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卷三天 文 訓
卷 三 天 文 訓
天 墜 未 形 , 馮 馮 翼 翼 , 洞 洞 灟 灟 , 故 曰 太 昭 。 道 始 於 虛 霩 , 虛 霩 生 宇 宙 , 宇 宙 生 氣 。 氣 有 涯 垠 , 清 陽 者 薄 靡 而 為 天 , 重 濁 者 凝 滯 而 為 地 。 清 妙 之 合 專 易 , 重 濁 之 凝 竭 難 , 故 天 先 成 而 地 後 定 。 天 地 之 襲 精 為 陰 陽 , 陰 陽 之 專 精 為 四 時 , 四 時 之 散 精 為 萬 物 。 積 陽 之 熱 氣 生 火 , 火 氣 之 精 者 為 日 ; 積 陰 之 寒 氣 為 水 , 水 氣 之 精 者 為 月 。 日 月 之 淫 為 精 者 為 星 辰 。 天 受 日 月 星 辰 , 地 受 水 潦 塵 埃 。 昔 者 共 工 與 顓 頊 爭 為 帝 , 怒 而 觸 不 周 之 山 , 天 柱 折 , 地 維 絕 。 天 傾 西 北 , 故 日 月 星 辰 移 焉 ; 地 不 滿 東 南 , 故 水 潦 塵 埃 歸 焉 。 天 道 曰 圓 , 地 道 曰 方 。 方 者 主 幽 , 圓 者 主 明 。 明 者 , 吐 氣 者 也 , 是 故 火 曰 外 景 ; 幽 者 , 含 氣 者 也 , 是 故 水 曰 內 景 。 吐 氣 者 施 , 含 氣 者 化 , 是 故 陽 施 陰 化 。 天 之 偏 氣 , 怒 者 為 風 ; 地 之 含 氣 , 和 者 為 雨 。 陰 陽 相 薄 , 感 而 為 雷 , 激 而 為 霆 , 亂 而 為 霧 。 陽 氣 勝 則 散 而 為 雨 露 , 陰 氣 勝 則 凝 而 為 霜 雪 。 毛 羽 者 , 飛 行 之 類 也 , 故 屬 於 陽 。 介 鱗 者 , 蟄 伏 之 類 也 , 故 屬 於 陰 。 日 者 , 陽 之 主 也 , 是 故 春 夏 則 群 獸 除 , 日 至 而 麋 鹿 解 。 月 者 , 陰 之 宗 也 , 是 以 月 虛 而 魚 腦 減 , 月 死 而 蠃 蛖 膲 。 火 上 蕁 , 水 下 流 , 故 鳥 飛 而 高 , 魚 動 而 下 。 物 類 相 動 , 本 標 相 應 , 故 陽 燧 見 日 則 燃 而 為 火 , 方 諸 見 月 則 津 而 為 水 , 虎 嘯 而 谷 風 至 , 龍 舉 而 景 雲 屬 , 麒 麟 鬥 而 日 月 食 , 鯨 魚 死 而 彗 星 出 , 蠶 珥 絲 而 商 弦 絕 , 賁 星 墜 而 勃 海 決 。 人 主 之 情 , 上 通 於 天 , 故 誅 暴 則 多 飄 風 , 枉 法 令 則 多 蟲 螟 , 殺 不 辜 則 國 赤 地 , 令 不 收 則 多 淫 雨 。 四 時 者 , 天 之 吏 也 ; 日 月 者 , 天 之 使 也 ; 星 辰 者 , 天 之 期 也 ; 虹 蜺 彗 星 者 , 天 之 忌 也 。 天 有 九 野 , 九 千 九 百 九 十 九 隅 , 去 地 五 億 萬 里 , 五 星 , 八 風 , 二 十 八 宿 , 五 官 , 六 府 , 紫 宮 , 太 微 , 軒 轅 , 咸 池 , 四 守 , 天 阿 。 何 謂 九 野 ? 中 央 曰 鈞 天 , 其 星 角 、 亢 、 氐 。 東 方 曰 蒼 天 , 其 星 房 、 心 、 尾 。 東 北 曰 變 天 , 其 星 箕 、 斗 、 牽 牛 。 北 方 曰 玄 天 , 其 星 須 女 、 虛 、 危 、 營 室 。 西 北 方 曰 幽 天 , 其 星 東 壁 、 奎 、 婁 。 西 方 曰 顥 天 , 其 星 胃 、 昴 、 畢 。 西 南 方 曰 朱 天 , 其 星 觜 嶲 、 參 、 東 井 。 南 方 曰 炎 天 , 其 星 輿 鬼 、 柳 、 七 星 。 東 南 方 曰 陽 天 , 其 星 張 、 翼 、 軫 。 何 謂 五 星 ? 東 方 , 木 也 , 其 帝 太 皞 , 其 佐 句 芒 , 執 規 而 治 春 。 其 神 為 歲 星 , 其 獸 蒼 龍 , 其 音 角 , 其 日 甲 乙 。 南 方 , 火 也 , 其 帝 炎 帝 , 其 佐 朱 明 , 執 衡 而 治 夏 。 其 神 為 熒 惑 , 其 獸 朱 鳥 , 其 音 徵 , 其 日 丙 丁 。 中 央 , 土 也 , 其 帝 黃 帝 , 其 佐 後 土 , 執 繩 而 制 四 方 。 其 神 為 鎮 星 , 其 獸 黃 龍 , 其 音 宮 , 其 日 戊 己 。 西 方 , 金 也 , 其 帝 少 昊 , 其 佐 蓐 收 , 執 矩 而 治 秋 。 其 神 為 太 白 , 其 獸 白 虎 , 其 音 商 , 其 日 庚 辛 。 北 方 , 水 也 , 其 帝 顓 頊 , 其 佐 玄 冥 , 執 權 而 治 冬 。 其 神 為 辰 星 , 其 獸 玄 武 , 其 音 羽 , 其 日 壬 癸 。 太 陰 在 四 仲 , 則 歲 星 行 三 宿 ; 太 陰 在 四 鉤 , 則 歲 星 行 二 宿 。 二 八 十 六 , 三 四 十 二 , 故 十 二 歲 而 行 二 十 八 宿 。 