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宗陰陽五行八字預知學(初級教材)》(台灣) 吳懷雲2
第十四章 格局種類概述
八字格局的種類很多,由於歷來命學諸家對於格局的稱謂,經常以自身之觀點賦予各種形形色色之名目,甚至即屬同一格局,有時其名目各家所稱亦常不同,這種情形就好比我們一般所稱的「自行車」,也有人稱之為「腳踏車」或「人力車」或「自由車」一樣。因此,古代使用的格局名目中,有不少都是重覆著同一種類似原理或現象的,本講義將予以適度整理歸納,並擇其較有義理或較為一般命家所常用的格局加以介紹之。
八字的格局,好比人的姓名,也好比商品的型式或代號。我們有時可從八字格局的特徵,直接或間接判斷人命的清濁優劣,就像我們有時也可從商品的型號去認識該件商品的用途及性能一樣。格局的各目雖多,然通常可將其概分為兩大類:第一類叫做「普通格局」,第二類叫做「特殊格局」;普通格局又稱正格、常格、六格或八格,特殊格局又稱變格、外格或偏格。
當我們在判斷一個命造的格局可能屬於何類時,應優先考慮其是否適用於特殊格局,倘發現無特殊格局可以適用時,才適用普通格局,這就有如法律上的「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戰時戒嚴令優先於平時一般法令」之情形一樣。現在分別介紹普通格局和特殊格局的各種名目及其選定法。
第一節 普通格局的種類及其選定法
通常在選定普通格局的名目時,須考慮兩項因素,一為「月令本氣的強度」,一為「月令餘氣與雜氣的強度」何謂本氣、餘氣與雜氣,我們試取「寅月」為例說明,月支寅中所藏的甲、丙、戊三者,甲木即屬寅的本氣,而丙火和戊土則屬寅的雜氣;再取「辰月」為例:月支辰中所藏的戊、乙、癸三者,戊土即屬辰的本氣,乙木屬辰的餘氣,癸水則屬辰的雜氣。至於它的選定法如下:
一、凡月令本氣透於天干者,應優先取以為格。如寅月天干透甲,辰月天干透戊,巳月天干透丙,午月天干透丁……等,均可就其所透天干之六神名稱取以為格。
例一——
戊子
甲寅(甲木 丙火 戊土)
日主丁丑
庚子
本造丁火生於寅月,寅的本氣「甲木」透干月干,故應取甲木為格。又因甲木乃日主丁火之正印,所以我們稱此造為「正印格」。
例二——
癸酉
戊午(丁火 已土)
日主壬申
丁未
本造壬水生於午月,午的本氣「丁火」透於時干,故應取丁火為格。又因丁火乃日主壬水之正財,所以我們稱此造為「正財格」。
二、如月令本氣未透天干,然其本氣在八字全局中的氣勢,仍較月令所藏之餘氣與雜氣在八字全局中的氣勢為強,則此時亦應取月令本氣為格。
例一——
丁丑
甲辰(戊土 乙木 癸水)
日主甲申
乙丑
本造甲木生於辰月,辰中的本氣「戊土」雖未透干,然卻得到兩丑之助,其勢強於餘氣乙木和雜氣癸水,雖乙木透出時干,然仍需以戊土為格而不取乙木為格。又因戊土乃日主甲木之偏財,所以我們稱此造為「偏財格」。
例二——
辛卯
癸巳(丙火 庚金 戊土)
日主己巳
庚午
本造己土生於巳月,巳的本氣「丙火」雖未透干,然卻得到卯、巳、午等木火黨眾幫扶,其勢強於雜氣庚金和戊土,雖庚金透出時干,然仍需以丙火為格而不取庚金為格。又因丙火乃日主己土之正印,所以我們稱此造為「正印格」。
三、如月令本氣,非但未透出天干,且其本氣在八字中的氣勢,反弱於其所藏金氣與雜氣在八字全局中的氣勢,即此時應就其餘氣與雜氣兩者,看何者透出天干,即取該透干者為格;如兩者均透干,則應再自其中擇取氣勢較強者為格。
例一——
甲寅
辛未 (己土 丁火 乙木)
日主辛卯
丙申
本造辛金生未月,未中所藏本氣、餘氣、雜氣三者均未透干,然其中乙木雜氣得寅卯之助,且同黨透藏而強,月令本氣己土勢單力孤,氣勢實較乙木為弱;此外,餘氣丁火雖亦透同黨丙火於時干,然其力量仍不及乙木,故應取乙木為格。又因乙木乃日主辛金之偏 財,所以我們稱此造為「偏財格」。
例二——
壬戌
戊申(庚金 壬水 戊土)
日主甲戌
乙亥
本造甲木生於申月,月令本氣庚金不透天干,而其雜氣「壬水」和「戊土」兩者均透出天干,且氣勢亦均強於本氣庚金。壬水和戊土兩者力量相當,此時應取得月令本氣生助之壬水為格,戊土由於一方面遭月令庚金瀉氣,另一方面復受甲乙木克伐,故而不取。又因壬水乃日主甲木之偏印,所以我們稱此造為「偏印格」。
四、如果月令本氣及其所藏餘氣、雜氣均未透干,則此時應就月令所藏各干(包括本氣在內),比較其強弱盛衰,選擇其中氣勢最強者,取以為格。
例一——
癸未
壬戌(戊土 辛金 丁火)
日主癸亥
乙卯
本造癸水生於戌月,戌中所藏戊、辛、丁三者皆未透干,綜觀三者在四柱全局中之氣勢,仍以月令本氣「戊土』』力量最強,故應取戊土為格。又因戊土乃日主癸水正官,所以我們稱此造為「正官格」。
例二——
丁未
辛亥 (壬水 甲木)
日主戊寅
丙辰
本造戊土生於亥月,亥中所藏壬、甲二者皆未透干,然因甲木得寅支幫扶,復有木庫「未」支半合亥水暗助木勢,而月令本氣壬水勢單力孤,其力不足與甲木相較,故應取甲木為格。又因甲木乃日主戊土之七殺,所以我們稱此造為「七殺格」。
五、如果月令所藏人元為日主的比肩、劫財、建祿、羊刃,則不取為普通格局。因為比、劫、祿、刃皆屬幫身之物,就好像吾人的兄弟姊妹一樣,我們當然不能取兄弟姊妹之名為名,故其看法與普通格局略有不同,一般均不將其列入普通格局之範圍。
由前述原則可知,普通格局的取格,除了六神中的比肩劫財不取為格外,其餘正官、七殺、正印、偏印、正財、偏財、食神、傷官等均有可能入格,故而普通格局的名目大體只有上述幾種,並不很複雜,
由於其名目有八,所以也有人統稱普通格局叫「八格」。又因古代命家常將正印格與偏印格合稱為「印格」,正財格與偏財格合稱為「財格」,所以也有人統稱普通格局叫「六格」。
普通格局雖說只有八大類,但往往實際選格定名時,對於一些較為突出之現象,為期更能表達它的特徵起見,也常有將兩種名目並稱的情形,譬如:月令所藏之正官、正印同時透出,就叫「官印相生格」。又如:正官格見到不弱的殺星來混,叫做「官殺混雜格」,傷官格見到不弱之官星來混,叫做「傷官見官格」。又如:財格見食神天透地藏來生財,叫做「食神生財格」……等等。茲為使大家更進一步明了,特分別再就各種普通格局舉例解說於後:
一、正官格
例一——
偏印 丙午(丁己)
傷官 辛卯(乙)
日主 戊申(庚壬戊)
偏印 丙辰(戊乙癸)
本造戊土生於卯月,卯中所藏的乙木雖未透出天干,然因乙木乃月令之專位本氣,且為日主戊土的正官,所以叫做「正官」格。
例二——
偏印 辛酉(辛)
正官 戊戌(戊辛丁)
日主 癸卯(乙) .
劫財 壬子(癸)
本造癸水生於戌月,戌中所藏的戊、辛皆透出天干,然因戊土為月令之本氣,本氣透干應優先取以為格。又戊土乃日主癸水之正官,所以本造也叫「正官格」。
例三——
七殺 乙卯(乙)
劫財 戊寅(甲丙戊)
日主 己丑(己癸辛)
正印 丙寅(甲丙戊)
本造己土生於寅月,寅中所藏的甲、丙、戊,只有丙、戊二者透出天干,然因戊土乃日主己土之劫財,不能取格,而月令本氣(甲木)在四柱中之氣勢強於丙火甚多,是以雖然甲木並未透干,仍應取甲木為格。又甲木乃日主已土之正官,所以本造叫做「正官格」,然原局同時見到年柱乙卯殺星透藏,其力不弱來混正官,故而本造如稱「官殺混雜格」更為貼切。
二、七殺格
例一——
偏財 丙申(庚壬戊)
七殺 戊戌(戊辛丁)
日主 壬子(癸)
正印 辛丑(已癸辛)
本造壬水生於戌月,戌中所藏戊、辛皆透出天干,然戊為月令本氣,優先取格,戊又屬日主之七殺,所以本造叫做七殺格。但原局月令餘氣辛金正印亦透出天干,且有化殺生身的功能,故而本造也可稱為「殺印相生格」。
例二——
正印 壬午(丁己)
偏財 己酉(辛)
日主 乙亥(壬甲)
劫財 甲申(庚壬戊)
本造乙木生於酉月,酉中所藏辛金雖未透干,然因辛金乃月令酉支的專位本氣,且為日主之七殺,故本造也叫七殺格。
例三——
正財 丁亥(壬甲)
七殺 戊申(庚壬戊)
日主 壬午(丁己)
比肩 壬寅(甲丙戊)
本造壬水生於申月,申中所藏庚、壬、戊,由於壬水乃日主之比肩,不取為格,其餘庚、戊二者僅戊土透出天干,然因庚金為月令之本氣,雖未透干,仍須比較庚與戊之氣勢。綜觀全局,申逢寅沖,申中庚金受損,而戊土之黨分藏於午、寅,且透出月干,其勢強於庚金,故應取戊土為格,戊乃日主之七殺,所以本造叫做七殺格。又因月令本氣庚金恰屬日主之印星,可以化殺生身,所以本造亦可稱「殺印相生格」。
三、正印格
例一——
比肩 丙午(丁己)
正印 乙未(己丁乙)
日主 丙子(癸)
偏財 庚寅(甲丙戊)
本造丙火生於未月,未中所藏己、丁、乙,只有乙木透出天干,且其氣勢強於月命本氣己土,故取乙木為格。丁火因屬日主之劫財,不取為格。又乙木乃日主之正印,所以本造叫做「正印格」。
例二——
食神 甲戌(戊辛丁)
劫財 癸酉(辛)
日主 壬寅(甲丙戊)
正財 丁未(己丁乙)
本造壬水生於酉月,酉中所藏辛金雖未透出天干,但因辛主乃月令之專位本氣,理當取以為格,辛金又為日主之正印,所以本造也叫「正印格」。
例三——
比肩 庚申(庚壬戊)
傷官 癸未(已丁乙)
日主 庚寅(甲丙戊)
正印 己卯(乙) .
本造庚金生於未月,未中所藏本氣己土透出天干,理當取為格,己土乃日主之正印,所以本造也叫「正印格」。
四、偏印格
例一——
食神 己未(巳丁乙)
比肩 丁卯(乙)
日主 丁巳(丙庚戊)
正財 庚子(癸)
本造丁火生於卯月,卯中所藏的乙木雖未透干,因其乃月令之專位本氣,且為日主之偏印,所以本造叫做「偏印格」。
例二——
正官 丙辰(戊乙癸)
正財 甲午(丁己)
日主 辛丑(巳癸辛)
偏印 巳丑(巳癸辛)
本造辛金生於午月,午中所藏丁、已,只有己土透出天干,且氣勢強於月令本氣丁火甚多,故取己土為格,己土乃日主辛金之偏印,所以本造也屬偏印格。又本造月令本氣雖屬丁火七殺,但因其並未透干,且四柱土印過強,恐有埋身(日主辛金)之患,故不能稱為殺印相生格。
例三——
正官 甲寅(甲丙戊)
食神 辛未(己丁乙)
日主 巳巳(丙庚戊)
偏財 癸酉(辛)
本造己土生於未月,未中所藏己、丁、乙,因己土為日主之比肩,不宜取格,其餘丁火偏印與乙木七殺皆未透干,本來未月夏火餘氣即強於雜氣乙木,又得巳火幫扶,應可論為偏印格。然綜觀全局,巳火遭酉半合,不能全力助丁,乙木卻得年柱甲寅強黨助勢,其力反盛於丁火餘氣,故本造應屬七殺格而非偏印格。又且,因年柱官星天透地藏與殺相混,所以若稱「官殺混雜格」較為貼切。
五、食神格
例一——
比肩 乙巳(丙庚戊)
正印 壬午(丁己)
日主 乙未(己丁乙)
食神 丁亥(壬申)
本造乙木生於午月,午中所藏丁、已,只有丁火透出天干,且為月令之本氣,故取丁火為格,丁火乃日主乙之食神,所以本造叫做食神格。
例二——
偏印 庚子(癸)
七殺 戊寅(甲丙戊)
日主 壬午(丁已)
食神 甲辰(戊乙癸)
本造壬水生於寅月,寅中所藏甲、丙、戊中,甲木與戊土同時透出天干,然因甲木食神乃月令本氣,理當優先取格,所以本造叫做食神格。又因月支所藏戊土七殺亦與甲木食神同透天干,故本造也可稱為「食神制殺」。
例三——
偏印 丁丑(己癸辛)
食神 辛丑(已癸辛)
日主 己卯(乙)
偏財 癸酉(辛)
本造己土生於丑月,丑中所藏己、癸、辛,因月令本氣己土屬日主之比肩,不宜取格。其餘癸、辛俱皆透干,兩相比較,乃以辛金食神的力量較癸水偏財為強,故本造叫做食神格。又因原局食神與偏財同藏於月令並同透天干,所以本造也可叫做「食神生財格」。
六、傷官格
例一——
偏印 丙申(庚壬戊)
正印 丁酉(辛)
日主 戊辰(戊乙癸)
正財 癸亥(壬甲)
本造戊土生於酉月,酉中所藏辛金傷官乃為月令之專位本氣,理當取以為格,故本造叫做傷官格。
例二——
正官 癸亥(壬甲) 、
傷官 乙未(已丁乙)
日主 丙申(庚壬戊)
正印 乙未(巳丁乙)
本造丙火生於未月,未中所藏己、丁、乙中,己土傷官與乙木正印均同時透干,因己土傷官乃屬月令本氣,故本造應取為傷官格。又由於乙木正印與己土傷官同藏月令並同透天干,印星有駕馭傷官之能力,所以本造也可稱為「傷官生印格」。
例三——
偏印 癸未(己丁乙)
傷官 庚申(庚壬戊)
日主 己巳(丙庚戊)
正財 壬申(庚壬戊)
本造己土生於申中月,申中所藏之庚金傷官和壬水正財同時透干,因庚金乃月令之本氣,優先取格,故而本造叫傷官格。又因原局壬水正財亦坐藏月支並透出天干,所以本造也可稱為「傷官生財格」。
七、正財格
例一——
傷官 壬辰(戊乙癸)
正財 甲辰(戊乙癸)
日主 辛亥(壬甲)
劫財 庚寅(甲丙戊)
本造辛金生於辰月,辰中所藏戊、乙、癸三者均未透干,於是便須分別較量三者氣勢,取強者為格。今觀全局,乙得三春木的餘氣,並得寅、亥合木助勢,月干透甲亦能扶木,其氣勢實較戊、癸為強;而癸水分藏兩辰水庫,並得年干壬水通根亥水相助,其勢亦不弱,但因木受水生,水遭木瀉,故理當取木為格。原局月支所藏雖為乙木,然四柱中甲木氣勢旺於乙木甚多,且又透甲於月干,乙勢遭甲所奪,故本造叫做正財格而非偏財格。原局另見壬水傷官天透地藏,其勢不弱以生財星,所以本造也可稱為「傷官生財格」。
例二——
偏印 庚子(癸)
比肩 壬午(丁己)
日主 壬戌(戊辛丁)
傷官 乙巳(丙庚戊) .
本造壬水生於午月,午中所藏均未透干,兩相比較之下,丁火因屬月令本氣,復得巳火幫扶,再得戌來合午暗化火局助勢,故應取丁火為格,丁乃日主之正財,所以本造叫做正財格。
例三——
正財 丁亥(壬甲)
偏財 丙午(丁己)
日主 壬申(庚壬戊)
正官 己酉(辛)
本造與前造同屬壬水生於午月,所不同者,午中所藏丁、已俱皆透干,綜觀全局,丁火正財力量較己土正官為強,故本造應取為正財格。又因月令所坐丁火正財與己土正官並藏並透,財、官有相生之美,所以本造也可稱為「財官雙美格」。(按:特殊格局中亦有此格,古稱「祿馬同鄉格」,祿指正官,馬指正財,但其乃取自日支而非取自月支地支,故與此處所言的財官雙美格不同)。
八、偏財格
例一——
比肩 己未(已丁乙)
正印 丙子(癸)
曰主 己卯(乙)
正財 壬申(庚壬戊)
本造己土生於子月,子中所藏癸水偏財月令之專位本氣,理當取之為格,故而本造叫做偏財格。
例二——
食神 壬午(了己)
食神 壬寅(甲丙戊)
日主 庚子(癸)
偏財 甲申(庚土戊)
本造庚金生於寅月,寅中所藏只有甲木偏財透出天干,且為月令之本氣,所以本造也叫偏財格。
例三——
偏財 庚寅(甲丙戊)
正財 辛巳(丙庚戊) ,
日主 丙辰(戊乙癸)
傷官 乙丑(己癸辛)
本造丙火生於巳月。巳中所藏丙、庚,戊中,因丙火乃日主之比肩,不宜取格,其餘二者只有庚金透出年干,庚金又為日主之偏財,所以本造也叫做偏財格。
第二節 特殊格局的種類及其選定法
關於特殊格局的名目,歷來命家的談論最多,也最激烈,這是由於許多特殊名目的格局,都是可以正五行的生克制化原理加以推演而得,因此常有命家認為這些標新立異的格局,一點特殊之處也沒有。反徒亂後學耳目而已。
經過一千多年的累積,歷代各家所創設的特殊格局名目,可說多得不勝枚舉,一般所常見到的就有:從官殺格,從財格,從兒格、從勢格、從旺格、化土格、化金格、化水格、化火格,炎上格、稼穡格、從革格,潤下格、曲直格、雙神格、暗合格,暗沖格,建祿格,月刃格、日刃格、魁罡格、三奇真貴格等。
其它散見於古今各類命書者尚有:蝴蝶雙飛格、一路連珠格、飛天祿馬格、雜氣財官格,雜氣印綬食傷格、倒沖祿馬格、祿馬同鄉格(即財官雙美格)、蚌珠照月格、金神格、日貴格、日德格,拱貴格、專財格、刑合格、合祿格、子遙巳格,丑遙.已相、井欄叉格、壬騎龍背格、六乙鼠貴格、六陰朝陽格、夾丘拱財格、歲德扶財格、歲德扶殺格、六壬趨艮格、六甲趨乾格、青龍伏形格、白虎持勢格,朱雀乘風格、勾陳得位格、玄武當權格、日祿歸時格、四位純全格,天元一氣格、黑煞朝斗格、金櫃藏珠格、五合聚集格、日德秀氣格、兩干不雜格、五行俱全格,一句包裹格、支辰一一字格、干支同體格、祿元三會格、子午雙包格、金白水清格、木火交輝格、火金鑄印格、火土夾雜格、福德格、照象格、返象格,鬼象格、伏象格……等等。
此外,有些命書對某些格局的片面看法,其所用之名目也常令人產生格局、用神、納音、或五行生剋諸原則糾葛混淆的困擾,像:石榴噴火、貴人捧印、源遠流清、源清流濁、當憂不憂,聞喜不喜、建祿不富、背祿不貧、背祿逐馬、夏草遭霜、冬逢熱火,畢鳥登日、燈花拂劍、吉會凶會,時柱暗帶、聚精會神、虎卧荒丘、神藏殺沒、祿馬交馳、龍吟虎嘯、龍躍天門、虎卧龍閣、雲行雨施,包裹旌旗、馬驟天延……等,多讓人有跟花撩亂、不知從何理會之感。
上面所列的各種特殊格局,除了少部分能符合正統陰陽五行運轉生化的原理外,其餘絕大部分都是屬於一種片面的看法。如以攝影學上的術語來形容,那麼,用正統五行生化的原理去推演八字,就好比是在拍攝主體「全景」;而用片面之方式去武斷命格,則好比是在拍攝局部「特寫」。像這些不完全運用陰陽五行來推斷命運的特殊格局及其判定方法,又常牽涉到納音與神煞,所以我打算在介紹完星盤神煞之後,再詳為論說。現在先為大家介紹若干較屬正統五行生化範圍內的特殊格局及其選定法。
一、從格
從格也就是從象的意思。凡八字中,日主的氣勢弱極無依,而四柱官殺、食傷、財星三行中有一行或兩行氣勢異常強旺,日主不得不從該行之旺勢,這就叫棄命從強或棄命從象。從強格依其不同的構成條件倘可分為四類:(一)從官殺格(二)從財格(三)從兒格(即從食傷)(四)從勢格。
如果日主無極力弱,八字滿盤都是官星,就叫「從官格」,滿盤都是殺星,就叫「從殺格」;滿盤都是食神,就叫「從食格」;滿盤都是傷官,就叫「從傷格」(因食、傷均屬日主所生之物,好比父母所生之子,故從食傷又叫從兒格),滿盤都是正財或偏財,就叫「從財格」。如果日主無根,又無比劫印星生扶相助,八字滿盤儘是不弱的財、官、食傷三行,日主無法單從一神而去,此時須就實際情況選擇其中較為團結有情的兩行從之;這種情形則又叫做「從勢格」。
從格的種類有如上述四類,可知日主之前以須從它象,乃是因為日主無根無助無依,才不得己棄本命而順強者,這就好比一個經濟能力很差的人,無力自創事業,故須安份地去從公或就職一樣,其才華淺陋者則為雜役為職員,才能出眾者則為主任為經理,或竟有獲提升為一品官貴、為總經理、為董事長者;又好比在古代的時候,一個貧無立錐又舉目無親的人,常不得不去投靠較有財勢的貴族或仕紳,其才華淺陋者則為佣為奴,才能出眾者則為執事為總管,或者有遭選拔為駙馬、為夫人、為富貴人家之義子義女者,以此譬之命學上的從格,其象莫不類同。
此外尚須一提的是,任何特殊格局均有真、假之別,凡從得真或化得真者,一旦運助,其成就常凌駕一般人之上;如屬假從假化之格,遇到運助成真時,也能發富發貴,不過,常常運過境遷,起伏甚大;假從假化的格局,若不得運助,則一生將人海浮沉,趨炎附勢,當然是很不得志了。現在分別就四種從格舉例說明之:
(一)從官殺格——日主有氣無力,異常衰弱,而八字滿盤都是官殺或財生官殺。
例一——
正財 壬寅 甲正官 丙正印 戊劫財
正官 甲辰 乙七殺 戊劫財 癸偏財
日主 已卯 乙七殺
七殺 乙亥 壬正財 甲正官
本造己土生於辰月,雖然得令,但地支寅卯辰三會木局,四柱水勢旺極,日主不得不棄命而從官殺,行運喜順官殺旺癸,見財星官殺亦佳。據聞此乃宋朝某秀才命。
例二——
偏印 癸酉 辛七殺
七殺 辛酉 辛七殺
日主 乙丑 癸偏印 己偏財 辛七殺
七殺 辛巳 庚正官 丙傷官 戊正財
本造乙木生於酉月失時,日主乙木四柱無根,地支巳酉丑會合,滿盤殺星氣勢旺極,格成從殺。原局年干透印通根於日支、日主尚有所戀眷,未全心奪命,故行運喜火土製水以去其病,行金運亦好,據聞此乃清末民初名人許世英命。
(二)從財格——日主有氣無力,異常衰弱,而八字滿盤都是財食傷生財。例如:
例一——
食神 戊申 庚偏財 壬七殺 戊食神
偏財 庚申 壬七殺 庚偏財 戊食神
日主 丙辰 乙正印 戊食神 癸正官
七殺 壬辰 乙正印 戊食神 癸正官
本造丙火生於申月時,四柱土金食、財氣勢旺極,日主力弱,不得不從得令之財星,這是從財格,行運喜順食傷財星之旺勢。原局見壬水七殺透藏,流通財星並防制日主丙火變節之虞,故而若得運助,可富貴兼求。據聞此乃明朝某太守命。
例二——
比肩 壬寅 甲食神 丙偏財 戊七殺
傷官 乙巳 庚偏印 丙偏財 戊七殺
日主 壬午 丁正財 已正官
傷官 乙已 庚偏印 丙偏財 戊七殺
本造壬水生於巳月失時,財星當令,月柱食傷財星氣勢旺極,日主壬水無根勢弱,更不見有力印星生助,格成從財。行運喜見食傷財星順其旺勢;然原局年干透出比肩幫身為病,故而若行官殺運去病亦佳。據聞此乃明代某總兵命。
(三)從兒格——日主有氣無力,異常衰弱,而八字滿盤都是食神或傷官。
例一——
七殺 壬辰 乙正印 癸正官 戊食神
偏印 甲辰 乙正印 癸正官 戊食神
日主 丙戌 辛正財 丁劫財 戊食神
食神 戊戌 辛正財 丁劫財
本造丙火生於辰月失時,原局地支全土,時干復透戊土,食神氣熱旺極,瀉化日主元神過甚,日主丙火不得不棄命從食神,這是從兒格。原局年月天干透出水木俱各通微根於雙辰,日主丙火亦通微根於雙戌,欲從還能,眷戀之情甚濃,格病不輕,這叫假從,亟需運遇土金克去水木以除其病,才能順暢。據聞此乃元朝名臣庫庫之命。
例二——
食神 戊戌 戊食神 辛正財 丁劫財
傷官 己未 己傷官 丁劫財 乙正印
日主 丙辰 乙正印 戊食神 癸正官
食神 戊戌 戊食神 辛正財 丁劫財
本造女命,丙火生於辰月失時,四柱干支全為土神,日主丙火弱極無依,不得不從土神旺勢,這也是從兒格。全局燥氣熏蒸,反喜見金水瀉化流通旺土並調候燥氣為用,惜以本造一生皆運走木火之鄉,益增命局焦固,了無生機,是以克夫淫佚,終自縊而亡。
(四)從勢格——從勢格又細分四類:①日主無根弱極,四柱印星重重,母慈滅子(印星如母,本命如子),日主不得不棄命從印(從母),行運喜見官殺印,忌見食傷財。②日主無根弱極,全局只有食傷及官殺兩行同旺,形成對峙相戰之局,此時如果食傷氣勢較官殺為強,則行運喜見財官殺,食傷次之,如官殺氣勢較食傷為強,行運則喜見食傷財星,官殺次之。③日主無根弱極,全局只有財星及印星兩行同旺,形成對峙相戰之局,此時如果財星氣勢較印星為強,則行運喜見官殺印,財運次之;如印星氣勢較財星為強,行運則喜見財官殺,印運次之。④日主無根弱極,四柱無印,滿盤皆為食傷、財、官殺三行,力量不分軒輊,則行運喜順從食傷、財、官殺三行之旺癸,忌見印、比劫相助日主以致變節。
例一——
偏印 戊辰 乙正財 戊偏印 癸傷官
正財 乙卯 乙正財
日主 庚辰 乙正財 戊偏印 癸傷官
正官 丁亥 壬食神 甲偏財
本造庚金生於卯月辰時,日主無根弱極,全局木財、土印兩行力量相當而對峙,這是從勢格。木得亥、辰所藏水木生助,其力較印量為強,故需行火土運程轉化平衡木土氣勢,行木水有得有失。據聞此乃明代奸臣魏忠賢命。
例二——
偏財 甲午 丁正官 已正印
正財 乙亥 壬食神 甲偏財
日主 庚辰 乙正財 戊偏印 癸傷官
正印 己卯 乙正財
本造庚金生於亥月辰時,日主無根弱極,四柱火生土強,水生木旺,於是木、土形成對峙之局。兩相較量,仍然木旺於土,故需行火土運程轉化平衡木、土氣勢,行木運次之,忌見金水。據稱此乃近代聞人宋子文命。
例三——
正財 乙亥壬食神 甲偏財
七殺 丙子 癸傷官
日主 庚午 丁正官 已正印
正官 丁亥 壬食神 甲偏財
本造庚金生於子月辰時,日主弱極無根,八字滿盤皆為水、木、火三行,本應從食傷、財、官殺三者之旺勢,然因生於冬月,天寒地凍,其喜用受到氣候限制,故行運最喜木火加強調候,遇金水運,仍恐氣勢凍結。此造目前任十職等公職,為某政府機構之副主管。
例四——
比肩 丁卯 乙偏印
七殺 癸卯 乙偏印
日主 丁卯 乙偏印
七殺 癸卯 乙偏印
本造丁生卯月辰時,日主丁火弱極無根,四柱地支全為印星,木多火窒,母惡滅子,日主不得不棄命從印,行運喜見水木加強,忌見土金破格。惜以本造一生運程不濟,故常無固定持續之職業。
例五——
偏財 丁酉 辛偏印
正官 戊申 庚正印 壬劫財 戊正官
日主 癸酉 辛偏印
劫財 壬戌 戊正官 辛偏印 丁偏財
本造癸生申月,地支申酉戌三會金局,月干透戊通強根於戌,全局土金氣勢旺極矣!日主癸水力弱,不得不從土金官印之旺勢。原局年干透丁火偏財犯印,幸有時干壬水遙合制化,故行運仍喜見土金加強,忌見木火破格。此造為人木納寡言,應多結交言論。
二、一行得氣格
一行得氣格亦稱專旺格、從旺格,或稱獨象、屬象。凡是八字中僅見日主所屬該行獨旺,而官殺、食傷、財星三者均皆衰頹力弱,日主權傾一行,這便叫做「二行得氣」。由於在不同的八字中,木、火、土、金、水各行都有獨旺的機會,所以一行得氣格實際上共有五類,茲分述如下:
(一)曲直仁壽格——凡甲、乙日干,生於寅、卯、辰月,地支寅卯辰三會木方,或亥卯未三合木局,或干支甲、乙、寅、卯、亥黨眾而強,四柱不見有力的金、火、土來克瀉盜損木行的,就叫曲直仁壽格,簡稱曲直格或仁壽格。此格即指日主「木行」乘氣獨旺,故其餘各行不得不順其旺勢。
例一——
偏印 癸未 丁食神 己偏財 乙比肩
劫財 甲寅 丙傷官 甲劫財 戊正財
日主 乙亥 壬正印 甲劫財
偏財 己卯 乙比肩
本造乙生寅月得令,地支亥卯未合木,四柱水木氣勢旺極,不見有力的金火土來克瀉盜損木行,所以叫做「曲直格」。據聞此乃清代名臣李鴻章命。
例二——
偏印 癸亥 壬正印 甲劫財
比肩 乙卯 乙比肩
日主 乙未 丁食神 已偏財 乙比肩
正官 庚辰 乙比肩 戊正財 癸偏印
本造乙生卯月得令,地支亥卯未合木,四柱水木氣勢旺甚,所以也叫「曲直格」,但原局時柱庚辰,金逢土生以克合日主乙木,以致格局略現瑕疵。據聞此乃明代某儒士命。
(二)率性炎上格——凡丙、丁日干,生於巳、午、未月,地支巳午未三會火方,或寅午戌三合火局,或干支丙、丁、巳、午、寅黨眾而強,四柱不見有力的水、土、金來克瀉盜損火行的,就叫率性炎土格,簡稱率性格或炎上格。此格即指日主「火行」乘氣獨旺,故其餘各行不得不順其旺勢。
例一——
七殺 癸巳 庚正財 丙劫財 戊傷官
比肩 丁巳 庚正財 丙劫財 戊傷官
日主 丁卯 乙偏印
劫財 丙午 丁比肩 己食神
本造丁生巳月得令,月、時天干透出丙丁助勢,地支全見木火黨眾而強,四柱木火氣勢旺極,不得不從旺火之勢,所以叫做「炎上格」。據聞此乃近代名人朱家驛命。
例二——
劫財 丁卯 乙正印
比肩 丙午 丁劫財 己傷官
日主 丙午 丁劫財 己傷官
正財 辛卯 乙正印
本造丙生午月得令,四柱木火氣勢旺極,不見有力之水土金水來克瀉盜損火行,所以叫做「炎上格」。據聞此乃古代某侍郎命。
(三)稼穡篤實格——凡戊、己日干,生於辰、戌、丑、未月、地支辰戌丑未多見,或干支戊、己、丙、丁、巳、午黨眾相助,四柱不見有力的木、金、水來克瀉盜損土行的,就叫稼穡篤實格,簡稱稼穡格或篤實格。此格即指日主「土行」乘氣獨旺,故其餘各行不得不順其旺勢。
例一——
正財 壬辰 乙七殺 戊劫財 癸偏財
偏印 丁未 丁偏印 己比肩 乙七殺
日主 己丑 癸偏財 辛食神己比肩
比肩 已巳 庚傷官 戊劫財 丙正印
本造己生未月得令,四柱火土氣勢旺極,不見有力的木金水來克瀉盜損土行旺勢,所以叫做「稼穡格」。據聞此乃元代中臣托克託命。
例二——
正財 壬辰 乙七殺 戊劫財 癸偏財
七殺 乙巳 庚傷官 丙正印 戊劫財
日主 己未 丁偏印 己比肩 乙七殺
比肩 已巳 庚傷官丙正印 戊劫財
本造己生巳月,雖說失令,然巳火能助土勢,時干透己,地支全見火土,日主土行可謂旺甚,所以這也叫「稼穡格」。但原局年月兩干水木同邊以盜克土行,致本造之稼穡格略見瑕疵。此乃某大塑膠工廠廠長。
