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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八字干支九種關係的動態與靜態

論八字干支九種關係的動態與靜態

引論  干支九種關係的運用依據

四柱八字干支共有九種關係,為生、泄、克、耗、沖、合、刑、害、比。其中天干之間的關係力量主要由地支九種關係的流通轉換來決定。

這九種關係的運用也就是預測學原理的所有精華、關鍵、核心之所在,也是決定著你學習預測學所達到的水平及預測準確率的多少。

我們排好一個八字以後,這九種關係運用的主要依據為:

1.陰陽五行的屬性意義。

2.年、月、日、時所代表的宮位之義。

3.十天乾和十二地支所代表的意義。

4.年齡階段的含義及內容。

5.十神所代表之義。

6.最為關鍵的一條,所有理論的運用之所在:要在先天性的『命』與後天性的『運』中,兩者相互產生的關係加以綜合分析、仔細分辨,方能預測準確。

小結:以上所有理論依據要以動靜原理貫穿始終。

在此部分中,論述主要以正格的觀點來分析;從格只要以把正格的論述形式轉換一下,下面分別論述。

第1章上  『生』的靜態與動態

之一  『生』的結果

之二  『生』的靜態性與動態性

之三  明生與暗生

生為一方對另一方的滋生、扶助之義,有吉凶兩個方面。

之一  『生』的結果

第一方面  『生』的結果(在正格中)

『生』總是帶有一定的、很強的目的性,使結果達到什麼狀態;很難預料,但總體上可概括為三大種。

第一種:生多。

(1)生多為忌: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生多是為忌的。

(2)平衡之生是為用的,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平衡之生多是為用的;生多為患是為忌的。

(3)注意階段性的用神和忌神的轉換。如果用性轉換為忌性,則對用神生的越多,反而忌性越強;同理,忌性轉換為用性,則對忌神生的越多,反而用性越強(在此多為平衡之生,生多是為患的)。

第二種:生少。

(1)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生少是為忌的。

(2)生少為用,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生的越少越好。

(3)注意階段性用神和忌神的轉換。

第三種:平衡之生

(1)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平衡之生一般產生不了較大的危害;一般只是產生的小危害。

(2)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平衡之生是具有較強的吉性。

小結:以上三種狀況要加以綜合分析方可,要注意三種之間的相輔相成、轉化流通之間的關係(分階段性,指大運、流年)

第二方面  『生』的結果(在從格中)

在從格中,要按照所從之五行用神的格局論述。一般來說,合理的生助,越多越好;不合理的生助,為生多為患。

平衡之生,一般不適合於從格預測;但要分析這樣狀況的干支是趨向於用神還是忌神。

對於忌神,無論是生多、生少,還是平衡之生,只要有了生力而不從格,就會產生一定的禍患、忌性。這是因為生助了忌神,就會使用神受到損力。

對於用神來說,只要具備了調候的動態之力,就是生的越多越好。

之二  『生』的靜態性與動態性

一、『生』的含義狀態

單獨論生,用相對論的原理來分析,本柱是具有動態性的。但生在很多條件範圍內會轉化為靜態或加強其動態性。

二、生的靜態性

『生』本為一方生助另一方,但生的一方遇到很多條件下便不會去生助另一方了,而轉化為靜態性。無論動生和靜生,只要為以下形式者便為靜態性,主要形式為:(1)受有力合絆、合化、合克住;(2)動中受有力之衝散;(3)有病無力之干支。

三、生的動態性

生的動態性具有靜生和動生兩大種。那麼何為靜生?何為動生?

在八字預測中,如果生方不具有沖、合等動的條件,便是靜生。

如果生方在其它力的引化下動,主要為衝動、合動,並且為有力之動,便會形成動生。注意受生方不算動生,而為動泄。

四、靜生與動生的主要區別及其種類

1.主要區別就是體現在『靜』與『動』的方面上。

2.靜生有兩種:一為先天性八字的生為慢速、中速、快速,但是具有長久性、穩固性。二為後天性大運、流年中的干支對先天性八字干支的生為中速或快速,不具有長久性、穩固性,而為階段性、變化性。

3.動生也有兩種:一為在合、沖的條件產生的有力之動,速度為快。二為在合絆、合克、衝散的條件下仍有較強的餘力動,能產生較強的吉凶,不過其自身也受損較大,速度為中速或慢速。

小結:吉凶的程度視其力量的流通轉換。

之三  明生與暗生

靜生和動生為在四柱八字中的主要表現有明生和暗生兩大類。

一、什麼是明生?什麼是暗生?

1.明生:在八字中,天干主外,主表面的,為外觀上所看得見的、所顯示出來的,是有形有限的。

2.暗生:地支主內,主看不到的、隱藏的,但卻是客觀存在的,是潛在、無限的。

3.因此,明生是在天干之間進行的相生,包括天干引化地支出來的相生。暗生是為地支之間進行的相生。

二、暗生與明生的力量對比

暗生比明生的力量要強大得多,暗生是促進明生的。明生力量的強弱取決於暗生的力量,在論文「四柱天干地支所佔力量比重的詳細分析」中已論述,這裡不再多述。

三、暗生和明生的簡單比較(事物現象)

總結的說,明生有著天干主外的特性;暗生有著地支主內的特性。注意明生與暗生可以相互流通轉化。

第1章下  靜生與動生在四柱干支中的表現(正格)

之一  天干相互之間的生性關係

之二  地支相互間的生性關係

之三 干支之間的相互的生性關係

第2章  「泄」的靜態與動態

靜生和動生在四柱干支中的表現分為天干、地支、干支之間的三類關係。為了學易者更好的理解,下面分別仔細論述。

之一  天干相互之間的生性關係

一、天干靜生(計有10個,10個天干各為個)

1.甲生丙、丁。

2.乙生丙、丁。

3.丙生戊、己。

4.丁生戊、己。

5.戊為燥土時,不生庚、辛,反而有脆金之義;為濕土時方可生庚、辛。

6.己與戊同理。

7.庚生壬、癸。

8.辛生壬、癸。

9.壬水在寒冷時不生甲、乙,反而有凍木、冷木之義;在較溫暖時才生甲、乙。

10.癸水與壬水同理。

小結:以上針對生方來說的,如果生方在有力動的條件下生助另一方,便會形成動生。

例如:甲生丙、丁,甲在沒有外力引動的狀態下為靜生。如果:①庚衝動甲,②己合動甲,③甲在大運、流年上出現,便會對丙、丁形成動生。以下同理。

二、天干合化成功,本身為一個動態的過程,對其它五行的生為動生。(計有5個合化)

1.甲己合化成土,是因為甲合動了己。(1)但有未、戌燥土為化神時可論真化,不過不是真化,而是脆金;(2)辰、丑濕土為化神,這樣的土是生金的。

甲己合化成木生丙、丁。

2.(1)乙庚合化成金生壬、癸,是相互合動的作用。(2)乙庚合化成木生丙、丁。

3.(1)丙辛合化成水生甲、乙,是相互合動的作用。(2)丙辛合化成火生戊、己。(3)丙辛合化成金生壬、癸。

4.(1)丁壬合化為木生丙、丁,是相互合動的作用。(2)丁壬合化為火為生戊、己。(3)丁壬合化為水生甲、乙。

5.(1)戊癸合化為火為生戊、己,是相互合動的作用。(2)戊癸合化為土,是燥土者為脆金,是濕土者為生金。(3)戊癸合化為水生甲、乙。

注意問題一:如果生方沒有被合化成功,則為(1)力小的把力大的合動生助其它五行;(2)力小的被力大的為有力合絆、合克而受傷轉化為靜態;(3)兩者相差力不大,均為合絆,只為小範圍的動態作用力。

