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離婚,各玩各的,各過各的,這樣不離不棄的婚姻有何意義?

不離婚,各玩各的,各過各的,這樣不離不棄的婚姻有何意義?

我見過太多太多這類的婚姻,你玩你的,我過我的,互不干涉,只要不是太過於明顯,大家睜一眼閉一眼,你不說我,我不說你。這些人有哪些心理活動。

1:為了孩子。

這類婚姻已經沒有太多的感情,僅僅是雙方為了孩子,而堅守婚姻,互不干涉,不計較,不管不顧,不聞不問,你愛怎麼玩都行,別帶到家裡,別弄得人盡皆知就行了,一切都是為了孩子。

2:雙方父母都看好的婚姻。

雙方都很孝順,而雙方的父母都非常的看好這段婚姻,然而父母一輩也許是世交,也許是有著過命的交情,夫妻二人不忍心,只好順著父母的意願而為之,而兩個人卻因為各種原因不合,實在是沒法交流與溝通,最終選擇了各過各的,維持著那沒有感情的婚姻。

3:維護面子。

這一類人或多或少都有個一官半職,為了維護自己的面子,即便婚姻不幸福,也不會離婚,這類婚姻一般來說都是一方想要離婚,而另一方堅決不離婚,最終雙方都妥協了,各讓一步,只要不離婚,你願意做什麼就做什麼,自己當做沒有看到。

4:為了利益。

也許是家族性的聯合,也許是各方利益的聯盟,總之一旦離婚,雙方的利益都會受損,只是受損的多少而已,為了個人與家族的利益,拋棄了個人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利益而維繫著毫無感情的婚姻家庭。

5:報復性拖累。

由於對方的出軌行為而導致婚姻失敗,但是心有不甘,決定拖累對方,打死也不離婚,你愛怎樣就怎樣,反正我是明媒正娶,有法律效力的,你想與別人在一起,我就是不願意,想要離婚,門也沒有。我就是要拖累你一輩子,想要再娶別人,先要過了我這關。只要不是凈身出戶的條件,自己就絕對不答應,反正你的一切行為都是不合法的,如果你敢與別人住在一起,就是非法同居,甚至有重婚的罪名。

總結:若有愛,請深愛,沒有愛,請放手。這樣不離不棄的婚姻,其實是兩個人都無法感覺到幸福的滋味,各過各的又哪有什麼幸福可言啊?人一輩子並不長,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實在過不下去,請放手,能夠過得下去的,就請深愛,多一點包容與理解,多一點關心與呵護,多一點信任與溝通,多一點付出與責任,其實想要幸福的婚姻很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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