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文和嚴肅文之爭個人看法

網文和嚴肅文之爭個人看法

其實這東西就像嚴肅思考和玩,人需要嚴肅思考嗎?需要,但是人也同樣需要發泄和玩

古代人說過,一張一弛文武之道,整天嚴肅思考個人和人類世界的命運,一個人會瘋掉的,所以就需要玩,玩就是看一些輕鬆娛樂的東西

網文就相當於人看來輕鬆娛樂的東西,是一種遊戲化的文字,很多網文一寫遊戲就大火,包括全職高手的火爆,另外很多網文本身的情節也脫不了遊戲的影子,比如殺怪打寶之類

雖然說網文里的確也有向通俗武俠之類靠攏或是比較真實現實的小說,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當今時代網文兩個字幾乎就是指爽文,所以對於網文里爽文以外的文,這裡不涉及

正因為如此,所以你不能把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標準評價的東西等量齊觀,網文所謂的好是指爽點多,練級體系合理,還不能虐主,嚴肅文則是文學性思想性這些,標準不一豈可比較

再次指出這些是網文站絕大多數文章的共性。網文明確不能虐主,女主不能被玷污,嚴肅文有這種規定嗎?即便金庸的小說神鵰俠侶,難道就符合這兩樣,連城訣還是天龍八部符合?

不強詞奪理都明白,網文和武俠以及嚴肅文學完全不是一回事,形式類似但本質不同!

如果你說網文站也有寫武俠或是虐主甚至現實題材的人,的確是有,百萬寫手什麼樣的文章沒有?但現在說的是大多數,一袋子玉米粒里可能混著別的糧食,就能否認這是一袋玉米粒?

所以首先要明確,網文的性質是大多數的特性不是全部之中挑出少數來決定的,就像韓國是黃種人國家,不代表韓國籍的沒有白人黑人一樣道理。

嚴肅思考代替不了遊戲,用遊戲也一樣取代不了嚴肅思考,這只是讀者需求兩個側面

就像誰家也有電腦,請問你見過誰家電腦里沒有遊戲的嗎?即便不喜歡玩那些時髦大作或是網遊,玩個空當接龍蜘蛛紙牌總是有的吧,娛樂需求是人性的一部分,那些退休的老頭子沒事就在樹底下下象棋打撲克,老太太去扭秧歌跳廣場舞,網文也不過是一種文字娛樂工具,所以你反對網文就等於反對人性的一部分,是比較螳臂當車和唐吉坷德的舉動

網文目前相比用手機玩遊戲勝在有複雜劇情內容,相比用手機看視頻看電視,勝在流量耗費低,所以其實網文目前依然是一種比較划算的面向大眾的,文字消遣娛樂方式

有人說網文良莠不齊,這是有,但是良莠不齊是正常的,就像你去卡拉OK練歌房,能保證每個人唱的都好聽?當然不能了,這很正常,只有一種情況下良莠不齊你才有資格批評,就是你僱人給你唱歌,都按歌唱家標準發工資,但是卻有人五音不全良莠不齊

否則的話請問,在練歌房有人唱得好有人唱的孬,誰有資格去批評唱的孬的?人唱得好籤約掙錢,唱得不好你不給錢不看不就完了,是不是,這沒有誰欠了誰的說法

至於說網文迎合觀眾就是層次低,這種說法也沒有看清商業文的本質就在商業二字

既然網文是一種商業化的文字娛樂品,那麼迎合讀者是必須的!

你見過遊戲不迎合玩家,相聲不迎合觀眾的嗎?郭德綱不是一再說過相聲本身就是給觀眾帶來快樂,觀眾反應很重要,遊戲廠商不是經常僱傭一些試玩玩家來試玩寫評論,藉此了解怎樣更好地迎合玩家,所以當然地,網文作為文字商業娛樂品,當然也需要迎合玩家了

可以說騰訊、淘寶、微信這些科技企業,沒有一個不是迎合顧客,如果電腦和上網設計不需要迎合顧客,現在誰也不可能用到攜帶型筆記本和平板電腦等商品,手機也不會如此多功能方便