例:乙庚合化成金,生壬、癸,如果乙庚合化不成功,則會出現三種狀態:(1)庚金力大,乙木力小,則庚金自身被乙木合絆受傷轉化為靜態,庚金則因合動而可以動生壬、癸。(2)庚金力小,乙木力大,則庚金自身被乙木合絆受傷而轉化為靜態,乙木則因合動而可以動生丙、丁。(3)庚金和乙木相差不大,則為互受牽制,均受傷,對外則無法發揮餘力,對外則為處於一種靜態。餘下的同理。

注意問題二:如果有一方被外有力衝散、衝剋或壓制住,便不會形成合動、合化。還是以乙庚合化為金生壬、癸為例,如果乙木被外力有力衝散、合絆、壓克之,便不能與庚金相合,使庚失去了乙合的動態性。(具體論述請看化氣格專論)

之二  地支相互間的生性關係

一、地支靜生(地支有十二個)

1.子水在(1)亥、子月;(2)金寒水冷時為子刑卯、凍寅。子水在年、日、時的尚暖季節或八字中為生卯但有刑,生寅但趨冷時又有凍寅。

2.亥水合生寅,半合生卯。但凍水、寒水生木力弱。

3.寅生巳、午,寅木多或為濕木時為刑巳。

4.卯生巳、午;濕木時為生火力弱。

5.巳生丑、辰、未、戌。

6.午生丑、辰、未、戌,合生未。

7.申生亥,半合生子。

8.酉金生亥、子水。

9.辰生申金,合生酉金。

10.丑土生申、酉。但在丑土比金旺許多時,為收金入墓儲存,為土多金埋。

補充:金在地支中,容易造成土多埋金;金在天干中不容易造成土多埋金。

11.戌土為燥土,有脆金之功能;但戌土含金力比較大,其生金力也是比較強的。所以在潤濕的情況下生金力是比較多的。

12.未土為燥土,由於不含金氣,所以脆金之功能比戌土要大;即使在潤濕的情況下生金力是比較弱的。

小結:(1)如果生助的一方在有力衝動、合動的條件下生助另一方,便會形成動生。(2)三合局、六合局、三會局的條件下的生為動生。(3)單論三合局其中的兩者為靜生。(4)沒有衝動、合動的條件下為靜生。

二、地支六合而動生,因生方和受生方相互合動而產生的動生。屬於六合範圍的生,上述有3個。

1.辰酉合為相互合動,辰土動生酉金。

2.午未合同理。

3.亥生寅同理。

小結:如果生方被外力有力衝散、合絆住、有力壓制住,則不會形成合動生身了。如辰生酉,如果辰被外力的(1)戌有力衝散;(2)酉有力合絆;(3)寅、卯有力之壓制,便不能動生這個酉了。餘下的仿此。

三、地支因合化成功而產生的動生。有六合、三合、三會計三個大類別。

(一)六合為:(計有6個)

1.子丑合化成土生申、酉,合化成水生寅、卯。(分清溫水還是冷水)

2.寅亥合化成木生巳、午,在水木多時為刑巳。

3.卯、戌(1)合化成火生四個土;(2)合化成木生巳、午;(3)合化成燥土脆金。

4.辰酉合化成金生亥、子。

5.巳申合化成水合生寅、卯。

6.午未合化成火生四個土;合化成土脆金。

(二)三合局為:(計有4個)

1.亥卯未三合成木局生巳、午。

2.申子辰三合水局生木,在冬季為刑木、凍木。

3.巳酉丑三合金局生水。

4.寅午戌三合火局生土。

(三)三會局為:(計有4個)

1.寅卯辰三會成木局生火。

2.巳午未三會成火局生土。

3.申酉戌三會成金局生水。

4.亥子丑三會成水局生木。

(四)注意問題

在以上六合、三合、三會中:

1.如果出現破局,便形不成合動。

2.如果沒有出現破局,但也沒有合化成功。(1)只為力大的被合動;力小的被合絆、合克而為靜態。(2)如果相互之間的力差不多,均互為合絆,不過這樣的狀態一般較少。

3.合化成功的動生包括緊密聯繫的天乾和地支。

之三 干支之間的相互的生性關係

第一方面  本柱干支相生

有年柱、月柱、日柱、時柱計有四個種類。同時又分為支生乾和干生支的兩大方面。

一、支生干,計有12個

1.甲子柱。有幾種情況:(1)在月柱中,因子水力量大,又為冷水、寒水、凍水,不生木;(2)又由於子水刑傷卯木的緣故,所以甲子為月柱時,甲木被子水刑傷、凍住。(3)在年、月、日、時的三個柱中,當八字中金寒水冷時為刑甲、凍甲;反之則為生甲。

也為論子水藏干癸 生甲木。

2.乙亥柱,在金寒水冷時為亥水凍乙;反之為亥水生乙。

也為論亥水藏干壬水生乙木。

3.丙寅柱,由於丙火在天干,寅木在地支,地支木不可埋沒天干火;所以論寅木生丙火,只是力量的多少區別。

也為論寅中藏干甲生丙火。

4.丁卯柱,論卯生丁火。

也為論卯中乙生丁火。

5.己巳柱,論巳火生己土。

也為論巳中丙生己土。

6.辛未柱。未土在左右無火,而有金、水、濕土潤濕的狀態下是生辛金的。

也為論未中己生辛金。

7.壬申,論申金生水。

也為論申中庚生壬水。

8.癸酉,論酉金生水。

也為論酉中辛生癸水。

9.辛丑,丑土為金之墓庫,在力量旺時為收辛金入墓庫,力量小時為生辛金。一般在月柱時丑土收辛金入墓庫時明顯,在年、月、日、時分析其力量的強弱。

也為論丑中己生辛金。

10.庚戌,原理同未土,但由於戌土含力強,所以生金力要比未土強大。

也為論戌中戊生庚金。

11.庚辰,論辰土生庚金。

也為論辰中戊生庚金。

12.戊午,論午火生戊土。

也為論午中丁生戊土。

二、干生支,計有12個

1.丁丑,論丁火生丑土。

也為論丁火生丑中己。

2.丙戌,論丙火生戌土,但坐墓庫,可為入墓庫生戌土;但在戌土火旺時,有比和之力。

也為論丙火生丑中戊。

3.甲午,論甲木生午火。

也為論甲木生午中丁。

4.庚子,論庚金生子水。

也為論庚金生子中癸。

5.壬寅,原理同甲子、乙亥。

也為論壬生寅中甲。

6.癸卯,原理同甲子、乙亥。

也為論癸生卯中乙。

7.乙巳,論乙木生巳火。

也為論乙生巳中丙。

8.丁未,論丁火生未土;但也有較強的比和成分。

也為論丁生未中己。

9.戊申,論戊土生申金。

也為論戊生申中庚。

10.己酉,論己土生酉金。

也為論己生酉中辛。

11.辛亥,論辛金生亥水。

也為論辛中生壬。

12.丙辰,論丙火生辰土。

也為論丙生辰中戊。

小結:

