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本義 黃大陸
05-24
《子平真詮》一書,系清朝乾隆進士沈孝瞻所著。該書在《淵海子平》、《三命通匯》、《神峰通考》等命學經典的基礎上,更為細緻、規範地論述了取用定格和格局變化等系列法則,提高了推命技術的可操作性與準確率。這使該書成了當時人們爭相傳抄的命學秘典。後來有人推崇該書說:「此中舊籍,首推《滴天髓》與《子平真詮》二書,最為完備精審,後之言命學者,千言萬語,不能越其範圍,如江河日月,不可廢者。」 民國時期的命學大師徐樂吾先生,一生著述頗豐,於命學貢獻良多,對後世的影響也很大。他在其所著的《子平真詮評註》一書里,對《子平真詮》做過詳細的詮釋。萬分可惜的是,在我看來,徐老先生的詮釋在許多重要概念上,都或多或少地誤解了《子平真詮》的本義,致使該書中的子平正宗大法變得面目全非了。筆者專職為人推命已有十餘年,每遇難題,輒惡鑽命學舊籍,希望能夠從中找到正確答案。2001年的秋天,當我仔細閱讀《子平真詮》時,赫然發現了一件令人驚奇不已的事實,即:現代流行的命學書籍在許多重要概念上,諸如用神、忌神、喜神和格局等,幾乎全部都偏離了《淵海子平》、《子平真詮》和《神峰通考》等命學經典的本義!也就是說,現代多數人所學習使用的推命方法,並不是古來流傳的子平正宗大法!謂與不信,請看下文。
一、論用神原文:八字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財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順用之者也;殺傷梟刃,此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當順則順,當逆則逆,配合得宜,皆為貴格。解讀:如果我們將這段原文細讀三遍,可能就會產生以下四個疑問:⑴、取用神為什麼要「專求月令」呢?翻開現代的命理書籍,也沒見有誰強調這一點啊,反而有人批評這種取用神專求月令的做法,說這方法是呆板而迂腐的。到底是沈前輩患了老年痴呆症呢,還是我們後生輩不懂其中味呢?⑵、文章不是剛開口說用神嗎,怎麼一句話沒說完,又扯到格局上去了?現代的命理書上可都是把用神與格局分章說的,因為都說用神與格局不是一碼事兒。可是沈氏這段話卻將用神與格局混為一談,這肯定不是沈前輩頭疼發燒說胡話,一定是別有原因!我們再找《淵海子平》、《神峰通考》與《三命通匯》等經典看看,更加令人叫暈的是,這些書上根本就沒有專門論述用神的章節!都說用神是命學頭等重要的概念,是推命的第一要義,可是這幾本命學經典怎麼就沒有把它當一回事呢?這幾本書上倒是用了大量章節來論述格局,難道古人講格局就是在講用神?不然,為什麼沈前輩一說到用神就與格局夾雜不清呢?⑶、沈氏將用神分成善與惡兩類,並說對於「不善」的用神要「逆用」。這話與幾乎所有的現代命理書籍都不靠譜。現代命理書籍都把用神看得跟自己的命根兒似的,要求要像保護自己的眼睛一樣來保護用神,生怕它受到任何傷害。壓根兒就沒有什麼「不善」的用神!我們再冷靜下來想想,《四言獨步》里早有「化殺為權,何愁損用」的話,《月談賦》一文中也說「格有可取不可取,用有當棄不當棄」,可見確實有一種何愁「損」之、或當「棄」之的用神存在。既然是可以「損」之「棄」之的用神,不就是沈氏所說的「不善」而要「逆用」的用神嗎?而在現代命理書籍里,有誰能找到這種可以「損」之「棄」之的用神呢?⑷、現代命理書籍在給用神下定義時,少不了都要講到平衡、扶抑、通關、調候這幾條的。徐樂吾先生在評註上述這段文字時,就是這樣一條一條予以註解的。然而!我們拿著放大鏡從頭至尾地看完「論用神」一章的每一個字,都無法找到平衡、扶抑、通關、調候這樣的字眼!既然都說扶抑、通關、調候是用神的三大作用,哪為什麼沈氏在專門論述用神的時候卻隻字不提呢?是沈進士不善言辭,不會歸納為那麼幾條,或是說話老跑題?還是他怕泄露天機,密不傳人呢?或者在古人眼裡就從來沒有過現代命書所說的那種用神?現在我們放過徐樂吾的評註不看,直接解讀原文,看看原文的本義:
