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對的人是什麼感覺
我第一次喜歡一個人,可以不用裝酷。
怎麼講?
我是處女座,從小到大,面對喜歡的人,永遠只會旁敲側引,不會正面表達。
說好聽點是清高,說白了就是裝酷,對方表現3分,我回應1分,表現10分,我才敢做5分以上的回應。反正我就是不能表現出我更喜歡你,我更在乎你我離不開你。
然而這種戀愛是很累的,永遠在玩你進我退,若即若離的遊戲。有時候沒把握好度,就被指責太冷淡而分手了。
但是沒辦法,性格這樣,再喜歡的人面前,也還是習慣性裝一下,可能是潛意識裡的自我保護。至今也沒有遇到過一個想要結婚的人。
以前聽到過一種說話,如何去確定自己遇到對的人,那就是當你遇到了,你就知道。
這句話一直在我心裡,我十分好奇這種感覺,特別想試一試是否真的存在。但也明白並不是每個人能有這樣的經歷,也許一輩子也不會有。
突然在某一天,這個人毫無徵兆地出現了。
我們是兩個不同世界的人,所在城市也相隔1300多公里。但是這個人,第一次讓我感受到了所謂的安全感。面對他,我居然可以毫無保留地表達自己對他的喜歡,對他的想念。真正做到了想念就聯繫這句話。我覺得好幸福,可以這樣自如表達自己的氛圍,是我從來沒有過的。想見就去見他,想發信息就發。而這個氛圍,在兩個人相識不到一周就形成了,更誇張一點說,認識的第二天就有了。媽呀,我可能遇見對的人了,就算從未謀面,相見亦是相識。彷彿你清楚地知道,這個人就是你的家人。這種感覺好奇妙,好開心,所以這個世上真的有緣分這個東西吧。
這就是遇見對的人的感覺,你可以自如做自己,表達想表達的,也不用擔心對方會不愛你。
畢竟裝酷很累,我們常常在比酷中輸得一敗塗地。
但是現實大海是殘酷的,就算遇到對的人,卻還有距離經濟家庭信仰等各種問題的攔阻。
我不知道能否與你攜手直到永遠,但我能肯定的是,哪怕在那些個帶有遺憾的夜晚回想起來,我能清楚地說出,我遇到過對的人。
此文獻給我的小可愛,my lover。
(配圖是我們相遇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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