1.在本柱干支相生中,天干也可生地支,地支也可生天干。

2.本柱干支相生具有的特點:(1)直接性,(2)力量較強大,(3)速度也較快。

3.注意墓庫和刑生的關係。

4.如果生方在外力引動下而有力動,便會形成動生。原理同前有關論述。

第二方面  本柱干支和臨近干支相生

一、本柱天乾和臨近地支相生

臨近相生關係好比鄰居,具有直接性與間接性的雙重關係。

一般來說,這樣關係的支生乾的特性為:

1.以年干為中心,有年乾和月支的生。

2.以月干為中心,有(1)月乾和年支;(2)月乾和日支。

3.以日干為中心,有(1)日乾和月支;(2)日乾和時支。

4.以時干為中心,有時乾和日支一類。

二、臨近相生關係的程度

1.臨近相生關係好比鄰居,具有直接性與間接性的雙重關係。

一般來說,這樣關係的支生乾的特性:(1)直接性較強;(2)為顯性力量;(3)力量也較大些。干生支的特性:(1)間接性很強,必須通過流通轉化方可;(2)為隱性力量;(3)力量有強有弱。

2.在此當中,如果生方在外力引動下而有力動,便會形成動生。

三、本柱天乾和隔柱地支相生

先說一下本柱天乾和隔柱地支的種類

1.以年干為中心,有(1)年乾和日支;(2)年乾和時支的兩大類。

2.以月干為中心,有月乾和時支的一類。

3.以日干為中心,有日乾和年支的一類。

4.以時干為中心,有(1)時乾和月支;(2)時乾和年支的兩大類。

隔柱相生的關係程度,主要特性為:沒有直接性,必須通過流通轉換的關係方可顯示出各自的力量。

第2章  「泄」的靜態與動態

與『生』相反的為泄,泄為一方化泄另一方的力量,使對方失去什麼。在理解『生』的靜態與動態的意義後,再來理解「泄」的靜態與動態的意義就好說多了。

泄是指受生方對生方來說為泄,與前述原理相同,這裡不再多述,只起到點明理解方法的作用。

第3章  克的靜態與動態

之一 『克』的結果

第一方面  『克』的結果(在正格中)

『克』總是帶有一定的、很強的目的性,使結果達到什麼狀態;很難預料,但總體上可概括為三大種。

第一種:克多。

(1)克多為忌: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克多是為忌的。

(2)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平衡之克是為用的,平衡之克多是為用的;克多為患是為忌的。

(3)注意階段性的用神和忌神的轉換。如果用性轉換為忌性,則對用神克的越多,反而有利於用神;同理,忌性轉換為用性,則對忌神克的越多,反而用性越弱,或許轉化為忌性(在此多為平衡之克,克多是為患的)。

第二種:克少。

(1)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克少是為用的。在此起到一個查漏補缺、刺激、改良、加速發展的作用

(2)克少為忌,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克的越少越為忌。

(3)注意階段性用神和忌神及其中用性和忌性的轉換。

第三種:平衡之克

(1)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平衡之克一般產生不了較大的危害;一般只是產生的小危害。

(2)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平衡之克是具有較強的吉性和凶性的雙重作用。

小結:以上三種狀況要加以綜合分析方可,要注意三種之間的相輔相成、轉化流通之間的關係(分階段性,指大運、流年)

第二方面  『克』的結果(在從格中)

在從格中,要按照所從之五行用神的格局論述。一般來說,合理的克助,越多越好;不合理的克助,為克多為患。

平衡之克,一般不適合於從格預測;但要分析這樣狀況的干支是趨向於用神還是忌神。

對於用神,無論是克多、克少,還是平衡之克,只要有了克力而不從格,就會產生一定的禍患、忌性。這是因為克助了用神,也就是生助了忌神,就會使用神受到損力。

對於用神來說,只要具備了調候的動態之力,就是生的越多越好;忌神是克助的越多越好。

之二  『克』的靜態性與動態性

一、『克』的含義狀態

單獨論克,用相對論的原理來分析,本柱干支是具有動態性的;鄰柱干支是具有靜態性的,但克在很多條件範圍內會轉化為靜態或加強其動態性,如在沖、和、及外力引動下可轉化為動態性。

二、克的靜態性

我們知道,五行相剋,水火、火金、金木、木土、土水的五個方面。如果兩者之間沒有動態的作用關係,則為趨向於靜態性。如:(1)水不去克火,則不會產生水克火的動態性。(2)火不去克金,則不會產生火克金的動態性。(3)金不去克木,則不會產生金克木的靜態性。(4)木不去克土,則不會產生木克土的動態性。(5)土不去克水,則不會產生土克水的動態性。

靜看好比兩軍對壘,不互相戰鬥,而均不傷亡耗力,但強大的一方能把弱小的一方壓制住。而弱小的一方為了保全自己,不得不在表面上順從強者,心理不服,否則只會以卵擊石,自取滅亡。

靜克的主要形式為:(1)本來就處於靜中;(2)動中受有力合絆或衝散;(3)有病無力之干支。

三、『克』的動態性

『克』的動態性是克方衝動、合動、外力引動下的有力之動方為動克。注意受克方動不算動克,而是動耗。

動克好比兩軍交戰,不交戰無損失失望,一交戰必然會有所傷亡,總是力量強(不分人多人少)的一方戰勝力量弱的一方。

四、靜克與動克的主要區別及其種類

1.主要區別就是體現在『靜』與『動』的方面上。

2.靜克沒有直接的衝擊作用,只有間接的慢性影響作用。

3.動克會產生直接性的衝擊作用;與動生的兩種相同。即也有兩種:一為在合、沖的條件產生的有力之動,速度為快。二為在合絆、合克、衝散的條件下仍有較強的餘力動,能產生較強的吉凶,不過其自身也受損較大,速度為中速或慢速。

小結:吉凶的程度要視其力量的流通轉換。

之三  明克和暗克

靜克和動克為在四柱八字中的主要表現有明克和暗克兩大類。

一、什麼是明克?什麼是暗克?

1.明克是在天干之間進行的相剋;暗克則為在地支之間進行的相剋。(注意其中相互之間的轉換)在八字中,天干主外,主表面的,為外觀上所看得見的、所顯示出來的,是有形有限的。

地支主內,主看不到的、隱藏的,但卻是客觀存在的,是潛在、無限的。

因此,明克是在天干之間進行的相剋,包括天干引化地支出來的相剋。暗克是為地支之間進行的相剋。

二、暗克與明克的力量對比

暗克比明克的力量要強大得多,暗中的克是促進明克的。明克力量的強弱取決於地支力量的參與比例的程度,在論文「四柱天干地支所佔力量比重的詳細分析」中已論述,這裡不再多述。

三、暗克和明克的簡單比較(事物現象)

總結的說,明克有著天干主外的特性;暗克有著地支主內的特性。如公開的明爭、矛盾、壓制就屬於明克之中的;而暗鬥則屬於暗克當中的。

靜克與動克在四柱八字干支中的表現與『生』同樣也分為天干、地支、干支之間的三類關係。

之一  天干相互間的克性關係

一、天干靜克

為陰乾克陽干,主要有五個:(1)乙克戊,(2)丁克庚,(3)己克壬,(4)辛克甲,(5)癸克丙。

如果克方被外力所引動,並且有力而動,便會形成動克。如乙克戊,乙受辛沖或庚合動,並有力而動便會形成動克戊土;不過這樣的動中,乙木在由靜至動的過程中要損力。

二、天干因相互衝動而產生的動克,

為同性相衝,陽干衝剋陰乾,陰乾衝剋陰乾,計有10個:(1)甲衝動戊,(2)乙衝動己,(3)丙衝動庚,(4)丁衝動辛,(5)戊衝動壬,(6)己衝動癸,(7)庚衝動甲,(8)辛衝動乙,(9)壬衝動丙,(10)癸衝動丁。