八字中的用神,只在月令上尋求,以月令地支五行與日元五行的生克關係,來確定不同的格局。當月令屬於財、官、印、食的時候,就是四個善的用神,應當予以保護性使用,這叫「順用」;當月令屬於殺、傷、梟、刃的時候,就是四個不善的用神,應當予以控制性使用,這叫「逆用」。當順則順,當逆則逆,只要八字喜忌配合得當,是都能成為貴格的。
怎樣「順用」與「逆用」這些善和不善的用神呢?沈氏接著說:原文:是以善而順用之,則財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護財;官喜透財以相生,生印以護官;印喜官殺以相生,劫財以護印;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財以護食。不善而逆用之,則七殺喜食傷以制伏,忌財印以資扶;傷官喜配印以制伏,生財以化傷;陽刃喜官殺以制伏,忌官殺之俱無;月劫透官以制伏,用財而透食以化劫。此順逆之大略也。解讀:對於月令中善的用神怎樣順用呢?沈氏解釋說:用神是財星,就喜有食神來相生,有官星制伏比劫以護財;用神是正官,就喜有財星來相生,有印星制伏傷官以護官;用神是正印,就喜有官殺來相生,有比劫制伏財星以護印;用神是食神,就喜身強劫旺來相生,有財星制梟神以護食。對於不善的用神怎樣逆用呢?用神是七殺,就喜有食傷來制伏,忌財星資殺,梟神奪食;用神是傷官,就喜有印星來制伏,或有財星化泄傷官;
用神是陽刃,就喜有官殺來制伏,忌官殺全無;用神是比劫,就喜透官來制伏,無官有財,則喜透食傷以化劫。這些就是對用神順用逆用的大致方法。沈氏的這一番話,現在許多人恐怕都會不以為然。因為他在說到財喜食生、官喜財生、殺喜食制、傷喜印製時,並沒有提到身強身弱、殺輕殺重這個重要條件。「難道財多身弱時也喜食神生財嗎?難道身強殺淺時也喜食傷制殺嗎?」人們會這樣反駁沈氏,說不定還會輕罵沈氏一句白痴呢。然而,張神峰在《神峰通考》的自序中也說:「月令為用神,歲時為輔佐。吁!命書之作,至此盡矣。」這與沈氏唱的不是一個腔調嗎?其實,沈氏是在說八字的最佳組合方式,讀者們先不要急於下結論。倘若現在沈氏說:「凡是生產、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地方,都要予以控制性管理,並且要配置合格的消防設備。」這話沒錯吧?既然這話沒錯,那麼,他說的七殺喜食傷以制伏、傷官喜配印以制伏這幾句話,那也就不會錯啦。原文:今人不知專主提綱,然後將四柱干支字字統歸月令,以觀喜忌。甚至見正官配印,則以為官印雙全,與印綬用官者同論;見財透食神,不以為財逢食生,而以為食神生財,與食神生財同論;見偏印透食,不以為泄身之秀,而以為梟神奪食,宜用財制,與食逢梟者同論;見殺逢食制而露印者,不以為去食護殺,而以為殺印相生,與印逢殺者同論。更有殺格逢刃,不以為刃可幫身敵殺,而以為七殺制刃,與陽刃露殺者同論。此皆由於不知月令而妄取用神之故也。解讀:沈氏批評當時有些人不以月令取用定格,將格局弄得張冠李戴、牛頭馬嘴。話的意思表達得相當明白。可是不知什麼原因,徐老師傅的評註並沒有跟著原文跑,而是自顧自地還在那裡嘮叨著如何扶抑日主、平衡八字。我們現在只好將沈氏的這段話再翻譯一遍,他說:現在的人啊,不知道取用神要專從月令提綱上取,然後將四柱干支字字都以月令為主,來觀其喜忌。比如月令是正官,有印星化官生身,這叫正官配印格,但是不重月令為用的人,卻將此視為官印雙全,與印綬喜官格同論;月令為財,透食神相生,格成財逢食生,而不重視月令用神的人,卻將此視為食神生財格;月令為偏印,透食神泄秀,格成食神吐秀,而不重月令用神的人,卻將此視為梟神奪食,說要以財制梟;月令為七殺,逢食神制殺而又露出印星,這本來就破了食神制殺格,而不重月令用神的人,卻還說是殺印相生;還有月令為七殺時,碰到陽刃,是刃來助身合殺,而不重月令用神的人,卻將此視為七殺制刃,與陽刃格同論。這些啊,都是由於不重視月令用神而亂取用神的原因。沈氏說這番話,本來是針對當時的清朝命學界而發的,但我卻覺得他批評的正是當今命學界。因為不重視月令用神的現象,現在不是很普遍嗎?試問有幾個命學愛好者,能說清楚財逢食生格與食神生財格的區別呢?正在閱讀本文的讀者啊,您能夠說清楚嗎?