(四)金剛從革格——凡庚、辛日干,生於申、酉、戌月、地支申酉戌三會金方。或巳酉丑三合金局,或干支庚、辛、申、酉、丑黨眾而強,四柱不見有力的火水木來克瀉盜損金行的,就叫金剛從革格,簡稱金剛格或從革格。此格即指日主「金行」乘氣獨旺,其餘各行不得不從其旺勢。
例一——
偏財 乙酉 辛比肩
比肩 辛巳 庚劫財 丙正官 戊正印
日主 辛酉 辛比肩
比肩 辛卯 乙偏財
本造辛生巳月,雖說失時,然地支巳酉半合金局,地支卯木復遭酉沖,天干乙木也受辛克,辛金乘氣獨旺,其勢盛極,所以叫做「從革格「據聞此乃明朝宰相張居正命。
例二——
劫財 辛酉 辛劫財
偏印 戊戌 戊偏印 辛劫財 丁正官
日主 庚申 壬食神 庚比肩 戊偏印
偏財 甲申 壬食神 庚比肩 戊偏印
本造庚生戌月,地支申酉戌三會金方,四柱土金氣勢旺極,不見有力的火水木來克瀉盜損金行,所以也叫「從革格」,據聞此乃古代某尚書命。
(五)潤下靈秀格——凡壬、癸日干,生於亥、子、丑月,地支亥子丑三會水方,或申子辰三合水局,或干支壬、癸、亥、子、申黨眾而強,四柱不見有力的土、木、火來克瀉盜損水行的,就叫潤下靈秀格,簡稱潤下格或靈秀格。此格即屬日主「水行」乘氣獨旺,其餘各行不得不從其旺勢。
例一——
劫財壬辰 乙食神 戊正官 癸比肩
偏印辛亥 壬劫財 甲傷官
日主癸亥 壬劫財 甲傷官
比肩癸亥 壬劫財 甲傷官
本造癸生亥月得令,年支辰屬水庫,四柱干支一派金水,日主水行之氣勢可謂旺極矣!八字不得不從旺水之勢,所以叫做「潤下格」。據聞此乃明代理學名家王陽明命。
例二——
七殺 己丑 己七殺 癸比肩 辛偏印
正財 丙子 癸比肩
日主 癸亥 壬劫財 甲傷官
比肩 癸亥 壬劫財 甲傷官
本造癸水生於子月得令,地支亥子丑會水,時柱癸亥亦助水勢,日主水行氣勢堪稱旺甚,所以這也叫「潤下格」。但年月兩干火土同透以盜克水行,致格局略現瑕疵。據聞此乃明代叛臣周延儒命。
三、化氣格
化氣格亦可簡稱「化格」,也稱「變格」或「化象格」。此格乃是指以日干為主的五種天干合化現象而言,不論日主屬於何干,它只能與月干或時干相合,並須在相當適切之環境配合下始能論化,其條件甚為嚴格,希望大家多加留意。化氣格的型態共分以下五種,且有真化與假化之別,茲概述於下:
(一)化木格——八字「丁日」壬月或壬時,「壬日」丁月或丁時,生於寅、亥、卯、未月或生於子、辰兩月,干支水木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金克損化局,於是丁壬合而化木,這就叫做「化木格」。
例一——
七殺 戊寅(木)
食神 甲寅(木)
日主 壬寅(木)
正財 丁未(土)
本造壬生寅月遇本時干,四柱干支木旺,全局不見強金來克木行,於是日主壬水與時干丁火合而化木,這叫化木格。
例二——
正官 己卯(木)
正財 丁卯(木)
日主 壬午(火)
劫財 癸卯(木)
本造壬生卯月遇丁月干,四柱地支木旺,全局不見強金來克木行,於是日主壬水與月干丁火合而化木,這也叫化木格。
(二)化火格——八字「戊日」癸月或癸時,「癸日」戊月或戊時,生於巳、寅、午、戌月或生於辰、未兩月,干支木火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水克損化局,於是戊癸合而化火,這就叫做「化火格」。
例一——
偏印 丙 寅(木)
正財 癸 巳(火)
日主 戊 辰(土)
比肩 戊 午(火) 、
本造戊生巳月遇癸月干,四柱干支木火強旺,全局不見強水來克火行,於是日主戊土與月干癸水合而化火,這叫化火格。
例二——
正財 丙戌(土)
正官 戊戌(土)
日主 癸巳(火)
傷官 甲寅(木)
本造癸生戌月遇戊月干,四柱干支木火氣勢不弱,全局不見強水來克火行,於是日主癸水與月干戊土合而化火,這也叫化火格。
(三)化土格——八字「甲日」己月或巳時,「己日」甲月或甲時,生於辰、戊、丑、未月或生於巳、午兩月,干支火土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木克損化局,於是甲己合而化土,這就叫做「化土格」。
例一——
偏財 戊辰(土)
偏印 壬戌(土)
日主 甲辰(土)
正財 己巳(火)
本造甲生戌月遇己時干,四柱干支火土強旺,全局不見強木來克土行,於是日主甲木與時干已土合而化土,這叫化土格。
例二——
正財 己丑(土)
比肩 甲戌(土)
日主 甲子(水)
正財 己巳(火)
本造甲生戌月遇己時干,四柱干支火土強旺,月干雖透甲木,但亦遭年干己土合化,其餘干支不見強木來克土行,於是日主甲木與時干己土合而化土,這也叫做化土格。
(四)化金格——八字「乙日」庚月或庚時,「庚日』:乙月或乙時,生於申、巳,酉、丑月或生於辰、戊兩月,干支土金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火克損化局,於是乙、庚合而化金,這就叫做「化金格」。
例一——
正財 戊子(水)
正官 庚申(金)
日主 乙酉(金)
劫財 甲申(金)
本造乙生申月遇庚月干,四柱干支金行旺盛,全局不見火來克金,於是日主乙木與月干庚金合而化金,這叫化金格。
例二——
劫財 甲申(金)
偏印 癸酉(金)
日主 乙丑(土)
正官 庚辰(土)
本造乙生酉月遇庚時干,四柱干支土金勢旺,全局不見強火來克金行,於是日主乙木與時干庚金合而化金,這也叫化金格。
(五)化水格——八字「丙日」辛月或辛時,「辛日」丙月或丙時,生於亥、申、子、辰月或酉、丑兩月,干支金水黨多助化,四柱不見強土克損化局,於是丙、辛合而化水,這就叫做「化水格」。
例一——
食神 癸丑(土)
正官 丙辰(土)
日主 辛亥(水)
正印 戊子(水)
本造辛生辰月遇丙月干,月令辰屬水行,地支亥子丑三會水方,時干戊土遭年干癸水遙合羈絆,無力克水,於是日主辛金與月干丙火合而化水,這叫化水格。
例二——
正財 甲辰(土)
正官 丙子(水)
日主 辛丑(土)
傷官 壬辰(土)
本造辛生子月遇丙月干,地支三見濕土,一片水氣,時干再透壬水助化,於是日主辛金與月干丙火合而化水,這也叫化水格。
四、雙神格
雙神格又叫「兩神成象格」或「兩氣雙清格」或「半壁格」。此格乃是指八字中有二行各佔二干二支,且兩者力量相當,幾乎難分軒輊。雙神格又可細分兩種型態:一種是「兩行相生」,另一種是「兩行相剋」,茲分別說明於後:
(一)兩行相生——譬如八字木火二行,各佔二干二支,叫「木火相生格」;八字火土二行,各佔二干二支,這叫「火土相生格」;八字土金二行,各佔二干二支,這叫「土金相生格」;八字金水二行,各佔二干二支,這叫「金水相生格」;八字水木二行,各佔二干二支,這叫「水木相生格」。
例一——
比肩 丁卯(木)
偏印 乙巳(火)
日主 丁卯(木)
偏印 乙巳(火)
本造天干雙丁雙乙,地支雙卯雙巳,全局木火二行,並各佔二干二支,這就叫雙神格,是屬兩行相生中的「生我之局」。
比肩 戊戌(土)
傷官 辛酉(金)
日主 戊戌(土)
傷官 辛酉(金)
本造天干雙戊雙辛,地支雙戌雙酉,全局土金二行,且各佔二干二支,這也叫雙神格,是屬兩行相生中的「我生之局」。
(二)兩行相剋——譬如八字木土二行,各佔二干二支,水土相剋相成,叫「木土相成格」;八字土水二行,各佔二干二支,土水相剋相成,叫「土水相成格」八字水火二行,各佔二干二支,水火相剋相成,叫「水火相成格」;八字火金二行,各佔二於二支,火金相剋相成,叫「火金相成格」;八字金二行,各佔二干二支,金木相剋相成,叫「金木相成格」。
例一——
七殺 辛卯(木)
七殺 辛卯(木)
日主 乙酉(金)
比肩 乙酉(金)
本造天干雙辛雙乙,地支雙卯雙酉,全局金木二行,且各佔二干二支,這也是雙神格,乃屬兩行相剋中的,「克我之局」。
例二——
比肩 癸亥(水)
七殺 丁巳(火)
日主 癸亥(水)
比肩 丁巳(火)
本造天干雙癸雙丁,地支雙亥雙巳;全局水火二行,且各佔二干二支,這也是雙神格,乃屬兩行相剋中的「我克之局」。
五、建祿格
凡八字中,月令地支(月支)恰為日主之臨官者,就叫「建祿格」。譬如申日生於寅月,乙日生於卯月,丙、戊二巳生於巳月,丁、己二日生於午月,庚日生於申月,辛曰生於酉月,壬日生於亥月,癸日,生於子月等。因日主的祿地一定是比肩寄藏之所,敏而建祿格歷來命家都將之納入特殊格局,並不屬八格、六格之內。
例一——
偏印 甲辰
丙 比肩
傷官 己巳 庚偏財
戊 食神
本造丙火生於巳月,月令巳火乃日主之祿,所以叫建祿格。
例二——
偏印 己卯
食神 癸酉 辛比肩
日主 辛未
正印 戊子
本造辛金生於酉月,月令酉金乃日主之祿,所以也叫建祿格。
六、月刃格
凡八字中,月令地支恰為陽日干之帝旺者,叫「月刃格」,譬如甲日生於卯月,丙、戊二日生於午月,庚日生於酉月,壬日生於子月等。
月刃格歷來命家只取五陽干(甲、丙、戊,庚、壬)之刃,其餘五陰乾(乙、丁、己、辛、癸)則不取刃,理由是陰乾之刃皆為四正之地,其氣獨旺而不雜,力量甚專;而陰乾之刃皆寄藏有餘氣或雜氣,其力則多及壬日子月三組,至於丙、戊日午月則不應取為月刃,此說似值商榷。月刃格亦稱「陽刃格」或「羊刃格」,因其必屬日主劫財寄藏之地,是以一般都不將其納入普通格局內。
例一——
傷官 乙亥
七殺 戊子 癸 劫財
日主 壬戌
傷官 乙巳
本造壬水生於子月,月令子水乃陽日干之帝旺,所以叫月刃格。
例二——
偏財 庚辰 丁劫財
七殺 壬午 已傷官
日主 丙戌
偏財 庚寅
本造丙生午月,月令午火乃陽日干之帝旺,所以也叫月刃格。
七、專祿格
專祿就是日主自坐祿位,此格僅取甲寅、乙卯、庚申、辛酉四日為準。甲寅日或乙卯日鬚生於亥、卯、未、寅月,地支會合本局;庚申日或辛酉日鬚生於巳、酉、丑、申月,地支會合金局,此乃日主祿神純粹,專一不雜,所以叫做「專祿格」,專祿格最忌刑衝剋破,稱為「破祿」。
例如:
七殺 丁丑
偏財 乙巳
日主 辛酉(日祿)
劫財 庚寅
本造日主辛金自坐酉祿,生於巳月,地支巳酉丑合祿,祿神專一純粹,所以叫專祿格。
八、日刃格
日刃就是日主自坐羊刃,此格僅取丙午、戊午、壬子三日。本來五陽干甲刃在卯,丙戊刃在午,庚刃在酉,壬刃在於,然因干支組合中沒有甲卯日及庚酉日,所以日刃格僅得以上三日。日刃格喜官殺克制壓抑,或喜印星化殺顯刃、假殺為權,不喜刑衝破害或三合六合。
例如:
七殺 壬戌
正印 乙巳
日主 丙午(日刃)
比肩 丙申
本造日柱丙午為日刃,刃支未遇刑衝破害及三合六合,益且年月天干殺印雙露,如此可以羊刃假殺為權,故叫日刃格。
九、日祿歸時格
日祿歸時就是指日主的祿歸於時支,而四柱沒有一點官殺來破祿;此格僅有甲日寅時、戊日巳時、丁日或己日午時、壬日亥時、癸日子時六種。至於乙日卯時,丙日巳時、庚日申時、辛日酉時四種,則因其時干所透若非官殺即是偏財,時干透官不入格,時干透殺另稱「時上偏官格」,時干透偏財另稱「時上偏財格」,均不納入日祿歸時格。
例如:
傷官戊寅
偏財辛酉
日主丁未
劫財丙午(時祿) .
本造丁生午時,四柱不見官殺來破時祿,所以叫做日祿歸時格。
以上簡單為大家介紹九種特殊格局的特徵;這些都是一般較常見到或較常用到的特殊格局,至於其它如暗合格、暗沖格、金神格、日貴格、日德格,拱祿格、拱貴格、子遙巳格、丑遙巳格、雜氣財官印綬傷官格、壬騎龍背格、六乙鼠貴格、六陰朝陽格、六壬趨艮格、六甲趨乾格、青龍伏形格、勾陳得位格、朱雀乘風格、白虎持勢格、福德秀氣格……等等特殊格局,擬於中級課程中再一併討論。
第三節 有關格局的諸家觀點及議論
前兩節中,己將普 通格局和常見的幾種特殊格局概略介紹給大家認識,至於其它較少見的許多特殊格局,因多屬一種片面的看法或片面的論命技巧,嚴格說來,並不能稱為整體性之原理或體系,所以我打算在後面另行專章討論。
另外有一點值得大家注意的是,特殊格局之所以被稱為「特殊」,就因為它真正符合了某種特殊之條件;有些命造乍見之下,覺得很特殊,似乎已具備了特殊格局的雛型,而實際上,它卻仍是一個普通格局,依舊應以正五行的常理來推論。因此,我們在替人論命時,千萬不可粗心大意地隨便將一個偏枯偏旺的命造看成是特殊格局,那就會與事實相差十萬八千里了。
一般言之,特殊格局大都是五行氣偏一方,凝聚不散,故而只要行運能順從這股真純的靈氣,或加以適當的引化,均能夠有奇特的際遇或成景;但是也因為這種格局五行不全,缺點甚多,所以往往於妻、財、子、祿、壽或六親、健康等方面,會有不少遺憾,福氣經常難以齊全。譬如專旺格,由於五行氣勢盡皆歸旺於日主,為人大多精力充沛,幹勁十足,自尊心強,甚有骨氣,凡事充滿信心,思想固執而堅定,所以只要行運能順其氣勢或適度引化其氣勢,就可盡情發揮其潛在才能,而容易獲得卓越成就;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講,專旺格因為原局比劫及印星二行過於強旺,而食傷、財、官殺三行過於衰頹,是以若非自幼與父親緣薄或有所刑克,就是成家後與妻兒緣薄或有所刑克,其餘如兄弟、姐妹、丈夫、母親等方面也都較普通格局者更有可能產生緣薄刑克的現象(此處所謂的刑克,是一種形容詞,而非指干支刑沖為害的刑克,其情況嚴重者常意謂死亡、傷殘等現象;情況次重者常意謂體弱、多病、盜掠,牢災,拆散離異等現象;情況較輕者常意謂是非摩擦、父子代溝、思想差距、聚少離多等現象)。
又譬如從勢格,由於日主氣勢過於衰頹,不得不從其餘二行或該行的旺勢,如此棄命從勢,為人大多精明靈巧,能順應潮流,掌握局勢(若是不得運助的話,有時難免變成趨炎附勢,見風轉舵),感覺敏銳,對於各種複雜環境的適應力很強,能周旋於惡劣局勢中而應付自如,所以只要行運能助起其所從之勢,也很容易受到貴人的提拔或時勢的導引,而平步青雲,大有嶄獲;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講,日主弱極無依,棄命從勢,其一生大多有如一葉孤舟,在波濤洶湧的詭譎人海里載浮載沉,甚不安定;而且從勢格以為原局食傷、財或官殺過於強旺,印與比劫衰頹無力,是故往往自幼身世飄零凄傷,或早失怙恃,孤苦無依,或體弱多病,福壽不齊等等,總是福分難以盡全,這種情形似乎有些類似西方經濟學家所謂的「代價均衡」理論,你比別人容易得到什麼,你也必比別人容易失去什麼,上天對待萬物,常在不公平中盡量顯現出其公平性,不是嗎?有關格局的看法,先賢近哲亦常提出他們獨特的見解與議論,茲擇要摘錄於後以供大家參考:
一、近賢吳俊民說:「格局有正有變:正者就是普通的格局,乃循五行的常理取用,即官,殺、食、傷、財、印等八格或六格;變者就是特別的格局,也是從五行的氣勢而取用,這是"原則的例外』,凡萬事萬物,均有這種現象,而且其取用,必較原則為優先。就命理上言,變之較有義理者,為專旺(從旺)、從強、從財、從官煞、從食傷(從兒)、化氣(化格)六種而已」。又說:「其它諸變格則統稱為"雜格』,如果義理全無或不全的,則不可因其奇怪特別而取用,須就八字整個構成的情形,以正五行論斷之。因為單就二、三干支的配合取用,而視其他干支儘是閑神(八字中無關重要的干支),則與吉神凶煞無異。反之,如果系統觀八字的構造,確有自成一種特異的氣勢者,仍可取以為用,不可一概抹煞。如建祿、專祿、日刃、月刃等,這是身旺的明證,如果格局構成,純粹可觀,未嘗不可富貴,暗沖暗合,歷世富貴者多,如果格局純全,沒有破壞,仍可取用;此外如天干順食、三奇真貴、財官雙美、四柱干支配合得體,雖與普通格局專論正五行相似,但格成特別,其必發貴,於論命時當較易判斷」。
吳賢又說:「至於單取二、三干支定格局,如六乙鼠貴、六陰朝陽、六壬趨艮,六甲趨乾、子遙巳、丑遙巳、壬騎龍背等,如不詳論其四柱五行陰陽的氣勢,不可斷其必貴;因為論命就四柱八字推論,尚嫌條件不足,若再捨去大半干支不用,其不足更可見。但事實上也有格局純粹可觀,而不富貴者,據我研究的結果,其原因有二:一則是大運向背的關係,如果八字入某格,男命大運向其所喜故貴,女命大運背其所喜故不貴,反之,如某八字人某格,男命大運背其所喜故不富,女命向其所喜故富。二則人命富貴、貧賤、壽夭、吉凶,決於先天時空及後天時空等複雜的關係,如世德敦厚慈善,其子孫多有餘蔭,歷世凶暴鄙薄,其子孫多遭困厄,書雲;"積善之家有餘慶、積不善之家有餘殃』,此之謂也;而且生人之居止播遷、農著,食物等,在均足以影響其人的命運,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此之謂也」!
二、先賢任鐵樵說:「八格者,命中之正理也,先觀月令所得何支,次看天干透出何神,再究司令以定真假,然後取用。以分清濁,此實依經順理。若月逢祿刃,無格可取,須審日主之喜忌,另尋別支透出天干者,藉以為用。然格局有正有變:正者,必兼五行之常理也,曰官印、曰財官、曰煞印、日食神制殺、曰財煞、日食神生財、曰傷官佩印、曰傷官生財;變者,必從五行之氣勢也,曰從財、曰從官殺、曰從食神、曰從強、曰從旺、日從勢、曰一行得氣、曰兩氣成形(雙神格)。其餘外格多端,余備考群書,俱不從五行正理,盡屬謬談。至蘭台妙選所定一切奇格異局,納音諸法,尤屬不經,不待辯而知其荒唐也。自唐宋以後,作者甚多,皆虛妄之論,更有吉凶神煞,不知起自何人,作此險語,往往全無應驗。誠意伯(即劉伯溫)千金賦云:"吉凶辭煞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一言以蔽之矣」!
三、先賢劉伯溫說:「自形象方局之外,而格局為最。格之真者,月支之神,透干天干也。以散亂之天干,而尋其得之真者,月支之神,透干天干也。以散亂之天於,而尋其得所附於提綱,非格也。自八格之外,若曲直等格,而以方局氣象定之者,不可言格也。』五格之外,飛天合祿為格,而可以破害刑沖論之者,不可言格也。飛天合祿之類,因為影響遙系而非格矣。如四季月生人,只當取土為格,不可言雜氣財官;戊己日主於四季月者,當看人元透刃,亦當看月令中人元透於天干者取格。若不合氣象形局,則又無格矣!只取用神,用神又無可取,只得看其大概,以皮面上斷其窮通,不可執格論也」。
四、先賢張楠說:「珞祿子專以財官為主,據其為說,亦謬矣!雖人身以財官為依據,然財官太旺,日主太弱,則身主不能任其財官;若日主太旺,財官氣輕,則財官不足身主之理,當以財官,日主二者參看。若子平書云:"財官輕而日主旺,運行財官最為奇;若財官旺而日主弱,運行身旺最為奇』。此言約至當,可為看命之法則。若珞祿子所言,只要財官生旺,不看日主旺弱,豈不甚謬乎」?
第十五章 干支生克制化沖合會刑穿的再認識
在八字學中,天乾的生克合化與地支的沖合會刑穿等等關係,可說是判斷吉凶事象的一個甚為重要之環節,也是衡量日主氣勢強弱的關鍵之一,希望大家不可掉以輕心。通常在一個八字中,由於干支位置的不同與干支五行性能的差異,是以其相互間的生克制化等關係,也分遠、近、遙、臨、有力、無力、有情、無情等等情形。現在為使大家更進一步認識干支配合的作為,再分別就天干生克合化及地支沖合會刑穿兩部分,詳為解說其相互間之關係於後。
第一節 天乾的生克合化
一、天干相生——天干甲乙木生丙丁火,丙丁火生戊己土,戊己土生庚辛金,庚辛金生壬癸水,壬癸水生甲乙木。
凡生者(如木)可以增長受生者(如火)的力量,然生者亦會耗損本身的元氣;凡受生者可以借生者之助而充實力量,然亦能瀉耗生者之元氣。生者與受生者地位鄰近則生力較大,地位遙隔則生力較小;生者坐旺通根則生力較大,生者坐衰虛浮則生力較小;倘虛浮無根的生者再逢克伐,則有等於無;又生者黨多勢眾則生力亦大,黨少勢孤則生力必小。如果日主過生力的生者來助,通常可以論旺,但這也須視受生的日主本身根基夠不夠堅實而定,設使日主弱極無根,弱不堪扶,則縱遇強旺生扶助力亦是枉然,就像扶不起的劉阿斗一樣。
又從另一角度來看,陽干生陰乾或陰乾生陽干,其生力較大,反之陽干生陽干或陰乾生陰乾,其生力較小,這也就是我們在第十一章所提到的「異性之相生,為有情之生,其力必盡生;同性之相生,為無情之生,其力不盡生」的原理。所以說,如果八字日主弱,遇官殺旺,被克太過,這時若得有力的印星,即可瀉官殺之氣並轉生日干,但同樣用印星化官殺,則用正印化殺或用偏印化官比用偏印化殺或正印化官來得有力。
如果八字日主弱,遇食傷旺,瀉身太過,這時得有力的印星,亦可收到生身制食傷之功;然而同樣用印星制食傷,則用正印製傷官或用偏印製食神比用偏印製傷官或用正印製食神來得有力。以上兩種情形都是印星生我護我的功效,不過,如果印星地位遙隔,黨少無根又逢克伐(財能克印),那麼印星雖有相助日主之心,卻也無能為力了。
總之,命局中的用神或喜神若在天干,必須就其鄰近、遙隔、通根、無根、坐旺、坐衰及有情、無情等各方面加以觀察。如果上下妥協,左右容洽,前後團結呼應者,均可稱喜用神得力,一遇運助,莫不富貴;反之,如果喜用雖有,知無情而不得力,則命格當減分數;如果不幸喜用臨於死絕甚或無用可取者,則必貧賤殤夭了。
二、天干相剋——天干甲乙木克戊己土,戊己土克壬癸水、壬癸水克丙丁火,丙丁火克庚辛金,庚辛金克甲乙木。
五行之相剋,通常是克者(如火)佔優勢,受克者(如金)佔劣勢,但如受克者黨多勢大,克者黨少勢弱,則此時克者未必能佔優勢。天干相剋也和天干相生一樣,地位鄰近者,克力較大,地位遙隔者克力較小;克者坐旺通根則克力較大,克者坐衰虛浮則克力較小;倘虛浮無根的克者再逢它行來克,則有等於無;又克者黨多勢壯則克力亦較大,克者黨少勢孤則克力必較小。
再者,陽干或陰乾,其克力亦較大,反之,陽干克陰乾或陰乾克陽干,其克力則較小,這也是第十一章所提的「同性之相剋,為無情之克,其力必盡克;異性之相剋,為有情之克,其力不盡克」的原理。天干同性相剋,有甲戊、乙巳、丙庚、丁辛、戊壬、已癸、庚甲、辛乙、壬丙、癸丁等十類,天干異性相剋,有甲、己、乙戊、乙庚、丙辛、丁壬、丁庚、戊癸、己壬、辛甲、癸丙等十類,其中「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五組,因屬天干五合,所以論合而不論克,其餘則仍以克論。
設取甲木為日主,且日主氣勢衰頹,如再遇庚殺不弱來攻身,則此時用食神丙火制庚殺比用傷官丁火制庚殺效果更彰;如果日主甲木勢旺,再遇不弱的正印癸水生身為病,則此時用正財己土克制癸印比用偏財戊土克制癸印來得有力。以上兩種情形都是克神的功效,當然,如果日主弱,殺星旺,或日主旺,印綬強,八字無食神或正財可用時,還是可取傷官制七殺及偏財克正印為用,但其效果較遜而已。茲特就天干相生相剋的情形,綜合舉例說明如下:
例一——
七殺 戊戌
正印 辛酉
日主 壬寅
食神 甲辰
本造壬生酉月,年干透出戊土七殺攻身,月干正印可以轉化七殺之力量,又可生身護衛日主。時干甲木食神遭月干辛金遙制,無力遠征年干七殺,且其瀉耗日主壬水的力量,也受辛金規範節制。
例二——
偏印 癸卯
七殺 辛酉
日主 乙丑
傷官 丙戌
本造乙生酉月,月干透出辛金七殺攻身,年干癸水偏印地位間隔,無力遙克,時干丙火傷官,故而傷官可出動克合七殺,牽制七殺攻身之勢以護日主,年上偏印亦可就近轉化瀉耗七殺的力量。
例三——
正財 甲辰
食神 癸酉
日主 辛丑
劫財 庚寅
本造辛生酉月,日主氣勢不弱。年干透出甲木正財,遭時干庚金劫財遙奪,月干透出癸水食神。可以轉化劫財的力量,並以生財護衛日主之財源,這叫「食神生財逢劫財,雖劫不空」。
例四——
偏財 癸亥
正印 丙辰
日主 己卯
七殺 乙丑
本造己土生於辰月;雖得令而日主氣勢仍弱。時干透出乙木七殺攻身,本有月干丙火正印轉化殺星護衛日主,無奈年干卻透出癸財克制丙印,於是日主己土頓失天干之所屏矣!
三、天干相合——天乾的相剋,有能合與不能合的區別,而天乾的相合,又有能化與不能化的區別。即令是天干合而不化,也有各種不同的特微與現象,茲分別敘述如下;
(一)年干與月干之合,因地位鄰近,故其黏合力較強,如果兩者在四柱中的力量相當大多可以合去,合去之後,通常均視兩者如同閑神,在命局中即失去其原有大部分力量及作用。
(二)年干與時干或月干與時干或日干與月干,因地位間隔,故其黏合力較弱,只能算是互相糾纏羈絆而已,其相互間的影響力,不過十分之二、三或十分之四、五。
(三)兩干相合,而其中一幹得時得地,一千失時失地,兩者之力量有明顯差別時,則弱者將盡失其原有作用,但旺者亦會多少受到弱者之糾纏羈絆,而削弱其原有作用至五、六分或七、八分。
(四)如果兩干爭合(亦稱妒合、分合、寵合)一干,則往往因爭妒而用情不專,故其原有可能發生之作用,仍存有五、六分,然有時在特殊情況下,也有兩干爭合一干,其一能合去,而另一不合的現象(如其中一干受制於臨近之它干)。
四、天干合化——天乾的相合,有能化與不能化的區別。如前述即令相合而化,也有真化與假化的不同。滴天髓說:「化得真者只論化,化神還有幾般話」,這就是說,天乾的合化或日主的合化,看起來雖然簡單,而實際上是一言難盡的。近賢吳俊民說:「通常論天干合化,不管是命主日乾的合化或年月天乾的合化,均以所臨地支通根乘旺為重,且忌克伐化神。如果合化之神,不通根乘旺,一律不得變化其原來的氣質,如果通根乘旺過克,有時也不能化,就是勉強論化,也是以假化論之,不算真化」。茲將天干合化的情形,分述於後:
(一)八字天乾的合化,大致分為「日干合化」與「年月干合化」兩種,除非四柱中助化之物甚多,否則遙隔之干(如年日、年時、月時等干)通常難以論化。
(二)論年月干之合化,若見年月地支或余支通根乘旺,大多可以論化。
(三)論日干之合化,則「甲己合而化土」,鬚生於辰、戌、丑、未月或巳、午月;「乙庚合而化金」,鬚生於申、巳、酉、丑月或辰、戌月;「丙辛合而化水」,鬚生於亥、申、子、辰月或酉、丑月;「丁王合而化木」,鬚生於寅、亥、卯、未月或子、辰月,「戊癸合而化火」,鬚生於巳、寅、午、戍月或辰、未月;否則,甚難論化(詳參十四章化氣格篇)。
(四)如庚日乙年或丙月辛時等例,因其地位遙隔,合且勉強,通常均不論化。但如果庚日乙年,月干透土金,且干支土金助化之物甚多,有時也可以論化,於是乙木便遭庚干合化為金,失去乙木原來之作用;又如丙月辛時,日干屬水,且干支金水助化之物甚多,則此時丙辛亦可合化為水,合化之後,丙和辛皆失去其原有之作用。
現在為使大家徹底明了天干相合及天干合化的相互關係,特舉十五例詳為說明於下。另外有一點大家須加註意的是,我們審度命造天干時,絕不可忽略了地支,因為天干與地支之間,處處皆有其密切之關連,不能予以截然分開,這就是滴天髓所謂的「戰天履地」「天覆地載」之要訣。
例一——
偏印 乙未
偏財 辛巳
日主 丁丑
正財 庚子
本造丁火生於巳月,年干乙木與時干庚金本欲遙合,卻遭月干辛金克去乙木,是故乙庚不能遙合矣!日主弱,財星強,正須偏印牽制正財,今遭偏財破印,則本造如經商將乏明顯貴人助力也。
例二——
正官 庚辰
食神 丁丑
日主 乙亥
食神 丁丑
本造乙生丑月失時,冬月寒濕,應取火神調候格局。年干透出庚金正官欲來遙合日主乙木,然遭月干丁火食神抑制,是故乙庚不能遙合矣!日主弱,格局寒,忌官而有丁火食神制官兼調候,甚宜就任私人企業之地政職務。
例三——
偏印 甲申
正官 癸酉
日主 丙申
食神 戊戌
本造丙生酉月,月干癸水正官與時干戊土食神因日主丙火之喜忌,故可論為遙合(但不合化),年干甲木偏印則因地位遠隔,無力克伐時干戊土,反須勞神先去生助日主丙火。
例四——
比肩 辛卯
正官 丙申
日主 辛丑
食神 癸巳
本造辛金生於申月,月干透出丙火正官,於是年干辛金與日主辛金均欲爭合丙官,但由於時干癸水食神能遙克月干丙官,致使丙火無心亦無力與兩辛作合矣!
