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性騷擾、性別歧視——想要法學生們忍氣吞聲?不可能!
美國的某些大型律所一致要求暑期實習生們在入職前簽署強制仲裁協議和相關保密協議,強制要求將其在工作場合中遭遇的任何不公待遇甚至違法犯罪行為(包括性騷擾、性別歧視、種族歧視)轉入此律所選擇的秘密仲裁庭,要求僱員不得另行提起訴訟,不得將此事曝光在公眾面前——以便維護律所的商業形象。
此事,在一位哈佛大學法學院講師 Ian Samuel 的曝光下,引起美國法學院間的一片嘩然,#Metoo 運動的餘波還沒有過去,美國律所膽敢搞事情? 要求僱員們在遭受職場不公待遇,甚至包括性騷擾相關的案件中忍氣吞聲——這些律所無疑是在激流中勇退。美國人民一人一口吐沫都能把他們噴死,何況是遇上了特別能說會道的法學生們!
自Munger, Tolles & Olson律所要求暑期實習生簽署強制的仲裁保密協議以來,被哈佛法學院講師 Ian Samuel ?在推特上曝光之後2個月,為保護學生的職場利益,耶魯法學院等14所頂級法學院正在向律師事務所發起調查,要求他們在校招時披露是否要求暑期員工是否需要簽署上述強制仲裁協議和相關保密協議。
伯克利法學院、喬治城法學院的法學生們則聯名致信學校管理部門要求禁止這些律所進入校園招聘。耶魯、哥大、康奈爾和其他11所頂尖法學院在本周一(5月14日)發表聲明,參加校園招聘的律所必須如實披露是否要求暑期實習生簽署上述協議。
該律所迅速發布推文聲明不再要求員工簽署強制仲裁協議和相關保密協議。
- Orrick,
- Herrington&Sutcliffe
- Skadden
- Arps
- Slate
- Meagher&Flom
等等知名律所隨後宣布移除勞動合同中的強制仲裁規定。迫於P.C.的壓力下,這些律所識相的認慫,否則足夠PR部門可以喝上一壺了。
#MeToo運動的風頭。
#MeToo運動是去年從美國刮起來的,去年好萊塢爆發了哈維?韋恩斯坦性騷擾事件後,許多的女明星和曾經遭受過性暴力的女性紛紛站出來,或是在社交網站上用 #MeToo標籤,來講述自己的遭遇,呼籲大眾對女性遭受性暴力等問題的重視。
一個人控訴性騷擾不一定有效,有很多人控訴就不一樣了,所以鼓勵大家站出來:Me too,我也受到了性騷擾,這樣就可以告倒那些色狼。
美國國家體操隊前隊醫拉里·納薩爾2月5日因性侵被法庭判處40至125年監禁,之前已經被判了40到175年了,兩個刑期一起服,反正一輩子出不來了。
他被判刑的原因是100多位曾經受侵犯的女性站出來指證了他。
#MeToo運動的發起者上了《時代周刊》封面,被評為年度風雲人物。
哈佛一位1L 的JD 女生表示:
「At law schools, we don』t talk about what people』s individual contracts look like. There』s the culture of secrecy [and] you』re told you』re not allowed to share your contract with anybody.」
But Samuel』s tweet and the fervor it generated in light of the #MeToo movement and various gender discrimination suits involving Big Law has prompted and promoted conversation over the appropriateness of the inclusion of these provisions for summer associates
輿論更多的認為,這些大型律所應該對此感到羞恥。
耶魯大學牽頭的這份調查,不僅要求要求律所公開是否存在此類強制仲裁合同和保密協議,也要求律所公開當僱員遭受辦公室性別歧視、性騷擾等行為時的律所的應對措施。
國內的辦公室中,性騷擾案件也偶然有發生,其他職場不當行為更是數不勝數,那麼,如果遭遇了這些事件,作為一名法學生,你會如何處理呢?法系?佛系?道系?亦或是儒系?
不管了,我先固定證據,再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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