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會中不同的聲音——禮儀之爭中的羅文藻(下)
來自專欄 天主教本地化研究
(本文轉載自天津教區益世雙月刊2010年11月 總第十九期)
閔興業
3、作為中國人對本國禮儀的認識
禮儀之爭的焦點問題起初是關於「天主」的譯名」和「祭祖敬孔」問題,但是,爭論最為激烈的則是關於後一項的質疑,台灣學者張奉箴提到,「大體說來,『敬祖敬孔』,耶穌會在華傳教士認為是中國傳統的文化,政治的『禮俗』,可以聽讓教友們維續做去;而道明會及方濟各會傳教士卻認為『敬孔敬租』屬於宗教領域,事涉異端和迷信,屬當禁止,應當取締,這便是『中國禮儀』的爭議問題的核心。」[20]禮儀之爭的挑起者的確是當時在福建福安一帶活動的道明會與方濟會,而進一步的深入化擴大化則是由教宗直接授命連續派來的顏璫( Charles Maigrot)、鐸羅( Charles de Tournon),嘉樂( Giovann1Ambrogio Mezzabarba)之輩以及他們在中國所採取的一系列行動激化而成的。當然,這些宗座代牧,特使不免也與當時對中國禮儀持反對意見的修會人士有關,例如顏璫在福建開展的一系列清在除教堂中「敬天」牌匾,抹去祖先牌位上「靈位」字樣、強追所有傳教士宣誓服同從宗座代牧的激進行動,其背後的確有在道明會,方濟會的支持和參與,然而,在當時教宗有意以傳信部直接委任宗座代牧,統轄各地教務的背景下,那些修會人士也已經是強弩之末了,主要責任還是應該歸到這些代牧與特使的行事責任和羅馬對於中國禮儀性質的錯誤判斷上。
我們在分析道明會士羅文藻主教有關理解中國禮儀之前,值得一提的是,於1632年初首批入華的道明會義大利籍會士高琦神父( Angelus Cocchi)等對於中國禮儀的態度和處理方式與耶穌會是相似的,即採取了容忍性的處理方針,並不像後來的黎玉范、閔明我Domingo Navarrette)等那樣極端化。廈門大學教授張先清在研究了道明會史學家袁若瑟( Jose Mari aGonzo lez)的《道明會中國傳教史》後,在他的博士論文中對此作了相當客觀的評定。理由是高琦神父相對於在道明會中以西班牙人為絕對多數的形勢下,他本人確系義大利人,對於西班牙與葡萄牙兩國由於政治背景產生的國籍和保教權的敵對狀態,高琦則屬於較為克制的一位中間派;另一方面,高琦本人的性格也比較謙虛、自製,處理問題比較理性化,在他發出的一封信中,我們看到他個人對於耶穌會所採取的傳教方法,比如按著中國人的著裝習慣,掌握官話等是持一種贊同態度的。[21
對於在禮儀之爭初期,顏璫已經到達福建,並且強迫各國傳教士宣誓,各派對中國禮儀問題的認識僵持不下的背景下,羅文藻作為名道明會士又身為中國人,他對於顏璫在福建與廣州的所有行動是親眼所見,所以,他在上海完成的這份有關中國禮儀的陳述信,應該是具有代表性的,也是極負責任的。一方面是同一修會內部主流的反對派所構成的壓力,另一方面自己又從小耳濡目染這些祭祖敬孔的儀式,此外,他身為傳信部特別委任的主教對於自己的傳教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該是在這種舉步維艱的情況下謹慎表達自已意見的,因此,我們認為,至少相對於同會的外國傳教士更具有發言權。我們在此就以他在1686年8月18日於上海耶穌會院寫成的這封致羅馬教廷的長信作為他對於中國禮儀認識的探討這封信其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論任祭祀,第二部分論三代時期的祭租禮,事第三部分宋朝時代的祭祖禮,第四部分誤論祖宗的神位,第五部分論孔夫子。在信的開端有長長的序言,在結尾處他還特別提到了自己對於這些問題的個人意見。可以說,他對中國禮儀的認識通過這一封研究中國歷史古籍和不同時期的演進禮儀史完全展現了出來。由於篇幅限制,我們從「祭祖」、「祖宗牌位」和「敬孔」三點作出分析。 在序言部分,羅氏首先從三個中國字「祭」、「廟」、「饗」入手進行解釋,以排除外國人的疑問。