原文:然亦有月令無用神者,將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與月同,本身不可為用,必看四柱有無財官殺食透干會支,另取用神。然終以月令為主,然後尋用,是建祿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解讀:因為《淵海子平》、《神峰通考》和《子平真詮》中所說的用神,就是月令可用之物,並非現代命書所說的什麼平衡八字、扶抑日主的用神,所以當月令沒有可用之物時,就會出現月令無用神的情況。哪些才是月令可用之物呢?就是官、印、財、殺、傷、食這六樣東西。《寶法卷一》里明確指出:「子平一法,專以日干為主,而取提綱所用之物為令。今人不知其法,於此百發百失……唯西山易鑒先生,得其變通,將十格分為六格為重,曰官,曰印,曰財,曰殺,曰傷,曰食,以此消息之,無不驗矣。」當月令沒有官、印、財、殺、傷、食這六樣東西的時候,即表示月令沒有可用之物了。比如甲乙木生於寅卯月,日干屬木,月令也屬木,木不能以木為用神啊,因此沈氏說「本身不可為用」。怎麼辦呢?到月令之外去找那六樣東西,並按照「有官先論官,無官方論用」的取用規則,先取官殺格,官殺格不成立則取食財格。食財格又不成立則取印比兩旺格。若是官、殺、財、食、傷、印這六樣東西均不能立足成格,則謂之身旺無依,也就是完全沒有可用之物了,那命主就只有遁入空門,讓佛祖保佑他啦。但是,取用定格總要以月令為主。當月令為建祿比劫時,雖然說它不是用神,也可以把它當作用神來稱呼。說到這裡,有人會覺得沈氏的話前後有矛盾。他於前文才說「殺傷梟刃,此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表示劫刃也是用神之一。可是在十幾行文字之後他又說「日與月同,本身不可為用」,這不是又吊銷了劫刃的用神資格證嗎?文尾還說什麼「是建祿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這話有點像是繞口令,聽不清楚,弄不明白。我理解呢,沈氏的話有兩層意思:一是取用神先當以月令為主為先,當月令為比劫時即為月令無用神,這時就要在月令之外尋取用神;二是不管月令是否比劫,若都將月令叫做用神的話,那麼建祿與陽刃就可以算作是不善的用神。正是基於這層意思,沈氏才在本文結束時說「是建祿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話里的「非用」二字是第一層意思,而「即用神」三字就是第二層意思。如此讀來,就不會覺得有什麼矛盾之處了。 二、論用神變化 原文:用神既主月令也,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變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庫也。即以寅論,甲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長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長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為提,不透甲而透丙,則知府不臨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變化之由也。解讀:取用既然以月令為主,可是月令地支藏乾的數量是不一樣的,有的只藏一干,有的卻藏有二干或三干,有的外透,有的不外透,這樣就會使用神產生變化。譬如在十二個地支中,除了子午卯酉者四個地支僅藏一干外,其餘的地支都藏有二干或三干,不用說辰戌丑未這四個墓庫了。就拿寅字來說吧,裡面藏有甲、丙、戊三干。甲為寅木的本氣,甲在寅中就如同縣長坐在縣長辦公室里,得位當權;丙火長生在寅,就像是縣長一手提拔起來的副縣長,權利僅次於縣長;戊土在寅也是長生,但同時又受寅木之克,其力又次於丙火,它在寅中的位置就如縣長手下的小局長。假若寅為月令,甲木不透而透丙火,就如副縣長代理縣長做主,這就是用神發生變化的原由啊。原文:故若丁生亥月,本為正官,支全卯未,則化為印。己生申月,本屬傷官,藏庚透壬,則化為財。凡此之類皆用神之變化也。 解讀:如果丁火日元生於亥月,亥中壬水就是日元的正官,取用當取正官格。但是如果八字中有卯未二字(僅一個卯字也可),則亥卯未三合為木,將原來的亥水正官變成了卯木印星,用神也隨之變成了印格。又如己土日元生於申月,本為傷官格,但若庚金不透而透壬水財星,則用神就變成了財星。凡此種種,都是用神變化的現象。至此,什麼是用神,什麼是用神變化,在《子平真詮》的本義中已經表露無遺了。我們可以確認:《子平真詮》等命學經典上所說的用神,就是月令可用之物及定格之字。在《子平真詮》、《神峰通考》、《淵海子平》以及《三命通匯》等命學經典中,根本就不存在現代命書上所說的那種具有平衡、扶抑、通關、調候等作用的所謂「用神」。