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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里的生活是怎樣的?越詳細越好!謝謝!?


看守所一百條,侵刪。

1、看守所,本是關押未決犯的地方,通俗說就是看管有犯罪嫌疑的人的場所。至於是不是真的犯罪,必須等法院的裁決,這一點跟監獄不同。比監獄糟糕的是:一來羈押時間不定,從幾天到數年不等;二來不能跟家屬見面。

2、一間好的看守所,概括說就是要有人性化的管理和服務。比如清楚的道路指示和停車場地,相對寬鬆的羈押環境和會見空間,嚴格而又方便的接待、提押和換押程序。以此標準衡量我所親歷的上百家所,合格者不足十分之一。

3、部隊看守所有明顯不同於地方看守所的地方:一是在公共道路上幾乎從無標誌,最多有個信箱號碼;二是關押場所的硬體較好(主要還是因為羈押的人少);三是管理上有不少隨性的地方,高興起來很好溝通(比如周末會見),不高興則會完全不理你,而且投訴無門。

4、楊浦看守所,原來在市區長陽路上,非常破舊的一幢樓。每次一進入大鐵門,就有一股濃濃的燉蘿蔔湯的味道撲鼻而來,聞起來像是肉湯,其實就是在一大鍋蘿蔔里扔了幾塊骨頭。細細想來,很多看守所都有這個類似蘿蔔湯的味道,尤其是那些環境逼仄的看守所。

5、還是這家看守所,每層樓是一個監區,共有五層。一道鐵門攔住,門後掛一塊布帘子,撩起帘子,將手續遞給管教,過一會人就會被提出來。撩起帘子的時候,會瞥見監室里擁擠的人員,膽大的會跟律師打招呼。女監區在二樓,它的帘子是粉紅色的,這一細節一度讓我感動不已。

6、楊浦看守所現在搬到中原路去了,過去在市中心老城區,房屋與房屋之間挨得很近。我的一個毒品案的當事人,他的妻子會帶著女兒到隔壁一幢居民樓的樓道上,大聲喊叫爸爸的名字。監室里的人聽到後,會將她爸爸舉起來,湊到狹小的窗口邊,喊幾聲,望幾眼。

7、2002年剛到上海的時候,浦東新區看守所的會見室是相當先進的。就是一弧形的桌子,律師坐這邊,當事人坐那邊,彼此之間的交流沒有任何障礙。倒是警方的提審室被鋼柵隔開,想在審訊時逼供,幾乎沒有可能。但這一切,在隨後的幾年裡,都消失了。

8、還有更加先進的例子,上海的國安看守所,律師會見室里不單鋪有地毯,而且桌子還是三角形的,有圓潤的弧邊。會見時當事人坐一邊,律師坐一邊,陪同的警員坐一邊,大概就是《無間道》里劉德華替黑社會通風報信時的畫面。當然,現在,這些都已成往事。

9、監管最寬鬆的看守所,是十年前一個冬天在雲南迪慶香格里拉(當時叫中甸)遇到的,那是幾個藏族青年打死一個維西族小偷的案子。我走到幾個正烤火的人面前,說我是律師想會見。站起一個人來給我辦手續,然後對著烤火的人喊一聲,又站起一個人來,就是我的當事人了。

10、在我的驚愕之中,當事人帶我來到一間四面漏風的土屋裡,就算會見室了。問了他幾個問題,他無法回答,兀自站起來走到門口,對著院子用藏語大喊了一聲。一會兒過來一人,當事人叫我問他。原來此人是他的哥哥,本案的主犯,後來被執行了死刑。

11、四年前,在新疆辦一個詐騙案,看守所在去往八鋼的路上,一道大紅門就是。想是因為人少吧,看守非常熱情,一筆一划地認真登記,大約一刻鐘的時間裡,至少有十分鐘在記錄我們的證件。在這樣的地方上班,不失為一個練習硬筆書法的好去處。

12、北京長城腳下的某部看守所,關押的人照例不多,但是卻養著很多軍犬。這些半獸體型龐大,吼聲如雷,一起叫起來更加不得了。跟當事人談完案子,說起它們來,他苦不堪言。說剛進來時經常被半夜吵醒,搞得成天半夢半醒,幾乎神經衰弱。問現在呢,答習慣了。

13、南通看守所,接待室門上有一張噴繪的牌匾,上書「檢察官提醒:超期羈押就是違法」。這句話本身沒有問題,但是貼在看守所門上就頗耐人尋味。事實上,幾乎沒有一家看守所不存在一兩件甚至更多超期羈押或者變相超期羈押的個案。每當看到類似標語,總是無語。

14、說一說勞動的問題。根據20年前修訂的《看守所條例》,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安排適當勞動。這樣一來,實踐中就出現兩種情況:要麼完全沒有任何勞動,每天吃飯、睡覺、學習、放風,閑得蛋疼;要麼就是強制或半強制的勞動,有定額有任務,有獎有罰。

15、早年在昆明市看,見過人犯(引條例語)被安排揀辣子,大的歸大小的歸小。你知道雲南的辣椒很辣的,不一會兒就鼻涕眼淚一起流,嚴重的還會引發皮膚紅腫等過敏反應。當然,多數情況是剝瓜子敲核桃、裱紙箱糊火柴等低水平重複勞動。在上海某看守所,女監的人還折過扎花圈用的紙花,很壞。

16、超期羈押固然主要不是看守所造成的,但是毫無疑問,幾乎所有的超期羈押都發生在看守所中。曾經有一家部隊看守所的領導跟我說:你這個案子已經在我們這裡關了兩年多了,再不開庭我要放人了。我說我完全同意你的意見,要不我今天就把他領走得了。

17、有一次在鐵路看守所,辦完手續等了半天當事人還沒有提出來。催了幾次,終於聽到走廊盡頭傳來的腳步聲。一問,說是忙著往要投遞的報紙中夾廣告。我問他你成天就干這個?他說不,只有表現好的時候才輪得上。因為干這個不但輕閑,還可以每半天抽一支大前門。

