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家長,應該要求老師嚴厲懲戒自己的孩子嗎?
中小學教育領域中,老師打學生的消息很容易引起廣泛關注,而事件擴散之後,最終的處理結果往往是老師的道歉甚至處分。即使老師的動機和處罰程度都在情理之中,由於相關法律的不完善,主管部門大多也許採取處罰老師的舉措來息事寧人。這樣的事情客觀上讓老師群體不願、不敢懲戒學生了,這肯定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不利的,那麼,我們家長朋友們應該要求老師嚴厲懲戒自己的孩子嗎?
首先,我們來分析此類事情的起因。簡單來看,事情起因是部分違法老師在與學生的交往中,做出了一些違法行為,包括毆打學生等。這傷害了師生感情,更破壞了家長對老師整體的信任感;而與之相對的,也有部分孩子的「出線」行為和部分家長的「蠻橫維權」也傷害了老師對學生和對教育的感情,會影響老師的授課模式和管理習慣,這種影響常常範圍大,時間長。總而言之,師生家三者之間的關係都因少數群體中的「老鼠屎」遭到了極大破壞,並且這種惡性循環下的惡果,修復起來十分困難。
其次,我們來看看此類事情造成的後果。對老師來說,完成授課任務是基本要求,也是唯一便於考核的要求,對於孩子學習、生活習慣等細節則職業道德要求,難以考核,基本依賴於教師自覺。而這種環境下,為了避免自己承擔更大的職業風險,面對學生屢教不改的壞習慣,「退一步海闊天空」就成為他們最便利的選擇了。這一退,未成年的學生自身可以接受,因為不甚嚴格的管理給他們更多自由發揮的時間。
但這一退,把家長的境地搞得很尷尬。老師放鬆了要求,娃管不住,成績上不去著急;要求老師嚴厲教訓孩子吧,又擔心沒掌握好度,傷害了孩子。那我們家長到底該怎麼辦呢?
第一,我們應當明白,但大部分正規學校的老師還是值得信任的,我們不能先入為主的對老師有各種各樣的偏見,在孩子的教育問題上要將老師看做合作者。向老師說明自己孩子的性格特點,有利於老師採用更合適的方法進行教育;
第二,要根據自己孩子的性格做出不同的選擇。如果自己的孩子性格內向,心思敏感,就應當對孩子以鼓勵為主,並請求老師也採用鼓勵為主的教育方法。如果自己的孩子性格外向,活潑勇敢,就比較適合相對嚴厲一些的教育方法,適當的懲戒有利於他們養成好的學習習慣。
現在的教育管理制度導致了老師懲戒權的無限減弱,而是否應該在法律上確定老師的合法懲戒權也爭議很大。對於我們家長朋友如何看待老師懲罰孩子這個問題上,我的看法就是這樣,你有什麼好主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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