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都懂,但就是做不到」,你中槍了嗎?
作者:良方
公眾號:屌絲合唱團(ID: diaosi-tuan)
(一)
如果把下面列舉的每一種情形,當作一顆從槍口飛馳而出的子彈:
「我知道我太胖,減減肥對我有好處,但我就是邁不開腿啊!」
「我知道抽煙有害,但我就是停不下來啊!」
「我知道我不該整天玩遊戲,但我就是控制不住!」
「我知道我每天該多看看書,但我就是看不進!」
「我知道我該放下手機,停止耍微博朋友圈,但我就是放不下手機!」
「我知道早睡對身體好,但我每天還是玩手機到半夜。」
「我知道網路上垃圾泛濫,但我還是樂此不疲的瀏覽。」
「我知道我得趕緊把這件事做了,但我還是一拖再拖。」
……
朋友們,你中槍了嗎?一槍,兩槍,還是已經被亂槍放倒?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往往會陷入這樣的怪圈:
道理都懂,但就是做不到!
為什麼會這樣呢?
有人說,道理是教不會人的,只有事才能教會人!
什麼意思?
只有得了肺癌,攤在醫院,花光家裡所有的積蓄,身心上受到極大的痛苦折磨,最後加上悔恨的老淚,他才能真的體會到抽煙有害,才能真的開始戒煙。
只有胖到蹲不下身,走路也累,遭人嫌棄,找不到對象,穿不下婚紗,血糖血壓血脂都踩高壓線,或者躺進醫院時,他才真的體會到過度肥胖的危害性,才會真正做到「管住嘴,邁開腿」。
這些都有一定道理,我將其歸列為外因中足夠大的懲罰。
「道理都懂,但就是做不到」,本質上,它不過是隨口一說的措辭,不過是你知我知的推卸,不過是不願改變的借口罷了!
你極有可能,壓根就不懂道理,同時執行力也極差!
(二)
在我看來,真正領悟一個道理需要經過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看過,知道。讀者在看到那個讓人眼前一亮或者幡然醒悟的道理之時,往往大腿一拍,哎呀媽呀,說得太對了!簡直說到我心坎里去了!然而一旦道理離開眼前,該怎樣還怎樣,啥改變也沒有。
這種「明白」,不過是一種即時的感覺與記憶罷了——在讀到那些道理時,感覺自己懂了,感覺自己明白了,但那隻不過是一種「轉瞬即逝」的感覺罷了!再見到此道理時,也只不過徒然多了一份似曾相識之感,其實你毛都不懂!大部分愛讀道理愛喝毒雞湯的,皆是如此!
第二階段:明白,懂了。這裡所說的「明白」,是指個人在經歷了某些人事之後,得到了一定教訓和結論,或對某些人事進行過一定程度的思考,在一定程度上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三階段:深度思考,徹底領悟。到達這一階段,那些道理早已融入到個人的血液,融入到個人的DNA。真正做到了「知」!
但是,即便你已經深度理解,徹底領悟,做到了「知」,你也有可能「做不到」。
因為:
領悟一個道理和真正去做一件事情,是兩碼事。
「知」和「行」,是兩碼事。
正如意識到自己懶散和改變懶散一樣,是截然不同的兩碼事。
事實上,人世的道理,我們的先人早就已經寫完了,它早就已經在那裡。你看與不看,知與不知,它一直就在那裡。從古至今,想通過明白一些道理而讓生活有實質性的改變,這幾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你是個謀士,教士(師)或者文字工作者。更何況,當今是一個信息泛濫的時代,道理和雞湯可以說是滿「屏」都是。
之前,我硬是搞不懂為什麼那麼多人愛看大道理(多麼的欠教育啊!),後來我發現,這幫人看道理也好,喝雞湯也好,並不是為了想弄清楚某些事理,也不是為了求知,本質上只不過是為了消遣娛樂罷了,甚至有些人只是為了顯擺看了那些半吊子寫的自認為好的東西而嘚瑟一下。
知道我現在什麼感受嗎?
滿桶水不響,半桶水叮噹響。我就是那半桶水。就我這麼個無知之輩還在這裡信口胡謅胡說八道,可以說是極其不道德,但是,只要營銷恰當,看的人還真成千上萬,你說咋辦?那有人又說了,那你還寫?你以為我想寫,糊口啊,大哥大姐!這公號是我開的,我特么不寫就沒人寫了。現在做公號的有幾個不是為了糊口賺錢啊?
說了那麼多,結論已經很明白了:你能不能做成那些事,跟你明不明白那些道理,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你做不成那些事,最大的原因就是你執行力太差,而不是你懂不懂那些道理。
是的,那你的執行力為什麼差呢?
