老師《四柱預測學》中一例,命主是個將軍。有同行前兩年與多亮討論,他認為這八字是正官格八字。他認為劫財合殺、傷官制殺留官,亥克午,午就沖不破官星,因此就武貴。

多亮認為這八字不是正格中官格,而是水火濟既象,應該是兩氣成象、水火相恃格。這是奇格,格純粹就武貴。原理是什麼呢?

若按正官格論,官格透殺,殺就需要制,或喜劫財合殺。但是,合了就不能再制,制了就不能再合。一合一制,就已是個敗格。再者,也重要,要說亥克一午,一午就沖不破子,那年支一巳也可沖亥,午還是可沖子的。所以官格逢沖,不管力量大小,都會敗破格局,因為官星是吉神,官格就見不得逢沖。有此兩個方面,這官格最小限度,也是敗格,何能武貴到將軍呢?

其實這個命造,己土出自午火中,與午火就是一家。火水、火水各一對,水當令就強,午中出一己幫火,水火濟既就恰到好處。水火兩對陣,坎離成形相恃,就可成大格局。日時馬星遙沖、水火相恃,本就是武性標誌。命貴,必然就武貴。

                三、土逢沖與丑未戌、土局有別

四季土最為複雜,土中有金木水火,也是金木水火的墓庫。所以逢沖就更複雜了。土逢沖,即辰戌沖、丑未沖。土逢沖,就比子午卯酉四正逢沖、寅申巳亥四隅逢沖,要複雜得多。四正、四隅之沖,都是敵對本氣之沖,相互傷害的是本氣。而四季土逢沖,都是同一五行,區別就在這裡。

土逢沖,專指一對一衝,一衝二、一衝三、二沖三者。但丑未戌三字全,不作丑未六衝論,只作丑未戌三刑論。四墓庫相聚,反成土局。三刑和土局,就與土逢沖性質不同,因此不可混為一談。

1、明朝朱元璋命造戊辰  壬戌  丁丑  丁未

地支辰戌丑未全,就是土局。因此不以辰戌沖、丑未六衝論。

2、戊辰  丙辰  戊戌  壬戌

不能構成土局,也沒未丑未戌三刑。因此就作兩辰沖兩戌論,必須以六衝論。

3己未  丁丑  戊戌  癸丑

柱中丑未戌三字全,雖多一丑,但不以六衝論,必須以丑未戌三刑論。

    四、土逢沖,首先損傷、傷害的是金水木火。

   四季土又是金木水火之庫,土逢沖,對於金木水火來說,就變成了埋葬之墓。既土多逢沖埋金、土多逢沖木折、土多逢衝剋水、土多逢沖晦火。

 如辰戌沖,辰中所藏癸水、乙木就受損,戌中所藏丁火、辛金就受損。如丑未沖,丑中所藏辛金、癸水就受損,未中所藏丁火、乙木就受損。這是直接的。對於其他五行,若有干坐在四季土之上,逢沖也會直接的受損,嚴重者會直接導致入墓。

總之,對於金水木火而言,土逢沖愈嚴重,愈對金木水火愈多傷害,愈多損傷、損壞,更甚者會使金水木火嚴重而入墓。

弱者見庫亦是墓,強者見墓也是庫。

強者坐庫還是庫,弱者坐墓也是庫,

強者之庫逢沖不變墓,弱者之庫逢沖就入墓,弱者之墓逢沖是埋葬。

例1、  女命癸未  乙丑  丙辰  庚寅

年月丑未一衝,首先傷害的是乙木、癸水。傷官格生財、身弱,用在印星,喜官星生印,癸乙一損(乙有地支寅木,就傷之不重),尤其是官星癸水受損嚴重,官若嚴重受損,因此而敗格。既是走木火運,也不能富貴。假如年支一未換成亥水,天干官印相生,根基無傷,行木火運就能小成格局、擁有小富貴。

2、男命壬辰  庚戌  辛酉  己丑

八字年月辰戌沖,首先傷害的是壬水。壬水坐辰是坐庫,柱中水本弱,辰戌一衝,會直接導致壬水入墓。印格身旺,就喜傷官泄之,壬水傷官入墓就變壞。年上用神入墓,必不利父母長輩,本人出生後易疾災。而且壬水是用神,根基受傷,既是有水運幫助,也不能成格局富貴。  

   五、土愈沖,是否愈旺?

土逢沖,對於土本身而言,並非愈沖愈旺。土逢沖,愈沖愈旺,實屬謬論。也有其說,墓庫逢沖,可衝出財官,也是謬論。實則土逢沖則散,氣散、質散,散土不養萬物。土逢沖,只留下的是數量,而無質量。有數量無質量,就是廢物一堆。旺,是指氣旺、還是勢旺,還是數量旺?氣散、質散,空要數量「旺」,有何用?