日 行 十 二 分 度 之 , 歲 行 三 十 度 十 六 分 度 之 七 , 十 二 歲 而 周 。 熒 惑 常 以 十 月 入 太 微 , 受 制 而 出 行 列 宿 , 司 無 道 之 國 , 為 亂 為 賊 , 為 疾 為 喪 , 為 饑 為 兵 , 出 入 無 常 , 辯 變 其 色 , 時 見 時 匿 。 鎮 星 以 甲 寅 元 始 建 斗 , 歲 鎮 行 一 宿 , 當 居 而 弗 居 , 其 國 亡 土 ; 未 當 居 而 居 之 , 其 國 益 地 , 歲 熟 。 日 行 二 十 八 分 度 之 一 , 歲 行 十 三 度 百 一 十 二 分 度 之 五 , 二 十 八 歲 而 周 。 太 白 元 始 以 正 月 建 寅 , 與 熒 惑 晨 出 東 方 , 二 百 四 十 日 而 入 , 入 百 二 十 日 而 夕 出 西 方 , 二 百 四 十 日 而 入 , 入 三 十 五 日 而 復 出 東 方 。 出 以 辰 戌 , 入 以 丑 未 。 當 出 而 不 出 , 未 當 入 而 入 , 天 下 偃 兵 ; 當 入 而 不 入 , 當 出 而 不 出 , 天 下 興 兵 。 辰 星 正 四 時 , 常 以 二 月 春 分 效 奎 、 婁 , 以 五 月 夏 至 效 東 井 、 輿 鬼 , 以 八 月 秋 分 效 角 、 亢 , 以 十 一 月 冬 至 效 斗 、 牽 牛 。 出 以 辰 戌 , 入 以 丑 未 , 出 二 旬 而 入 。 晨 候 之 東 方 , 夕 候 之 西 方 。 一 時 不 出 , 其 時 不 和 ; 四 時 不 出 , 天 下 大 飢 。 何 謂 八 風 ? 距 日 冬 至 四 十 五 日 條 風 至 , 條 風 至 四 十 五 日 明 庶 風 至 , 明 庶 風 至 四 十 五 日 清 明 風 至 , 清 明 風 至 四 十 五 日 景 風 至 , 景 風 至 四 十 五 日 涼 風 至 , 涼 風 至 四 十 五 日 閶 闔 風 至 , 閶 闔 風 至 四 十 五 日 不 周 風 至 , 不 周 風 至 四 十 五 日 廣 莫 風 至 。 條 風 至 則 出 輕 繫 , 去 稽 留 。 明 庶 風 至 則 正 封 疆 , 修 田 疇 。 清 明 風 至 則 出 幣 帛 , 使 諸 侯 。 景 風 至 則 爵 有 位 , 賞 有 功 。 涼 風 至 則 報 地 德 , 祀 四 郊 。 閶 闔 風 至 則 收 縣 垂 , 琴 瑟 不 張 。 不 周 風 至 則 修 宮 室 , 繕 邊 城 。 廣 莫 風 至 則 閉 關 梁 , 決 刑 罰 。 何 謂 五 官 ? 東 方 為 田 , 南 方 為 司 馬 , 西 方 為 理 , 北 方 為 司 空 , 中 央 為 都 。 何 謂 六 府 ? 子 午 、 丑 未 、 寅 申 、 卯 酉 、 辰 戌 、 巳 亥 是 也 。 太 微 者 , 太 一 之 庭 也 。 紫 宮 者 , 太 一 之 居 也 。 軒 轅 者 , 帝 妃 之 舍 也 。 咸 池 者 , 水 魚 之 囿 也 。 天 阿 者 , 群 神 之 闕 也 。 四 宮 者 , 所 以 為 司 賞 罰 。 太 微 者 主 朱 雀 , 紫 宮 執 斗 而 左 旋 , 日 行 一 度 , 以 周 於 天 。 日 冬 至 峻 狼 之 山 , 日 移 一 度 , 凡 行 百 八 十 二 度 八 分 度 之 五 , 而 夏 至 牛 首 之 山 。 反 覆 三 百 六 十 五 度 四 分 度 之 一 而 成 一 歲 , 天 一 元 始 , 正 月 建 寅 , 日 月 俱 入 營 室 五 度 。 天 一 以 始 建 七 十 六 歲 , 日 月 復 以 正 月 入 營 室 五 度 無 餘 分 , 名 曰 一 紀 。 凡 二 十 紀 , 一 千 五 百 二 十 歲 大 終 , 日 月 星 辰 復 始 甲 寅 元 。 日 行 一 度 , 而 歲 有 奇 四 分 度 之 一 , 故 四 歲 而 積 千 四 百 六 十 一 日 而 復 合 , 故 舍 八 十 歲 而 復 故 曰 。 子 午 、 卯 酉 為 二 繩 , 丑 寅 、 辰 巳 、 未 申 、 戌 亥 為 四 鉤 。 東 北 為 報 德 之 維 也 , 西 南 為 背 陽 之 維 , 東 南 為 常 羊 之 維 , 西 北 為 蹄 通 之 維 。 日 冬 至 則 斗 北 中 繩 , 陰 氣 極 , 陽 氣 萌 , 故 曰 冬 至 為 德 。 日 夏 至 則 斗 南 中 繩 , 陽 氣 極 , 陰 氣 萌 , 故 曰 夏 至 為 刑 。 陰 氣 極 , 則 北 至 北 極 , 下 至 黃 泉 , 故 不 可 以 鑿 地 穿 井 。 萬 物 閉 藏 , 蟄 蟲 首 穴 , 故 曰 德 在 室 。 陽 氣 極 , 則 南 至 南 極 , 上 至 朱 天 , 故 不 可 以 夷 丘 上 屋 。 萬 物 蕃 息 , 五 穀 兆 長 , 故 曰 德 在 野 。 日 冬 至 則 水 從 之 , 日 夏 至 則 火 從 之 , 故 五 月 火 正 而 水 漏 , 十 一 月 水 正 而 陰 勝 。 陽 氣 為 火 , 陰 氣 為 水 。 水 勝 故 夏 至 溼 , 火 勝 故 冬 至 燥 。 