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淵
題記: 孽海情天始浮沉,意欲取捨莫欺心。
從來落花隨流水,故事由天不由人。
一
李玉怎麼也想不到,三年後的今天她會和這個大她十七歲的男人結婚,眼前的這個男人成熟、穩重、身上總散發著淡淡的尼龍香水味,從認識的他的第一天,李玉就對他有著特別的依賴,像迷一樣,好像他們以前就認識,一起生活過。
他們是在一個飯局上認識的,那時李玉還是個小學實習英語老師,周末的時候,同事蔡雅邀請李玉去聚餐,在蔡雅的家裡認識了這個男人,秦奮。秦奮是蔡雅老公的老闆,雖然文化程度不高,但穿著清爽,人又清瘦,話不多,倒也不顯得粗俗。
那晚他們相鄰而坐,蔡雅老公為了活躍氣氛,不斷的向來客敬酒,講著一些似是而非的葷笑話,不知是喝多了還是就這德行。秦奮幫李玉擋了幾杯酒,並適時的制止了蔡雅老公的放浪行為。當晚蔡雅老公喝多了,秦奮送李玉回的學校宿舍,李玉心裡有一點感激,但也只是一點感激。
後來他們又在蔡雅的家裡見過幾次,了解到秦奮的一些情況。秦奮經營一家公司,在當地小有名氣,已經結婚了,兩個孩子也都上小學了,蔡雅老公是秦奮公司的業務主管,因為秦奮的酒量小 ,所以飯局總是帶著,一來二往走的比較近。
李玉已經想不起來什麼時候對秦奮產生曖昧情感的,可能是那次爬山,午後突然下起了雨,他們七八個人竟都沒帶傘,最後秦奮開車送的她回家,那天李玉的衣服都濕了,秦奮把外套脫給李玉披著,衣服上還有秦奮身體的溫度和淡淡的香水味,李玉心動了,想想自己的家庭,父母對弟弟的關愛遠勝自己,而眼前的這個男人,總是細節的關心自己。
那晚臨走時,秦奮將煮好的茶端到李玉面前,當他手掌放在李玉前額測體溫時,李玉知道,她已經喜歡上面前的這個男人,他穩重、細心、有事業心。李玉從他的眼裡也看到了,他也喜歡她,具體喜歡什麼,她也不清楚,年輕?漂亮?誰說得清呢。
具體是誰先主動的,李玉已經記不得了,他們走在一起是那麼那麼的自然,可是李玉並不開心,因為他的家庭,因為他已經結婚了。
二
李玉剛開始經常在想,其實這樣也挺好的,相比之前父母的疏離,什麼都要靠自己,現在總算有一個關心自己的人了,自己在這個世界也不再孤單,哪怕他有家庭,哪怕他愛孩子比愛自己多一點,可總是有個陪伴,有個依靠。
時間久了,李玉越來越不滿秦奮的一心兩用,每當節假日,看著別人家人團聚,歡聲笑語,而自己只能窩在職工宿舍,苦苦等待著那個人能夠從那個家脫離,哪怕是一個小時,哪怕是一分鐘的陪伴也是好的。一次一次的失望,使她感覺到自己並未脫離原來家庭的縛束,只是從一個寒冷走到了另一個寒冷。
蔡雅說:男人是要管教的,你放的越松,他離你越遠。
秦奮的老婆,李玉是見過的,她叫高琴,一眼就能看出是過過苦日子的,雖然現在的她不缺錢,只需要在家帶孩子,可骨子裡依舊透著農村婦女的傻氣,四十的女人有什麼美麗可言,看她的衣著,看她的體型,走起路來,活像只鴨子。李玉有時候會抱怨上天的不公,為什麼這樣的女人能夠嫁給秦奮,為什麼!
