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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   運喜忌確定分析

子平   運喜忌確定分析

行運喜忌兩個標準:

格局成敗為標準、格局輕重為標準。以這兩個標準而定運是喜或忌

一是局滿足格局成敗中心,二是滿足原局輕重中心;三是論運「官或殺」成敗 

 

八格行運大概分析

正官格

正官格取運,無非是從正官格成格的中心點生克與格局平衡點,敗格的救應的情況去分配權衡。

原文:如正官取運,即以正官所統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財印,身稍輕則取助身(身輕中心,身輕助身喜),官稍輕則助官(官輕中心,官輕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成格中心官,官不可逢合),不可雜煞(成格中心官,不可雜殺),不可重官(成格中心官,需清純)。與地支刑沖,不問所就何局,皆不利也(月令支逢沖則根支動)。

 

原文:正官用財,運喜印受身旺之地(身輕中心,身輕助身),切忌食傷(成格中心官,用神官忌傷官)。若身旺而財輕官弱,即仍取財官運可也(格局輕中心,格局輕助財官)。

 

原文:正官佩印,運喜財鄉(官輕中心,助官輕),傷食反吉(成格中心官,官用忌傷,相印製克)。若官重身輕而佩印,則身旺為宜(身輕中心,肋印吉),不必財運也(身輕中心,才破印凶)。

 

原文:正官帶傷食而用印製,運喜官旺印旺之鄉(印輕中心,官印助身),財運切忌(成格中心印,才破印)。若印綬疊出,財運亦無害矣(印輕中心,印重才損印)。

 

原文:正官而帶煞,傷食反為不礙(成格中心官,用神雜而傷食清)。其命中用劫合煞,則財運可行(殺輕中心,殺輕劫重,助殺),傷食可行(劫輕中心,劫輕制殺),身旺(身輕中心,身旺化殺),印綬亦可行(身輕中心,印化殺助身),只不可復露七煞(成格中心官,忌殺)。若命用傷官合煞,則傷食與財俱可行(傷輕中心,傷輕助傷,殺輕中心,財助輕),而不宜逢印矣(成格中心傷,印破傷)。

 

原文: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議論。運中每遇一字(支幹分喜忌、生克),各有研究,隨時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獨正官也。

 

運中每一個「字」指運干或支,要分析運對命局的作用,作用有以下幾種:

1、運是否破格局成之字

2、格局失衡,輕者為中心

3、格局敗,運制忌救應格局。

 

財格取運

 財格取運,也是按財成格的中心生克、敗格救應來取。

原文:財格取運,即以財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其財旺生官者,運喜身旺印緩(身輕,身輕助身),不利七煞傷官(成格中心官,傷殺忌,官用神忌殺傷);若生官而後透印,傷官之地,不甚有害(成格中心官,官用神忌傷,印有制)。至於生官而帶食破局,則運喜印綬(成格官,食神為忌,忌食印有制),而逢煞反吉矣(成格中心官,官用神忌殺,印有制殺)。

 

 原文:財用食生,財食重而身輕,則喜助身(身輕,助身吉);財食輕而身重,則仍行財食(格輕助格局)。煞運不忌(成格中心才,財忌殺,食制),官印反晦矣(成格中心才,官為財喜神,逢天敵,印吉神逢天敵)。

 

原文:財用食印,財輕則喜財食(格局輕,助財令),身輕則喜比印(印輕,助印),官運有礙(成格中心,官吉神逢天敵),煞反不忌也(成格中心財,財忌殺食有制)。

 

原文:財帶傷官,財運則亨(財輕,助財),煞運不利(成敗中心才,殺凶神無制),運行官印,未見其美矣(成格中心財,財喜官,傷制,才破印,吉逢制)。

 

原文:財帶七煞。不論合煞制煞,運喜食傷身旺之方(成格中心食,輕重中心食,食喜。中心身輕,殺重身輕失衡助身)。

 

原文:財用煞印,印旺最宜(輕中心印,殺重印輕助印),逢財必忌(成格中心印,忌才破用)。傷食之方,亦任意矣(中心輕財,殺印重身強,傷食泄秀)。

 行運:組合有官或殺,以官殺為用神、護用神為中心 

 

印格取運

原文:印格取運,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其印綬用官者,官露印重,財運反吉(中心官輕,財助官),傷食之方,亦為最利(成格官中心,官忌傷食,印製化)。

 

原文:若用官而帶傷食,運喜官旺印綬之鄉(成格印輕,官印生印),傷食為害(中心印輕,傷為忌),逢煞不忌矣(成格官,,官忌殺食傷制)。

 