1、、1928年男命:戊辰  丙辰  戊戌  壬戌

古書里張真人命造:戊戌  己未  戊辰  癸丑  

1928年男命,是一位學生提供來的,這是學生某父親的命造。曾經用這個八字考過很多的大師,都說是稼穡格,是富貴命。實際上呢?小時候行火運時,家窮得揭不開鍋,還要過飯。長大後給地主家拉長工、打短工,也爭不了幾個錢、幾斗米。一直到了解放後,窮人才翻了身,在快40歲時才娶妻生子。九十年代癸亥運去世。

1928年八字,命局沒有土局,也沒丑未戌三刑。而且兩辰沖兩戌,只能作土逢沖論。土雖成了眾,但土沖則散,氣散、質散,就是一堆廢物。所以,就是常人百姓命。行火運加聚了廢物更成堆,就貧苦。一到庚申、辛酉運,才構成了頑土有泄,因此才過上好日子。

而張真人命造,四庫全是土局,就成了大氣勢、大氣象,因此就是稼穡真格。1928年命就是假稼穡格。真稼穡格與假稼穡的區別,就是這麼區分的。由此可見,土愈沖愈旺說,就毫無道理。

朱元璋的命造,雖不是稼穡格,但由食傷構成了四庫土局,就是真順兒或說是真從兒格。因此就大貴為帝王。

21979年女命己未丁丑 戊戌 癸丑

    有丑未戌三刑,土就成了氣象、氣勢,就是稼穡真格。命主的現實,南京大學研究生,留美博士,現副教授級別。

如壬戌  甲辰  戊辰  丙辰八字,無土局、無丑未戌三刑,反有三辰沖一戌。這一衝土就散,氣散、質散,就是假稼穡格,必是常人命。

31962年男命壬寅  壬子  戊戌  壬子

這是一位學生的哥哥命造。在九十年代初,有些大師看過這八字者,都說丙辰運會發財,理由是「土愈沖愈旺」,財重喜劫比扛財,運到丙辰,與日主辰戌沖,激起旺土就能擔財。

現實呢?命主早年行官殺運時都不差,大專文憑,還有穩定的工作呢。可一到丙辰運,東奔西跑,財來財往、名利終空,落了個窮困潦倒的局面。運到丁巳,才漸漸有了起色。

那麼,這八字問題在那裡呢?

日柱戊戌是魁罡土,已不弱了,足可擔財。但財格生殺,無印、不透劫比就敗格。行官殺運,財生殺必攻身,但魁罡猶如大海中礁石,能敵擋木克、水沖唰。因此雖不能發達,但也能夠平安、平順無大壞事。一到丙辰運,辰戌一衝,好比大海中礁石被衝垮,海水必泛濫成災。

換句話說,土雖可克制其水,但土逢沖則氣散、質散,就變成了一堆廢物,必是無用的廢土、散土、碎石一堆,怎可固江河之大堤?所以,丙辰運就是壞運,必然起落不平。日柱逢沖,猶如馬星,沖必東奔西跑定受坎坷和貧窮之苦。

    附《子平真詮》論墓庫刑沖之說

   辰戌丑未,最喜刑沖,財官入庫不沖不發——此說雖俗書盛稱之,然子平先生造命,無是說也。夫雜氣透干會支,豈不甚美?

又何勞刑沖乎?假如甲生辰月,戊土透豈非偏財?申子會豈非印綬?若戊土不透,即辰戌相衝,財格猶不甚清也。至於透壬為印,辰戌相衝,將以累印,謂之沖開印庫可乎?

況四庫之中,雖五行俱有,而終以土為主。土沖則靈,金木水火,豈取勝以四庫之沖而動乎?故財官屬土,沖則庫啟,如甲用戊財而辰戌沖,壬用己官而丑未沖之類是也。然終以戊己幹頭為清用,干既透,即不沖而亦得也。至於財官為水,沖則反累,如己生辰月,壬透為財,戌沖則劫動,何益之有?丁生辰月,透壬為官,戌沖則傷官,豈能無害?其可謂之逢沖而壬水之財庫官庫開乎?

今人不知此理,甚有以出庫為投庫。如丁生辰月,壬官透干,不以為庫內之壬,幹頭透出,而反為幹頭之壬,逢辰入庫,求戌以沖土,不顧其官之傷。更有可笑者,月令本非四墓,別有用神,年月日時中一帶四墓,便求刑沖;日臨四庫不以為身坐庫根,而以為身主入庫,求沖以解。種種謬論,令人掩耳。

然亦有逢沖而發者,何也?如官最忌沖,而癸生辰月,透戊為官,與戌相衝,不見破格,四庫喜沖,不為不足。卻不知子午卯酉之類,二者相仇,乃衝剋之沖,而四墓土自為沖,乃衝動之沖,非衝剋之沖也。然既以土為官,何害於事乎?

