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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六壬銀河棹

大六壬銀河棹

同治元年重鐫銀河棹

 

大文堂業兌自序

壬遁秘旨,傳自武侯所著,迄今二千餘年;精其學者,每秘不輕示,而奇門、六壬、太乙三式每多錯謬,鮮有真訣秘授。姚少師得此書,藏之內府,正統中土木之變,蓉城孫南華先生於燕營屠曾門室中得之,未有師傳也。後從史道鄰共窗安慶,始遇異人指授,遂精其學。萬分珍重,什襲以藏。每與人談,少露一斑,奇中如神。余懇求再四,僅以經文授,且曰:「非吝也。實愛道也。君歸讀之。」余拜而受之,恨不得其解,因靜坐一室,探其源於《河圖》、《洛書》,稍得其說。復趨蓉城就正,先生笑且怒,笑則喜子之買舟相訪也,怒則怒子之泄其機也。謂予曰:「君能苦心原理,可以指示矣。慎勿輕以示人,致於天律。」

叮嚀教戒而別。余欲遵其戒,慮世失其傳,因手錄成帙,使後之君子遇茲編者知可珍重也,並述其傳之始末,以為之序。

崇禎癸未年仙槎張松源題於雲門山屋

 

經文總括十六句

訣傳壬式遁干奇,天地人盤上下推。

四課三傳皆硬局,干神將位更差池。

錯認日躔為月將,謬將天乙亂神祗。

個中綱領皆非法,局外行藏必要知。

取旺因時名發用,披神帶煞可遷移。

真飛假伏潛消息,年月日明運動機。

德合刑沖雖一理,吉凶應驗不同期。

圓融活潑真玄妙,剖盡人間萬事疑。

此張仙槎所受經文十六句也,寥寥數言括盡壬遁之妙旨。編後皆仙槎逐句演解之論也。有銀河之一棹,而壬學如天漢之長,昭矣。

訣傳壬式遁干奇。

下四句亦經文。

天地本靜,因人而動。人物亦靜,因心而動。心動機現,誠感神應。拈時演式,照灼兆朕。地支靜載,天干遁游。得支尋干,干動支變。循環六十,天三地三,六支相乘,因時取旺,觸類旁通,觀象求形。理法圓融,披神帶煞,局外推窮,干支有六,用焉舍焉。金匱要訣,隱於兩言。

此探六壬之源最重遁干。

蓋干曰天干,屬陽而動;支曰地支,屬陰而靜。有靜必有動,猶有陰必有陽也。故天地本穆然靜也,自人有所為,則天心亦動矣。人物無為,自靜也;自事有感觸,則人心遂動矣,靜動禍福,隨之而應。故元女以前民用令占者,誠心拈時演式,以察吉凶之朕兆,便知所趨避。

地支靜而演式,如地之載天;干象天而周遊,如天之旋轉,非動無以觀其變也。天地人三層遁干,始成天地六支,亦可察其衰旺,旁通觸類,以知吉凶悔吝之形象。

蓋圓通之妙,全在遁干之披神帶煞,乃局外行藏,世人所不知也。

《金匱經》曰:「干支有六,用之舍之。」遁干之秘,已隱於兩言中矣。太乙遁一於六,示前知也;奇門遁其甲,示逃藏也;六壬遁干於支,象人事之變遷也。故遁干非支不顯,遁支無干不靈。

壬遁無干,則無六層,何名六壬哉?故經文自揭之曰:「遁干奇。」十干十二支配成六十,以配年月日時,以範圍天地萬物,未有單用干而無支者。元女借支以演式,本以日辰干支為主,而四課三傳雖以支演,而干之字暗藏其中,特以干取出架支為用。故天地人三盤字字是支而實,字字是干遁其上。蓋隱而不見,以見其秘,懼泄造化之機也。

經曰「干支有六」者,年、月、日、時、年、命六處,皆有遁干,故天地人三盤自有三層遁干,配成六層。凡一字中有三層遁干,而六處尤重。六處之遁干內有旺者則取為用。用生日干者吉,克日干者凶。

「舍之處之」,干又不宜克賊用干,宜生比用干,則吉而實矣。故曰「用之舍之」也。又遁干有六,而實有九:一日上、二日陰、三辰上、四辰陰、五初傳、六中傳、七末傳、八命上、九年上。蓋六、九,陰陽相倚之數也。事神、類神、陽神、陰神、用神,五神之干即在其中矣。乃地盤支中又有伏藏之干,寄干及人元,二六潛神也,是名伏干。

行年以男起丙寅,女起壬申,逐旬首推。二六潛神歌:


 

子中癸水八分真,壬三辛二是初生;

丑內己土癸三是,辛金二半一同陳;

寅宮甲木七分是,丙戊三分火土均;

卯中乙木七分是,癸水初生甲三分;

辰中戊土分分在,癸乙各居二半尋;

巳中四分屬丙火,庚初三分戊三停;

午宮丁火領先分,己土二半乙三明;

未中己土五分確,乙丁二半各均勻;

申中庚七辛金二,壬水初生只二分;

酉宮辛七庚三準,乙己各二最分明;

戌伏戊土五分實,辛丁二半各相臨;

亥中壬七癸三定,更有甲木系初生。


 

地中伏干與天上遁干有制、化、德、合、比、旺,如三命之取人元法同,所以佐天盤之不足而圓融通變也。遁干秘旨歌:

月將加時覓遁干,    五子繞天盤。


 

神臨方上仍加遁,旬首地盤次第看。

用神消息個中求,三遁取象一處收。

旺相生合刑沖究,假伏真飛決去留。

神將加干三匝周,真空飛去假為謀。

或逢伏地潛端倪,五旺之中好返求。

遁干所主號為真,飛合天官遁建巡。

旬首伏干詳次第,假從盤外課中論。

中黃五變通幽處,時上傳時天地人。

干遁不拘前後見,課中移換不同雲。

既得來情察遁干,所佔輕重要詳參。

遁干臨處知去向,所乘神煞吉凶看。

克者為無從旺斷,五行之內細推原。

便將神將藏凶吉,始察來人見的端。

貴人加臨亦遁建,中有披神帶煞妙。

將帶神兮神帶將,於中玄妙誰能曉?

遁干一字神殺貫,一實二虛披帶始。

遙臨同行人不知,龍披寅甲亥壬子,

春占木旺名天旺,寅卯日佔木游干,

地旺遁干立處比,十干五合為人旺,

類旺日比時旺祿。此名五旺課中求。


 

右十首皆經中歌之要訣,註解見後。

天地人盤上下推。

天盤月將,斗建之合,遁以五鼠,仰觀於天;地盤宮位,神將所臨,遁以五虎,俯察於地。天盤貴人,事機所主,時起遁干,參觀天地。開三撥五,數往知來。

此探夫六壬有天地人三盤之遁干。仰觀俯察,中審人事,以參觀乎天地之吉凶,非開三遁,撥五行之衰旺,何以數往知來乎?

天遁如圖例。天遁以本日之干為主,起五鼠遁。假如乙庚日乃乙庚丙作初遁起。若以亥時占,即逆尋甲戌旬起數,至亥上即是乙亥,數至辰上即是庚辰,未時以前用甲戌旬遁干也。自申時以後,俱用甲申旬遁干。申上遁見甲,酉上便得乙。若寅時占即得庚寅,余仿此。不明此即犯旬空,誤矣。寅時例在申時以前,拈得寅時,為戊寅;在申時以後拈得寅時,為庚寅。以本旬之甲不同也。申時以後拈得亥,為丁亥。

天遁圖例

 

 

庚辰本 本酉乙 日 日己卯干 干戌丙寅 丑 子 亥戊 丁 丙 丁

天遁乃在天盤上,卻以日干為主運。從子逆數去尋甲,數到本日是天遁。

 

 

 

 

 

 

 

 

 

 

 

 

 

 

 

 

 

 

 

 

 

 

 

 

 

 

 

 

 

此圖系乙庚日亥將,故用乙庚丙作初。余仿此。

地遁假如圖例。地遁以旬首為例起旬首,如庚午日即是甲子旬首。若用未時占,即是辛未時也。酉時占,即是癸酉時也。戌時即出旬,用甲戌旬,為空亡時矣。亥同戌例。

地遁圖例己

庚 辛 壬

巳 午 辛 申辰戊 酉癸卯丁 戌甲寅 丑 子 亥丙 乙 甲 乙

地遁卻從旬遁尋,數至正時好住停。旬頭甲子時是未,便是辛未見分明。

此圖庚午日未時甲子旬首。余仿此。

人遁假如圖例。人遁以貴人為主,起所用貴人,順數所佔時上,看是何神。如丙子日亥將子時占,陽時用陰貴人,酉加戌逆行,申上蛇、未上雀……數到子時上是玄武,即起壬子順數至辛酉,酉即貴人。宮遁得辛酉,是為貴人之遁干也。余例此。丙子日子時該是戊子,如何是壬子?蓋貴人隨干用的,是時遁至子,因時是戊子,戊遁壬子,故又言壬子。從壬子順數至酉上,為辛酉,是貴人戊遁壬子者,即戊癸何方覓,壬子順行流也。人遁是從本日子時幹上再用五鼠遁。

人遁圖例

丙 丁 戊 己辰 巳 午 未卯乙 申庚寅甲 酉辛丑 子 亥 戌癸 壬 癸

壬丙子日子時亥將例,貴用陰陽酉宮起,是逆行,武到壬子,時壬順至酉,辛酉貴。

 

三遁歌占天用天遁,佔地用地遁,占人用人遁,分別明白即可看遁干之生旺,不然三盤上許多遁干,以何為用?

天遁地遁與人遁,三遁之中有神妙。天時神鬼天遁重,地域墳宅地遁求。中惟人遁推人事,此法神秘不輕傳。三干遁用有重輕,其中揀取臨生旺。旺用遁干與日干,兩字從教著意看。旺用兩字秘中秘,認得真時決不誤。首詳遁干旺與衰,二察年命並月將。細看日干生兼破,兩字分明來掌上。克泄刑沖及破穿,德合生扶並祿馬。三盤上下六層研,占斷吉凶無謬者。

凡日上神、辰上神、三傳上神,太歲、月建、正時、方位上神之遁干,皆以生比日干為吉。有一處生比,即取為用,有一處克害亦取為用,更較其兩途衰旺,此八處皆有遁干,先看生比,後看克害,兩者既定,再尋何幹得五旺為旺,不得五旺為衰。旺者有力,衰者無力。

四課三傳皆硬局,干神將位更差馳。

正時太極,日辰兩儀,陰陽太少,四象列成,陽干寄祿,陰乾寄刃,戊己無位,各依所生,九宗包羅,克賊斯興,三傳遞因,始終未形,體凡七變,逆順兩輪,刑沖德合,立胎建運,宗門附例,一體數名,顧名思義,占斷如神,七百二十,演式斯全,遁干取用,秘法真詮。

此探六壬雖重遁干,而四課三傳玄女所重,額定之硬局,原不可棄。蓋支之課傳既定,以七百二十,然後可以遁干而究其活變。無支何以遁干乎?