18、說到看守所內最歧視哪種人,有說是強姦犯,有說是貪官,都有一定道理。但是根據我的經驗,最受歧視的要數警察。隨著分類管理的推行,貪官受到額外歧視甚至傷害的情況已不多見。但是警察犯事,如果無人罩著或者幫助隱瞞,將是非常可怕的。

19、2000年,杜培武冤案案發,我為涉嫌刑訊逼供杜的一位昆明市局刑偵支隊負責人辯護。當時他根本沒有押在昆明,而是近郊屬於楚雄管轄的易門看守所。一到那裡,他就碰到一個「老夥計」——他親自訓練過的一隻警犬。從此再未受到任何騷擾,直到最終緩刑釋放。

20、昆明一位派出所所長,涉嫌受賄被關押在安寧看守所,一開始保密措施做得不錯,同監室的人都不知道他是警察。後來不知道為什麼泄露了,結果有一天晚上睡得正酣,突然被一頓暴打,險些送命。我再見他的時候,已經換了看守所。跟他一個監室的人,誰都不承認動過手,結果全被關了禁閉。

21、一百家看守所會有兩百套管理方式,之所以一家有超過一種的方式,主要是因為它們經常變來變去。今年去要走這些程序,辦這些手續,明年再去又會是另外的手續另外的程序。

22、基本上,江蘇和浙江的看守所都需要兩名律師一起才能會見,而北京的看守所現在已經只需要一名律師就可以了。至於上海,一直有自己的做法:見女性犯罪嫌疑人和十種涉及暴力的被告人,需要兩名律師,其他一名律師即可。

23、有一年我去浙江島上的定海看守所,一個詐騙案卻非要兩人才能會見。交涉來交涉去,看守所的人說你去隔壁的律師事務所租一個律師。還能這樣?結果花一百塊錢搞定了這個頭大的問題。去年在溫州樂清看守所,還有這樣的情況,不過租金已經漲到300塊一次。

24、看守所不像監獄,由司法行政部門管理,而是由公安機關管理。因此,一般說來,大門由保安看守,二門由武警執勤,三門以內就是公安辦手續,提押換押等等。我沒有搞懂的是,為什麼有的看守所有武警備勤,更多的看守所卻沒有,是級別的原因嗎?

25、好的看守所都是相似的,不好的看守所各有各的不好。有的看守所安排大量閑雜人員,手續繁雜重複,一切以彆扭與低效為宗旨。有的看守所則存在大量漏洞,這些漏洞搞不好就是安全隱患。總體而言,好與不好跟硬體沒有直接關係。

26、一個好的例子:上海市看,儘管他們辦理手續還在用手工的方式,但是由於採用的是圖書館的目錄檢索法,反而科學高效。卡片一出,會見、提審的次數和嫌犯所處階段、換押時間均一目了然。而在中西部一些相對落後的地方,強行推廣計算機操作,打字猶如刻字,反倒更慢。

27、一個不好的例子:北京西城看守所,2003年,這家看守所剛剛落成,硬體號稱達到三星級酒店的水平。然而律師會見室卻狹小得難以想像,身處其間連律師都有被羈押的感覺。近年來,各地新造的看守所有很多存在類似的問題,設計時根本沒有考慮律師和嫌犯的權益。

28、嫌犯不請律師的比請律師的多,即使請了律師,會見的次數也比提審的次數少很多,因此看守所多些提審室少些會見室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明顯不成比例,而且缺乏通融(即提審室空著卻不給排隊的律師使用)就不應該了。這方面,有些看守所有很惡劣的先例。

29、這幾年,明顯感覺原來寬敞的看守所擁擠了,原來不用排隊的開始要等了,這意味著什麼無需多言。有的看守所就處理得比較好:去年之前的蘇州市看守所,警察律師一視同仁,先到先進,後到的排隊。兩點開門你要兩點半到,那就得等幾個小時。

30、徐匯看守所也是如此,關押人數最多的那層樓只有四間會見室,經常會看到警察律師揮汗如雨地在排隊,在過道里走來走去,不時踮著腳尖去看那些吹著空調提審會見的人好了沒有。這種情況已經好幾年了,一度使我不願意接徐匯的案子。你知道的,我是急性子,生平最恨排隊。

31、針對類似問題,其實有些看守所還有改進的空間。比如上海市二看,囿於客觀環境的限制,每層樓只有三個房間。然而只有兩間用來會見提審,另外一間堆著些破衣爛鞋等雜物。有一次,兩個房間都有人了,管教還把人給我提出來,我只好在走廊上站著完成了會見。

32、最近幾年,上海有好幾家看守所從市中心搬到了郊區,硬體設施越來越好,但是管理缺乏協調和統一,鬧出不少冷笑話:黃浦和楊浦看守所的會見室里,都有一顆紅色的按鈕,會見結束後按一下,通知管敎還押被告人,管教就會來將人帶走。

33、寶山看守所的律師會見室,牆壁上也有一個紅色的按鈕。但這是一個緊急狀態的按鈕,而不是呼叫管教的按鈕。前久有個律師會見結束後,想當然地按了那麼一下,結果警鈴大作,武警、保安、管教都出動了,律師也受到了處分。因為這家看守所,還押是由律師自己送回去。

34、一般來說,在看守所會見的時候,抽抽煙是可以的。因此,雖然我不抽煙,但是公文包里總是帶著香煙和打火機。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讓當事人將多餘的香煙帶入監室,打火機就更不能了。有的當事人為了討好「頭瓢」(監室里資格最老的人),會將煙屁股藏起來帶進去。

35、有的律師,說起來真是無知者無畏。有一次在一家看守所(涉及到看守所的管理漏洞,恕不點名),看到一位女律師在見自己的當事人,兩人一人一個漢堡王,邊吃邊談。乍一看很河蟹,細想想真是可怕。我一貫主張,不能將任何咽得下去的東西帶給羈押中的被告人。

36、但是也不盡然,某檢察院在檢討自己偵辦案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時,總結的其中之一就是不應該在嫌疑人想要喝牛奶的情況下不給他喝,還拿這個來引誘他。弔詭的是,這個人的律師在會見的時候,因為給他喝了自己隨身所帶的營養快線,正好被駐所檢察官看到,寫了好幾份檢查。