燥 故 炭 輕 , 溼 故 炭 重 。 日 冬 至 , 井 水 盛 , 盆 水 溢 , 羊 脫 毛 , 麋 角 解 , 鵲 始 巢 ; 八 尺 之 修 , 日 中 而 景 丈 三 尺 。 日 夏 至 而 流 黃 澤 , 石 精 出 , 蟬 始 鳴 , 半 夏 生 , 不 食 駒 犢 , 鷙 鳥 不 搏 黃 口 ; 八 尺 之 景 , 脩 徑 尺 五 寸 。 景 脩 則 陰 氣 勝 , 景 短 則 陽 氣 勝 。 陰 氣 勝 則 為 水 , 陽 氣 勝 則 為 旱 。 陰 陽 刑 德 有 七 舍 。 何 謂 七 舍 ? 室 、 堂 、 庭 、 門 、 巷 、 術 、 野 。 十 二 月 德 居 室 三 十 日 , 先 日 至 十 五 日 , 後 日 至 十 五 日 , 而 徙 所 居 各 三 十 日 。 德 在 室 則 刑 在 野 , 德 在 堂 則 刑 在 術 , 德 在 庭 則 刑 在 巷 , 陰 陽 相 德 則 刑 德 合 門 。 八 月 、 二 月 , 陰 陽 氣 均 , 日 夜 分 平 , 故 曰 刑 德 合 門 。 德 南 則 生 , 刑 南 則 殺 , 故 曰 二 月 會 而 萬 物 生 , 八 月 會 而 草 木 死 。 兩 維 之 間 , 九 十 一 度 十 六 分 度 之 五 而 升 , 日 行 一 度 , 十 五 日 為 一 節 , 以 生 二 十 四 時 之 變 。 斗 指 子 則 冬 至 , 音 比 黃 鐘 ; 加 十 五 日 指 癸 則 小 寒 , 音 比 應 鐘 ; 加 十 五 日 指 丑 則 大 寒 , 音 比 無 射 ; 加 十 五 日 指 報 德 之 維 , 則 越 陰 在 地 , 故 曰 距 日 冬 至 四 十 六 日 而 立 春 , 陽 氣 凍 解 , 音 比 南 呂 ; 加 十 五 日 指 寅 則 雨 水 , 音 比 夷 則 ; 加 十 五 日 指 甲 則 雷 驚 蟄 , 音 比 林 鐘 ; 加 十 五 日 指 卯 中 繩 , 故 曰 春 分 則 雷 行 , 音 比 蕤 賓 ; 加 十 五 日 指 乙 則 清 明 風 至 , 音 比 仲 呂 ; 加 十 五 日 指 辰 則 穀 雨 , 音 比 姑 洗 ; 加 十 五 日 指 常 羊 之 維 則 春 分 盡 , 故 曰 有 四 十 六 日 而 立 夏 , 大 風 濟 , 音 比 夾 鐘 ; 加 十 五 日 指 巳 則 小 滿 , 音 比 太 蔟 ; 加 十 五 日 指 丙 則 芒 種 , 音 比 大 呂 ; 加 十 五 日 指 午 則 陽 氣 極 , 故 曰 有 四 十 六 日 而 夏 至 , 音 比 黃 鐘 ; 加 十 五 日 指 丁 則 小 暑 , 音 比 大 呂 ; 加 十 五 日 指 未 則 大 暑 , 音 比 太 蔟 ; 加 十 五 日 指 背 陽 之 維 則 夏 分 盡 , 故 曰 有 四 十 六 日 而 立 秋 , 涼 風 至 , 音 比 夾 鐘 ; 加 十 五 日 指 申 則 處 暑 , 音 比 姑 洗 ; 加 十 五 日 指 庚 則 白 露 降 , 音 比 仲 呂 ; 加 十 五 日 指 酉 中 繩 , 故 曰 秋 分 雷 戒 , 蟄 蟲 北 鄉 , 音 比 蕤 賓 ; 加 十 五 日 指 辛 則 寒 露 , 音 比 林 鐘 ; 加 十 五 日 指 戌 則 霜 降 , 音 比 夷 則 ; 加 十 五 日 指 蹄 通 之 維 則 秋 分 盡 , 故 曰 有 四 十 六 日 而 立 冬 , 草 木 畢 死 , 音 比 南 呂 ; 加 十 五 日 指 亥 則 小 雪 , 音 比 無 射 ; 加 十 五 日 指 壬 則 大 雪 , 音 比 應 鐘 ; 加 十 五 日 指 子 。 故 曰 : 陽 生 於 子 , 陰 生 於 午 。 陽 生 於 子 , 故 十 一 月 日 冬 至 , 鵲 始 加 巢 , 人 氣 鍾 首 。 陰 生 於 午 , 故 五 月 為 小 刑 , 薺 麥 亭 歷 枯 , 冬 生 草 木 必 死 。 斗 杓 為 小 歲 , 正 月 建 寅 , 月 從 左 行 十 二 辰 。 咸 池 為 太 歲 , 二 月 建 卯 , 月 從 右 行 四 仲 , 終 而 復 始 。 太 歲 迎 者 辱 , 背 者 強 , 左 者 衰 , 右 者 昌 , 小 歲 東 南 則 生 , 西 北 則 殺 , 不 可 迎 也 , 而 可 背 也 , 不 可 左 也 , 而 可 右 也 , 其 此 之 謂 也 。 大 時 者 , 咸 池 也 ; 小 時 者 , 月 建 也 。 天 維 建 元 , 常 以 寅 始 起 , 右 徙 一 歲 而 移 , 十 二 歲 而 大 周 天 , 終 而 復 始 。 淮 南 元 年 冬 , 太 一 在 丙 子 , 冬 至 甲 午 , 立 春 丙 子 。 二 陰 一 陽 成 氣 二 , 二 陽 一 陰 成 氣 三 , 合 氣 而 為 音 , 合 陰 而 為 陽 , 合 陽 而 為 律 , 故 曰 五 音 六 律 。 音 自 倍 而 為 日 , 律 自 倍 而 為 辰 , 故 日 十 而 辰 十 二 。 月 日 行 十 三 度 七 十 六 分 度 之 二 十 六 , 二 十 九 日 九 百 四 十 分 日 之 四 百 九 十 九 而 為 月 , 而 以 十 二 月 為 歲 。 