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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香港人和國人完全不一樣的金錢觀?家人間的錢到底是分清比較好 還是不分清更有感情?

和上海老公結婚之後 才發現國內父母真的很寵孩子 賺來的錢幾乎都給了孩子用

我作為香港人,賺錢以後要給家人家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還有就是父母的錢和自己的錢絕對是分開用的。

我上海的朋友說覺得給家用 家人間談錢是一件很傷感情的事 但我覺得一直用著父母的錢其實是很不孝的事。

所以想知道大家對給家用 就是和國內不一樣的這種金錢觀有什麼想法?


談給家用講錢失感情,花父母的錢卻不傷分毫,這是擺明啃老,不關哪裡人的事。


知乎一項反對啃老我只能匿了?

所以盡量噴我把

何為啃老?

不思上進 不工作不付出 吃父母花父母

那才叫啃老

為啥啃老?

家裡有錢不差錢你 花不完的錢不用上班

人家又沒花你錢你bb有啥用!

所以暫不考慮

說一下我們小城市的平民價值觀

本人十八線城市

畢業後立即結婚

而後自己攢錢買房買車結婚?現實么?

雙方父母出房出車結婚

婚後經濟獨立算啃老?

婚後一年多就有孩子了

你這才過實習期正是事業上升期

沒錢沒時間帶孩子。

而雙方四個老人都已經退休閑的要命不知道該幹啥 人家想幫你帶 你讓不?

帶了 你給生活費人家不要 你給了人家雙倍花在你孩子身上怎麼辦?

過年你給老人錢 人家雙倍給你家孩子壓歲錢怎麼辦?

小城市的好處就是三家住處只有10分鐘路程,天兒在一起吃飯錢能算明白?

父母常說 都是獨生子女父母的錢 房死了都是你的

現在的錢留著只能貶值等我死了這個存款已經不值錢了 不如現在就花了。但人老了花哪兒?只能給你們話 不花就等貶值

你常來吃飯就是最大的孝順

我一老人要那麼多錢幹啥?

--生不帶來 死不帶去--

是他們的人生格言

你們又該說了那老人怎麼養老?

我們小城市找朋友的首要條件是什麼?

有錢有勢有工作?

錯!

是雙方父母都必須有養老和醫療保險!

我們這小城市一個努力工作的年輕人沒有一個退休老頭開的多你信不?

住院報銷90%特慢病報銷100%

死後會有一筆安葬費

實在不行就賣房子

這就是我們超小城市最底層工薪家庭的一生

我們無欲無求 只求溫飽

剩下的錢 除了存銀行變成數字別不他用


香港人這點非常好,家人關係界限清晰,感情更好、家庭關係有問題時不會有複雜矛盾。我朋友的女性朋友,已婚有孩子,自己沒錢買房。但這個女性朋友娘家爸做生意很有錢很多套房子,娘家爸給套房子給女兒一家住。娘家爸媽沒有說過要他們夫妻給錢,但是夫妻倆每月都拿家用給娘家爸媽,雖然那每月家用對於娘家爸媽來說不是什麼大錢,但是女兒女婿的心意。

看到香港普遍大多數想法就是,父母有錢都是父母的,不能因為父母有錢就佔盡父母便宜;也不能因為自己工資低壓力大借口分文不給父母,多少都是孝心


個人覺得其實只是大陸這邊的父母還有餘錢,壓力沒那麼大而已。

論房產市場香港比大陸成熟(坑爹),普通香港百姓三十歲左右攢夠幾十萬首期開始供樓,供個九成三十年,又沒有養老金,等供完樓也退休了,中間有什麼提升也就是從起步的二三十平方到改善型的五六十平方,最終到終極的七八十平方,好運些的能換成千尺豪宅,如此而已。大多數港人一輩子都在為銀行為發展商打工,整個現金流都算的死死的,孩子還要供書教學也是一大筆開銷,哪裡還有餘力給孩子留錢?「都是這麼捱過來的,一代接一代咯。」

大陸這邊現在都已經在三代供一樓了,等把上一代的錢袋都掏空,也只能像香港一樣「兒孫自有兒孫福」咯。


坐標香港,對給家用自己父母、以至老婆的娘家是抱著支持和肯定的態度(我們是雙職父母)。

自小家父便灌輸「家」的概念給我們,一頭家是由不同的家庭成員所組成,各成員也應為原生家庭負擔部份責任(不論是財力勞力時間抑或是其他類型有形無形的承擔),即使各自成了家,該責任是不會減少或轉移。

而且香港社會普遍遲婚(30歲)遲生孩子(30至35歲),當子女畢業時(22歲)父母已52到57歲了,沒多久就退體沒活干,所以當子女找到工作後而仍跟父母同住,財政獨立及相比以往充裕時,就令付家用給父母變得更合情理。

而內地的情況以我的認知是和一孩政策、城鄉差異和內地經濟高速增長有關 (如知友們發現我的理解有問題請幫忙指導一下,謝謝)。

一孩政策下,父母加上四大長老那無微不至的照顧,萬千竉愛多年,六個人的時間精神和金錢上的資源用來照顧一個小孩,就有多點資源能剩下來。以致子以不給家用也沒問題。

巨大的城鄉差異下,子女畢業後會到沿海的大城市打拚,物價較高開支也較老家多,打拚了一段時間可趁著高速經濟發展找創業機會。創業需要資金,父母有餘錢也會支持,即使沒有餘錢也不想擔誤子女的發展。

也許以上的幾個因素的結合,造就出內地城市比較少「給家用父母」的風氣。


謝邀。

從小看tvb,知道香港的孩子要給父母家用。

感覺香港人連金錢觀都有點歐美啊,歐美人也是孩子18周歲以後就讓他們獨立了。

其實在國內一些傳統的地區是有這樣的想法的:女兒嫁出去了就是別人家的人了,兒子永遠都是自家人。所以父母也都會把自己的錢花在自己兒子的身上,父母老了兒子的責任也會更大,而女兒給父母用錢並不是天經地義而是孝順,當然這也只是在國內的農村更多,不知道香港有沒有這樣的情況。

在內地,不管是女兒還是兒子,在剛出道的那兩年,工作不太穩定,如果要像香港給家用,年輕人是會比較有壓力的,有的甚至還要父母的幫助,一般人工作穩定有積蓄以後,也會給父母盡孝了。但是也有的人一直靠父母的接濟,成了啃老族,特別以兒子更多。所以既有弊端也有好處。

我不太了解香港的家用習慣,我覺得既然它存在必然有他的道理吧,香港是一個有壓力的社會,每一個年輕人都要給自己的未來打拚,從出道開始就給父母家用,與父母算清金錢,更能養成孝順地對待老人,少一些啃老族,讓自己更有壓力去打拚。但香港剛出道的年輕人自己的工資可能不多,再給父母家用,沒有父母幫助,可能也會在結婚住房上有很大壓力

我覺得各種情況都有缺點和優點吧。不存在哪個好哪個壞。對自己有利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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