例五——
傷官 癸巳
食神 壬戌
日主 庚申
正財 乙酉
本造庚金生於戌月,地支申酉戌三會金方,時干透出乙木正財,四柱金強,所以乙財和日主庚干合而化金,這是「化金格」。
例六——
正官 癸巳
食神 戊午
日主 丙辰
七殺 壬辰
本造丙生午月,得令,年月天干透出癸、戊,而年月地支各坐巳、午,於是戊癸合而化火,此時癸水與戊土均喪失其原有之作用,而化成火行了。然因癸水與戊土均通根於兩辰水庫,時干復透壬水,水土原有力量不弱,今雖合化成火,其天干卻仍留存有一、二分癸水與戊土的氣息。
例七——
偏印 丁未
正官 甲辰
日主 己酉
劫財 戊辰
本造己生辰月得令,地支二辰一未,時干透出戊土,四柱土行氣勢可謂強矣!於是月干甲木遂與日主己土合而化土,這是「化土格」。
例八——
正財 丙寅
偏印 辛卯
日主 癸酉
正官 戊午
本造癸生卯月午時,年干丙火通根於年支寅木與時支午火,其旺可知,月干辛金雖通根於日支酉金,然酉逢旺卯所沖,其勢較火行為衰,故而年月干丙辛之合,丙火仍不失其作用,但辛金則因失勢致其力喪失大半了。至於日干癸水與時干戊土之合,因未生於適當之月令,故亦只論合而不論,兩者遂互相羈絆了。
例九——
七殺 庚寅
劫財 乙酉
日主 甲子
劫財 乙丑
本造月、時天干雙透乙木爭合年庚,然因日主甲木隔之,故而較無爭妒之意,年月乙、庚仍可作合。又本造乃生於酉月,秋金當令,是以年、月乙庚合而化金,月干乙木完全喪失其原有之作用力。
例十——
比肩 乙未
正官 庚辰
日主 乙卯
正印 壬午
本造二乙爭合一庚,然因日干乙木坐旺,年干乙木較衰,故庚金干所合。又庚金虛浮無根,其力甚弱,無力合化日主乙木,反遭主羈絆牽制,完全喪失其原有之作用力。
例十一——
正財 乙亥
正財 乙酉
日主 庚戌
劫財 辛巳
本造年、月天干雙透乙木爭合日主庚金,然因年干乙木地位間隔,又逢時干辛金遙克,故而年乙雖有合庚之心,卻無合庚之力;只有月乙貼臨日干可以論合,且因本造生於酉月,四柱金旺?故月乙與日庚合而化金,月干乙木完全喪失其原有之作用力,這是「化金格」。
例十二——
正財 己卯
七殺 庚午
日主 甲辰
傷官 丁巳
本造日主甲木與年干己土本欲遙合,然甲木卻遭月干庚殺陰隔並抑制,致甲木不敢冒然合己,但時干又透丁火遙克月干庚金,使七殺無法全神抑制日主,故甲己之合力仍有二、三分。
例十三——
正官 庚戌
七殺 辛巳
日主 乙亥
劫財 甲申
本造年干庚金本欲與日主乙木遙合,然因月干辛金貼臨克制日主乙木,故而日主乙木不敢合庚矣!庚金仍保存其原有作用力,可以遙克時干甲木。
例十四——
劫財 甲寅
正官 庚午
日主 乙丑
偏印 癸未
本造月干庚金克伐年干甲木,然遭日主乙木糾合牽絆,使其無心克甲;又全局木盛金衰,生於火月,故乙庚相合不化,乙木實力未損,庚金幾乎完全喪失其作用力了。
例十五——
傷官 丙辰
正官 庚寅
日主 乙酉
劫財 甲申
本造月干庚金本欲與乙木相合,然年干透出丙火克伐庚金,使庚無力合乙;但由於全局金行氣勢強於丙火甚多,丙火併無法完全控制庚金旺勢,故而庚合乙之力仍存四、五分,日主乙水受到庚金之束縛,其氣勢便大打折扣了。
第二節 地支的沖合會刑穿
一、有關地支合局與會方的解說:
(一)六合局——子丑合屬土,寅亥合屬木,卯戌合屬火,辰酉合屬金,巳申合屬水,午未合屬太陽火或太陰土。
①六合局以位置緊貼者,合力較大,真位置間隔者,合力較小;位置遙隔者,其合力更小。譬如寅、亥分居月、日地支,則合力大;寅、亥分居年、時地支,則合力似有若無。
②凡命局所喜用的地支,逢它支合去則滅吉;命局所仇忌的地支,逢它支合去則滅凶。譬如:命局喜火而見巳,逢申字合去巳火,則滅吉;命局忌火而見巳,逢申字合去巳火,則滅凶。
③合神可以解除命局中所犯的刑沖。譬如:命局喜木而見卯,遭酉金衝去,得辰字來合酉金可以解沖。
④凡六合的地支,均不得變化其原有支藏人元的氣數,但可能增強其化神的強度,並降低其支藏人元的作用力。譬如卯、戌合火戌中所藏的丁火可能增強一倍以上的強度,而卯中所藏的乙木及戌中所藏的戊土、辛金,可能降低大半作用力。
⑤六合局非由陰陽生克而來,故無所謂爭合妒合之分。譬如二卯一戌,其中必有一卯甚或兩卯能與戌作合,通常以地位貼臨者論合;如系二卯夾一戌,同樣貼臨,則取較弱的卯支論合,因卯戌之合可暗增火勢,故而氣勢較弱者容易被牽動影響。
(二)三合局——寅午戌三合火局,亥卯未三合木局,巳酉丑三合金局,申子辰三合水局。
①三合局若合成命局中所喜的五行,則論吉;若合成命局中所忌的五行,則論凶。譬如:命局喜火,地支見寅午戌三合火局,則論吉,命局忌水,地支見申子辰三合水局,則論凶。
②凡三合局,其合局中必有子、午、卯、酉四正旺行之一介入,故其合力較六合局為大,比率約二比一。
③凡三合局僅見其二者,稱為半合或拱合。譬如:巳酉丑三合局,若僅見巳、酉或酉、丑,叫做半合;若僅見巳、丑,而四正之酉未介入的,便叫拱合。
④三合的力量大於半合,半合的力量大於拱合,拱合因無子午卯酉四正旺行介入,其力量最小。
⑤如果拱合遇到天干有透神,其力量將會有實質的增加。譬如寅戌拱合,干透丙丁;亥未拱合,干透甲乙;申辰拱合,干透壬癸;巳丑拱合,干透庚辛,其力量必較未透干神時為強。
⑥半合或拱合,應以地位聚貼為要,中間如有沖字間隔,一般多論沖而不論合;中間如有閑神(與左右合支不發生刑沖的地支)間隔,其合力則似有若無,但如天干透出合神者,仍可論合。譬如:寅、午之間隔一申字,即論沖而不論合;寅、午之間隔一卯字,稱為遙合,其合力將減半;寅、午中間雖無字,然天干透出丙火或丁火,則寅午遙合之力仍強。
⑦三合局忌刑沖,尤以沖為甚。三合局中如夾雜一衝字在內,且地位緊貼又衝力甚大時,有可能破局,但如沖字地位不緊貼,或位於三合局之外,則合局與損局兼論。
⑧三合局如見刑穿夾雜其中,即使緊貼亦不能破局,僅算微傷而已,如果刑穿之字在三合局中,其地位不緊貼或位於三合局之外,則以閑神視之,可以不論。
⑨三合局不定須按地支順序排列,只要三者齊見於同一八字或歲運中即可構成合局。
⑩六合局或三合局逢沖,有時在推論吉凶事象時,常須沖、合併論。
(三)三會方——寅卯辰三會東方木,巳午末三會南方火,申酉戌三會西方金,亥子丑三會北方水。
①三會方所會的五行,如為命局中所喜,則論吉;如所會的五行為命局中所忌,則論凶。
②三會方應見三支俱全,始以會方論,若僅見其中二支(如寅卯、卯辰、申酉、酉戌等),則不以會方論,但可視為一股不弱之氣勢。
③三會方的力量大於六合局與三合局,其與六合局的比率約為三比,其與三合局的比率的為二比一。
④寅卯辰會方如生於寅月,一律以會成陽木(甲木)視之,如生於卯月,則一律以會成陰木(乙木)視之,如生於午月,則一律以會成陰火(丁火)視之;申酉戌會方如生於申月,一律以會成陽金(庚金)視之;如生於酉月,則一律以會成陰金(辛金)視之;亥子丑會方如生於亥月,一律以會成陽水(壬水)視之,如生於子月,則一律以曾成陰水(癸水)視之。
⑤如果三會方生於其它不當令之月份,天干透出會方之神,則以該干為所會之五行;如天干雙透陰陽會神或天干全然不透會神,則一律以三會方中間四正該字為其所會之五行。譬如寅卯辰三會方,生於午月,不得木令,此時若八字天干透甲,則以甲木為其所會五行,天干透乙,則以乙木為其所會五行,若甲、乙雙透或全然不透,則一律以卯中乙木為寅卯辰所會之五行。
⑥三會方因乃氣聚一方,團結一致,其合力甚強,故較不怕刑沖。如果三會方遇到刑沖,通常構沖、合或刑、合併論。
⑦三會方中間有一檔字間隔時,仍作會論。
⑧三會方若見它支來六合、半合或拱合時,不可以叫做局混方,仍應視同會論,然其六合、半合或拱合的現象多少對會方有某些影響力。
二、有關地支相衝的解說:
①地支相衝共有六組,簡稱六衝,即——子午沖、丑未沖,寅申沖,卯酉沖,辰戌沖、巳亥沖。
②地支相衝,必須就相衝二支所藏人元何者當令值旺或黨多勢大,何者休囚值衰或黨少勢弱,綜合審度其間之氣勢,而後斷其勝負。 、
③地支相衝,通常以支藏本氣為重,譬如巳亥之沖,巳必先丙而後庚戊,亥必先壬而後甲;倘巳火得令或四柱火土旺相,水木衰頹,則此時巳亥之沖,必巳火勝而亥水敗;倘亥水得令或四柱水木旺相,火土金衰頹,則巳亥之沖必亥水勝而巳火敗。由此觀之,地支相衝之勝負,完全取決於五行在四柱中的氣勢,並非取決於地支個別之屬行,是以像子午、卯酉之沖,不一定全然子酉勝午卯,有時也可能午火勝子水,卯木勝酉金。
④地支相衝,秉令得勢者沖衰者,則衰者拔,休囚失勢者沖旺者,則旺者無傷。凡沖之有力者,則能將弱者去之,若沖之無力者,則反恐激怒旺神。激怒命局中的凶神,必然招災招禍;若激發命局中的吉神,則大多可以為福,一旦激發過甚,物極必反,有時亦不免惹禍。
⑤子午沖,再遇一子,可助水勢盡沖午火,卯酉沖,再見一酉,可助金勢盡沖卯木,這是以黨多取勝,反之亦然。有入主張「二子不沖午,二寅不沖申」等看法,實在不符一般物理原則。
⑥地交相衝,地位緊臨者,其衝力較大;地位遠隔者,叫遙沖,其衝力較小。若兩支遙沖,中間隔一合支,往往可以解沖。
⑦兩支相衝,若雙方勢均力敵時,其交戰時間必長久,影響雙方層面亦深遠;若雙方強弱懸殊時,其交戰時間必短暫,且多僅影響敗方之層面。
⑧辰、戌、丑、未四季土,其本氣均屬土,乃是同類,所以辰戌之沖和丑未之沖,就土而言,有可能愈衝激愈旺盛,也有可能愈衝激愈崩潰;不論上述何種情形,均能影響其中所藏之其它人元。譬如辰戌相衝,辰中本氣戊為濕土(含水之土),戌中本氣戊為燥土(含火之土),如果兩者氣勢相當,則兩者之沖,可能因互相刺激而使戍土之活力愈越旺盛,如果辰土氣勢強於戌土(如二辰沖一戌),則戊土便可能崩散潰解;如果戌土氣勢強於辰工(如二戌沖一辰),貝戌土沖開辰中水庫,辰中戊土難免隨水勢流散了。
⑨丑未相衝,如果兩者氣勢相當,則丑中濕土和未中燥土將因相激而愈趨活躍。另一方面,丑中辛金開庫飛出與未中乙木開庫飛出相戰,其勝負則視金、木雙方在四柱中的氣勢強弱而定;丑中餘氣癸水亦與未中餘氣丁火交戰,其勝負也視水、火雙方在四柱中的氣勢強弱而定。
⑩寅申巳亥之沖,乃屬多方交互戰克,其情況較為複雜。譬如寅申相衝,申中庚金沖寅中甲木,寅中丙火沖申中庚金,申中壬水沖寅中丙火,寅中戌土沖,申中壬水,申中戊土與寅中戊土也互沖,如此交互相戰,倘非有一方得時得勢,往往會兩敗俱傷。
三、有關地支刑穿的解說: .
(一)地支相刑——亥寅刑、寅巳刑、巳申刑、申亥刑(以上為恃勢之刑)、未刑辰、辰刑丑、丑刑戌、戌刑未(以上為無恩之刑)、卯刑卯、午刑午、酉刑酉、子刑子(以上為自刑)。
(二)地支穿害——子未穿,丑午穿、寅巳穿、卯辰穿、申亥穿、酉戌穿。(註:地支穿害共有六組。所以也稱六穿或六害)。
①地支沖、合、會、刑、穿的關係中,以沖合會的關係較為緊要,刑穿的關係則較輕。
②亥、寅之刑,如果八字中水木不弱,金行又不貼臨壓迫克伐,則應論合而不論刑;巳、申之刑,如果八字中金水不弱,土行又不貼臨壓迫克伐,則亦應論合而不論刑。
③八字之刑,從好的方面來講,實含有同行相互較量競爭的意思;從不好的方面來講,則含有同類相殘或同行相互排擠的意思。譬如:寅巳之刑,寅中長生之丙火與巳中本氣之丙火較量競爭;申亥之刑,申中長生之壬水與亥中本氣之壬水較量競爭;未辰之刑,未中庫藏之乙木與辰中餘氣之乙木較量競爭;辰丑之刑,辰中庫藏之癸水與丑中餘氣之癸水較量競爭;卯與卯之刑,兩卯中之旺木相互較量競爭;午與午之刑,兩午中之旺火相互較量競爭等。
④凡地支之相刑,必須在沒有沖、合、會、穿干擾衝擊下始產生作用,如一遇沖合會穿,則只論同類同行相扶相助而不論相刑。這就好比同一國家之人,在和平時代,可能發生競爭排擠,但在外敵來犯時,卻常攜手團結共禦敵人了一樣。
⑤地支之穿害,並非由陰陽五行生剋而來,故兩支相穿,乃是雙方互生作用與影響,絕非單方對另一方之作用而已。
⑥地支六害(穿),即是指相穿之兩支,雙方互相陷害使之無法與別支產生六合,就好比嫉妒心強的人只希望他人離散孤單,而不希望他人和睦相處一樣,是以地支六害實有如人事上之嫉妒暗害的意思;
⑦凡寅,申、巳、亥其中任何三者齊見,或辰,戌、丑、未其中任何三者齊見,或子、午、卯、酉其中任何三者齊見,都叫三刑;三刑的力量大於雙刑,亦大於六害。
四、有關地支沖合會刑穿並見的解說:
①刑沖合害並見,以地位緊貼者為首要。譬如貫年亥月申日巳時,寅、申中間隔亥,巳、亥中間隔申,所以一般均論寅亥合與巳申合,而不論寅申沖與巳亥沖。然在判斷事情時,仍不能完全忽視其遙沖刑態之存在。
②三合局或三會方遇它支來沖時,均應以合局或會方整體逢沖而視之。譬如寅戌三合局遇申沖寅,則稱申來沖寅午戌合局,或稱寅午戌合局去沖寅只是首當其衝罷了,如果申的氣勢強於寅又強於午(即強於水火),則寅午戌勢將破局而無法合火了。
③子沖午,見寅、戌來合午火,不能視為合午解沖,而應視為合午沖子,其午火之抗力加倍。
④三會方的力量大於三合局,是以若合局及會方並見時,應論會而不論合。
⑤三合局的力量大於六合局,是以若三合局及六合局並見時,應論三合而不論六合。
⑥六合局的力量大於刑害,是以若六合局與刑害並見時,應論六合而不論刑害。
⑦六衝的力量大於六合,是以若六衝與六合併見時,應論六衝而不論六合。
⑧六衝的力量大於刑害,是以若六衝與刑害並見時,應論六衝而不論刑害。
⑨三合局或三會方的力量大於六沖,是以若會合與六衝並見時,應論會合而不論六衝。
⑩沖合會刑穿並見,除以前述各項原則判斷外,仍不可忽略各相關地支在命局中的氣勢。譬如辰年酉月卯日,根據前述原則,因六衝力量大於六合,應論卯酉沖而不論辰酉合;然若酉中辛金透出天干,增強後酉合金的氣勢,則此時應論辰酉合而不論卯酉沖了,但卯酉原來對峙之形態仍然存在,不可任意抹滅。
⑾會合不一定能解除刑沖。譬如卯年酉月丑日巳時,由於巳、丑助合酉金,反使酉沖卯的力量加倍。
⑿有時會合可以解除刑沖。譬如亥年巳月酉日丑時,亥水沖巳火,但因酉、丑來合巳火化成金局,致使亥水失去「火」的對象可沖。
⒀沖者,乃克戰的意思,地位緊貼者為衝突,地位間隔者為遙撼。
⒁有時刑沖也可拆解會合。譬如卯年子月寅日申時,月支子水與時支申金本欲半合水局,卻遇日支寅木沖申、拆解了月時申、子之合局。
⒂有時會合也可拆解刑害,譬如寅年巳月酉曰戌時,年月寅巳刑,日時酉戌相害,但因月日巳酉半合,年時寅戌半合,故而拆解了原有之刑害。
以上所列各項,只是一般性原則,而非原則;尤其在實際論命時,遇到沖合會刑穿並見的情形,往往須同時加以兼顧論及,而不能漠視其既合又沖,既刑且害的存在事實,否則勢將失去許多判斷事情的機會丁。
第三節 地支沖合會刑穿的實例
例一——
食神 壬午
食神 壬子
日主 庚辰
偏財 甲申
本造年月子午相衝,子水得令以沖午火,午實無能為力,今再逢申、辰來助合於水,益增水勢,則午火將遭澆熄沖滅了。(摘自命理新論)
例二——
傷官 丙申
正財 戊戌
日主 乙亥
七殺 辛巳
本造年時巳、申本欲遙合,然日支見亥沖巳,是以應論巳亥相衝,而不論巳申遙合。(電子業商人)
例三——
七殺 乙丑
傷官 庚辰
日主 己丑
偏財 癸酉
本造年日兩丑爭刑月命辰支,然因時支酉金半合日支丑土,故本造應論為年月丑辰相刑,日時酉丑半合。(廣告商之幼兒)
例四——
比肩 癸巳
比肩 癸亥
日主 癸酉
正印 庚申
本造年日巳、酉本欲半合,年時巳、申亦欲遙合,然月支見亥沖巳,拆解了上述兩種金局。(水產商人)
例五——
正印 癸巳
正印 癸亥
日主 甲戌
正財 已巳
本造年月巳亥相衝,月時亦巳亥遙沖,但月時中間隔一間字戌土,故時支巳火遙沖亥水之力減弱,其衝力僅存四、五分。(組合傢俱商)
例六——
食神 庚辰
比肩 戊子
日主 戊戌
偏財 壬戌
本造兩戌沖一辰,幸有月令子水間隔於辰、戌之中,並半合辰土化水,拆解了兩戌之衝力七、八分。(豬肉商)。
例七——
偏財 丁酉
正官 戊申
日主 癸亥
正財 丙辰
本造應作如下之看法:月日申亥相穿,月時申辰拱合,年時辰酉遙合。但因亥來穿申,使申無心合辰,致辰兩遭合的力量增強。(常役士官)
例八——
偏印 丙寅
劫財 己亥
日主 戊午
七殺 甲子
本造不可看成年日寅、午遙合,因月令有亥合寅,時支有子沖午,故寅、午二者實已無心無力再行遙合了。(台畜公司主任)
例九——
七殺 辛丑
食神 丁酉
日主 乙丑
傷官 丙子
本造年日兩丑爭合月令酉金,然時支子水又來合日支丑土,故本造應論為年月酉丑半合,日時子丑六合。(自強號服務小姐)
例十——
七殺 壬寅
偏財 庚戌
日主 丙申
食神 戊戌
本造年日遙沖,幸有月令戌土間隔合寅化火,拆解了申來沖寅之大半力量,然其衝力仍存四、五分。(自強號服務小姐)
例十一——
偏財 辛未
正財 庚寅
日主 丁未
正財 庚子
本造日時子未相穿,由於月令間隔之寅支為閑字,故而導致年時亦構成子未遙穿,但年時之穿力較日時之穿力為弱。(自強號列車長)
例十二——
比肩 甲午
? ?子
? ?辰
? ?子
本造月時兩子爭合一辰,然年支午火沖月令子水,故應論為年月子午相衝,日時子辰半合;但因月支子水得令去沖午火,行有餘力,仍有二、三分爭合辰土的力量。(印刷廠老闆)
例十三——
七殺 戊戌
正官 己末
日主 壬子
劫財 癸卯
本造應作如下之看法:年月戌未相刑,月日子來相害,日時子卯相刑,年時卯戌遙合;然因合局能解刑穿,故年時卯戌雖屬遙合,其合力仍有三、四分,而原局刑穿之力量則減至六、七分。(某大鋁業公司年青董事長)
例十四——
偏財 丁亥
食神 乙巳
日主 癸卯
比肩 癸丑
本造年日亥卯本欲遙合,月時巳丑亦欲遙合,然因月令巳火沖亥,拆解了上述兩種合局。但亥水天透地藏有力,得令的巳火去沖亥水未必能獲勝,故亥仍存二、三分餘力去遙合卯支。(法務部某官員之妻)
例十五——
偏財 庚寅
偏印 甲申
日主 丙午
七殺 壬辰
本造年日寅午本欲遙合,月時申辰亦欲遙合,然因月令申金沖寅,拆解了上述兩種合局。且申金得令復天透地藏,其力必勝寅木,故申金行有餘力仍有二、三分遙合辰支之勢,而寅木已無餘力去遙合午支了。(某乳羊牧場老闆)
例十六——
偏財 己巳
正財 戊辰
日主 乙酉
比肩 乙酉
本造應作如下之看法:月日辰酉六合,年時巳酉遙合。(法務部某官員)
例十七——
正官 壬午
偏印 乙巳
日主 丁丑
比肩 丁未
本造應作如下之看法:月日巳丑拱合金局,卻遭時支未土沖丑,拆解了巳丑之合,然年月時巳午未三會火方,又拆解了丑未之沖,但因巳午與未支地位間隔,團結力不夠緊密,致丑未之衝力尚餘二、三分,巳丑之合力則似有若無了。(台汽資保工程師)
例十八——
七殺 乙亥
七殺 乙酉
日主 己亥
偏財 癸酉
本格局甚為穩健,是一個從格。全局地支不見沖合會穿,酉在遂平之中遂以自刑。(銀行經理)
例十九——
偏印 壬午
偏印 壬子
日主 甲辰
比肩 甲子
本造月時雙子爭合一辰,然年支午火沖月令子水,拆解了月日子辰之半合局;但月令子水天透地藏有力,午火勢單力孤,難敵子水之衝擊,致月令子水衝去午火之後,尚足有餘力來爭合辰土,是以本造乃屬一個從旺格。此造與前舉「例十二」非常近似;差別僅在一從而一不從而已。(交通部某處長)
例二十——
偏印 癸未
傷官 丙辰
日主 乙卯
比肩 乙酉
本造年日卯未遙合,月時辰酉遙合,然日時卯酉相衝,拆解了上述兩種合局,但因三春木氣尚旺,卯木復天透地藏,得時乘勢,酉金孤弱以沖旺卯,未必能獲全勝,故卯木尚餘二、三分力量可。與年支未土遙合而年月未辰之刑仍存三、四分。(某大不良幫派首腦)
例二十一——
傷官 壬午
食神 癸卯
日主 辛酉
食神 癸巳
本造應作如下之看法,年日午酉相破,月日午酉相衝,日時巳酉半合,以上現象乃原局既存之事實。但因卯酉貼臨,且六衝之力大於半合。故以卯酉之沖較為緊要,而巳酉之合力與午酉之破力僅存二、三分。(因案入獄之民意代表)
例二十二——
正財 丙辰
偏印 辛丑
日主 癸丑
正官 戊午
本造全局不見沖、合介入,故而可論為年月辰丑相刑,日時丑午相害。八字刑、害兩見,無沖無合。為人競爭心與好勝心均強,思想敏銳,但亦防妒嫉之害。本造四柱火土氣勢旺極,日主衰頹無力,是一個從假助官格。(某大塑膠公司董事長)
例二十三——
七殺 戊子
七殺 戊午
日主 壬申
比肩 壬寅
本造女命,年日子申本欲遙合,月時寅午亦欲遙合,然因年月子午相衝:日時酉申相衝,拆解了上述兩種合局。不過,午火雖得令而旺,但子水亦天透地藏有力,以強水抵抗旺火之沖,則於水尚存二、三分餘力去遙合申支,午火則較無餘力遙合寅木了。(離婚的美容院老闆娘)
例二十四——
正官 辛卯
正財 己亥
日主 甲戌
正印 癸酉
本造年時卯酉遙沖,然遇月令亥支半合卯木,拆解了卯酉之沖;故本造應論為年月亥卯半合,日時酉戌相告。但不可忽視,否則在推論子息與晚運方面恐有差失。(師範學院某主任)
例二十五——
正財 戊戌
偏印 癸亥
日主 乙巳
食神 丁亥
本造女命,原局月時兩亥夾沖一巳,不可認為「三亥不沖一巳」,否則推論其婚姻即恐失誤。兩亥挾其得時得勢之旺水來沖孤弱之巳火,則巳火必敗無疑,連帶地巳中所藏庚金正官夫星與戊土則星;受衝擊而嚴重損傷,由此特徵可判斷此造婚姻必不佳,學業亦可能中輟,更無夫財可得。(離婚之某舞廳會計)
第四節 天干地支生克制化合論
六十甲子干支當中,由於各組干支的組合形態不同,所以如就單組干支而言,必然也會產生各種不同的、單純的生克對應關係,這在判斷於支五行的強弱方面,也是佔有不容忽視的輔佐地位,現在特將干支組合的特性分別簡述於後:
一、天干與地支本氣的關係——天干與地支所藏本氣之間,其相互關係計有五類,即天干生地支、地支生天干、天千克地支、地支克天干、干支同類相比等五種。
(一)天干生地支類——計有甲午、乙巳、丙辰、丙戌、丁丑、丁未、戊申、己酉、庚子、辛亥、壬寅、癸卯等十二組。
(二)地支生天干類——計有甲子、乙亥、丙寅、丁卯、戊午、己巳、庚辰、庚戊、辛丑、辛未、壬申、癸酉等十二組。
(三)天干克地支類——計有甲戌、甲辰、乙丑、乙未、丙申、丁酉、戊子、已亥、庚寅、辛卯、壬午、癸巳等十二組。
(四)地支克天干類——計有甲申、乙酉、丙子、丁亥、戊寅、巳卯、庚午、辛巳、壬辰、壬戍、癸丑、癸未等十二組。
(五)天於地支同類——計有甲申、乙卯、丙午、丁巳、戊辰、戊戌、己丑、己未、庚申、辛酉,壬子、癸亥等十二組。
以上六十組干支共分五類十二組不同之生克對應關係,如果我們不考慮地支本氣以外所藏之人元乃及節氣時令的影響,單就天干力量來論的話,則干支同類透藏的必然力量最大(如甲酉、丙午等),而地支生天干之類,其天乾的力量也是不弱(如甲子、丙寅等),其餘像天干生地支及天干克地支之類,其天干因一瀉一盜,故力量較弱(如甲午,丙申等);至於地支克天干之類,則因天干遭所坐地支逆克,故其力量更形衰弱了(如甲申、丙子等)
二、天干與支藏人元配合的關係前面所列舉的五類十二組干支生克對應關係,僅針對天干與地支本氣而論,並未配合地支所藏之其它人元作比較;如果幹支的組合再配合支藏各人元加以審度的話,那就較為複雜了;為使大家易於明了起見,特舉數組干支分別解說於後:
乙丑——天干乙木須費力下克己土本氣,復遭庫中辛金所克,故乙水力量甚弱,幸得丑中餘氣癸水點滴滋養,勉維其生。己土逢乙木所克,難免損失一些力量;辛金上克乙木,亦須消耗部分元氣,然辛金得本氣己土所生,後援不弱。如天干以十分為滿分計算,則此柱之乙木約得四分。
丙寅——天干丙火下受甲木本氣所生,力量不弱,再得長生丙火幫扶,力量更強,雖遭寅中戊土瀉氣,然戊乃雜氣,未足構成大患,但甲木上生丙火,難免耗須部分元氣。如天干以十分為滿分計算,則此柱之丙火約得七分。
丙申——天干丙火須費力下克庚金本氣,復遭長生壬水上克,一盜一克,其力弱矣!今再逢申中戊土泄氣,可謂克、瀉、盜交加,丙火氣勢更弱了。如天干以十分為滿分計算,此柱之丙火約得二分。
壬子——天干壬水下受子中獨旺本氣癸水所生,氣勢透藏有力,純粹不雜,故壬水之力量旺極矣!如天干以十分為滿分計算,則此柱之壬水可得十分。
