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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矽谷也奉行"996"工作制,只不過……

其實矽谷也奉行"996"工作制,只不過……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矽谷科技公司其實大多也採用「996」工作制。只不過,此「996」在解釋上與近日58同城曝出的「早上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一周工作6天」有很大的不同——矽谷通常不會要求長時間的加班,「一天工作9個小時,早上9點上班,下午6點下班」則屬於剛剛好。除了曾經被《紐約時報》點名批評的亞馬遜外,大多數的矽谷公司都能在高滿意度的員工支持下把錢賺了、把獎金髮了、把基本工資拉到令全球其他國家「髮指」的水平……

回頭看看我們,雖然號稱已進入到互聯網+的時代,卻繼續堅持著上世紀就流傳下來的管理製造加工業的方式——壓榨每單位時間內的人力成本來提高利潤——在經營著當前所謂的現代化科技公司。這也難怪乎我們的創新力總是被詬病,我們的優秀人才一有機會就總先想著移民。

對著鏡子看,谷歌能夠連續6年蟬聯《福布斯最佳僱主排行榜》榜首,絕非只是「工資給的高」那麼簡單。錢買不到員工的開心,也買不來層出不窮的創新,更何況谷歌的簽約年薪還並非矽谷里最高的一個(坊間數據顯示Facebook和Twitter都略高一點)。而且,谷歌的平均工作時間也不像很多人以為的「完美8小時工作制」。根據Quora(美國的知乎)的回答,一般工程師的平均工時為每天9-10個小時,如果資歷深、管理責任大,還可能會「加班」到11+個小時。

可即使是這樣,谷歌還是成為了員工最喜歡的僱主。原因何在?原因在於那9-10小時的工作時間還包括了20%的自由工作時間(做自己喜歡做的創意)、午餐休息時間,甚至健身房活動時間等。用谷歌的話來說,員工輕鬆無壓力的工作環境才能最有效率,20%的自由工作時間才更有機會創造出如Gmail、Google Now甚至是AdSense這樣的產品(這些可都是谷歌目前重量級搖錢樹服務)。

而相比之下,我們就只會一招,即:強迫員工在儘可能短的時間裡完成大量的日常工作。如此一來,單位時間的效率也是上去了,但員工帶著怨氣和焦慮,談何創造、談何忠誠?

當然,例外也總還是有的,一個是我國的華為,一個是美國的亞馬遜。

前者華為在經歷了幾年前連續出現「過勞死」事件後,這兩年算是有了較大改善。我不確定華為員工今天是否也還會抱怨高強壓力下的加班加點,但至少從輿論看,員工對於收入部分是基本滿意的,否則也不會有華為領導好幾次公開表示「加入華為,未來數錢數到手軟」的豪言。不能說「華為模式」算是一種悲哀吧,但倘若能夠用錢買到員工的「心甘情願」,也算是比58同城傳聞的「996」更合情合理了。

後者亞馬遜在上個月末宣布了一項新政策:工時縮減為每周30小時,工資相應減少25%,但福利不變——很多不明真理的國內網友在看到該消息後再一次感嘆:「美帝真好!」

但其實,亞馬遜是美國科技行業內出了名的壓力大、工時長,「堪比中國華為」的一家公司。不僅《紐約時報》連續兩篇長文點名批評,Quora上多位內部人士也如是回答——《紐約時報》宣稱的每周80-100小時的工作時間雖然有些誇張,但確實發生過。基於不同的工作小組,這種情況發生的頻率也不盡相同。可以說,亞馬遜奉行的是加強版的中國式「996」。

所以,即使該公司把約定工時縮減為每周30小時,但因為還是責任制,或者稱年薪制(矽谷一般都採取這種年薪制),超時工作一般是不計算加班費的。因此亞馬遜只要內部考核文化不改(亞馬遜是考核淘汰率相對較高的矽谷公司),表面縮減工時並沒有太大意義(這次的新政策就被認為是一次公關宣傳),不太可能有誰願意減薪25%干同樣壓力的事情。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既然那麼苦那麼累,員工為何還留在亞馬遜呢?亞馬遜又是怎麼成為矽谷最偉大公司之一的呢?正因為亞馬遜的領導方向清晰並始終保持技術的領先,員工雖然壓力巨大,但成就感也強;雖然工時長,但學到的經驗也多。當然,起薪高也是一大主因。

可如果將這些優點套在58同城身上,不知還能剩下多少會被認同?倘若連這些精神層面的基本信仰都沒有了,還去要求員工尊重「996」,那豈不是自掘墳墓?

最後,小編再寫一個矽谷初創公司Dropbox因為風投市場突然轉冷,而斷奶並被迫大幅縮減開支,甚至裁員的故事。並不是小編認同其做法,而是想藉助這個故事說明一下矽谷文化在「誘導」員工多加班(沒有加班費的)的操作上,有多麼的文雅——至少員工說不出什麼可抱怨的地方。

響應矽谷文化,矽谷初創科技公司只要拿到風投,只要形成一定規模,一定會給員工提供免費餐廳、娛樂健身室,甚至酒吧等福利。Dropbox就是其中一個。

但因為Dropbox遲遲沒能把自己賣出去,谷歌和微軟先後又把各自的雲存儲服務發展起來,在風投市場逐漸轉冷之際,公司也遇到了能否持續發展的資金問題。

為了節流,Dropbox採取了如下措施:酒吧從每天開放改為每周五開放一次,免費午餐、晚餐只准員工每月邀請5位客人(以前是無限制的),推遲晚餐時間至晚上7點開始……等等。

特別想說的是將晚餐時間推遲到晚上7點。因為這並不能直接為公司節省任何成本支出,但卻可能讓想留在公司吃免費餐的員工「自願」多加班1小時。

員工當然有權不吃那頓晚餐,有權選擇不免費加班,但實際的效果看,這種自由的選擇也確實變相為公司帶來了很多免費的加班。關鍵是還沒有抱怨。

在此真心建議我們的互聯網上市企業們多帶點頭,改變一下老祖宗留下來的加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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