在現代命理書籍中,有的也講用神變化,但與沈氏所說的風馬牛不相及。沈氏說的是月令透干及地支會合而引起的月令變化問題,而現代命書卻說的是因歲運介入打破了原命局的平衡,需要重新選取平衡之字的問題。我們再回頭看看徐樂吾老師傅的有關評註,就不難發現他與原文的區別所在了。原文緊緊抓住月令用神不放(月令是個綱,綱舉目張嘛),從「用神既主月令矣」這一句開始,到「凡此之類皆用神之變化也」這一句結束,話題始終都沒有離開過月令用神。而我們徐老師傅的評註呢,並沒有強調月令用神的重要性,甚至在解釋這首尾二句時連「用神」二字都不提了!他將平衡用神的胭脂,精心塗抹在《子平真詮》的字裡行間,本想把《子平真詮》好好打扮給世人看,誰料想反而使《子平真詮》失去了原有的天然本色!更令人料想不到的是,千千萬萬的後學者都跟在我們徐老師傅屁股後面亦步亦趨,誰也沒有發現他的評註早已背離了沈氏原文!原文:變之而善,其格愈美;變之不善,其格遂壞。何謂變之而善?如辛生寅月,透丙而化財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殺為印;癸生寅月,藏甲透丙,會午會戌,則化傷為財,即使透官,可以作財旺生官論,不作傷官見官;乙生寅月,透戊為財,會午會戌,則月劫化為食傷。如此之類,不可勝數,皆變之善者也。解讀:用神變化之後,有的則愈變愈好,格正局清;有的則愈變愈差,格破局壞。怎樣才是愈變愈好呢?比如辛金日元生於寅月,寅中的甲木不透干,而透丙火官星,這就是化財格為官格啦。官是善的用神,喜有財星相生,丙火官星得坐下寅木財星相生,所以是格局愈變愈好;壬水生於戌月,戌中的戊土七殺不透干,而透辛金印星,這叫化殺為印。七殺是惡的用神,必須要有印化或食制,現在透出辛金印星化殺生身,使殺星不能攻身,便是格局愈變愈好的現象;癸水生於寅月,不透甲木傷官而透丙火財星,化傷為財。傷官是惡的用神,必須要有財化或印製,現在透出丙火財星化泄傷官,就是格局愈變愈好,這時候即使透出戊土官星,寅木傷官也不能傷克官星,所以就不能以傷官見官論,而要以財旺生官論;如果地支有午戌二字(有一個午字即可),那麼寅午戌三合火局,寅木用神也會因之變化為財星,這也是用神變化的一種方式。乙木生於寅月,是月劫格。這時若見寅中透出戊土財星,地支又有午戌二字,寅木則會因會合而變火,化劫為食傷,並轉而再去生戊土財星,這樣就使格局愈變愈好了;類似上述這樣的變化,不可勝數,都是格局愈變愈好的現象。 話說到這裡,有些人可能會提出這樣兩個細節問題:一是乙木生於寅月,原文說「會午會戌,則月劫化為食傷」,可是並沒有明確指出一個午字或一個戌字能不能化;二是乙木生於寅月,寅中的甲木雖然不可以作用神,但不是還有「二把手」丙火嗎?不能取丙火為用定格嗎?對此提問,沈老先生怕是沒有本事回答我們了。我們只有自己找答案了。有這樣一位女士的命,其命式為:比 財 日 印乙 戊 乙 壬亥 寅 卯 午大運: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乙木生於寅月,是月劫格,因地支有午字,寅午合火,月劫格就變成了食傷格。喜月干為戊土財星,食傷生財,用神是愈變愈好啊。唯一不足之處是年干乙木克戊土,幸好大運有庚、辛官殺制伏乙木,使其不能劫財,故命主早年就馳騁商場,財發百萬,夫婦齊眉,四子皆貴。如果命局沒有年干乙木干擾,使命主之財破耗較多的話,那麼命主就會是超級富婆了。由此例可知,命局有午無戌,午字與寅字半合,也是能夠化火的。論格局時,五行合化不需要有什麼化神,沈氏對此也沒有提出這種要求。我們再看第二個命例,某男命式為:財 劫 日 傷 戊 甲 乙 丙戌 寅 丑 子大運: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乙木生於寅月,透出丙火傷官於時干,地支有戌無午,倘若寅戌能夠化火,格成傷官生財,那麼命主在丙辰、丁巳這兩步運中就必然會大發其財了,可是事實卻並非如此。命主初次發財是在戊午運甲戌年,得其兄弟之助而一發百餘萬。次年乙亥比肩爭財,便破去了幾十萬元。此後在戊寅、己卯年又狠發了兩筆。命主為什麼要到戊午大運才時來運轉呢?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命局上有戌無午是不能夠合化為火的,只有到了戊午運,有了午字,才能夠合化為火,使原命局的月劫格變為食傷格,這樣才會使命主一發如雷。我們還看一個命例,就是《算命一百法》的作者李後啟先生的命造:財 比 日 比戊 甲 甲 甲寅 寅 戌 子大運: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月令為比劫,地支有戌無午,如果寅戌能夠合化為火,將月劫格化為食傷格的話,那麼日支妻宮的戌土就是相神,命主便當大得其妻內助之力,會因妻致富。命主自己也會在丁巳運中財運亨通,比人家先富起來。然而實際情況不是這樣。命主一生最惱火的事情,就是其妻多年患風濕和精神分裂疾病,形同廢人!由此可證,僅有寅戌二字是不能合化為火的。因為這樣,戌土財星便受到重重比劫之克,故而其妻就生不如死了。