37、為什麼不能帶吃的東西進入看守所?按理說看守所里的人都是被推定為無罪的呀。問題在於,他雖然被推定為無罪,但是卻因為有犯罪的嫌疑或者被提起控告而被羈押在公安機關的監管場所,看守所必須負責他的安全。其中,飲食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

38、當然,例外又來了。在外地開庭的時候,遇到半天沒有開完的案子,經常會出現法庭不負責被告人伙食的情況。這時候家屬們就開始各顯神通了:遞水遞餅乾,那是小菜一碟;還有直接送盒飯的。自然,飯盒總是被壓了又壓,抖開來幾乎有一滿盆。

39、有一年在雲南楚雄中院開庭,看守所派了一名管教押著當事人來出庭。上午庭審結束,法官跟管教說:你把他帶回去吃了飯下午再來。管教生硬地反問法官:現在哪裡還吃得到飯?然後,破天荒地,管教、被告人、家屬、律師一起點了一大桌菜。這事離今天,應該有十年了。

40、有一次在江蘇省看守所見一位領導幹部。還沒坐下來,他就興奮地舉起一張報紙,執意要讀一段報道給我們聽。報道說,周書記指示,要重證據不輕信口供。看他激動的樣子,就像拿著一張宣告他無罪的聖旨。我心裡想,當初在台上的時候,他是不是也如此迷信指示?

41、入行之初,集中地辦理過幾批法律援助案子,基本上都是上訴的死刑犯。這類案子不是毒品案就是殺人案,要麼搶劫強姦附帶殺人。每次接五六個案子,每個案子兩三百塊錢經費,然後集中出差一次,去上兩三家看守所,回來交上辯護詞,大致會有一兩件改判。

42、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某年我正巧到毒品案件高發地的雲南德宏看守所會見我援助的當事人。看守所被戒嚴了兩小時,以便武警死囚一個個提溜上敞篷的軍用大貨車。這些人剛剛被安排見了自己的家人,聞了幾口一大早就做好的正餐。沒有一個人有傳說中大義凜然的表情。

43、我的當事人出來時渾身顫抖,以為自己的死期也到了。得知我是昆明來的律師,他無論如何不相信,因為這是他第一次在看守所見到律師。一審律師是由當地安排的援助,沒有會見就出庭了。在07年死刑複核權上收和二審必須開庭的規定出台之前,這種情況是比較普遍的。

44、看守所散處各地,高院又都在省會城市,因此規定死刑案件二審必須開庭,是一項艱巨的工作。在此之前,儘管有規定不開庭的案子法官也必須提訊上訴人,但是往往會有一種變通,比如由正好途經此地辦理其他案子的同事代勞。這樣,裁定書上的法官可能不是死囚見到的法官。

45、各地的看守所真的是太不相同了。在內地,死囚往往會受到額外的看管。但在雲南邊陲,由於毒品案太多,死囚很尋常,也就沒有什麼特別的措施,無非是加一副沉重的鐐銬。在西雙版納看守所,我就曾經靠在水泥的乒乓球台上,依次會見過三名坐在球台旁邊石墩上的死囚。

46、其中有一位是上海籍的毒販,我問他是不是知青的後代,他說不是,就是為了販毒才去的版納。臨走的時候,他給我一個號碼,希望我能夠告訴他的家人一聲,他出事了。出所後我打了電話,沒料到他的家人一開口就問我是不是要錢,我說我是免費的,然後掛了電話。

47、還在昆明執業時,同事去曲靖辦一批援助案子,在看守所見到一位堪稱極品的死囚。他犯了搶劫、殺人和強-奸三項罪名,後一項罪名的被害人好像是他的媽媽還是奶奶。如何寫辯護詞,大家都找不出從寬的理由。我說,你們告訴法官,這人是個畜生,不能用人的法律來制裁他。

48、上海提籃橋監獄,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建成時,號稱遠東第一大監獄。從空中看,監獄的構造是一個繁體的「監」字。監獄總醫院搬到周浦之前就設在這裡。這樣,那些生了病但又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就羈押在這裡。所以,充當著臨時看守所的功能。

49、極少數絕食的犯罪嫌疑人,會被送到監獄醫院羈押,以通過灌食維持生命。這樣,會見他們及那些生病的當事人,也就必須到監獄醫院。由於病床不可能每人一間,因此會見就像探視病人一樣,不但很不正式,而且經常會圍起一堆人,即使有管教在場,周圍也是豎著耳朵的一圈人。

50、現在,監獄醫院已經搬走。作為看守所,提籃橋最大的功能是羈押一審被判處死刑的案犯。他們要在這裡呆完從上訴期、二審、複核到執行死刑或者改判的或長或短的時光。因此,提籃橋監獄的嚴管隊,是一個非常特別的地方。

51、9月19日上午在閘北看守所,我們的一個走私案子剛剛上檢,預計會見需要較長時間。剛坐下,一個中年女律師就來敲門,問我們什麼時候結束,我跟她說隔壁有空房間,我們這剛開始。她說那是提審室,不能用於會見,而她的案子下午就要開庭。我沒好氣地回她:今天開庭你怎麼不昨天來?當然後來,我還是提前結束了會見,在看守所關門之前將房間讓給她。

52、前面說過,提籃橋監獄的嚴管隊,履行著看守所的職責並發揮看守所的功能。上海死刑的二審案子,都要到那裡去會見或提審。死刑犯與非死刑犯,決不單單是手銬和腳鐐的區別,試想,一群被判了死刑的人關押在一起,會是多麼的絕望。所以嘛,才叫嚴管隊。

53、然而,會見和提審的地方卻異常的狹小,一共只有兩間半封閉的小隔間,每間只有不到兩個平方,一個小檯子,一邊坐律師,一邊坐死囚,中間沒有任何隔斷。要見的人,不是毒梟就是殺人犯,現在寫來感覺後背涼颼颼的,會見的時候倒不害怕,因為彼此熟悉了。

