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箔飄燈獨自歸 ——讀毛姆《刀鋒》

珠箔飄燈獨自歸 ——讀毛姆《刀鋒》

來自專欄 文學創作

上海的雲層又厚了一些,春天還是有點兒遠。我手邊的《刀鋒》又讀到了最後一頁,合上它的時候,殘燈將盡,生命的意義在晨光中浮浮沉沉。

熟悉毛姆是從《月亮與六便士》開始的,從浩如煙海的人群中認出你喜歡的作家,是件非常奇妙的事情。我喜歡毛姆,並親切地稱之為毛姆大叔。《刀鋒》買來的時候,我剛剛艱難地讀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死屋手記》,手邊還有一本奧威爾的《一九八四》,我先入為主地認為這是一本講暗戰的書,書名如此奇怪,讓我毫無興緻。但是我還是拿起它來了,於是又是一場春光明媚的邂逅,一場滿懷欣喜的徒行。

《刀鋒》是毛姆大叔在70歲的時候寫成的,他已經看慣了世事,筆鋒一貫犀利嘲諷,但是卻開始融通寬容。他讓拉里邁過自己現實中難以逾越的刀鋒,進行一場生命的自我救贖。拉里在大戰中得到好友的保護,朋友死了,他活下來了。他看著生龍活虎的朋友倒下死了,於是他問自己,人生究竟是為了什麼,人生究竟有沒有意義,還是僅僅是盲目命運造成的一出糊裡糊塗的悲劇?戰爭結束了,所有人都要求他回到正軌,找一份正經的工作,可是他給出的回答是,我要去巴黎「晃膀子」。「晃膀子」讓拉里成為了所有人的笑柄。這和《月亮與六便士》里的斯特里克蘭德一樣,他們離開安逸的生活,進入一種世人從未踏入的荒原,他們稱之為「人生的理想」。主人公都要到巴黎去,巴黎是毛姆大叔最愛的地方,它浪漫又多情、寬容又可愛,它是藝術的天堂。 拉里走了,他不像斯特里克蘭德一樣,有著堅定不移的繪畫理想,他的理想模糊不清,甚至連自己都不清楚自己要去巴黎幹什麼,他的追求就像生命本身,毫無頭緒,一場虛無。

總有人要做事的,總有人要「晃膀子」。拉里的未婚妻不理解他,她不能忍受生活中沒有宴會,於是和拉里解了婚約。沒有共同的目標,就像一個要上山,一個要下河,婚姻締結不成的。拉里一頭栽進人生意義的大命題中無法自拔,他給不出自己答案,但是他在無限追求中完成了自我。他去了印度,他學了瑜伽,也似乎從《吠陀經》中得到了安寧。東方的神秘讓毛姆為之沉迷,那些無法從宗教中得到的人生意義,也同樣在東方的神秘主義中得不到。但是總是有人前仆後繼地要去問人生的意義,那是不是「浮生若夢,為歡幾何」的豪放,是不是「縱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懼」的平靜,又或者是不是「吾將上下而求索」的執著?沒有答案。縱使一個人再努力也找不出終極的答案。人生就是虛無縹緲,生命就是浩渺廣闊,它吞沒了時間,也吞沒了所有的追求和質問。可是我們的追求到底有沒有價值?

拉里最後回到紐約,散盡家財,混跡人海,做了一名計程車司機。他沒有看破塵世,也沒有向蠅營狗苟妥協,而是俯下身去,螻蟻一般融入了生活。但是我想他安心安意地過著自己挑選的生活,我行我素,別無所求。毛姆大叔自嘲地說,我是個俗人,我做不到步拉里的後塵,我只能仰慕。我們都是俗人,我們愛著滿地的黃金,假使不愛,也或許因為責任,或許因為恐懼,不敢坦坦蕩蕩地去追求,不敢心無掛礙地去飄蕩。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心嚮往之。我們只能無限仰慕,然後一頭栽進瑣碎的生活中,讓心中的白月光磨滅成黃銅大鎖,鎖住了自己的一生。

讀《刀鋒》的時候,我想到了赫爾曼黑塞筆下的《悉達多》和《荒原狼》,黑塞神情嚴肅地拿著解剖刀,冷靜地切割著我們的內心,充滿痛苦地自我救贖;毛姆斜睨著眼睛,晃動著手裡的雞尾酒,一臉嘲諷地揭示著生命的價值和意義。毛姆大叔愛真誠憨厚的格雷,也愛伊莎貝爾的美色,但是他對世事如此洞察透徹,他不得不滿含嘲諷,他對女人是不客氣的,全然不像馬爾克斯和茨威格一樣珍視她們。他認為好看的皮囊靈魂總是空洞,無知且狂傲。但是卻對陷入困境靈魂潔白的索菲伸出手去,說,美人兒,我們去看看那玫瑰花......毛姆大叔如此親切,又如此可憎,和他筆下的人物一樣,讓人又愛,又恨,卻無論如何都撒不開手去。

我們每個人都在無限中追問著人生的意義,尤其是當遭遇了人間的不幸,急於找到解脫之道。可是誰能救你呢?慈悲的釋迦摩尼救不了你,救世的耶穌救不了你,你所依賴的一切都不是你的解救之道。唯有向內尋,尋到你心神澄澈的靈魂,帶著它獨自上路,走向廣闊天地,才能安身立命。

The sharp edge of a razor is difficult to pass over; thus the wise say the path to Salvation is h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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