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我就拉倒:對不起,我依舊沒能成為傲嬌小公主。

不愛我就拉倒:對不起,我依舊沒能成為傲嬌小公主。

01

昨天凌晨,周杰倫的新單曲《不愛我就拉倒》發布,一石激起千層浪。粉絲紛紛留言,要眾籌方文山給他寫詞。

一時間,好不熱鬧。我的朋友圈也在新單曲發布後的五分鐘內被這首歌刷了屏。

鑒於上次《等你下課》受到的猛擊,這次我點開播放鍵也很小心。結果,再小心也逃脫不了這辣眼睛的歌詞。

寒流來了 剛好

剛好可以 把你手放外套

把安全帽戴好

不讓你在 愛情路上跌倒

加速狂飆 你說不要

愛的險你不想冒

不想被套牢

他的懷抱 真比我好

你幸福就好

不愛我就拉倒

離開之前

不要愛的抱抱

反正 我又不是沒有人要

哥練的胸肌

如果你還想靠

好膽你就麥造

照這個趨勢發展,下一首單曲是《我愛喝奶茶》指日可待!

不過,聽著這首歌,還有點羨慕是怎麼回事

周杰倫除了有才華,給我留下的另一個印象就是傲嬌。

這個印象從《雙截棍》開始,即使後來他還唱過《菊花台》《東風破》《千里之外》這類很抒情,很感傷的歌。

但在我心中,他依舊酷酷、拽拽、傲嬌、任性。就算後來他結婚生子了,這種固定印象也絲毫沒有改變。

和他相比,已經二十六歲的我,從來都沒有傲嬌過。也並沒有那種「你不愛我就拉倒」的底氣。

不愛我就拉倒,是那種天生寵兒才能說出口的話。

02

十年前,我十六歲。喜歡過前排的一個男生。

我們關係很好,也玩起了當時流行的乾哥哥乾妹妹那一套。有一天,我有點恃寵而驕地問他:「你是對妹妹好,還是對女朋友好?」

本來,如果他說對女朋友好,我就趁機說出「那我當你女朋友吧」。但他只是笑笑,並不正面回應我。

可是當時的我,把他的這種笑當成了一種希望。於是在糾結了一個學期之後,我終於在同桌的「慫恿」下和他告白了。

是打電話說的。當時,他剛午睡起來,而我站在街頭的電話亭里,周邊熙熙攘攘,汽笛聲嘈雜地我想掛斷電話。

當我結結巴巴地說出「我喜歡你」之後,電話那頭停頓了半分鐘,然後他說:「對不起,在考上大學之前我都不想談戀愛。」

我有點失落,又有點「終於說出口了」的釋然。放下電話以後,同桌問我:「怎麼樣?他有沒有答應?」

我故作輕鬆地回答她:「他說他要好好讀書,不想談戀愛分心。」

結果,一個星期之後,我喜歡的那個男生就和隔壁班的高瘦美在一起了

在他們因為高考分手之前,我每天都在看著我喜歡的人和別人秀恩愛。

氣得我再也沒搭理過那個男生。只要有他在的地方,我都特意繞開。即使在教室外的過道里狹路相逢,我也會裝作地上有錢那樣,一邊盯著地面一邊急速走過。

這麼多年過去,我依舊不能釋懷:不喜歡我就明說啊,為什麼要騙我?這種所謂的善意的謊言我不要!我就要你直截了當地告訴我你不喜歡我!

03

直到現在,我依舊不是那種洒脫的女孩,可以無所謂喜歡的男生不喜歡自己

我喜歡的男孩,我當然也希望他喜歡我啊。所有付出的感情,我都希望有正面的反饋。

即使面對我兒子,我也依舊會每天跟他說無數次「我愛你」,同時,問他無數次「寶寶,愛媽媽嗎?」以及,和他申請無數次「親親媽媽」。

雖然有點誇張,但我只想告訴我兒子:

這個世上沒有無緣無故、來路不明的愛。我愛你,所以也希望你能夠愛我

當我足夠在乎一個人,我才不能違心地說什麼不愛我就拉倒這樣的屁話。一個人默默垂淚暗自惋惜有什麼意義?我就是要讓你愛我啊,我就是想讓你愛我啊!

我不夠傲嬌不夠洒脫,就是因為我特別特別渴望能被你愛著,同時也能夠全心全意地與你相愛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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