序言收尾處,提出了自己論述中國禮儀所主要引用的權威性經典「五經」,並指出自己分析的客觀性,「這五部書,由於上司的命令,我這幾年來,以平常的心嚴肅而客觀的態度去收集、研習、翻譯整理,這裡呈現給敬愛的讀者」3.1祭祖 關於祭祀祖先,羅文藻大量引用了儒家經典。在《禮記·郊特牲》中記載天下萬物原來是出自上天的,而世人的本源是從祖先而來的,所以,人的祖先能夠和上天相配接受後人的祭祀。[22]而在《禮記·檀弓下篇》提到人死不能復生,因此當人在實行祭禮時用米飯和貝殼作為祭品是不忍心讓亡者空著肚腹離開人世:至於不用做熟的飯食作為祭品,像活人一樣吃的飯菜,是因為這種自然之物對於亡者更為適合。在祭拜過程中,之所以有跪拜、以頭觸地的禮節是親戚表達一種最為哀痛心情的方式。而在祭拜祖先時,所出現的幡旗是表示死者的容貌已不可見了,就用之作為標記:關於神主牌位的安放,則是表示亡瑰仍然存在:盛放祭品所使用的樸素器具,則表示祭拜之人內心有一種悲傷,也是對任何事物都不加修飾的心情。[23]對此,羅文藻說「祭」就是留住先人的記憶。他還引用了《論語》中孔子的話「祭神如神在」,並認為這裡的「神以正統儒家理解是人死後的魂靈,因為古人有「人死為鬼」的概念,之所以不作為「天」或「上帝」的概念理解,因為那是國之君的皇帝才可以有的祭祀權利與貴任,與普遍的民眾所實行的禮節不同;當古人奠祭祖先時,常常是懷著種誠心舉行的。《中庸》當中以古代先王對於祭祖的敬重來說明後人對亡者的
孝心,在祭祀祖先的儀式中,皇帝和諸侯,以致士大人往往對於庶人有一種表率作用,同時,羅文藻也講到了祭殺口的問題。 這一部分,羅文藻特別引用了朱喜曾提到的有德之人在建其屋宇之初,必先為祖先建立祠堂、供奉靈位,以對祖先顯其孝意,關於「祠堂」,朱熹在《家禮》卷一、通理篇、第一章就提到了「同堂」一文的意義,即「本章合在祭禮篇今以報本反始之心,尊祖敬祖之意,實有家名分之守,所以開業傳世之本也,故特著此冠於篇端,使覽者知所以先立乎其大者……」[24]可以看出,朱熹著「祠堂」一篇的用意是繼承了儒家思想的正統,以展現後人的敬祖之意,確立家族的名分,並為後世奠定正統的源流。目的是在確立生者的道統。
3.2神位(牌位)
關於祖宗牌位,羅文藻還是引用了《禮記》、東漢歷史學家班固(公元32-92)所著《白虎通義》、南宋大思想家朱熹(1130-1200)所著《家禮》、北宋著是名哲學家、理學的開創人周敦顧(1017-1073)的「性理」學等著作,他對先於這些書中中有關租宗牌位的論述摘要出來進行說明
在中國古代立「神位」(牌位)被稱為「神主」,也就是刻有名字的木製牌子,羅文藻引用(禮記·坊記》中孔子的話來說明中國社會之所以會出現宗廟祠堂的問題,並且會在祭祀祖先時畢恭畢敬地行各種禮節,無非是在表達對以往祖先、父母的孝敬,重在活人的誠心和善行。[25]在這一部分,羅文藻特別提出來以活人替身來象徵父母祖先活著、接受祭品;又因為他們的魂靈不在此,便以神位(牌位)來象徵他們仍在眼前,目的在於提醒生者的尊敬。羅氏也借著《白虎通》說明了死人已經離去,兒孫留下一些死者的用品以資紀念,或者用木料製成「祖宗神位」、刻其姓名,以提醒人亡者仍在活著,至於神位用木材製成,是沿用了樹木有根、人類有祖的觀念,羅文藻應用了《禮記·曾子問篇》提到的皇上出巡時因為不能按時祭祀祖先,就可以在眾多神位(牌位)中選擇個較為古老的帶在車上,這樣就可以在任何地方,每天夜晚時分對於祖先祭莫一番後,便可以上榻安歇了。這無非是表達對於祖先的敬重,尤其是表明為子孫者對於先祖的報本思源,也感念從先王手中承受的統國大業,[26]關於羅文藻提到的朱熹的《家禮》,在卷四·喪禮「靈座,魂帛、銘旌」一節,作者特別提到了敬祖的器具物件,比如後世仍舊沿用的香爐、香合(即香盒)、珓杯(祭祀使用的器物)、酒與水果,並且也要放上奉養老人的其他物品,就如同他們還活著一樣對待。在這一節,朱熹也刻意提醒人一旦神形分離,便腐朽消滅、歸入黃土,而神魂也不知歸於何處了。所以,他特別反對那些請和尚來為亡者設道場作水路大會的,認為這是對於亡者的不敬,而舉行這些儀式的也不是真正的君子,[27]關於祖宗牌位,羅文藻還引用了古人制定牌位的規則,講明了基於不同的身份對於刻制牌位所應有的大小尺寸限制等等。
