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我就拉倒:對不起,我依舊沒能成為傲嬌小公主。
01
昨天凌晨,周杰倫的新單曲《不愛我就拉倒》發布,一石激起千層浪。粉絲紛紛留言,要眾籌方文山給他寫詞。
一時間,好不熱鬧。我的朋友圈也在新單曲發布後的五分鐘內被這首歌刷了屏。
鑒於上次《等你下課》受到的猛擊,這次我點開播放鍵也很小心。結果,再小心也逃脫不了這辣眼睛的歌詞。
寒流來了 剛好
剛好可以 把你手放外套把安全帽戴好不讓你在 愛情路上跌倒加速狂飆 你說不要愛的險你不想冒不想被套牢他的懷抱 真比我好你幸福就好不愛我就拉倒
離開之前不要愛的抱抱反正 我又不是沒有人要哥練的胸肌如果你還想靠好膽你就麥造
照這個趨勢發展,下一首單曲是《我愛喝奶茶》指日可待!
不過,聽著這首歌,還有點羨慕是怎麼回事?
周杰倫除了有才華,給我留下的另一個印象就是傲嬌。
這個印象從《雙截棍》開始,即使後來他還唱過《菊花台》《東風破》《千里之外》這類很抒情,很感傷的歌。
但在我心中,他依舊酷酷、拽拽、傲嬌、任性。就算後來他結婚生子了,這種固定印象也絲毫沒有改變。
和他相比,已經二十六歲的我,從來都沒有傲嬌過。也並沒有那種「你不愛我就拉倒」的底氣。
不愛我就拉倒,是那種天生寵兒才能說出口的話。
02
十年前,我十六歲。喜歡過前排的一個男生。
我們關係很好,也玩起了當時流行的乾哥哥乾妹妹那一套。有一天,我有點恃寵而驕地問他:「你是對妹妹好,還是對女朋友好?」
本來,如果他說對女朋友好,我就趁機說出「那我當你女朋友吧」。但他只是笑笑,並不正面回應我。
可是當時的我,把他的這種笑當成了一種希望。於是在糾結了一個學期之後,我終於在同桌的「慫恿」下和他告白了。
是打電話說的。當時,他剛午睡起來,而我站在街頭的電話亭里,周邊熙熙攘攘,汽笛聲嘈雜地我想掛斷電話。
當我結結巴巴地說出「我喜歡你」之後,電話那頭停頓了半分鐘,然後他說:「對不起,在考上大學之前我都不想談戀愛。」
我有點失落,又有點「終於說出口了」的釋然。放下電話以後,同桌問我:「怎麼樣?他有沒有答應?」
我故作輕鬆地回答她:「他說他要好好讀書,不想談戀愛分心。」
結果,一個星期之後,我喜歡的那個男生就和隔壁班的高瘦美在一起了。
在他們因為高考分手之前,我每天都在看著我喜歡的人和別人秀恩愛。
氣得我再也沒搭理過那個男生。只要有他在的地方,我都特意繞開。即使在教室外的過道里狹路相逢,我也會裝作地上有錢那樣,一邊盯著地面一邊急速走過。
這麼多年過去,我依舊不能釋懷:不喜歡我就明說啊,為什麼要騙我?這種所謂的善意的謊言我不要!我就要你直截了當地告訴我你不喜歡我!
03
直到現在,我依舊不是那種洒脫的女孩,可以無所謂喜歡的男生不喜歡自己。
我喜歡的男孩,我當然也希望他喜歡我啊。所有付出的感情,我都希望有正面的反饋。
即使面對我兒子,我也依舊會每天跟他說無數次「我愛你」,同時,問他無數次「寶寶,愛媽媽嗎?」以及,和他申請無數次「親親媽媽」。
雖然有點誇張,但我只想告訴我兒子:
這個世上沒有無緣無故、來路不明的愛。我愛你,所以也希望你能夠愛我。
當我足夠在乎一個人,我才不能違心地說什麼不愛我就拉倒這樣的屁話。一個人默默垂淚暗自惋惜有什麼意義?我就是要讓你愛我啊,我就是想讓你愛我啊!
我不夠傲嬌不夠洒脫,就是因為我特別特別渴望能被你愛著,同時也能夠全心全意地與你相愛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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