正時,太極也。日辰,兩儀也。四課,即四象而分陰陽太少,日辰之干寄於支宮。寄祿寄刃,各有精義;九宗七體,俱有妙理。

四課為彼我現在之形象,三傳乃此事始終之形象。惟加以遁干,則活變而有把提,所以為真詮也。若金口訣之干神將位詭六為四,指為六壬,差池極矣。

四課三傳用遁干者,蓋地支陰也,遁也。天干陽也,用也。干能制支,支不能制干,陽能制陰,陰不能勝陽,陰者遁之已然,陽者用之變動。而必尋旺用者,陽衰終不能勝陰也。故課以日干為我、身,日支為人、宅,日上所加之支幹為陽神,自上而臨我身者也。生合旺我則身受其吉,刑克泄我則身受其殃,

故幹上神將遁干為最切,而又必看陽神所加之支神,轉吉,倘陽神吉而陽神之支幹反克制陽神,則陽神雖欲生旺我,而受陰神之制不能生旺我矣。

蓋居下從上,不敢有違,理勢然也。惟陽神克陰神,則陰神不得不聽令於我矣。故日上陽神生日干之吉凶,而陰神又助陽神之吉凶,陰陽二神若相比相生,或陽神克陰神,則日干之吉凶如一人矣。惟陰神制陽神,則吉變為凶,凶變為吉,陽神不能自主而惟陰神是從矣。故日上陽神主性情美惡、品格尊卑,其應數俱以陰神之干支變化而決。

此論日干二課之陰陽也。

第三課支神為人、宅,人者,他人也;宅者,居也,事也。支上陽神主他人、宅屋、事情之吉凶也。支上陰神能制辰上陽神,與日之陰神同例。身與人、宅之吉凶既判,各為吉凶並提而論之為吉凶。

此論日支二課之陰陽也。

四課列而吉凶明,遁干見而變化決。此四課硬局,安可少哉?

看課之法,首看日干之衰旺何如,次看日之陽神與日生克何如,次看陰神陽神相生克何如,次看陰陽二神所得天官即十二貴何如,則事情之中路變易可知矣。

看末傳之法,如中傳,又兼看與日、辰、初、中傳相生克何如,則人已性情之吉凶無不瞭然矣。地為方所,干為衣著,神為形貌,主事之人逐層可知矣。將有六吉,曰生、曰扶、曰官、曰祿、曰德、曰合。有六凶,曰鬼、曰脫、曰刑 曰害、曰破、曰沖,以干支上三傳內遁干所帶之支分屬吉凶何如。

看人我兩邊誰吉誰凶、半吉半凶、全吉全凶、應在何時何時何人、其始中終何如、兩邊人我之衰旺何如、兩邊陰神二神之相助何如,旺衰分則強弱見矣。陰陽助泄則吉凶辨矣。又逐字看得何貴神、帶何等煞、披何等遁干,則事類情形之吉凶,莫不瞭然於心矣。

再看占人之行年命上得何干支,乃其人一年所主之吉凶,應於本歲者。與日干課傳參看,或自人傳己,或自己傳人,或自凶傳吉,或自吉傳凶,或課中相傳,或課外相傳,有何救助,而人己之端的瞭然矣。蓋課傳硬局,眾所同者,公也。年命上干支,人所獨也,私也。局凶而年命干支有救助者,雖凶可解,若年命上凶局,局雖吉亦減。

《中黃經》曰:「我為日干最要明,其餘皆是屬他人。」四課三傳除日干一字,俱主他人。日者,我也。日之陰陽二神,從我者也。支者,他也。支之陰陽二神,從他者也。日之陰陽二神與我為吉凶者也,支之陰陽二神與人為吉凶者也。若我與人相交,則人與我為吉凶;而從人之人,亦與我為吉凶矣。故生、克、脫、比,無論其為從我之人與從人之人,莫不欲其生比、惡其克脫,故四課之內各以人與己相生相剋審之,則吉凶各有在矣。各以衰旺生克察之,而成敗吉凶各有據矣。

更各以所乘之天官主事決之,而所主之事情得矣。某一處干支動,即系某一人;某一處天官來生克,即系某一事;其來情主事,無不前知矣。蓋一字有一字之人,一字有一字之事。第三四課動,定是他人事;自一二課傳歸三四課,是干傳支,必始於我而終於人;自三四課傳歸一二課,是支傳干,其事始於人而終於己。以生克決人己之有情無情,以旺相休囚決人己之有力無力,以十二天官之喜怒分其事類,以發用分事類之動靜,以末傳看事之成敗。吉神以旺月為應,凶神以衰月為應,未有不驗者也。

特其變化全在遁干之取捨,旺用貴臨時自悟,斯為善學六壬者也。凡看一字,有六層,須看所遁之干與所遇之時、所臨之地,並本日字上之陰陽神,五者合而詳之。

《中黃經》曰:「日上發用己身論,辰上動時占別人。日陰從我事相尋,陰伏小口定災迍。」玄女曰:「閉口閉口,陰在女後,欲得其隱,急發其陰。」蓋言陰神也。不觀陰神之干支,何以決其幽隱乎?

凡陽神克日干者,名官鬼臨身;若陰神為日干之子孫,支即官鬼不能為禍,但子孫爻不入傳則不管事,故曰有鬼須求救;救者,子孫也,制鬼之神也;必入課傳、見年命上方有力。

又看衰旺,若鬼旺子孫衰,則難解救。父兄子財同例。

日者,我之身也;辰者,我之居也;三傳者,我之所在也。故日上吉則可以自守,辰上吉則可以自安,三傳吉則所往無不利矣。或日吉而辰凶,或辰吉而日凶,或日辰吉而三傳凶,則利靜而不利動,日辰凶而三傳吉則靜凶而動吉,斯動靜知所趨避矣。三傳如他人之兄弟三人者,有一傳克日即凶,有助克者愈凶。若一傳生,一傳克,名三傳不合,吉凶無分,或始中終三限看,末生日或制反則凶有救矣。

鬼以遁干為重,支鬼次之。支不能克干也,有泄於鬼,則吉凶乃見。所謂「壬無遁不靈,遁非干不顯。」也。明神暗遁,昔賢蓋慎之而不輕泄耳。幸勿濫傳匪人,以干天律。

此一篇乃六壬之大旨,理數之金針,誠仙人之秘蘊也。

錯認日躔為月將

斗建之合,為天月將,餘氣如環,犬牙相入,逆行十二,司權一月,節氣前後,代謝交接,將爻出現,遲留盈昃,授受有期,或趨或接,陽生陰成,河圖數測。

此探月將之原本於太極河圖,非曆數之太陽也。月將乃斗建之合神,為將,司一月之號令,若天之命卿出將也,故曰月將。其月之氣盡,則更易一將,以司後月之權。

十二月將,始登明,終神後,法後天之左旋,其巡行交代雖同太陽之過宮,而實非曆數之太陽也。將有陰陽,象天地之太極;太極中陰陽二氣,如環相接,陽中有陰,陰中有陽,必有留余不盡之處,猶分界定界,必有交錯之地,如犬牙相入,故月將之乘權代謝,必前將餘氣未盡,後將新氣未來,必查月中交接之候,中節之前看月令之支辰,既出現之日,仿《河圖》之生數,陰將則從《河圖》之成數定其何日交接,如奇門之有超接,非若曆數之太陽,必到中氣始過宮界。

是以一宮兼兩月之節令,有是理乎?諸書皆候太陽過宮方換將,而太陽竟作月將矣。按太陽躔度必在每月中氣後,則與月建合神相去遠矣。世人但尋每月太陽過宮方換將,則月建節令已過,將從何合?姚少師訣曰:「世人用將常落空,太陽誤認各西東,河圖八節生成數,須知過此失無蹤。」又曰:「月將逾太陽,八節圖數藏,陰陽生成合,過此落空亡。」前賢之詩訣具在,世人乃以落空之將加正時,必致東西舛謬,失其一月之真將,以故占事往往不驗。

此六壬之首訣也。經文特辨之,而月將之法始明。

河圖陰陽之數,陽生陰成,故六壬陽將從生數超接,陰將從成數超接,以定陰陽二將遲留交代之期,豈太陽之躔度哉?南火二七,北水一六,東木三八,西金四九,中土五十。一二三四五為生數,六七八九十為成數,陰陽配象太極。

謬加天乙亂神祗。

後天坎下,先天之坤,陰中藏陽,陽貴所起,後天坤位,老陰退申,得其所止,陰貴起焉。一干統二,順逆求合,避去魁罡,去其沖首,陰時用陽,陽時用陽,靜動互根,陰陽顛倒,干用支貴,支用干貴,天地兩盤,各有其貴,世人不知,顛倒誤戾。此探貴人源起於先、後天八卦。

先天為陽,後天為陰,故先天坎位起陽貴,後天坤位起陰貴。先天坎位在子,故陽貴起子,子上起申,順行求干合為貴,而辰戌為魁罡,牢獄之地,貴人不居而避之,貴人之對沖為天空,名曰沖首,亦去之而不居,惟取九支環列十干,仿卦例納甲以取合神。而求貴人又以子午分陰陽之時,陽時用陰貴,陰時用陽貴,太極陰陽互根之理也。

又干取支貴,支取干為貴,天地二盤各有貴人,干陽主動,支陰主靜,陰陽相遁之義也。俗術紛紛不明,至理勉強穿鑿,遂有旦暮晝夜之說,不察陰陽干合之理,硬分混淆,兼用一干二支,首字為陽貴,次字為陰貴,日出為旦貴,日入為夜貴,夢中說夢,遂至謬天乙而亂神祗矣。