歲 有 餘 十 日 九 百 四 十 分 日 之 八 百 二 十 七 , 故 十 九 歲 而 七 閏 。 日 冬 至 子 午 , 夏 至 卯 酉 , 冬 至 加 三 日 , 則 夏 至 之 日 也 。 歲 遷 六 日 , 終 而 復 始 。 壬 午 冬 至 , 甲 子 受 制 , 木 用 事 , 火 煙 青 。 七 十 二 日 丙 子 受 制 , 火 用 事 , 火 煙 赤 。 七 十 二 日 戊 子 受 制 , 土 用 事 , 火 煙 黃 。 七 十 二 日 庚 子 受 制 , 金 用 事 , 火 煙 白 。 七 十 二 日 壬 子 受 制 , 水 用 事 , 火 煙 黑 。 七 十 二 日 而 歲 終 , 庚 子 受 制 。 歲 遷 六 日 , 以 數 推 之 , 七 十 歲 而 復 至 甲 子 。 甲 子 受 制 則 行 柔 惠 , 挺 群 禁 , 開 闔 扇 , 通 障 塞 , 毋 伐 木 。 丙 子 受 制 則 舉 賢 良 , 賞 有 功 , 立 封 侯 , 出 貨 財 。 戊 子 受 制 則 養 老 鰥 寡 , 行 ? 鬻 , 施 恩 澤 。 庚 子 受 制 則 繕 牆 垣 , 修 城 郭 , 審 群 禁 , 飾 兵 甲 , 儆 百 官 , 誅 不 法 。 壬 子 受 制 則 閉 門 閭 , 大 搜 客 , 斷 刑 罰 , 殺 當 罪 , 息 關 梁 , 禁 外 徙 。 甲 子 氣 燥 濁 , 丙 子 氣 燥 陽 , 戊 子 氣 溼 濁 , 庚 子 氣 燥 寒 , 壬 子 氣 清 寒 。 丙 子 干 甲 子 , 蟄 蟲 早 出 , 故 雷 早 行 。 戊 子 干 甲 子 , 胎 夭 卵 毈 , 鳥 蟲 多 傷 。 庚 子 干 甲 子 , 有 兵 。 壬 子 干 甲 子 , 春 有 霜 。 戊 子 干 丙 子 , 霆 。 庚 子 干 丙 子 , 夷 。 壬 子 干 丙 子 , 雹 。 甲 子 干 丙 子 , 地 動 。 庚 子 干 戊 子 , 五 穀 有 殃 。 壬 子 干 戊 子 , 夏 寒 雨 霜 。 甲 子 干 戊 子 , 介 蟲 不 為 。 丙 子 干 戊 子 , 大 旱 , 眾 封 熯 。 壬 子 干 庚 子 , 大 剛 , 魚 不 為 。 甲 子 干 庚 子 , 草 木 再 死 再 生 。 丙 子 干 庚 子 , 草 木 復 榮 。 戊 子 干 庚 子 , 歲 或 存 或 亡 。 甲 子 干 壬 子 , 冬 乃 不 藏 。 丙 子 干 壬 子 , 星 隊 。 戊 子 干 壬 子 , 蟄 蟲 冬 出 其 鄉 。 庚 子 干 壬 子 , 冬 雷 其 鄉 。 季 春 三 月 , 豐 隆 乃 出 , 以 將 其 雨 。 至 秋 三 月 , 地 氣 不 藏 , 乃 收 其 殺 , 百 蟲 蟄 伏 , 靜 居 閉 戶 , 青 女 乃 出 , 以 降 霜 雪 。 行 十 二 時 之 氣 , 以 至 於 仲 春 二 月 之 夕 , 乃 收 其 藏 而 閉 其 寒 , 女 夷 鼓 歌 , 以 司 天 和 , 以 長 百 穀 禽 鳥 草 木 。 孟 夏 之 月 , 以 熟 穀 禾 , 雄 鳩 長 鳴 , 為 帝 候 歲 。 是 故 天 不 發 其 陰 , 則 萬 物 不 生 ; 地 不 發 其 陽 , 則 萬 物 不 成 。 天 圓 地 方 , 道 在 中 央 。 日 為 德 , 月 為 刑 。 月 歸 而 萬 物 死 , 日 至 而 萬 物 生 。 遠 山 則 山 氣 藏 , 遠 水 則 水 蟲 蟄 , 遠 木 則 木 葉 槁 。 日 五 日 不 見 , 失 其 位 也 , 聖 人 不 與 也 。 日 出 於 暘 谷 , 浴 於 咸 池 , 拂 於 扶 桑 , 是 謂 晨 明 。 登 於 扶 桑 , 爰 始 將 行 , 是 謂 朏 明 。 至 於 曲 阿 , 是 謂 旦 明 。 至 於 曾 泉 , 是 謂 蚤 食 。 至 於 桑 野 , 是 謂 晏 食 。 至 於 衡 陽 , 是 謂 隅 中 。 至 於 昆 吾 , 是 謂 正 中 。 至 於 鳥 次 , 是 謂 小 還 。 至 於 悲 谷 , 是 謂 餔 時 。 至 於 女 紀 , 是 謂 大 還 。 至 於 淵 虞 , 是 謂 高 舂 。 至 於 連 石 , 是 謂 下 舂 。 至 於 悲 泉 , 爰 止 其 女 , 爰 息 其 馬 , 是 謂 縣 車 。 至 於 虞 淵 , 是 謂 黃 昏 。 至 於 蒙 谷 , 是 謂 定 昏 。 日 入 於 虞 淵 之 汜 , 曙 於 蒙 谷 之 浦 , 行 九 州 七 舍 , 有 五 億 萬 七 千 三 百 九 里 , 禹 以 為 朝 、 晝 、 昏 、 夜 。 夏 日 至 則 陰 乘 陽 , 是 以 萬 物 就 而 死 ;冬 日 至 則 陽 乘 陰 , 是 以 萬 物 仰 而 生 。 晝 者 陽 之 分 , 夜 者 陰 之 分 , 是 以 陽 氣 勝 則 日 修 而 夜 短 , 陰 氣 勝 則 日 短 而 夜 修 。 帝 張 四 維 , 運 之 以 斗 , 月 徙 一 辰 , 復 反 其 所 。 正 月 指 寅 , 十 二 月 指 丑 , 一 歲 而 匝 , 終 而 復 始 。 指 寅 , 則 萬 物 螾 螾 也 , 律 受 太 蔟 。 