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故事不好看,因為主人公太完美

你的故事不好看,因為主人公太完美

人人熱愛好故事,卻不知道為什麼。其中一種說法比較耐人尋味:「我們天生依靠故事來教給我們這世界運作的方式。」

這本書就是教作者們怎麼寫出一個「好故事」。我建議,最好是正在寫故事或修改故事的人,對照著自己的問題進行研讀,會比單純的紙上談兵收穫更大一點。

有寫作的衝動,固然必不可少。

「但是要寫出能夠立刻緊緊吸引讀者的故事,光有激情是不夠的。」

但是為什麼,我們很難領會故事是怎麼構成的呢?因為「我們常常輕易地臣服於所閱讀的故事,這種輕易性往往會遮蔽我們對自己所寫故事的看法。」儘管你瘋狂地熱愛閱讀,但是再優秀的作品,也未必能教會你具體怎樣吸引讀者。

「一個好故事給人的感覺不應該像幻覺。它應該像生活,實際的生活。」但就是因為過於身臨其境,才令我們更不容易注意到隱藏在故事背後的框架。好故事的框架如同一張複雜精緻的網,不著痕迹地將各種元素、線索等巧妙地串聯在一起。

你應該清楚地明白,自己的故事是講什麼的,也就是說:到底是誰的故事,發生了什麼事,什麼處於緊要關頭。如果你回答不出,那這個故事很可能並不成功。而且,跟這些問題完全不相關的東西也大可以直接刪掉了。不管你的文筆多麼優秀,如果不得要領,故事也是不會好看的。

與之相關的是,保持故事的焦點不偏移,也就是讓情節和主題都緊扣故事要解決的問題,所有的線索也都是相關的。文中引用了契訶夫的名言:「如果你在第一章說有一把步槍掛在牆上,那麼在第二章或者第三章它必須開火。如果不準備打響它,那它就不應該掛在那裡。」同理,故事中的因果關係也比生活中的更加明晰。

除了一些常用的技巧之外,作者麗薩·克龍(Lisa Cron)還提出了「破壞主人公完美計劃的十一條準則」。

高大全的人物形象早就不流行了。主角總是有些這樣那樣的缺陷或不足,這樣才顯得足夠可愛,才顯得有血有肉,真實立體。放眼現在的文學及影視作品,遵循這些隱形準則早已是很普遍的現象,哪怕是曾經面孔死板的抗日劇、諜戰劇之類。

下面我們就來學習一下這個折磨主人公的速成教程:

1. 「不要讓故事裡的人物未經逼迫就承認一件事情,即使是對他們自己承認。」

即使被槍頂著腦袋,也不能隨便就說出那個「秘密」。泄露秘密應該是有代價的,要麼能有所收穫,要麼是為了阻止某件不好的事。

2. 「一定要讓你的主人公擁有秘密——但是不要保守這些秘密。」

保守秘密是不健康的行為,無論是生理上還是心理上。保守秘密的主人公可想而知是痛苦的。所以讓他吐露出來,實在是你的仁慈之舉。不管他自己的立場如何堅定,故事也要想辦法讓他開口。讀者喜歡做「知情人」。

3. 「一定要保證主人公的所有補救行為只會讓形勢更加惡化。」

如果男女主人公順利地走到了一起,這一定是個索然無味的故事。除非主角突然發現這個結果並不是他/她真正想要的,或者事情並不像表面看起來的那樣簡單。讓形勢不斷惡化,才能增加賭注,加大故事的張力。

4. 「一定要保證所有可能出錯的事情全部出錯。」

人類的天性就是這樣,很少浪費精力規劃意外的事情。然而在故事裡,輕而易舉總是出問題的前奏。當故事主角突然長舒一口氣,以為一切終於解決的時候,我們往往就會猜到,肯定還有什麼事情會出錯,說不定還會特別糟糕。

5. 「一定要讓你的主人公開始只賭一美元,到最後卻押上一座農場。」

萬事開頭難,可能那最開始的一美元反而比一座農場更令主人公畏縮。直到他們失去整座農場的時候,才終於被迫勇敢面對問題。

6. 「不要忘記世上絕對沒有免費午餐這回事——當然,除非那是有毒的。」

主人公不該輕易得到任何東西。讀者更希望體驗他/她在事情出錯時如何反應。這些反應可以作為讀者自己生活危機的參考,而不用承擔任何真實風險。(我們閱讀及觀看故事的樂趣也源於此。)所以主角需要付出格外巨大的努力,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東西。假如是隨隨便便就得來的,那麼那玩意兒很可能對他/她一點好處也沒有,比如白雪公主被陌生老太婆贈送了一個毒蘋果。

7. 「一定要讓主人公撒謊。

現實中,我們都不希望別人對自己撒謊。然而在故事裡,謊言的力量卻十分巨大。大家都等著看謊言被揭穿的後果。萬一不被揭穿,也一定得是有原因的,是為故事本身服務的。

只有作者是不能「撒謊」的,比如刻意隱藏線索以留到最後,就會令讀者產生不信任感,從而懷疑整個故事。

8. 「一定要引入一個明確的、現時的、不斷加深的危險——絕不是它模糊不清的模本。」

主人公的反對力量必須是足夠強大的對手,並且是清晰具體的,會付諸行動的,而不僅僅是不懷好意卻什麼都沒幹。兩邊最好都有緊迫的時間感,一個最後期限——壞人即將得逞,好人必須在最壞的事情發生之前完成任務。

另外,反面力量雖然不一定是人,但是抽象的觀念畢竟也需要通過具體的人物來表現。

9. 「一定要確保故事中的反面人物也有好的一面。」

這點同下面第10條類似,都是當代流行的手法,用以塑造更為豐滿的人物形象。沒有徹頭徹尾的壞人,即使有,他們自己也不這樣認為,甚至會覺得自己是在做好事,卻遭到別人的誤解。而且,如果還有改邪歸正的空間,是不是更容易構成懸念,吸引讀者的興趣呢?

10. 「一定要暴露出人物的缺點、懸念和不安。」

憎惡改變,這也是人類的天性之一。改變令人不安,然而故事裡如果沒有改變就會顯得單調乏味。看似完美的婚姻、家庭,很可能潛伏著巨大的危機。完美無缺是不存在的。寫作者的任務就是要硬起心腸,拆除主人公自以為安全的庇護所,迫使他/她直面殘酷的現實,甚至內心的惡魔。「一個完完全全的好人有時候甚至比壞人更令人反感。」

11. 「一定要暴露你自己的惡念。」

大多數人更傾向於掩蓋內心混亂的一面。但這正是讀者容易感興趣和引起共鳴的地方。所以作者應該做的,不是害怕暴露自己的黑暗面,進而讓主人公避開不合禮節常規的事情,而是將這些東西納入到故事中來。寫殺人犯不代表作者本人就是,即使作者的內心也有過仇恨。

總之,不要害怕讓你的主人公精力難堪、羞辱、失敗、窘迫。中國自古也云:「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傷害「你愛的那個人」,讓他/她一路強大起來,鍛鍊出強健的體魄,充分營造故事的張力,順利闖過最後的難關。這才是好看的故事。

題外話:雖然沒有刻意去注意翻譯的細節,但還是建議譯者把肯·克西(Ken Kesey)的大作翻譯成《飛越瘋人院》(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 )而不是《飛越布谷鳥巢》。這樣可能會更讓人舒服(廣為人知)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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