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成吉思汗的大扎撒(大法典)?

部分內容:

第五條 大蒙古國兒童必須學習畏兀兒文字。

第六條 男子年滿15歲皆有服兵役的義務。

第七條 每個人不論貧富與貴賤都平等勞動。

第八條 尊重任何一種宗教信仰,任何一種宗教都不得享有特權。

第四十二條 民眾對待國人要溫順,對待敵人要兇狠。

第五十七條 打馬的頭和眼部的,處死刑。

第五十二條 撒謊的,處死刑。

第五十四條 偷盜他人重要財物的,處死刑


謝邀。

正所謂「早期的成文法也只是習慣法的彙編」。這句話也點明了大扎撒的本質。

習慣法的特點之一就是「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逐漸形成的,通常是不成文的,外界不易了解」。比如您列舉的第六條、第七條、第五十七條,都是長久放羊打仗過日子中很自然養成的習慣,甚至是習俗。大扎撒只是將種種習俗彙編成冊,將此予以強化。對於研究民俗學,這本律書是很好的素材,但對於蒙古人的歷史,這本書沒什麼大的意義。因為沒有變革蒙古人生產生活,沒有產生建立新的制度。

與之相對應的如商鞅變法時的《商君書》、英國《大憲章》,它們就不僅僅是通常意義上規範公民行為和意識的法律文件,而是顛覆了原有的意識形態、社會組織。與此相比,大扎撒很遺憾得做不到這一點。

但它也有好的方面,儘管大蒙古國時間不久就四分五裂,乃至數百年廝殺內戰,但約定俗成的規矩成文後,得到了所有蒙古人的遵從。哪怕部族領袖不再是黃金家族,哪怕生活早已脫離游牧,哪怕流落在天涯海角,作為蒙古人集體潛意識的一部分,大扎撒所代表的草原習俗約束和培育了蒙古人的共同感、榮譽感,將上至西伯利亞,下至陝北寧夏的蒙古人從精神上羈絆在一起。

1640年,經歷長期混戰後,衛拉特蒙古、喀爾喀蒙古和解。巴圖爾洪台吉汗與扎薩克圖汗各自代表東西蒙古,召集所屬各部貴族,在塔城會盟簽訂《衛拉特法典》。這本法典仿效大扎撒,但又有所改良和發展,特別是囊括蒙古人政治、軍事、生活方方面面,大到外交攻伐,小至婚喪嫁娶,特別是針對蒙古各部聯盟的行為準則、政策制定做出明確規範。這無疑比大扎撒前進了一大步。

至此回答已完,自己來點私活。

《衛拉特法典》實施後,團結起來的蒙古人有了復興的希望,和碩特與准格爾於1642年、1717年分別佔領西藏;准格爾與輝特遠征哈薩克並完勝;土爾扈特蒙古人也在與俄羅斯人奮力征戰尚無敗績;喀爾喀蒙古取代察哈爾蒙古專心抗擊努爾哈赤。但蒙古人的內戰傳統又摧毀了重生希望。准格爾、土爾扈特針對《衛拉特法典》做出有利於自己的修改,喀爾喀有自己頒布《喀爾喀三旗法典》,大家各為其正,繼續相互廝殺,從而被滿清分而治之,和碩特被准格爾斷了後路一蹶不振,准格爾又被喀爾喀與康雍乾聯軍絞殺,土爾扈特幾近滅族,至此,奠定蒙古人後來更可悲的現實。


【上一篇我的論文吧,發表了的。】

(因為電子稿不在手上,只好給大家掃描件。)


從此草原各部融為一家,開始了波瀾壯闊的世界大遠征。


撒謊處以死刑,作偽證處以死刑。


嚴法出高治,高治有利於當時蒙古的穩定,畢竟蒙古當時是聯盟,各部族的的治理需要嚴法。成吉思汗的大禮撒是當時的必須產物。


推薦閱讀:

作為金帳汗國的主要繼承人,為什麼俄羅斯的主流歷史學家不把成吉思汗,朮赤稱為民族英雄?
蒙古鐵騎為何能無敵天下?
成吉思汗能算甲級戰犯嗎?
蒙古大汗的飲食習慣有哪些?
成吉思汗既然能攻下宋,為什麼近的不打,跑去遠的歐洲打?

TAG:法律 | 歷史 | 蒙古國家 | 成吉思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