太 蔟 者 , 蔟 而 未 出 也 。 指 卯 , 卯 則 茂 茂 然 , 律 受 夾 鐘 。 夾 鐘 者 , 種 始 莢 也 。 指 辰 , 辰 則 振 之 也 , 律 受 姑 洗 。 姑 洗 者 , 陳 去 而 新 來 也 。 指 巳 , 巳 則 生 已 定 也 , 律 受 仲 呂 。 仲 呂 者 , 中 充 大 也 。 指 午 , 午 者 , 忤 也 , 律 受 蕤 賓 。 蕤 賓 者 , 安 而 服 也 。 指 未 , 未 , 昧 也 , 律 受 林 鐘 。 林 鐘 者 , 引 而 止 也 。 指 申 , 申 者 , 呻 之 也 , 律 受 夷 則 。 夷 則 者 , 易 其 則 也 , 德 以 去 矣 。 指 酉 , 酉 者 , 飽 也 , 律 受 南 呂 。 南 呂 者 , 任 包 大 也 。 指 戌 , 戌 者 , 滅 也 , 律 受 無 射 。 無 射 , 入 無 厭 也 。 指 亥 , 亥 者 , 閡 也 , 律 受 應 鐘 。 應 鐘 者 , 應 其 鐘 也 。 指 子 , 子 者 , 茲 也 , 律 受 黃 鐘 。 黃 鐘 者 , 鐘 已 黃 也 。 指 丑 , 丑 者 , 紐 也 , 律 受 大 呂 。 大 呂 者 , 旅 旅 而 去 也 。 其 加 卯 酉 , 則 陰 陽 分 , 日 夜 平 矣 。 故 曰 規 生 矩 殺 , 衡 長 權 藏 , 繩 居 中 央 , 為 四 時 根 。 道 曰 規 , 始 於 一 , 一 而 不 生 , 故 分 而 為 陰 陽 , 陰 陽 合 和 而 萬 物 生 , 故 曰 「 一 生 二 , 二 生 三 , 三 生 萬 物 」 。 天 地 三 月 而 為 一 時 , 故 祭 祀 三 飯 以 為 禮 , 喪 紀 三 踴 以 為 節 , 兵 重 三 罕 以 為 制 。 以 三 參 物 , 三 三 如 九 , 故 黃 鐘 之 律 九 寸 而 宮 音 調 。 因 而 九 之 , 九 九 八 十 一 , 故 黃 鐘 之 數 立 焉 。 黃 者 , 土 德 之 色 ; 鐘 者 , 氣 之 所 種 也 。 日 冬 至 德 氣 為 土 , 土 色 黃 , 故 曰 黃 鐘 。 律 之 數 六 , 分 為 雌 雄 , 故 曰 十 二 鐘 , 以 副 十 二 月 。 十 二 各 以 三 成 , 故 置 一 而 十 一 , 三 之 , 為 積 分 十 七 萬 七 千 一 百 四 十 七 , 黃 鐘 大 數 立 焉 。 凡 十 二 律 , 黃 鐘 為 宮 , 太 蔟 為 商 , 姑 洗 為 角 , 林 鐘 為 徵 , 南 呂 為 羽 。 物 以 三 成 , 音 以 五 立 , 三 與 五 如 八 , 故 卵 生 者 八 竅 。 律 之 初 生 也 , 寫 鳳 之 音 , 故 音 以 八 生 。 黃 鐘 為 宮 , 宮 者 , 音 之 君 也 , 故 黃 鐘 位 子 , 其 數 八 十 一 , 主 十 一 月 , 下 生 林 鐘 。 林 鐘 之 數 五 十 四 , 主 六 月 , 上 生 太 蔟 。 太 蔟 之 數 七 十 二 , 主 正 月 , 下 生 南 呂 。 南 呂 之 數 四 十 八 , 主 八 月 , 上 生 姑 洗 。 姑 洗 之 數 六 十 四 , 主 三 月 , 下 生 應 鐘 。 應 鐘 之 數 四 十 二 , 主 十 月 , 上 生 蕤 賓 。 蕤 賓 之 數 五 十 七 , 主 五 月 , 上 生 大 呂 。 大 呂 之 數 七 十 六 , 主 十 二 月 , 下 生 夷 則 。 夷 則 之 數 五 十 一 , 主 七 月 , 上 生 夾 鐘 。 夾 鐘 之 數 六 十 八 , 主 二 月 , 下 生 無 射 。 無 射 之 數 四 十 五 , 主 九 月 , 上 生 仲 呂 。 仲 呂 之 數 六 十 , 主 四 月 , 極 不 生 。 徵 生 宮 , 宮 生 商 , 商 生 羽 , 羽 生 角 , 角 生 姑 洗 , 姑 洗 生 應 鐘 , 比 於 正 音 , 故 為 和 。 應 鐘 生 蕤 賓 , 不 比 正 音 , 故 為 繆 。 日 冬 至 , 音 比 林 鐘 , 浸 以 濁 。 日 夏 至 , 音 比 黃 鐘 , 浸 以 清 。 以 十 二 律 應 二 十 四 時 之 變 , 甲 子 , 仲 呂 之 徵 也 ; 丙 子 , 夾 鐘 之 羽 也 ; 戊 子 , 黃 鐘 之 宮 也 ; 庚 子 , 無 射 之 商 也 ; 壬 子 , 夷 則 之 角 也 。 古 之 為 度 量 輕 重 , 生 乎 天 道 。 黃 鐘 之 律 脩 九 寸 , 物 以 三 生 , 三 九 二 十 七 , 故 幅 廣 二 尺 七 寸 。 音 以 八 相 生 , 故 人 脩 八 尺 , 尋 自 倍 , 故 八 尺 而 為 尋 。 有 形 則 有 聲 , 音 之 數 五 ,以 五 乘 八 , 五 八 四 十 , 故 四 丈 而 為 匹 。 匹 者 , 中 人 之 度 也 。 一 匹 而 為 制 。 秋 分 蔈 定 , 蔈 定 而 禾 熟 。 律 之 數 十 二 , 故 十 二 蔈 而 當 一 粟 , 十 二 粟 而 當 一 寸 。 律 以 當 辰 , 音 以 當 日 , 日 之 數 十 , 故 十 寸 而 為 尺 , 十 尺 而 為 丈 。 