乙酉——天干乙木下遭酉中獨旺本氣辛金逆克,無生無扶,無依無助,氣勢可謂弱極矣!如天干以十分為滿分計算,則此柱之乙木僅得一分。
甲辰——天干甲木須費力下克戊土本氣,消耗了一些元氣,然卻得辰中餘氣乙木幫扶,復得庫藏癸水滋生,甲木盤根於濕土,生機盎然,氣勢不弱。如天干以十分為滿分計算,則此柱之甲木約得六分。
戊午——天干戊土下受丁火本氣所生,復得臨官己土幫扶,生、扶齊至,故戊土之氣勢可謂旺極矣!藉以丁火僅屬助力,非屬戊土同類,故如以天干十分為滿分來計算,此柱之戍土的可得八分。
戊戌——天干戊土得戍中本氣戊土幫扶,氣勢透藏有力,再得庫藏丁火生助,其力更強,但戌中辛金稍嫌瀉氣,故如以天干十分為滿分來計算,此柱之戊土的可得九分。
以上所舉各例及所作之說明,僅係為使大家方便體會而勉強加以比較而得。當然不能視為定理,因為在實際論命時,四柱八字中幾乎沒有一干一支不受季節時令的影響,此外尚有干支的生克制化及沖合會刑穿,亦能造成干支力量的轉變,所以上述的例說如當成參考資料即可。如將其視為定律則不可。
三、干支與季節時令配合的關係——
(一)春令木旺時,屬寅、卯、辰三月支所配各干旺衰之情形:
①甲寅、乙卯、甲辰——「木」氣透藏,力量甚強。
②丙寅、丁卯、丙辰——「火」得木生,其力也強。
③戊寅、己卯、戊辰——「土」遭木克,其力即弱。
④庚寅、辛卯、庚辰——「金」遭強木盜氣,其力亦弱。
⑤壬寅、癸卯、壬辰——「水」遭強木瀉氣,其力亦弱。
(二)夏令火旺時,屬巳、午、未三月支所配各於旺衰之情形:
①丁巳、丙午、丁未——「火」氣透藏,力量甚強。
②已巳、戊午、己未——「土」得火生,其力也強。
③辛巳、庚午、辛未——「金」遭火克,其力則弱。
④癸巳、壬午、癸未——「水」遭強火盜氣,其力亦弱。
⑤乙巳、甲午、乙未——「木」遭強火瀉氣,其力亦弱。
(三)秋令金旺時,屬申、酉、戌三月支所配各干旺衰之情形:
①庚申、辛酉、庚戍一一「金」氣透藏,力量甚強。
②壬申、癸酉、壬戍——「水」得金生,其力也強。
③甲申、乙酉、甲戌——「木」遭金克,,其力則弱。
④丙申、丁酉、丙戍——「火」遭強金盜氣,其力亦弱。
⑤戊申,已酉、戊戌——「土」遭強金泄氣,其力亦弱
(四)冬令水旺時,屬亥、子,丑三月支所配各干旺衰之情形:
①癸亥、壬子、癸丑——「水」氣透藏,力量甚強。
②乙亥、甲子、乙丑——「木」得水生,其力也強。
③丁亥、丙子、丁丑——「火」遭水克,其力則弱。
④己亥、戊子、已丑——「土」遭強水盜氣,其力亦弱。
⑤辛亥、庚子、辛丑——「金」遭強水瀉氣,其力亦弱。
(五)四季土旺時,屬辰、戍、丑、未四月支所配各於旺衰之情形:
①戊辰、己未、戊戌、已丑——「土」氣透藏,力量甚強。
②庚辰、辛未、庚戌、辛丑——「金」得土生,其力也強。
③壬辰、癸未、壬戌、癸丑——「水」遭土克,其力則弱。
④甲辰、乙未、甲戌、乙丑——「木」遭強土盜氣,其力亦弱。
⑤丙辰、丁未、丙戌、丁丑——「火」遭強土瀉氣,其力亦弱。
以上所列的,也不過僅就春、夏、秋、冬、四季土等各月所配屬之天干氣勢概略地加以分析而已,如欲將六十甲子各組干支在各季中所呈現的詳細旺衰情形,加以剖析,則又相當繁瑣了,我將在後面中級課程里再續予深入討論。
四、天干地支與支藏人元間相合的關係——六十甲子干支之組合型態,除了前述天干生地支、地支生天干、天干克地支、地支克天干及干支同類相比五種以外,尚有一種「干支相合」的形態存在。此外,在異組干支之間,也有支藏人元與支藏人元互相結合的情形,茲分別列述於左:
(一)同柱天干與地支相合——計有甲午、已巳、丙戌、丁亥、戊子、戊辰、己亥、庚辰、辛巳、壬午、壬戌、癸巳等十二組干支。
①甲午——天干甲木與午中所藏己土相合。
②乙巳——天干乙木與巳中所藏庚金相合。
③丙戌——天干丙火與戊中所藏辛金相合。
④丁亥——天干丁火與亥中所藏壬水相合。
⑤戊子——天干戊土與子中所藏癸水相合。
⑥戊辰——天干戊土與辰中所藏癸水相合。
⑦己亥——天干己土與亥中所藏甲木相合。
⑧庚辰——天干庚金與辰中所藏乙木相合。
⑨辛巳——天干辛金與巳牛所藏丙火相合。
⑩壬午——天干壬水與午中所藏丁火相合。
⑾壬戌——天干壬水與戌中所藏丁火相合。
⑿癸巳——天干癸水與巳中所藏戊土相合。
(二)地支之間所藏本氣相合——支藏人元間的相合,一般均取本氣之合,餘氣與雜氣不論。如依此原則選取,計有子辰、子戌、寅丑、寅未、卯申、巳酉、午亥等七組:
①子辰——子中本氣癸水與辰中本氣戊土相合。
②子戌——子中本氣癸水與戌中本氣戌土相合。
③寅丑——寅中本氣甲木與丑中本氣己土相合。
④寅來——寅中本氣甲本與未中本氣已土相合。
⑤卯申——卯中本氣乙木與申中本氣庚金相合。
⑥巳酉——巳中本氣丙火與酉中本氣辛金相合。
⑦午亥——午中本氣丁火與亥中本氣壬水相合。
此外,也有人認為「辰」中的本氣戊土和庫藏癸水亦自支相合,這是比較特殊的看法。總之,不管是同柱干支的相合或支藏本氣間的相合,抑或自支人元的相合,都只論合而不論化,與純粹天干間能合能化時情形略有不同。而且這種干支人元間的有趣相合現象;也只能當成論命時的一種參考,並無多大之實質意義。
第五節 天干地支人元綜合生克實例
例一——
食神癸己 丙正官 庚劫財 戊正印 3癸丑 33丙辰
傷官壬子 癸食神 13甲寅 43丁巳
日主辛亥 壬傷官 甲正財 23乙卯 53戊午
偏印己亥 壬傷官 甲正財
本造女命,日主辛金生於冬,天寒地凍,年月天干竟透壬癸,日兩支再見亥水,全局一片汪洋,日主辛金僅通微根於巳,可謂弱極:!不幸巳支又遭兩亥並沖,日主生機幾乎絕滅,幸賴時干透出己土護身制水,勉為存續。惜以時上己土自坐亥支,克盜交加,力量甚脆弱,如果再遇風吹草動,情況勢將更加危殆了。旺水瀉身過甚,取土神生身制水為用,而喜比劫金神幫扶日主,大忌木火克伐喜用。早運水木之鄉,家道不昌,至為寒楚,數度重病幾死;及長出閣,隨夫賣魚為生;一交丙辰大運,丙火忌神來合日主辛金,牽制元神,與子半合水局瀉氣,遂因病魔久經,每欲投水輕生。
例二——
正印庚子 癸比肩 4乙酉 34戊子
傷官甲申 庚正印 壬劫財 戊正官 14丙戌 44己丑
日主癸巳 丙正財 庚正印 戊正官 24丁亥 54庚寅
辛酉辛偏印
本造男命,日主癸水生於申月,地支申子半合水局,巳酉半合金局,天干復雙透庚辛,四柱金生水旺,日主氣勢盛極,故應論為從旺格,行運喜遇金水加強,忌見火土克伐旺神。初運乙酉,乙與年庚化金,生長於富室,父輩經營多家戲院,丙戌運火土齊至,有志難伸,幸丙與時辛合水,戌與申、酉三會金神喜用,故能逢凶化吉,廣結人緣;後運北方水地,雖干覆戊、己忌神,若能步步為營,仍有大好前程可觀。
例三——
正財庚寅 甲正印 丙劫財 戊傷官 6戊寅 36辛巳
比肩丁丑 己食神 癸七殺 辛偏財 16已卯 46壬午
日主丁巳 丙劫財 庚正財 戊傷官 26庚辰 56癸未
食神己酉 辛偏財
本造男命,日主丁火生於季冬,地支巳酉丑三合金局,年時天干雙透庚己,四柱財星金行可謂盛極矣!日主丁火勢弱,故應取月干丁火通根寅支扶身制財為用,並喜寅中甲木生助丁火元神,至於日火,則因遭酉丑合化金局,似有若無,難以為用。早運寅、卯之鄉,家道小康,一交庚辰、辛已財星大運,通魄營謀,急功近利,終不免因財惹禍,慘遭仇家飛車追殺,陳屍道旁。
例四——
正印甲午 丁比肩 巳食神 甲正印 8丁卯 38庚午
劫財丙寅 甲正印 丙劫財 辛偏財 18戊辰 48辛未
日主丁酉 辛偏財 28已巳 58壬申
傷官戊申 庚正財 壬正官 戊傷官
本造男命,日本人。丁火生於寅月,雖逢時支申金遙沖寅支,然年月寅午半合火局,化解大部分衝力,天干再透甲丙助身,日主氣勢可謂不弱了,故應取土金瀉身生財為用,得水神濟火亦佳。初運丁卯忌神之地,庶出偏房,家運顛簸,人口不安;戊辰運,從事自由文藝創作及五術研究,頗有心得;己巳運,已與原命甲子相合,牽制忌神,使原局時干戊土得以掙脫束縛,發揮瀉身功用,運支巳火與原局酉支半合金局喜用,大有可為。
例五——
七殺戊子 癸劫財 4丁巳 34甲寅
七殺戊午 丁正財 己正官 14丙辰 44癸丑
日主壬申 庚偏印 壬比肩 戊七殺 24乙卯 54壬子
比肩壬寅 甲食神 丙偏財 戊七殺
本造女命,日主壬水生於午月,失時。年日申子本欲半合水局幫扶日主,無奈子逢午沖,申逢寅沖,申子之合局幾乎破盡矣!益且年月天干雙透戊殺通根於寅、午,逼臨攻身,其勢甚然可怕;女命有殺應先論殺,故須取日支夫宮所坐申金化殺生身為用,而喜時上壬水通根年支幫扶日主。惜以申遭寅沖,子遭午沖,喜用均感失力,柱衝動過劇,難免一生動蕩;夫宮逢沖,全局唯一夫星己土藏於午中亦逢子沖受損,是以婚姻當有不美之處。初運中運一路木火土忌神之地,身為長女,少年即輟學分憂家計;婚後遇人不淑,乙卯運生下三女之後,與夫離異,女兒皆由其扶養成人,至今尚未再婚,單身刻苦經營發院勉以維生;後運癸丑、壬子、辛亥喜用齊至,晚景差堪慰籍。
例六——
偏財丙戌 戊七殺 辛正印 丁正財 10庚寅 40癸已
正官已丑 癸劫財 辛正印 己正官 20辛卯 50甲午
日主壬午 丁正財 己正官 30壬辰 60乙未
七殺戊申 庚偏印 壬比肩 戊七殺
本造男命,壬水生於丑月,天干己、戊官殺兩透,地支丑、戌官殺兩藏,復見年干丙火通根午、戌生助土神,全局財官殺之氣勢可謂旺極,日主壬水柔弱難敵眾殺,不得不從官殺旺勢,然欲奪命從殺,又見時支申中庚金壬水亂其心志,故此造為一假從財官殺格,行運喜見火土加強旺神,忌見水木破格。初運庚寅,父輩從公,家境清平;辛卯運投身軍旅,殺印相生,官至少校,壬辰運,壬水受原局戊土製伏,不能為患,運支辰戌相衝,戊土殺星動蕩,故以中校申請退役,時年三十四,退役後投身建築業,財發千萬元,一交癸巳運,癸合原局戊土,羈絆從神,巳與丑土拱合金局,再逢水木流年,則一敗塗地矣!
例七——
正財甲午 丁七殺 己偏印 4戊辰 34乙丑
偏印己巳 庚劫財 戊正印 己偏印 14丁卯 44甲子
日主辛未 己偏印 丁七殺 乙偏財 24丙寅 54癸亥
正財甲午 丁七殺 己偏印
本造女命,辛金生於巳月,失令,日主本通微根於月令巳支,無奈年月日支巳午未三會南方火,日主之根頓時銷熔於熊熊烈火中了,只得賴月干己土偏印化殺以護身,不幸月己又逢年甲合去,甲已雙雙失去其原有作用力於是日主弱極無依,不得不從旺殺之勢,這是與從殺格,行運喜見木火財殺加強,忌見金水破格。幼運戊辰,出身山村農家;丁卯、丙寅大運,順利完成專科學業,並通過國家考試,服務於稅務機關,甚得上司賞識與同事愛戴;丙寅運中甲子流年,連續對中統一發票二次,財聚數百萬元。
例八——
偏財丁酉 辛偏印 6辛丑 36戊戌
劫財壬寅 甲傷官 丙正財 戊正官 16庚子 46丁酉
日主癸亥 甲傷官 壬劫財 26己亥 56丙申
劫財壬戌 戊正官 辛偏印 丁偏財
本造男命,癸水生於寅月,雖說失令,然日主自坐旺支亥水,天干復雙透壬水,更得年支酉金之生,日主癸水氣勢可謂不弱,正宜取月日寅亥合木瀉身為用,並喜年干丁火通根寅支轉繼發榮,忌見金水加強破用;惜以年上丁火逢月壬合去,喜神頓覺失力了。初運辛丑,家道寒傖,至為艱辛,運至庚子,仇忌齊臨,先遭母喪之痛,其後本人亦於服役中車禍身亡,亦云慘矣!
例九——
偏財丁亥 甲傷官 壬劫財 5丙午 35乙酉
食神乙巳 庚正印 丙正財 戊正官 15丁未 45庚戌
日主癸卯 乙食神 25戊申 55辛亥
比肩癸丑 癸比肩 己七殺 辛偏印
本造女命,癸生巳月失辛偏印令,元神雖通根於亥支,無奈亥逢巳沖,根基不免動搖,幸賴時干透癸通微根於醜相助日主,丑中所藏己、辛,乃殺印相生,需巳中所蔽戊土官星遭亥衝去,可謂「去官留殺」;又時柱一位殺星,不逢刑衝破害,亦是一種貴徽,女命以殺為貴如能晚婚或委身年長良人,可因夫致貴。本造既屬身弱,則行運喜見金水幫扶日主,忌見火土破用,木則可視為閑神;初運丙午忌神之地,父輩經商失意,至為困頓;丁未運與原局亥卯未三合木神瀉身,勵志求學,卒以研究所畢業;戊申運執教於范學院,中年出閣,夫婿年長近二十歲,任職於法務部;己酉運辭卸教職,投資於冷凍業及畜牧業,後運金水喜用齊至,富貴當可期許。
第十六章 吉神凶煞概說
第一節 有關吉神凶煞的議論
吉神凶煞簡稱「神煞」或「神殺」,所謂神煞,就是指不以正統陰陽五行之生克制化原理所定出的特殊吉凶星。我們如將神煞予以歸納,大致可分四類,一為「吉星吉神」,二為「凶星凶神」,三為「小兒關煞」,四為「合婚神煞」。神煞的設定,多由片面的干支對應而來,很少牽涉到邏輯性的推理技巧,所以顯得較為單純而刻板,也因此故,神煞常遭有識之士群相撻伐,並斥之為荒誕無稽之謬說。
然而,詳觀江湖上論命,少有不兼談神煞者,甚至還有專以神煞為人論命的;而一般人問命,也多喜詢及神煞,尤其是對小兒、婚姻、厄關等方面,更非將神煞問個清楚不可,這是一個相沿已久的傳統習向,如欲在短時間內予以糾正改變,則可說是相當不易的一件事情。記得我們在十三章曾經談過,子平術和紫微斗數都是從漢、唐以往的星宗蛻變而成,其中斗數因承了較多星宗的模式,而子平術則幾乎改良變異殆盡,我們今天還能從子平術中看到的星宗遺影,就只剩下神煞和星盤了。
目前所使用的神煞當中,有一部分是完全承自於星宗的星神,有一部分則屬後人基於當時之需要或長久統計之心得而自行創設,另有一部分別是從擇日學、堪輿學或其它學術中移用而來,其名目與花樣之眾,真可謂多如牛毛,令人嘆為觀止。
神煞的設定方式,大抵不外如下九種:
(一)、以年支對應於月日時支。(二)、以月支對應於年月日時天干。(三)、以日支對應於年月時支。(四)、以年干對應於年月日時支。(五)、以日干以應於年月日時支。(六)、以月令節氣對應於年日時支。(七)、以六甲旬對應於四柱地支。(八)、年月日時天干互見。(九)、同柱天干自見。
以上九種方式所設定出來的神煞,如果詳加列舉,可達數百種,向來各家命書,大多未予明載,縱使記載的亦多僅有起例而少有詳述其原理及其明確作用,所以常令人深覺困擾,不得不糊塗因循使用,這是一種畸型的現象,實在值得憂慮。緣此,遂有許多命學家主張將神煞廢棄不用,惟憾曲高和寡,孤掌難鳴,徒呼奈何?本講義原以正統陰陽五行生剋制化為主要教學重點,本不考慮對神煞加以探討,然為保存中國固有傳統命學風貌,站在學術研究之客觀立場,仍予概略介紹之。今先摘錄古今命賢對神煞所抒見解於後,以供各位治學參考:
一、任氏之見解——先賢任鐵樵說:「吉神凶煞,不知起自何人?作此險語,往往全無應驗」。又說:「一切神煞荒唐取用,桃花咸池,專論女命邪淫,受責鬼神;金鎖鐵蛇,謬指小兒關煞,憂人父母。……至於奇格異局,神煞納音諸名目,乃好事妄造,非關命理休咎,若據此論命,必致以正為謬,以是為非,訛以傳訛,遂使吉凶之理,昏昧難明矣」!
二、張氏之見解——先賢張楠說:「呂才(唐太宗時之大學士)合婚書,豈有是理?……骨髓破、鐵掃帚、六害、大敗、狼籍、飛天狼籍、八敗、孤虛謬說,此說原只是將人十二支所屬生年,浪以月家(亂取月支)一字為犯,豈有是理耶?蓋論人之禍福,以年月日時四柱俱全,更加地支所藏配合,論人休咎,倘不可得;而以年月二字,不與日時相關,斷頭截腳為說,不特立諾空言,而且刻諸板籍(書籍),妄立險語,以駭人之聽信,後世愚夫愚婦,遂以為真,或有斯犯,即駭而驚。或有高明(智者)知其果於無驗,以破其說,彼亦不信,且言曰:"此是神仙留記,若果無驗,安肯刻板』?又有登科及第,止讀儒書,未諳此理,或亦酷信,遂使下愚之人曰:"此上人(高貴人士)尚且信之,我何疑焉』,一犬吠形,百犬吠聲。又或八字果系偏枯、太弱、太旺,有病無葯兼帶謬說,愚人且不以八字正理不好為說,只浪怨帶此謬說之害,又或浪聽愚人諺語(傳言),飛天狼籍是八敗耶,此非君子之言,(乃)齊東野人之語也。愚(張賢自稱)謂此等妄語,刊諸板籍,必須焚其板,火其書,而後可耶」!
三、陳氏之見解——先賢陳素庵說:「舊書稱神煞,一一細推,毫無義理者,十嘗八九,且一字每聚吉凶神煞十餘,福禍何以取斷?此皆術家逞臆妄造,每一書出.則增數種,欲以何說惑人,即立何等名色,往往數煞只是一煞」。又說:「考定神煞,如天德、月德、貴人、月將、空亡之類,皆有義理,其餘從太歲起者為真,不從太歲起者為妄;真者精擇而存之,妄者悉舉而削之。或疑相沿既久,未必無驗,不知人命吉凶,皆由格局運氣、安可偶合神煞而信之。且如桃花、流霞、紅艷等煞,為男女淫慾之徵,然端人正士,烈女貞夫犯之者甚多;況桃花煞亥卯未在子,寅午戌在卯,巳酉丑在午,申子辰在酉,皆五行正印;流霞煞如乙遇申乃正官,丙遇寅乃長生,辛遇酉乃祿神,何以見其褻乎?且春花無不妖冶,何獨桃花為淫花?干支字面相見,有何紅色艷態?神煞誕妄,皆此類也,但一一避之,太費解說,達理之士,自當曉然耳」!
四、吳氏之見解——近賢吳俊民說:「以"子平術』論命全就四柱歲運之陰陽五行,察其衰旺,究其順悖,審其進退,論其喜忌為主。對吉神凶煞,實在可有可無,因為單就四柱命宮天干地支沖合會刑穿配合大運流年流月,詳細審察其交互演變的情形,再加上空間條件的配合,大體即可斷其孰吉孰凶。然一般論命者多喜配合吉神凶煞,以為論斷;而問命者也多愛聽這一套江湖花樣」。又說:「尤以江湖命相士大多兼修"星盤』"子平』,為人論命時,也有采"星平合參』者,於是關煞及吉凶星雜比、劫、傷、食、財、官、殺、印,滿盤陰陽怪氣,以為盡泄天機,對一般愚夫愚婦,竭盡蠱惑之能事,其目的多志在金錢,命學式微,並非全受外力的壓迫,自己不尊重自己的學術,也是一個原因」。
五、梁氏的見解——近賢梁湘潤說:「神煞之一說,為時甚早,大約在漢代即已有之。"神煞』之名稱眾多,系統駁雜而定義不明,在此是一名稱,在彼又是一個名稱。譬如,以"大耗』為例——樞要歷曰:大耗者,月中虛耗之神也;歷例曰:大耗者,正月起申,順行十二辰;曹震圭曰:大耗者與月破同位。二、祿命法之大耗,又名元辰,以出生年地支,按"陽男陰女,陰男陽女』之"子見巳未,丑見午申……』等起例。像這一種,同樣的"術語』而在"陰陽五行』學理之中,而各有說者,實在不乏其例。又如:"天醫』在擇日法,只是"成』日之別名,而"天醫』在陽宅之中又視作為吉方。又如:"天喜』,選擇宋鏡以正月戌、二月亥、三月子、四月丑……等;然而在"飛星紫微斗數』之天喜,又是以年支推論,以子年酉、丑年、申、寅年未……等之而推論」
又說:「故此,就只以有"經傳』可考者,即是不難循覓出"同詞異義』之事。這尚僅僅是就其組合而言之,如果要論及其"吉凶』之所指示,則又有不同樣的說法。若再問及這些"吉』或者"凶』的推論,究竟有多少準確性,那就"譽者有之,謗者有之』,奉若金科玉律者有之,棄之如糟粕者有之。然而,"神煞』一事,為什麼會這樣亂?看來是甚為複雜的現象,而其真正原因,歸納而言,也只有二項——一、陰陽五行這一範圍之中,大抵好談禍福之"應驗性』,譬如:某人命帶桃花,確實風流成性,因此,就要以此神煞之吉凶加之於任何一個人之身上。二、懶得去研究各種研究之根源,職業人士忙著去賺錢,有錢賺就好了,談理論主事,簡直是傻子之事;研究人士,又多偏於自己所習慣的一種,不願廣為研究體會陰陽五行之面面觀,甚至也只是另一種面目之職業算命者而已……。"神煞』是通用於陰陽學術之中,自"淮南子』直至清"協紀辨方書』止,歷時達二千年之久,歷經各種"祿命法』演變,參涉每一個時代之堪輿術,今日任何一種陰陽學術,都離不開一神煞學,故此,若未能注視於神煞之演變,也就很難能研究得好任何一種論命法」。
又說:「關煞與神煞不同,"神煞』是經典中之所取認,"關煞』是習俗上所慣用,神煞有推算上理論,關煞只是地域性統計之所得,其準確性幾乎渺茫。關煞大抵是用之"兒童』,以父母愛子心切,通常皆以"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關煞之權威是建立在倫理。故此,儘管關煞大家都列入,幾乎可以不必訴諸於理論,而可以流傳不絕的一種統計法。因此,吾人對"關煞』一說,也只能以"星相民俗藝術』觀之」。
第二節 吉神凶煞的種類
吉神凶煞之種類,大抵不外四類,前已提及,那就是:(1)吉星吉神類(2)凶星凶神類(3)小兒關煞類(4)合婚神煞類。而其中合婚神煞方面,又大多是從擇日學中移用過來;小兒關煞則是各地民俗之產物,至於吉凶星方面,除了一部分是後人自創之外,其餘多屬因承或演自於星宗。茲分別整理列舉於後:
一、吉星吉神類——有天德貴人,天乙貴人、天官貴人、天廚貴人、天福貴人、月德貴人、文昌貴人、文星貴人、福星貴人、太極貴人、節度貴人、三奇貴人,天德合、月德合、天祿、官祿,飛祿、夾祿、拱祿、支祿、時祿、食祿、天廚祿、生成祿、連珠祿、朝元祿、飛勝祿、名位祿、正夾祿、雙夾祿、天元祿、地元祿、人元祿、天蔭、天貴、天和、天權、生官、職元、仁元,壽元、魁元、催官、科名、科甲、祿動、唐符、國印、玉堂、爵星,天馬,地驛、紅鸞、天喜、天解、地解、食神、連珠食神、印綬遇祿、驛馬、生成馬、天財、飛財、五行正印、官史貴印、華蓋印、日學堂、十干學堂、十干學館、食神學堂、食神學館、官貴學堂館、學堂詞館、福德秀氣、六秀、魁罡、進神、金神、金輿、華蓋、將星、天赦、天經地緯、行主、局主、卦氣、斗標、注受、歲殿、金匱、將星、攀鞍、驀越、三台、八座;太陽、太陰、紫微、龍德……等等。
二、凶星凶神類——有天暗、天耗、天刑、天囚、傷官、陽刃、飛刃、血支、血忌、產星、天空、天雄地雌、喪門、弔客、白虎、地喪、地猥、貫索、勾神、五鬼、官符、月符;飛符,年符、死符、小耗、歲破、大耗、闌干、暴敗、天厄、捲舌、紋殺、天狗、病符、囚獄、的煞、破碎、咸池、桃花、大殺、飛廉、三刑、六害、劫煞、亡神、空亡、孤虛、血刃、浮沉、天哭、披頭、披麻、黃拖、豹尾、擎天、游奕、地耗、月廉、月煞、值難、大煞、天羅地網、反吟伏吟、紅艷、流霞、方位煞、八煞、追魂、斗杓、赦文、日刃、十惡大敗;四慶、冰消瓦解、十大空亡、六甲空亡、截路空亡、天上空亡、十干空亡、四大空亡、三丘五墓、埋兒煞、衝天煞、指背煞、懸針煞、平頭煞、克妻煞、吞啖煞、呻吟煞、隔角煞、破軍、紫暗、太白、斧劈、天掃、地掃、戰烽煞、雷霆煞、掛劍煞、天屠煞、自縊煞、鬼限、衝天煞、夭年煞、截俞煞、頭重尾輕、伏兵大禍、陰陽不將,巡山罹喉、元辰、孤鸞……等等。
三、合婚神煞類——有益財、退財、至門守寡、夫多厄、妻多厄、死魂夫、泉魂夫,死克妻、墓妨妻、鬼夫、鬼婦、絕克、財夫,財妻、富貴多子、不娶鰥居、不嫁寡居、殺夫、殺妻、死魂子、骨髓破、大敗、八敗、大狼藉、小狼藉、飛天狼藉、孤辰、寡宿、重婚煞、絕居人、頭帶煞、腳帶煞、咸池煞、破碎煞、穿心六害、亡神、劫煞、六衝、戴箭、鐵掃、鐵剪、天掃,地掃,陰差陽錯、絕房煞、四離絕、真滅沒、氣往亡、白虎、紅紗,天賊,人鬲、月壓、憨對、受死、披麻、死別、天荒地蕪、天罡鉤絞、河魁鉤絞,天寡、地寡、四廣、四忌,四窮、翻弓、攔路虎,周堂煞、人民離、卧屍、離巢、開星、長星、短星,朱雀、生氣,福德、歸魂二絕命、天醫,遊魂、五鬼、絕體,再嫁、頭蒂,腳踏、望門鰥、望門寡、三殺、箭刃殺、回頭貢殺……等等。 、
四、小兒關煞類——有落井開,雞飛關、取命關、雷公關、斷腸關、千日關,急腳關、鐵蛇開、鬼門關、五鬼關,白虎煞、天狗煞、埋見煞、天吊關,短命關、和尚關、湯火關、夜啼關,撞命關、真難關琳庵關、水火關、深水開、四柱關、將軍箭;浴盆煞,斷橋關、閻王關、無情關、百日關、四季關、金鎖匙……等等。
綜合前述之吉神凶煞,共計有四大類三百三十餘種,當然仍有許多神煞未及一一列入,可謂名目繁多,混雜紊亂,而且有些神煞一眼望去即知是荒唐虛構,非惟危言聳聞,甚至令人觸目驚心,實在有待識者過濾澄清之必要。《星平會海》曾在合婚神煞篇後另加按語說:「嘗聞古命書無記載合婚之理,乃唐太宗為西漢以來,遠方來婚不絕命,呂才設此術以愚惑之,名曰「減蠻經」,其法不可全信,姑錄供知者察之」。可見命學中之神煞,有不少是古人任意妄加設定的;我們今天身處科學昌明之時代,一切講求邏輯與推理,注重實驗及統計,故而對於命學上各項古傳法訣,實應慎重加以歸納整理,去蕪存菁,絕不能泥古不化,固步自封,只知守成而不敢改革創新普及之呆說也!