今列圖說取貴用貴之秘法,詳加辨擇,庶不虛銀河之一棹云爾。

先天陽貴說:甲在子而己在未,故甲日合未中之己而取羊貴;乙在丑而庚在申,故乙日合申中之庚而取猴貴;丙在寅而辛在酉,故丙日以酉中之辛而取雞貴;丁在卯而壬在亥,故下日合亥中之壬而取豬貴;戊在巳而癸在丑,故戊日合丑中之癸而取牛貴;己在未而甲在子,故己日合子中之甲而取鼠貴;庚在申而乙在丑,故庚日合丑中之乙而取牛貴;辛在酉而丙在寅,故辛日合寅中之丙而取虎貴;行在房租而丁在卯,故壬日合卯而取卯中之丁而取兔貴;癸在丑而戊在巳,故癸日合巳中之戊而取蛇貴也。

六壬多取合,如月將取月合,支合也;貴人取干合也。

後天陰貴說:甲在申而己在丑,故甲日合丑中之己而取牛貴;乙在未而庚在子,故乙日合子中之庚而鼠貴;丙在午而辛在亥,故丙日合亥中之辛而取豬貴;戊在卯而癸在未,故戊日合未中之癸而取羊貴;貴在己而壬在酉,故丁日合酉中之壬而取雞貴;己在丑而甲在申,故己日合申中之甲而取猴貴;庚在子而乙在未,故庚日合未中之乙而取羊貴;辛在亥而丙在午,故辛日合午中之丙而取馬貴;壬在酉而丁在巳,故壬日合巳中之丁而取蛇貴;癸在未而戊在卯,故癸日合卯中之戊而取免貴也。


 

先天陽貴圖    

 

 

 

 

 

 

 

 

 

 

庚戊

 

 

後天陰貴圖

 

庚戊

 

 

 

 

 

 

 

 

 

 

 


天盤甲羊、戊庚牛、乙猴、己鼠、丙雞、丁豬、壬兔、癸蛇、辛虎,此系陽貴;甲牛、戊庚羊、乙鼠、己猴、丙豬、丁雞、壬蛇、癸兔、辛馬,此系陰貴。

古本歌:甲戊庚牛羊,乙己鼠猴鄉,丙丁豬雞位,壬癸蛇兔藏,六辛分馬虎,顛倒合陰陽。

顛倒者,一干統二肖,互換顛倒,以分陰貴陽貴也。右古訣也,世人不察「陰陽」二字本於先後天之陰陽,遂有旦暮盡夜之訛。不明「顛倒」二字藏有陰貴陽貴之互換,遂有混兼俱用之紊。

六辛句分字是眼暗指陰陽二字之分。俗術改為從字,一日兼兩貴,以上字為陽,下字為陰,而不知陰陽互換之妙,誠俗學之大謬也。

必先觀起陰陽貴二圖並觀古訣,始知起貴所以然之理本於先後天之卦。古訣顛倒分列,符合自然。蓋古歌陰陽非指地支天干之陰陽,乃先天為陽,後天為陰也。

陽貴歌:甲羊戊庚牛,己鼠乙尋猴,丙雞丁豬位,壬兔癸蛇求,六辛惟用虎,陽貴順行游。

陰貴歌:甲牛戊庚羊,慚鼠己猴鄉,丙豬雞丁位,壬蛇癸兔藏,六辛單用馬,陽貴逆相將。

地盤陰貴人圖訣

支用干貴

天盤貴以十干分統兩支,地盤貴以一支分統兩干,上下兼而六層始備。

地盤 己庚辛壬戊癸辛甲乙丙己丁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日支

乙甲辛癸己壬辛庚己丁戊丙

歌曰:地盤旬遁起貴幹,但尋支上報干取。假如子日披乙己,乙是陰貴己陽貴,丙蛇丁雀戊六合,巳勾庚青辛天空,壬虎癸常甲元武,乙是太陰丙天后,後陰兩位亦為空,支用干貴統十位,干用支貴顯易知,支用干貴隱難明。辰戌無貴戊己寄,午寅辛取無同異陰陽順逆法同干,天地貴人兩盤看。地盤陽貴歌子己丑庚寅取辛,卯壬辰戊巳尋,午辛未甲申用乙,酉丙戌己亥求丁。

地盤陰貴歌:子乙丑甲寅辛同,卯癸辰巳己乙中,午辛未庚申用己,酉丁戌戊亥丙逢。

王元明曰:「地下支元之貴,即人元旺用之稱。隱伏其下,人所難曉,地下有旬遁之干支,靜而有動。世人皆謂奇門重干不重支,六壬重支不重干,皆偏廢之說。地盤貴人佐天盤之不足,六層乃全。」

陰陽分時用貴人圖:夏至一陰生巳 午 未 申辰 酉秋分春分卯 戌寅 丑 子

亥冬至一陽生巳為陽極,純陽之月也,地雷復。亥為陰極,純陰之月也。天風姤。

按:冬至一陽生於子,止於巳;夏至一陰生於午,止於亥;乃天地真陰真陽之分際也。法以一日之干分統兩支之貴,又以六時之支分用兩般之貴。陰時卻用陽貴,陽時卻用陽貴,自子時起巳時止用陰貴,陽乘地將也。午時起亥時至用陽貴,陰乘天將也。天動為陽、地動為陰,陰陽互根之理也。一陽生子,子至巳而極;一陰生午,至亥而極,故一日分陰分陽互用兩貴,陰陽配合而化育成也。豈以日出日入分旦暮哉?豈陽貴治晝,陰貴治夜哉?旦暮夜以地盤所臨言則可也,豈以時分哉?凌移文劉演輩所注《畢法》、《心印》皆暗藏其旨而不輕泄,世俗不知而謬解訛傳,壬學之時失真也久矣,能不為之關明乎?

分時用貴經文歌訣:

陽貴乘地將,陰貴乘天將,動靜互為根,陰陽得真將。午後為陰將,陽貴盤上乘;子起為陽時,陰貴盤上乘,先後天不明,貴人失所親,牛羊分旦暮,夢中說夢因。

右歌發明用貴之真訣,合前圖說,看之明白瞭然矣。世俗不明所以然之,故宜其舛謬也。

貴人順逆巡治圖訣:地戶巳午未申人門,辰酉卯戌鬼戶,寅丑子亥天門,辰戌為陰陽之界,貴人登天門以前俱順行,貴人臨地戶以後俱逆行,豈以卯酉寅申分旦暮哉?貴人臨地盤則有晝夜之異。

《畢法》之雲晝夜貴人,蓋以臨地盤論,後人錯解之也。訣曰:貴人在亥子為先,在戌邊將酉引前,在巳俱從辰位轉,若居辰位巳為先。

笥中綱領俱非法,局外行藏必要知。

夜將日將,四課三傳,九宗七體,年命六樣,為綱為領,孰重孰輕,合法顯應。非法不靈,局外行藏,變動難名,笥中奧妙,得中則神,知開三遁,得撥五行。

此探六壬月將貴人課傳宗體年命六親,俱有真法在笥中,世人不知,錯解誤用,則皆非真法矣。且煩冗散漫,毫無把握,孰為綱領,孰為輕重,何以決斷哉?

法用遁干,動中有變,周流六處,即能窺天地未發之機,闡課傳吉凶活動之妙,要在變通。遁干所在之方,即六壬傳課之方也,豈若金口訣以占人來方、坐方為方哉?故遁之一字,神機變化;推年月日之歸程的路,全在個中,不以遁干取用,將何為據?不以旺字取捨,斷法終是模糊。可告者神也,虛而善應者亦神也,必學者誠心澄慮,依法求用。

然此旺用二字,非三傳發用之用,亦非占時取用之用,圓通無方,不可執是彼是我之稱。

若就我而言,則是有我之運用,是我為主。自彼而言,則有彼之運用,是彼為主。若我用帶刑害則我之運用必坎坷,我用帶德祿則我之運用必多吉慶。然占天時之晴雨,則我之一字難言矣。佔六甲則我又屬彼。占行人則我字盡屬他人,妙在觸類旁通,取物象形,以知個中之旺用。若必要分彼字我字,則非壬遁圓通之說矣。若拘定硬局,四課三傳,如時俗之解,則以干為我,支為彼;占行人以干為動,占他人以支為靜,屬宅;占胎孕以支靜為母,日動為子。若此之論彼我,果是乎?否乎?在卜者果驗乎否?且鈐上三傳結構於課中,共有九字,初發用,次變體,末歸計,九宗七綱領,非一全用乎?抑不用乎?如用三傳,則先有四課;用四課,必棄三傳;煩冗散漫,反無依據把握。且更有門類附課、卦名神煞、德合刑沖等字,年月日時、本命行年上下字都不能盡用。欲去惑而反生惑矣。

惟智者超乎課體之外,而又不離乎課體之中,不為課體所蔽,開三遁而撥五行,斯妙手萬化,生身從茲而定,故曰「局外行藏」。蓋言取用也,能取課中之真用,則課傳硬局皆為我用而活矣。

取旺因時難發用,披神帶煞可推移。

萬物化育,乘時者旺,得地者旺,次則得助,德祿生比,黨合倚托,詳其加臨,聚旺尤勝,三遁所主,孰衰孰旺,用干宜旺,鬼干莫興,何干發用,吉凶方明,披神須察,帶煞當詳,生克制化,禍福遷移,取之舍之,趨避前知。

此探六壬之妙用既在遁干矣,然天地萬物之化育,首貴得天時之旺氣,次貴得地之旺生,再次得年月日時生比德祿,更三合六合、旁人之比助、救制、提拔。知此字為真用,尤要看此字之上下六層加臨之神將遁干,有傷無傷,有氣無氣,孰旺孰衰。

用干宜加臨生旺,則能生助我,且有力矣。鬼干忌加臨生旺來克我,一生一克,誰旺誰衰,入課傳年命六處者,皆可發用,非特初傳為發用也。

初傳為發用,不過心之初萌,事之方動也。故用干神將得時合之旺氣者,為得天時之旺者也。再臨地盤生比德祿旺者,乃一方之當權用事來助我之用也。次看用與本日之干相生比者,為吉則實。蓋一日之旺氣當權用事來助我之用也。次看與月建干相生比否,蓋一月旺氣當權用事來助我之用也。次看歲干與我相生比否,蓋一歲之旺氣當權用事來助我之用也。若天、地、年、月、日,五旺全而加臨在一字,則以可用必成而言。若得地得日,而不得月與天時,則有基而未逢其時,未可以求應也。若比年月日而不比地,則逢其時而無其基,不可求應也。然遁干旺用之一字,最為活潑,不可拘。若死看則為硬局矣。

如所旺用之遁干不入課傳,日又受克則無用矣。則有披神帶煞之訣焉。歌曰:「將是神兮神是將,一實二虛具至妙。神帶將兮將帶神,於中幽奧誰能曉?」

蓋人盤貴人,亦有遁干,遁其中為鬼為生,既披神帶煞也。假如丙子日亥將子時占,陽時用陰貴酉,於子時本屬壬子,即從天盤起壬子順遁去,到酉上是辛字,即為辛酉貴人。貴人臨戌逆數,至壬子上是玄武,即是子時虛披元武神矣。壬為丙日之遁干,鬼為元武,為帶盜賊之事,即帶煞矣。又如課傳見青龍,即是虛帶壬字甲字矣。所謂一實二虛也。神帶將,是遁干加臨貴人,以干為將,將即遁干之稱也。總是遁干貫之,故為圓通活潑,可遷可移,丙子例此。

占人事須察人盤貴人之遁干,何事為鬼,如元武主盜賊;更察其陰神,即知盜賊方所、色目、形貌、姓氏、逃獲、破匿之隱微;次看課傳以觀其過去、現在、未來究竟,更尋年命與用如何能載與否,趨其吉而避其凶。非精於壬之者,安能前知以遠害耶?