54、所謂嚴管,不同人犯也不相同,這要看情況。一般而言,毒販和殺人犯就有區別:毒販戴腳鐐就可以了,出來再加上手銬,而殺人犯不但兩樣都戴,還要在手銬和腳鐐之間加上鏈子。這樣一來,完全沒有辦法穿衣服,只好剪開來披在身上。冬天,首先看見的,就是一團寬布條走過來。

55、有一次,見一個殺人犯,她把公公婆婆殺了,一審被判了死刑。她提出上訴,並指名要我辯護。在死刑問題上,我不願意替別人擦屁股,但是她家屬給我看了她寫出來的字條,我決定去見見她。她看見我就說:你還是來了?我說:我怕你在那個世界詛咒我。

56、還有一次在提籃橋見一個毒販。他的案子一波三折,消息時好時壞。最後一次見他,出來時不但手銬腳鐐齊全,坐下後又被銬在屁股下面的石墩上,頭抬不起來。我告訴他法院有了新證據,結果不樂觀。還押時我沒有就走,看著他被押回牢房,突然聽到一聲凄厲的叫喊:上——路——啦。

57、06年在上海市看守所見一位女犯人,她在美國把老公殺了,回國時在浦東機場被邊檢拿下。7月10號開庭,我9號去看她。談完案子後,她說張律師你能不能今晚不要熬夜?我問她為什麼?她說希望我明天開庭有一個好的狀態。我答應了她,結果上屆世界盃的決賽我沒看成。

58、生平第一次走進看守所,是在1998年底的雲南玉溪市看守所,辦理一件辯護人偽證案。當事人是當地鼎鼎大名的一家律師事務所主任,雲大畢業後做過警察、公訴人、法官,後來辭職出來做律師,再後來變成被告人。詭異的是,會見他的房間居然就是他此前涉案的那間。

59、好幾年前,可能是辦浙大一位副校長的案子,打車去寧波市看守所。路上司機很啰嗦,一直在問這問那。還說,你們要去看守所,那裡面關的可都是壞人吶。我笑了,告訴他不是那麼回事,裡面大部分都是好人,壞人你看這,滿眼都是。他想了想說,你說的對。

60、逢年過節,總會收到一位前當事人的禮物,月餅啊、鮮花啊、果籃啊什麼的。有一段時間,他涉嫌行賄被關在楊浦看守所,其實也不是什麼行賄,就是回扣的事情沒有處理好。那時候我在楊浦有好幾個案子,有空就會把他提出來見見,等到案子辦完的時候,跟他們一家都成了朋友。

61、在看守所會見,最無奈的事情就是談到個人問題。有家屬希望轉告裡面一定會死等的,有裡面的帶話叫外面重新找個好的的,不一而足。固然,不願意轉述壞消息,但也不喜歡老傳甜言蜜語。基本上,遇到類似問題,不是迫在眉睫的,我都是一句話:這事,以後你們當面說。

62、普陀區看守所,幾年前由市區搬到郊外。地方大倒是大了,卻很不科學。進了由保安把守的大門後,還要通過三道呯呯作響的鐵門才提得到人。匪夷所思的是,提到人後又要依次出這三道門,再穿過兩百米距離的院子,才到會見室。簡單的案子,可能還沒走到會見室就可以還押了。

63、江西萬載縣看守所,在縣城背後的一個高坡上。跟很多發展相對滯後的地方看守所一樣,有著相似的隨意和近似的風格:下午要很晚才上班,不管你是誰,來自哪裡,先問問要見的是誰,犯了什麼事,關了多久了,會判多少年。然後才慢悠悠的辦手續,等上很長的時間,人才提過來。

64、靜安看守所,是上海唯一位於市中心高尚地段的看守所,周圍環繞著好幾座高星級酒店和月繳稅超億元的寫字樓。當然困在裡面的人是體會不到這份繁華的,因為所有的窗戶都像浴室門一樣,只能往下看不能往上看。基本上,他們聊得最多的,是對應的法院里誰誰誰是一把刀這樣的話題。

65、某次在一個研討會上,一位相熟的教授給我看了一份材料,這是他們就刑法的第八份修正案徵求看守所里的被羈押人的意見匯總。先不說這些意見的成色和價值,光是徵求意見這個舉動本身就讓我感動不已,不由得佩服起這位掛職檢察長的學者來。這家看守所是黃浦區看守所。

66、數年前在新疆石河子看守所,頂班去辯一個案子。這案子前前後後打過好幾場官司,當事人是一個跟我年齡相仿的帥哥,性格脾氣都很投緣。經過數次飛沙走石的庭審辯論,最終以我們完勝而告結束。此次進疆,再經過那間看守所時,居然印象全無,這是極罕見的情況。

67、安徽滁州看守所,大門很新,監房很舊,普普通通的水泥地面,一張大桌子,隔著拇指粗的鋼柵,對面坐著你的當事人,一位連任過三屆公安局長的被告。那時他正在向你展示自己被刑訊逼供的細節,不斷地走來走去,擼衣拂袖。他那邊的地面更低,光線更暗,此情此景,百味雜陳。

68、雲南昭通看守所,也是一位公安局長,被控徇私枉法、非法持槍和貪污三罪。那時候司法還是比較講道理的,我的辯護成功了。宣判當天專程由昆明搭機去昭通接他出看守所。一跨出牢房的門,他就緊緊地握住了我的手。剎那之間,原本狹小而昏暗的看守所,變得明亮和寬敞起來。

69、雲南和四川交界的金沙江邊,有一家綏江看守所。八年前我在那裡辦過一個殺人案,當事人只有16歲。二審發回重審後我去見他,發現比以前瘦了,而且面色蒼白。問他怎麼回事,他說剛關完禁閉出來。原來他在天台上勞動時,看見冤枉他坐牢的承辦警察,於是將一盆水潑了下去。

70、綏江這個地方值得再說一嘴。整個縣城建在山坡上,坡底挨近金沙江的地方是看守所,往坡上走依次是政府、公安局和學校、醫院等等,法院在山頂,俗稱最高法院。案發地在法院附近,小夥子家在看守所附近,根據時間推算完全不可能作案。最終,法院憑此宣告無罪(原判十八年)。