小結:(1)上面是指被衝剋方有力時方為被衝剋動,無力時為受傷嚴重。(2)如果衝剋方被外力有力衝散、合絆、或壓制住,便形不成動克,為有動克之意,但沒有行動。如甲衝動戊,當①甲被庚有力衝散,②己土有力合絆之,③或被有力壓制住,④無力之狀態,便不能形成動克戊土了。

三、天干合化不成功,力小的把力大的合動而產生的動克。

有五個:(1)甲合克己,(2)丙合克辛,(3)戊合克癸,(4)庚合克乙,(5)壬合克丁。

小結:如果克方被外力①衝散、②合絆、③壓制住、④無力的四種狀態便不會形成動克了。

四、天干合化成功,本身為一個動態的過程,對其它的五行的克為動克。(計有五個合化)

1.甲己合化成土克壬、癸;合化成木克戊、己。

2.乙庚合化成金克甲、乙,是相互合動的作用;合化成木克戊、己。

3.丙辛(1)合化成水克丙、丁,是相互合動的作用;(2)合化成火克庚、辛;(3)合化成金克甲、乙。

4.丁壬(1)合化成木克戊、己,是相互合動的作用;(2)合化成火克庚、辛;(3)合化成水克丙、丁。

5、戊癸(1)合化成火克庚、辛,是相互合動的作用;(2)合化成土克壬、癸;(3)合化成水克丙、丁。

注意問題一:如果兩者沒有合化成功,則會出現三種情況:(1)力小的把力大的合動而克其它五行;(2)力小的被力大的合絆、合克而受傷轉化為靜態;(3)無力的干或支;(4)兩者相差力不大,均為合絆。

注意問題二:如果有一方被外力有力衝散、合絆、壓制住或無力的四種狀態,便不會形成合動、合化了。

之二  地支相互之間的克性關係

一、地支靜克(地支有12個)

1.子克巳。

也可論子中癸克巳中丙。

2.丑克亥。(丑中含水分多,為濕土,單論丑和亥為靜克,又有很強的比和性,如果有第三支合化便不論靜克。)

也可論丑中己克亥中壬。

3.寅克丑、辰、未、戌。

也可論寅中甲克己、戊。

4.卯克丑、辰、未。(其中卯克未,木為土力大時,為克;木比土力小許多時,方為入墓庫。)

也可論卯中乙克己、戊。

5.辰克子、亥。(與丑克亥的原理等同,不同的是辰土為水之墓庫,可以儲存很多水)

也可論辰中戊克癸、壬。

6.巳克酉。(只有在巳動或酉動才能形成半合克動態)

也可論巳中丙克酉中辛。

7.午克申、酉。

也可論午中丁克庚、辛。

8.未克子、亥,燥性強時又脆克申、酉。

也可論未中己克癸、壬。

9.申克卯。

也可論申中庚克卯中乙。

10.酉克寅。

也可論酉中辛克寅中甲。

11.戌克子、亥,燥性強時又脆克申、酉。

也可論戌中戊克癸、壬。

12.亥克午。(只有在亥動或午動才能形成亥午合克動態)

也可論亥中壬克午中丁。

小結:(1)以上三合、三會局其中的兩支,但論兩者為靜克。(2)如果克方被外力引動,並有力而動,便會形成動克。如子克巳,只有子在午沖、丑合動或大運、流年的子時,並且為有力之動,方為形成動克巳火。

二、地支因相互衝動而產生的動克

主要用6個

1.子衝剋午。

也可論子中癸衝剋午中丁。

2.丑衝剋未。(丑為濕性,未為燥性,濕性與燥性相衝克)

也可論丑中己衝剋未中己。

3.申衝剋寅。

也可論申中庚衝剋寅中甲。

4.酉衝剋卯。

也可論酉中辛衝剋卯中乙。

5.辰衝剋戌。(與丑、未相衝的原理的同)

也可論辰中戊衝剋戌中戊。

6.亥衝剋巳。

也可論亥中壬衝剋巳中丙。

小結:如果衝剋方被外力有力衝散、合絆之或壓制住,便不會形成動克了。

三、地支因合而產生的動克(指沒有合化成功)

1.子丑合,為丑克子;還有丑中己衝剋子中癸。

2.卯戌合,為卯克戌;還有卯中乙克戌中戊。

3.巳申合,為巳克申;還有巳中丙克申中庚。

小結:如果克方被外力有力衝散、合絆住、有力壓制住、無力的四種狀態,便不會形成合克了。

之二  地支相互之間的克性關係

一、地支靜克(地支有12個)

1.子克巳。

也可論子中癸克巳中丙。

2.丑克亥。(丑中含水分多,為濕土,單論丑和亥為靜克,又有很強的比和性,如果有第三支合化便不論靜克。)

也可論丑中己克亥中壬。

3.寅克丑、辰、未、戌。

也可論寅中甲克己、戊。

4.卯克丑、辰、未。(其中卯克未,木為土力大時,為克;木比土力小許多時,方為入墓庫。)

也可論卯中乙克己、戊。

5.辰克子、亥。(與丑克亥的原理等同,不同的是辰土為水之墓庫,可以儲存很多水)

也可論辰中戊克癸、壬。

6.巳克酉。(只有在巳動或酉動才能形成半合克動態)

也可論巳中丙克酉中辛。

7.午克申、酉。

也可論午中丁克庚、辛。

8.未克子、亥,燥性強時又脆克申、酉。

也可論未中己克癸、壬。

9.申克卯。

也可論申中庚克卯中乙。

10.酉克寅。

也可論酉中辛克寅中甲。

11.戌克子、亥,燥性強時又脆克申、酉。

也可論戌中戊克癸、壬。

12.亥克午。(只有在亥動或午動才能形成亥午合克動態)

也可論亥中壬克午中丁。

小結:(1)以上三合、三會局其中的兩支,但論兩者為靜克。(2)如果克方被外力引動,並有力而動,便會形成動克。如子克巳,只有子在午沖、丑合動或大運、流年的子時,並且為有力之動,方為形成動克巳火。

二、地支因相互衝動而產生的動克

主要用6個

1.子衝剋午。

也可論子中癸衝剋午中丁。

2.丑衝剋未。(丑為濕性,未為燥性,濕性與燥性相衝克)

也可論丑中己衝剋未中己。

3.申衝剋寅。

也可論申中庚衝剋寅中甲。

4.酉衝剋卯。

也可論酉中辛衝剋卯中乙。

5.辰衝剋戌。(與丑、未相衝的原理的同)

也可論辰中戊衝剋戌中戊。

6.亥衝剋巳。

也可論亥中壬衝剋巳中丙。

小結:如果衝剋方被外力有力衝散、合絆之或壓制住,便不會形成動克了。

三、地支因合而產生的動克(指沒有合化成功)

1.子丑合,為丑克子;還有丑中己衝剋子中癸。

2.卯戌合,為卯克戌;還有卯中乙克戌中戊。

3.巳申合,為巳克申;還有巳中丙克申中庚。

小結:如果克方被外力有力衝散、合絆住、有力壓制住、無力的四種狀態,便不會形成合克了。

之二下 地支因合化成功而產生的動克

地支因合化成功而產生的動克,計有六合、三合、三會三個大類別。

一、六合為:(計有6個)

1.(1)子丑合化成土克亥、子。(指丑土力大時克弱小的亥、子;力小時不為克亥、子。)(2)子丑合化成水克巳、衝剋午。

也可論(1)丑中己土克亥中壬、衝剋子中癸;(2)子中癸克巳中丙,衝剋午中丁。

2.寅亥合化成木局克土。

也可論寅中的藏干甲木克土中的藏干土力。

3.卯戌(1)合化成火克金;(2)合化成木克土;(3)合化成土克水。

也可為引動合化什麼五行,就可以論其中五行中的藏干本氣克其它五行中的藏干本氣。

4.辰酉合化成金克寅、衝剋卯。

也可為酉中辛克寅中甲,衝剋卯中乙。

5.巳申合化成水克火。

也可為引動合化成水的藏干、天干克火的藏干、天干。

6.午未合化成火克金,合化成燥土脆金。

也可論火的藏干克金的藏干。

二、三合局為(計有4個)

1.亥卯未三合成木局克土。

也可為引動合化成木的藏干、天干克土的藏干、天干。

問:三合局和戌土的作用關係如何?