歌曰:「克者為無從旺斷,五旺之內細推原。用神神將詳生克,方察來人見的端。」

此取用歌訣也,蓋壬數皆以本日之干為主,若日干受克,見用於鬼,即為無用矣。從旺斷者,乃於月將貴人三盤之遁干,尋一處推其旺相之根源者,論其微妙之理也。旺有五等,旺地、旺日、旺月、旺日、旺時,從化也。五等聚於一處,又名聚旺,尤妙。又看三盤上所披何干、何神、何煞,如常、德、祿、財、馬或與支合或與干合,又要與年月日時干支相合,如祿馬同行,德合生比則吉。如帶刑煞克害、衰破墓絕等煞則凶。其次方察來人之情,就遁干旺用之方,而見其事情之端的何如也。蓋用之一字有六層,須要如前之五旺次第推審詳明,斯取用方定,則其人之賢愚貴賤、求謀舉動,必有一毫之端倪發露於課之中,要智者圓通,取其近理者斷事之吉凶,則的確無疑,靈應如神矣。

五旺:

一氣旺,如春占木旺也,夏火秋金冬水四季土也。氣旺即月旺。凡吉神乘時令月旺則成吉,凶神乘時令月旺則成凶,居囚死地亦凶,小人窮則亂。又名天旺,得天時也。

二地旺。凡吉神居廟樂之地,比助之鄉,愈成其吉;凶神居廟樂之地,不成其災。小人戀安戀生也。又居旺地為有氣,居生地亦有氣。余為無氣。入廟為真,不入廟為假。入廟者,十二神各居本家也。

三日旺,如木神將則甲乙日相,壬癸日旺,丙相日休,戊己日囚,庚辛日死,故凡見兄爻皆相氣,父爻皆旺氣,子孫爻為休氣,妻財爻為囚氣,官鬼爻為死氣。故甲乙日見甲乙寅卯俱為旺氣,以得比助也。占妻財父母則不利,以兄能奪劫克妻,又多泄父母之氣也。

四時旺。如甲乙日佔寅卯祿為時用也。事主近乃妙,不利長久。

五化旺。如三盤上下神將皆一氣,則雖非時令旺氣,以從多從勝而化旺也。又有合化為旺,如甲乙日,見遁干乙庚之合干用之,上下或支作三六合生遁干、比遁干、遞生助遁干以生日干,皆能化而為旺。若凶神得黨助,其凶愈熾,必非一人一事之害矣。又看吉凶遁干坐長生十二位上,以察休旺,皆能化而為旺。若臨長生,主其事不已,墓絕則其事將止。

凡遁干旺用,或得天、得地、得時、得化,五者有其一,則衰旺之勢已分。蓋五勝之旺,必不能全,從其多者而論之。以旺氣勝者為用事之神,然後可求其驗。時令得天為第一,次地,次旺,次化,皆六壬之秘要也。

既得遁干之五旺,則看遁干所披之神,即知其所佔之事。神即貴神也,貴神即主事之人也。

得了貴人遁干,再看月將遁干,更看其所乘之月將遁何干,帶何煞。帶煞指支言,不以遁干言。

其事日旺、月旺、地旺、時旺、化旺,則為乘旺矣,吉必成,吉凶必成,凶未有旺而不成也,亦未有不旺而成者也。旺則成於目前,未旺則待將來,即此觀之,可知尋旺用在貴審所遁之干尋之,不然則茫然無下手處矣,宜玩之。假如遁干之旺用乘青龍六合木神,並寅卯之月將,居艮震之地,逢甲乙日,遇三春之令,拈得寅卯之時,旺用俱全,大吉之占也。據此凡言所成不一,以本支論,不以遁干論。然比日為為主,比月為要,比時比地比化次之。在皆不可缺者,以比日是一月之旺氣也,比月是一歲之旺氣也,比地是一方之旺氣也,比將則得類而內外和同,比日比月比時則得天時之旺氣,比地則得家而居處安,比合化則得人相助,無有不驗者。

然數無全吉,亦無全凶,在參其旺衰而詳審其吉凶,而成敗從違,自瞭然矣。在所臨之地長生十二位中以分衰旺。

然所披之神,必以入課傳年命為緊,入傳尤緊。欲知其事之成敗,必成者有五,必不成者有五:事神居有氣之地必成,與日相比必成,不落空陷必成,用與日主相生必成,陰陽相生必成,此五美而成旺則速成。如休廢則必待旺月方成,神居無氣不成,不比日主不成,用神相剋不成,陰神相剋不成,然五美四惡亦無全具,惟從其多者、旺者斷之,則成敗可立判矣。比日者為用事,不比日者為不用事,旺者速成,不旺者緩成,或相氣休氣皆須待時而成,犯死氣者不成,空亡而旺相者出空自成,此斷成敗之秘要也。

真飛假伏潛消息,年月日時運動機。

旺用己得,真假有殊,年月日時,生比則真。課傳年命,克泄終假。年月貴馬,衝剋真飛,一二逢合,假飛難去,干逢庫合,伏始為真,衝來日月,伏飛真伏,泄沖敗克,其去方真,生扶有馬,沉滯去假,用臨長生,年月生合,斯為真來,二三衝剋,來假無成,旺相比合,真生有氣,傳臨脫泄,雖生猶假,遁臨死空,年月月遞死,命將用空,死假有救,八法消詳,神機可測。

八法:真、飛、假、伏、去、來、生、死也。

此探六壬之旺用雖得,而事情之變動有真有假,吉凶猶未定也。

故以日干為主,遁干之旺用為實。如遁干旺用已生比日干,則吉矣。乃年月日時年命上之遁干,或有一二克泄日干,則遁干之來生猶假;即不克日干而克旺用之遁干,則遁干亦不能來生我也。又如我欲去求謀,遁干與年月日時之干相衝克,貴人驛馬又相衝克,則為真飛而可去。若年月日時六處之干有一二與遁干之用相合,則欲去而不去,為假飛也。如欲其人之留與己身之留,則必真伏。如遁干遞合遞生干支,三五六合併見於年命六處,或四墓見於課傳,則真伏而不出矣。若年命六處遁干有一二來衝剋破墓,則終當飛去而不伏。遁干休囚,年月六處衝剋,又臨敗地,地盤驛馬空亡,其去真矣。若六處有一二生我,又臨長生,主留戀沉滯而不真去。如欲其人之來,若支上臨遁干之長生,六處又遞生,傳又見長生,又支逢三五六合則其人必來。若有一二來克害遁干旺用者,究有有阻滯不來而事難成矣。六處遞生遁干,遁干又與日干生比,而又乘令旺氣,又臨長生帝旺,又與日干三五六合,則為真生,其事必成。若見一二子孫泄氣,則雖生而猶假。如卜其人之生死,最怕六處皆乘時令死氣,用干又臨死宮,或年月日地遞死,則必無救。若本命月將貴神,上遁干為救,則為患門有救。

約略八法以消息,詳其真假,只在年、月、日、時、年、命六處之遁干消息運動,以測其神機也。

德合刑沖雖一理,吉凶應驗不同期

八煞九寶,干支披帶,事神類神,喜忌所因,吉神帶吉,其吉乃真,凶神帶凶,其凶必成,鬼非一種,來意可憑,主事一定,神陰搜隱,將神比旺,歲月應徵,日鬼受克,災禍乃息,干旺受生,福祿斯集,應驗不一,遲早有期。

此探三遁六處之干,各帶八煞九寶,或干支帶,或在干披貴神,為主事之神。各有其類,即為事神也。皆喜寶而惡煞,事神帶吉則吉,類神披凶則凶。然必與日比始用事,不比不用事,旺則有力,不旺則無力,若被鬼克尤甚。然鬼非一種,遁干之鬼尤甚,名真鬼、正鬼,無救。

凡占來意,以日鬼所乘之神分其事類;鬼所乘之月將為因;而起禍之人,將上所乘之神為因;而起禍之事,如雀主文書口舌,龍主財制,虎主病訟之類。再看所乘之時為何時,所臨之地為何地;再求其陰神,以知幽隱藏匿之善惡,方取責其所臨,形貌性情責神將,遁干責其衣著顏色。又看其陰神之生克脫救,或有或無。又看其與日主相去遠近何如,又看其來克之有路無路何如。以鬼旺之月為受禍之期,以克鬼建旺之月為除禍之期,則吉凶判然,應驗不爽矣。

《中黃經》曰:「要知災福興休日,先以鬼救分端的。次看初末發休期,衰旺月中無一失。」是也。克日干之時,正當月令之旺,即發禍之日鬼,受克之旺月即,即為休息之月也。又凡主事之類神,以入課傳者為動而有為,不入則靜而無為,無所應也。故十二天官各有所主,見六處者各有與日主相比,則為有應驗。如甲乙日龍合在六處,必有應驗。丙丁日蛇雀、戊己日貴勾常空、庚辛日虎陰、壬癸日元後在六處,所遁之干與日主相比,則為旺用之神。