其 以 為 量 , 十 二 粟 而 當 一 分 , 十 二 分 而 當 一 銖 , 十 二 銖 而 當 半 兩 。 衡 有 左 右 , 因 倍 之 , 故 二 十 四 銖 為 一 兩 。 天 有 四 時 , 以 成 一 歲 , 因 而 四 之 , 四 四 十 六 , 故 十 六 兩 而 為 一 觔 。 三 月 而 為 一 時 , 三 十 日 為 一 月 , 故 三 十 觔 為 一 鈞 。 四 時 而 為 一 歲 , 故 四 鈞 為 一 石 。 其 以 為 音 也 , 一 律 而 生 五 音 , 十 二 律 而 為 六 十 音 , 因 而 六 之 , 六 六 三 十 六 , 故 三 百 六 十 音 以 當 一 歲 之 日 。 故 律 曆 之 數 , 天 地 之 道 也 。 下 生 者 倍 , 以 三 除 之 ; 上 生 者 四 , 以 三 除 之 。 太 陰 元 始 建 於 甲 寅 , 一 終 而 建 甲 戌 , 二 終 而 建 甲 午 , 三 終 而 復 得 甲 寅 之 元 。 歲 徙 一 辰 , 立 春 之 後 , 得 其 辰 而 遷 其 所 順 , 前 三 後 五 , 百 事 可 舉 。 太 陰 所 建 , 蟄 蟲 首 穴 而 處 , 鵲 巢 鄉 而 為 戶 。 太 陰 在 寅 , 朱 鳥 在 卯 , 勾 陳 在 子 , 玄 武 在 戌 , 白 虎 在 酉 , 蒼 龍 在 辰 。 寅 為 建 , 卯 為 除 , 辰 為 滿 , 巳 為 平 , 主 生 ; 午 為 定 , 未 為 執 , 主 陷 ; 申 為 破 , 主 衡 ; 酉 為 危 , 主 杓 ; 戌 為 成 , 主 少 德 ; 亥 為 收 , 主 大 德 ; 子 為 開 , 主 太 歲 ; 丑 為 閉 , 主 太 陰 。 太 陰 在 寅 , 歲 名 曰 攝 提 格 , 其 雄 為 歲 星 , 舍 斗 、 牽 牛 , 以 十 一 月 與 之 晨 出 東 方 , 東 井 、 輿 鬼 為 對 。 太 陰 在 卯 , 歲 名 曰 單 閼 , 歲 星 舍 須 女 、 虛 、 危 , 以 十 二 月 與 之 晨 出 東 方 , 柳 、 七 星 、 張 為 對 。 太 陰 在 辰 , 歲 名 曰 執 除 , 歲 星 舍 營 室 、 東 壁 , 以 正 月 與 之 晨 出 東 方 , 翼 、 軫 為 對 。 太 陰 在 巳 , 歲 名 曰 大 荒 落 , 歲 星 舍 奎 、 婁 , 以 二 月 與 之 晨 出 東 方 , 角 、 亢 為 對 。 太 陰 在 午 , 歲 名 曰 敦 牂 , 歲 星 舍 胃 、 昴 、 畢 , 以 三 月 與 之 晨 出 東 方 , 氐 、 房 、 心 為 對 。 太 陰 在 未 , 歲 名 曰 協 洽 , 歲 星 舍 觜 嶲 、 參 , 以 四 月 與 之 晨 出 東 方 , 尾 、 箕 為 對 。 太 陰 在 申 , 歲 名 曰 涒 灘 , 歲 星 舍 東 井 、 輿 鬼 , 以 五 月 與 之 晨 出 東 方 , 斗 、 牽 牛 為 對 。 太 陰 在 酉 , 歲 名 曰 作 鄂 , 歲 星 舍 柳 、 七 星 、 張 , 以 六 月 與 之 晨 出 東 方 , 須 女 、 虛 、 危 為 對 。 太 陰 在 戌 , 歲 名 曰 閹 茂 , 歲 星 舍 翼 、 軫 , 以 七 月 與 之 晨 出 東 方 , 營 室 、 東 壁 為 對 。 太 陰 在 亥 , 歲 名 曰 大 淵 獻 , 歲 星 舍 角 、 亢 , 以 八 月 與 之 晨 出 東 方 、 奎 、 婁 為 對 。 太 陰 在 子 , 歲 名 曰 困 敦 , 歲 星 舍 氐 、 房 、 心 , 以 九 月 與 之 晨 出 東 方 , 胃 、 昴 、 畢 為 對 。 太 陰 在 丑 , 歲 名 曰 赤 奮 若 , 歲 星 舍 尾 、 箕 , 以 十 月 與 之 晨 出 東 方 , 觜 嶲 、 參 為 對 。 太 陰 在 甲 子 , 刑 德 合 東 方 宮 , 常 徙 所 不 勝 , 合 四 歲 而 離 , 離 十 六 歲 而 復 合 。 所 以 離 者 , 刑 不 得 入 中 宮 , 而 徙 於 木 。 太 陰 所 居 , 日 德 , 辰 為 刑 。 德 , 綱 日 自 倍 因 , 柔 日 徙 所 不 勝 。 刑 , 水 辰 之 木 , 木 辰 之 水 , 金 、 火 立 其 處 。 凡 徙 諸 神 , 朱 鳥 在 太 陰 前 一 , 鉤 陳 在 後 三 , 玄 武 在 前 五 , 白 虎 在 後 六 , 虛 星 乘 鉤 陳 而 天 地 襲 矣 。 凡 日 , 甲 剛 乙 柔 , 丙 剛 丁 柔 , 以 至 於 癸 。 木 生 於 亥 , 壯 於 卯 , 死 於 未 , 三 辰 皆 木 也 。 火 生 於 寅 , 壯 於 午 , 死 於 戌 , 三 辰 皆 火 也 。 土 生 於 午 , 壯 於 戌 , 死 於 寅 , 三 辰 皆 土 也 。 金 生 於 巳 , 壯 於 酉 , 死 於 丑 , 三 辰 皆 金 也 。 水 生 於 申 , 壯 於 子 , 死 於 辰 , 三 辰 皆 水 也 。 