答:(1)這時的亥卯未三合成木局力量必然強大,(由於合化的條件造成的)外界(指大運、流年或遠隔)的戌土不能合絆卯木,只為合動。(2)三合木局本來就處於動態中,再加上合動,為動上加動。(3)動的速度要視其力量流通轉化的比常式度。(4)但由於戌和卯為相剋關係,木力也受損些,至於多大規模要視其戌土之力及流通轉化的比常式度。

問:三合局和未土的作用關係如何?

答:這個未土是指三合局以外的另一個未土。是指大運、流年和沒有合化較有力的未土,作用關係有兩種:(1)一為木力比未土力強得多,也可使未土合化成三合局中的。(2)二為木力不比未土強多少,未土較有氣了三,只為木局動克未土。

同理,天幹上的木克土也可如此分析。

2.申子辰三合成水局克火。

也可為引動合化成木的藏干、天干克土的藏干、天干。

3.巳酉丑三合成金局克木。

也可為引動合化成木的藏干、天干克土的藏干、天干。

4.寅午戌三合成火局克金。

也可為引動合化成木的藏干、天干克土的藏干、天干。

三、三會局計有4個

1.寅卯辰三會成木局克土。

也可為引動合化成木的藏干、天干克土的藏干、天干。

本三會局和戌土及辰土的作用關係,原理同亥卯未三合成木局同戌、未的作用關係,但是三會局的力量要比同性三合局的力量大許多,因為三合局是同季節的同屬性力量,氣行專一,所以力量比三合局的力量要大許多。

2.巳午未三合成火局克金。

也可為引動合化成木的藏干、天干克土的藏干、天干。

3.申酉戌三會成金局克木。

也可為引動合化成木的藏干、天干克土的藏干、天干。

4.亥子丑三會成水局克火。

也可為引動合化成木的藏干、天干克土的藏干、天干。

四、注意問題

在以上六合、三合、三會中:

1.如果出現破局,便形不成合動。

2.如果沒有出現破局,但也沒有合化成功。但畢竟有三會局的形態,為力大的被合動,力小的被合絆、合克;但等走後天運時可成局。

3.合化成功後的動克包括緊密聯繫的天乾和地支。

之三  干支之間的相互的克性關係

第一方面 本柱干支相剋

有年柱、月柱、日柱、時柱計4個種類。同時又分為支克乾和干克支的兩大方面。(單柱干支間的克,單獨對單柱來說,有動克性。)

一、支克干

支克干,也稱為截腳,為阻礙、阻斷天干之含義。計有14個

1.庚午柱。午中丁,為一般性的克。

2.辛未柱。未土在火性強時才為截腳,否則不為截腳。未中丁,與辛為衝剋。

3.丙子柱。子中癸,與丙為衝剋。

4.戊寅柱。寅中甲,與戊為衝剋。

5.己卯柱。卯中乙,與己為衝剋。

6.辛巳柱。巳中丙,與辛為合克。

7.癸未柱。未中己,與辛為衝剋。

8.甲申柱。申中庚,與甲為衝剋。

9.乙酉柱。酉中辛,與乙為衝剋。

10.丁亥柱。亥中壬,與丁為合克。

11.壬辰柱。辰土在周圍土力強時,方為截腳,金水強時不為截腳;辰中戊,與壬為衝剋。

12.庚戌柱。與辛未柱原理等同。不同的是戌土含金力強,為生金力大;在火旺時,為丁火,只為一般化的克。

13.癸丑柱。與壬辰柱原理等同。丑中己,與癸水為衝剋。

14.壬戌柱。戌中戊,與壬水為衝剋。

二、干克支

干克支,也稱為蓋頭;即壓制、壓住的含義,計有11個。

1.乙丑柱。乙與丑中辛為相衝克。

2.甲戌柱。甲與戌中戊為相衝克。

3.戊子柱。戊與子中癸為相合克。

4.庚寅柱。庚與寅中甲為相衝克。

5.辛卯柱。辛與卯中乙為相衝克。

6.癸巳柱。癸與巳中丙為克。

7.乙未柱。乙與未中丁為相衝克。

8.丙申柱。丙與申中庚為相衝克。

9.丁酉柱。丁與酉中辛為相衝克。

10.己亥柱。己與亥中壬為克。

11.甲辰柱。辰土在周圍木力強時為根氣,不為相剋;只有在周圍土力較強時方為相剋。

甲與辰中戊為相衝克。

小結:

1.在本柱干支相剋中,天干也可克地支;地支也可克天干。(本柱上下為具有動態性)

2.本柱干支相剋具有的特性:(1)直接性;(2)力量也較強大;(3)速度也較快。

3.如果克方在外力引動下而有力動,便會形成動克。

二、本柱天乾和臨近地支相剋

原理同生,請參照前述。

三、本柱天乾和隔柱地支相剋

原理同生,請參照前述。

第4章  「耗」的靜態與動態

與『克』相反的為耗,耗為一方耗去另一方的力量,使對方失去什麼。在理解『克』的靜態與動態的意義後,再來理解『耗』的靜態與動態的意義就好說了。

耗是指受克方對克方拉說為耗,與前述『克』的原理等同。在此不再多述,只起到點名明理解方法的作用。

第5章  『沖』的靜態與動態

先說一下沖的含義:為五行之間的主動碰撞現象,形成較重的激烈,如同處於混戰的雙三方或多方。沖是克的基礎上產生的相衝克,相衝克的天干地支同時具有五行相剋、方位對沖、同性相斥這三種關係,沖比克的力量及形式要強。

沖有吉凶的兩個方面。

之一  『沖』的結果

一、沖的結果(在正格中)

『沖』的結果在總體上可概括為三大種。

第一種:沖多。

(1)沖多為忌: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沖多是為忌的。

(2)沖多為用:大運干支的忌性來說,沖多是為用的。

(3)注意階段性的用神和忌神的轉換。如果用性轉化為忌性多了,則需沖多為用;如果忌性轉化為用性多了,則沖多則為忌了。

第二種:沖少。

(1)沖少為忌: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沖少是為忌的。

(2)沖少為用: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沖少是為用的,沖的較少為好。

(3)注意階段性的用神和忌神的轉換。

第三種:平衡之沖。

(1)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平衡之沖,只為衝去它較強的忌性,使它餘下的忌性產生的危害作用不大。

(2)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平衡之沖只為衝去它較強的用性,使它餘下的用性產生的吉性作用一般。