71、看守所里,往往會貼有各種標語,有噴繪的,有裝裱的,有花邊的,有簡單的白紙黑字的。內容無非勸人向善,教人悔改,傳習法律,輔之以恐嚇威脅。最有趣的是寶山看守所,圓形的提審通道上,密布著各種格言警句,被羈押者幾乎沒有機會看到,像是專門寫給視察者和管教們看的。

72、昨天下午在南通,跟公訴人談完案子已經超過三點。到看守所時一排十幾個房間空著,三間會見室正好有三撥律師在使用。看守告知我們必須等。好在還有工商資料需要調查,當機立斷先行離開,待查好資料返回,正好空出一個房間,離看守所關門還有一小時,最終皆大歡喜。

73、看守所里住的地方,各個看守所很不一樣。即便是上海這樣的城市,也可以說是千差萬別。首先是空間,基層看守所根據房間大小,每間數人、十數人到數十人不等,由於人員流動性大,人際關係非常微妙。人多的時候,空氣污穢不堪,味道十分難聞,熬過第一天和頭三天非常重要。

74、有的看守所窗明几淨,乾淨舒適,安逸得很。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讀書看報,寫信申冤。每周可以點餐加菜,根據個人喜好,再跟辦案機關提些諸如一人獨住或者兩人合居的要求。最終,這些人在判決結果上的差異,未必跟那些泯然眾人的小角色有本質的不同。

75、浦東看守所,女監在頂樓。想是因為女監的緣故,看守也溫和些。雖然是新建的,卻一共只有兩個房間,分別用來提審和會見。這就意味著必須第一個到,不然就要等啊等。等到輪到你了,又會發現小得離譜,兩個人幾乎不能轉身。那個用來記錄的台板,坐下就夠不著,夠著就坐不下。

76、剛出道的時候,為了一個案子去很遠的地方會見。我現在都很難描述那個叫做景東縣看守所的地方,似乎是屬於雲南思茅(現在叫普洱)。在髒兮兮的卧鋪大巴上,隨著翻江倒海的顛簸,看著窗外淅淅瀝瀝的雨點,想著自己的前途和未來。

77、吃的問題同樣不一而足,看守所只能也只願提供最基本的伙食。由於標準十幾年不變,就顯得競相下降。這種時候,加餐就顯得很必要了。但是加餐存在很多現實的問題,除了價格普遍昂貴,更重要的是在同監室「難友」之間形成的人際關係的壓力。

78、畢竟只是嫌疑人,尚未被定罪,大部分看守所都給予在押人員適當的改善伙食和補充營養的機會。通常的做法是為每個在押人員建立大帳,可以用賬上的錢以特定的價格採購看守所提供的商品。當然,少數看守所會同意將未開封的食品經檢查後送給在押者。

79、抽煙是一個糾結的問題。通常,沒有一間看守所會明確規定在押人員可以抽煙,因為這不單是煙的問題,還涉及火。但是,抽煙的人都知道,強行禁止顯然既不合情又不合理,還會給提審造成困難(很多口供都是利用香煙問題解決的,一笑)。因此,普遍的做法是,可以抽不能帶。

80、看守所的現狀,迫切需要改變,這是沒有爭議的。但是該怎麼改,往什麼方向改,又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目前,有的看守所在設立律師會見室的物理阻隔,有的在拆除律師會見室的物理阻隔,兩者都認為自己是在改革。前者的依據是三個至上,後者的依據是官方的人/權規劃。

81、南方冬天沒有暖氣,空氣陰濕,很不舒服。一位對上海人來說幾乎是家喻戶曉的美國籍盜版電影商人,被羈押在上海市看守所。我們去見他的時候,他提出要八床被子,兩床用來墊,兩床用來蓋。問他另外四床呢?他回答說,給同監室新交的朋友。

82、正是這位美國人,在看守所里不斷地,固執而又真誠地維護著自己的權益:他睡覺時不願意挨著別人,抗議監室過於擁擠;他抗議不給他按照自己的意願剃鬚理髮;抗議在公共浴室淋浴;抗議同監室的人對他的敵意。。。用管教幹部的話說,整個一個事兒婆。

83、開庭的時候,由於他的中文不是太好,法庭給他配備了翻譯,他又會嫌翻譯沒有翻對他的話。庭審開始不久,因為法庭里開著熱空調,他要求脫衣服,審判長同意了。他先脫去羽絨服,然後再脫毛衣,一會兒開衫一會兒套衫,嗯,最終他一共脫下八件毛衣。

84、怎麼說呢,有人的地方就有特權,看守所當然不會例外。承辦案件的單位將抓來的人往看守所一交,除了一些簡單的要求,比如誰誰誰不能關在一起外。其餘安排都是看守所的權力。在上海這樣的地方,監室是不是朝南,直接關係到整個冬天。心已經很冷了,身上會更冷。

85、辦案十數年,到過的看守所上百家,當事人怎麼算都有幾百號人。憑心而論,認為自己受到公平對待的,確屬鳳毛麟角。輕微的能夠忍受的小傷害,包括身體和心靈上的,是普遍存在的。倒也還沒有遇到過自己的當事人被嚴重傷害的情形。當然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大家都越來越沒有耐心。

86、看守所里的傷害大致有這麼幾種:一是辦案單位的刑訊或者變相刑訊(比如不給睡覺或者不給吃飯);一是同監室在押人員的毆打;一是看守管教的欺凌(違反監規的報復);最後是自傷自殘。當然,有很多刑訊其實發生在看守所之外,這就不是本微博系列討論的話題了。

87、北方的看守所,冬天有暖氣,但是暖氣也有暖氣的問題。羈押的人多了,三教九流、五湖四海,那個味道不是人人都能忍受的。當然,人的適應力是無窮的,習慣了也就罷了。軍方的看守所,有的甚至有地暖設備,一次去見當事人,給他帶了一雙毛鞋,結果他穿著人字拖就出來了。

88、干刑事辯護這行時間長了,就會相信性格決定命運。看守所的環境猶如旅途,很容易暴露人的本性。某些官員得勢時趾高氣揚、忘乎所以,一旦勢敗,即刻一瀉千里、吹毛求疵。基本上,我們總結出一個規律:凡拎得清的,即使真有罪,結果也不會太壞;凡拎勿清的,即使無辜,也難洗清冤屈。