故 五 勝 生 一 , 壯 五 , 終 九 ; 五 九 四 十 五 , 故 神 四 十 五 日 而 一 徙 ; 以 三 應 五 , 故 八 徙 而 歲 終 。 凡 用 太 陰 , 左 前 刑 , 右 背 德 , 擊 鉤 陳 之 衝 辰 , 以 戰 必 勝 , 以 攻 必 剋 。 欲 知 天 道 , 以 日 為 主 , 六 月 當 心 , 左 周 而 行 , 分 而 為 十 二 月 , 與 日 相 當 , 天 地 重 襲 , 後 必 無 殃 。 星 , 正 月 建 營 室 , 二 月 建 奎 、 婁 , 三 月 建 胃 , 四 月 建 畢 , 五 月 建 東 井 , 六 月 建 張 , 七 月 建 翼 , 八 月 建 亢 , 九 月 建 房 , 十 月 建 尾 , 十 一 月 建 牽 牛 , 十 二 月 建 虛 。 星 分 度 : 角 十 二 , 亢 九 , 氐 十 五 , 房 五 , 心 五 , 尾 十 八 , 箕 十 一 四 分 一 , 斗 二 十 六 , 牽 牛 八 , 須 女 十 二 , 虛 十 , 危 十 七 , 營 室 十 六 , 東 壁 九 , 奎 十 六 , 婁 十 二 , 胃 十 四 , 昴 十 一 , 畢 十 六 , 觜 嶲 二 , 參 九 , 東 井 三 十 三 , 輿 鬼 四 , 柳 十 五 , 星 七 , 張 、 翼 各 十 八 , 軫 十 七 , 凡 二 十 八 宿 也 。 星 部 地 名 : 角 、 亢 鄭 , 氐 、 房 、 心 宋 , 尾 、 箕 燕 , 斗 、 牽 牛 越 , 須 女 吳 , 虛 、 危 齊 , 營 室 、 東 壁 衛 , 奎 、 婁 魯 , 胃 、 昴 、 畢 魏 , 觜 嶲 、 參 趙 , 東 井 、 輿 鬼 秦 , 柳 、 七 星 、 張 周 , 翼 、 軫 楚 。 歲 星 之 所 居 , 五 穀 豐 昌 ; 其 對 為 衝 , 歲 乃 有 殃 。 當 居 而 不 居 , 越 而 之 他 處 , 主 死 國 亡 。 太 陰 治 春 則 欲 行 柔 惠 溫 涼 , 太 陰 治 夏 則 欲 布 施 宣 明 , 太 陰 治 秋 則 欲 修 備 繕 兵 , 太 陰 治 冬 則 欲 猛 毅 剛 彊 。 三 歲 而 改 節 , 六 歲 而 易 常 , 故 三 歲 而 一 饑 , 六 歲 而 一 衰 , 十 二 歲 一 康 。 甲 齊 , 乙 東 夷 , 丙 楚 , 丁 南 夷 , 戊 魏 , 己 韓 , 庚 秦 , 辛 西 夷 , 壬 衛 , 癸 越 。 子 周 , 丑 翟 , 寅 楚 , 卯 鄭 , 辰 晉 , 巳 衛 , 午 秦 , 未 宋 , 申 齊 , 酉 魯 , 戌 趙 , 亥 燕 。 甲 乙 寅 卯 , 木 也 。 丙 丁 巳 午 , 火 也 。 戊 己 四 季 , 土 也 。 庚 辛 申 酉 , 金 也 。 壬 癸 亥 子 , 水 也 。 水 生 木 , 木 生 火 , 火 生 土 , 土 生 金 , 金 生 水 。 子 生 母 曰 義 , 母 生 子 曰 保 , 子 母 相 得 曰 專 , 母 勝 子 曰 制 , 子 勝 母 曰 困 。 以 勝 擊 殺 , 勝 而 無 報 。 以 專 從 事 , 而 有 功 。 以 義 行 理 , 名 立 而 不 墮 。 以 保 畜 養 , 萬 物 蕃 昌 。 以 困 舉 事 , 破 滅 死 亡 。 北 斗 之 神 有 雌 雄 , 十 一 月 始 建 於 子 , 月 從 一 辰 , 雄 左 行 , 雌 右 行 , 五 月 合 午 謀 刑 , 十 一 月 合 子 謀 德 。 太 陰 所 居 辰 為 厭 日 , 厭 日 不 可 以 舉 百 事 。 堪 輿 徐 行 , 雄 以 音 知 雌 , 故 為 奇 辰 。 數 從 甲 子 始 , 子 母 相 求 , 所 合 之 處 為 合 。 十 日 十 二 辰 , 周 六 十 日 , 凡 八 合 。 合 於 歲 前 則 死 亡 , 合 於 歲 後 則 無 殃 。 甲 戌 , 燕 也 ; 乙 酉 , 齊 也 ; 丙 午 , 越 也 ; 丁 巳 , 楚 也 ; 庚 申 , 秦 也 ; 辛 卯 , 戎 也 ; 壬 子 , 代 也 ; 癸 亥 , 胡 也 ; 戊 戌 、 己 亥 ,韓 也 ; 己 酉 、 己 卯 , 魏 也 ; 戊 午 、 戊 子 , 八 合 天 下 也 。 太 陰 、 小 歲 、 星 、 日 、 辰 五 神 皆 合 , 其 日 有 雲 氣 風 雨 , 國 君 當 之 。 天 神 之 貴 者 , 莫 貴 於 青 龍 , 或 曰 天 一 , 或 曰 太 陰 。 太 陰 所 居 , 不 可 背 而 可 鄉 。 北 斗 所 擊 , 不 可 與 敵 。 天 地 以 設 , 分 而 為 陰 陽 。 陽 生 於 陰 , 陰 生 於 陽 。 陰 陽 相 錯 , 四 維 乃 通 。 或 死 或 生 , 萬 物 乃 成 。 蚑 行 喙 息 , 莫 貴 於 人 。 孔 竅 肢 體 , 皆 通 於 天 。 天 有 九 重 , 人 亦 有 九 竅 。 天 有 四 時 , 以 制 十 二 月 , 人 亦 有 四 肢 , 以 使 十 二 節 。 天 有 十 二 月 , 以 制 三 百 六 十 日 , 人 亦 有 十 二 肢 , 以 使 三 百 六 十 節 。 故 舉 事 而 不 順 天 者 , 逆 其 生 者 也 。 