當然,戊土偏財所代表的父親也不會有好果子吃,他早年就成了盲人,全靠命主給養。至於命主自己呢,一生從事文化教育工作。戊午運是他一生中最為得意的時候。他並沒有經商發財,原因就是命局月令中的丙火沒有透出,地支寅戌不能合化為火,構不成食神生財格。他一生之所以從文,就是月令的丙火是中氣,可以作用神。《神峰通考·定格局訣》就有「乙日寅月號傷官」之說,表明寅中的丙火是可以用來構成傷官格的。同樣的道理,李先生的命造也可以用寅中的丙火來構成食神吐秀格。食神吐秀格的命,十有八九是在文藝圈裡混的人。儘管李先生自己在他的書中公然宣稱:「傳統的格局可有可無,與析命斷運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可是,他一生的事業趨向,還是沒有逃脫命格的註定啊。原文:何謂變之不善?如丙生寅月,本為印綬,甲不透干而會午會戌,則化為劫。丙生申月,本屬偏財,藏庚透壬,會子會辰,則化為殺。如此之類亦多,皆變之不善者也。解讀:丙火日元生於寅月,本來是印綬格。但若果寅中的甲木不透,地支有午戌二字(有一個午字即可),那麼寅木印星就會被合化為比劫。又如丙火生於申月,本屬偏財格,若是申中不透庚金而透壬水七殺,地支又有子辰二字,則申子辰合水局,申金偏財就變成了七殺。諸如此類的變化也比較多,都是用神愈變愈壞的現象。當然咯,即使是用神變壞了,也不一定就是差命一條的,因為不善的用神只要喜忌配合得宜,照樣也是會發福的。有人可能會問:「既然用神的善惡無關緊要,那我們幹嗎要費神討論用神的變化呢?其意義何在呢?」其意義就在於,用神變好變壞可以顯示出許多與之相關的信息,比如家世、學業、事業趨向等,都可以從用神的變化中看出端倪來。比如月令是印星,只要不是遭到損壞或數量太多,即表示命主家中有書香之氣,命主能夠得到父母的蔭福,自己的學業也會較高。但是只要印星化而為劫,那麼這些良好的信息就都會淡化掉。我們可以看看以下幾個命例:1) 壬戌 壬寅 丙午 戊戌;2) 戊戌 甲寅 丙午 戊戌;3) 壬子 壬寅 丙午 庚寅。第一例因甲木不透干,儘管有壬水蓋頭,可是壬水無根,寅午戌還是合化為火,將寅木印星變成了劫財,故命主出身平民之家,識字不多,一生務農; 第二例因甲木透干,寅木印星便不能悉數化火,故命主出身於書香門第,自己也有較高的學歷;第三例雖然甲木不透,只因壬水有根,可以不斷滋養寅木,寅木便不能化火,印格則不變,故命主出身於官貴之家,自己也是進士,並且官至一品。原文:又有變之而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財,正官乃其兼格也。乙出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則財能生官,印逢財而退位,雖通月令,格成正官,而印為兼格。癸生寅月,透丙化財,而又透甲,格成傷官,而戊官忌見。丙生寅月,午戌會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則仍為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則食神能制煞生財,仍為財格,不失富貴。如此之類甚多,是皆變而不失本格者也。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變化不靈,善觀命者必於此細詳之。解讀:還有用神雖然變化但仍然不失其本格的情況。比如辛金日元生於寅月,寅中丙火官星與甲木財星齊透天干,這時候雖然財格變成了官格,但是其本來的財格還依然存在;乙木日元生於申月,申中壬水印星與戊土財星齊透天干,如此則財可生官,壬水印星碰到戊土財星就只好退位了,雖然壬水印星通根於月令,但還是以官格來看,印格可以看作是兼格;癸水日元生於寅月,寅中的丙火財星與甲木傷官齊透天干,格成傷官生財,這時如果戊土官星再透出來泄財,就破了傷官生財格;丙火日元生於寅月,地支有午戌二字,則寅午戌三合化劫,但如果甲木透干或壬水透干,則寅木就不會悉數化火,那麼印格也就不破;丙火日元生於申月,本系財格,如透壬水殺星,則化財格為殺格,如果同時又透出戊土食神,則食神便能制殺生財,也可以叫棄殺存財,還是財格不變。如此之類的變化很多,都是雖變而沒有失去本格的例子。所以啊,看八字不抓住月令用神這個提綱,就沒有條理,而用神如果沒有變化則失去了它的可變性與靈活性,善於看命的人啊,必須在用神變化這個細節上仔細弄清楚。沈氏在這一章中論述了用神的可變性與不變性,這是其他命學經典中所缺少的內容,真是泄盡了子平的秘奧啊!可以說,學習命理者如果不看這本書,就根本不知道格局是怎樣變化的。從這一章里,我們還可以看出,沈氏在談用神時沒有一句話離開過月令,而且所講的用神絲毫沒有扶抑日主、平衡八字等作用。月令用神因透干會支而發生變化時,只要用神不被合化為他物,就仍然會保留原本的用神,從而導致多格並存的現象。當然,凡物少則清,清則貴;多則雜,雜則賤。因此古人說:「一格二格,非卿即相;三格四格,刑卒九流之輩。」 三、論論用神純雜原文:用神既有變化,則變化之中,遂分純、雜。