89、有次在昆明某看守所,見一個捲入傷害案的小夥子。會見時我說:沒事的時候,膽子不要大;出了事,膽子不要小。這本是我經常說的一句口頭禪,基本上是句廢話。沒想到這小傢伙記在了心裡,出來後發奮圖強,通過了律師資格考試,現在在昆明做律師。

90、以我個人的經驗,總體而言,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員,有一半在道德上要高於外面的人。之所以說道德上,是因為法律變得如此混亂,已經喪失了界定善惡好壞的標尺作用。坦率地說,因為案子而交上的一些當事人朋友,甚至比其他朋友更加牢靠而可信。

91、看守所問題重重,確實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但是怎麼改,改什麼,改成什麼樣子,等等,都是問題,都有巨大的爭議。現行的《看守所條例》只是一部行政法規,且頒行於20年前,條文里甚至還使用「人犯」這一明顯歧視性的字眼來稱呼在押人員。

92、二十年來,刑事法律有了巨大的變化,罪刑法定和無罪推定等觀念一度深入人心(當然現在又不提了,看守所條例也算是以不變應萬變哈),而看守所條例始終未啟動實質性的修訂和完善。因此,當務之急已經不是小修小改,而是制定一部看守所法或者監管法。

93、首當其衝的是管理體制問題,現行由公安部監管看守所的體制應當改變,轉由監管監獄的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這樣做最大的好處是,辦案機關與監管機關分離,便於解決刑訊逼供和超期羈押的頑疾。畢竟,指望自己監督自己,永遠都只是個笑話。

94、其次是要擴大取保候審的比例和範圍,大幅度減少審前羈押的情況。看守所人滿為患,主要的原因當然與治安形勢有關,但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卻是冗長的刑事訴訟程序以及辦案機關隨意和無謂的拖延。羈押時間越長,越不容易解決無辜者的冤屈和輕罪案件嫌疑人的基本權利。

95、對那些涉及暴力犯罪,重大案件以及取保候審確實會妨礙偵查活動而必須暫時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由於他們尚未被定罪,因此,應當保障他們與家屬定期見面或通話的權利。這其實並不違反現行法規,只是被認為地從嚴執行了,反過來又變成了看守人員用於尋租的腐敗機會。

96、任何時候,看守所不應當羈押已決犯。海鵬公在微博上透露,某地看守所居然「規定」,刑期在四年以下的罪犯,每年交6000元就可以不進監獄。然後,看守還會帶這些人出去洗澡,打架。這當然是極個別的事件,但是再不改革,這種荒唐事只會越來越多,層出不窮。

97、某次,某看守所的所長跟我講,他們現在有開源節流的任務。所務會決定,律師只要交6000塊,就可以把名字和電話印在鐵皮上,掛他們看守所門口。考慮到信譽問題,所以機會只留給像我這樣的律師。我倒吸一口涼氣,婉拒了他的好意,從此再不敢接當事人關押在那家看守所的案子。

98、增加看守所的公開化和透明度,應是看守所改革和立法的方向。現在,大多數看守所甚至比監獄還要神秘,這顯然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幾乎每家看守所都說自己在改革,搞個徒有虛名的所謂巡視員,把提審會見室的柵欄裝了拆、拆了裝,每折騰一次就算一次重大的改革舉措。

99、我有一個夢想:有一天,這個國家任何涉嫌犯罪的人,都能夠得到有尊嚴的對待。無論是在看守所里還是在法庭上,他們都是而且只是因為他們的行為而受審訊和處罰,而且只受到適當而且必要的懲罰。不會因為他們的出身,信仰,經濟狀況以及其他一切不可思議的標籤而受到不同的對待。

100、一位勞改幹部說過: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們的監獄就是我們的秘密。似乎可以補充一句:我們的看守所也有自己的秘密。周雲蓬在歌中唱到:不要做中國人的孩子,那麼,當然,也不要做中國人的囚徒。


看守所的生活。。。

在看守所里生活作息很規律,該有的都有,會變白長胖,但是人會憔悴,因為高壓環境,即將面臨國家機器的懲罰,忐忑不安和程序的漫長。

曾在南京玄武區看守所待過37天,在檢察院判定逮捕期限的最後一天晚上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命運捉弄人。

早上6點30分統一廣播準時起床,然後整理床鋪開始洗漱,7點30分早飯,一般是饅頭和白粥,然後8點30分統一學習那兩張紙,兩百多條規矩。然後9點分打坐反思,這期間有醫生巡診,看病以及吃藥時間,等待幹部查監,10點半放風,做操跑步,10點半放風結束又是學習,11點半開飯,午飯一般一大塊米飯一格青菜。一周會有三次葷食。12點午睡,2點半起床,然後學習,醫生巡診,放風,幹部查監,號務會總結,接著又是吃飯,然後天黑了,自由休息一會,看電視一直到10點半,8點半開鋪,10點半睡覺。一天的作息安排基本如此。

穿插在這一天的生活里的,會有其他同監室人員的提審,見律師,檢察院核捕,逮捕,退偵,延長偵查期,檢察院核起,拿起訴書,以及上庭,拿判決書,拿執行書,以及黃袍加身等等(這些程序短則半年,長則兩三年,沒找到關係出來,在裡面真的挺可憐的)。

37天,令人難忘的是這種生活給人的長期壓抑和高壓態勢。這種心理上的煎熬與痛苦難以言表,人生也許從此截然不同,你會去猜測警察如何偵查,檢察院如何定罪,法院如何審判。甚至遙不可及的判決之後的監獄的生活,如何減刑,如何假釋等等等等只有猜測和未知,你只是待宰的羔羊任由命運的安排。

親人朋友進去了,要第一時間先請律師,方便帶話和了解下他的案情以及案件的性質,記住律師只請最便宜的,一個階段一個階段的請。律師一般只有三個作用,一是傳話,二是通過律師了解更詳細的法律,三好像是聊天。別以為會像電視劇里那麼神通廣大舌戰群儒,這裡是天朝。。刑事案件律師起不了多大作用,民事案件還有一點作用。第二件事是存錢,一個月是一千左右。第三件事就是根據犯事的程度,看能有什麼關係可以找,不努力到最後一刻千萬不要放棄。裡面的人再有能耐,這時候也只能指望你們了,沒有自由沒有人權是非常難受的,求生慾望很強烈。

