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哲學系列——康德(2):先天綜合判斷
來自專欄 子揚讀書
康德提出:一切知識都從經驗開始,但並非一切知識都從經驗中發生。
另外,康德還提出:認識就是判斷,但並非判斷都是認識。判斷分為兩種:第一種稱之為分析判斷,亦稱之為說明判斷。這種情況描述的是謂詞只體現主體應有部分,闡述原有的性質。如,鳥會飛。第二種稱之為綜合判斷:謂詞描述的是主體本身性質之外的東西:如:鳥是有重量的。
一切分析判斷都是先天的、先驗的,不依賴於經驗的。只是在已有的知識範圍內重申一遍。因而不需要去區分對錯,同時另一方面,他也沒有拓寬我們的知識範圍。
因而,真正意義上的知識只能藉助於綜合判斷。
經驗的判斷也是建立在經驗的基礎上的,而經驗只知道個別的、偶然的、暫時的、有限的案例,不能提供嚴格普遍性與絕對必然性的認識,而這恰恰是真正認識的必要條件,也是先天知識與後天知識的主要區別。
既然一切真實的判斷只能由先天綜合構成,這是認識的性質,接下來康德要解決的問題是:是否存在這樣的認識。
康德通過對數學、自然科學、形而上學的排查發現:
在數學和自然科學領域,都是依據公理進行推演必然得出先天綜合的判斷。事實上形而上學所研究的命題也是如此,超出經驗範圍之外的。
至此,康德說明了先天綜合判斷的存在之後,就提出先天綜合判斷是怎樣可能的。
康德提出:先天普遍性的根源是理性主體亦即自我意識。另一方面,為了調和經驗論與唯理論,又提出來源於先天的只是知識的形式,本身是空的。因此沒有實在性,來源於經驗的只是知識的內容,沒有形式的材料,因而沒有可靠性。經驗是先天綜合判斷可能的條件,它以內容充實了先天綜合判斷;另一方面,先天的綜合形式又使經驗知識成為可能。
儘管康德為了調和矛盾,把知識的內容與形式,實在性與可靠性割裂開來;但是這卻是他完成其認識論基本問題的關鍵之一。
但是,主體的先天知識形式與感性經驗的內容結合所產生的知識如何保證與自在之物相符?
康德主張我們的認識對象、經驗對象並非客觀的物自體本身,而是現象,這現象為了被我們認識,必須通過認識而被納入認識主體的先天綜合形式,這就保證了認識與認識對象的一致性,確保了認識的客觀性。
康德的先天綜合判斷本是為了反對懷疑論與獨斷論,結果卻成了二者的結合,即不可知論與先驗論的結合。同時還提出了認識具有能動性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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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建聯 關於康德死前遺言的回答是不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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