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滴滴冤枉么?

你說滴滴冤枉么?

來自專欄 曲濕濕

5月6日凌晨,21歲空姐搭乘順風車被司機殺害。

5月7日下午,死者父親報案。

5月8日早,死者遺體找到。

5月10日,滴滴懸賞100萬尋找疑兇司機。

5月11日下午,疑犯棄車跳河地發現遺體,身份尚在確認中。

5月12日11時,鄭州警方確認撈起遺體是殺害空姐的犯罪嫌疑人。

「空姐遇害案」發生後,網友紛紛對滴滴打車的安全機制提出質疑。

案發當晚,滴滴該訂單中對於夜間的人臉識別機制未觸發。嫌疑人劉某華在案發前,曾因言語性騷擾乘客被投訴,但由於滴滴客服聯繫不上嫌疑人,後續並未對投訴進行處理。

5月11日,滴滴發布整改措施:

從5月12日零點起,順風車業務在全國範圍內下線,停業整改一周;除順風車以外的其他平台業務,對註冊司機進行全面審查。

事件至此,滴滴的用戶口碑一度惡化。有網友稱,從「滴滴打車」變成「滴滴打人」,而現在已經是「滴滴殺人」了。

那麼處於漩渦中心的滴滴,被罵到底冤不冤枉?

「順風車不是滴滴親生的?」

從法律角度來說,「網約車」是滴滴專車、滴滴快車和滴滴計程車。而滴滴順風車與滴滴出行並非同一公司運營,二者在法律上並非同一主體。

(圖片來源於網路,侵刪)

滴滴司機在註冊審核時,快車司機需要提供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還明確提示司機必須滿足無酒駕、毒駕和暴力犯罪、吸毒記錄等違法行為前科。審核時間一般是3-5天。

順風車司機則比較寬鬆,註冊的車輛既可以在自己名下,也可以不在自己名下。審核時間一般是48小時。可以說,有身份證、有車、有手機就能註冊了。

相比於快車、專車,順風車由於存在公益性質,更強調人情味和社交性。在法律上也與「網約車」並非同一概念,沒有明確的立法條例保護。簡而言之,搭乘順風車出現意外,維權索賠比較困難。

雖說滴滴作為平台,和順風車司乘之間屬於中間服務關係。但是應該承擔的信息審查義務和必要的安全管理義務是必須履行的。除卻人性善惡的考量,在這次的事件中,滴滴在第一關人員准入中就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司機後台可以看到對乘客露骨評價?

滴滴順風車在業務上線初期,就一直強調社交屬性。在司機乘客兩方的互評功能下,平台會收集每個用戶獲得過的所有評價標籤,在下次發出訂單時集中展示。每段行程結束後,如果車主和乘客感覺投緣,還可以繼續進行對話。

滴滴的其他業務是由平台派單的,而順風車則是由司機主動選擇乘客的。

試想在上車之前,司機已經通過後台查看到了你此前搭乘順風車的時間、地點、消費價格,以及其他司機對你的評價。這些評價,除了平台推薦的標籤外,還有很多偏離乘車過程本身,更加涉及個人隱私的內容。那會不會為不懷好意的人,提供更好下手的目標選擇?

翻看網友截圖你會發現,在司機對乘客的評價中「顏值爆表」、「聲音甜美」這樣的描述辭彙非常普遍。更令人詫異的是,「美女下車時絲襪容易走光看的想入非非」這樣的評價也被堂而皇之地顯示出來。

那麼即然已經被各種同行者,或司機標註了各種標籤,乘客是完全不知情的。但現在此事已暴露的情況下,是否可以補救,比如乘客對不滿意的標籤,可以自己刪除或編改嗎?筆者實際操作以後的答案是,不可以!

為用戶提供社交便利的初衷無可厚非,但是過多無關搭乘過程的評價展示,是否暴露了滴滴平台在內容審核上的不嚴格?只能由平台管控的評價標籤展示,難道不應該對內容加以區分,過濾到涉及個人隱私的部分?

緊急求助功能找不到?