是故四墓不忌刑沖,刑沖未必成格。其理甚明,人自不察耳。

                        第六節、地支六害

地支六害者,即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共六種。六害,在古籍中,一直都是這樣的稱呼,但不知從何時起,六害又冒出了個「穿」字的稱號。這一個「穿」字,就把六害給變味了,從名稱上已不能一下子明白「穿」就是害的原理,「穿」與害似乎風馬牛不相干。所以,「穿」這是命理學上一種畸形術語,多亮命理因此就從不說「穿」字。害就是害,古人給起這個名,就很形象、很到位,我們後人無須自作聰明。

                     一、六害的性質

地支六害,兩字相互相害,關鍵就在一害字。顧名思義,害,就是相互傷害、相互損害、相互危害、相互禍害、相互殘害的意義範圍。

因此,地支六害,有別於六沖、六合,他有著兩重性。在五行生剋上論,雖是相生、相泄、相剋的關係,但其卻又別於單純的生克泄的性質。他們有著既相生、相泄、相剋的五行性質,又有著相互傷害、殘害的性質。而且其傷害、殘害的性質,又是疊加在五行生剋泄之外的一種特殊五行組合符號。

六害可以一對一相害;也可一對二、一對三相害;也可兩夾一、三夾一相害;也可隔位、遙遠相害。

例1、癸未甲子  丙戌  庚寅,年月未子兩近鄰,也是一對一相害。

例2、壬寅  壬寅  辛巳  戊子,年月兩寅與日支一巳相害,是二害一。

例3、壬寅  壬寅  辛巳  庚寅,這是三寅與一巳相害,既是三害一,也是三夾一相害。

例4、壬寅  癸卯  丁巳  辛卯,寅與巳,中隔月令,這是隔位相害。

例5、壬寅  癸卯  丁未  乙巳,寅在年、巳在時,這是遙遠相害。

隔位相害、遙遠相害,雖有害的意義,但基本沒什麼實質性作用。因為力量、距離發生了變化。害者,只所以能害,就是太近了,才會發生相互傷害的事情。但到底有無害的實質,還需要結合八字整體組合而論。

近害,距離近,力量就大,六害的性質就最強。二害一、三害一者,就是多數害少數,力量就非常強大。但到底能害到什麼程度,也需要參看整個八字組合和格局的好壞決斷了。

所以,八字中六害,雖然是個組合性的標誌,但不能獨立地去論他,一看到害就斷出個事情來,沒這麼簡單。有些八字組合好、格局好,或六害有解,六害傷害、殘害的性質就減輕或沒了。有些八字組合不佳、格局差,或六害無解,害的性質就很強、很兇。

二、六害在八字中應用

地支六害,從地支五行生剋上論,就是相生、相剋、相泄的性質關係。而害的性質,是疊加在五行之外的符號、組合上信息標誌。因此,在論格局成敗命運大框架時,一律以生克法論,不論六害。

但在論斷命運細節,斷具體事情、事件、六親時,必須論其六害,這是個重要標誌。不過,在這裡只要清楚六害的原理和應用就可以了。關於六害具體斷事,如何論斷,以後會專有論著,這裡專講格局方面,就暫不過深、過多涉及。

1、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

兩寅夾害一巳。

2、如甲子、辛未、辛酉、壬辰,汪學士命是也。

子未近害。

3、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

兩申害一亥。

4、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黃都督之命是也。

兩寅害一巳。

5、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

中未近害。

6、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劉運使命是也。

  申亥近害。

7、如羅狀元命,甲子、乙亥、辛未、戊子。

日時未子近害,年支一子也可隔位害未。

8、又如壬戌、己酉、戊午、丁巳,一丞相命也。

年月戌酉近害。

9、如己未、丙子、庚子、丙子,蔡貴妃也。

三子害一未。

10、如丙申、己亥、辛未、己亥,鄭丞相命是也。

年月申亥近害,時支一亥還可遙遠害申。

11、如甲子、壬申、己亥、辛未,章丞相命也。

日月申亥害。

12、如丁酉、丙午、丁巳、壬寅,李知府命是也。

日時巳寅近害。

一部《子平真全》本來就沒舉多少命例,命帶六害者,隨便就找出了12例,可能還有遺漏了的,這就不說了。多亮為什麼要找《子平真詮》中例子說事呢?

因為這12例都是富貴命,最具有代表性,拿來說事就最具說服力。由此可見,六害中害就不關格局成敗。六害的害,多體現在健康、災禍、六親以及一些細節性命運信息上。希望學習者記住。

《三命通會》有說:六,六親;害,損也。犯之主六親上有損克,故謂六害。

《三命通會》又說:可見命犯六害,大忌干支相傷,日時上最緊,身命宮次之,便是貴格,貴自貴,害自害,兩不相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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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沒有知恩圖報,只有有機可乘
女命傷官多 克夫嚴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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