迎合玩家如果是錯的話,所有面向大眾的商業全是錯了,電影、電視、編劇甚至商品設計都錯了?所以說迎合大眾就低級或就屬於諂媚,這種觀點太幼稚,令人無話可說

有些存心不良的貨色,說寫網文迎合讀者是低級,甚至說寫網文是出來賣的,這種言論錯就錯在,其實除了工具書之外,任何小說都是出來賣作者的所思所想所感,只是出來賣的東西不一樣,就像大餐和快餐的區別

性工作者那種出來賣,是有辱尊嚴的,但是請問做快餐行業寫網文,是堂堂正正憑著力氣本事吃飯,有什麼侮辱尊嚴的成分?人一說妓女指指點點,有見過一說寫網文開快餐店就議論紛紛的嗎?沒有的情況下,這就是偷換概念和不尊重人的行為。

說實話,只要是人類,都應該說話公平,只有狗才會一怒就狂吠,你不喜歡某人評價網文言論可以找他辯論,不要一怒就耍無賴地說寫網文等於出來賣身,這就非常的下賤了,說實話人要有道德的話,能因為怒氣就去隨便侮辱不相關的人大放厥詞?這種行為和喝醉酒去摸人屁股撒酒瘋有什麼區別,這不就是發酒瘋的耍無賴行為嗎?

所以說,人要為說出口的話負責,不要像條狗一樣,稍微來了情緒就瞎幾吧朝人亂汪汪

必須明確一點是,寫了什麼文章並不等於三觀就是什麼,就像喜劇里演了個傻子並不代表本身就是弱智一樣,同樣道理,寫了本警匪題材小說不代表作者就是警察,寫了女主角和男主角切換,也不代表作者就是忽男忽女,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你可以賣你人生感悟寫個散文集,你可以賣你專業情懷,寫個醫院眾生相或根據職業寫個回憶小說,你可以賣你歷史知識,當然你也可以賣你的想像力和娛樂能力=網文

大家都是出來賣的,只是賣的是否有辱尊嚴,如果有,還可以聯繫到風塵方面,沒有的話純粹是不說人話的惡意侮辱了,這是不能容忍的,很簡單一個道理

所以說,網文和嚴肅文,不過是滿足了讀者需求的兩個不同方面,就像一個愛喝茶的人未必不愛吃紅燒肉,一個愛吃滾燙麻辣火鍋的人,未必不愛喝冰紅茶

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你就算是高大上西餐大菜,吃多了也難免吃膩,你即使是路邊小店一碗牛肉麵,有時候油膩了吃上一碗撒上香菜沫的牛肉麵,反而清口利胃

所以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網文和嚴肅文分別滿足不同方面,彼此鬥嘴謾罵是非常無聊的,也是毫無意義的,今天網文大火,很多電視劇都網文改編,網文大神掙了不少錢,請問你就是再看不順眼,有什麼辦法可以阻止嗎?完全沒有對不對

既然沒有,因該承認這是一種剛需,剛需除非強力禁止否則無法改變,縱觀中國歷史,也有不少娛樂通俗小說流傳下來成為經典,網文也一樣道理,對此不再贅述

至於說有些人對網文有跨領域的過高評價,比如說比肩各種名著,比肩類型不同的冰與火之歌、或者是體系很嚴謹的魔戒之類的 ,那個應該客觀的去反駁,沒有問題,但有兩點

1 要分清楚是誰吹的,就像偶像互撕,有時候張偶像並無惡意罵王偶像,只是他的粉絲擅自找王偶像說他給張偶像提鞋也不配,所以導致張偶像被王偶像粉絲群攻,這個過程實際上張偶像是約束不住的,他最多說句大家不要把我和別人比較,但他不能立法說誰違背就抓起來,網文有巨大的市場,自然有巨大的受眾粉絲,要求任何粉絲做到不去吹網文貶低其他文學形式,是不太可能的,所以要想清楚出了問題不能說怪到作者或書上

2 即使是有時候作者也誇大網文或是跨領域抬高,那也要看清楚,少數大神也不能代表網文全體,這和水平是倆概念,網文作者千千萬萬,大神即使說了兩句不太有根據的話,也不代表廣義全體網文寫手是那個意思,除非成立網文寫手協會出來的協議有一定代表性,當然還是那句話,如果有不滿,可以據實批駁,只是說少數人的言論不要擴大成整個行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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