由於合婚神煞與小兒關煞多屬俚俗無稽之論甚且幾近於荒誕不經,所以本講義不擬加以介紹;而在下兩節課程中,僅就吉星吉神與凶星凶神兩方面提出探討;
第三節 吉星吉神的構成及其作用
吉神的名目繁多,又非盡屬合情合理之法訣,實無必要一一加以提出闡釋。茲為使大家對部分較為常見常用的吉神,在印象上有個概括輪廓起見,特擇要選擇列舉,並予扼要說明。
《命理新論》說:「通常以吉神為君子,它能福人能益人,人命值之,可以化凶為吉,可以錦上添花。然君子有真有偽,真君子有如人命的救星,偽君子機關暗藏,受其害的,有至死不知其原因。真君子如八字所喜的天干或地支恰為吉神;偽君子如八字所忌的天干或地支,恰為吉神。所以同為吉神,一定要就每一個人不同的四柱八字,綜合論其全局的喜忌、千萬不要查得一個吉神,就驚呼不置,否則以害為福;將何以自圓其說呢」?上文對吉神的基本特性闡說甚詳,故不再另予贅書,直接為大家介紹之:
一、天德貴人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正丁二坤中,三壬四辛同,五乾六甲上,七癸八艮同,九丙十歸乙,子巽丑庚中」。
(二)說明——①後天八卦方位中,乾、坤,巽、艮四方分別居於亥、申、巳、寅之地。是故,以月支為主,對應於年月日時天干及年、日、時地支,凡正月見丁干,二月見申支,三月見壬干,四月見辛干,五月見亥支,六月見甲干,七月見癸干,八月見寅支,九月見丙干,十月見乙干,十一月見巳支,十二月見庚干,,都是天德,貴人。(註:有人主張僅能對應於日干,余干不對,此說似還原義)。
②天德又稱「天道;」或「天惠」,乃天有好生之德,常賜恩於弱極者之謂。四孟之月(寅申巳亥月),正是陰木、陰火、陰金、陰水死絕弱極之時(請翻查十二生死歷程表),天不忍驟絕之,故施恩於乙、丁、辛、癸四陰乾,四季之月(辰戊丑未月),正是陽木、陽火、陽金、陽水人墓遭棄之時,天不忍驟棄之,故施恩於甲、丙、庚、壬四陽干;四仲之月(子牛卯酉月),正是木、火、金、水凝胎將生之時,天有好生之德,不忍見其氣散不形,故施恩於其四生之地寅、申,巳、亥中。
③天德不臨於戊、己土,以天地(土)乃木火金水之父母,故天父賜恩,必由地母五條件承領布施其德於萬物。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天德者,五行福德之辰,若人遇之,主登台輔之位」。子平賦說:「印綬得同天德,官刑不至,至老無災」。這就是說,人命若帶天德,如果不遭其它各柱干支衝剋刑等所破壞,則常在絕處中逢生,在失意中突遇貴人,可謂吉者好上加吉、凶者逢凶化吉的一顆吉星。
二、月德貴人
(一)法訣——《星平會海》:「寅午戌月在丙,申子辰月在壬,亥卯未月在甲,巳酋丑月在庚」。
(二)說明——①以月支為主,對應於年月日時天干。凡寅、午、戌月見丙干,申、子、辰月見壬干,亥、卯、未月見甲干,巳、酉、丑月見庚干,都是月德貴人。(註:有入主張僅能對應於日干,似達神煞初創時之本意)。
②月德乃五行三合局自見旺干,是一顆自求多福之吉星,也就是所謂「天助自助者」之意。天月二德均不臨土,一因土乃萬物主母,無條件孳育萬物?其雖表面無德,而實內涵至德,此亦如古聖所云:「無德之德,是謂大德」之意。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閻東叟云:貴神在位,諸煞伏藏;二德(天月二德)扶持,眾凶解散。凡命中帶凶煞,得此二德扶化,凶不為甚,須要日上見(日幹得之最佳),時上不犯克沖刑破方吉。凡人得之,一生安逸,不犯刑,不逢盜,縱遇凶禍,自然消散。與三奇、天乙貴人同並,尤為吉慶,或財富印綬食辭雙德,各隨所變,更加一位之福。人貴格,主登科甲,得君龍任,或承祖蔭,亦得顯達。人賤格,一生溫飽,福壽兩全,縱有蹇滯,亦能守份固窮,不失為君子。女命得之,多為貴人之妻」。《子平靜言》說:「人命值此二德,多多益善,吉者增吉,凶者減凶,臨於財、官、印、食、福力倍增,即臨於嘉(偏印)、殺、劫、傷,暴橫可化。若二德自遭沖刑,則亦無力」。幽微賦說:「酒色猖狂,只是桃花帶煞;慈祥敏慧,天月二德聚來」。心鏡歌說;廣大凡行運逢祿馬,發跡為官也;天月二德為救解,百災不為害」。大體言之,天德是仁慈祥和之物,能化暴戾之氣,然人命得帶天德,亦需本性具有仁義慈和之德操,才能在緊要關頭獲得天助;而月德是勤勉敏慧之物,能逢凶化吉,去災招祥,然人命若帶月德,亦需本身勤勉自助,才能在緊要關頭獲得天助。
三、天乙貴人
(一)法訣——《星平會海》:「甲戌牛羊,乙己鼠猴鄉,丙丁豬雞位,壬癸兔蛇藏,六辛逢馬虎,此是貴人方」。
(二)說明——①牛羊是指丑未,鼠猴是指子申,豬雞是指亥酉,兔蛇是指卯巳,馬虎是指午寅。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於年月日時地支,凡甲、戊、庚於見丑、未二支,乙、己干見子、申二支,丙、丁於見亥、酉二支,壬、癸於見巳、卯二支,辛干見午、寅二支,都是天乙貴人。
②《神煞探原》說:「蠡海集曰:天乙貴人有陽貴,陰貴之分,陽貴起於子,陰貴起於申,陰陽配合可以解凶厄」。其法陽貴以子為起首,陰貴以申為起首,按陽順陰逆之順序配於十天干,而取與十干五合之干為天乙所臨之干。譬如:陽貴由於開始配甲,按序順排,丑配乙,寅配丙……;而取與甲干五合之「己」為子貴所臨之干,取與乙干五合之「庚」為丑貴所臨之干,所以己的天乙陽貴在於,庚的天乙陽貴在丑……,陰貴由申開始配甲,按序逆排,未配乙,午配丙……而取與甲干五、合之「已」為申貴所臨之干,取與乙干五合之「庚」為未貴所臨之干,所以己的天乙陰貴在申,庚的天乙陰貴在未……。
③「辰」為天罡,「戌」為河魁,辰、戌亦為天羅地網之處,故天乙貴人不臨於辰支與戌支。
④天乙貴人亦稱「五堂貴人」,凡白天生人應取陽貴,凡夜晚生人則取陰貴。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天乙者,乃天上之神,在紫微垣闔門外,與太乙並列,事天皇大帝,下游三辰」。又說:「天乙其神最尊貴,所至之處,一切凶煞隱然而避」。燭神經說:「天乙貴人遇生旺,則形貌軒昂,性靈穎悟,理義分明,不喜雜術,純粹大器,身蘊道德,眾人欽愛,死絕則執拗自是,喜游近貴;與劫煞並,則貌厚有威,多謀足計;與官符並,則文翰飄逸,高談雄辯;與建祿並,則文翰純實,濟惠廣游,君子人也」。又說:「天乙貴人,命中最吉之神,若人遇之則榮,功名早達,官祿亦易進。如皆乘旺氣,終登大位,大小運行年至此,亦主遷官進財,一切加臨至此,皆為吉兆。凡貴人所臨之處,大概喜生旺,無衝破,道理順,不落空亡為佳」。先賢郭景純則認為天乙貴人乃至貴之神,應排於諸貴之首,總之,天乙貴人乃由十干暗合而取,故人命帶天乙,必聰明而隨和;人緣特佳,出入近貴,平實樂觀,持重開朗,最易獲得社會大眾的欣賞與擁戴;若職業婦女帶此貴人,更有外緣,就是普通人帶之,也必百事順暢,不犯科刑。天乙如坐生旺之地,則福力倍增,一生少病,富者益富,貴者益貴。然天乙貴人最怕刑沖空破或坐於衰病死絕之地,犯之者,福力驟減,徒增勞碌。
四、三奇貴人
(一)法訣——《淵海子平》訣:「天上三奇甲戌庚,地下三奇乙丙丁,人中三奇壬癸辛」。
(二)說明——①三奇之法,源出於奇門遁甲,較為玄奧,先賢陳素庵則以「奇門」之法多端,將其列入子平術,實不勝其繁,故主張刪除不用。然歷來命家時加論述引用,且《三命通會》亦言之鑿鑿,故此處仍予介紹之。②三奇貴人有真假之分,真三奇貴人必須按序組合排序始稱人格,譬如:天上三奇必須年甲、月戊、日庚或月甲、日戊、時庚;地下三奇必須年乙、月丙、日丁或月乙、日丙、時丁;人中三奇必須年壬、月癸、日辛或月壬、日癸、時辛才算,其餘不依上法排列者,均屬假三奇。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凡命遇三奇,主人精神異常,襟懷卓越,好奇尚大,博學多能。帶天乙貴人者,勛業超群;帶天月德者,凶災不犯,帶三合入局者,圍家柱石;帶官符劫煞者,器識宏遠;帶空亡生旺者,脫塵離俗,富貴不淫,威武不屈;值元辰、咸池衝破、天羅地網者方無用」。《命理新論》說:「三奇必須命局配合得體,並有其它貴人吉星扶持,才有榮華福壽,如果只有空奇無貴地,命局又逆亂不堪,勢必貧窮下賤被欺凌;即使命局較清粹,若三奇不臨貴地而落空亡,不是孤獨即是蓬萊三島客雲遊四方了」。總之,三奇是一種特殊的貴人,大體倘須其它貴神襄助,才能發揮它的奇能異巧。凡命帶三奇有它貴旁扶者,多具有一、二項特殊技能或才華,或身體、性格,言行中有某項與眾不同的特徵,當然很易令人對其產生深刻印象,而較一般人更易遭逢特殊際遇了。
五、文昌貴人
(一)法訣——《果老星宗》訣 「甲乙巳午報君知,丙戊申宮丁己雞,庚豬辛犬壬逢虎,癸人見兔人云梯」。
(二)說明——①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於年月日時地支。凡甲干見巳支,乙干見午支,丙、戊干見申支,丁、己干見酉支,庚干見亥支,辛干見戌支,壬干見寅支,癸干見卯支,都是文昌貴人。
②先賢陸位說:「文昌者,乃天干生地支所藏之人元也。甲生丙在巳,乙生丁在午,丙生戊、戊生康在申,丁生己、己生辛在酉,庚生壬在亥,壬生甲在寅,癸生乙在卯。獨辛不以生;而以戍為文昌,戌在辛之方位,以其有從魁、河魁夾之也,子,丑、辰,未不與者,何也?蓋文昌欲顯不欲隱,子、醜地下,辰、未庫也」!
③先賢陳希夷則認為:「庚豬辛鼠壬逢虎」:其中辛金文昌在子(鼠),與星宗「庚豬辛犬壬逢虎」略異,我比較贊同陳賢的說法,因為陳賢早生於陸賢數百年,且曾直接或間接參與星宗之改革,故其資料較為正確,而陸賢所獲之星宗版本:由於年代久遠,可能有誤抄或誤植的情形。
(三)作用——近賢吳俊民說:「文昌人命,主人聰明過人,萬事逢凶化吉。其作用與天德;月德、天乙貴人類似」。
星宗說:「文昌人垣主大貴「詳觀文昌貴人之構成,多取「食神」之臨官祿位為貴,由此可見,文昌即食神建祿之稱,文昌人命之人,氣質雅秀,舉止溫文,男命著重內涵,女命著重美容,好學新知,具有上進心,一生利官近貴,不與粗俗之輩濫交。
六、天廚貴人
(一)法訣——《果老星宗》訣:「甲乙巳午丙在子,丁戊已午已申儲,庚落寅中辛尋午,壬廚居酉癸臨豬」。又《淵海子平》訣:「甲丙愛行雙妃游,乙丁獅子巳金牛,戊坐陰陽庚魚雙,二干石祿坐皇州,癸用天蠍壬人馬。辛到寶瓶祿自由,此是天廚注天祿,令人福祿兩優遊」
(二)說明——①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於年月日時地支。凡甲干見巳,乙干見午,丙干見於,丁干見巳,戊干見午,己干見申,庚干見寅,辛干見午,壬干見酉,癸干見亥,都是天廚貴人。②星宗說:「天廚名食神祿」。細觀天廚貴人之構成,毫無章法可尋,可見星宗不少神煞是以星宮星度求得,大部分與五行生剋原理無關。③《淵海子平》訣則完全依星宿星座之宮位來選定天廚貴人,而不以五行干支對應。
(三)作用——先賢陸位說:「(天廚)宜食麋」。就是藏食糧的倉庫,所以說,天廚人命的人,如不逢刑衝剋破,一生不愁吃穿,食祿不虞匱乏,更得其它貴神扶持,常人適宜廚藝,食品、糧貨貿易,貴人宜往農業、食品、糧政方面求取功名利祿,
七、國印貴人
(一)法訣——《果老星宗》訣:「祿前八位號唐符,第九名為國印宮,身命逢之應顯爵,倘逢空陷主貧窮」。
(二)說明——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於年月日時地支,凡見年干或日乾的祿前第九個地支者,都是國印貴人。譬如:甲干祿在寅,其國印則在寅前第九個地支「戌」中,同理,乙干見亥,丙干見丑,丁干見寅,戊干見丑,己干見寅,庚干見辰,辛干見巳,壬干見未,癸干見申,都是國印貴人。
(三)作用——先賢陸位說:「(國印)主掌印」。國印人命者,仁慈有威,儀錶堂皇,誠信厚重,不逢刑衝剋破,可掌政府機關之印信,名至實歸,有職祿亦得權柄。
八、驛馬
(一)法訣——《淵海子平》訣:「申子辰馬在寅,寅午戌馬在申,巳酉丑馬在亥,亥卯未馬在巳」。
(二)說明——以年支或日支為主,對應於其餘各支,取三合局中第一個長生字逢沖即是。譬如:子年生人,乃屬申子辰該組三合局,見寅即為驛馬;又如辰年生人,亦屬申子辰組三合局,故仍取寅為驛馬,蓋「寅」能沖申子辰該組三合局之第一個長生字「申」之故,余類推。
(三)作用——《命理新論》說:「古時驛馬傳遞文書的機關,驛馬是傳遞官文書的交通工具:,所以驛馬通常是代表動態」。燭神經說:「驛馬生旺,主人氣韻凝峻,通變趨時,平生多聲望,死絕則為有頭無尾,或是或非,一生少成,漂泊不定。與祿同鄉,則福力優遊;與煞相衝並,或孤神弔客喪門並者,離鄉背井之人,或為僧道,或為商賈。帶倒食祿鬼者,(即驛馬坐偏印或七殺),一生惺吝,機幸過賤,市塵(粗鄙馬坐偏印或七殺)態。與食神沖並者,聲譬人也;行年遇馬,與病符同,主病騖;與官符同,主官事驚恐;人宅舍,主口舌驚恐」。《三車一覽》說:「馬達鞭策,身不安閑」。古歌雲;「人命若逢驛馬,大益求名求利人」。造微論說:「馬頭帶劍,威鎮邊疆」《神煞探原》說:「驛馬與天后同位,是日宜上任,遠行、遷居」。《三命通會》說:「貴人馬多升擢,常人馬多奔波」。近賢吳俊民說:「驛馬可吉可凶,如果四柱五行陰陽配合得宜,驛馬與財或官、祿同一地支,且居生旺之地,不逢克伐入空亡,則不貴亦富;反之,如果驛馬居死絕之地,且逢克伐或陷空亡,則必不安於家庭,流浪四方,經常勞苦。如果兼帶桃花,加以命局不好,很可能色慾猖狂,客死他鄉」。總之,驛馬是一顆動態的星神,逢沖可謂驛馬加鞭,逢合則如驛馬套韁,與傷、殺、劫同支又逢沖有如野馬,與財、官、印同支又逢合有如良駒。驛馬吉凶無常,須視四柱全局配合而定:吉的方面代表升職、遷居、出差、出國、旅遊等。凶的方面代表降職、售產、奔波操勞等。
九、將星
(一)法訣——《神峰通考》訣:「寅午戌見午,申子辰見子,巳酉丑見酉,亥卯未見卯,此為將星」。
(二)說明——①以年支或日支為主,對應於其餘各支,取三合局中間的子、午、卯、酉四正之神。凡寅、午、戌支見午,申、子、辰支見子,巳、酉、丑支見酉,亥、卯、未支見卯,都是將星。②三命通會說:「將星者,如將制中軍也,故以三台中位,謂之將星」。
(三)作用——古歌說:「將星文武兩相宜,祿重權高足可知」。《三命通會》說:「將星常欲吉星相扶;貴殺加臨,乃為吉慶」。《命理新論》說:「凡命帶將星,如無破壞,主在官界顯達,四柱配合得宜,可以掌握權柄,以將星坐正官為佳。如果將星坐七殺或羊刃,則主掌握生死的大權;如果將星坐正財,即主掌握財政上的大權」。總之,將星是一顆坐鎮中堂,掌有權柄之星神,在家庭則如父親,在學校則如校長,在軍營則如將軍,能鎮懾眾人,具有領導與指揮之才華。
十、華蓋
(一)法訣——神峰通考訣:「寅午戌生見戌,亥卯未生見未,申子辰生見辰,巳酉丑生見丑,此為華蓋」。
(二)說明——①以年支或日支為主,對應於其餘各支,取三合局最後一字的辰、戌、丑,未四庫支。凡寅、午,戌支見戌,亥、卯、未支見未,申,子、辰支見辰,巳、酉、丑支見丑,都是華蓋。
②《三命通會》說:「華蓋者,喻如寶蓋,天有此星,其形如蓋,常覆乎大帝之座,故以三合底處得庫,謂之華蓋」。洞玄經云:「將星處乎中軍,華蓋張於庫上是也」。近賢吳俊民說:「華蓋就是一種華麗的覆蓋」。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人命得華蓋,多主孤寡,縱貴亦不免孤獨作僧道」。理愚歌說:「將星若同亡神臨,為國梁棟臣,言吉助之貴。更夾貴墓庫,純粹而不雜者,出將人相之格也」。又說:「華蓋雖吉亦有傷,或為妃子或孤孀,填房入贅鄉闕口,鐵鉗頂竺披緇黃(意謂出家為和尚或道士)」。又說:「華蓋星辰兄弟寡,天上孤高之宿也,生來若在時與胎(落在時支或胎元乙中),便是過房庶出者」。壺中子說:「華蓋為藝術星」。先賢林開說:「印墓同華(華蓋)品格清,重重臨印即公卿,若還空破臨其位,便是幽閑術藝人」。又說:「華蓋重重喜,休逢破與沖,性雖頗聰慧,挾術走西東,若學臨旺相,定是作三公,君子值之應獲福,小人生處怕懸針」。燭神經說:「華蓋為庇蔭清神,主人曠達神清,性靈恬澹寡慾,一生不利財物,惟與夾貴並則為福,清貴特達」。造微賦說:「印綬逢華,尊居翰苑」。《三車一覽》說:「華蓋重重,動心學藝」。又說:「華蓋乃聰明之士」。又說:「華蓋逢空,偏宜僧道」。《命理新論》說:「人命帶華蓋,必為人聰明勤學,清靜寡慾,但不免較為孤僻。如果華蓋逢印綬而臨旺相,在官場一定有相當的地位;如果華蓋遇空亡,或遭破壞,則不免為僧道或孤或寡,否則亦必過房入贅或挾一技而走江湖了」。總之,華蓋是一顆孤高不俗的星神,吉則代表華麗高貴,器度不凡,見解超越,才華出眾;凶則代表孤獨少成,六親緣薄,常為僧道或雜藝之流。
十一、學堂詞館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金命見巳,辛巳為正;木命見亥,己亥為正;水命見申,甲申為正;土命見寅,戊寅為正;火命見寅,丙寅為正」。(原文「土命見申,戊申為正」,申當屬寅之誤,特予更正)。
(二)說明——①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於四柱干支,取年干或日干長生地支所配之干支組合,其納音五行恰吻合年干或日干之五行者.則為「詞館」(納音以後再談)。故凡甲子見己亥,乙干見壬午,丙干見丙寅,丁干見丁酉,戊干見戊寅,已干見己酉,庚干見辛巳,辛干見甲子,壬干見甲申,癸干尹.乙卯,都是「學堂」。凡甲干見庚寅,乙干見辛卯,丙干見乙巳,丁干見戊午,戊干見丁巳,己干見庚午,庚干見壬申,辛干見癸酉,壬干見癸亥,癸干見壬子,都是「詞館」。②《三命通會》說:「夫學堂者,如人讀書之在學堂;詞館者,如今官翰林謂之詞館,取其學業精專,文章出類。長生乃學堂之正位,如金命見辛巳,金長生在巳,辛巳納音又屬金是也。臨官乃詞館正位,如金命見壬申,金臨官在申,壬申納音又屬金是也,余以類推」。
(三)作用——壺中子說:「文星(此處泛指學堂詞館之類)人命,笑班馬(班超與司馬光)之無才」。閻東叟說:「青赤為文章」。玉宵實監說:「赤白成章」。《三命通會》說:「(學堂詞館)主文彩異眾,詞翰秀穎」。這就是說,學堂詞館是一顆特殊之星神,同時由五行和納音取得,人命得此,主文才異人;不逢刑衝剋及,必聰明俊秀,學海蜚聲,早登仕途,功名可期。最宜往學術研究或教育行政方面發展。
十二、太極貴人
(一)法訣——《淵海子平》訣:「甲乙生人子午中,丙丁雞兔定串通,戊己兩干臨四季,庚辛寅亥祿盈豐,壬癸巳申偏喜美,值此應當福氣鍾,更須貫格相扶合,侯封萬戶列三公」。
(二)說明——①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於年月日時地支。凡甲干或己干見子午全,丙干或丁干見卯酉全,戊己兩干見辰戌全或丑未全,庚干或辛干見寅亥全,壬干或癸干見巳申全,都是太極貴人。②《三命通會》說:「太極者,太初也,始也,物造於初為太極,成也,收也。物有所歸曰極,造化始終相保(有始有終之意),乃曰太極貴也」。又說:「甲乙木先造乎子,坎水(子水)助而生,後終乎午,離火(午火)焚而死。丙丁火先出乎震(東方卯位),卯也,後喜藏乎兌(西方酉位),酉也。庚辛金得寅,乃金生手艮(寅在八卦的艮方,艮屬土,故能生金),見亥乃金廟乎乾(亥在八卦的乾方,乾屬金,故曰金之朝旺)。壬癸水先得申而生,後得巳而納,經曰:地陷東南,四瀆(水)俱流巽位(東南巳方),皆有始有終之意。戊己土也喜生乎申,得辰戌丑未為正庫,理愚歌云:四庫全時為至貴,位班上列據權衡」。
(三)作用——先賢徐升認為,太極貴人必須「始終相保」,也就是說必須子午全見、卯酉全見、辰戌全見、丑未全見、寅亥全見、巳申全見,兩者缺一即不構成太極貴人。理愚歌說:「人命(太極貴)人格,更有福氣貴神扶,豈不為美」。大抵太極貴人人命,主人氣宇軒昂,行為有始有終,精神專聚不散,更得其它吉神扶持則富貴必然,福壽無強。
十三、福星貴人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甲丙相邀人虎鄉,更游鼠穴最高強,戊猴己未丁宜亥,乙癸逢牛卯祿昌,庚趕馬頭辛到巳,壬騎龍背喜非常,此為有福文星貴,遇者應知受寵光」。
(二)說明——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於年月日時地支。凡甲、丙干見寅或子,乙、癸干見卯或丑,戊干見申,巳干見未,丁干見亥,庚干見午,辛干見巳,壬干見辰,都是福星貴人。
(三)作用——福星貴人歷來甚少有命書為文加以註解。人命若帶福星,則主一生福祿無缺,格局配合得恰當,必然多福多壽,金玉滿堂;平常人得之,亦主三餐溫飽,無憂無慮;此星多主平安福氣而不主富貴。
十四、祿神
(一)法決——《淵海子平》訣:「甲祿在寅,乙祿在卯,丙戌祿在巳,丁己祿在午,庚祿在申,辛祿在酉,壬祿在亥,癸祿在子」。
(二)說明——以日干為木,對應於年月日時地支。凡甲日見寅,乙日見卯,丙日或戊曰見巳,丁日或己日見午,庚日見申,辛日見酉,壬日見亥,癸日見子,都是日主的祿神;由此可知,所謂祿神,實乃日干臨官之地也。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建祿者,主人肌厚氣實,體格不清,一生安逸,足財利,生旺則然;死絕則氣濁神漫,吝嗇猥鄙。與元辰並,因挎蒲(投機)得財,後因此敗,與官符並,因官門得財,或多爭訟;與劫煞並,好賺技小商,不義橫財,與天中(空亡)並,多遺失破財,與祿鬼(七殺)倒食(偏印)並,多因賒貸牙儈,得財至死不通,惟財是念」。洞玄經說:「凡命帶祿,最怕犯沖,謂之破祿,如甲以寅為祿,見申;乙以卯為祿,見酉,則氣散不聚,貴人停職剝官,眾人衣祿不足」。源髓歌說:「祿馬(此處的馬是指正財)更有多般說,自衰至死兼敗絕,若無吉神加助時,定知破祖多浮劣」。古歌云:「資財聚散祿居空,胎里生時怕遇逢,貧賤為奴多乞食,飄零自身各西東」。先賢沈芝說:「祿人空亡何時知,虛名虛譽足堪嗤」。《命理新論》說:「祿的喜忌,尚須視命局身主衰旺怎樣?如果身旺的祿,則宜見克泄;身弱的祿,則忌見克泄。祿在年支,叫做歲祿或背祿;祿在月支,叫做建祿;祿在日支,叫做專祿;祿在時支,叫做歸祿,一律均怕入空亡或犯沖。如果取以為用不幸入空亡或犯沖,又不得吉神解厄,勢必貧賤為奴多乞食,飄零身自各東西了。即使不為奴為乞,也必是虛名虛譽,不足取也」。總之,祿神就是日主的比肩,且居於臨官之地。日主弱,最喜祿神來幫身,若祿神不逢刑衝破害,則一生安穩福泰,親朋有情多助;如逢刑沖,叫做破祿,必難承祖業,背井離鄉奔走遠方營謀。倘日主強,過祿神更增日主旺勢,導致五行氣勢偏激,則反主刑傷破耗,妨妻妨父了。
十五、德秀
(一)法訣——《三命通會》訣:「寅午戌月,丙丁為德,戊癸為秀;申子辰月,壬癸戊己為德,丙辛甲己為秀;巳酉丑月,庚辛為德,乙庚為秀;亥卯未月,甲乙為德,丁壬為秀」。
(二)說明——①以生月為主,對應於年月日時天干。凡寅、午、戌月生人,天干見「戊癸」合局又再見「丙丁」其中之一者,叫做德秀,凡申、子、辰月生人,天干見「丙辛」合局再見「壬癸」其中之一,或天干見「甲己」合局,又再見「戊己,」其中之一者,也叫德秀;凡巳、酉、丑月生人,天干見「乙庚」合局又再見「庚辛」其中之一者,也叫德秀;凡亥、卯、未月生人,天干見「丁壬」合局又再見「甲乙」其中之一者,亦為德秀。②《三命通會》說:「夫德者,本月生旺之德,秀者,合天地中和之氣,五行變化而成者也」。又說:「德者,陰陽解凶之神;秀者,天地清秀之氣,四時當旺之神」。③德秀又名「福德秀氣」,它是以生月地支三合所屬五行為主,取天干五合所化之五行及天干所透之十干五行,與生月地支三合所屬五行相同者為德秀貴。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凡人命中得此德秀,無破衝剋壓者,賦性聰明,溫厚和氣;若遇學堂,更帶財官,主貴;衝剋減力」。總之,德秀也是一種貴人,它能逢凶化吉,獸瑞呈樣,人命帶之,主內涵充實,精神爽朗,儀錶清奇,才華出眾,但如遭刑衝剋破,則吉力驟減。
十六、金輿
(一)法訣——紫虛局訣:「祿前二辰號金輿」。
(二)說明——①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於年月日時地支,取年干或日干之祿前二位地支為金輿。故凡甲干見辰,乙干見巳,丙干或戊干見未,丁干或己干見申,庚干見戌,辛干見亥,壬干見丑,癸干見寅,都是金輿」。②八字金書則說:「驛馬前後居二位,此名金輿在其中」,此書則主張金輿應取自驛馬前二位地支,與前法相異,然兩訣均可列為參考。此法譬如寅、午、戌生人,驛馬在申,則取申前二位的地支「戌」為金輿、余類推;③《三命通會》說:「興者,宜也,金者,貴之義。譬之君子,居官得祿,須坐車以戴之,故金輿與常居祿前二辰」。
(三)作用——紫虛局說:「祿前二辰號金興,遇此人之福最殊,偏主聰明多富貴,一身清泰亦無魔」。八字金書說驛馬前辰居二位,此名金興在其中,生於此處並行運,到老為官轉自通」。這就是說,金輿好像達官仕紳所乘坐的華麗交通工具,它乃代表富貴之徵,如以現代生活情形而論,則人命帶金輿,常能擁有或搭乘較為豪華便捷的交通工具,出入便利,生活愜意。
十七、魁罡
(一)法訣——魁罡只有四組干支:壬辰、庚戌、庚辰、戊戌。詩曰:「壬辰庚戌與庚辰,戊戌魁罡四座神,不見財官刑煞並,身行旺地貴無偏」。
(二)說明——①三命通會說:「辰為天罡,戍為河魁,乃陰陽絕滅之地,故名」。又說:「辰是水庫屬天罡,戍是火庫屬地魁,辰戍相見,為天沖地摯」。子平總論說:「身值天罡地魁,衰則徹骨貧寒,強則絕倫貴顯」。②「魁」與「罡」均為北斗星宿之名稱,北斗至高至遙而難及,在此處喻有「極限」的意思,常代表大好、大壞之界線。
(三)作用——古歌說:「魁罡四柱曰多同(四柱多見),貴氣朝來在此中,日主獨逢衝剋重,財官顯露禍無窮)。又說:「魁罡重疊(四柱多見)是貴人,天元健旺喜臨身,財官一見生災禍,刑煞俱全定苦辛」。又說:「魁罡四日最為先,疊疊相逢掌大權,庚戌庚辰怕官顯,戊戌壬辰畏財運;主人性格多聰慧,好殺之心斷不偏,倘有刑沖兼破害,一貧撤骨受苔鞭」,三命通會說:「此格須疊位重逢,日位加臨者眾(日主魁罡四柱多見),以伏為貴。經云:魁罡聚會,發福非常,主為人性格聰明,文章振發,臨事果斷,秉權好殺」。古賦說:「魁罡性嚴有操持,.而為人聰敏是也!運行身旺,發福百端,一見財官,禍患立至,或帶刑煞尤甚。倘日位(日柱)獨處,刑衝剋制重臨,必是小人,刑貴不已,窮必徹骨,運臨財官旺處,主防奇禍。若月合見財官印綬,日主一位,即以財官印食取用,雖微有破財,財官印食得位,亦無大窖,須斟酌提綱(月令),當用者取之,不可拘此小節」。又說:「庚戊庚辰二日無官星,若魁罡重疊有情,主富高於名,但見財官則不成局,歲運再見財旺之鄉,禍不可測」。這就是說。魁罡最喜四柱重逢多見而身旺,大忌財官來盜克及沖刑破格。命帶魁罡之人,嘴硬心軟而熱誠,好掌權柄,喜居上位;逢財官及格財體形短小精幹,操持多勞;身旺無破者,行藏粗曠,聲雄氣宏,具有領導才能。惟魁罡無論是強是弱,俱皆辛勤而性急,做事不喜拖泥帶水,俗語說:「人命帶魁罡,喝鬼罵凈閻王」,就是在形容魁罡的急躁剛烈習性。
十八、天醫
(一)法訣——古訣說:「月後一辰是天醫」。
(二)說明——天醫一名「天乙」或「病符」,乃演自擇日與陽宅學體系,故須以陰曆月份為主,取生月之後面一個地支為天醫。是以凡正月見丑,二月見寅,三月見卯,四月見辰,五月見巳,六月見午,七月見未,八月見申,九月見酉,十月見戌,十一月見亥,十二月子,都是天醫星。
(三)作用——《命理通鑒》說:「天醫拱照,可作良醫」《紫微斗數新詮》說:「病符(天醫)主災病,流年逢之多主有災病」。九星吉凶歌舊:「伏位天乙(天醫)無禍殃」。這就是說,天醫星乃為病符星,掌管疾病之事;命格混濁不清的人得之,常患病災或痼疾,也可能一生體弱多病;如果命格清奇純粹者得之,又逢其它貴神扶助,則很適宜研究醫學藥學,亦適合研究哲學、心理學、命理學等。
十九、天赦
(一)法訣——古訣云:「春月戊寅,夏月甲午,秋月戊申,冬月甲子,此是天赦日」。
(二)說明——①春,夏、秋、多四季為主,對應於日柱。凡出生於寅,卯、辰月的人,見戊寅日;出生於巳、午、未月的人,見甲午日;出生於申、酉、戌月的人,見戊申日;出生於亥、子、丑月的人,見甲子日,都是天赦。②《神煞探原》說:「道家以"甲戊』日為祈禳(祝壽儀式)之所宜,天赦之說歷來已久」。《命理通鑒》說:「惟五月甲午日及十一月甲子日者,不屬天赦,因值月建故也」。這就是說,五月和十一月,因犯月建的關係,故沒有天赦日。
(三)作用——《淵海子平》說:「天赦解人災禍」。近賢尤達人說:「天赦在命,逢凶不凶,惟貪杯嗜酒耳」。天赦日是民間道家的傳統吉日,道家認為,上天每擇天赦日大赦天下蒼生之罪,故於此數日須焚香設案敬謝天恩。由此觀之,命帶天赦者,常能逢凶化吉,一生無災,縱遇刑訟官非,亦可望能得貴人化解,轉危為安。
二十、金神
(一)法訣——金神只有三組干支:乙丑、己巳、癸酉。
(二)說明——①《三命通會》說:「金神者,破敗之神,即的煞,只有三時,乃癸酉、己巳、乙丑」。又說:「此格六甲日力主,見此三時,作金神論;甲子甲辰二日為最,月令通金氣成火局,方可取用」。這就是說,金神格乃以申日為主,對應於時柱而求得的一種貴神,凡申日生人,見乙丑時或己巳時或癸酉時,便叫金神。②也有人主張只要日柱和其它任何一柱於支帶有兩組以上,即可認定為金神格,這是屬於特殊格局的看法,以後再談。
(三)作用——相心賦說:「金神貴格,火地奇哉;(金神遇火),有剛斷明敏之才,無刻利欺瞞之意」、妖祥賦說:「金神喜七煞而忌刑沖」。秘訣云:「金神喜火旺之鄉,若行北方則凶」。獨步云:「申日金神,偏宜火地;己日金神,何勞火制?六甲生春,時犯金神,水鄉不發,火重名真。甲乙丑月(甲乙日生於丑月),時帶金神,月干見煞。雙目不明;金神遇火,威鎮邊疆」。定真篇說:「金神運到水鄉,身屍分拆」。古詩曰:「癸酉己巳並乙丑,二位金神時怕有,火鄉煞刃貴相逢,如在水鄉隨刑酷。癸酉已巳並乙丑,時上逢之是福神,傲物恃才宜制伏,交逢煞刃貴人真」。《三命通會》說:「金神歲運見火必福,見水必禍,柱中有火,不行火鄉亦難發;喜見財,行財運亦發,六己日見此三時,亦作金神論,運行金水鄉,即禍立至,財運乃美,火鄉更妙」。總之,金神之選定原理仍不明確,大抵金神最需火土鍛煉或培育,而忌金水來破格;命帶金神,頭角崢嶸,五官富有曲線,儀錶出眾,目光如炬。性格剛烈,缺火鍛煉則恃才傲物,一意孤行,具有高度破壞性。
第四節 凶星凶神的構成及其作用
凶星在神煞當中,為數比吉星還多,這大概是由於中國自古流行「君子論命,言凶不言吉」的傳統所造成的罷?然而,神煞發明得太多,非但無助於後學突破命理進境,而且還常令問者造成許多的惶恐與驚悸,這是相當值得我們正視的一個問題。
《協紀辨方書辨偽篇》說:「術士好奇(喜好故弄玄虛)而嗜利,偽言繁興,此以為吉,彼以為凶,自漢褚少孫補史記已言之;況又經六代唐宋元明以來,其謬說又不知其凡。二十四向,而神煞盈千;六十甲子,而術家盈百,以前民利用之具,而成惑世誣民之書,不可不辨也」,漢代名士賈誼亦說:「夫卜筮者,高抬人命,以悅眾心,矯言休咎,以書人財」。讀了以上兩篇賢文,我們能不深深感到警惕嗎?