經云:「與日為類,災福乃集。」類者,比也,同類也。故用神某一事建旺之月為應月。凡吉事以生我之月為應月,比我之日為應日。凶事以克我之月為應月,克我之日為應日,以我生之日為散期。蓋子孫能制鬼為救也。

經曰:「假令春占功曹太沖為用,喜事必應旦夕,以春木旺也。」此論旺相也。當令者為旺,將來者為相,與前論所比者為相,生我者為旺不同。此為正法也。太乙勝光為用,喜事方來,火至自方旺,春則旺氣未來也。惟空亡則終無應期。余皆俟旺月為應期也。

又法,專看行年上為主,看過去現在未來。假如正月占其人行年在寅,太乙乘朱雀加年上,則將來四月丙丁日當有火燭事。若登明元武加年,則去年十月壬癸日當有遺失盜賊事。蓋月建為現在,向前順數五位皆為未來事,向後逆數五位皆為過去事,對沖之宮為界限,亦以過去,試之果驗。

亦責陰神,測其幽隱救制。蓋一事有事之類神也。旺之月即為旺期,如寅上乘巳加朱蛇,即於四月防火燭是也。又類神與地比者為真,蓋一方之當權用事者也,其事必見於此地。與日比者為實,蓋一月之當權用事者也,其事必應於此日。與月比者為旺,蓋一歲之當權用事者也,其事必應於此月。是以七百二十課流轉於四時,而吉凶多不應者,又不知所以必應之理也。若明此三旺,而求之遁干旺用以決之,未有不驗者。且如占逃亡,則責元武,必元武與日比而又為遁干旺用,則必應矣。

經曰:「壬癸來占元武用,失脫遺亡事不虛。天后陰人看何如,水將須求水上居。」是也。占病白虎,占婚太陰與日比,又系遁干旺用,則必應矣。

經曰:「庚辛白虎作初傳,便言病者主纏綿,太陰女手議成事,金將庚辛取類傳。」是也。占音書責朱雀,必朱雀與日比,又發用,則必應矣。

經曰:「時逢朱雀象文書,或求信息亦同途。丙丁巳午又同居,秘法流傳決不虛。」是也。蛇朱屬火,文明之象。陰見貴、龍、德、祿、馬、三六合、天干互合,宜見貴、求財祿、功名、文章之事。主有貴人薦引提拔。再看陰神所乘之貴神,斷其何等樣人。如龍主文職,常主武職,白主權貴,空主侍衛太監僧道,勾蛇主將軍,陰後主貴戚,常主漕糧,元主水曹之類而決之。其姓氏衣著方所色目生肖,俱責陰神之六層。然朱雀惟丙丁月生之,其它非也。故六壬家以比日不實,不比日為虛,實則必應,虛則不驗,此要訣也。然不乘旺月,猶非克應之時也。

經曰:「克應不必死墓推,類應本命上不虛,如同文書午上朱,類神入廟應無疑。」由此觀之,如十二天官各有所司之事,即所謂類神,類神在廟樂之地,本命日時之位,又值類神之建旺月,必應無疑矣。然猶未可拘也。如必執此求之,則文書必應午月,萬無此理也。不知又有活法,更求之天官,類神所乘之月將,今朱乘午則神與將合居為一,故午月應。以神將合居一位,如化為一人也。如類神不與日月比而所乘之月將與日月比,即以所乘之將斷其應期。

經曰:「占財春申論休囚,午作青龍立巳頭。青龍相去來比日,成在巳午月中求。」言占財而得火日申財,在春月占,則財氣休囚矣。若見青龍乘午將而立在巳鄉,則青龍乘月之相氣,又比日干之火,必求財在巳午月成,以火神值旺之月也。然此專論支也,究當以支上遁干所遇之旺月為應,始為真訣,前賢不肯輕泄耳。主幹事之成敗,亦當於用神決之,若用神與日之類神相比則成,若克類神則不成,相生比而乘旺則速成,乘相則遲,休囚更遲,以必待事神旺而後成也。

經曰:「欲知成敗若何憑,大抵皆求發用神,旺相相生必早遂,休廢空亡必不成。用逢休憂兼空死,事神無氣比不得,但多阻隔幾時成,即於事神旺日覓。」 事神成無氣之地,而又不與日月比,則多阻滯,必待事神旺月而應也。此又以事神言之,又不若以事神之遁干與日月比旺之月求克應,為活而推驗也。又神將遁干者,各有所臨之地,以長生沐浴等十二位詳其旺相休囚,或得地之旺,或得黨之旺,或得時之旺,或得用之旺,或得日之旺,則衰旺之勢分矣。然五旺必不能得全,須從其多者論之,以旺氣勝者為用事之神,然後可求其驗也。時旺為第一,日旺次之,地旺又次之,用又次之,此六壬之秘要也。

又所佔十二事神,必以入課傳為的而有應驗。若在四課之中,以上日為要;若在三傳之中,以初傳為要;若既入課傳,又要日月為要,與初傳相生比次之。

又類事神既分,首看所得之將為何字,生日者為吉,脫克日者為凶,而總以乘旺為主。故有旺月、旺日、旺時、旺地,類乘之將乘此四者為旺,將神而乘此四者為旺神,遁干而乘此四者為旺干;吉神、吉干、吉將乘此四者,事吉而必成;凶神、凶將、凶干乘此四者,事凶必無成。未有旺而不成,亦未有不旺而成也。旺則成於目前,未旺則成於他日,故旺也者,六壬一字之訣也,比日得一月中之旺氣,比月得一歲中之旺氣,比時得一日中之旺氣,比地得一方之旺氣,比月將得尊上提攜,比日月時得天時鬼神之應助,比德祿得意外之遭逢際遇,其脫克反是而推可知也。

故曰:「德合刑沖雖一理,其吉凶應驗之期,有衰旺遲速之不同,不可執一而斷也。」

 

八煞九寶圖

說俱詳法例,斷訣宜熟記採用。

干德

甲己寅 乙庚申 丙辛戊癸巳 丁壬亥

子起巳順十二,福佑之神,乃一日之喜神也,課傳六處見之,能轉禍為福,化凶為吉。

天德

正丁二坤宮,三壬四辛同,五干六甲上,七癸八寅逢,九丙十居乙,子巽丑庚中。主心慈好善。

月德

寅午戌月丙,申子辰月壬,亥卯未月甲,巳酉丑月庚。上遁干見之,一月逢凶化吉。

月德合

寅午戌月辛,申子辰月丁,亥卯未月己,巳酉丑月乙,與月德同。

支合

子丑合土,寅亥合木,卯戌合火,辰酉合金,巳申合水,午未合日月。一名六合,又名橫合。若干支互合,名同心合,婚事吉。凡事成合不脫。

干合

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合水,丁壬合木,戊癸合火。遇六則合,遇五則化。五陽奇,五陰偶,陰配為夫婦,故凡事和合,一名五合。

三合

申子辰合水,亥卯未合木,寅午戌合火,巳酉丑合金,三方作合會局,上了字生中一字,下一字主墓,主凡事湊合,外方相助,一名三角合,但主事成遲。

干奇

甲午、乙巳、丙辰、丁巳、戊寅、己丑、庚未、辛申、壬酉、癸戌。主意外遇合超遷。

旬奇

子戌旬丑,申午旬子,辰寅旬亥。

連珠奇

亥星精,子月精,丑日精。斗轉亥,鶴鳴子,雞鳴丑,日月星三光之精備,化凶為吉。

三奇

天下乙丙丁,地下甲戊庚,人中壬癸辛。奇本忌空,要三傳全見,順為上,逆次,亂又次之。

干儀

同干奇。入課傳有喜,動用有禮。同常冠冕、筵會、婚姻、賞賜。

支儀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午巳辰卯寅丑子亥戌酉申未

禮儀之中,主喜慶之事,居同旬首作幕貴主高中。

旬儀

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六甲之首,主婚姻、喜慶、考試、冠軍。並忌刑害,主因喜起禍,忌空。

干祿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寅卯巳午巳午申酉亥子

臨官之位,利仕宦食祿,入課傳顯榮,遇合養身之本,受命之源。

干馬

申子辰寅牡水,亥卯未巳牡木,寅午戌牡火,巳酉丑亥牡金。三合頭沖也。帶丁祿臨卯酉,名喜報神。助威迅捷,年月日時命上馬俱見,主大富貴。

天馬

正七午,二八戌,四十子,五十一寅,六十二辰。正月起午順數六陽神也。仕宦升遷,飛騰萬里,並貴名天使星。

干星

即十干之長生,乃天地生氣,凡事有益,名學堂星,忌空克,名文星受制。

干旺

即五行自旺之季,蓋五行自旺則氣盛之候也。諸事有氣,強盛生髮。再同類相比,亦名比旺。

干貴

即每日陰陽二貴也。乃十干之貴氣也。

以上九寶也,德合奇儀祿馬生旺貴,皆十干之吉煞,故曰寶。

三刑

一字刑名自刑,自相戕害也。二字刑名無禮刑,父子相賊也。三字刑名無恩刑,兄弟同類相傷也。

干沖

甲沖庚,乙沖辛,丙沖壬,丁沖癸,戊己無沖,合逢沖則散,伏逢沖則動,空逢沖則起,吉事不宜沖,凶事宜沖。

支沖

子午卯酉之類,搖動反覆,解散變遷,分爭離異之神,一名斜沖,吉凶逢之皆變動散解,隔七位相衝,又名七煞。

支破

午破卯,辰破丑,酉破子,戌破未,亥破寅,申破巳,主破碎解裂、改換不完,陽日前四,陰日後四,隔四位相破,人情不順,諸事虧缺,仕防虧空,又名破隔。

支害

子丑寅卯辰申酉

未午巳辰卯亥戌

主事阻抑不利,骨肉參商,直致相害,穿心可畏。一名穿心煞、怨恨煞。財物中心穿。

干支墓

水土壬辛辰,火乙丙戌,金庚丁己丑,木甲癸未。

辰戌為陽墓剛墓,丑未為陰墓柔墓,又辰未為晝墓,戌丑為夜墓,占者得夜墓臨日,自暗投明;晝墓臨夜,自明入暗。又三傳自生入墓,如人墮井中,呼天不應。病死賊獲,己不能去,行人不能來,凡事皆昏晦、閉塞、遲滯,五行葬地,伏沒之神,蒙閉之象也。

 