純者吉,雜者凶。何謂純?互用而兩相得者是也。如辛生寅月,甲丙並透,財與官相生,兩相得也。戊生申月,庚壬並透,財與食相生,兩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並透,煞與食相剋,相剋而得其當,亦兩相得也。如此之類,皆用神之純者。解讀:用神既然有變化,那麼在變化之中,就會有純雜之分。用神清純者吉,用神駁雜者凶。怎樣才算是清純呢?就是善用神要得到相生,惡用神要受到制約。比如辛金日元生於寅月,寅中甲丙齊透,甲木是財,丙火是官,二者都是善的用神,得生則宜。財與官相生,便是兩相得,也是用神在愈變愈清純。戊土日元生於申月,申中庚金與壬水齊透,庚金食神,壬水是偏財,均為善的用神,食神與財相生,也是用神愈變愈純的現象。癸水日元生於未月,未中乙己齊透,乙為食神,己為七殺,這七殺屬於惡的用神,宜有制約,現在有乙木食神來制,也叫兩相得。同樣是。類似這樣的變化,都是用神愈變愈純的現象。原文:何謂雜?互用而兩不相謀者是也。如壬生未月,乙己並透,官與傷相剋,兩不相謀也。甲也辰月,戊壬並透,印與財相剋,亦兩不相謀也。如此之類,皆用之雜者也。純雜之理,不出變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學者不可不知也。 解讀:在什麼情況下用神會變的駁雜呢?就是善用神受到克制,而惡用神受到生扶的時候。比如壬水日元生於未月,未中乙己齊透,乙是傷官為惡用神,而己是正官為善用神,傷官克官,善用神受到了剋制,這就是用神變駁雜的現象,其實質也就是破了正官格。類似這樣的變化,都是用神愈變愈駁雜的現象。純雜的道理,都是在用神變化的過程中產生的,要一格一格地分理清楚,其中的道理就會愈明白,這是學習命理的人不可不知道的事情。是的,學習命理的人啊,現在你就可以去翻閱現代命理書籍,看看能否從中找到與沈氏這篇「論用神純雜」相同內容的文字,我敢打賭,你一定會失望!因為現代命理書籍裡面根本就沒有沈氏所說的這種用神,哪裡還會論及它的純雜呢! 四、論雜氣如何取用原文:四墓者,沖氣也,何以謂之雜氣?以其所藏者多,用神不一,故謂之雜氣也。如辰本藏戊,而又為水庫,為乙餘氣,三者俱有,於何取用?然而甚易也,透干會取其清者用之,雜而不雜也。解讀:當月令為辰戌丑未時,就是四個墓庫,裡面所藏之干氣質不純,為什麼叫它雜氣呢?就因為它裡面藏的東西比較多,用神不專一,所以才叫雜氣。子午卯酉四個地支,所藏之氣均為旺氣,如癸水在子,丁火在午,乙木在卯,辛金在酉,就都是處於當旺之地;寅申巳亥呢,所藏之干則均處於生旺之地,如丙火、戊土長生在寅,甲木在寅當旺,等等。只有辰戌丑未則不然,辰中既有木的餘氣乙木,又有冠帶之氣的戊土,還有衰弱之氣的癸水;戌中則既有入墓的戊土,又有處於冠帶的辛金,還有衰弱的丁火;丑未二字之中的藏干也是如此,所以才叫它們雜氣。在月令取用定格時,一般都要取當旺之干或透出之干(透則有力)。在辰戌丑未當令時,則幾乎沒有當旺之干,辰土中木有氣,戌土中金有力,丑土中水不弱,未土中火尚強,怎樣取用定格呢?比如辰中的乙、戊、癸三干,取其中的哪一干為用神呢?其實這也容易,方法就是取透干會支者為用定格,這樣看起來雜亂的用神就不雜亂了。至於如何確認月令中的當旺司令之干,古人採取了兩種方法,一種就是沈氏這種,取透干會支者為用;還有一種就是按月令人元司令歌訣或司令表來確認,看是哪一干司令(就是當班的意思),就取哪一干為用。月令人元司令表如下:寅月立春後戊土七日,丙火七日,甲木十六日立春 雨水卯月驚蟄後甲木十日,乙木二十日驚蟄 春分辰月清明後乙木九日,癸水三日,戊土十八日清明 穀雨巳月立夏後戊土五日,庚金九日,丙火十六日立夏 小滿午月芒種後丙火十日,己土九日,丁火十一日芒種 夏至未月小暑後丁火九日,乙木三日,己土十八日小暑 大暑申月立秋後戊己土十日,壬水三日,庚金十七日立秋 處暑酉月白露後庚金十日,辛金二十日白露 秋分戌月寒露後辛金九日,丁火三日,戊土十八日寒露 霜降亥月冬後戊土七日,甲木五日,壬水十八日立冬 小雪子月大雪後壬水十日,癸水二十日大雪 冬至丑月水寒後癸水九日,辛金三日,己土十八日小寒 大寒比如甲木生於寅月,立春後七日內是戊土司令,戊土之後便是丙火司令七日,餘下的十六日就是甲木司令,照此按表而推,即可知每月每日是何干司令,取其為用定格。這種按表取用的方法是正確的嗎?至今還沒有任何人或任何一本書能完全肯定這一點。實際上如果不看透干會支,就光憑這表上所列的東西來取用定格,肯定就會在取格上鬧出一頓重的笑話來。固然,江湖上的許多算命先生都會背誦這種《人元司令歌訣》,並廣泛使用它。但是,他們也多同時在採用透干會支法。所以呢,這種表或歌訣就只能做參考了。原文:何謂透干?如甲生辰月,透戊則用偏財,透癸則用正印,透乙則用月劫是也。何謂會支?如甲生辰月,逢申與子會局,則用水印是也。一透則一用,兼透則兼用,透而又會,則透與會並用。其合而有情者吉,其合而無情者則不吉。解讀:什麼叫透干呢?比如甲木日元生於辰月,透出戊土則以此偏財為用定格,透出癸水則以此印星為用定格,透出乙木則以此月劫為用定格。