能寫信一定要經常寫信給裡面的人,這是他們對家人的思念與寄託,每個星期能收到信,或者能收到兩三封信是最好的安慰,哪怕他不能回,不要涉及案情,敏感的數字人名暗語等等不要寫,民警閱信會根據案件來判斷你的內容。


進去有三道門,

一般分為男女,比如一樓女,二三四男,

進去後,在進監房前,會檢查,脫光,全身檢查(略),

管教會先找你談一次,主要是摸清你的情緒,什麼案情,是否有偏激情緒,是否對案件不滿,是否可能自殺,以前進來過沒有,裡面是否有認識的關押犯等等,以便採取對策,他不關心你的案子,只關心你在看守所的情緒。

進入監房後,每個房間都有船頭,即管教指定的管理員,通常是老官司或者當地的流氓,船頭會把你叫去,問案情,做規矩,一般不打,問清後,第一件事情是洗澡,監房都是很乾凈的(你想,二十幾個壯勞力每天呆著沒事就大掃除,能不幹凈么),洗澡後,學正規坐姿,行話叫開排頭,就是盤腿正坐,胸挺頸直,目視前方(等過了這個階段,再做,就是可以靠著牆坐了,比較舒服,叫做吸壁,如果管教或者管理員對你說,吸壁,那說明你不需要坐在中間了,可以去牆邊靠著坐)。

然後是背監規,有嚴格有不嚴格,嚴格的要求一天背出,背不出不能睡覺,不嚴格的就是走過場,小學文化的比較難,你這種會上網的,被那個二百字不到,七八條的監規,應該是十分鐘拿下的。

勞動,有拆紗有翻足球有很多,每天有定量,可以摻假,比如,發下二斤紗布,拆好後,要上繳一斤八兩紗球,夏天的時候經常用紗擦汗,能增加重量,冬天的時候,就只能往裡面摻水了,不過要適可而止,查出來就要受罰了。

起床,會有管教用一根棍子沿著柵欄一路拉過來,目的是為了叫醒所有人起床,通常在早上6.15,另外,別指望去鋸那個柵欄,因為他拉過來的時候,被鋸過的柵欄發出的聲音是不同的,一聽就聽出來。

吃飯,睡覺,洗澡,名詞,新收犯,開庭,要走了,打架,船隊,舉報,勞動,少年犯和經濟犯。實在太多了,懶得打了,你就說要問什麼吧。


2017年8月31號進去了30天,因為醉酒駕駛,觸犯了刑法!剛進去先是進看守所第一道門(金屬檢測儀),隨後武警簽收後由看守押進監區,這個過程還要經過3道大門,全是清一色手紋識別門鎖!最後一道就是監號!看管打開監號鐵門一瞬間,你的全新生活就開始了!進去以後老大(就是看管指定的號房管理者)就會問你怎麼進來的,犯了什麼事,然後會警告你老老實實聽話,一般不會打你!在裡面只有三種人會被看不起1強姦犯2小偷3外地犯人!老大訓話完畢後,你就要洗澡(裡面是沒有熱水的,一年四季都是涼水),洗乾淨後老老實實的靠牆邊坐下!剛進去的是睡在床下的,因為空間就只有那麼大,也沒有辦法!進去的前4天是很難熬的,這個心理準備是要有的!每天你的任務就是6點半起床,清洗!7點吃飯,洗碗拖地抹床看書發獃!11點吃飯,在重複你7點後的那些工作!17點吃飯,在重複11點以後的工作!18點半到22點看電視,電視是指定的屏道!22點以後開始睡覺(22點到早6點有值班),該值班的值班,該睡覺的睡覺,一般2個小時一班,每班2人!每天的伙食就是早上一碗飯,一碗水煮青菜蘿蔔湯,中午晚上和早上都差不多!家裡給存錢的,你可以試試營養餐,中午25元晚上20元(各一個菜),還有商品配貨(都是餅乾火腿腸礦泉水鴨蛋),我在裡面30天花了1500多吧!其實我在裡面管教和牢頭對我挺好(也都是打了招呼的)!裡面煙和酒就不要想了,其實戒煙戒酒蠻好!每天把心態調整好,把飯吃飽,認識一下之前的過錯,畢竟有錯在先!後來30天後出去了,老婆來接我說長胖了,膚色也好了!怎麼說了,進去以後心態放好,積極改造,錯了就是錯了,有罪就要罰!


看守所一日生活制度 6:30起床6:30到7:00排隊洗漱7:00到7:30吃早飯7:30到8:00讀37條8:00到8:30坐板8:30到9:00坐板9:00到10:00放風10:00到11:30坐板看電視(中間有求醫吃藥的)11:30到12:00吃中午飯 12:00到14:00睡覺 14:00到15:30坐板看電視(中間有求醫吃藥)15:30到16:30放風16:30到17:00坐板 17:00到17:30吃晚飯 17:30到19:00排隊洗涼水澡 19:00到19:30坐板看新聞聯播 19:30到22:00坐板看電視 22:00到6:30睡覺 每個看守所應該是大同小異 碼字不易輕噴