干鬼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庚辛壬癸甲乙丙丁戊己

陽見陽,陰見陰為鬼賊克之神,威制之敵也。陽見陽則爭,陰陽相見則相配。青龍為鬼,名紙錢煞,占病有祟,吉神帶鬼亦凶。

日上鬼、干合鬼、死鬼、陰鬼、外鬼、害鬼、蛇鬼、六樣鬼、日陰鬼、穿宮鬼、黨鬼、敵鬼、金木水火土五鬼、沖鬼、馬鬼、日下鬼、支藏鬼、絕鬼、家鬼、破鬼、刃鬼、日支鬼、墓中鬼、行年鬼、貴鬼、旬鬼、客鬼、罡鬼、辰上鬼、納音鬼、邪鬼、正鬼、剛鬼、明鬼、暗鬼、厭鬼、本命鬼、三傳鬼、空鬼、真鬼、建鬼、虎鬼、旺鬼、丁鬼、假鬼、夜鬼、勾鬼、六合鬼、三合鬼、陽鬼、日鬼、刑鬼,以上鬼非一種,取其旺用者斷之。

合而為我之友,剛柔相倚之義也;晝則為官府,夜為鬼神,見子孫則有救。身強不妨,有助不妨,鬼坐制不妨。鬼臨日干,身必難,看是何等鬼,以日干為主,三遁干為賓,只以所遁干鬼為重,余鬼之名不一種,各以所臨、所伏、所帶、所乘而號其名,其吉凶則隨時、隨地、隨人、隨事取斷可也。

鬼臨鬼上克日,為攢眉煞,兩重不美。雙親鬼坐生旺地,戀生貪旺不來,過時仍來。臨制剋死絕不來,無路不來,遠於日干遲來。鬼下伏官,小人得助;官下伏鬼,受賄懷欺;鬼帶合,反覆進退;鬼多,有救不妨,要年命上有子孫。見合局,為鬼為黨,鬼煞必非一人。若生幹上爻為全鬼化生,反凶為吉。

干敗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子巳卯申卯申午亥酉寅

五行沐浴之神,主頹浪、費產、嫖賭。

干脫

甲乙丙丁,丙丁戊己,戊己庚辛,庚辛壬癸,壬癸甲乙。名脫氣、盜神、泄氣、一名剝官,皆盜泄日干之氣。又名救神,制鬼,有鬼須尋制。

干絕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申酉亥子亥了寅卯巳午

斷絕之神,加生絕而複發,利結舊事。

乾死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午亥酉寅亥寅子巳卯申

十干無氣之神,百事不成,帶自刑主自盡。並二血見血光,並刑刃主兵死,帶蛇虎厭亦凶。

旬空

空者,十干不到之地,孤虛之神也。一名天中煞。經曰:「空亡諸事慢對沖,必虛本位為孤虛。」加日干並華蓋、墓神,主占非孤即寡,非僧即道,陰為尼,陽為僧道。又主庶出孤寡無妻,故名孤寡煞。有數等空亡,逢沖好起遇合即就。

漏空

地下空亡名漏底空亡,主事無根底,空中樓閣,宜空手求謀,或過三甲六甲百日主有成,以衰旺酌論。或年命歲月時填實。

截空

初傳空破有為而被截住也。名曰斷首,主月內不成。中傳空名折腰,又名斷橋,凡事中間有變更、斷更復續,並漏底則無成。

游空

即旬空,天上空亡也。出旬可望,年月太陽可填。

皆空

上下天地皆傾家蕩產,凡事莫追,了無一實。

究竟空

末傳空也,事無下稍,又名失尾,又名刖足,終不能行而少歸結。

無依空

日上空亡也。主無依告,空自出頭,較高親少力。

無家空

支上空亡也。孤獨無居,無妻子田產,或常出外,或賃居。

孤鴻空

初末兩傳空也,事無頭尾,憑中作主。

虛聲空

正時入空也。凡事有名無實,有心無意,指空說空。

孤虛空

凡年月日時前一位為孤,後一位為寡,對沖為虛,行兵宜擊。

退茹空

反急宜進步,即可求退,則入空亡矣。

進茹空

急宜退步,若再求進,則入空亡矣。

真空

春土夏金伙木冬火,乃五行絕地,諸事不宜。

以上八煞也。刑衝破害墓鬼廢空,為八煞。與九寶皆斷法所必需也。

神煞類神猶如散錢,以遁干貫之,方有用耳。

凡欲知來情,諸書皆以發用初傳上所乘之神測其事類,為來意,參日干生克詳之。如我生為子,生我為父,克我為鬼,我克為財,比肩為兄弟朋友。若旺而有氣,必有所行之事而來矣。看所乘之神,細分其事類,即知為何事也。如休囚無氣,必是來佔一物,則看月將為何類之物。蓋將主遁,神主事也。主物則以神為形貌,干為顏色也。主事又看旺用生比日干者為吉事,克泄日干者為凶事也。故凡占來意,全責初傳,初傳乃人心之開、意之萌、事之始也。

又四課之間,日辰各有陽神,陽神之上各有陰神,陰神乃事之背後幽隱之處也。即三傳內初傳之陰,即中傳,中傳之陰即末傳也。因而事之初中末可究,故陰神與陽神相生比者,其事成。若陰神克陽神者,其事不成。陰神陽神兩相摩盪者,此法是也。

觀其立課傳之旨,知其陰神為最重矣。不然何以初傳之成敗主變易於中傳,中傳之成敗變易於末傳哉?是故陽神之吉,惟恐陰神之凶;陽神之凶,專望陰神之吉。即行年本命皆取陰陽並看,故經曰:「欲知其隱,必觀其陰。」是也。

然凡看一字,須看所遁之干為緊。遁干乃活動能變遷其事之凶吉,而其事乃實幹能制支、動能制靜所必然也。既得其來情,首看神上所遁之干,次看末傳神將所遇之時,次看所臨之地,次看神將所得之陰神,合而細詳之,得以遁干論。如初傳在日上兩課,則為己身之事,在辰上兩課發用則為他人之事也。經曰:「日上發用己事論,日陰從我事相尋。辰上動時占別人,陰伏小口定災迍。」故凡陽神之克日干者,是官鬼臨身。

若陰神乃克陽神,則陰神為子孫爻,定是子孫為主,官鬼不能害,故有鬼須尋救也。若仕宦人不忌官鬼,官為爵位,鬼為威權,反忌子孫剝官。又忌子孫克泄青龍祿神。又如陰神生日干者,是父母臨身。若陰神克陽神則陰神為妻財,定是妻財為主,占父母病則凶。又如陽神為日干所生,是子孫臨身矣。若陰神克陽神則陰神為父母,定知父母為主,占子孫為凶。又如陽神與日干比者,是兄弟臨身,若陰神克陽神則陰神為官鬼,定是官鬼為主,占妻病亦凶,占財亦有分奪,其辰上陰神陽神與日上陰陽同例看,則兩邊之情事得矣。若又占己身之事,則以辰上陰陽為我事之情形,與日干參看。蓋辰上陰陽,皆占我與他人相涉之事,假如甲子日辰上兩課發用,是水將土神,水將生甲為父母,乃乘土神,又克水神,若水旺則主父母官位事,水相則主父母財喜事,若水休囚則主父母失財物事。蓋將為六親,神為事也。又如甲木兄弟太沖木將為用,乘土神,則為兄弟財物事。又孟為長,仲為次,又為等輩,季為幼輩,又將旺為壯少,休囚為老。又與日干三合為親,不合為疏,如上法推占來意,決無差誤。再看六處遁干孰旺孰衰,旺而生比日干則與我為吉,旺而克泄日干則與我為凶,而吉凶判矣。

 

圓融活潑真元妙,剖盡人間萬事疑。

仰觀於天,俯察於地,陰顯共象,陰現其情,旺相休囚,四時迭運,乘時者強,失時者難,得地者茂,陷險者亡,干傷我畏,支傷人懼,數目之端,先天是責,新舊之故,孟仲季求,明無暗有,遁干是求,苟得其同,雖遠必合,苟失其同,雖近不親,生我不喜,克我不凶,氣化圓通,妙理斯出,占類既陳,類情非一,陽神陰神,兼求失執,數則物類,偏求則盪,觀陽觀陰,主賓情泄,遁干加臨,吉凶盡變,萬事決疑,真偽自判。

此贊遁干剖人間萬事之疑惑,而趨避其得失確有把捉,其泛濫無據之說俱可廢也。

《金繩書》云:「六壬之法,不可偏執其象,亦不可偏執其義。」取其象而不察其義,則失之拘而執;取其義而不得其象,又失之遁而盪。占文書象類取朱雀矣,止以朱雀察之,不失之拘乎?課傳六處遍推而無所主,不失之盪乎?必也合陰神陽神之兩相摩盪,遁干與日干生比克泄,庶幾得之。苟非其類之比克,雖近有其象,而不應苟得;其類之比,雖遠必驗也。特衰旺分遲速耳,且如甲日秋占求財,龍居子午敗死之鄉甲木敗子而死午。而見於用傳,雖近而不成也。失其天時,又失其地利也。或又遁干與日相剋刑害,則畏而不成也。所以必仰觀俯察於陰陽,而取其一也。

又如兵陣責勾陳為類神,勾克日及日上陽神皆凶也。日克勾及日上陽神克勾,則勝而吉矣。而勾之陰神遁干卻克日,雖勝而後必有悔,將受其殃。推廣其例,以凶類論之,陰神上得朱雀,則必有讒間爭功之禍,得天空則主詐敗佯輸,得玄武主在奇兵暗伏。更求其將,若帶刑害則愈凶,帶德合則解凶,惟年命上太歲上遁干能救制。若太歲年命上遁干,又助生陰神之鬼,又臨生旺之地,則凶不可逃矣。以鬼干所旺之月為應期。凶類現於四課則主現在,若見於初傳則尤速,中末稍遲,故鬼為凶類而不可執也。如占官祿須圓融看矣,反喜官鬼在課傳,而並吉將吉神,乘旺相地,得旺相時,與日上年命上神相生,只與日干為克,尤妙遁干亦要透,干支傳來克日干,類神之陰又不可有子孫之遁干來克用干,必得官矣。

又有圓融之法,假如人來占不求文書而朱雀見課傳,居有氣之地,而旺相,與日干年命上德合生比,遁干又與日生比旺,則更看其陰神而知其何事。如陰神上見青龍,是用文書而有錢財之喜。然亦必六處見財為實。欲知何人之財,則看日支上神,如乘太常主尊長父母之財,白虎主兇惡人及死傷疾病人之財,旺並官祿則為武職或威權人之財。