近賢吳俊民也說:「一聞凶煞,令人膽寒。江湖命相士都喜以凶煞嚇人,這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會造成他人的心理病態,對其人一生的思想行為影響極大,所以論命對此必須特別注意,藉以保持或維護他人的健康心理:庶免因算命而產生其他的災害。雖然俗云:「君子問凶不問吉」,但是人人的心理,都是忌凶喜吉的,嘴巴是這樣子講,心裡卻不是這樣想,我們為人算命千萬不要對凶煞誇大形容,如果必須說明者,也一定要曲折談出,並指示其遠避之方,務使其人永遠抱著一個恐懼的心理為是」。
吳賢又說,:「其實,凶煞在命理上也與吉神一樣,「吉者未必為吉,凶者未必為凶」吉神有真君子與假君子的區別,……小人也有真小人與偽小人的區別;真小人明攻暗謀,其害不可殫述,亟須設法遠僻;偽小人外凶內善,為勢所迫,不得已而出此,時機成熟;大多從善如流。故命局配合不宜,再遭凶煞助所忌的天干或地支,是誠遇到真小人;命局配合得體,雖遇凶煞,而能助喜用的天干或地支,是謂偽小人,不必言凶了」。
凶星凶神的基本特性,有如以上吳賢所述,惟其名目繁多,本講義實無法一一詳舉,今謹擇其要者列述於後,以供參考,希望大家將其視為研究資料即可,而切莫過於執著而沉迷。
一、空亡
(一)法訣——《淵海子平》訣:「甲子旬中無戌亥,甲戌旬中無申酉,甲申旬中無午未,甲午旬中無辰巳,甲辰旬中無寅卯,甲寅旬中無子丑」。
(二)說明——①空亡又名「天中」,以年柱或日柱的六甲旬為主,十個天干配十個地支,必餘下二個地支,此二支即為該旬之空亡。譬如:取甲子旬為例,自天干甲開始,按序由地支子配起,至最後一干「癸」為止,恰配到「酉」支,尚余「戌、亥」二支無干可配,所以,凡在甲子旬中出生者,其空亡必在戌、亥,余旬類推。
①《三命通會》說:「空對實,亡對有」。故空亡就是實有的相對詞,凡虛無縹渺者謂之空亡。神白經說:「空亡空亡幾多般,十干不到作空看」。洞玄經說:「遁窮而亡生,故以甲旬盡處曰空亡,蓋有是位而無祿曰空,有支而無干曰亡。如甲子旬遁至酉而十干足,所以無戌亥;餘五干例見,是為空亡,然空而有實,亡而有存,所以未可便作凶論」。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凡帶此煞(指空亡)生旺,則氣度寬大,動招虛名,長大肥滿,多意外無心之福;死絕則一生成敗飄泊,但在我有氣之地,則不能為福。大忌干支與天中(即空亡)相合,是謂小人得位,則奸詐譎詭,靡所不為。若為我所克,是為天中受殃,反為特達之福。其神性無常,與官符並,則忘媚多文;與劫煞並,則狹勇;與亡神並,則飄蓬;與大耗並,則顛倒鶻突;與建祿並,一生破敵,與咸池六害並,多凶暴卒。惟夾貴華蓋三奇學堂並者,則為大聰明脫俗之士」。《命理新論》說:「命局所忌的地支,如帶空亡反為吉,所喜的地支,如帶空亡必為凶,帶空亡的地支,如與地支相合亦無妨,有相衝的地支,如帶空亡,也可以解沖。年、月、日、時地支所主的人事,如帶空亡,必不得力或難成。至於年、月、時地支或以年為主,月、日、時地支三位皆犯空亡,反而大貴」。總之,空亡是一顆空蕩之星神,凡命中所忌之凶星落人空亡則吉,命中所喜之吉星落入空亡則頓失其力;但空亡本身並不主吉凶災祥之事。空亡逢沖或逢合,均需審視沖、合二支的力量,假如空亡所坐地支勢盛,則與其相合或相衝的地支,有時亦會陷入空亡之內不可不加註意。
二、劫煞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寅午戌亥上不須說,亥卯未申上勿道情,申子辰巳上化灰塵,巳酉丑寅上休開口」。
(二)說明——1、以年支或日支為主,對應於其餘地支。劫煞乃在五行十二生死歷程的「絕」處,譬如:寅午戌火局絕於亥,故其劫煞在亥;亥卯未木局絕於申,故其劫煞在申,申子辰水局絕於巳,故其劫煞在巳;巳酉丑金局絕於寅,故其劫煞在寅。
2、劫煞是被使用得最多的凶神之一,由此可見其凶。《三命通會》說:「劫者,奪也!自外奪之謂劫」,可知劫煞的本性是強暴的。
3、古傳劫煞之吉凶類別有十六種:(1)瓊珠劫煞(2)冠裳劫煞(3)紀網劫煞(4)旌旗劫煞(5)冕旒劫煞(6)監梅劫煞(7)庫賞劫煞(8)鬥爭劫煞(9)提孩劫煞(10)貪玩劫煞(11)破宅劫煞(12)風流劫煞(13)管弦劫煞(14)天牢劫煞(15)刀槍劫煞(16)煙霞劫煞。以上十六種看法因過於繁瑣,且多屬言過其詞,可信度不高,故不加以註解。
(三)作用——古歌云:「劫煞為災不可當,徒然奔走名利場,須防祖業消亡盡,妻子如何得久長」。又云:「劫神包里遇官星,主執兵權助聖明,不怒而威人仰慕,須合華夏得安榮」。《三命通會》說:「劫煞言則聰慧敏捷,才智過人」,車不留行,胸羅萬象,高明爽迅,武德橫財,即生旺興於貴煞建祿並也。凶則昏濁邪侈,毒窖性重,宿疾刑徒,兵刀扦傷,執拗內猥,貧奪無情,即死絕與惡煞並也」。總之,劫煞若為命局中所喜用的地支,為人多具競爭心,肯求上進,做事有魄力,敢擔當;如果與七殺或羊刃,亡神等凶星四柱,又為命局中所忌的地支,自是爭妒剛暴,奸妄巧詐,甚至常遭災厄橫禍了。
三、亡神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寅午戌巳上動紙筆,巳酉丑逢申須斂手,申子辰亥上勿堪論,亥卯未逢寅切須忌」。
(二)說明——①亡神一名「官符」或「七煞」,然這裡所稱的官符非指星盤中的官符,七煞亦非指六神中的七殺。其法是以年支或日支為主,對應於其它地支,取三合局所屬五行的「臨官」為亡神。譬如:寅午戌火局臨官於巳,故其亡神為巳;巳酉丑金局臨官於申,故其亡神為申;申子辰水局臨官於亥,故其亡神為亥,亥如未木局臨官於寅,故其亡神為寅。
②《三命通會》說:「亡者,失也,自內失之之謂,劫在五行絕處,亡在五行臨宮」。③古傳亡神的吉凶類別有十五種:(1)貴驛亡神(2)圭玉亡神(3)軒冕亡神(4)鼎鼐亡神(5)規矩亡神(6)父母亡神(7)羅綺亡神(8)兒女亡神(9)停力亡神(10)擄掠亡神(11)溝壑亡神(]2)鼓樂亡神(13)噴血亡神(14)花柳亡神(15)枷鎖亡神。以上看法多偏於片面,故不加以註解。
(三)作用——古歌云:「亡神七煞禍非輕,用盡機關一不成,克子刑妻無祖業,仕人猶恐有虛名」。又云:「命宮若也值亡神,須是長生遇貴人,時日更兼天地合,匪躬蹇蹇作王臣」又云:「皆嘗七煞是亡神,莫道亡神禍患輕,身命若還居此地,貧窮蹇滯過平生;凶星惡曜如臨到,大限渾如履薄冰,三合更須明審察,煞來夾拱必難行」。《三命通會》說:「亡神吉則峻厲有威,謀略算計,見事如神,事不露機,兵行詭計,始終爭勝,言事折辯,壯年進用,即生旺與吉煞並也。凶則偏燥性窄,虛詐狂妄,浮蕩是非,酒色風流,官符獄訟,兵刑責難,即死絕與惡煞並也。若貴人建祿並,專弄筆硯,撰飾文詞,因公起家,干涉官利,或為胥徒,併火克身,則語吃無氣,多腰足疾」。總之,亡神若為命局中所喜用的地支,並與吉神同柱,則必沉穩練達;謀略深算;嚴謹有威,好勝心強;如果恰為命局所忌的地支,又與其它凶煞同柱,則必虛詐鄙吝,破祖敗家、刑妻克子,並常招口舌官非了。
四、羊刃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甲祿到寅,卯為羊刃;乙祿到卯,辰為羊刃;丙戊祿在巳,午為羊刃,丁己祿居午,未為羊刃;庚祿居申,酉為羊刃;辛祿到酉,戍為羊刃;壬祿到亥,子為羊刃,癸祿到子,丑為羊刃」。
(二)說明——①以日干為主,對應從年月日時地支。凡甲干見卯,乙干見辰,丙、戊干見午,丁、己干見未,庚干見酉,辛干見戌,壬干見子,癸干見丑,都是羊刃。
②《三車一覽》說:「羊,言剛也;刃者,取宰割之義」。又說:「祿過則刃生,功成當退不退,則過越其分。如羊之在刃,言有傷也,故羊刃常居祿前一辰」。先賢陳希夷說:「陰陽萬物之理,皆惡極盛,當其極處,火則焦減,水則涌竭,金則折缺,土則崩裂,木則摧折。故既成而天極,則為福;已極,則將反而為凶」。《三命通會》說:「當其極處,其所剛烈,暴戾不和,所以祿前下辰為羊刃」。
③關於羊刃,歷來有不少爭議,有主張五陽干有刃.五陰乾無刃的;也有主張五陰乾的刃不在祿前一位,而在祿後一位的。由於羊刃乃取「盛極為刃」之義,應比照十天干生死歷程陽順陰逆的法則而取,與節令餘氣無關,依此而論,則不論陽干或陰乾,其「祿前一辰」實即帝旺之前所,故而前列《星平會海》訣中的陰乾羊刃落於冠帶之所,似有不確,特於此更正之。今後我們認定陰乾的羊刃,應從臨官前面一位之「帝旺」選取,即乙刃在寅,丁、己刃在巳,辛刃在申,癸刃在亥,始稱正確。總之,大家只要記住一點:羊刃就是「劫財之旺氣」,這樣便不會弄糊塗了。
④凡沖羊刃的地支,叫做「飛刃」。譬如:甲以卯為羊刃,遇酉則為飛刃;乙以辰為羊刃,遇申則為飛刃。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羊刃帶祿,更有官印相資,尤作吉論。如專羊刃,主眼露性急,凶暴害物,親近惡黨,生旺稍可,死絕尤甚。在五行敗者,逢之多患療痙或瘴癘金刀之災,不論貴賤。多冗雜勞迫,少得安逸」。古歌云:「時逢羊刃喜偏官,若見財官禍百端,歲運相衝並相合,勃然災禍又臨門。羊刃重逢合有傷,主人心性氣高強;刑沖太重多凶厄。有制方為保吉昌。羊刃之辰怕見官,刑神破害禍千端,大嫌財旺居三合,斷指傷殘體不完」。《命理新論》說:「羊刃為一剛強兇猛之物,身弱逢之,不可認為凶厄,因為羊刃有沖祿幫身的功效。如果身強遇羊刃,就要發生嚴重的問題,年支有羊刃,主破祖先遺業,或有以怨報德的趨勢;月支有羊刃,主性情乖張,不與人同;日支羊刃,主妻多疾厄;時支有羊刃,主克妻害子或晚年易招災禍。反之,命中帶刃,七殺兼旺,更有印綬通關,是為殺印相生,羊刃助威,無不顯貴。所以說:命局中有刃無殺,歲運逢殺旺的時候自然轉禍為福,如果命局中有刃有印無殺,歲運逢殺旺的時候,也可成福,然身旺,最怕行羊刃運。殺無刃不顯,刃無殺不威,殺刃兩全,復行劫煞羊刃運,主建功立業,彪炳千古,多為成仁取義的大將軍」。總之,羊刃就是五行氣勢景旺之處,就像一把刀磨至最鋒利的時候一樣,其殺傷力當然是甚為可畏。但如果日主弱的人遇到羊刃,卻好比一個孤弱之人身處強寇環伺之境,正需一把鋒利的刀劍用來護身禦敵,所以身弱遇刃反如魚得水,必有一番作為。如果日主強的人遇到羊刃,就好比一個性情凶暴的壯漢,平時即已欺壓善良,再得鋒利的武器則更加為禍了。大抵人命帶羊刃,往往性格孤高,脾氣執拗,常不滿現實,而有偏激獨立的思想;羊刃過強,則必破祖離鄉,異地立業,一生孤獨,六親無緣少助,嚴重者尚會克父克妻,常苦於生離死別。
五、元辰
(一)法訣——《三命通會》訣:「陽男陰女,在沖前一位支辰;陰男陽女,在沖後一位支辰」。
(二)說明——①以年支為主,對應於其餘月、日、時支。陽男陰女取沖年支者之前一位地支為元辰,陰男陽女取沖年支之後一位地支為元辰。是故凡屬陽男陰女生人,其元辰如下:子見未,丑見申,寅見酉,卯見戌,辰見亥,巳見於,午見丑,未見寅,申見卯,酉見辰,戌見卯,亥虯午。凡屬陰男陽女生人,其元辰如下:子見巳,丑見午,寅見未,卯見申,辰見酉,巳見戌,午見亥,未見子,申見丑,酉見寅,戌見卯,亥見辰。
②元辰又名「大耗」或「毛頭星」,此處所稱大耗非指星盤中之大耗。元辰也者,就是指斷離而不連接之意。《三命通會》說:三辰者,別而不舍之名,陽前陰後,則有所屈,屈則於事無所伸;陰前陽後,則直而不遂,於事暴而不治,難與同事。故謂之元辰」。
③《神峰通考》另主張單取「陽前陰後」,而不取「陰前陽後」,其說似未書恰當。
④元辰有正、副之分,正元辰取天克地衝年支幹支之前一組干支或後一組干支;其餘僅以地支相衝之前後一位地支而取之元辰,均屬副元辰。其力減半。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元辰)所以為凶者,當氣沖之地,左鼓則風殺在右,右鼓則風殺在左,故陰陽男女,取沖前後不同;若歲運臨之,如物當風,動搖顛倒,不得寧息,不有內疾,必有外難。雖富貴崇高,勢力炎盛,大運逢之,十年可畏,立朝定當寬逐,居家必罹凶咎,縱有吉神扶持,不免禍福倚伏;尤忌先吉後凶,發旺之後,欲出未出之際,禍不可逃。人命遇之,主形貌陋朴,面有顴骨,鼻低口大,眼生成角,腦凸臂高,手腳強硬,聲音沉濁。生旺則落魄大度,不別是非,不分善良,顛倒髏突;死絕則寒酸薄劣,形貌猥下,語言渾濁,不識羞辱,破財坎坷,食飲好情,甘習下流。與官符(亡神)並,多招無辜之撓,帶劫煞則不循細行(言行不謹之意),動招危辱,窮賤無恥。婦人得之,聲雄性獨,姦淫私通,奴賤鬼魅為憑,不遵禮法,一生多克,雖生子拗而不孝」。身命賦說:「禍莫過於元辰」。先賢林開說:「元辰惡煞為災甚重,有互遇者,尤為不吉,忽然遇合又以吉論」。秘訣說:「大耗(元辰)應針非貧即夭」。縱觀上述諸賢所論,元辰幾一無吉處,可見元辰之為惡,誠然可怕;元辰是在當生太歲所沖之地支的前一位或後一位,在沖前後,猶如身處暴風圈中,所以為禍必烈,然若逢合或逢沖,制化其烈勢,則亦可解凶。
六、暗金的煞
(一) 法訣——《星平會海》訣:「子午卯酉煞在巳,寅申巳亥煞在酉。辰戌丑未煞在丑」。
(二)說明——①以年支為主,對應於其餘月日時支。凡子、午、卯、酉生人的煞在巳;凡寅、申、巳、亥生人,的煞在酉;凡辰、戌、丑、、未生人,災煞在丑。
②《三命通會》說:「的煞乃先天數之四沖也。夫子午之數各九,卯酉各六,總為三十,自子順行,即三十而見巳,是謂四仲(子午卯酉)之正煞。寅申各七,巳亥各四,總二十有二,自子順行,即二十二而見凰,是謂四季(寅申巳亥)正煞。辰戌各五,丑未各八,總二十有六,自子順行,即二十六數而見丑,是謂四季(辰戌丑未)之正煞,是起於數者然也」。
③的煞源於擇日學,亦名「破碎煞」或「白衣煞」。它是由易學先天太奇數推算而來,所謂太玄數即:子、午數九,丑、未數八,寅、申數七,卯酉數六,辰、戌數五,巳、亥數四。譬如:子、午之數各為九,卯、酉之數各為六,合計為三十,於是自「子」順行至三為「巳」,故子午卯酉之的煞在巳,余類推。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災煞其前,主人寬量大器,決斷有為,形容清峻;若不夭喪刑傷,須有癩病癱瘓。死絕則慘窖克毒,形容紅白,巧言令色,笑裡藏刀;與官符並,則橫來官災,於劫煞並,則橫來死喪;與白虎羊刃並,則流血傷殘;與貴人建祿並,則稍慢。五行旺相,吉神相救,入貴格則無窖;入殘格,再值一切凶神,則愈凶」。又說:「若帶三刑德貴,主有高官,持兵權。大抵此煞不吉,人命逢之,固所不宜,歲逢之,亦主孝服哭聲,盜賊侵擾,口舌破耗;小兒犯此,湯火之厄,不然身有痕皰破綻之象」。這就是說,的煞若有其它貴神扶持,又恰坐於命局所喜用的地支,主貴而有權;如果坐於死絕或仇忌的地支,再遇其它凶神來助紂為虐,則必官非盜掠,刑克六親,其害不可殫述。
七、災煞
(一)法訣——神白經訣;「類水逢星照,虛空怕日炳,庚辛夏燭戰,木不引雞眠,四柱交加見,福少禍道線」。
(二)說明——①以年支三合局為主,對應於其餘月日時支,凡沖三合局之將星者,則為災煞。譬如:寅午戌將星在午,則子為災煞;巳酉丑將星在酉,卯為災煞;申子辰將星在於,午為災煞;亥卯未將星在卯,酉為災煞。
②《三命通會》說:「災煞者,其性勇猛,常居劫煞之前,衝破將星,謂之災煞」。③災煞一名「白虎煞」,但此處所稱的白虎非星盤中使用的白虎。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災煞主血光橫死。在水火,防焚溺;在金木,防杖刃;在土,墜落瘟疫,克身大凶。若有福神相助,多是武權,亦如劫煞之類,要見官星印綬生旺處為佳」。神白經說:「災煞畏乎克,生處卻為祥」。這就是說,.災煞最忌與七殺同柱來攻身,犯之者主刀光、血災、惡疾或橫死;如果災煞有制,又得其它吉神扶持,則主武職顯貴,在動蕩爭竟中獲得地位權勢。
八、六厄
(一)法訣——《三命通會》訣:「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寅午戌火局,火死在酉;亥卯未木局,木死在午;巳酉丑金局,金死在子,所以為厄」。
(二)說明——①以年支為主,對應於其餘月日時各支,取三合局所屬五行的「死」地為六厄。譬如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故卯為六厄,是以凡申、子、辰生人,其六厄均在卯,余局類推。
②《三命通會》說:「厄者,遭乎難者也,常局馬前一辰,劫後二辰」。這就是說,六厄必在驛馬之前一位地支,及劫煞的後面二支。
(三)作用——壺中子說:「六厄為剝官之煞,李廣不封侯是也」。《三命通會》說:「死而不生,謂之厄」。又說:「六厄若有救護,有扶持,逢生旺,兼貴氣相助,則吉,究竟一生蹇滯」。總之,六厄乃三合五行之死地,顧名思義,凡命帶六厄者,必常精神萎靡,總嫌人事不濟,前途深藏危機,一生艱險四伏,但是仍儒配合格局之喜忌才能確定;如果六厄恰為命局中所喜用的地支,又與貴神同柱,那就無法為禍了。
九、桃花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寅午戌兔從卯里出,申子辰雞見亂人倫,亥卯未鼠子當頭忌,巳酉丑躍馬南方走」。
(二)說明——①桃花劫又名「咸池」或「敗神」。其法以年支或日支為主,數應於其餘各支,取三合局為首的四長生下面一字為桃花。故凡寅,午、戌生人,見卯為花;申、子、辰生人,見酉為花;亥,卯、未生人,見子為花;巳、酉、丑生人,見午為花。
②桃花在年、月兩支者,叫做「牆內桃花」,在日、時兩支者,叫做「牆外桃花」。牆內桃花如命局清奇或與官貴合併同柱,男女均主貴,女命如不幸淪落風塵,亦多能在短期內遇貴歸良;牆外桃花,延枝戶外,不安於室,炫媚行客,任人攀折,反主下踐。
③女命八字官殺混雜,桃花坐於水旺之地,又恰為日主的傷官或七殺時,叫做「滾浪桃花」,至為淫賤。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桃花煞主姦邪淫鄙,如生旺,則美容儀,耽酒色,疏財好歡,破散家業,惟務貪淫。如死絕,落魄不檢,言行狡詐,遊盪賭博,忘恩失信,私濫姦淫,靡所不為。與元辰並,更臨生旺者,多得匪人為妻;與貴人建祿並,多因油鹽酒貨得生,或因婦人暗昧之財起家;平生有水厄癆療之疾,累遭遺失暗昧之災。此神人命,有破無成,非為吉兆,婦人尤忌之」。《淮南子》說:「日出扶桑(東方),日入咸池(西方),故五行沐浴之地,名咸池,是取日入之義,萬物暗昧之時」。近賢王德薰說:「咸池是指西方,道教認為西方有個王母娘娘,她擁有許多年輕貌美的侍女,這個咸池是專門讓那些侍女洗澡的地方,男人是不能越雷池一步的,否則就會陷入脂粉陣中,難以脫身了」。綜上諸賢所述可知,桃花是一顆與酒色財氣有關連的星神,如格局配合得不恰當,則命帶桃花勢必耽溺酒色,性好淫佚,或疏懶嗜賭,常染癆疾;但是如果命局配合得好,桃花與貴人星同柱,又為日主之喜用,那麼桃花反成吉祥之物了,主人形貌清靈端秀,言語爽朗動聽,一生人緣甚佳,即便婦女帶之,亦主善持家待客,有助夫之能,不可一概視之為凶物。
十、紅艷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多情多欲少人知,六丙逢寅辛見雞,癸臨申上丁見未,眉開眼笑樂嘻嘻,甲乙見午庚見戌,世間只是眾人妻,戊己怕辰壬怕子:祿馬相逢作路妓,任是世家官宦女,花前月下也偷期」。
(二)說明——①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於年月日時地支。凡甲、乙干生人見午,丙干生人見寅,丁干生人見未,戊、己干生人見辰,庚干生人見戌,辛干生人見酉,壬干生人見子,癸干生人見申,都是紅艷。
②近賢吳俊民說:「紅艷煞據歷來命書所載,均說是主女命不貞,淫奔私約,就是生長在富貴家中的婦女,亦有這種現象。關於女人是否淫邪,斷斷不可一見命局有桃花、紅艷、驛馬,就一口斷定,必須就命局全體詳細觀察審理,而後綜合判斷」。
③先賢任鐵樵說:「女命者,先觀夫星之盛衰,則知其貴賤也;次察格局之清濁,則知其賢愚也。淫邪嫉妒,不離四柱之情,貞靜端莊,總在五行之理。是以審察宜精,貞婦不遭謬妄;詳究宜確,淫穢難逃正論。二德三奇,乃好事之妄造;咸池驛馬,是後人之謬言」,又說:「凡觀女命,關係非小,不可輕斷淫邪,以瀆神怒,然亦不可一例言命(意指不可執著於四柱八字,而忽略了其它方面的配合)。或由祖宗遺孽,或由家門氣數,或由丈夫不肖,或由母姑不良,幼失闔訓;或由氣習不善(習慣不良),無盤飾掩門,任其恣性越禮,人寺燒香,遊玩君戲聽詞,男女混雜。初則階下敷陳,久則內堂演說,始而或言賢孝節義之事,繼而及淫邪苟合之穢詢,保無觸念動心乎?所以居家第一件事,在嚴肅閨門,閨幢之內,不齣戲言,則型於之化行矣,房帷之中不聞戲笑之聲,則相敬之風著矣!主家者,不可不慎之」。此篇論文由命理上的神煞談到如何端正門風禮教之道,字字珠磯,發人深省,實值得我輩參考。
(三)作用——大抵書之,桃花乃由三合局取出,又屬五行沐浴之地,所以其形清秀,其性開朗,其情溫柔,故而較易受人所注目所喜愛,其人緣多屬被動;而紅艷之取法雜亂無章,毫無規則,故其形必較粗俗,其性其情亦不穩定,其人緣則多屬主動。就我個人認為,許多神煞包括紅艷在內,實乃荒誕虛構之物,聊備研討則可,不可盡信。
十一、孤辰寡宿
(一)法訣——《三命通會》訣:「亥子丑北方三位,進前一辰見寅為孤;退後一辰見戌為寡;又過角為孤,退角為寡。其餘三方,皆依此推」。
(二)說明——①以年支為主,對應於其餘各支。凡亥、子、丑生人,見丑前一位之「寅」是為孤辰,見亥後一位之「戌」是為寡宿;凡寅、卯、辰生人,見辰前一位之「巳」是為孤辰,見寅後一位之「丑」是為寡宿;凡申、酉、戌生人,見戌前一位之「亥」是為孤辰,見申後一位之「未」是為寡宿。
②如下兩圖所示,子、午、卯、酉為四正方,寅申巳亥及辰戌丑未均在四維之地,而丑、寅之間,辰、巳之間,未、申之間,戌、亥之間則為四角,依四方一氣之順序,過角叫「孤辰」,退角叫「寡宿」。
③《三命通會》說:「老而無夫曰寡,幼而無父曰孤,此其義也。辰,謂星辰;宿,謂星宿,指其神也。人命犯此星辰,則孤寡如是」。《三車一覽》說:「亥子丑屬北方水位,水用金為母,金絕於寅,是母絕也,用火為妻,火墓在戌,是妻墓也(意指母死絕為孤,妻入墓為寡)。申酉戌屬西方金位,金用火為夫,火絕在亥,用木為妻,木墓在未(意指夫妻死絕入墓為孤寡)。巳午未南方火位,火用木為母,木絕在申,用水為夫,水墓在辰。寅卯辰屬東方木位,木用水為母,水絕在巳,用金為夫,金墓在丑。是取母絕為孤辰,夫墓妻墓為寡宿,其義尤切」。
(三)作用——珞祿子說:「骨肉中道分離,孤寡猶嫌於隔角」玉門集說:「寅申巳亥為角,辰戌丑未為隔;進者為陽不利父,退者為陰不利母」。又說:「男女生命見之,雖親生兒女,多不和順」王氏說:「男命生於妻絕之中,而逢孤辰,平生難於婚偶;女命生於夫絕之位,而遇寡宿,屢嫁不能偕老」。燭神經:「凡人命犯巳孤寡,主形孤骨露,面無和氣,不利六親,生旺稍可,死絕尤甚。驛馬並,放蕩他鄉;空亡並,幼少無倚;喪吊(喪門弔客)並,父母相繼而亡。一生多逢重喪疊禍,骨肉伶仃,單寒(孤單貧寒)不利。人貴格,贅婿婦家,人賤格,移流未免」。秘訣說:「雙辰(孤寡二神)合黨,鰥寡而孤」。驚神賦說:「孤辰華蓋日時相逢,主伶仃」。又說:「孤華(孤辰華蓋)主為林下僧尼」。明通賦說:「孤寡雙辰帶官印,定作叢林領袖」。身命賦說:「男孤神他鄉之客,女寡宿異省之婦」。古歌說:「孤神切忌男克婦,寡宿須教女害夫」。總之,命帶孤辰寡宿的人甚多,未必人人皆刑克父母妻兒或為僧為尼,還是要配合整體格局的五行順逆、生克喜忌加以精詳審度,不可一見孤、寡就滿口斷定幼失怙恃、婚姻難成或孤獨出家,這是最要不得的治學態度。
十二、天羅地網
(一)法訣——《淵海子平》訣:「辰為天羅,戌為地網,又為魁罡所佔,天乙不臨之地」。《三會通會》訣:「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
(二)說明——①以四柱地支見者或歲運並臨者為是。譬如:辰年或巳年生人,再見戌支或亥支,就叫命犯「天羅地網」。
②《三命通會》說:「羅網之說,其義甚明,然何以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蓋天傾西北,戌亥者六陰之終也;地陷東南,辰巳者六陽之終也(中國地理西北高山,東南平洋)故曰天傾西北,地陷東南)。陰陽終極,則暗昧不明,如人在羅網此其義也」。
③十二地支中,古人以子丑寅卯辰巳為陽,以午未申酉戌亥為陰,陽生於子、丑,而終於辰、巳:陰生於午、未,而終於戌、亥,故《三命通會》說戌亥為六陰之終,辰巳為六陽之終。
(三)作用——《淵海子平》說:「男人忌之於天羅,女人忌之於地網,多生霆滯,加惡煞至死亡」。理愚歌說:「生時地結(地網)與天盤(天羅),怎使親聞得久安」。壺中子說:「龍蛇(辰巳)混雜,偏不利於辰生;獵犬(亥戌)侵凌,但獨嫌於亥字。龍為辰,蛇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龍蛇混雜,男命則不妨,惟女命破婚害子,薄命抱疾」。又說:「豬為亥,犬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曰豬犬侵凌,女命則不妨,惟男命則述滯齟齬,妨祖克妻」。又說.:「龍蛇混雜,當防婦女憂危,豬犬侵凌,每慮丈夫厄難,是男怕天羅,女怕地網」。近賢梁湘潤說:「天羅地網其最重者,可以指其命造一生之中災不能息」。又說:「天羅地網為人帶來之災害,輕則一年,重則三十年。……即是初一出生者,一年晦濫;初二出生者,二年晦濫;初三出生者,三年晦濫……;三十日出生者,則三十年晦濫」。又說:「不論如何調配,但能四柱、大運、流年可以會齊於「戌亥辰巳」者,即為此年犯「天羅地網」,作不祥之論,此點,作者(指梁賢本人)對此認為可信性甚高」。總之,天羅地網就是陰陽絕滅之地,暗暗無光,前途不明,有如臨身於捕獸之羅網中一樣。然仍需配合四柱之生克制化而論,如果羅網恰為命局之喜用,則得之反主當得意外之收穫;如為命局中的忌神,又並臨其它凶神惡煞,則勢將一生掙扎於虛無縹渺之境遇中了。
十三、十惡大敗
(一)法訣——十惡大敗有兩種說法,一出於「元白經」,一出於「玄黃經」,茲分別說明於下:
(二)說明——①元白經說:「十惡都來十個辰,逐年有煞用區分。如:庚戌年見甲辰日,辛亥年見己巳日,壬寅年見丙申日,癸巳年見丁亥日,甲辰年見戊戌日,乙未年見己丑日,甲戌年見庚辰日,乙亥年見辛巳日,丙寅年見壬申日,丁巳年見癸亥日。竟以午干支沖日干支,無祿為忌,余悉無妨」。以上元白經所列的十惡,均屬年柱與日支幹支天克地衝;故曰大敗,但需四柱不見日主之祿時才能成立。
