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 那個為我輟學的姑娘
來自專欄 專三千亂寫
我的記憶好像變得很混亂,像一本被吹散在地隨意疊起的書,第一頁過後是第五頁,翻過第五頁才看到第二頁。
如果我一掃而過,這種混亂的順序不會對我造成什麼影響。拋棄那些無關緊要的龐雜記憶,讓自己輕裝上陣。當我試圖去窺探更清晰的過去,好像就有一些不一樣。
我在寫我的童年時,直接從1997跳到了2002。我以為這五年間已經沒有值得寫的東西,甚至直言:這五年是我記憶的空白。當我再往後翻時,突然發現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我表姐只讀到五年級就輟學了。
在我散亂的記憶中,表姐似乎在我讀幼兒園之後才輟學,我微微探著頭往裡面看了看,卻發現了一大串表姐帶著我在村裡閑逛的記憶。
我才確信,表姐是在我讀幼兒園之前輟學的。在和母親打電話時我順便問了這事,母親告訴我:「是在你上幼兒園之前輟學的。」
父母在我出生後南下廣東務工,我的童年全部在姨媽家度過。我雖然是個省心的娃,奈何姨媽脾氣太差,總歸還是過得不太舒心。
母親了解這個情況,恰巧表姐在學校讀書也感到厭煩,母親就私下找到表姐商量:「妮子,你要是不想讀書就回來帶娃,還能幫家裡做事。」
表姐低著頭沒出聲。
母親換了種口氣:「你回來帶娃,你結婚的時候我給你隨一個大彩電。」
那時候在村裡大彩電就是富裕的象徵,總之表姐輟學了,在家帶我,順便幹家務。表姐可能真的不想讀了,也可能是真的受了母親大彩電的誘惑。
表姐是一個很溫柔的姑娘,說話細聲細氣,動作很慢。因為是抱養的,姨媽對錶姐不是很好,心情不好就是一頓臭罵,挨打也是常事。她從沒抱怨,留著眼淚洗完掃地,擦乾眼睛笑眯眯地帶我出門玩。
我小時候最想玩玩「捉迷藏」,不是你們想像中的捉迷藏,又和你們想像中的「捉迷藏」一樣。
那時候村裡有很多年紀和我相仿的小孩兒,他們隔一段時間就要躲到山上,而我卻不用。有時候,村裡一半的小孩都去山上了,只有我留在家裡,中午就會看見一群人在村裡橫衝直撞,他們查房間,搜柜子,甚至用長竹竿掀掉人家房頂的瓦,像極了電視里的鬼子進村。
我問表姐:「姐,為什麼小夥伴都去山上了。」
姐姐看著那群人摸摸我的頭:「他們在玩捉迷藏呢。」
從此以後每次小夥伴們去山上我都要嚷嚷著和他們一起去,可是姐姐一次都沒答應過。一天,隔壁的小夥伴們都上山了,我因為沒有玩伴在家裡哭鬧滿地打滾。姐姐哄了半天我也不消停,她只好掏出五毛錢:「來來來,不哭了,我們去買零食。」
我一把抓過錢撕了,那時候的五毛,我不知道能換算成今天的多少,反正我可以買五次零食。姐姐當場就哭了,她哭得比我還凶,我們一大一小就坐在地上哭到姨媽回來。
姨媽問了原因,她對我說:「你不需要上山,那不是去玩。」
我還是沒去過山上玩捉迷藏,後來我問過小夥伴,他們上山過得很苦,家長告訴他們村裡有抓小孩的壞人。
後來我漸漸地知道,那些在群里橫衝直撞的人是計生委的,小夥伴們要上山是因為他們都是超生的,而我是獨生子。
撕掉五毛錢的那一刻其實我已經後悔了,當我看到姐姐哭的那一刻開始,我就不是在為不能去玩捉迷藏而哭了,而是因為惹哭了姐姐,感到愧疚。
那時候人過得都不富裕,姨媽家也是,但是姨媽是一個對生活有要求的人。她的衣服總是沒有一絲皺紋,吃的東西從來不省,零食家裡也一直備著。不過零食不是屬於所有人,僅僅是屬於我。
姨媽會把零食藏在各種角落,以防兩個表哥偷吃。每次抓一把給姐姐,讓她喂我。
我記得姨媽最常買的零食是桂圓和瓜子。我最喜歡吃桂圓,坐著看電視,姐姐洗乾淨手把薄薄的桂圓皮捏碎,把桂圓果肉剝下來,放到我嘴裡。我只要看著電視,張張嘴就可以了。我現在坐在椅子上吃桂圓,還會時不時用手把果肉剝下來塞進嘴裡。
吃瓜子也是如此,我坐在一邊,姐姐一粒一粒剝開放在手心,等到手心堆起了一小堆再倒進我手掌里。我握著滿滿一手掌的瓜子仁,塞進嘴裡,瓜子仁沾了姐姐手掌的汗有一股淡淡的鹹味,那感覺就像一個充滿了氣的氣球,輕飄飄的很滿足。轉頭對著姐姐呵呵地笑,一嘴的幸福都要溢出來。
常常是姐姐剝了一上午的瓜子,自己一粒都沒進嘴。
我小時候是個胖子,又懶又矮又圓那種。姐姐是個身材瘦小的姑娘,有多瘦?瘦到背後的骨頭硌人。
一個懶懶的胖小孩不僅不會遭人嫌棄,反而能得到優待。我常常走幾步就蹲在地上不肯動彈,一定要背著回家。姐姐拗不過我,每次只好背對著我蹲下,我摟住她的脖子,兩隻腳晃晃悠悠地吊著。背久了還要抱怨:「哎呀,你太瘦了,骨頭戳得我好痛。」
有時候姐姐提著東西,又或者太累實在沒有辦法,就會折柏樹的針葉扎我的手,扎一下走一步,直到回家。
我以想起自己的童年,總覺得挺美好,一切都很輕鬆,所有的事情都很快樂。好像這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無聊時應該有人陪,看電視時應該有人喂零食,不想走路時應該有人背。
那時候的我是快樂的,我不知道姐姐是不是快樂。我也不知道她有沒有後悔,她會不會覺得遺憾。
生活從來都崎嶇不平,如果走得很順暢,要麼你一直走在溝里,要麼有人幫你填了坑。
姐姐是什麼時候結婚的我忘了,好像是四年前,也可能是五年前。她嫁得不遠,就在隔壁縣,但是由於太偏僻班車都不通,我從來都沒去過。好在姐夫是一個很靠譜的人,他對我姐很好。
她結婚的時候我沒去,母親好像也把大彩電的事情忘了。姐姐也沒有提過,她一定是記得的。就像現在有人告訴你你長大了會送一輛跑車給你一樣,那輛車會出現在你無數個夢裡,不可能忘記。
如今她在汕頭工廠里做流水線,供養一個在村裡讀書的小孩。她一定有點遺憾,她那麼會帶娃的人,卻沒有辦法帶自己的娃。
END
我是專三千
一個粗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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