很多年前有過一次進看守所的經歷,直到現在還歷歷在目,這麼多年過去了,我甚至還可以清楚的說出當時同監室里每人的名字

那是2010年的五月份,離我大學畢業還有一個月的時候,你沒聽錯,快要大學畢業的時候。當時我在一個小公司做實習,那家公司是做信用卡套現的,當時也沒想太多,糊裡糊塗的上著班,5月27號下午剛上班的時候,我懶洋洋的跟來公司閑逛的一個小夥子扯著淡,突然辦公室衝進一群人,讓我們大家都不要動,待在原地,之後很快有人過來收走了我們的手機,他們亮明身份是警察後開始了漫長的搜查(這種公司各種玩意太多了,各種偽造印章,上萬張信用卡等等),期間發現應該是兩撥警察,後來才知道案件是由所在省的一個縣級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發起的,而我所在城市的刑偵大隊配合抓人,中間我們公司老闆娘撒潑,在眾目睽睽之下被當地刑警毆打,真的是第一次真的見警察打人。一直到快晚飯時候,他們將我們挨個押到樓下警車上,說是要帶到那個縣級市的公安局審訊,一直到當晚的十一點簡單審訊好,期間一直讓我們蹲在一個房間里,每人發了一個麵包和一瓶水。就這麼蹲了一晚上,第二天5、6點的樣子,突然把我們拉到一個房間拍那種犯人的照片,就是後面有身高線的那種,並強制給每個人帶上了手銬,直到此刻,我才覺察到問題的嚴重性,之後讓每個人在羈押通知書籤字,整個人崩潰了。。我們總共二十多人全部被送進看守所刑事拘留,其中包括去我們公司閑逛的小夥子以及三天前我負責面試招進來實習的一個小姑娘。。

---------------------------------------------看守所生活--------------------------------------------------------------------

被警車飛馳押送至看守所做交接,首先個人隨身攜帶的所有物品上繳並做詳細記錄,鞋帶、扣子被強制破壞拿走,皮帶上交,眼鏡架帶有金屬結構的要沒收,就這樣開始了瞎子生活。被要求全身赤裸的接受檢查,在這種狀態下,感覺這是一種侮辱。終於被押送著進入了那扇大鐵門,一路上有三條警戒線,押送民警邊走邊交待規矩,到達警戒線時必須停下喊報告,此時崗樓上的武警口頭通過後才能繼續行進,否則武警有可能開槍。

未完待續


GZ1所,看守所分男女倉,我說的是女倉,進去前你是被拷上手銬,且做好了身體檢查,經過n個門,每個看守所伙食都不一樣,有勞動就伙食好一些,每個月要往裡邊寄錢,錢只是一個數字,買東西的數字,可加可減,就是看不見摸不著。裡面有管教,送你到倉里後,你蹲著,門邊有一個小洞,跟長方形飯盒那般大小,你把手伸出來,手銬解開,管教走了,你留在倉里。舉目望去,一個都不認識,有老有少,白髮蒼蒼跟少不更事,毫無違和感。有明確的作息時間表,必須強制按照作息時間進行,有代倉跟一個副倉,相輔相成,分床上跟床下,其實那個所謂床,類似於北方那種炕,這裡是大理石的,雖然鋪了一層木板,一層地板磚樣的布還是什麼,一樣硌得慌,冬天冷夏天熱。後面有一個晾衣服的小院子,上午開1-2個小時,下午也一樣,到時間關門,鐵門。做手工,各種疊手套,沒錯,就是一次性手套,疊出各種花樣。

ps:需要手抓的最好是洗手拿走抓,不要用一次性手套。

繼續,一般周一到周五要做手工,雙休,有時候需要趕工加班加點了。別想著做這個很辛苦什麼,別人都沒做過,有的是老闆娘,財務,會計,倒賣手機的,業務員,也有販毒的各種職業。一個月收一次信,信送進去後,會被拆開看不知道多少遍才給到收件人,不要覺得委屈,你在看守所,被羈押,你是嫌疑人或者已判決不超過3個月要出去了。都沒什麼。管教每天查2次倉,每個人在自己箱子(你進去後,給你一個儲物箱,所以我現在很討厭儲物箱)面前盤腿坐好,箱子里整齊的擺著你的生活用品跟內褲跟本子筆。哦對了,裡面大把人不穿內衣的,有賣的,就一個學生背心那種的,可以送書進去,一次性只能4本。當然這看你能力跟看守所收不收了。生活用品要多備點,特別是內褲,一下雨,幹不了,就發霉了。裡面喜歡聽外面新鮮事,各種的。先回憶到這裡,最主要,有人進去了,第一件事,給他(她)存錢。沒錢很難過,不比外面可以打電話,基本上,與世隔絕。外面的人忘了裡面的人,裡面的人沒一點辦法的。

PS:最最主要,記得打錢,按時打,能多打就多打點,在裡面好過點,不要問為什麼。


吃飯,睡覺,工作,放風,坐板……

看似似乎是可以承受得來的生活。

讓你吃喝睡,讓你有看電視的時間,生活作息很規律,這一切看起來似乎沒有那麼痛苦,似乎不像傳說中那麼難以渡日。

然而,

每天有大量的工作任務,要求你必須完成;

每天有輪流值日,白天所謂的值日即打掃衛生,洗碗、擦地、洗廁所等等,晚上所謂的值日即每兩人一組的值班,在休息時間,每人2-3個小時內,站在號子的固定區域,不可坐,不可睡,不可有其他活動,只能原地小幅度走動以防睡覺;

每天有固定學習時間,背監規,接受各種內容的學習,談話,配合調查提審,此外除了看病,不再有任何機會走出監視,除非得到釋放;

每天有定時定量的熱水供應,可能你會一周洗不了頭,可能你會一個月洗不上澡,可能有時你會熱水沒得喝;

每天要按時放風,所謂的放風口,就是監視外類似小陽台的空地,高牆比人高,頭上有鐵網,不要妄想看得到外面的世界;

每天三餐有保證,但不保證你能吃飽,不保證能幹凈衛生,即使有錢也不保證你能買上外賣食品或水果;

每天你會想像外面的世界發生了什麼,你會從看到聽到感受到的任何東西,去思念你的一切,想念你的家人朋友,猜測你曾生活著的世界在發生著什麼,惶惶不可終日。

看守所羈押的有無罪和有罪兩種人。一是可能有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員,有的是清白的,接受調查證實無罪,才可釋放;一是走完流程待審判結果下達後,可能判處死刑到拘役、監視居住等不同程度刑罰。根據審判結果的處罰羈押時間,決定是否送去監獄。


講一段裡面的順口溜,接見不拿雞,回來找挨踢 接見不拿鴨,回來就挨掐 接見不拿鵝,回來就挨磕 接見不拿錢,回來就過年


吃飄湯,穿改服,睡龍板,值夜班,有的看守所還會有小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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