再圓通看之,若青龍遁干克日干則我畏而不敢取,如日克支幹遁干又克支則懼疑我而不肯與。更圓通之,欲知所為何事,則看青龍之陰神,若得勾陳,懼有爭奪;得天后,懼有婦人阻撓;得太常懼尊長;得太陰懼親戚也。又圓通之,雖生我者,亦反為凶。如甲子日,日上得午,傳見子,午上見白虎來遙克日干,遁建干亦金,天地皆屬旺相氣,雖子水能生甲木為甲父母,乃為實必實,以將雖吉而神與遁干皆凶,且居有氣之時地也。更圓通之,如占求財,忌見父母何也?父克子則子孫傷,無以制鬼而生財,何況子孫見於日上乎?此求財所以忌見父母,雖生無益也。即遁干見父母,亦不吉,而為吝也。

更圓通歲上言之,假如凶將乘凶類神,遁干乘太歲上,遙克日辰及日上神,或太歲支上又來克,或太歲生遁干來克,並死氣刑沖,其凶於人必矣。歲上得勾陳主爭鬥獄論,更看太歲之陰神又得白虎,遁干又來克日,帶刑刃,主大辟。若陰神得吉將吉神來生比日干、日上神,上下旺相能解,其凶則輕減速不致死。見墓神必主囚禁入獄,見救神主有救。皆圓通之妙法也。責陰神,假如二月戊戌日戌將寅時占求財,甲午旬癸辛戊甲,是神之遁干,蒿矢課,陽時用陰貴。

鬼 甲 寅 後

才財財 壬 午 合

 官未比 戊 戌 虎 子父後 虎 勾 貴甲 戊 辛 癸慈 身游 子 財寅 午 酉 丑午 戌 丑 戊癸 甲 乙 丙貴 後 陰 元丑 寅 卯

辰乙巳 甲午 乙未 丙申壬蛇子 巳常丁辰甲 酉丁癸朱亥 午虎戊卯癸 戌戊戌 酉 申 未壬寅 丑辛 子庚 亥己壬 辛 庚 巳六 勾 龍

空占求財以龍為類神象,不入課則不準究。如此課,龍並不入課,又何以為類乎?且遁干又不與日干比,胡為取之得,毋相矛盾?大約不入課,其財多不利,雖取必有不妥。法曰:「求財責青龍。」今天上申乘龍為傷鱗,雖日上陽神貴人遁癸為財,而神將兄爻比劫,初傳甲寅旺鬼發用,傳火遞克日金局,青龍陰神申上見辰乘元武,遁丙來克青龍之遁干庚金,庚乃戊之子孫,子孫受傷,龍之上下六層不比生日,末傳游身戊干乘白虎,求財亦凶,反有盜破官司。陰神元武,末傳白虎也。出門求財尤忌。馬乘陰元武,又遙見蒿矢也。惟利求盜賊、婦女及罪人、獄訟、死喪之財,其財兇惡,以財之神將皆凶也。然亦安可求哉?支上陽神所乘神為將財與我之人,今白虎之疾病、死喪、訟獄,陰神上見天后乘甲寅鬼,為財克干。又日上陽神乘貴遁癸,財陰神上見勾陳,亦主訟獄,斷為訟獄說情之事。果驗。又斷得財後有殃,亦驗。事關婦女,亦驗。財所乘神看是何等財。如貴人是占官府之財,騰蛇是爐冶、小人之財,朱雀是文書、口舌之財,六合是交易、買賣之財,勾陳是斗訟之財,空亡是欺詐、虛妄之財,太陰是婦女、陰私、暗昧之財,白虎是死喪、疾病、訟獄、兵丁之財,太常是尊長、衣帛、飲食之財,元武是盜賊、小人之財,青龍是文書、喜慶之財。假如占財求所得之數,以先天數斷。法曰:「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是四數。」俱以財爻上下相因乘除,衰旺斷之。旺則相因而倍進,財相則止就上下本數總計,財休則但言盤上之本數而不因,財死囚減其盤上乘數之半。如法活潑推之,方有準。然究當以天盤干支之數,如上法之相因乘除加減,不用地盤干支斷占,尤准。如甲子相則九九八十一數,此本數也。旺倍則一百八十二,休則九十,死囚則四十五也。又大數旺取干,其零數取支。如甲子春佔為九十四兩九錢,或九百九十兩。如衰則九兩九錢,死則九錢九分,酌量加減如前法。又錠件取財爻五行斷,水一六,火二七,金四九,木三八,土五十,生數為錠,成數為件。如水則一錠六件,或十二件,亦以旺衰死囚加減,合圓融之妙也。數目歌訣數目財爻干支測,旺多囚少半中窺,年為萬數月為千,日百辰十時零算,銀錢一數為一個,四足八數為一獸,飛禽五數為一隻,算人十數為一人,旺相相乘加倍說,休為本數囚空半,死依本數還減半,孤神十分減其三,刑衝破害十減七,干支定數本先天。凡有類神入課傳為有象,有象則有數目情形,不入課傳則無象,無象則不準究。又與日干比者為得其同類,取為主事之神,雖不臨日上亦必取占;不與日比為失其類,即入課傳不取為主事。故經曰:「苟得其同,雖遠必合。苟失其同,雖近不親」也。其圓融如是。凡身強身弱,以財旺之日月為得財之日月。若財強身弱,以身旺之日月為得財之日月,不可粗看,細辨方准。凡財神無傷而得氣,且見於三傳中者,其遲速以傳之次第為早晚。在初傳必速,更旺尤速。相則早晚,死休囚同。中末次之。若傳歸入日幹上,或入宅於門,必主速斷。故曰:「遲中有速,速中有遲也。」凡類神不入傳在閑處者,則看發用。法以年月日時旬後分應也。《觀月經》云:「起歲年華問,逢蟾月內求。」蓋年月日時發用則應即在此也。又龍上所遁之干為年月日時克者為真財。經云:「明無財爻,暗建為真。」是也。三傳遞克為克財,名江網魚。干支俱取遞克。凡財爻及青龍所乘是孟,為新財;仲為半新,季為舊財也。又臨隔年太歲為舊財舊事,隔年之欠也。蓋孟為四時之首,故主新;季為歸墓而舊矣。凡類之將神即和,與日相比,見六處而又下臨長生帝旺之地,方有其象。而可求否則為之無象。如求財既無象,求之何益?凡吉神內外戰者,即地有氣,生旺亦不吉。蓋生旺之氣神自受之,與將無干也。以得氣之神內戰其將,將之氣愈弱,變吉為凶。以將者神之身也,故以和為吉。凡吉盤空,吉將吉神亦空,吉既落空,有財尚防損失,況可求乎?若神生其將,出旬猶可望也。以上數條以求財為例,余可類推。地盤十二氣神,四吉八凶,宜分玩其情。如長生有生生不息之義。若將本求財,生息大利;沐浴主渙散消除,故為敗氣無利且主散失;冠帶冠冕崢蠑,則財可求;臨官則顯榮利達,宜利求官府公貴之財;帝旺則得時乘勢,宜求須速,不可遲誤;衰則消耗無幾;病則困頓力弱,不能求;死則有去無來,那有生息?墓則歸庫,遇刑沖開庫,則秘藏之財猶可圖;絕則生理已絕,若結絕之財亦可圖;胎養則尚未現,只可求微細之財,不可奢望。凡遁干遊行之日干為游身。蓋日干為身,其遁干則遊行之身也。日干固要旺相,而遊行之干乃我行動求謀之身,亦要旺,上下旺相,游身得氣,無往不利矣。否則不宜轉動,此圓通之妙訣也。凡日之陰神,乃我心懷所欲也,又與我為心腹之人也。與日上陽神要相比合,則我之欲可求,我之心腹人可托。欲知何人為我心腹,則看天官之神,如太陰為親戚,太常為尊長、武弁,若合者為親,同氣者為兄弟門族。又看所乘衰旺,而知其人之貧富、老幼、賢愚。以將知其六親,以神知其形貌衣著,無不可知矣。日支為與我相涉交際之人也。支上陰神乃其人之心腹及其人所託之心腹之人,亦如日之陰陽例推,則彼與我皆知矣。知彼知己,百發百中,更求其遁干,而吉凶乃真。凡欲知人之心懷喜懼,責其支之陰神上所乘之天官。若陰神生旺陽神者,其心必喜,勇於從事。若帶刑衝破害,則其人必怒,事相抵牾。欲知喜怒為何心,即視陰神上所乘之天官,如朱雀克害則因讒謗之類,可例推之。凡干支為上神所克,或干支上神為陰神所克,皆為有傷。干支上克乃兩邊皆有自不得志之事也。干支陰神克干支陽神,乃兩邊俱為人阻逆牽連為難,雖欲來生而不能,為克而不得,故傷干則我有所畏而不能,傷支人有所忌而不敢。其所以不能不敢之故,則看其陰上之天官而決斷,未有不洞曉如見者。凡我取人與之機,全決於此,在學者圓融通變以測之耳。照心之鏡,取占之機,可以先覺矣。凡人來占,不明說心事凡求斷,諸書皆以發用初傳之天官為測,然七百二十課佔万物萬事,何由知其斷主一事也?法當兼取外占,外占者,當其占問之時,以所見所聞之機參斷之,確有準驗。如觀梅法。假如占課時見有貴人來,斷他是謁貴;聞讀書聲,見人翻書寫字,斷他是上書應試;見人吉笑,斷其慶賀;聞人呼喚,斷其賞賜;見人坐立,斷其行止;聞人愁嘆哭泣,斷其憂苦;聞人爭鬥,斷其口舌是非;見人密語,斷其陰私;見婦人女子,知其占陰人;見人攜抱,知其占子孫胎孕。皆要隨機活潑參斷,其應如響,亦圓通之一法也。總以遁干為主,稍參外佔為穩。凡一人來占數事,數人共得一課,則課同、類同、旺相同、遁干同、發用同,何以知其心事?何以察其吉凶?諸書有稱換將之法。陽將後三前五,陰將後五前一,其理舛錯,其時隔越,其法背亂,斷法往往不驗,惟《中黃經》曰:「中黃五變五般推,時上傳時三遁時,課中移換無差錯,好把當時建一巡。」其法最妙,以遁干變換一課,可佔五時,一時可佔五人,總用遁干,不離正訣,而確有五變也。

