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讀者

朗讀者

來自專欄 閱讀隨手記

15歲的米歇爾愛上了比他大20歲的漢娜。他們洗澡、做愛。他為她朗讀,一字一句,一本接著一本。然而有一天,漢娜突然消失了。

就這樣過了若干年,米歇爾成了法學院的學生,一次庭審觀摩時,又看到了漢娜。她是被告,是戰犯。在二戰時期,漢娜是一座集中營的看守。雖然未曾親手,但也直接造成了很多猶太人的死亡。她不像其他受審的看守那樣推卸責任或裝無知。漢娜坦誠自己知道自己行為的後果。其他人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在漢娜身上,說她是負責人。對於這樣的指控,漢娜的辯駁卻很無力。

米歇爾在庭審中突然發現了一個事:漢娜是個目不識丁的文盲。如果漢娜說出這一點,那一切都可以解釋清了,她不必承擔不必要的責任。但是漢娜沒有,最終被判處終身監禁。

米歇爾畢業後,工作、結婚、生子、離婚、不斷戀愛。然而腦子裡總擺脫不了漢娜的影子。每個女人都不是漢娜。在漢娜入獄5年後的一天,米歇爾重新開始為她朗讀,一字一句,一本接著一本,錄音帶被寄去監獄。漢娜在監獄中學會了讀寫,她給米歇爾寫信,但米歇爾從來沒有回過,只是給她寄去一盤又一盤的錄音帶。

入獄18年後,漢娜保釋出獄。在出獄前,米歇爾終於去面對了這個許久不見的愛人,並為她準備好了出獄後的住處和工作。然而出獄的當天,漢娜在監獄中上吊自殺了。

你有沒有過這樣一種無力感?你迫切的想要得到一些什麼、或者掙脫一些什麼,但是你覺得無能為力。此刻面對屏幕的我,就是如此。我似乎有很多的感觸和想法,想要講出來 ,但這些想法,我怎麼也抓不住,我不知道從何說起。看了這些個書,寫了這些篇字,我好像沒有過這樣的感覺。

我比較少看當代的作品,這是豆寶講給我的故事。她一邊讀一邊跟我講,於是我就困惑於漢娜的整個人生。我不理解為什麼她寧可承擔這樣的罪責,也不願意坦誠自己是個文盲。我也不理解為什麼她在出獄的當天自殺。因為百思不得其解,所以才看了這本小說。

當然當然,我們可以有很多個解釋。比如德國很早就推行了義務教育制度,那個時代幾乎是沒有文盲的。她覺得羞恥。再比如她因為看到米歇爾最後的態度,對愛情、生活絕望了,所以自殺。還比如我覺得她多少有點贖罪的意味,所以選擇寧願坐牢。當贖罪結束,也就選擇了自殺。畢竟像她自己說的,只有那些死去的人,才真正理解她。這每一個解釋,都有些道理。但沒一個讓我覺得信服。

我就是無法理解她,因為我不是她。米歇爾也不是她,所以米歇爾也無法理解,他因此痛苦、憤怒。

我不是任何人,我無法理解任何人。任何人不是任何別的人,任何人也都無法理解任何人。

豆氣急攻心的時候,常常會說「你為什麼不理解我?」我覺得很無辜。我覺得我理解。但可能我真的沒有理解。可是否也可能是,她沒有理解「我其實已經理解了」呢?人和人的距離,可以皮膚貼著皮膚,緊緊相依。但心和心的距離,為什麼會那麼遠?如果因為我不是你,所以就不可能真正的理解你。那是不是人的精神就註定是孤獨的?可如果孤獨是確定的、是常態,那孤獨為什麼依舊那麼可怕?

漢娜的一生好悲涼啊,然而愛著她的米歇爾又何嘗不是呢。

雖然我們無法理解別人,也無法理解這個世界,但這從來不會妨礙人類自以為是的解釋整個世界:這是對的,那是錯的,這是好的,那是壞的。我們得意於自己的價值觀、是非觀。嗯哼,我很理性,很堅定。

然而,愛,它莫名其妙。

等等,先等一下。

我們又如何理解「愛」呢?如何定義「愛」?如果我們無法定義一個東西,那怎麼可能理解它?

15歲少年的情慾,不像是愛啊?但是漢娜以獨特的方式,伴隨了米歇爾一生,在他心裡、在他鼻腔的味道里、在他的身體里。整整一生,以至於再也無法接受另一個女人。這又好像是愛啊。

好吧,就假定這是愛的,我們回到上面的話題:

然而,愛,它莫名其妙。

你愛上一個人,之後發現他是個罪犯,做過你無法接納的、罪惡的事。你該如何自處?如果你事先知道他是這樣的人,你不會對他產生愛——雖然這一點也是未必。但你不知道,事後才知道,知道後你還愛不愛他呢?你能不能一下子停止對他的愛?感情似乎沒辦法立刻消失掉。那就是說,有那樣一個時刻,你愛著一個你不會愛的人。那你愛的到底是什麼呢?是他的身體?如果你愛的一直都是他的身體,那他做的說的、做過的說過的,都和你的愛無關。但那樣的感情,你覺得是真正的愛嗎?

如果你愛的不是他的身體,而是他這個「人」。那什麼才構成一個人?難道不就是他的所說所想所為嗎?但他是個罪人啊。

如果我們愛一個罪人,甚至還愛著一個罪人,是不是說明我們本身是罪惡的?抑或他的罪根本不是罪?

漢娜不止是米歇爾的愛人,她也是那一代德國人的父母,他們愛著的父母多少都是有罪的。他們該如何自處?

不止是德國人,我們愛著的父母,如果在文G中造過反、打過人,我們又該如何自處?

單純的指責他們的罪惡?你們有罪!就像法庭里外、整個世界的人一樣,正義滿滿的指控他們的罪行;還是不以他們的惡為惡?就像米歇爾偶遇的那個司機一樣,把罪惡說成只是一份工作,一件不得不為的事;或是欺騙自己?告訴自己,他們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他們懺悔了。他們保證下次不會再犯了。所以,我原諒他們。

如果有了懺悔,我們當然可以長舒一口悶氣。可是,如果他們並不知道自己有錯呢?——他們不是覺得自己沒錯。他們只是不知道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還能怎麼辦?——就像漢娜在法庭上問審判長「我該怎麼辦?」這不是挑剔的問對方」你他媽說說看老娘還能怎麼辦?「,而是真的慌恐的不知所措的問」我該怎麼辦呢?「

那種無力感又開始蔓延了。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或許根本沒有任何結論。或許思考本身就是終點。當我們開始思考」我會怎麼辦「、」TA能怎麼辦「的時候,我們就已經在試圖相互理解了。心和心的距離,就已經近了一些了。但也或許這想法本身就是我自以為是的臆想,為了讓自己有個虛假的期望,可以逃避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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