什麼叫會支呢?比如甲木生於辰月,地支有申子二字,則申子辰三會水局,就以此水印為用定格。月令透出一個藏干時,就以這一個透干為用定格,月令透出兩個或三個藏干時,就兼而用之,又透干又會支時,就將所透之干與所會之支結合取用。會合有情者以吉論,會合無情者以凶論。古人為什麼要強調透出之干呢?因為地支猶如樹的根莖,天干猶如樹的枝幹,藏干則如種子,只有透干會支的天幹才是最有力的,哪怕它不當令,也比當令不透的藏干有力多了。因此,正宗的子平大法要以月令所透之干來取用定格。原文:何謂有情?順而相成者是也。如甲生辰月,透癸為印,而又會子會申以成局,印綬之格,清而不雜,是透干與會支,合而有情也。又如丙生辰月,透癸為官,而又逢乙以為印,官與印相生,而印又能去辰中暗土以清官,是兩干並透,合而情也。又如甲生丑月,辛透為官,或巳酉會成金局,而又透己財以生官,是兩干並透,與會支合而有情也。解讀:怎樣才是會合有情呢?就是所會之局與所透之干相成者即是。所謂「相成」,就是善用神得生,惡用神得制。比如甲木日元生於辰月,透出癸水印星,而地支又有申子辰三合水局,透干與會支都是印綬,這就是清純不雜的印綬格。這種透干與會合就是有情的表現。例如于右任命:財 財 日 印己 戊 甲 壬卯 辰 子 申月令本來是財星,當取財格,由於干透壬水印星,支會申子辰水局,這樣便化財格為印格了。所以命主沒有走上經商之路,而是科甲出身,撰文辦報,併當了多年的監察院長。尤其是他還有一手極好的書法傳世,有「當代書聖」的美譽。這些都是純而不雜的印綬格所顯示出來的信息啊。另有某男命:印 比 日 傷壬 甲 甲 丁申 辰 子 卯此命似乎同於書聖的八字相差不大,都是透干會支的清純印綬格,此命只是時干多了一個丁火傷官,哪知道就是這個傷官改變了格局,由原來的印格變成了傷官吐秀格!既然是吐秀格,就不宜年干有壬水遙合丁火,如此則丁火不能儘力吐秀也。故命主只有初中文化,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在他生活的小山村成了個蠻不錯的老篾匠。比如丙火日元生於辰月,透出癸水正官,同時又透出乙木印星,官與印相生,而乙木印星又能制住辰中戊土食神,使其不得克官,這樣的兩干齊透就是一種有情的表現。例如某男命:印 財 日 官乙 庚 丙 癸未 辰 午 巳雖然官印齊透,不利庚金財星合住乙木印星,雖然乙木坐下有根,庚金不能將其完全合掉,但印星還是不能發揮它應有的力量,這樣便大大降低了格局。故命主只是個國營小企業的經理,官不上品,財不稱富。還有一個男命:食 比 日 官戊 丙 丙 癸戌 辰 寅 巳透官星但不透印星,辰戌一衝,便暗中損壞了癸水在辰中的根氣,破了官格。本來破了官星,還可以構成傷官配印格,無奈大運是寅木印星的死絕之地,所以貴氣盡失啦。命主自參加工作起,一直開公車,連班組長都沒有當過。再如甲木生於丑月,透出辛金官星,或者地支巳酉丑會成官局,並透出己土財星來生官,這樣的兩干齊透與地支會合,也是有情的表現。原文:何謂無情?逆而相背者是也。如壬生未月,透己為官,而地支會亥卯以成傷官之局,是透官與會支,合而無情者也。又如甲生辰月,透戊為財,又或透壬癸以為印,透癸則戊癸作合,財印兩失,透壬則財印兩傷,又以貪財壞印,是兩干並透,合而無情也。又如甲生戌月,透辛為官,而又透丁以傷官,月支又會寅會午以成傷官之局,是兩干並透,與會支合而無情也。解讀:怎樣才是會合無情呢?就是所會之局與所透之干相逆者即是。所謂「相逆」,就是善用神受克,惡用神得生。比如壬水日元生於未月,未中透出己土官星,地支有亥卯未三合傷官局,這樣便破了官格。像這樣得會合就是無情的。例如某女命:劫 官 日 傷癸 己 壬 乙卯 未 子 巳本系官格,只因卯未一合,便破了官格。時支又有巳火生未土官星,則官星不能被傷盡,如此則也不能構成其它格局。所以命主讀書不成,工作不成,學藝也不成,婚姻一團糟,最後成了「三陪小姐」。又如甲木日元生於辰月,透出戊土財星,又透出壬癸水印星,這樣呢,壬癸水就會遭到戊土財星的克壞,結果是財與印都失去了。這種兩干齊透的組合就是一種無情的表現。再如甲木生於戌月,戌中透出辛金官星,但又透出丁火傷官。地支又是寅午戌三合傷官局,如此則破了官格,這樣的組合也是無情的。原文:又有有情而卒成無情者,何也?如甲生辰月,逢壬為印,而又逢丙,印綬本喜泄身為秀,似成格矣,而火能生土,似又助辰中之戊,印格不清,是必壬干透而支又會申會子,則透丙亦無所礙。又有甲生辰月,透壬為印,雖不露丙而支逢戌位,戌與辰沖,二者為月沖而土動,幹頭之壬難通月令,印格不成,是皆有情而卒無情,富而不貴者也。解讀:還有這種情況,有的八字組合先有情而後又變得無情,是怎麼回事呢?例如甲木日元生於辰月,透壬水印星,又透丙火食神,印旺身強本來是喜歡食神泄身吐秀的,似乎已經成格,但是丙火生辰土,辰土之中的戊土就會克傷辰中的癸水(壬水之根),使印格變得不清純,降低了格局。因此呢,在這種印、食齊透的情況下,地支務必要有申子二字三合水局,再透丙火食神就沒有什麼問題了。又如甲木日元生於辰月,透出壬水印星,雖然不透丙火食神,但只要地支有戌土沖辰土,使土動而克壬水之根——癸水,印格即會遭到破壞,這些都是先有情而後又變得無情的現象,主人雖富而不貴。