小結:以上三種狀況要加以綜合分析方可,要注意三種之間的相輔相成、轉化流通之間的關係(分階段性,指大運、流年)

二、『沖』的結果(在從格中)

在從格中,要按照所從之五行用神的格局論述。總的來說,(1)對於產生的忌性的干支來說,衝去的越多,反而產生的吉性作用也就越強;衝去的越少,反而產生的凶性作用也就越大。(2)對於產生用性的干支來說,沖的越少越好。(3)平衡之沖不適合在從格中,但要分清其中的吉凶的兩個方面。

之二  『沖』的靜態性與動態性

一、『沖』的含義狀態

單獨論『沖』,用相對論的原理來分析,是具有很強的動態性的;是在動態性的基礎上產生的克。但『沖』在很多條件範圍內會轉化為靜態或加強其動態性。

二、『沖』的靜態性

『沖』由動態性轉化為靜態性的條件:(1)雙方均受外力的有力合絆、衝散、合化。(2)一方被合化後便會不沖另一方了,或另一方也沖不了所合化的五行了。

符合上述其中之一者便為轉化為靜態性,為靜沖。

三、『沖』的動態性

與靜態性相反:(1)只要雙方都有力而動;(2)雙方均不合化,其中一方為有力而動;(3)或一方合化,另一方有力沖開之。

四、靜沖與動沖的主要區別及其種類

1.主要區別就是體現在『靜』和『動』的方面上。

2.靜沖為雙方有沖之義,但還沒有行動;也有吉凶兩個方面。

3.動沖為既有意又有行動;速度和力量要視其流通轉化的比常式度。

小結:吉凶的比常式度要視其力量的流通轉換。

之三  明沖和暗沖

靜沖和動沖在八字中的主要表現有明沖和暗沖的兩大類。

一、什麼是明沖?什麼是暗沖?

明沖是在天干之間進行的相衝,暗沖則為在地支之間進行的相衝。

注意:在明沖中經常會有暗沖,在暗沖也經常會有明沖,是在相互轉化中的。

二、明沖與暗沖的力量對比

暗沖比明沖的力量要強得多,暗沖是促進明沖的。明沖的力量強弱取決於地支根氣輔助的力量,要視其流通轉化的力量比例。

三、明沖與暗沖的簡單比較(事物現象)

總結的說,明沖有著天干主外的特性;暗沖有著地支主內的特性。注意明沖與暗沖的轉化流通。

第5章下  靜沖與動沖在四柱八字干支中的表現(正格)

靜沖與動沖在四柱干支中的表現與前述同樣也可分為天干、地支、干支之間的三類關係。

之一  天干相互間的沖性關係

一、天乾的相衝

天乾的相衝,計有10個

在十個天干所處的二十四山中,方位是正對著的,有:(1)甲戊相衝;(2)乙己相衝;(3)丙庚相衝;(4)丁辛相衝;(5)戊壬相衝;(6)己癸相衝;(7)庚甲相衝;(8)辛乙相衝;(9)壬丙相衝;(10)癸丁相衝。

相衝條件是:(1)雙方有力而動;(2)一方不動,另一方有力而動。

二、靜態性的條件

簡單、總結的說:雙方均受力牽制方可轉化為靜態。如甲戊相衝,甲受有力牽制,一為庚有力衝剋去、衝剋甲;二為甲受己有力合絆、合化之;三為甲木受辛金有力克;四為自身無力。

另一方的戊土也可 同理,方可轉化為靜態。(必須雙方都為靜態方可,否則一方為靜;另一方還要打你,必然不為靜態。)

三、天干因合化成功而產生的相衝

原理同前『克』的論述,這裡不再多述。

四、天干因合動而產生的相衝

之二  地支相互之間的沖性關係

一、地支相衝

地支相衝,計用6個。

在十二支中所處的二十四山中,方位是正對著的,有:

1.子午相衝;也可論為子中癸相衝克午中丁。

2.卯酉相衝;也可論為卯中乙相衝克酉中辛。

3.寅申相衝;也可論為寅中甲相衝克申中庚。

4.巳亥相衝;也可論為巳中丙相衝克亥中甲。

5.辰戌相衝;也可論為辰中戊相衝克戌中戊。

6.丑未相衝;也可論為丑中己相衝克未中己。

(其中包括地支藏干中的相衝克)

其中子午卯酉為四正沖;寅申巳亥為四偏驛馬沖;辰戌丑未為四庫沖。

相衝條件為:與上原理等同。

靜態性的條件:與上原理等同。

二、地支因合化成功而產生的相衝

包括六合、三合、三會。

(一)六合

1.子丑合化丑與未相衝;(也可為丑中己與未中己相衝)合化成子與午相衝(也可為子中癸與午中丁相衝克)。

2.寅亥合化成寅與申相衝。(也可為寅中甲與申中庚相衝克。)

3.(1)卯戌合化成火與水相衝,具體分析是巳火還是午火。(2)卯戌合化成木與金相衝,具體分析是寅還是卯。(由引動中的藏干、天乾和與此相衝克的天干、藏干)

4.辰酉合化酉與卯相衝。(也可論酉中辛與卯中乙相衝克)

5.巳申合化水與火相衝。(具體析是巳火還是午火,並與藏干中的天干相衝克)

6.午未合化成午與子相衝,合化成未與丑相衝。(也可論午中丁與子中癸相衝克;未中己與丑中己相衝克)

(二)三合局為:(計有4個)

1.亥卯未三合化成木局,卯與酉相衝。(也可論卯中乙與酉中辛相衝克)其餘兩個如果還有一些餘力,可與其它支相衝,無餘力便不能了。餘下的仿此。

2.申子辰三合成水局,子與午相衝。(也可論子中癸與午中丁相衝克。)

3.巳酉丑三合成金局,酉與卯相衝。(也可論酉中辛與卯中乙相衝克)

4.寅午戌三合成火局,午與子相衝。(也可論午中丁與子中癸相衝克。)

(三)三會局

1.寅卯辰三會成木局,而木的力量會大增,為寅與申相衝克,卯與酉相衝克。(辰由於合化而失去了與戌土相衝之意力)

也可論寅中甲與申中庚相衝,卯中乙與酉中辛相衝。

2.巳午未三會成火局。巳與亥相衝,午與子相衝。(未土為燥土,可保存較強的餘力,可與丑相衝)

也可論巳中丙與亥中壬相衝,午中丁與子中癸相衝。

3.申酉戌三會成金局,申與寅相衝,酉與卯相衝。(戌土由於生金關係,不容易保留餘力。其它的與上等同)

也可論申中庚與寅中甲相衝,酉中辛與卯中乙相衝。

4.亥子丑三會成水局,亥與巳相衝,子與午相衝。(丑土含水分多,餘力可與未土相衝。)