原文:印綬而用傷食,財運反吉(傷食輕中心,財護食),傷食亦利(食傷輕中心,傷輕助傷),若行官運,反見其災(成格傷中心,傷忌官,官吉神逢天敵),煞運則反能為福矣(傷中心,殺凶神,傷喜殺)。

 

原文:印用七煞,運喜傷食(殺用神,印相神,身重中心傷食泄),身旺之方,亦為美地(印輕中心,助身),一見財鄉,其凶立至(印中心,印忌才)。

 

原文:若用煞而兼帶傷食,運喜身旺印綬之方(身輕中心,殺帶傷重,助身),傷食亦美(傷令輕,傷輕助傷),逢官遇財,皆不吉也(殺用神,殺忌官,殺忌財)。

 

原文:印綬遇財,運喜劫地(敗格中心才,財喜比克),官印亦亨(印輕中心,官印輕助印),財鄉則忌(敗格中心才,助忌凶)。

 

原文:印格而官煞競透,運喜食神傷官(成格中心官,官殺雜食傷取清),印旺身旺,行之亦利(印重中心,印助身)。若再透官煞,行財運,立見其災矣(成格中心官,官殺忌財)。

 

原文:印用食傷,印輕者亦不利見財也(印輕中心,印忌才)。

 

食神格取運,

食神格取運,按照成格中心生克;敗格救應、運吉凶神制化。。

原文:食神取運,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財,財重食輕,則行財食(食輕中心,助食),財食重則喜幫身(身輕中心,身輕助身)。官煞之方,俱為不美(成格食,官吉神逢克,殺凶性逢生)。 

 

原文:食用煞印,運喜印旺(印輕中心,印輕助印),切忌財鄉(成格印中心,印忌才)。身旺,食傷亦為福運(食輕中心,殺印重身旺食傷泄秀),行官行煞,亦為吉也(殺輕中心,官殺助助殺)。

 

原文:食傷帶煞,喜行印綬(身輕中心,身輕助身),身旺(身輕,身輕助),食傷亦為美運(食輕中心,傷輕殺重助輕),財則最忌(成格食中心,才逢生,殺無制)。若食太重而煞輕,印運最利(食重中心,食重殺輕印取平衡),逢財反吉矣(殺輕中心,食重殺輕助輕)。 

 

原文:食神太旺而帶印,運最利財(食中心,食重印身強才護食),食傷亦吉(食中心,食傷輕),印則最忌(食中心,食忌印),官煞皆不吉也(印重中心,印重忌官殺)。

  

原文:若食神帶印,透財以解,運喜財旺(成格財中心,才輕助才),食傷亦吉(成格財中心,食傷生才),印與官煞皆忌也(敗格中心印,官殺印助忌神)。

 

偏官取運,

原文:偏官取運,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煞用食制,煞重食輕則助食(食輕中心,助輕),煞輕食重則助煞(殺輕中心,助輕),煞食均而日主根輕則助身(身輕中心,助輕)。忌正官之混雜(殺格中心,殺忌官),畏印綬之奪食(成格中心食,印破食)。

 

原文:煞用印綬,不利財鄉(成格中心印,印忌才),傷官為美(身重中心,傷泄透),印綬身旺,俱為福地(身輕中心,殺重印輕,助輕)。 

 

原文:七煞用財,其以財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財(成格中心財,忌劫克才),傷食皆吉(財輕中心,食助輕),喜財怕印(財輕中心,助才,敗格中心印,印忌),透煞亦順(殺中心輕,殺有制透也吉)。

 

原文:其以財而助煞不及者(殺輕中心,殺輕助殺),財已足,則喜食印與幫身(身輕中心,印化殺,助身,食制殺);財未足,則喜財旺而露煞(格局輕,助格局)。

 

原文:煞帶正官,不論去官留煞(食取清),去煞留官(食取清),身輕則喜助身(身輕中心,身輕助輕),食輕則喜助食(食輕中心,取清輕助輕)。莫去取清之物,無傷制煞之神(食中心,取清忌衝破)。

 

原文:煞無食制而用刃當煞,煞輕刃重則喜助煞(刃成格中心,殺輕刃重助殺),刃輕煞重,則宜制伏(刃輕中心,殺重助刃),無食可奪,印運何傷(身輕中心,刃輕殺重助身)?七煞既純,雜官不利(殺格中心,官吉神逢雜)。

殺局最喜平衡,殺與相神平衡,格局與身平衡。

 

傷官格取運,

傷官格取運,根據成格中心生克、平衡,敗格救應

原文:傷官取運,即以傷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傷官用財,財旺身輕,則利印比(身輕中心,身輕助身);身強財淺,則喜財運(財輕中心,助財),傷官亦宜(傷輕中心,傷生才)。 