②玄黃經說:「甲己年,戊辰月戊戌日、壬申月癸亥日、乙亥月丙申日,丙子月丁亥日;乙庚年,辛巳月壬申日、甲戌月乙巳日,丙辛年,壬辰月辛巳日、戊戌月庚辰日,已亥月甲辰日,戊癸年,己未月己丑日;丁壬年無」。
③近賢梁湘潤說;「元(玄)黃經是釋教(佛教)中之流傳典籍,作者個人管見,以「元黃經」中所說者較為可信」。
(三)作用——《三命通會》說:「十惡者,譬如律法中人,犯十惡重罪,在所不赦。大敗者,譬兵法中,與敵交戰,大敗無一生還,喻極凶也」又說:「命中犯者,當以日上見之為是,其餘不論;況犯者未必為凶,若內有吉神相扶,貴氣相輔,當為吉論」。這就是說,十惡大敗並不一定為凶,如果八字格局清純穩重,又帶有貴神相助者,則十惡大敗雖凶亦不足慎也!關於十惡大敗,歷來許多命家皆斥之為無稽之談,故主張廢除不用,我也贊同這樣作法,因為年柱與日柱之對沖,完全可用五行生剋之原理來斷其吉凶,實不必再另增名目庸人自擾了。
十四、流霞
(一)法訣——《星平會海》訣:「甲雞乙犬丙羊加,丁是猴鄉戊見蛇,己馬庚龍辛逐兔、壬豬癸虎是流霞」。
(二)說明——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於年月日時地支。凡甲見酉,乙見戌,丙見未,丁見申,戊見巳,己見午,庚見辰,辛見卯,壬見亥,癸見寅,都是流霞煞。
(三)作用——古詩曰:「流霞男主他鄉死,女主產後亡」。霞是指傍晚天邊之紅雲,俗稱晚霞,顧名思義,流霞就是指飄浮不定的晚霞,隱喻一個人生活之不安定,所以古詩說「男主他鄉死」。霞既屬紅色,也可隱喻血液,因此流霞亦含射婦女經期異常或胎產不順之意,故古詩說「女主產後亡」。但這都是一種片面性的看法,未必可靠,我認為論命仍需以八字全盤的陰陽五行生剋喜忌為首要,吉神凶煞只能當成論命時之參考,甚至完全不使用神煞也無所謂。所以我們今後為人論命,千萬不可過度依賴神煞,尤其對於女命更不可一查出較為輕佻之神煞,即驚呼不迭,徒傷口德。
十五、孤鸞
(一)法訣——孤鸞訣源出三處:①古詩訣:「木火蛇無婿,金豬豈有郎,土猴常獨卧,水虎定居孀」。
②星平會海訣:「木火蛇無婿,金豬水虎傷,赤黃馬獨卧,黑鼠土猴孀」。
③《三命通會》訣:「木火逢蛇大不祥,金豬何必強猖狂,土猴水虎夫何在,時對孤鸞舞一場」。
(二)說明——①以上三首法訣,其原文皆有一、二處筆誤或植誤,今已將其更正,茲分別提出如下:1、古詩訣中的「木火蛇無婿」及「水虎定居孀」兩句,原文誤書為「水火蛇無婿」及「木虎定居孀」。2、《星平會海》訣中的「木火蛇無婿」及「金豬水虎傷」兩句,也是水木倒置。3、《三命通會》訣則誤書成「木火逢蛇大不祥……土猴木虎夫何在」,其中後句之「木虎」應屆「水虎」之誤。
②孤鸞乃是針對日柱和時柱之對應關係,其法以日、時兩柱為主,取乙巳、丁巳、辛亥、戊申、壬寅、戊午、壬子等七組干支為孤鸞。凡日、時兩柱同時出現以上七組干支中之任何二組,便叫「命犯孤鸞」。
③古詩訣和《三命通會》訣僅列乙巳、丁巳、辛亥、戊申、壬寅五組孤鸞,而《星平會海》訣則多列戊午、壬子二組。另外,先賢萬育吾在著《三命通會》時,另外又加上一個丙午,所以,孤鸞共有八組。
④孤鸞的全名是「孤鸞寡鷂煞」,另有一別名叫「呻吟煞」。
(三)作用——玉振賦說:「孤鸞最利於七殺,桃花喜帶乎官星」。古歌說:「孤鸞日犯本無見,一見官星得子奇,運遇旺鄉名姊妹,臨風惆悵綠樓時」。《三命通會》說:「(孤鸞)主男克妻,女克夫」。又說:「八字空亡,非寡鷂決是孤鸞」。又說:「寒衾少怨,命值孤鸞,獨枕早孀,日臨寡鷂」。又說:「守寒房而清潔,金豬水虎相逢;對空帳而孤眠,土猴火蛇相遇」。總之,孤鸞就是自坐食傷或羊刃,由於女命食神太強,也具有類似傷官的特性,能克夫星正官;男命羊刃過旺,更有傷妻的跡象,所以便取前述七組自坐食傷羊刃的干支為孤鸞。其實,傷官克官克夫與羊刃克財克妻,這些現象都可用五行生剋的原理加以推論而得,實在並無另立神煞名目之必要。照《三命通會》的說法,孤鸞必須日、時兩柱同遇或日柱孤鸞遭時柱所沖始能成立,這一點倒是符合正統五行的原理。
以上簡單為大家介紹了十五個常見的凶星凶神。當然,這僅是眾多凶煞中的一個部分,如果要將全部凶煞悉數列出並加詳解;簡直是不太可能的一件事;尤其大多數的古傳神煞,常見有名目或起例而無說明,往往令人看了莫名其妙,增加了不少學習上的困擾。另外尚有一部分神煞是屬於星盤應用之範圍,於此暫略不提,迄後章再續為介紹。
第五節 吉神凶煞的歸納成表
前兩節分別為各位介紹了二十個吉星吉神和十五個凶星凶神,且逐一列舉各神煞的起例法訣,並說明其構成原因和作用,相信此後大家對於這幾個較為常見的吉神凶煞,均能大略有所體認才對。然而,起例法訣過多,常易令人產生迷糊混淆,所以我特別將其分類整理,綜合歸納成表於後;以便利各位核對——。
一、以月令地支為主,對應於四柱干支者:
月
支
星名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天德 巳庚丁申壬辛亥甲癸寅丙乙
月德壬庚丙甲壬庚丙甲壬庚丙甲
天醫亥子 丑寅卯辰巳 午未申酉
戌
二、以年干或日干為主,對應於四柱干支者:
年
日
干
星名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天乙丑未子申亥酉亥酉丑未子申丑未午寅巳卯巳卯
文昌巳午申酉申酉亥子寅卯
金輿辰巳未申未申戌亥丑寅
太極子午酉卯辰戌丑未寅亥巳申
福星寅子卯丑寅子亥申未午巳辰卯丑
國印戌亥丑寅丑寅辰巳未申
天廚巳午子巳午申寅午酉亥
學堂巳亥壬午丙寅丁酉戊寅己酉辛巳甲子甲申乙卯
紅艷午午寅未辰辰戌酉子申
流霞酉戌未申巳午辰卯亥寅
三、以日干為主,對應於四柱地支者:
日
干
星名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祿神寅卯巳午巳午申酉亥子
羊刃卯寅午巳午巳酉申子亥
四、以年支為主,對應四柱地支者:
五、以年支或日支為主,對應於其餘地支者:
六、以年柱或日柱之六甲旬為主,對應於四柱地支者:
七、以月令地支對應於多數天干者:
八、以年月日時天干見者:
九、以四季節令對應於日柱者:
十、以日、時干支見者:
十二、以四柱地支互見者:
第六節 吉神凶煞的排演實例
為使大家能夠了解一般神煞的排演及推論情形,本節特舉數例實地說明之,惟各位必須知道,神煞乃是一種落後的推命術,且其不合邏輯之處甚多,目前命界已很少人專以神煞為人論命,尤其許多有識之士更視神煞為邪端異論,輕易不肯盲用。因此,今後大家在推論人命的時候,對於神煞的使用,實應慎為嚴謹;至於後面所舉之實例演算,則希望大家抱著一種欣賞傳統「民俗藝術」的心理,將其當成治學參考,千萬不可過份入畜舊神煞之巢臼中,庶免日後難以自拔。
例一——民前廿三年四月初十日申時(上將、閣揆)
劫財 甲申(正官)金興 天乙 亡神
日主 乙酉(七殺)文昌 將星
偏財 己巳(偏官)
偏財 己丑(偏財)太極貴人
本造時干甲遭己合,地支巳酉丑三合殺局,日主乙木無根弱極,不得不從旺殺之勢,是為真從殺格。文昌、將星與七殺同柱,會合太極貴人,吉星眾聚旺殺從神,乃文武雙全,軒昂偉藏之命。將星坐殺,掌握生死,權高可知。亡神遇天乙,逢凶不凶。金興匪於時支財、官、印三美之鄉,晚運出入華車巨邸,富貴優遊。
例二——民前十年十
七殺 甲子(正財)紅艷 孤鸞 月德
日主 戊午(正印)將星 羊刃
傷官 辛亥(偏財)劫煞
偏財 壬寅(七殺)文昌
本造時干七殺臨於月德,化剛暴之氣為武職之功,益且將星與羊刃同柱,是以掌握生殺大權,乃為極貴之命,劫煞與文昌會合,為人剛柔相濟,樂觀進取。文煞逢天赦,武功顯赫,無災可言。妻宮孤鸞逢時沖,結髮先離,晚歲孤高。
例三——民國四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早子時(漂泊異鄉之妓女)
七殺 丙子(傷官)天乙 桃花
日主 庚午(正官)六厄 元辰
七殺 丙子(傷官)天乙 桃花 天德
正印 己亥(食神)天醫
本造干透雙殺,且桃花坐水旺之地恰為傷官,名為「滾浪桃花」,故不免自沉於神女生涯。桃花與天乙貴人同柱,外緣特佳,宜於他鄉求謀。流霞左右逢沖,乃四處奔波之人。夫宮坐元辰、六厄、流霞再遇衝擊,婚姻有破。天醫為忌,應作病符觀,一生小病不斷。年干印星臨於天德為喜用,一仁可化眾煞,是以命運雖乖,不致悲切,差堪慰藉。
例四——民前九年八月十八日丑時(道教大法師)
七殺 乙丑(比肩)寡宿金神
日主 己巳(正印)驛馬 空亡 孤亡 的煞 羊刃
食神 辛 酉(食神)災煞
偏財 癸 卯(七殺)文昌 天乙 福星
本造日、時己巳、乙丑為金神,惜缺火煉,致早年校官退役。孤辰寡宿三合同並,中晚年醉心於道學及五術。孤寡人於空亡,雖孤而不為僧;羊刃的煞坐空,雖凶無妨;驛馬落空亡,徒然奔勞,虛名虛利。災煞與天乙相衝,吉凶互抵,無煞可書。文昌與福星貴人同柱,文才堪誇,惜以逢沖失力,僅得清名自娛。
例五——民國三十七年七月八日卯時(建築師)
偏印 丁卯(七殺)六厄
日主 己巳(正印)流霞 羊刃 的煞 劫煞
傷官 庚申(傷官)文昌 福星
劫財 戊子(偏財)
本造文昌與福星同柱,土途有望,惜逢日時支眾煞所合,頓減其力,故學歷僅居專科。流霞於羊刃並臨於日柱,中年應防刀光血災。時支七殺坐六又為忌神,橫禍難免,是以中年因病開刀失利,英才早夭。
例六——民國四十四年三月廿三日寅時(離婚的國小女教師)
偏財 庚 寅(偏印)元辰 亡神 六厄
日主 丙 午(劫財)羊刃 紅艷 孤鸞 寡宿 天廚 太極文昌
偏財 庚 辰(食神)空亡
正印 乙 未(傷官)
本造夫宮坐孤鸞、寡宿、羊刃,且全局唯一之夫星正官復落空亡;是以婚姻當所妨,紅艷與文昌同並,儀容清逸秀麗。太極貴人可化用官厄煞,故而羊刃、六厄雖凶不妨。元辰與亡神同柱,幸為命局喜用,僅主個性剛烈,好勝心強,而其凶力減半。
第十七章 星盤的通俗性用法
第一節 星盤的應用由來
談到星盤神煞,就不免使人聯想到星宗,因為星盤神煞大抵乃由星宗蛻化而來,雖說目前它在正統命理學界(以術數理論為研究主旨的命界)已逐漸遭致冷落,然卻依舊普遍流傳於江湖之中,民間的命相業,不兼而應用到星盤神煞的人,幾乎是少之又少;本講義主要雖在揭檗正統陰陽五行之論命體系,惟為保存固有星命藝術,遂以不厭其煩,特將此項古傳命學擇要加以簡介之。
星盤本源於星宗,類似前述,然時下一般使用的星盤星種,又非全盤承自星宗之星神,而是歷經好幾個朝代增刪而成,益且由於星盤星神多取以太歲為對應主體之星宿神煞,完全不考慮天體宮度之變遷,更不必使用到複雜的量天尺,致使星盤神煞更具單純性,故自明代以來,星盤幾已完全擺脫星宗之原貌,而成一門特殊之神煞學,再加上星盤中常摻入各種其它之神煞,所以乍看之下,星盤實可稱是吉神凶煞之大雜燴了。我們有心研習正統命理者,只要用功勤研陰陽五行的精微生化原理,就能逐層逐次解開命運之謎,大可不必過於注重星盤神煞之論斷。
近賢粱湘潤說:「通常以祿命法區分為"星』"平』兩派……星、平二派,並無真正可以用經典命書來區別它們二派之界限。大致是,以"日干』為主,用河圖正五行、取大運、選格局、論喜忌、觀囚旺……等等,即是子平法,但仍採用了一小部分"神煞』。子平之脫胎時期,大約在宋代末年,至明代而奠定社會上之基礎,而至清初方始發揚光大執祿命法之牛耳。有一部書為大家所知曉的,書名是《星平會海》,觀此書名,似乎是星、平二派的主要之理論,都已包括在內,讀過此書的人,都知道既不能完全代表子平,更不足以代表子平以前之命學範圍;然而《星平會海》的真正代表含義,是此書問世之時(即明代),乃兩派交替之時代。稱之為星平會海,其真正的含義,是代表星平兩派在當時命學範圍中,各有均衡之相制力,無法偏重任何一方之含義而已」。以上樑賢的意思是說,子平法是以河圖正五行的生克制化為論命依據,故不太重視星宗神煞,然而星宗神煞與子平術在明代的時候,卻是具有同等份量,也可說明代乃是星、平二術日後消長的分水嶺;自從明代以後,子平推命術逐漸取代了星宗推命術,尤以清代迄今,子平術更加風行,可說已居所有命學之領導地位。
近賢吳鏡子說:「……蓋以眾生未脫生死,即不離形氣,既未離形氣,即不得不隨宇宙自然而遷變,其遷變之端,無可跡象,必勉循跡象以求之,大抵不出「時」與「方」二者而已矣。印度學者,治此最精(此以印度人生哲學而言),我國舊傳命理之學,多與相通;其說有星、平二家,子平即據"時』以推演,星度即據「方」以布置也。然用"時』之說始盛於唐,歷時較近,法亦較簡,流傳易廣;用"方』之說,其式甚繁,習之尤艱,自漢以來,傳者蓋寡」。以上吳賢的意思是說,中國論命之法,大體上分為「星」、「平」二派,平派是以「時間」來推斷命運,星派則以「宇宙空間」來推斷命運;:而星派發源於漢代,平派發源於唐代;星派演式複雜難明,歷代習之者少,平派演式簡要易解,故而能為一般命理學者所接受,並廣為流傳。
觀乎星宗之法,大抵是以七政、四餘、十二星宮、二十八星宿為主要推命根據。所謂七政四餘,其實是十一顆星曜的總稱,這十一顆星曜即日星、月星、金星、水星,木星、火星、土星(以上為七政星)、紫星,古氣字星、水孛星、羅喉星、計都星(以上為四餘星)。所謂十二星宮,即——寶瓶宮、磨蠍宮、人馬宮、天羯宮、天秤宮、雙女宮、獅子宮、巨蟹宮、陰陽宮、金牛宮、白羊宮、雙魚宮。所謂二十八星宿,即——星、房、虛、昴四日宿;心、危、華、張四月宿;角、斗、奎,井四木宿;氐、女、胃、柳四土宿;尾、室、翼、臂四火宿;箕、壁、參、干四水宿;亢、牛、婁、鬼四金宿。
以上所列七政四餘及廿八宿,大約每過七十一百年移動一度,大約一千年左右移動一宮。因此,以星宗推命,如果沒有正確星宮星度之資料,就無法推論得準確,是故一千多年來,子平術家在使用星宗神煞方面,常摒除星宮星度的測量,而專取年支神煞列入星盤之中,再經數代之演變,遂成今日所見之星盤模式,我們下面要介紹的,也就是這種目前江湖上常用的星盤論命系統。
第二節 星盤神煞的排法
一、駕前神煞的排法——所謂駕前神煞,是指以生年之太歲(即當生太歲,亦稱歲駕)為主,依序向前順推所得之神煞。星宗駑前腫煞歌訣說:「歲駑劍鋒伏屍寄,二為天空仍可畏;喪門地雌孝服來,四為貫索勾神慮;官符五鬼及飛符,死符小耗月德具;歲破大耗闡於並,八為暴敗天厄至;九是白虎及天雄,天德絞殺捲舌忌;十一弔客與天狗,十二病符陌越位」。
如果我們取「子年」為歲駕,則上述歌訣的意思就是說:從「子年」順排,歲駑子宮藏有劍鋒星與伏屍星,丑宮藏有天空星,寅宮藏有喪門星與地雌星,卯宮藏有貫案星與勾紋星,辰官藏有官符星、五鬼星與飛符星,巳宮藏有死符星,小耗星與月德星,午宮藏有歲破星、大耗星與蘭干星,未宮藏有暴敗星與天厄星,申宮藏有白虎星與天雄星,酉宮藏有天德星、紋殺星貝捲舌星,戍官藏有弔客星與天狗星,亥宮藏有病符星與陌越星。設再將之排武官盤,則其型式如下
白虎
申
天德
絞殺
天德酉
捲舌
弔客
戌
天狗
陌越亥病符
天厄
未
暴敗
子 盤
劍鋒
子
伏屍
歲破
午 大耗
蘭干
丑 天空
死符
月德巳
小耗官符
辰 五鬼
飛符貫索
卯
勾絞喪門
寅
地喪
二、駕後神煞的排法二。所謂駕後神煞,是指以處駕為主,向後逐推所得之神煞。星宗駕後神煞歌訣說。「子年紅鸞卯為首,天喜對宮在於酉,血刃浮沉及解神,戌上分明牢掣肘,天哭還從午上專,披頭更向辰宮究,流年諸殺與諸凶,逆認地支輪宮守」。
上述歌訣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們取「子年」為歲駕,則從子宮逆推至第九宮「卯官」即茂紅鸞星,逆推至第三宮「酉宮」(亦即紅鸞之對宮)即藏天喜星,逆推至第二官「戌宮」,即藏血刃星、浮沉星及解神星,逆推至第六宮「午宮」即藏天哭星,逆推至第八宮「辰宮」即藏披頭星。設若將之排成宮盤,則其型式如下:
申
天喜酉
血刃
天解戌
浮沉
亥
未
子 盤
子
午在哭
丑
巳
辰披頭
紅鸞卯
寅
今再將前兩例所學「子年」的駕前神煞及駕後神煞合併成一盤,則其含並後之型式如下:
申
天喜酉
血刃
天解戌
浮沉
亥
未
子 盤
子
午在哭
丑
巳
辰披頭
紅鸞卯
寅
註:(一)勾絞又名「勾神」。(二)地雌又名「地殼」(三)陌越又名「慕越」。(四)解神又名「天解」。(五)紅鸞星介于吉、凶之間。(六)劍鋒星本性屬凶,然有時可視為吉神。(七)天雄即為白虎,故一般均將天雄刪略,只取白虎。(八)星盤神煞之排列,一般均習慣將吉神置於上方,凶星置於下方。
三、歲駕神煞及其它的神煞之綜合列表——前列的駕前、駕後諸神煞,僅為星盤之基本神煞,另外尚有許多以太歲年支對應求取而出的神煞,亦需加入星盤之中,這些年支神煞有:紫微星、龍德星、太陽星、太陰星、三台星、八座星、歲合星、地解基、金匱星、攀鞍星、月空星、天空星、破碎星、囚獄星、死符星、飛廉星、黃潘星、豹尾星、指背星等。除此之外,當然也可隨各人之喜好,任意增添一些以年支或年干對應求取之其它神煞,諸如:將星、驛馬、華蓋、咸池、劫煞、亡神、的煞、災煞、天乙、玉堂、文昌、天廚、金興、福星、孤辰、寡宿……等等,不勝枚舉,可見星盤神煞乃是隨各人使用之習慣而排列,直至今日仍無嚴格之定式。茲特將常見的星盤神煞綜合整理成速查表於後,以利各位必要時翻閱核對:
年
支
星 名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太歲 劍鋒 伏屍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太陰 勾絞 貫索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
三台五鬼官符飛符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
月德 死符 小耗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
月空歲破大耗闌干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
紫薇龍德暴敗天厄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
白虎 飛廉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
天德福星絞殺捲舌披麻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
陌越病符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
天解八座浮沉血刃戌酉申未午巳辰卯寅丑子亥
披頭辰卯寅丑子亥戌酉申未午巳
天哭午巳辰卯寅丑子亥戌酉申未
紅鸞卯寅丑子亥戌酉申未午巳辰
天喜酉申未午巳辰卯寅丑子亥戌
歲合丑子亥戌酉申未午巳辰卯寅
地解未未申申酉酉戌戌亥亥午午
金匱子酉午卯子酉午卯子酉午卯
攀鞍丑戌未辰丑戌未辰丑戌未辰
黃旌辰丑未戌辰丑未戌辰丑未戌
豹尾戌未辰丑戌未辰丑戌未辰丑
指背申巳寅亥申巳寅亥申巳寅亥
囚獄午卯子酉午卯子酉午卯子酉
破碎巳酉丑巳酉丑巳酉丑巳酉丑
弔客天狗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
喪門地喪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
天空晦氣太陽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
四、十二盤圖——由於星盤之神煞多由歲駕年支對應求取而得,凡屬同一歲駕(太歲)出生之人,其星盤神煞均具有某種程度之共通性,故而我們可據此特性將其簡單歸納成十二個年支盤,而每個年支盤大體適用於所有在該年支出生之人。目前訪問所刊行的各類星盤,可能因未經仔細勘校,所以有許多錯誤的地方,茲為使大家容易明了起見,特再將十二星盤圖式詳校正,按序分列於後,以供各位研究。
第三節 命限與十一宮名之排法
前節列舉了十二歲駕年支的星盤,如果仔細觀之,星盤幾乎可說是各種年支神煞的大並盤,以我們研究正統陰陽五行之推命理論者而言,自是可以不必重視刻板的各種神煞,尤其更不可存有依賴或賣弄神煞之不健康心理,否則命學造詣勢將局限於偏狹之一偶,而難以獲得實質之突破了。
關於星盤的用法,甚為雜亂無章,每每因地因人而異,即就我個人所知的,目前江湖中至少流傳著四、五種星盤推命技巧,而且似乎均言之成理,這種情形使我在整理資料方面頗感傷神。為了慎重起見,本講義將從中擷取較有義理或源出於古代典籍的排算方式,並擇要加以解說之。
應用星盤,事前至少有三個主要步驟,即:(一)安命宮(二)立小限(三)定十二宮名。命宮代表每人一生之命格概況,小限代表每年不同之運程,十二宮名則代表每人妻、財、子、祿、父母、朋友,疾病等之狀態。茲分別扼要說明於下:
一、命宮的排算——星宗古法是取生時的地支加在當生歲駕星盤上的太陽宮,然後順數至卯,看落入何宮,則該宮即為命宮。然因子平術乃以陽曆為準,若以陽曆的觀點論之,則每年地球的近日點必在十一月(子月)中旬左右(即冬至點前後),改自元、明兩代之後,子平術家便將太陽的周天起度,從子宮逆行推算。命宮既以太陽所臨之宮度為準而求,理當由太陽每年每月實際所臨的宮位來推算才是,所以《星平會海》說:「論起安命法(安命宮之法),不問男女,每從子上起正月,逆行至本生月住,又從生月上順數生時,遇卯即安命也」,就是這個意思。那又為何要「逢卯安命」呢?這是因為卯乃日出之地,為太陽始照之宮,有如人之初生立命,所以取卯為安置命宮之所。現在多數研究子平術的命家,均採用《星平會海》的命宮求法,茲將其推算方式詳述如下:
(一)掌訣求法——以掌上十二官的「子」宮為起算宮位,不論男女,一律自子宮起算正月,按序逆行至亥宮為二月,戌宮為三月,酉宮為四月……直至算到本生之月為止;然後再就生月所止之宮位,從生時起順數,數至「卯」支為止,這時卯支所止之宮位即為命宮。例如:某命五月酉時出生,便從子宮起正月逆行,數至五月(本生月)恰落在申宮,於是再從申宮起酉時(本生時)順行,數至「卯」時恰落在寅宮,逢卯安命,故命宮就在「寅」上。又如:某命七月亥時出生,便從子宮起正月逆行,數至七月恰落在午宮,於是再從午宮起亥時順行,數至「卯」時恰落在戍宮,逢卯安命,故命宮就在「戌」上。再如:某命十月丑時出生,仍從子宮起正月逆行,數至十月恰落在卯宮,於是又從卯宮起丑時順行,數至「卯」時恰落在巳宮,逢卯安命,故而此人的命宮在「巳」。
(二)心抉求法——將地支按序編以代號,即寅一,卯二,辰三,巳四,午五,未六、申七,酉八、戌九、亥十,子十一,丑十二,並取十四或廿六兩數為扣減之基數。凡月支與時支相加之代號和數,不滿十四者,便以十四減去其和,所得之餘數,即為命宮的地支數;凡月支與時支相加之代號和數,超過十四者,即以廿六減去其和數,所得之餘數,即為命宮的地支數。例如:某命申月卯時出生,申數七,卯數二,兩者相加之和數為九,因不滿十四數,故以十四減去九,餘數為五,五代表「午」,故而此人之命宮在午。又如:某命巳月丑時出生,巳數四,丑數十二,兩者相加之和數為十六,因超過十四數,故以廿六減去十六,餘數為十,十代表「亥」,故而此人之命宮在亥。再如:某命寅月午時出生,寅數一,午數五;兩者相加之和數為六,因不滿十四數,故以十四減去六,餘數為八,八代表「酉」,故而此人之命宮在酉。再如:某命戌月子時出生,戍數九,子數十二兩者相加之和數為二十,因超過十四數,故以廿六減去二十,餘數為六,六代表「未」,故而此人之命宮在未。
以上簡單為大家介紹了兩種推算命宮之法訣,當然仍有其它數種方法未及一一列出,不過,一般習命者只要就上述二法中任擇一法加以應用,大概就已足夠。此外,對於命宮的安置,尚有幾點需加特別注意之事:
(一)命宮推算的月份,應以中氣為準——剛才談到,地球的近日點大約在冬至點左右,而冬至點乃屬月份之中氣,故而太陽之過宮亦必在每月之中氣左右,因此我們在排算命宮的時候,月份的計測也須以中氣為準,凡出生月令超過中氣者,即以次月計算。這就是說,推算命宮的月份,乃是以大寒~~雨水為正月,雨水~~春分為二月,春分~~穀雨為三月,穀雨~~小滿為四月,小滿~~夏至為五月,夏至~~大暑為六月,大暑~~處暑為七月,處暑~~秋分為八月,秋分~~霜降為九月,霜降~~小雪為十月,小雪~~冬至為十一月,冬至~~大寒為十二月。茲再舉例說明:譬如某命出生於民國七十四年(乙丑年)農曆七月十二日辰時,查該年七月初八日即已交人處暑中氣;所以在安命宮的時候,應視為八月(不得視為七月)。從掌訣的子宮起正月逆行,數至八月恰落在巳官,再從巳宮起辰時順行,數至「卯」時恰落在辰宮,故其命宮在「辰」。又如:某命出生於民國七十三年(甲子年)農曆四月二十二日午時,查該年四月二十一日即已交人小滿中氣,所以在安命宮的時候,應視為五月(不得視為四月),以心訣計算,五月數五,午時數五,兩者相加之和數為十,取十四減去十,餘數為四,四代表「巳」,故其命宮在巳。
(二)命宮地支所屬天干,可從五虎遁月訣求得——有些命家習慣於排出四柱八字之後,再增列命宮一柱。惟我們前面所求出的命宮,均只限於地支而已,倘缺一個天干,所以不能構成完整之「一柱」。究竟這個命宮地支所屬的天干,應該如何求得呢?向來推算命宮天干,都是以五虎遁月訣來求,也就是以「年上起月歌訣」來推算。例如:甲年生人,命宮在辰,則從「甲已之年丙作首」的歌訣中可得知寅上加丙,卯上加丁,辰上加戊,故其命宮之干支即為「戊辰」又如:辛年生人,命宮在未,則從「丙辛必定尋庚起」的歌訣中可得知寅上加庚,卯上加辛,辰上加壬,巳上加癸,午上加申,未上加乙,故其命宮之干支即為「乙未」。
(三)求取命宮之天干,不必自冬至點更換年柱——因為命宮是由月舍與時令推算而得,跟生年並無直接之關係,且命宮亦直接由月令衍生,它具有時間上的連貫性,所以求取命宮的天干,如果遇上冬至後出生者,仍用原來年柱的天干來推算,而不用變更過的年柱天干去求。譬如:某命出生於民國四十年(辛卯年)十二月廿七日戌時,已過冬至點,依注其八字的年柱應更換為「壬辰」,但在推算其命官的時候,仍應以辛卯的五虎遁月訣來求,此命既生於十一月中氣過後,安命宮需視為十二月,生時屬戌,則其命宮地支當在「午」,由 「丙辛必定尋庚起」的歌訣求之,寅上加庚,卯上加辛,按序至午上必加甲,故而可知其命宮干支就是「甲午」了。
現在為使大家便於隨時查閱起見,特以中氣為準,將各時辰所對應的逐月命宮地支列表於後,至於命宮天乾的求取,則請參閱本講義第一冊第九章第一節所列的五虎遁月訣或五虎遁月表。
※ 命宮速查表
命宮 月份
生時