假如癸丑日丙辰時丑將,五人來占,或佔五事,皆以一時一課占斷,而總不雷同,今癸丑日丑將加辰時上,即為第一人第一事,佔用五子元遁戊癸起壬子,遁至辰時上是丙辰時,即於癸丑日上斷第一人。第二人第二事即從時上丙字用丙辛從戊起,戊子旬丙有癸巳,即於癸巳上斷之。第三人第三事從癸巳旬有壬辰,即以丁壬庚子居,庚子旬有癸卯,即於癸卯上斷之。第四人第四事癸卯下遁甲辰,即以甲己還生甲,遁至丙上是癸酉,即以癸酉課上斷之。第五人第五事癸酉下甲戌旬遁至辰上是庚辰,即以乙庚丙作初,遁至未上是癸未,即以癸未課上斷之。五課皆若有第六人第六事即當換時,再演五課,則日辰上時之神將遁干俱不雷同,其生克衰旺按干皆不雷同,日上之陰神遁干年命上之遁干亦不雷同,而變換活潑,豈若時術之拘執硬局,次客次籌,稱神換將,舛錯隔越者可比?蓋不得其傳,穿鑿無據,以救其說之窮,今以時上遁干變換一時五課,自然而然,無所勉強,斷之無不驗矣。癸丑日丑將丙辰時。陽時用陰貴,課名斬關、不備、遊子。壬

戌 龍己 未 常丙 辰 後常 龍 常 龍己 壬 己 壬鬼 鬼未 戌 未 戌戌 丑 戌 癸甲 乙 丙 丁蛇 貴 後 陰寅 卯 辰 巳 佔三 佔二癸朱丑

午玄戊佔一壬六子 未常己 佔五 佔四亥 戌 酉 申勾 龍 空 虎癸 壬 辛 庚第五占 第四占 第三占 第二占 第一占癸癸 癸癸 癸癸 癸癸 癸癸入未 入酉 卯八

入巳 入丑戌 子 午 申 辰官 絕 刑鬼五 祿四 財三 合二

墓一如第一占癸丑丙辰時,則游身癸干乘朱入辰墓,辛丑為太陰,月將為解。然癸上陰神戌土乘青龍,陰神又見己未乘常,為癸水之墓,來去俱凶,惟利逃亡而已。課名又是斬關遊子,年命在甲寅,下臨丁巳,若求功名,子武財則利也。第二占癸巳游身帶巳財乘太陰遁丁,財下臨庚申刑合,利行動,求財得陰私之助也。第三占癸卯,游身乘貴遁乙,下臨戊午絕財空,利求子孫功名及結絕財帛事。第四占癸酉,游身乘天空遁辛,下臨子孫,防欺詐失財,利占子孫事。第五占癸未乘常,下臨庚戌官鬼,尊卑不和,陰小不利,凡占俱凶。如此活潑斷之,其應如神。彥和邵先生以年命上分斷固是,但年命亦同者,不如用遁干五變之尤為活潑也。《中黃經》又有七體五變之法,訣曰:「遁干奧妙,一體數名,干支遁變,各有專名,世人淺學,法稱宗門,不探其奧,反失其直。甲子日時,演例以明。」第就干支所在以別課名,取甲子一日七時用七體以盡其變,實時上傳時之訣也。七體五變五變載前甲子日甲子時子將加子課。一甲入子名自信課,二甲入午沖子合干名沖合課,三甲入申名返吟課,伏吟之返。四甲入寅名自任,五甲入辰支三合。寅巳申子

子 寅 寅子 子 寅 甲二甲入午 三甲入申巳 午 未 申五甲入辰 辰 酉卯 戌寅 丑 子 亥四甲入寅

一甲入子甲子日乙丑時子將加丑課。一甲入丑與支六合,二甲入申名閉口課,申酉相加;三甲入辰名德合,支德干合;四甲入午名墓害,干墓支墓;五甲入寅而復入子,祿旺。此課內有三奇、斬關、觀光、升階、進用、連茹等名。子亥戌戌

亥 子 丑亥 子 丑 甲四甲入未 三甲入辰 辰 巳 午 未 卯 申 二甲入申五甲入卯 寅 酉 丑 子 亥 戌

一甲入丑甲子日丙寅時子將加寅課。一甲入寅名德祿課;二甲入申名閉口課;三甲入戌合空;四甲入辰,支墓;五甲入子名敗財;此課內有亂首、六儀、不備、斬關、涉害、回陽、出戶等名。戌申午申

戌 戌 子戌 子 子 甲二甲入申 卯 辰 巳 午四甲入辰 寅 未丑 申 三甲入戌 子 亥 戌 酉 一甲入寅

五甲入戌甲子日丁卯時子將加卯課。一甲入卯真三交,二甲入未乾墓稼穡,三甲入巳懸胎,四甲入亥空亡,五甲入酉。午卯子午 酉 申 亥酉 子 亥 甲三甲入巳 二甲入未 寅

卯 辰 巳丑 午 五甲入酉一甲入卯 子 未 亥 戌 酉 申

四甲入亥甲子日戊辰時子將加辰課。一甲入辰潤下課,二甲入午炎上課,三甲入戌空亡,四甲入申名閉口,五甲入子潤下。戌午寅辰 申 午 戌申 子 戌 甲二甲入午 四甲入申

丑 寅 卯 辰一甲入辰 子 巳 亥 午 三甲入戌 戌 酉 申 未

五甲入子甲子日己巳時子將加巳課。一甲入巳德合,二甲入亥空亡,三甲入未乾墓,四甲入酉閉口,五甲入丑支三合,第六卦首課名天德。寅酉辰寅 未 辰 酉未 子 酉

甲一甲入巳 三甲入未 子 丑 寅 卯 亥 辰 四甲入酉戌 巳 酉 申 未 午 五甲入丑

二甲入亥甲子日庚午時子將加午課。一甲入午名返吟,二甲入寅反吟之伏吟,三甲入戌旬空,四甲入子支反吟,五甲入申返吟。寅申寅子 午 寅 申午 子 申 甲一甲入午

五甲入申 亥 子 丑 寅 戌 卯酉 辰 三甲入戌 申 未 午 巳 二甲入寅

四甲入子右甲子日甲子七時七體課式,一時有一時遁干,而日干因時遁而五變。各有課名及附課等名,以遁干所在而各有斷,內藏如許變動,可斷五人五事,不必移神換將也。一課五名,不得紊亂,自然而然,圓融無跡,甲戌不入用而以他甲為用者。因甲子旬中戌亥空也。故名會試。若甲子旬中忌朱雀臨甲戌為空甲,名落孫山之外矣。曰旬空者,十干遁不到之地也。以諸法皆遁干圓通活潑之妙用,世俗罕知,前賢未泄,頭緒雖多,理仍一貫。蓋萬殊一本,一本萬殊,執遁干旺用,以剖人間萬事之疑,洞若觀火,無幽不燭,此六壬一家向時所謬戾者得銀河之一棹,探時而校正。好道君子於此而識進退薦亡之機、吉凶消長之理,趨之避之,豈曰小補云爾哉?銀河棹卷終附七體五變要從天盤上數起,其言入者,系入地盤也。甲子日甲子時子將,此課伏吟,故天盤與地盤同。第一占甲己還加甲,用本干甲子。第二占丙子,用丙辛從戊轉,遁至午上是甲午。第三占庚子,用乙庚丙作初,遁至申上是甲申,第四占遁至寅上是甲寅。第五占庚子,歷乙庚丙作初已經用過,是以用庚子之下壬子。遁至辰上是甲辰。甲子日乙丑時子將。第一佔用本干甲子。第二占從時上用乙庚丙作初遁至申上是甲申。第三占丁丑用丁壬庚子居遁至辰上是甲辰。第四占辛丑用丙辛從戊轉,遁至午上是甲午。第一占己丑,因甲己還加甲已經用過,己丑之下辛丑亦用過,是以用辛丑之下癸丑。用戊癸從壬子遁至寅上是甲寅。第五占疑當逆轉,用丁壬庚子居,遁至辰上是甲辰,即不落空矣,存驗。甲子日丙寅時子將。第一佔用本干甲子。第二占從時上用丙辛從戊轉,遁至午上是甲午。第三占庚寅,用乙庚丙作初,遁至申上是甲申。第四占戊寅,用戊癸從壬起,遁至寅上是甲寅。第五占壬子旬內有甲寅,因甲己還加甲已經用過,是以出旬用甲戌為空亡矣。甲子日丁卯時子將。第一佔用本干甲子。第二占從時上用丁壬庚子居,遁至辰上是庚辰。第三占癸卯,用戊癸從壬起,遁至寅上是甲寅。第四占乙卯用乙庚丙作初,遁至申上是甲申。第五占己卯,因甲己還加甲已經用過,是用己卯之下辛卯,用丙辛從戊轉,遁至午上是甲午。甲子日戊辰時子將。第一佔用本干甲子。第二占從時上用戊癸從壬起,遁至寅上是甲寅。第三占丙辰用丙辛從戊轉,遁至午上是甲午。第四占壬辰,用丁壬庚子居,遁至辰上是甲辰。第五占甲辰,因甲己還生甲已經用過,是以用庚辰,用乙庚丙作初,遁至申上是甲申。甲子日己巳時子將。與甲子時同,因甲與己合故也。第一佔用本干甲子。第二占從時上,因甲己還生甲已經用過,是以用己巳之下辛巳,用丙辛從戊轉,遁至午上是甲午。第三占癸巳,用戊癸從壬起,遁至寅上是甲寅。第四占丁巳,用丁壬庚子居,遁至辰上是甲辰。第五占乙巳,用乙庚丙作初,遁至申上是甲申。甲子日庚午時子將。與乙丑課同,因乙與庚合故也。第一佔用本干甲子。第二占從時上,用乙庚丙作初,遁至申上是甲申。第三占壬午,用丁壬庚子居,遁至辰上是甲辰。第四占丙午,用丙辛從戊轉,遁至午上是甲午。第五占戊子旬內甲午,因甲己還加甲已經用過,甲午之下丙午亦用過,是以用丙午之下戊午,用戊癸從壬起,遁至寅上是甲寅。右七課演式以例其餘,辛未則與丙寅同,壬申與丁卯同,癸酉與戊辰同,俱可不必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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