也可論亥中壬與巳中丙相衝,子中癸與午中丁相衝。

(四)注意問題

與前述的原理等同,這裡不再多述。

之三 干支之間相互的沖性關係

干支之間相互的沖性關係,在以前論述很少;其實天干主外,地支主內,主要為天乾和地支所藏天干之間的相衝關係。

一、本柱天干相衝

有年柱、月柱、日柱、時柱計四個種類。同時,只要分為干衝剋支和支衝剋乾的兩個方面。不論如何,我們一起論述。

1.乙丑柱。為乙木衝剋丑土中的藏干己土。

2.辛未柱。為辛金衝剋未土中的才藏干乙木。

3.甲戌柱。為甲木衝剋戌中的藏干戊土。

4.丁丑柱。為丁火衝剋丑中辛金。

5.戊寅柱。為寅中甲木和天干戊土相衝。

6.己卯柱。為天干己和卯中乙相衝。

7.癸未柱。為未中己和天干癸相衝。

8.甲申柱。為天干甲與申中庚相衝。

9.乙酉柱。為乙與酉中辛相衝。

10.甲辰柱。為甲與辰中戊相衝。

11.癸丑柱。為癸與丑中己相衝。

12.己未柱。未土中藏干乙木有力時才可與天干己土相衝。

13.壬戌柱。戌土中藏干戊土與天干壬相衝。

小結:與前述的小結原理等同,這裡不再多述。

二、本柱天乾和臨近地支相衝

本柱天乾和隔柱地支相衝克。

原理同生,請參照前述,但要注意其流通轉化的力量程度。

第6章  『合』的靜態與動態

先說一下『合』的含義:與『沖』相反的為合,表示干支中的兩者相互主動的靠近,也有吉凶兩個方面。

在理解「靜沖與動沖」的意義後,再來理解「靜合與動合」的意義就好說了,只要轉換一下形式即可。

之一 『合』的結果

總體上可概括為三大種結果。(主要在正格中)

第一種:合化。

(1)合化為忌: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合化成忌神五行是為忌的。

(2)合化為用: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合化成用神五行是為用的。

(3)注意階段性用神和忌神的轉化流通。

第二種:沒有合化 ,成功的為合克。

1.合克為多:(1)為用: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合克多了為用。(2)為忌: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合克多了為忌。(3)注意階段性用神和忌神的轉化流通。

2.合克為少:(1)為忌: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合克少了是為忌的。(2)為用: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合克的越少越好。(3)注意其階段性的轉化流通。

3.平衡之合克:

(1)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平衡之克只為降低其較強的忌性,使其餘下的忌性產生的危害作用不大。

(2)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平衡之合克只能降低其較強的用性,使其餘下的用性產生的吉性作用一般。

第三種:合絆,兩者之間的力相差不大而產生的合絆;均互受牽制,難以發揮作用。

小結:與『克』的小結原理等同。

合的結果,在從格中,要按照所從之五行用神的格局論述。對於用神來說,合動但要受損越多越好。其餘的方面則不佳,也不適合從格中的用神。

第6章  『合』的靜態與動態

之二  合的動態性與靜態性

與克的原理等同。

之三  明合與暗合

與克的原理等同。

之四  靜合與動合在四柱八字干支中的表現(正格)

也有天干、地支、干支之間的三種類型之間的合。

第一類:天干相合

為陽乾和陰乾相合,計有5個:(1)甲己合;(2)乙庚合;(3)丙辛合;(4)丁壬合;(5)戊癸合。

天干相合出現的狀態有:(1)合化;(2)合克;(3)合絆;(4)合動。與前述原理等同。

相合條件:(1)雙方有力而動;(2)一方不動,另一方有力而動。

靜態性的條件為:簡單、總結的說,雙方均受有力牽制方可轉化為靜態。

如甲己合,甲受有力牽制;一為庚有力衝剋去、衝散甲;二為甲木自身無力受制;另一方己土也同理,方可轉化為靜態。(必須雙方都為靜態方可,否則一方為靜,另一方為動,必然不為靜態。)

第二類 地支三合

有六合、三合、三會,與前述同理。

第三類  干支之間的相合

干支之間的相合,在以往論述得極少,在此為天乾和地支所藏干之間的相合關係。

一、本柱天干相合

有年柱、月柱、日柱、時柱計四個種類。

1.戊辰柱。為戊土與辰中藏干癸水相合。

2.庚辰柱。為庚金與辰中藏干乙木相合。

3.辛巳柱。為辛金與巳中藏干丙火相合。

4.壬午柱。為壬水與午中藏干丁火相合。

5.丙戌柱。為丙與戌藏干辛相合。(辛金有力時方合,無力時不為合。)

6.丁亥柱。為丁火與亥中壬水相合。

7.戊子柱。為戊與子中癸水相合。

8.癸巳柱。為癸水與巳中戊相合。

9.甲午柱。為甲木與午中己相合。

10.己亥柱。為己土與亥中甲相合。(甲木有力時方合,無力時不為合。)

小結:與前述的原理等同。至於合化、合克的程度,是要視其力量流通轉化的方面如何。

本柱天乾和臨近地支相合

原理同生,請參照前述,但要注意其流通轉化的力量。

第7章  『刑』的靜態與動態

先說一下刑的含義:刑的本義是刑罰、刑傷之義,但也分吉凶兩個方面。

在理解前面有關『刑』的干支意義後,再來理解此『刑』的意義後,便好說了,只需多轉換一下思維形式即可。

之一『刑』的結果

一、刑的結果(在正格中)

總體上可概括為三大種:

第一種:刑多。(1)刑多為忌: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刑多是為忌的。(2)刑多為用: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刑多是為用的。(3)注意其階段性用神和忌神的流通轉化。

第二種:刑少。(1)刑少為忌: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刑少是為忌的。(2)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刑少是為用的。(3)注意其階段性用神和忌神的流通轉化。

第三種:平衡之刑。

(1)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平衡之刑只能刑去其較強的忌性,使其餘下的忌性產生的危害作用不大。(2)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平衡之刑只能刑去較強的用性,使其餘下的用性產生的吉凶作用一般。

小結:與前述同理。

二、刑的結果(在從格中)

在從格中,要按照所從之五行用神的格局論述。總的來說,對於用神來說,刑出吉的方面則好,不宜刑出凶來;對於忌神來說,宜刑傷為好。(具體的在從格中論述。)

之二  『刑』的靜態性與動態性

一、『刑』的含義狀態

單獨論刑,用相對論的原理來分析,是具有動態性的。但刑在很多條件範圍內會轉化為靜態性或加強其動態性。

二、『刑』的靜態性

三、『刑』的動態性

由於『刑』的干支是融於其它各種關係之中的,是在生、泄、克、耗、沖、合、比的基礎上產生的,所以在此的靜態性與動態性的干支應與所在的關係中同理,請參照。在此不再多述。

之三  明刑與暗刑

在此與前述同理。

之四  靜刑與動刑在四柱干支中的表現(正格和從格)

靜刑與動刑在四柱干支中的表現,與前同述,也可分為天干、地支、干支之間的三大類關係。

天干、干支之間的相刑關係在很多書上都沒有論述,為了便於好理解,我們先說明一下地支中相刑關係。

一、丑與戌相刑

1.地支相刑。為丑土中的濕性與戌土中的燥性相互壓制。

2.天干相刑。以地支相刑為基礎,由地支所藏天干而影響天干之間的。

丑中所藏天干為癸、辛、己,戌中所藏天干為辛、丁、戊。你們看,辛與辛比和,癸與丁相衝,己與戊為比劫關係。影響到天干就是己與戊相刑,條件必須是在地支相刑的基礎上方可進行。