你知道滴滴順風車有緊急報警功能嗎?能找到在哪嗎?

在車輛行駛後,可以點選「聯繫客服」選項。跳出的是機器人客服,能夠解答一些軟體故障問題。如果乘客在搭乘順風車時若出現突發惡性事件,操作方式是這樣的。在「更多」選項中,有「投訴」和「緊急求助」按鈕。在緊急求助頁面,滴滴將保留錄音證據、實時位置,並且通知緊急聯繫人。

試用「緊急求助」功能後,滴滴確實開啟了錄音模式,但是如果用戶之前未曾設置過緊急聯繫人,就無法發送行程信息。據順風車平台工作人員透露,一鍵報警功能成本較高,使用一次要平台承擔50元左右。

詢問了幾個經常使用滴滴順風車的朋友,都表示並不知道還有這個按鈕的存在,也從未在軟體中設置過緊急聯繫人。

不知道是否是因為成本費用問題,緊急報警功能在頁面的顯示位置並不明顯,平台也沒有設置引導用戶去知道這個功能的產品邏輯。不能在緊急情況下,第一時間為乘客提供幫助的報警功能,有什麼存在的意義呢?難道不是形同虛設嗎?

事故頻發未做整改,平台的責任心呢?

2012年9月9日,「滴滴打車」北京上線。時至今日,滴滴已經成為中國網約車市場巨頭。從一線城市到十八線小鎮,用滴滴打車已成為日常出行不可忽略的方式,為人們提供了極大便利。但是由於監管不力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也是屢屢引起公眾熱議的。

2016年5月,深圳女教師鍾某乘滴滴順風車回校途中,遭假牌照司機劫殺。

今年4月博主@孟婆在修行曾在微博撰文描述了她獨自乘滴滴網約車被性騷擾的經歷。

滴滴公司接到了投訴開始調查,但是卻在調查中反覆她:「你是不是給過他暗示,是不是他理解錯了?」

(圖片來自@孟婆在修行微博)

網友@一個抓馬的girl微博截圖:

網友@illy-illy微博截圖:

但也有人說,在出行普遍選擇計程車的時候,也有類似事件發生,那時卻沒有人轟炸式的指責計程車公司。審查機制可控,人性卻不可控,平台責任應該是有邊界的。滴滴被罵成這樣會不會太冤枉?

計程車司機的監管責任有一部分在政府的交管部門手上,有突發情況計程車公司和交管部門都要承擔責任。

而現在滴滴對順風車司機的監管力度如何呢?滴滴作為平台公司,在監管順風車司機上,實際上是擁有了部分交管部門的權力。那責任呢,滴滴又盡到了多少?

滴滴作為壟斷過網約車市場的巨頭,早就已經走出了砸錢的階段。肩負著如此規模用戶的信任與期待,滴滴確實應該從過分關注市場增長轉向關注服務品質轉移。多花幾個100萬花在監管機制改善和產品功能優化上,可能就會避免類似的事件。

正如博主「闌夕」所言,滴滴必須在技術上進一步完善自己的產品。而他提出的改善建議,其實根本不需要花上100萬元。

從這件事情上,我們可以看到滴滴最大的失誤,在於管理層以及很多相關人員心目都有一個僥倖的心態,似乎都覺得不應該為那些偶發的低概率事件花費這麼多的人力物力,直到出事。。。

柴靜說:「真相就是無底洞的那個底。」那個「底」是大多數人不願意麵對的事實。

從古至今,中國也有非常多講「防患」的話。因為世間很多天災人禍是我們無法掌控的,所以一定要多注意一些可避免的事項。但,真正做到的人寥寥無幾。因為危機還沒有發生。

如果在我們知道了一些可能的危險事情後,還把「沒事」掛在嘴邊,放在心裡,那麼無疑,我們就是在把自己和他人都推向死神。

百萬懸賞,顯然也追不回逝去的生命,比起事後諸葛亮,防患於未然最重要——讓下一個女孩安全到家,期待一周後的滴滴能夠交給公眾滿意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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