 

原文:傷官佩印,運行官煞為宜(印輕中心,印輕助印),印運亦吉(印輕中心,印輕助印),傷食不礙(傷輕中心,傷輕助傷),財地則凶(成格中心印,印忌才)。

 

原文:傷官而兼用財印,其財多而帶印者,運喜助印(印輕中心,印身輕助身印),印多而帶財者,運喜助財(財輕中心,才輕助才)。

 

原文:傷官而用煞印,印運最利(印輕中心,印輕助印),傷食亦亨(傷輕中心身旺,傷輕助傷),雜官非吉(殺格中心,官吉神),逢財即危(成格印中心,印忌才)。

 

原文:傷官帶煞,喜印忌財(身輕中心,印助身輕,傷成中心,財化傷殺無制),然傷重煞輕,運喜印而財亦吉(殺輕中心,印製傷,才助殺)。惟七煞根重,則運喜傷食(傷輕中心,傷輕助輕),印綬身旺亦吉(身輕中心,印化殺),而逢財為凶矣(成格中心傷,傷郵才,殺無制)。

 

原文:傷官用官,運喜財印(成敗官中心,喜配合成),不利食傷(成格官中心,官忌傷官),若局中官露而財印兩旺,則比劫傷官,未紿非吉矣(成格官中心,忌傷印克,官重中心,財重喜比克)。

 

建祿月劫

建祿月劫格取運和其他格局一樣,都是按成格套路搞平衡。

原文:祿劫取運,即以祿劫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祿劫用官,印護者喜財(官輕中心,官輕助官),怕官星之逢合(成格官中心,官忌合),畏七煞這相乘(成格官中心,官忌殺)。傷食不能為害(成格官中心,忌傷食印製),劫比未即為凶(身輕中心,生身輕助身)。

 

原文:財生喜印(身輕中心,身輕助身),宜官星之植根(官輕中心,官輕助助官),畏傷食之相侮(成格官中心,官忌傷食),逢財愈見其功(官輕,逢財助官),雜煞豈能無礙(成格官中心,殺運,官忌殺)?

 

原文:祿劫用財而帶傷食,財食重則喜印綬(身輕中心,身輕助輕),而不忌比肩(身輕中心,身輕助身);財食輕則宜助財(格輕中心,財食輕祿重助輕),而不喜印比(成格食中心,食忌印)。逢煞無傷(成格財中心,殺凶神,殺逢食制),遇官非福(財中心,官用神,官逢制凶)。

 

原文:祿劫用煞食制,食重煞輕,則運宜助煞(殺輕中心,殺輕配食助輕);食輕煞重,則運喜助食(食輕中心,殺重食輕助輕)。 

 

原文:若用煞而帶財,命中合煞存財(取清),則傷食為宜(財中心,祿重才輕助輕),財運不忌(財中心,財輕助輕),透官無慮(財中心,才有官護),身旺亦亨(身輕中心,祿輕財重助輕)。若命中合財存煞,而用食制,煞輕則助煞(殺輕中心,殺輕助殺),食輕則助食則已(食輕中心,食輕助輕)。

 

原文:祿劫而用傷食,財運最宜(食中心,食喜才),煞亦不忌(食輕中心,殺用神忌有制),行印非吉(食輕中心,食忌印),透官不美(食中心,官為用神忌傷)。若命中傷食太重,則財運固利(食中心,食助有泄),而印亦不忌矣(食重,祿輕食重助輕)。

 

原文:祿劫而官煞並出,不論合煞留官(官取清),存官制煞(官取清),運喜傷食(殺忌中心,殺雜取制),比肩亦宜(身輕中心,比合殺),印綬未為良圖(官中心,印化官殺),財官亦非福運(成格官中心,才生官殺)。

 

陽刃

原文:陽刃用官,則運喜助官(官輕,刃重官輕助輕),然命中官星根深,則印綬比劫之方(身輕,刃輕官重助身),反為美運,但不喜傷食合官耳(成格官中心,官用神忌合忌傷官)。

 

原文:陽刃用煞,煞不甚旺,則運喜助煞(殺輕中心,殺輕助輕);煞若太重,則運喜身旺印綬(身輕中心,祿輕殺重助輕),傷食亦不為忌(身輕中心,食傷制殺)。

 

原文:陽刃而官煞並出,不論去官去煞(取清),運喜制伏(傷食輕中心,助輕),身旺亦利(身輕,刃輕助身),財地官鄉反為不吉也(成格中心官或殺,官用神,忌殺,才生殺,殺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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