3.干支相刑

(1)一般沒有本柱之間的相刑;但可以在地支的引化下帶動天乾的相刑參與。

(2)臨近或遠隔的相刑必須通過流通轉化方可進行。

二、丑未戌三刑

丑未本為相衝,加上戌方為構成三刑。其原理與丑戌的原理等同。

三、寅巳相刑

1.地支相刑

分寅刑巳和巳刑寅。

2.天干相刑

以地支相刑為基礎,由地支所藏天干影響到天干之間的。

寅中所藏天干為甲、丙戊;巳中所藏天干一庚、丙、戊。本氣為甲與丙,影響到天干就是甲與丙相刑,條件必須是在地支寅巳相刑的基礎上方可進行。

3.干支相刑

單柱的本柱相刑有丙寅和甲寅兩個,是本柱天干與本柱地支所藏天乾的相刑。條件與地支相刑的條件等同。

至於臨近或遠隔的相刑必須通過流通轉化的形式方可。

四、巳申相刑可按合的理論分析對待,不過再加是有刑之義。

五、寅與巳、申三者之間的相刑

1.地支相刑

按流通轉化的形式。具體內容求看有關章節。

2.天干相刑

由所藏的天干甲、丙、庚三者在天幹上出現時可進行相刑。

3.干支相刑

臨近和隔柱的相刑必須通過流通轉化的相刑方可。

六、子刑卯

1.地支相刑

子刑卯,分子刑卯和卯刑子

2.天干相刑

以地支相刑為基礎,由地支所藏天干而影響到天干之間的。

子中所藏本氣天干為癸;卯中所藏本氣天干為乙,影響到天干就是癸刑乙。條件必須是在子卯相刑的基礎上進行方可。

3.干支相刑

臨近或隔柱的相刑必須通過流通轉化方可。

七、自刑

自刑為亥與亥,辰與辰,酉與酉,午與午。

天干相刑是它們的本氣天干相刑。亥的木氣為壬,辰的本氣為戌,酉的本氣為辛,午的本氣為丁。

干支相刑:單柱相刑有辛酉、戊辰柱。至於臨近或隔柱的相刑必須通過流通轉化方可。

小結:至於上述的干支相刑中的靜態與動態和它們所在關係中的原理相同。

總結:從格相刑,和正格干支原理等同。

第8章  害 的靜態與動態

一、『害』的含義

害對合而論,為阻礙合而與其合害,不利於地支中產生的合,有破壞、阻礙之義。分吉凶兩個方面。

二、產生『害』的條件

必須有地支的合,再有另一支來破壞之,方為相害,否則不為害。

三、『害』的靜態性與動態性

由於『害』的支相互之間的關係是『克』與『生』。條件必須是在其它支相合的基礎上才能產生害,否則不為相合,又怎麼產生的害。這個害就是沖合,為破壞合的意義。

由以上分析出『害』的靜態性與動態性是在地支相互沖、克、生的基礎上產生的,可參照,這裡不再多述。

四、相害的地支

這裡沒有天干,只論地支。

地支兩者之間的相合有6個,所以論相害也為6個。

1.子未相害:因子與丑合,未來沖丑,使之不合,所以為子未相害。

2.丑午相害:因午與未合,丑來沖未,使之不合,所以為丑午相害。

3.寅巳相害:因巳與申合,寅來沖申,使之不合,所以為寅巳相害。

4.卯辰相害:因辰與酉合,卯來沖酉,使之不合,所以為卯辰相害。

5.申亥相害:因寅與亥合,申來沖寅,使之不合,所以為申亥相害。

6.酉戌相害:因卯與戌合,卯來沖酉,使之不合,所以為酉戌相害。

條件:必須是先有兩者之間的相合,再有另一方的沖,方為相害。否則不為相害。至於靜態還是動態,可與所在作用的關係中原理等同。

五、天干相害的問題

在以前所書中,天干並沒有論述到相害。但天干論與地支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其相害也可找到與此完全對立統一的相似處。

地支兩者之間有六對合、六對沖、六對害。天干也可同理,有五對合、五對沖,每對沖可以從沖的當中找出相對應的害,但古書上及現今書上並無論述。

在實際情況應該怎樣對待呢?遇見天干相合,又有另一干相衝時,可謂有害之義,實為阻隔、破壞之義,分吉凶兩個方面,不必非著注意害,暫可拋開不論。

第9章  『比』的靜態與動態

『比』的含義:為同一類五行之間的關係,分吉凶兩個方面。

之一  『比』的結果

一、『比』的結果(在正格中)

總體上可以概括為三大種。

第一種:比多。(1)比多為忌神: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比多是為忌的。(2)比多為用: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比多是為用的。(3)注意其階段性用和忌的流通轉化。

第二種:比少。(1)比少為忌: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比少是為忌的。(2)比少為用: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比的越少越為用。(3)注意階段性用性和忌性的轉換流通。

第三種:平衡之比。(1)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平衡之比只能使其產生一般性的危害作用,產生不了較大的。(2)對於干支的用性來說,平衡之比只能產生一般性的吉性作用。(3)注意其用性和忌性的流通轉化。

小結:與前述小結原理等同。

二、『比』的結果(在從格中)

在從格中,要按照所從之五行用神的格局論述。總的來說:(1)對於干支的用性,主要是從旺格時,合理的比助,越多越好。(2)對於干支的忌性來說,主要是在從弱格中和從旺格中克、耗、泄的干支,比助多了不好,比助越少反而好。(具體方面在從格中有論述。)

第9章  『比』的靜態與動態

之二  比』的靜態性與動態性

一、比的含義狀態

單獨論比,用相對論的原理來分析,有些為靜態性,有些為動態性。這些是由它本身所屬五行的特性來決定的。

二、比的靜態性與動態性及區別、種類

與前述原理等同。

之三  明比與暗比

靜比和動比在八字中的主要表現有明比與暗比的兩大類。

一、什麼是明比?什麼是暗比?

明比是在天干之間進行的相比;暗比則為在地支之間進行的相比。

二、明比與暗比的力量對比

三、明比與暗比的簡單比較(事物現象)

原理與前同述。

第9章  『比』的靜態與動態

之四  靜比與動比在四柱八字干支中的表現(正格)

其表現與前述同樣也可分為天干、地支、干支之間的三類關係。

在第四節中,我們單獨論述了五行之間的靜態與動態。下面再論述就好說了。

第一類:天干相互間的比性關係

單獨論天干兩者之間的,靜態依然為靜態;動態必須有地支的輔助方可,如果地支有力阻礙天干,便不能使其成為動態性。這是由於地支之力比天干大得多的特性決定的。

比性天乾的關係有五對:(1)甲與乙;(2)丙與丁;(3)戊與己;(4)庚與辛;(5)壬與癸。

靜態與動態的條件與前同述。

第二類:地支相互之間的比性關係

地支由於力量較大,其動態與靜態,可與上述單獨論五行的原理相同。

1.寅與卯之間為靜態。

2.辰與丑之間為靜態。

3.戌與未之間為靜態。

4.巳與午之間多趨向於靜態,但也有少許的動態性,在外力引動下其動態性增強。

5.申與酉之間為靜態。

6.亥與子之間多趨向於靜態,但也有少許的動態性,在外力引動下其動態性增強。

第三類:干支之間相互的比性關係

一、本柱干支相比

有年柱、月柱、日柱、時柱計4個種類。

本柱干支的比性,由於具有直接性,所以具有動態性,只是動態性的比常式度不同。

本柱干支直接比和的有:①甲寅,②乙卯,③丙午,④丁巳,⑤戊辰,⑥己未,⑦庚申,⑧辛酉,⑨壬子,⑩癸亥。

在外力引動下為有力而動能增強其動態性。

本柱干支間接比和的有,在此主要是指天乾和地支藏干本氣的比和。

二、本柱干支和臨近干支相比

本柱干支和臨近干支相比及隔柱干支相比。

原理同生,請參閱前述,在此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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