為什麼印格破了還有可能使人富呢?那是因為壬水印星雖壞,丙火食神還可以和月令財星構成食神生財嘛。下面三個命例就是明證:1) 戊辰 丙辰 甲寅 壬申。普通工人,高中文化。2) 辛酉 壬辰 甲戌 乙亥。王小升,榜眼,四子登科。3) 壬戌 甲辰 甲辰 丙寅。王光日,官至給諫,富貴不巨。第一個例子因丙火生辰土,土旺則暗克其中的癸水,使印格不純,格局不高。故命主一生平凡。第二個例子因沒有丙火食神,而有辛金官星,格成官印相生。故命主官場得意,四子皆貴。第三個例子雖有戌土沖辰,但因辰土上有甲木製土護水,則壬水印星可用,丙火也可以泄身吐秀,惜壬水無強根,格局不甚高,故命主富貴不巨。原文:又有無情而終有情者,何也?如癸生辰月,透戊為官,又有會申會子以成水局,透干與會支相剋矣。然所克者乃是劫財,譬如月劫用官,何傷之有?又如丙生辰月,透戊為食,而又透壬為殺,是兩干並透,而相剋也。然所克者乃是偏官,譬如食神帶殺,殺逢食制,二者皆是美格,其局愈貴。是皆無情而終為有情也。解讀:又有看似無情,而最終又變得有情的情況,為何呢?比如癸水生於辰月,透出戊土官星,地支有申子辰三合水局,所透之干與所會之支相剋,這看來是無情的,但因所克的乃是劫財惡神,就不是無情了。正如月令是劫財的時候要用官星制劫,這種克是有情的,對格局是沒有損害的。又如丙火日元生於辰月,透出戊土食神,以及壬水七殺,食、殺兩干齊透而又相剋。但是所克的乃是七殺惡神,譬如食神制殺格與殺邀食制格,都在制殺,但二格都是美格,食殺兩停則大貴。這都是先無情而最終變得有情的現象。例如某男命:比 殺 日 食丙 壬 丙 戊申 辰 辰 子月令中的食與殺齊透,而且地支又是申子辰三合殺局,但因地支有兩個辰土,不能盡數合化為水,如此則戊土食神有根,可以制殺,格成殺邀食制。命主中年經商成功,財發數億。原文:如此之類,不可勝數,即此為例,旁悟而已。解讀:類似這樣的組合變化,不可勝數,這裡只能舉幾個例子來說明問題,其餘的都要靠學習者自己舉一反三,觸類旁通了。 五、論四吉神能破格原文:財官印食,四吉神也,然用之不當,亦能破格。解讀:正、偏財,正、偏印,正官、食神,這是四個吉神,在取用定格時都要予以保護性使用。然而,當它們數量太多或不在月令又沒有充當用神或喜神的角色時,則往往也能破格,起到壞的作用。原文:如食神帶煞,透財為害,財能破格也;春木火旺,見官則忌,官能破格也;煞逢食制,透印無功,印能破格也;財旺生官,露食則雜,食能破格也。解讀:比如食神制殺格,透財泄食生殺則為害,這是財星在起壞作用;木日元生於寅卯月,八字火旺,此時一見正官則能形成傷官見官的破格局面,這就是官星在起壞作用;殺星當令,邀食神來制,此時透印奪食則破格,這是印星在起壞作用;財旺生官格,透露食神制官則破格,這是食神在起壞作用。原文:是故官用食破,印用財破。譬之用藥,參苓芪術,本屬良材,用之失宜,亦能害人。官忌食傷,財畏比劫,印懼財破,食畏印奪,參合錯綜,各極其妙。弱者以生扶為喜,強者因生扶而反害;衰者以裁抑為忌,太旺者反以裁抑而得益。吉凶喜忌,全在是否合於需要,不因名稱而有分別也。解讀:所以呢,在官星在起壞作用時,就要以食神來破它;印星在起壞作用時,就要以財星來克它。譬如治病用藥,人蔘、茯苓、黃芪等葯,都是對人體有補益作用的良藥,但是如果使用不當,或是沒有對症下藥,或是用藥量過大,也是能夠損壞身體的。正官忌怕食神傷官,財星忌怕比劫,印星忌怕財星,食神忌怕梟印,十神相互制約,相互協調,各盡其妙。弱者喜歡得到生扶,強者則因生扶而受害;衰者忌怕克制,太旺者則因受克制而得益。八個字是吉是凶,是喜是忌,全在於是否符合格局的需要,成格者都以忌論,破格者都以凶論,不要僅僅以名稱來區別。 六、論四凶神能成格原文:殺傷梟刃,四凶神也,然施之得宜,亦能成格。如印綬根輕,透殺為助,殺能成格也。財逢比劫,傷官可解,傷能成格也。食神帶殺,靈梟得用,梟能成格也。財逢七殺,刃可解厄,刃能成格也。解讀:七殺,傷官,梟神,陽刃,這是四個凶神,在取用定格時都要予以控制性使用。然而只要對他們使用得當,它們也能起到好得作用。比如印格,在印綬只有一個輕根的情況下,逢七殺來生印,即能構成殺印相生格,這就是殺星在起好作用;財格逢比劫則破格,但若有傷官化傷生財,財格便能得到救應,這便是傷官在起到成格的好作用;食神制殺格,碰到梟神本來是破格的,但只要梟神有力,則能棄食就殺而另立殺印相生格,這時的梟神就起到了成格的好作用;財格碰到七殺泄財,本是破格,但若有劫刃合住七殺便能救格,這是劫刃在起到成格的好作用。原文:是故財不忌傷,官不忌梟,煞不忌刃,如治國長搶大戟,本非美具,而施之得宜,可以戡亂。解讀:所以啊,財星不怕傷官,正官不怕梟神,七殺不怕陽刃,就如同治理國家時所使用的長槍大戟,本來是「兵者,兇器也」,但只要使用得宜,也可以在平叛治亂上面發揮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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