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不看「紙牌屋」,所以被判有罪

馬英九不看「紙牌屋」,所以被判有罪

來自專欄 史海無涯

(本文首發於華廣網公眾號)

才沒幾天,這新聞就變成舊聞了........。世界變化真快啊。

馬英九洩密案,一審無罪,二審有罪,如果深入去了解法律問題,坦白說,一審,二審都沒錯,其差別只在於法條的解釋與看待案情本身的角度而已。真正有錯的是台灣法律無法解決如下問題:

為何司法關說的沒罪,處理司法關說的有罪?

如果不能解答這個一般人心中的是非題,當然就是法律本身有矛盾之處,或是不完備。故而,所有執著於法條而認為馬英九有罪者,均乃脫離是非。

馬英九被檢察總長告知,「立法院長」,在野黨黨鞭與「法務部長」涉及關說,卻不能將此訊息告知幕僚,以討論處理方式,而應該無所作為?這話任誰聽了都皺眉。不過,在講究程序的民主教條裡,確然會發生這樣奇怪的事。

馬英九在處理整件事的程序上之法律爭議,論者已多,且在法律不完備的狀況下,永遠不會有定論,故而此不贅述。今天純粹聊聊在政治處理的手段上,馬英九在此案上犯了什麼錯。

如果我是馬英九,突然取得了政敵的把柄,應該怎麼做對我,或乃至整個台灣最有利?方法其實都在美劇紙牌屋裡,就說兩種最常見的手段:

1. 找個傳話人,將此關說情節透露給該政敵,換取政治合作。

2.找個秘密線人,將政敵涉案情節一點一點放給媒體,媒體一日一爆料,讓他的形象逐漸崩解,直到千夫所指,身敗名裂,政敵不得不下台退隱。

政敵既然是立法院長,那麼索性以此醜聞壓迫其動用自己的影響力,建立杜絕民代司法關說的法律條例。這個方法所取得的結果最有澄清吏治的建設性,抓一個賊,不如立法杜絕一千個賊。這是第一個方法。

一個在政壇擁有綿密政商關係的資深政客,要透過光明的政治手段剪除之殊為不易,那麼假媒體之手毀之,自己則不沾鬥爭之腥,既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又能除惡務盡。此借刀殺人之法,自古以來就常見於政爭,也同樣常見於現代民主國家,因為成本最低,效果最高。這是第二個方法。

可惜,馬英九乃規矩之人,性喜光明決鬥,直球對決,絕不搞那些幽暗曲折的小手段,於是他下了一個必敗的決定: 親上火線,訴諸民意。

自己站在第一線,意味著在分出勝負前,並無退路。況且主帥親征,在敵方來看,目標明確,一旦被找到阿基里斯腱,就會陷入全線潰敗的局。

馬英九當時可能認為,司法關說普遍為民眾所厭惡,驚天一爆勢必會迅速匯聚民氣,一舉推倒在政界兵強馬壯的王金平。然而由於馬王不合,素來為民眾所知,對手只需發動輿論,指控馬此舉只為政治鬥爭,原來的正當性當場減半。

事實是,王,柯聯手是有民進黨與綠媒當後盾的,甚至藍營內部也多有挺王勢力,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在「政治鬥爭」後面加上「總統擴權」四個字,整件事就糊掉了。在民主的大旗下,與「總統擴權」相比,民代司法關說不過是小兒科。

當鬥爭態勢形成「總統」與民代的對決時,連當時的「立院」副院長洪秀柱都無法站在馬這一邊。

在各執一詞時,民氣無法有效凝聚,馬王之爭亦非藍綠對決,馬英九又不會煽動馬迷鬥爭王,於是事件迅速轉移至司法戰場,媒體的風向一被帶到程序問題上,馬軍再也無著力點發動第二波攻擊,勝負只能操之於法庭,而操之不在己。

倘若馬英九使用的是上述「紙牌屋」手段,則根本不會有程序問題的牽絆,王,柯兩人就算不死也只剩半條命,而不是如今官司纏身,反被判有罪的窘局。

馬英九在此案被起訴三罪: 洩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通保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二審被判四個月是屬違反通保法。

通保法是指: 1. 重罪才能監聽。2. 監聽到非偵查目的之其他內容,不能當成法律證據,或行政調查證據,應該銷毀。

由於特偵組當時是在監聽某高等法院法官收賄案時,意外側錄到柯建銘請王金平向「法務部長」司法關說情事,所以屬於「非偵查目的之其他內容」。後來特偵組將監聽譯文送交給馬英九,並將部分內容以新聞稿公布。馬英九又將內容告知了「行政院長」與「府副秘書長」,所以被判違反通保法。

整個案子的癥結處最後集中在,馬英九認為「憲法」賦予「總統」處理重大憲政危機的職權,檢方與二審法官則認為馬英九逾越「總統」職權,而動機在於「政治鬥爭」。

一個簡單的事,而且一手的好牌,最後變成複雜無比,還惹得一身腥,竟被判有罪,馬英九可謂輸到脫褲。這是決定光明決鬥該有的下場嗎?不是。這是堅持清廉問政該有的下場嗎?不是。這是嚴守民選「總統」分際該有的下場嗎?不是。

這只是錯估形勢所該承擔的風險。

馬英九怎麼這麼不知變通啊?一些大陸朋友這麼問我。不知變通確實是馬英九死穴,或許他的家庭教育著重規矩,或許他本性就偏保守,或許他的從政歷練使他小心翼翼,或許他一生順遂,缺乏危機處理能力。

馬幹了許多傻事令一般民眾也哭笑不得,但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也有許多民眾就喜歡這味兒。

對我而言,馬英九的行事作風,不能說他不對,如堅持使用學者專家進執政團隊,而非黨內大老人馬。然而他的做法過於粗糙,有時還矯枉過正,使得他的人緣極差,人緣一差就事倍功半。

所謂水清無大魚,政治就是染缸,世上哪裡都一樣,但他就不看紙牌屋,所以搞到最後被判有罪。

你一定想問,馬英九被判有罪,對年底國民黨選情有利嗎?馬英九會不會乾脆回鍋選2020?

我只能說,現在馬又是一手好牌了,如果他願意看紙牌屋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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