正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
月
八月
九月
十
月十
一
月十
二
月
子時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丑時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時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卯時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辰時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巳時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午時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未時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時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酉時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戌時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亥時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二、小限的排算——對星盤術而言,欲推小限,必須先求出命宮,沒有命宮,就無從求出小限了。所謂小限,就是命造本人每年在星盤上所歷經的流年宮位,如果我們欲從星盤中推算流月,也是須自小限宮演起,那麼,小限又要如何求得呢?星宗法訣云:「以生年支加在命宮,逆數至太歲宮是」,這個意思就是說:假設某命生於甲子年酉月午時,且未過秋分中氣,其命宮在「寅」,則應取十二星盤中的「子盤」為其命盤,並在於盤中的寅宮安置命宮,如此即可求出其流年小限;根據上述星宗法訣,以生年「子」加在命官「寅」,逆數至各流年太歲即為當年之小限,依此推算,其人一歲必仍在命宮寅中,二歲則在丑宮,三歲在子宮,四歲在亥宮,五歲在戌宮,六歲在酉宮,七歲在申宮,八歲在未宮,九歲在午宮,十歲在巳宮,十一歲在辰宮,十二歲在卯宮。至十三歲時,又從命官員上輪迴逆算,同理,至二十五歲、三十七歲、四十九歲、六十一歲均重覆自命宮寅上循環逆行推演。
由是觀之,任何人一歲,十三歲、廿五歲、卅七歲、四十九歲、六十一歲、七十三歲之流年皆行命宮,按序自命宮逆行,則二歲、十四歲、廿六歲;卅八歲、五十歲;六十二歲、七十四歲之流年皆行命宮的後二宮位;三歲、十五歲、廿七歲、卅九歲、五十一歲、六十三歲、七十五歲之流年皆行命宮的後二宮位……以次類推。
今仍取前舉甲子生人為例說明:該造安命於寅宮,則其一、十三、廿五、卅七、四九,六一、七三等歲必行命宮寅上;二、十四、廿六、卅八、五十、六二、七四等歲必逆行丑宮;三、十五、廿七、卅九、五一、六三、七五等歲必行子宮,四、十六、廿八、四十、五二、六四、七六等歲必行亥宮;五、十七、廿九、四一、五三、六五,七七等歲必行戌宮;六、十八、三十、四二、五四、六六、七八等歲必行酉宮;七、十九、卅一、四三、五五、六七、七九等歲必行申宮;八、二十、卅二、四四、五六、六八、八十等歲必行未宮;九、廿一、卅三;四五、五七、六九、八一等歲必行午宮;十、廿二、卅四、四六、五八、七十、八二等歲必行巳宮;十一、廿三、卅五、四七、五九、七一、八三等歲必行辰宮;十二、廿四、卅六、四八、六十、七二、八四等歲必行卯宮;如此逐歲逆行,循環不絕使用。
如果要推算流月,也是從小限宮逆行求取。不過,傳統上有兩種星盤流月之推演算法,一源出於《果老星宗》,一源出於《星平大成》。《果老星宗》主張自小限宮中起生月,《星平大成》則主張自小限宮中起正月,茲分別舉例說明如下:
(一)小限宮起生月法——如前例甲子年生人,其命宮在「寅」,設欲推知其卅五歲戊戌年各月所行宮位,則須先求出其流年小限,亦即將生年「子」加在命宮「寅」,由於逆數至卅五歲流年戌支,恰落人「辰」官,故知卅五歲之小限宮在「辰」,於是自辰宮起算八月(生月酉)逆行卯宮為九月,寅宮為十月,丑宮為十一月,子宮為十二月,至亥宮時,即為卅五歲戊戌當年之一月(不可當成次年已女年的正月),戍宮為二月,酉官為三月,申官為四月,未宮為五月,午宮為六月,巳宮為七月。同理,如欲推知其卅六歲己亥年各月所行宮位,仍先求出其流年小限,將生年「子」加在命官「寅」,然後由於逆數至卅六歲流年亥支,恰落人「卯」官,故知卅六歲之小限宮在「卯」(其實,由命宮起廿五歲逆推至卅六歲,或由命宮起卅七歲倒數順推至卅六歲亦甚快捷),於是自卯官起算八月(生月酉),逆行寅宮為九月,丑官為十月,子宮為十一月,亥宮為十二月,至戍宮時,則為卅六歲己亥當年的一月(不可當成次年庚子年的正月),酉宮為二月,申宮為三月,未宮為四月,午宮為五月,巳宮為六月,辰宮為七月。
(二)小限宮起正月法——此法與前法大致上相似,惟一不同的是啤「小限宮起生月」改為「小限宮起正月」而已。譬如仍以前舉甲於年生人為例,命宮在寅,其卅五歲戊戌年的小限在辰宮,於是自辰宮起算卅五歲當年之正月,逆行卯宮為二月,寅宮為三月,丑宮為四月……,依次逆推,至巳官必為十二月。又其卅六歲己亥年的小限在卯宮,於是自卯宮起算卅六歲當年之正月,逆行寅宮為二月,丑官為三月,子宮為四月…」,依次逆推,至辰宮必為十二月。
三、十二宮名的排法——星盤中的十二宮位,都有特殊之名稱,這些名稱共計十二個,即:(一)命宮(二)財帛宮(三)兄弟宮(四)田宅宮(五)男女宮(六)奴僕宮(七)妻妾宮(八)疾厄宮(九)遷移宮(十)官祿宮(十一)福德宮(十二)相貌宮。由於現代社會結構跟古代稍有不同,所以上述十二宮名中的第(三)項兄弟宮改為「兄弟姐妹宮」或「手足宮」,第(五)項男女宮宜改為「子女宮」,第(六)項奴僕宮宜改為「交友宮」,第(七)項妻妾宮宜改為「夫妻宮」,第(十)項官祿宮宜改為「事業宮」,第(十一)項福德宮宜改為「父母宮」,如此較覺貼切。
先賢汪雲陽說:「凡定十二宮者,逆數輪轉,如命宮在寅財帛在丑,兄弟在子,田宅在亥,男女在戌,奴僕在酉,妻妾在申,疾厄在未,余同此」這就是說,十二宮名的排法,乃是以命宮為準,自命宮開始逆排,依序為:命宮、財帛、兄弟姐妹、田宅、子女、交友、夫妻、疾厄、遷移、事業、父母、相貌。
古代使用星盤,對於每一宮位所轄的年歲,均需以量天尺測算星宿量度,配合命宮對出命度,然後再由命度走出限度(即各宮大限),有了限度才能確知每人起運的歲數;大抵最早上運的是從十一歲開始,最遲亦有晚至二十歲始上運的。任何人第一步大運當然是在命宮,以次逆行,第二步大運在財帛宮,第三步大運在兄弟姐妹宮,第四步大運在田宅宮……余類推。
此外,每一宮所轄之大限年數,也是不盡相同,有管十五年的,有管十一年的,有管十年的,有管八年、七年、六年、五年,甚至有管四年半的,實可謂相當不規則。星宗上有一首年分歌訣說:「命宮十下貌宮十,福德妻宮十一詳,官祿十五最高位,遷移止有八年糧,疾厄七兮共六六,財帛兄弟五年強,田宅子孫並奴僕,四年之半定毫芒」。這就是說,凡命宮及事業宮各轄十五年之大運,福德宮及夫妻宮各轄十一年大運,相貌宮轄十年大運,遷移宮轄八年大運,疾厄宮轄七年大運,以上七宮共轄六十六年大運;至於財帛宮及兄弟姐妹宮則各轄五年大運,田宅、子女及奴僕三宮則各轄四年半大運,以上五宮共轄二十三年半大運,前後十二宮合計共轄八十九年半大運。 』
自從子平術盛行之後,其計算大運限度及上運年齡之理論,較星宗大限法更加完備而精確,所以現代已很少有人使用星盤大限去推論各宮運程了。惟江湖上一些術家倒是偶爾使用小限來推流年流月,至於星盤大限,由於過份複雜繁索,則幾乎已成絕響。先賢汪雲陽也說:「命宮十五年者,乃古之法則,不可拘執」,因此,我們如今既有更精確、理想之子平大運流年推演法訣可用,實可不必再捨本逐末的去專執星盤限度了。現在特舉一例將前述之星盤神煞、十二宮名及逐年小限綜合繪出方、圓兩種圖式於後,以利各位進一步明了:
範例——某命生於民國三十三年(甲申年)農曆八月五日未時,則其星盤神煞、十二宮名及逐年小限之圖式如下。
前列星盤圖式解說——
(一)某命出生於民國三十三年,查該年之太歲為甲申年,故應取十二星盤中的「申盤」為其命盤。
(二)根據命宮法訣推算,得知其命宮在「丑」;再以五虎遁月訣求出命宮之干支為丁丑」。
(三)從命宮丑中起算一歲小限,逆行二歲在於,三歲在亥,四歲在戌,五歲在酉,六歲在申,七歲在未,八歲在午,九歲在巳,十歲在辰,十一歲在卯,十二歲在寅,至十三歲後,復從丑宮(命宮)重覆循環逆行。
(四)既已得知生辰八字,,則可再依各人之喜好,另行增添年干神煞、日於神煞及月支神煞。譬如天乙貴人、文昌貴人、國印貴人、天醫、天廚、金興,祿神、羊刃、紅艷、流霞、空亡等等。
(五)推斷星盤吉凶的方法多端,亦常因人而異,不過,一般均較著重「整體命格」及「流年小限」二部分。看「整體命:格」的方法是以命宮為主,再配合其三方四正而詳為審度;所謂三方四正就是指命官的「三合宮」及「對宮」。譬如此造命宮在丑,其三合宮即「本命丑官」「巳宮」和「酉宮」,而其對宮即與其相衝之「未宮」。
此外,看「流年小限」的方法是以小限宮暫時當成命宮,除了配合小限宮的三方四正,尚須再配合該年實際之太歲宮,互相參酌對照,而復始下判斷。譬如此造逢民國七十四年(乙丑年)的時候,其虛歲必為四十二歲,而其小限則應在「申宮」,設欲推斷此造四十二歲乙丑當年之吉凶,則需以申宮需主,配合「子宮』、「辰宮」與對沖之「寅宮」,另再加上乙丑流年之「丑宮」,一併參佐度測。
第四節 星盤與八字合論之情形
我們前面曾經談到過,本來以正統五行原理推命,幾可說不必用到星盤或其它神煞,因為多數神煞均屬片面對應於天體空間,或屬狹義的孤干孤支對應,往往忽略整體時空之涵蓋面,故其不能適用於多數人事乃可想見,然而,星盤神煞畢竟源出我國古老命學,而子平術復興之有間接之關聯,是以站在「飲水思源」的立場,我們卻也不可因舊法不如新法而完全抹煞了星盤神煞的歷史地位及價值。
神煞的理俗性乃大家共所認同,且常遭有識之士貶抑撻伐,惟如從另一角度觀之,我們當可發現,神煞之必然俚俗蓋與社會背景有著極為密切之關係。古代社會,民智未開,讀書識字者百不及一,故而先賢在發明命學或推廣命術之時,為顯及一般民眾之理解程度,對於某些特殊的吉凶原則或星神,遂不得不盡量選擇較為通俗醒目之名詞,以期能達到確實溝通之目的,或收到警惕當事人之功效。這些神煞名詞,大多是屬「望文知義」的字眼,縱使不識字的人,一聽亦可明白其所指示的吉凶蘋圍,此點對於我們今天考據神煞之作用也有莫大幫助。
就保存文化資產而言,我認為不管是神煞也好,卜卦也好,相學、斗數抑或子平術也好,這些統統是古聖先賢的智慧結晶,值得後學尊重(不一定珍惜)。然如就目前的命學發展趨勢及古今命學優劣相較而言,我則認為正統五行命學實在不必再摻入名目繁亂的神煞,因為神煞所欲提示的各種吉凶事象,絕大部分均可從陰陽五行的生克制化中推演求得,有志於四柱命學的朋友,實應多花一些精神在正統五行的推演選輯上,相信有朝一日定能發現其奧妙遠超乎刻板之神煞甚多,我也願以此與大家共勉。
星盤神煞並非完全沒有使用價值,只是以我個人之愚見,如果不得已必須使用星盤神煞的時候,最好能夠配合四柱八字的五行生化,這樣才會顯得有義理可循,否則,僅用星盤神煞批命或論命,必然滿盤神奇鬼怪,滿口俚語惑言,實難保不自誤而誤人,且亦將影響多年來正統命理學界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清譽。說了不少閑話,現在就讓我們來討論星盤與八字合用的情形:
一、星盤神煞的一般作用——
(一)吉星的作用
⑴天德二逢凶化吉之貴人,能減輕死符、小耗、天空、晦氣、暴敗、天厄、病符、勾絞、貫索等星之凶力,尤其能抵制咸池桃花。此星必與福星貴人同宮。
⑵月德——逢凶化吉之貴人,能減輕披麻、捲舌、絞殺、天空、晦氣、病符、勾絞、貫索、暴敗、天厄等星之凶力。此星人命,主人道德高尚,仁怒濟物。
⑶紫微——逢凶化吉之貴人,代表上司或長輩,喜居北方或水旺之地。能激輕勾絞、貫索、病符、天空、晦氣、死符、小耗、披麻、捲舌、絞殺等星之凶力。加會驛馬、攀鞍或三台、八座主升遷;加會將星,羊刃主掌權,加會文昌、天喜主功名,利科甲。
⑷龍德——作用類同紫微,此星必與紫微同宮。
⑸太陽——大利各方之吉神,代表陽性,喜居南方或火旺之地。能減輕死符、小耗、披麻、捲舌、絞殺、暴敗、天厄、勾絞、貫索、病符等星之凶力。女命加會紅鸞、天喜利於愛情或婚姻;加會金匱、將星利於創業;加會紫微、文昌利於考試;加會驛馬,攀鞍利出國遠行;加會天月二德或天喜主得子。
⑹太陰——清明祥和之吉神,代表陰性,喜居中央旺土之地,作用與太陽星似。男命加會紅鸞、天喜利於愛情或婚姻;加合金匱,祿神或天乙,適合與異性共創事業;加會紅鸞、天喜或天月二德,主得女;女命加會文昌、三台或八座,利於考試。
⑺天解——一逢凶化吉之貴人,能減輕披頭。天哭、勾絞、貫索等星之凶力。此星必與八座同宮。
⑻地解——逢凶化吉之貴人,能減輕黃番、豹尾、指背、囚獄、破碎等星。
⑼三台——主科甲、功名,事業及升遷,能增強吉星之力量,無法化解凶星之力量。加會紫微、八座主升職,加會金匱,祿神主增創事業;加會太陽、太陰或文昌,利於科甲功名考試,惟三台須與八座會合其力始大,分之則力乏。
⑽八座——古傳黃帝羽化,歸葬由八大壯漢抬柩,故其忌日曰八座。此星類似三台,必與天解同宮。
⑾福星——主福祿壽元,無法化解凶星,但能增強吉神之力量。
⑿攀鞍——利於功名、事業及異鄉求謀,能減輕囚獄,破碎、黃旌、豹尾,指背等星之凶力。
⒀陌越——是一顆變化不定之星,加會眾吉神則越動越吉;加會眾凶星則越勤越凶。
⒁驛馬——作用與陌越類似,惟若加會攀鞍,主利於出國洽商或遠地求謀;加會三台或八座,主少年騰達,加會紫微、文昌,主異鄉發貴或外地升學;加會陌越、祿神利於搬遷變動。詳參十六章第三節吉星吉神篇。
⒂金匱——主事業、財富等業。加會吉神主進財置產或事業發越,加會凶星勛主破財、敗產或事業受阻。
⒃紅鸞——利於未婚男女及年長者,不利已婚之中年男女。詳參太陽星與太陰星之解說。
⒄天喜——逢凶化吉之貴人,能減輕五鬼、官符、飛符等星之凶力,並能增強紅鸞之吉力。此星必在紅鸞星對宮。
⒅華蓋——多才多藝而孤高之星,遇吉神加會則巧能謀事,術藝超群,惟嫌六親緣份淡薄;逢眾凶加會則多學少成,孤癖寡合。此星稍能減輕披頭、豹尾、黃旌,指背之凶力。詳參十六章第三節吉星吉神篇。
⒆月空——吉凶參半,逢吉神眾會則吉,逢凶星眾會則失力。此星能稍解太歲、伏屍、劍鋒、五鬼、官符、飛符、白虎、飛廉等星之凶力。
⒇歲合——歲合即生年地支與流年地支六合。如合為命局喜用或加會眾吉神則大吉,利於交友、合夥、省親;探病、簽約等事,如合為命局所忌或加會眾凶星則不吉,有被制肘;牽絆、拖累或情緒陷入低潮之不良影響。其餘吉星煩請參閱本講義第十六章第三節所述之吉星吉神篇。
(二)凶星的作用:
⑴太歲——太歲即生年地支與流年地支重疊相同(亦稱歲支伏吟。倘歲支相衝,則叫反吟或歲破)。古詩云:「反吟伏吟,哭泣淋淋,不傷自己,也損他人」,當然這只是一種狹義的看法。如果太歲恰為命局之喜用,又加會眾吉神,反主吉慶之事;惟若太歲不幸為命局忌神,又加會眾凶星,則主橫逆不順,人口難安,甚至有不測之災,俗語說:「太歲當頭坐,無憂必有禍,」就是這個意思。
⑵劍鋒——與眾吉星相會,主權威與魄力;與眾凶星相會,主尖刀利器之災或刑罰械鬥之事,過月空可解其凶。此星必與太歲、伏屍同宮。
⑶伏屍——主凶災惡疾橫禍。此星人限,該年不宜遠行,且宜少管閑事,女命則防產厄。此星必與太歲、劍鋒同宮,過月主可解其凶。
⑷五鬼——五鬼即小人,五鬼人限宜防小人糾纏暗害或拖累,事常無風而起浪,如遇天喜、月空可解其凶。
⑸官符——主官訟是非、劫財爭擾之事。與指背、天狗或驛馬、陌越會合,不利事業或職務,遇天喜、月空可解。此星必與五鬼、飛符同宮。
⒃飛符——如果以現代術語來解釋,則飛符就好比法院的傳票或拘票一般,亦泛指一切不利本身之文件或書信,譬如交通罰單、稅單、退票、查封符合等等。此星必與五鬼、官符同宮,遇天喜、月空可解。
⑺歲破——歲破即生年地支與流年地支相衝,一稱反吟,主動蕩破耗、人口不安之事。人命宮破視自立,白手興家,人限宮一年奔勞,動蕩不寧;與大小耗同並,主錢財虛花;與劫煞、喪門同並,防財物遺失或虧損。無特定吉星可解。
⑻天空——好高騖遠,虛浮不實之星。此星本身不主吉凶,與吉神會合,可增強吉神之力量,然若與凶星會合,亦會增強凶星之力量。人命宮,理想高超,惟多不切實際;人限宮,一年空忙,幸以此星不對錢財直接構成威脅;與天月二德或紫微龍德或太陰陌越會合最佳,可謂以上諸吉星之催化劑。
⑼晦氣——蹇滯不順,困擾憂慮之星,人限主一年難遂,精神鬱悶。遇天月二德、紫微龍德、太陰等星可解、此星必與天空星同宮。
⑽死符——暗藏凶災橫禍之星,其凶禍常與病符、晦氣、捲舌,披麻或絞殺等星所引起之事件有關。譬如多年痼疾突然惡化;陳年舊怨突增新恨;經訟多年之官司突加定罪;時相過從的親友突傳噩耗等等。此星遇太陽、太陰、天德、紫微,龍德均可解化。
⑾小耗——主財物耗散之事,有時泛指精神、體力與機械之磨損。此星必與死符同宮,亦需太陽、太陰、天德、紫微、龍德等吉神解化。
⑿大耗——主財物耗散破損之事,作用與小耗類同,然凶力較小耗為大。此星人命宮,難承祖業,生活懶散無規,並常遺忘散失錢財器物。加會咸池桃花,防因色破財;加會五鬼、官符,切忌合夥事業。此星必與歲破同宮,無特定吉星可解。
⒀闌干——闌干就如同籬笆一樣,是一顆室礙之星。人限主一年事業窒礙難展,遇事常遭阻隔,人命則一生宜謹慎擇友,且宜遠鄉求發展。此星必與歲破、大耗同宮。
⒁暴敗——橫逆破敗,衝擊崩散之星,加會天空、大耗或小耗,防事業面臨重大考驗;加會病符、死符、防健康惡化,加會血刃、羊刃,防本人或近親有不測傷災。遇太陽、太陰、天德、月德可解。
⒂天厄——主非人力直接造成之災厄,譬如風、雨、雷、電、地震、水災、火災、丹方、莫名病毒傷欠等等。此星必與暴敗同宮,遇太陽、太陰、天德、月德可解。
⒃白虎——白虎在陽宅學上是指「道路」,在五行上是代表「金屬」,在病理上是代表一種「虛寒」。此星人限,該車宜防交通事故、刀災血光及精神散漫不寧;女命逢白虎,主妻掌夫權,脾氣剛硬,不輕易安協,白虎人限,婦女防生理暗疾或情感爭執。此星無特定吉神可解。
⒄飛廉——廉就是指器物的利邊或利角,飛廉顧名思義就是指飛來橫禍之意思,譬如遭落石擊傷、暴徒誤傷或各種器物之傷害等。此星必與白虎同宮,無特定吉神可解。
⒅捲舌——口舌是非、家庭紛擾之星,最忌與指背、五鬼會合,主家庭起風波,夫妻起猜忌,同事起紛爭,鄰居起謠言等等。遇歲合、太陽、太陰、紫微、龍德、月德可解。
⒆披麻——主憂傷悲凌之事,人限主一年家內人口不安,暮氣沉沉。加會喪門、弔客或披頭、天哭、主親友之喪服。此星必於捲舌、絞殺同宮,亦需歲合、太陽、太陰、紫微、龍德、月德等星化解。
⒇絞殺——主罪刑凶災之事,最忌與官符、血刃或囚獄、闌干會合,主刑罰牢獄或亡命驚悸之災。此星必與捲舌、披麻同宮,解星亦同上。
〔21〕病符——主健康不佳之事。與白虎、飛廉或血刃、羊刃會合,防病情惡化導致手術刀災;與飛符、死符或喪門、披麻等凶星會合,防性命之憂。此星與陌越同宮,遇太陽、太陰、紫微、龍德、月德可解。
〔22〕浮沉——飄搖不定,虛花頹敗之星。加會大耗或小耗,財來財去,加會咸池、暴敗,切忌酒色;加會死符、天空,切忌行船戲水;加會白虎、伏屍,切忌登山探險。遇紫微、龍德、太陰可解。
〔23〕血刀——主血光刀災,病毒產厄之事,女命與流霞、羊刃會合,宜防生理失調或產難。男命與劍峰、飛廉會合,凡事宜忌,勿生爭執。此星必與浮沉同宮,遇紫微、龍德、太陰可解。
〔24〕天狗——損耗缺陷之星。人限應防失耗竅財物或用人不當致虧空帳目,或防借款不還或倒會賴帳等事。與劍鋒、白虎、血刃會合,勿近廠房機器,以免傷殘之災。遇紅鸞、天喜、月空可解。
〔25〕弔客——主無房親屬或朋友同事之喪服。此星必與天狗同宮,遇紅鸞、天喜、月空可解。
〔26〕喪門——主近親或至交之喪服。此星必與地喪同宮,遇月空,陌越可解。
〔27〕地喪——亦主衰喪孝服之事,此星必與專門同宮,遇月空、陌越可解。
〔28〕黃旌——道壇祭祖或招魂所縣之黃色垂直長布或紙幅稱為黃旌,含射悲凄憂傷、失魂落魄或心神恍惚不寧之事,遇地解、天喜、紅鸞等星可解。
〔29〕豹尾——作用與黃旌類似,解神亦同。
〔30〕披頭——作用與技麻類似,遇地解、天喜、紅鸞等星可解。
〔31〕指背——主誹滂造謠之事,最忌與捲舌、五鬼會合,其作用請參閱捲舌。遇地解,天喜、紅鸞等星可解。
〔32〕囚獄——主刑罰牢獄之災,亦泛指事業、身心之受困,甚難突破新境。人命,限加會聚凶星,出門切忌將孩童反鎖家中。其解星同指背、披頭。
〔33〕破碎——凡事離散不聚之星,忌與一切凶星會合,解神同前。
〔34〕天哭——主悲凄憂傷之事,最忌與黃旌、豹尾、披頭、披麻或喪門、弔客會合,主凶災不斷,禍不單行。遇天解、紫微、龍德等星可解。 .
〔35〕勾絞——蹇滯阻隔、謀事不利之星,人限主一年氣運不通,凡事常遭羈絆束縛。遇天德、月德、太陽、紫微、龍德可解。
〔36〕貫索——貫索顧名思義就如同牛馬鼻孔被貫以鞭索一樣,自然身不由己,任人鞭策了。此星必與勾絞同宮,遇天德、月德、太陽、紫微、龍德諸吉可解。
〔37〕亡神、咸池、劫煞、夾煞、六厄、的煞一一以上諸凶星煩請參閱本講義第十六章第四節凶星凶神篇。
二、星盤與八字合用的實例——
例一:男命民國三十三年七月五日寅時生。
推論重點:功名及選運
上造己生申月失令,年支再見申位,秋金乘時而強,日主已土雖自坐未土旺支,然與得令之秋金相較,仍嫌力衰,幸喜時柱丙火正印透藏以助日主,元神根基倘不甚開,宜其年干甲木官星通根於寅支生印製傷,此即所謂傷官用印,遇官為美。喜用甲、丙雙透,運逢木火固然順暢,若遇土神比劫亦不為忌,惟怕金水衝剋官印而已。
初運癸酉忌神之地,幼失所佔:身世凋零;甲戌運喜神官星出頭,苦學有成,顧家道仍頹;乙亥運,亥寅合為木局,喜用齊至,仕路青雲,少年得志;丙子運財印並臨,有喜有憂,稍見浮沉,且申子半合水局,財星忌神肆虐,慎防因財引禍。
四十歲癸亥年,調任邊陲,明為升職,實屬外放,四十二歲乙丑年,奉召競選,藉以流年乙丑與原局日柱己未天克地衝,是謂「曰征太歲」,復與年干宮殿相混,歲運濁而不清,是以難免一番苦戰。益且星盤四二歲小限在寅,落於交友(奴僕)宮,與當令流年丑宮三方四正並會大耗、小耗、破碎、空亡、捲舌、指背,闌干、浮沉諸凶星,智囊策略未執重點,勢將破財不利。可喜當今流年丑宮三會天德、天乙、太陽、攀鞍等數大喜種,並對沖命宮未支,吊動紅鸞、陌越、天醫三顆吉星高照四十二歲流年,貴人強而有力,終能逢凶化吉,轉危為安。
再觀全盤,命宮落空,祖業難承,赤手興家,所幸對宮天乙、月德,攀鞍照命,三方會合紫微、龍德、太陰眾貴,事業宮更遇國印司權,俟四十六歲過後,大運一路喜用,功名必得更期,前程未可限量。
例二:男命民國四十一年四月十二寅時生。
推論重點:一生事業方向
上造辛生辰月失時,全局水木氣勢旺甚,日主虛浮無根,元神可謂弱極矣!應取得令之辰印生身為用,而喜金神比劫幫身敵財。
印星得令為用並長生於時支,母壽慶永;財多身弱逢劫財,破祖興家;劫財為用坐絕地,兄弟有情卻少助;時逢財官印三美乘驛馬,中晚運程再行土金喜用之鄉,宜其他鄉發越,終可揚名。
星盤命宮在戍,諸凶聚會,吉神乏助,以是命格不美。再查三方四正,對宮及遷移宮吊動原命辰、寅兩支,惑應至強,特需著重,以其命宮恰臨歲破、大耗、闌乾等凶星,全無得力吉神扶持,悉賴對宮華蓋照命,聰明巧謀差堪可取;惜嫌三方寅、午兩宮驛馬空亡雙臨,書云:「華蓋人命逢空叱,不為僧道亦飄蓬;馬若加鞭遇喪吊,孤身挾藝走天涯」因此觀乎星盤,再配合八字原局偏財無力及正財運劫之特徵,故知本,造一生從商從公兩不宜,最適往宗教界、五術界混雜藝及工業技術等方面發展,始克有成。此外:事業宮捲舌、天德同聚,
八字傷官不弱以生財源,故倘從事以口為主之服務業(譬如教學、廣播、律師、掮客、命相、導遊等)亦甚適宜。
例三:女命民國五十一年四月十二日卯時生。
推論重點:婚姻及流年氣運
上舉女造癸生巳月失時,全局水火食傷財星氣勢強旺,日主無私當少勢孤,可謂弱甚,巫應擇取年干壬水幫身氣優夏月暑氣為用,而喜月、日巳丑拱合金局生助水行。
原命戌土正官夫星是生於年支,姻緣似嫌早逢,且四食竟相透藏,食多猶恐變傷,不利婚姻,惜以進化每欲強人,十八歲己未流年,七殺忌神藏攻身,星盤流年宮辦值太陽、紅鸞交會,小限又人交友,眾凶加臨,全無吉神解化,以致擇友不慎,早失節操。十二歲癸亥流年,用神小助,三方加會太陽、天喜,再墮情,同年三方邀合天、月二德,並會太陽、天喜,終有受孕育胎之慶,遂以成婚,次年得子,可謂喜事接踵,羨煞神仙。
惟憂原局紅鸞落於遷移宮,感情起伏多變,每不持久;益且孤辰、寡宿合人本命,再逢夫妻宮太陽同並咸池桃花,甚恐遇人非淑,更愁夫、子離背,一生寂寥少靠。廿三歲甲子年,傷官出頭並同小限亥官之捲舌凶星作亂。家庭時起風波,爭擾不寧。廿四歲乙丑年,太歲人遷移宮遇破碎、寡宿,並同小限戍宮華蓋孤星,終至夫妻決裂離異,嗟乎人生之聚散如此無常。
再查廿四歲小限戌官三力尚會五鬼、官符于田宅宮,宜防不動產方面所引發之官訟或是非,幸喜事起兩年內之流年與小限均不逢囚獄、闌干、絞殺、貫索等凶星加窖。故而車災可免。若問二度梅開於何期,則當取三十歲流年辛未衝動日支(夫宮)丑中紅鸞,始可確言「紅鸞星動」,勉許佳緣,屆時仍須相忍互愛,修持耐心,當能預賀婚姻、事業兩者兼得,中晚運程名利雙收。
以上為大家扼要介紹了星盤的通俗性用法,因其非屬正統子平術之範圍,故此亦僅止於概略說明而已,並未加以深入探討。至於有些江湖術家除了十二宮星盤之外,偶所使用之天盤、人盤或九行星花壢等盤,則又屬附帶參佐之方術,當不宜以系統術視之。
有關四柱八字學的初級課程,至此可謂告一段落,以下將與各位共同研究中級階段的課程。不過,在尚未正式晉人中級階段之前,大家務須將前此各章所述之初級命學理論揣摩純熟,對於少數定律或法訣,亦應盡量默背牢記,庶期在未來能夠學以裕如。西哲云:「基礎學理,乃諸學之圭臬」,良屬確然,今後願與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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