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勃·迪倫|昔日我曾經蒼老,而今卻風華正茂
這是一篇關於鮑勃·迪倫、諾貝爾文學獎、音樂與文學的碎碎念。
這屆的諾貝爾文學獎給了美國民謠歌手鮑勃·迪倫,一片嘩然,這是諾貝爾文學獎首次將該獎項頒予一位音樂人,頒獎詞是這樣寫的:「為美國音樂傳統增添了創造性的詩意表達」。哦,對了,在此之前鮑勃·迪倫曾兩度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提名。
這樣的結果,除了戲謔村上繼續「陪跑」外,也帶來了思考,為什麼這個獎頒給了他,而不是原本「眾望所歸」的敘利亞詩人阿多尼斯?
聽鮑勃迪倫的歌還是在本科的時候,那時很迷美國的民謠或者說鄉村音樂;而看阿多尼斯的詩,是在幾個月前,讀了他的《我的孤獨是一座花園》(好險,差一點就能變成暢銷書了),距離上更近一點,所以我們先來聊聊阿多尼斯或者說他的這本詩集。
相比於晦澀難讀的朦朧詩,阿多尼斯的詩可讀性更高一點,更容易產生共鳴。他的詩,很喜歡從個人體驗來闡釋對事物的理解,誠如他自己所言:「用詩歌閱讀世界,而不是用世界閱讀詩歌」。
所以他其實是很樂意歡迎你進入他構建的「孤獨花園」,去感受他帶來的「新世界」。摘抄了兩段,我喜歡的「新定義」:
什麼是眼淚?
身體輸掉的戰爭。
什麼是記憶?
一所房子,只適合已逝的事物居住。
然而,組委員為何最終選擇民謠唱作人鮑勃·迪倫呢?
其中一個理由,或許可以用阿多尼斯的一句詩來闡釋:「路-我們以為解放我們,恰恰禁錮了我們」。
魯迅先生說:「世界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但是大家都走的路,未必適合你;大家都走的路,未必是一條對的路;大家都走的路,雖然保險,但是總覺得少了一些激情與勇氣……所以,諾貝爾文學獎首次頒給了一位音樂人。
需要注意的是,諾貝爾文學獎,不等於最優秀的文學作品,不等於最受歡迎的文學作品,而我所理解的諾貝爾文學獎,實際上代表了一種文學趨向,從莫言的魔幻現實主義(姑且這麼叫吧)到阿列克謝耶維奇的紀實文學,再到鮑勃·迪倫的歌曲詩意表達,諾貝爾文學在關注人類的終極問題之外,正在向大眾化發展。
本質上,是文學的大眾化【對於這個問題的研究,可以寫好幾本書,這裡就不細談了】
文學的邊界,正在不斷擴大,並顯示極大的包容性。把音樂當成文本研究,探究美學等形而上的哲學意味,我相信在鮑勃·迪倫獲獎後,這樣的學術論文絕對如雨後春筍。另外,很有意思的是,詩歌的誕生比小說早,而且詩歌都是可以唱的。比如希臘的《荷馬史詩》,我國古代的《詩經》。
那麼,從文學的角度來看,該如何看待鮑勃·迪倫的音樂中的「詩意表達」?
「詩」,許慎《說文解字》中這樣解釋:「志也。從言寺聲。」。對於詩,古代文論中也有「詩緣情,詩言志」的說法。然而與「詞」的只為情深不同的是,詩更重於「志」,這也就是為什麼詞又稱為「詩餘」。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這顆心,溝通天地,連接內在與外在,旨在重大深遠,這是詩。
而到了「詩意」,是對詩更加抽象的抒情。海德格爾談到的「詩意地棲居」,指的是人通過思考確認自我的存在,我思我故我在,追問再追問,是對虛無主義的一種反抗。
無論是阿多尼斯的詩,還是鮑勃·迪倫的音樂,都是在寫「人」、唱「人」。他們對這個世界有自己的看法,敏感得觸碰到人類心靈脆弱的部分。
鮑勃·迪倫在民謠史上,不可翻過的一頁,可以稱的上是美國民謠之父。而後的民謠發展為鄉村民謠和搖滾。無論何如,民謠,取之於民;而文學,又為「人學」。民謠,可以是文學的一種抒情方式,藉助旋律、歌詞,基於聽覺的、精鍊的情感表達。想起林夕的一句歌詞:「感謝有歌 將心境道破」。
Come writers and critics.Who prophesize with your pen.
來吧,預言以筆的作家,批評家們And keep your eyes wide.The chance wont come again.請睜大你們的雙眼 良機難再至And dont speak too soon.For the wheels still in spin不必太快做出結論 因車輪在飛馳And theres no tellin who. That its namin.誰被提名無從知For the loser now.Will be later to win.輸家翻盤早晚的事。沒有具體分析作品,借這次諾貝爾文學獎,很寬泛談了談文學與音樂。幾年前,寫過一篇關於歌詞為何難進入學術殿堂的文章,考慮文章的長度,就不列了,來日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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