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乾貨!希臘投資促進局權威解答希臘買房移民熱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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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必須僱用律師來準備資料嗎?

A:法律未要求通過律師準備和處理文件。如果申請人不會講希臘語及/或身處希臘境外,尋求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幫助以利程序不失為更好選擇。

Q:誰被視為家庭成員?

A:依照法律規定,可入境希臘的第三國公民的家庭成員為:

a. 配偶

b. 配偶未滿 21 歲的直系後代

c. 配偶直繫上代親屬

Q:我的直繫上代親屬(即我的父母或配偶的父母) 或 18 歲以上的子女可陪伴我嗎(在希臘擁有房地產的情況)?他們可被包含在家庭成員條款中嗎?子女在父母居留許可證有效期內度過18歲的情況該怎麼辦?

A:直繫上代親屬包含在上述條款中,但 21 歲以上的子女未包含其中。根據房地產所有者之居留許可證的條款與要求而允許入境希臘的申請人子女,年滿 21 歲前會被授予適用於家庭重聚的居留許可證。年滿 21 歲後且未滿 24 歲前,可獲得單獨的 3 年期居留許可證。年滿 24 歲後,依據相關移民法律其居留許可證可進一步續簽。

Q:未婚伴侶有權取得居留許可證嗎?

A:不可以,未婚伴侶不被視為家庭成員。

Q:持有房地產所有者之居留許可證,我可以到其他歐盟國家旅遊嗎?對此有什麼條件嗎?

A:是的。就申根國地區內個人的自由出入境而言, 居留許可證或長期簽證是有效的。持有申根國發出的有效期為一年之長期簽證(例如,房地產所有者之居留許可證)的任何公民,根據適用於居留許可證持有者的相同條件,在 6 個月區間內可以赴其他申根國旅遊並停留長達三個月時間,同時還被授予多次入境的權力。

Q:居留許可證可被視為工作許可證嗎?我的配偶、我公司的法定代表、我的子女或我本人可在希臘工作嗎?

A:居留許可證絕不賦予任何類型的就業資格。依據第 4251/2014 號法律第 20 條第 6 段的規定,就業不包括股東或首席執行官利用其職務進行的經濟活動。

已獲得居留許可證(有效期與擔保人的居留許可證相同)的家庭成員同樣不準進入就業市場。

Q:居留許可證可授予我申請公民身份的權利嗎?

A:居留權不屬於可直接獲得希臘公民身份(通過入籍程序)的權利;居留權僅允許其持有者獲得長期居住的地位,如長期居民的地位,而這只是入籍程序的一項資格條件。為獲得長期居民的居留許可證,須累積符合第 4251/2014 號法律第 89 和 90 條中的條件。

Q:€250,000 的金額包括增值稅嗎?如果所有權/ 出售文件包括配偶雙方的名字,投資價值應如何計算?

A:€250,000 的金額指的是合同中顯示的價格。如果房地產為配偶雙方所共有,居留權會授予配偶雙方。

Q:我購置多套房地產,單個價值少於 €50,000 而總價值大於等於 €50,000,我可取得居留許可證嗎?

A:無論您擁有一套還是多套房地產,您都有權獲得居留權,前提是其總價值大於等於 €50,000。

Q:我可購買商業房地產或商住兩用房地產或土地嗎?

A:法律規定 €50,000 必須是合同寫明的價格。並未作出商業房地產和住宅房地產的區分。

Q:有適用於房地產市場的任何限制嗎?(例如地點、面積或其他因素)。

A:位於邊界地區的房地產受到限制。

應該指出,邊界地區是指:Dodecanese, Evros, Thesprotia, Kastoria, Kilkis, Lesvos, Xanthi, Preveza, Rodopi, Samos, Florina 和 Chios 轄區, Thera 和 Skyros 群島,以及前 Drama 轄區的前 Nevrokipi 地區;Loannina 轄區內的 Pagoniou 和 Konitsas;Pella 轄區內的 Almopia 和 Edessa;和 Serres 轄區內的 Sintiki。

受到上述限制影響的個人或法人實體在遞交申請的同時,可請求取消針對上述邊界地區的禁令, 並在申請中清楚說明房地產的預期用途。在遞交申請之後,是否取消禁令的決定會由國防大臣作出。

Q:我的居留許可證簽發之後,我可從戶籍國直接前往申根國旅遊嗎?我需要先到希臘嗎?

A:您可以直接前往想去的任何申根國。

Q:關於享有教育和醫療服務的安排是什麼?居留許可證持有者的子女可以上希臘公立學校嗎?

A:居留許可證的持有者可享受類似於希臘人所受的公共教育。關於享用醫療服務,受制於現行法律規定的第三國公民及其家庭成員,必須購買可支付其醫療保健和醫療護理費用的保險。

可呈交下述文件以證明此條件已滿足:

i. 簽署於希臘境外的保險合同,前提是此類合同明確寫明承保範圍包含申請人停留希臘的期間

ii. 簽署於希臘境內的保險合同

Q:我可購買帶有希臘牌照的汽車以滿足我在希臘的交通需要嗎?

A:可以,根據適用於第三國公民的交通部具體規定。

Q:我可以將房地產作為抵押以獲得貸款嗎?

A:你可以將房地產作為抵押,和希臘人無異。

Q:買主需要證明經濟能力嗎?

A:申請人的收入必須經資料證實,該資料證明其財務能力(例如公認的一流銀行或官方財務機構或其他公認機構發出的證書)以及銀行帳戶或其他可轉讓證券(特別是股份或債券)的存在(簽發 D 類簽證需核實前述資料)。在任何情況下,簽訂合同前,房地產價款應經由銀行劃線支票或另一樁銀行交易支付。

Q:如果八位第三國公民聯合購買一套價值 €2,000,000 的房地產,那麼這八人都有權獲得居留許可證嗎?

A:是的,前提是每個人的投資金額是 €50,000。

Q:如果某人在居留許可證有效期內,在戶籍國或希臘落下犯罪記錄,會怎樣?

A:這會導致居留許可證的撤銷。

Q:如果某人持有其他申根國的長期簽證,需要取消該簽證以便獲得希臘簽證嗎?

A:持有其他國家簽發的申根簽證,申請人可入境希臘並解決關於購買房地產的事宜。

Q:房地產轉讓/轉售後居留許可證仍舊有效嗎?

A:如果房地產(不動產)被轉讓,那麼第三國公民將失去希臘居住權。如果房地產在居留許可證生效期間被轉售給另一名第三國公民,這名新的所有者有權藉此獲得居留許可證,出售者的居留許可證同時撤銷。

Q:可以將房地產出租給第三方嗎?

A:擁有希臘房地產的第三國公民將有權出租其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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