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德受審材料
來自專欄 幾維
聖女若翰納達可(Saint Joan of Arc, St. Jeane darc,聖女貞德)的事迹在此不再贅述。很多人在理解「聖女貞德是否是異端」的問題上,搬出「上帝本就這樣」、「聖經應當那樣」之類的詞句,根本就是胡攪蠻纏。
儘管主持審判的皮埃爾·科雄(Pierre Cauchon, 1371-1442.12.18)在貞德的沉冤昭雪(1455-1456)中,被波吉亞家族的教宗嘉禮三世(Pope Callixtus III, 加里斯都三世)因迫害無辜婦女而裁決為異端並且絕罰——這個時候他已經死了十年了,但是為了釐清問題的本質,科雄主持的這場不公正的審判所形成的材料,仍然有再次閱讀的價值。
在1431年的安檢審訊過程中,首席公證人紀堯姆·曼雄(Guillaume Manchon)神父用法語記錄下了審訊的過程,四年以後該份材料由曼雄與巴黎大學的湯瑪斯·德·庫爾塞勒(Thomas de Courcelles)將材料譯作拉丁文,至今仍有3份存世。
1431年的審訊過程主要分為三部分:
初步審訊從1月9日開始,主要涉及貞德的身世,負責取證的尼古拉斯·貝利(Nicholas Baily)並未收集到任何對貞德不利的證據,科雄因此遷怒於貝利並且拒付他的薪水。
第二階段,2月20日至3月3日,一共有6次公開審訊:
1431年2月21日,第一次;
1431年2月22日,第二次;1431年2月24日,第三次;1431年2月27日,第四次;1431年3月1日,第五次;1431年3月3日,第六次。在2月24日第三次審訊中,有一個非常著名的橋段,
審訊官問:「你是否處於天主的恩寵之中?」
貞德答曰:「如果我不在,願天主將我的靈魂置於其中。」
這個問題其實是一個非常狡猾的問題,根據現場筆錄,陪審團中有一位叫讓·勒菲弗爾(Jean Lefèvre)的人對審訊官提出的這個問題爆發了非常大的不滿,認為這個重大問題根本不應該讓貞德來回答。這樣一道「預定論」的問題,不要說是農家女出身的貞德,即便是讓神學院的學生來回答這一題,也並未必就能回答得好——一百年以後,路德與加爾文在宗教改革中的重要「創舉」五個唯獨中的sola Fide就與這一問題有關。脫利騰公會議法令(鄧琴格802、823、824號)。依據的聖經,訓道篇9:1、斐理伯書2:12、格林多前書4:4。然而脫利騰公會議還在一百多年之後,在貞德案前則可參照聖多瑪斯·阿奎納的《神學大全》第二集 第一部 第一一二題「論恩寵之原因」 第五節:「人是否能知道自己有恩寵?」
聖奧斯定對於格前4:4,在De perfectione iustorum第十五章立有論述,不論受賞多少義德,人不可自忖己內無惡。者是因為,人可能會因為愚昧,產生非直接意志的罪行。比如醫生因為自己學習不勤使得知識欠缺,導致病人死亡,他的罪就在於這有罪的愚昧。參考神學大全第二集第一部七十六題。
因為這種非直接意志的行為,故此聖經宣示人心無可究察,比如說,一些極其難以察覺的,理智上的驕傲。故此約伯傳都說,我正直與否?我的靈魂也不知曉(9:21這裡用拉丁譯本的字義)天主教神學是如何看待加爾文主義的得救觀,確據,以及雙重預定論的?
據我了解,在1431年,能夠出現在這個法庭上面的讓·勒菲弗爾,應該只有讓·勒菲弗爾·德·聖雷米(Jean LeFèvre de Saint-Remy, 1394-1468.6.16)了,這位領主恰巧也是勃艮第地區的百年戰爭編年史家,他所負責的年份是1428-1436年,恰好是貞德改變歷史的進程所在的年代。(LeFèvre也可寫作Lefebvre,不知道是不是就是Archbishop Marcel Lefebvre的直系先祖)
而在第五次審訊中,貞德則被問及哪一位教宗才是真正的教宗——在貞德的時代,除了教宗尼古拉五世以外,尚有兩名對立教宗。一封自阿曼涅克宮廷(Court of Armagnac)寄給貞德的信件中指出只有讓·加里埃(Jean Carrier)知道「隱秘教宗」——第一任「本篤十四世」伯納德·加尼埃(Bernard Garnier)的真正位置所在,(不過加尼埃死後,加里埃擔任了第二任「本篤十四世」對立教宗,後來還被另一名對立教宗克勉八世囚禁至死),這可能是問及三教宗問題的出發點之一。
閑話少敘,第二階段的審訊收效甚微,第三階段的審訊自3月10日開始,共計有9次:
1431年3月10日,第七次;1431年3月12日上午,第八次;1431年3月12日下午,第九次;
1431年3月13日,第十次;1431年3月14日上午,第十一次;1431年3月14日下午,第十二次;1431年3月15日,第十三次;1431年3月17日上午,第十四次;1431年3月17日下午,第十五次。3月26日,審訊材料彙集為70項罪狀,向貞德宣讀:
ACT OF ACCUSATION PREPARED BY THE PROMOTER3月27日,宣讀第二部分:
St. Joan of Arcs Trial of Condemnation3月28日,宣讀第三部分:
MARCH 28th READING OF THE SEVENTY ARTICLES
最終將這些罪狀精簡為12條
THE TWELVE ARTICLES OF ACCUSATION.所誤簽棄絕書與死刑宣判材料
FINAL ADJUDICATION有一些知乎的朋友通過貞德寫信來說明貞德並非文盲
聖女貞德是怎麼回事?二手答主宋陽的回答
不過我覺得這是矯枉過正了,首先從簽名來說,學者認為貞德的簽字Jehanne仍顯初學書寫之人筆力不穩之跡象(不要拿當代你們的丑字來相提並論)。
實際上,現存的三封書信均是貞德口授以後簽字的。而且各方面材料均表明貞德是真的看不懂棄絕書(Abjuration),所以才會誤簽此書,在名字旁邊畫了個叉,在呂克貝松1999年的電影中有所反映。
1928年的《貞德受難》(La Passion de Jeanne dArc)中棄絕書的文字則要好認一些:
針對貞德最嚴重的指控在於:
貞德宣稱來自天主、聖彌額爾、聖馬加利大和聖加大肋納的私啟示(很多世俗人士對這一點都十分炸毛,然而教會對私啟示的態度並非如這些革命小將想像的一樣,從歷史到現在私啟示的記錄簡直多如牛毛,然而知道這一點反而就更加讓他們炸毛了);
並不穿女裝而穿男裝(為了免於強奸,她本應關押於由修女看守的監獄中,而非敵對國英國男性士兵把守的監獄)。對於這些罪名的反駁,實際上嘉禮三世主持的沉冤昭雪已經將所有問題駁清了,這一部分以後再展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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