以 日 冬 至 數 來 歲 正 月 朔 日 , 五 十 日 者 , 民 食 足 ; 不 滿 五 十 日 , 日 減 一 斗 ; 有 餘 日 , 日 益 一 升 。 有 其 歲 司 也 : 攝 提 格 之 歲 , 歲 早 水 晚 旱 , 稻 疾 , 蠶 不 登 , 菽 麥 昌 , 民 食 四 升 。 寅 。 在 甲 曰 閼 蓬 。 單 閼 之 歲 , 歲 和 , 稻 菽 麥 蠶 昌 , 民 食 五 升 。 卯 。 在 乙 曰 旃 蒙 。 執 徐 之 歲 , 歲 早 旱 晚 水 , 小 饑 , 蠶 閉 , 麥 熟 , 民 食 三 升 。 辰 。 在 丙 曰 柔 兆 。 大 荒 落 之 歲 , 歲 有 小 兵 , 蠶 小 登 , 麥 昌 , 菽 疾 , 民 食 二 升 。 巳 。 在 丁 曰 強 圉 。 敦 牂 之 歲 , 歲 大 旱 , 蠶 登 , 稻 疾 , 菽 麥 昌 , 禾 不 為 , 民 食 二 升 。 午 。 在 戊 曰 著 雝 。 協 洽 之 歲 , 歲 有 小 兵 , 蠶 登 , 稻 昌 , 菽 麥 不 為 , 民 食 三 升 。 未 。 在 己 曰 屠 維 。 涒 灘 之 歲 , 歲 和 , 小 雨 行 , 蠶 登 , 菽 麥 昌 , 民 食 三 升 。 申 。 在 庚 曰 上 章 。 作 鄂 之 歲 , 歲 有 大 兵 , 民 疾 , 蠶 不 登 , 菽 麥 不 為 , 禾 蟲 , 民 食 五 升 。 酉 。 在 辛 曰 重 光 。 掩 茂 之 歲 , 歲 小 饑 , 有 兵 , 蠶 不 登 , 麥 不 為 , 菽 昌 , 民 食 七 升 。 戌 。 在 壬 曰 玄 黓 。 大 淵 獻 之 歲 , 歲 有 大 兵 , 大 饑 , 蠶 開 , 菽 麥 不 為 , 禾 蟲 , 民 食 三 升 。 困 敦 之 歲 , 歲 大 霧 起 , 大 水 出 , 蠶 稻 麥 昌 , 民 食 三 斗 。 子 。 在 癸 曰 昭 陽 。 赤 奮 若 之 歲 , 歲 有 小 兵 , 早 水 , 蠶 不 出 , 稻 疾 , 菽 不 為 , 麥 昌 , 民 食 一 升 。 正 朝 夕 , 先 樹 一 表 東 方 , 操 一 表 卻 去 前 表 十 步 , 以 參 望 日 始 出 北 廉 。 日 直 入 , 又 樹 一 表 於 東 方 , 因 西 方 之 表 以 參 望 日 , 方 入 北 廉 則 定 東 方 。 兩 表 之 中 , 與 西 方 之 表 , 則 東 西 之 正 也 。 日 冬 至 , 日 出 東 南 維 , 入 西 南 維 。 至 春 、 秋 分 , 日 出 東 中 , 入 西 中 。 夏 至 , 出 東 北 維 , 入 西 北 維 , 至 則 正 南 。 欲 知 東 西 、 南 北 廣 袤 之 數 者 , 立 四 表 以 為 方 一 里 , 先 春 分 若 秋 分 十 餘 日 , 從 北 表 參 望 日 始 出 及 旦 , 以 候 相 應 , 相 應 則 此 與 日 直 也 。 輒 以 南 表 參 望 之 , 以 入 前 表 數 為 法 , 除 舉 廣 , 除 立 表 袤 , 以 知 從 此 東 西 之 數 也 。 假 使 視 日 出 , 入 前 表 中 一 寸 , 是 寸 得 一 里 也 。 一 里 積 萬 八 千 寸 , 得 從 此 東 萬 八 千 里 。 視 日 方 入 , 入 前 表 半 寸 , 則 半 寸 得 一 里 。 半 寸 而 除 一 里 積 寸 , 得 三 萬 六 千 里 , 除 則 從 此 西 里 數 也 。 並 之 東 西 里 數 也 , 則 極 徑 也 。 未 春 分 而 直 , 已 秋 分 而 不 直 , 此 處 南 也 。 未 秋 分 而 直 , 已 春 分 而 不 直 , 此 處 北 也 。 分 、 至 而 直 , 此 處 南 北 中 也 。 從 中 處 欲 知 中 南 也 ,未 秋 分 而 不 直 , 此 處 南 北 中 也 。 從 中 處 欲 知 南 北 極 遠 近 , 從 西 南 表 參 望 日 , 日 夏 至 始 出 與 北 表 參 , 則 是 東 與 東 北 表 等 也 , 正 東 萬 八 千 里 , 則 從 中 北 亦 萬 八 千 里 也 。 倍 之 , 南 北 之 里 數 也 。 其 不 從 中 之 數 也 , 以 出 入 前 表 之 數 益 損 之 , 表 入 一 寸 , 寸 減 日 近 一 里 , 表 出 一 寸 , 寸 益 遠 一 里 。 欲 知 天 之 高 , 樹 表 高 一 丈 , 正 南 北 相 去 千 里 , 同 日 度 其 陰 , 北 表 一 尺 , 南 表 尺 九 寸 , 是 南 千 里 陰 短 寸 , 南 二 萬 里 則 無 景 , 是 直 日 下 也 。 陰 二 尺 而 得 高 一 丈 者 , 南 一 而 高 五 也 , 則 置 從 此 南 至 日 下 里 數 , 因 而 五 之 , 為 十 萬 里 , 則 天 高 也 。 若 使 景 與 表 等 , 則 高 與 遠 等 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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