3.3敬孔
關於敬孔,羅文藻在提出儒家經典《禮記》之外,著重分析了在中國歷史中,幾代著名的皇帝是怎樣尊敬孔子的,比如漢高祖劉邦(前256-前195)、晉武帝司馬炎(236-290)、唐太宗李世民(599-649)、唐玄宗李隆基(685-762)等。縱觀歷史,無論哪一朝代的皇帝倡導敬孔、甚至祭孔大禮,都是把孔子作為執政者、政府官員、文人君子的道德良師和至聖先師,有稱王稱聖的傳統,從不將孔子稱為神明的。
在這封信件結尾處,羅文藻主教在論述了古代典籍的記載和中國歷史的發展後,特別表達了他個人的意見,以作為中國人對於本國禮儀所有的認識在中國典籍中,乍看之下,好像有些章句顯示了有向祖先祈求什麼,或是盼望什麼的色彩。可是,如果認真對比前後文意,以及參照歷代注釋家的解釋,實在找不出這種肯定的答案。「至論孔子,我以為雖則整個中國及其國人深信孔子乃至德之士,但並非奉他為神明,向他禱求或盼望他賜福,至於向他奠祭,則表示尊師重道而已。」他還敘述了在福州城有一些道教的人想把孔子奉為神明敬拜,並編印了向孔子祈禱的小冊子,結果反被民眾自發的取締了。
4.小結
通過分析第一位國籍主教羅文藻從接到羅馬教宗准其聖主教的諭令後直到受祝聖的經歷,以及在面對各派傳教士為中國禮儀互相狀告的背景下,向羅馬傳信部寫信陳述自己對於本國禮儀的觀點,我們可以看到這是一位備受各種苦難折磨的中國人在當時西班牙與葡萄牙兩大殖民帝國的勢力對峙下,其所轄屬的傳教士必然會為本國利益著想,以致才有羅馬傳信部的成立,力圖收回全球的傳教控制權,直接任命各地直屬宗座的代牧主教。羅文藻處在各種勢力對峙的夾縫中,也變成了一個帶有悲劇色彩的人物,一是受道明會內部人士的排擠,二是面對顏璫對於中國教會帶來傷害的行動,三是無法找出有能力繼任自己的國籍主教,也無法選出更多的國籍司鐸。只因當時中國神職剛剛萌芽,對於國內各種勢力還沒有真正應對能力,所以,其對中國禮儀的看法也沒有真正得到各個修會實權人物的注意。接著便是鐸羅、嘉樂在中國的出現,中國傳教區形勢的極端惡化。關於這位國籍主教也不過成了教會歷史中的縣花一現、僅作為中國信徒的一個記憶罷了,至於第二代國籍主教的產生、本地聖統制的建立則是240年之後的事情了。
參考書目: 1、鄭天祥編:《中國首任主教羅文藻史集》,高雄教區主教公署,台灣:民國62年3月 2、曾仰如編:《羅公文藻主教逝世三百周年紀念文集》無出版年代及出版社,台灣:民國80年10月。 3、方豪著:《中國天主教史人物傳(第三母),香港:香港公教真理學會,1973年。 4、張先清著:《官府、宗族與天主教:17-19世紀福安鄉村教會的歷史敘事》,中華書局,2019年5月。 5、韓承良著:《中國天主教傳教歷史:根據方濟會傳教歷史文件》,思高聖經學會出版社,1994年9月。 6、陳開華,「羅文藻主教年譜」,載《神學論集》第159期,2009年3月。 7、(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12月。 8、(宋)朱熹著:《朱子全書》第七冊,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
9. San Rom a n, Miguel Angel,"LuoWenzao: A Unique Role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Church of China.inMissionary approaches and linguistics inmainland China and Taiwan, edited by Kuwei-ying. Leuven, Belgium: Leuven University Press: Ferdinand Verbiest Foundation. 2001
