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正定
欲貪對應欲界,色貪對應色界(定),無色貪對應無色界(定)。從貪愛的角度看,禪定就是不斷的捨棄貪愛的過程;
一般來說,市面流傳的禪定方案是強制專一所緣,即強行壓制/迴避欲界貪/色界貪,到了一定程度後,可以暫時的取得色界定/無色定。但是由於禪修者無明尚存,所以一旦欲界貪有了現起的機緣,並且欲界貪業力(雜念)超越了支撐壓制/迴避欲界貪的業力(對定境的執念),定力就會退失。這個過程在最大級別的層面上,就是一個人投胎到色界,然後又墮到欲界的過程。
但是正定不需要強行壓制/迴避欲界貪。正定的過程是,當雜念出現,根據十二緣起當下的分析這雜念集起的原因,最終會發現雜念升起的原因是由於無明而對身心執取為我而產生的五欲;隨即當下的觀察身心的緣緣相繼,認知到身心的緣起造作、無常消散、苦的特質,從而無明暫時止息,達到心解脫而入定。
正定的支撐力是四聖諦(認知到了苦想要出離,而並非追求定境),技術核心是正見(直面雜念,洞察其無我、無常、苦的本質,厭離),定相(方法)是四念處(從頭至尾觀察念處的集起、消散、樂味、過患、厭離)。
正定由於對貪愛集起的原因(無明)和過患(五取蘊,苦)有了完全的洞察(正遍知),所以正定是不退轉的。而且即使修行者壽盡沒有死在定里,也會投生為色界化生者,再無墮到欲界的機緣。
理論上,一般禪定方案是十二緣起中的取緣有,即對色有和無色有的執取而實現定境,而這種執取到的定境無論多長時間都會消失,即有緣生,生緣死;而正定是切斷受緣愛,從而不執取任何境界,最終實現定境,並且由於貪愛的無餘滅盡,不受後有(「取」是不能發起滅盡定的,「取」的結果只有欲有、色有和無色有,滅盡定是「不取」的結果)。所以儘管定境沒差別,但是原理上正定和一般禪定壓根不是一個玩意。
正定的前提是正見,沒有正見不可能有正定;正定初禪,意味著徹底的對欲界貪正遍知,是三果聖者成就的標誌。
這篇文字緣於一個回複寫得太長。其實本來不想現在寫這些來的,因為我還不能夠達到正定初禪的水準(定根尚未圓滿),所以這些文字目前只是瞎BB,沒有體證。但是一方面我準備在讀完經藏後以此嘗試正定,另一方面從理論上來說這篇文字也基本沒有問題的,所以還是先寫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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