像所有戀愛者一樣,李玉不能容忍愛情的不完整,秦奮說:給我時間,我會處理好的。可愛情又怎麼能夠等待,李玉一刻也不想等了,她想和全世界分享她的愛情,而不是引來別人的鄙視和閑言碎語,她不是小三。
李玉第一次寫信給高琴的時候,並不想咄咄逼人,她只是想告訴高琴,秦奮愛的是她,她講述她和秦奮的愛情,勸她給秦奮自由,她甚至求她離開,她只要秦奮一個人,其他的所有都可以給她。可高琴並未回應,好像並不存在這樣一個人。
這徹底激怒了李玉,她感覺到了她的不屑,李玉接二連三的寫信給她,宣洩她的憤怒,罵她,造謠她,甚至詛咒她去自殺。高琴卻並未自殺。
憤怒讓李玉失去了理智,她暗示班級里的活躍分子欺辱高琴同校的孩子,她造謠孩子的母親的不檢點,她讓孩子在學校抬不起頭,她讓孩子遍體鱗傷,她終於得到了高琴回應,高琴哀求她,這一切和孩子無關。可這也激怒了秦奮,秦奮說:孩子是最重要的。她感覺到了他的若即若離,她知道,這次她做錯了。
三
李玉也曾以為就這樣結束了,直到她也有了孩子。當她意識到有孩子的時候,已經四個月了,在那一刻,她明白了高琴為什麼會哀求,明白了那句:孩子是最重要的。李玉決定要下這個孩子,她和秦奮的孩子,為了這個孩子,她可以捨棄一切。
孩子不能沒有爸爸,孩子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她帶著這個信念來到了秦奮的家。
高琴萬萬沒想到,李玉會出現在她的家裡,看著李玉微隆的肚子,她知道,秦奮動搖了,這一次她真的不能再裝作什麼都不知道了,看著眼前這個女人,想到關於自己的流言,看著孩子受過的委屈,她徹底憤怒了,這個女人不應該出現在她的家裡。
高琴發瘋似的撲向李玉,她要宣洩她的憤怒,她看不清眼前是李玉的頭髮還是臉,她用力的揮動她的拳頭,忘記了自己也會疼,要用盡所有的力氣,將這個女人趕出自己的家門,她將最後的力氣用在了腳上,那隆起的小腹像極了老家的土墳,刺得她睜不開眼,讓她頭暈目眩。
是秦奮的拳頭打在了她的頭上,讓她頭暈目眩,她聽到了秦奮的怒吼:你這該死的女人。她知道,她不應該踢那個土墳,會讓自己很晦氣,她感覺到了左臉的疼痛,是秦奮的巴掌。她感覺自己的身體不屬於自己了,輕飄飄的,這時候她想起來了,她的家住在七樓,她忘記自己怎麼爬上陽台的,為什麼會往下跳,她只是受不了自己的丈夫會幫著另一個女人,她不相信,自己會被這個生活二十年的男人打了。
四
李玉結婚了,婚禮現場很完美,蔡雅說,李玉是她見過最美的新娘。身邊的這個男人,依舊的溫暖,依舊的香水味道。李玉說,她會做個好妻子,她會做個好媽媽,是三個孩子的好媽媽。
李玉像她說的那樣,是個好媽媽,結婚四個月後,他們的孩子出生了,孩子在李玉的細心照顧下,又白又胖。李玉感謝上天的恩賜,直到十個月後,孩子依舊不能安穩的坐著,止不住的口水和微斜的眼睛顯示著,孩子生病了。
痴呆症,世上怎麼會有這樣的病,李玉說是高琴踢壞了孩子,醫生說是遺傳。
秦奮也不相信世上居然有這種病,他認為一定是李玉害死了高琴,才會有這樣的結果,他恨李玉,這一切都是李玉造成的,他酗酒,像高琴那樣的在李玉的身上發泄著,每夜每夜的折磨她。他懷疑孩子不是自己的,他聽人說只有近親結婚,才會生出傻孩子,他前兩個孩子是聰明的,所以他的第三個孩子一定也是聰明的。他甚至懷疑孩子是李玉和她的父親生的。
孩子是最重要的,秦奮為了孩子可以付出一切,當他拿到省最好醫院的化驗單時,他想起了自己的第一個孩子,那年他15,高琴也15,他們還不知道成人世界是什麼樣子的時候,就有了第一個孩子,他們害怕了,他們聽從了父母的安排,捨棄了那個孩子,他們還撫養不了一個孩子,他們只能承諾,以後再也不見那個孩子。
他也想到了李玉,想起了第一次見李玉,是那麼的惹人憐愛,做什麼事情都是小心翼翼的,想起了那次懷疑李玉和父親的關係時,李玉哭著說,自己是抱養的。
五
李玉光著腳、披著發走在大街上,她覺得這一刻,她忘記了父親,母親,也不記得孩子,這一刻,世界是屬於自己,只是昨夜滿街的落葉,一夜間不知哪裡去了,他們說,是風,是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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