10. Jos e Mar i a Gonz a lez, Historiade Las Miiones Dominicanas de China. Vol1(Madnd: Imprenta Juan Bravo). 1962.
注釋:
20張奉,「羅公文,主教與牧靈職」,載《羅公文藻主教逝世三百周年紀念文集》,第45頁。21張先清:《官府、宗族與天主教),第64頁;另參 Jos e Mar i a Gonz a lez,Historia de Las Miiones Dominicanas deChina,Vol1.p52.原文為西班牙文,英文譯文為:" All the same, this is not whatworries me. but how will I be able to re-main in this country, since if I could pro-vide accommodation for half a dozen religious, even if a I dye my contemptible lifewould not have passed in vain. The fact that I came with the title of Ambassador does not help me at all. The father of the Sociery will do his best to avoid it My confidence rests only in God. If my sins are not an obstacle to such great good, I may become a way for other religious who provided they will come in Chinese attire knowing the mandarin language, they will be able to land here without arouse any suspicion That is the way the fathers of t.the Society do特別感謝 Angel Dael Bl a zquez O P神父的幫助,將西班牙文譯為英文,特此致謝。
22 《禮記·郊特牲》「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參見:(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禮記正義》,第801頁。
23《禮記·檀弓下篇》:「拜、稽顙,哀戚之至隱也。稽顙,隱之甚也。飯用米貝,弗忍虛也。不以食道,用美焉爾。銘明旌也,以死者為不可別已,故以其旗識之,愛之、斯錄之矣。敬之、斯盡其道焉耳。重,主道也,殷主綴重焉,周主重 徹焉,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之心也。
24 朱傑人 闞佐之 劉永翔編:《朱子全書》第七冊,上海古籍出版社,第875頁。
25《禮記·坊記》子云:「長民者,朝廷敬老則民作孝。」;子云:「祭祀之有屍也,宗廟之王也,示民有事也。修宗廟,第敬祀事,教民追孝也。以此坊民,民猶忘其親。」這裡的「長民」,是指天子、諸侯,他們的行為對於庶民能起到一種表靈率作用。而所謂的修宗廟、虔誠地舉行紀祭祀,目的是教化民眾孝敬先輩,即使這樣,還是會出現忘親的。另外,在《尚書》中還有一句話,「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黜以爵」,指出了不參拜宗廟者的罪名,即「不孝」,有爵祿的人應當被摘除。另參:《白虎通義》卷五「巡狩」
26《禮記·曾子問)曾子問曰:「古者師行,必以遷廟主行乎?"孔子曰:「天子巡守,以遷廟主行,載於齊車,言必有尊也。今也取七廟之主以行,則失之矣。當七廟五廟無虛主,虛主者,唯天子崩,諸侯薨,與去其國,與袷祭於祖,為無主耳。吾聞諸老聃曰:天子崩,國君薨,則祝取群廟之主而藏諸祖廟,禮也。卒哭成事,而後主各反其廟。君去其國,大宰取群廟之主以從,禮也。袷祭於祖,則祝迎四廟之主,主出廟入廟,必蹕。老聃曾子問曰:「古者師行無遷主,則何主?」孔子曰:「主命。」問曰:「何謂也?孔子曰:「天子諸侯將出,必以幣帛皮主告於祖禰,逐奉以出,載於齊車以行。每舍莫焉,而後就舍。反必告,設奠卒,斂幣玉,藏諸兩階之間,乃出。蓋貴命也。27《朱子全書》第七冊,第905-90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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