這就是今天要講的重點。
(三)
一個人的執行力差,有兩大原因:內因和外因。
內因
一個人,在沒有外力因素的干擾下,能否擁有強大的執行力,以及能否快速的對道理深度理解徹底領悟,取決於以下四個因素:家庭背景(家庭基因);所受教育;個人經歷(直接經歷和間接經歷)以及個人悟性(思考力)。
家庭背景(家庭基因):
家庭背景(基因),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決定了你的極限和人性惡的程度。怎麼理解?父母都吃苦耐勞,養出來的子女很有可能能吃苦耐勞;父母都好吃懶做,養出來的子女很難不好吃懶做,還談何執行力?家庭基因和耳濡目染,可謂影響深遠。改變也不是不可能,只不過它本身就需要強大的反思能力和執行力,顯得相悖而困難重重。
所受教育:
一個人的教育可以說影響著甚至決定著這個人的一生。這裡所指的教育包含著整個文化大環境,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等。我個人認為,優質的教育是一個不斷發現自我,認識自我的過程,讓個人找到自己的優勢和興趣點,確立自我價值,然後通過不斷的求知和努力,最後成就自我,實現自我價值——這才是教育的終極目的。
只有在自身找到優勢和興趣點,確立自我價值後,個人才會自發的並且發自內心的想要去做好某件事,自然而然就產生了強大的執行力。
然而我們捫心自問:活到如今,我們的自我價值感是否確立?我們是否知道我們自身的優勢和興趣點在哪裡?我們的自我還剩多少,還是早已迷失在這塵世中沒了蹤影?
想想這些,頓時就覺得我們都是悲催的一代。不知道自己喜歡幹什麼,倒覺得自己一無所長,對自我價值的感知也不過停留在掙了多少錢,買了多大房子,買了多好的車子之上,終日為生活所迫奔波忙碌,為了實現別人的目標而搞得自己迷迷糊糊渾渾噩噩,試問在這樣的情況,若除去外界利益的收穫,自身真正發自內心想要追求卓越的衝動能有多少?
教育的另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強調責任感。責任感分兩種:對自身的責任感和對他人的責任感。(這裡不扯那些國家民族社會的宏觀責任感)
對自身的責任感,即每個人都必須對自己負責任,努力做好自己。
對他人的責任感,即每個人都必須對愛自己和自己所愛的人負責。
然而現在,整個大的社會環境,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消費主義,這三大主義可以說將人性中的自私,貪婪,享樂膨脹到極致,而責任感嚴重缺失,簡直是被剔除了。人人都把別人當工具,把別人當玩具,似乎成了世道的一種常態。
沒有了責任感,談何自我提升,談何保護家人,又哪來的執行力?
個人經歷和悟性:
儘管一個人能不能做成某事,與一個人是否懂某些道理並不直接構成因果關係,但一個人若經歷豐富並且有良好的反思能力,自己便可悟出很多道理,這些道理深埋於他的腦海和血液,進入他的DNA,也便真正懂了這些道理,有了去做或者不去做某些事的紮實的理論基礎,再加上人有趨利避害的本能,也往往會促長其執行力,特別是不去做某事的執行力,比如不抽煙(身邊親人得肺癌去世),不酗酒(外界酗酒事故不斷),不與小人為伍(自己曾上當吃虧)等等等等。
外因
單從外部因素來說,執行力差,無外乎兩個原因:
1. 壓力不夠大。
2. 動力不夠大。
也就是,不做這件事情的懲罰和代價不夠大,和做這件事的獎勵和收穫不夠大。
對於外部因素,我們只認準四個字即可:威逼利誘。
人的本能是趨利避害的,這是生物進化的結果,再於是便有了貪圖舒適安逸和懶惰。這裡與弗洛伊德的本我論不謀而合。
弗洛伊德認為,本我是人格中最早,也是最原始的部分,是生物性衝動和慾望的貯存庫。本我按快樂原則行事,它不理會社會道德、外在的行為規範,它唯一的要求是獲得快樂,避免痛苦,本我的目標乃是求得個體的舒適,生存及繁殖,它是無意識的,不被個體所覺察。
所以說,如果不完成一件事,並沒有危及生存的懲罰(如掉腦袋),完成一件事,也不能有極大收益(如黃金100兩),人自然是提不起勁來去執行到底的,而往往會選擇逃避。
看看現在公司里的規章制度,可以說是將「威逼利誘」四個字發揮到淋漓盡致:那麼多的制度,規章,指令,計劃,獎懲等外界約束和刺激,沒有這些,公司早就玩完了。
記住「威逼利誘」,足夠大的獎勵加上足夠大的懲罰,足以讓一個人的執行力飛升!
讀道理讀到這裡就可以了,給自己定個目標,趕緊行動起來吧!
法國著名存在主義大師薩特曾說,意義存在於行動之中!讀道理喝雞湯都是為了更好的行動而服務的,如果不是,我只能說你是在逃避偷懶享樂,如果還不動,你就快成廢人一個!
打個最直白的比方,你愛你的女人或女人們,天天在嘴上說我愛你,是沒有用的,你必須行動起來,讓她們感受到你的那份濃濃的愛意。
要知道,愛,是要靠做的!
作者:良方
來源:屌絲合唱團(ID: diaosi-t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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