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馬士英與史可法:貪官和清官的區別究竟在哪裡?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貪官與能幹聯繫到了一起,清官與無能聯繫到了一起。
提起貪官,大家都說貪官雖然能貪財,但是在官場更混得開,更有人脈,所以往往更能辦事兒;提起清官,大家都說清官再清,在官場上都混不開,根本辦不成事兒。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揚州十日」的故事,想必很多人都聽說過,說南明時期,清軍進攻揚州城,大明忠臣史可法鎮守揚州,誓死不降清軍,最後揚州城破,史可法以身殉國,揚州八十萬無辜百姓慘遭屠戮。
自古以來,史可法都被視為民族英雄,受到後人的敬仰與崇拜,而作為史可法政敵的馬士英,則被冠以奸臣之名,遭到了無數人的憎惡與唾罵。
原來,崇禎自縊後,明朝統治階級不肯接受失敗的命運,於是在江南地區組建了新朝廷,歷史上稱之為「弘光朝廷」。
弘光朝廷初建之時,上下基本都是由東林「清流」組成,官員大多都是時人眼中的正人君子,然而中權勢最高的馬士英與史可法不和。最後馬士英憑藉皇帝的寵愛,排擠走了史可法,朝堂上的「有識之士」也被貶謫,取而代之的則是一大堆只知道貪污腐敗、溜須拍馬的諂諛之臣。
不久,清軍南下,弘光朝廷沒怎麼抵抗就宣告失敗,史可法守揚州城被殺。後人總結這段歷史時,認為弘光朝廷的失敗,責任多半在於馬士英這個貪官污吏身上。但歷史真的是這樣嗎?
個人認為,弘光朝廷的失敗主要有四點:
1.軍閥割據,四鎮兵力不聽中央號令;
2.政治上不團結,黨派內耗嚴重;
3.統治集團鼠目寸光,實行了錯誤的國策;
4.將領缺乏足夠的政治才能。
根據這四點原因,我們逐一分析下馬士英與史可法間的區別:
1.導致軍閥割據的直接原因,在於四鎮將領擁立了弘光帝,佔據了「定策」之功。
而四鎮將領擁立弘光帝的原因,在於之前明朝文官為擁立福王和潞王間的爭論。
根據血統,福王無疑是最佳人選,但由於福王的爺爺老福王與東林黨有仇,所以東林黨害怕福王上位對自己不利,於是便以「立賢」為名,主張立潞王為帝(注意:「立賢」完全是個借口,歷史上的潞王就是個膽小如鼠、養尊處優的紈絝廢物)。
在這個過程中,馬士英和史可法的意見是一致的:都想立潞王。(註:後來四鎮起兵擁立福王,馬士英趕忙調轉方向,支持福王——史可法慢了一步,後悔不迭)
2.政治上不團結,在於當時的濁流與清流間的爭端。
不過,作為禍國奸臣、貪官污吏代表的馬士英,原本是非常願意跟正人君子代表的東林黨一夥團結協作的,但正人君子這派堅決跟馬士英斗到底,寧可亡國也要鬥倒馬士英。馬士英也不是寬宏大量之人,於是進行反擊。
而史可法的選擇是在中間和稀泥,最後看見自己管不了,乾脆置之不理。
兩個人都不團結。
3.南明的基本國策可以用八個字概括:聯虜平寇,屈膝投降。
所謂聯虜平寇,就是主張聯合清朝一起攻打農民軍,所謂屈膝投降,就是不惜代價換取與清朝的和平。
史可法寫給清朝統治者的信件,一直流傳到現在,大意就是:
「清朝爸爸,求求你饒了我吧,我給你多少錢多少美女都行,求求你不要再打我了,我給你跪下了。」
(別看後來史可法誓死不降清,其實史可法對清朝怕得要死,當清朝使者把戰書摔史可法臉上的時候,史可法還念叨著絕對不能跟清軍開戰,無論花多少銀子也要安撫住清朝使者。當大順軍與清軍交戰,大片領土無人看守時,史可法嚴令四鎮將領不得出戰(其實就算不嚴令,四鎮將領也不敢去),生怕惹怒了清軍。鎮守揚州時,史可法不願意像清軍投降,又怕惹怒清軍,所以揚州幾乎不設防,讓清軍輕鬆拿下。史可法以為這樣,就可以讓清軍只殺自己,放過百姓,但揚州八十萬百姓還是被清軍殺光了。)
史可法的意見也是馬士英的意見,兩個人雖然是政敵,但在苟且偷安上是驚人的一致(註:南宋朝廷至少還有一大批主戰派,南明朝廷幾乎全是苟和派)。
4.軍事上的無能。
史可法守揚州——此戰中史可法的軍事白痴表現得淋漓盡致,或許他早就做好了城破後殉國的準備,所以幾乎任何守城工作都不做。傳說史可法守揚州守了十天,但經學者多方考證,目前公認揚州只守了一天不到。
軍事上無能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明知道無能還要去送死。
馬士英也一樣。
最後再說一下兩個人的結局吧:
史可法守揚州,被清軍俘虜後殺害;
馬士英堅持抗清,戰敗後被清軍殺害。
敢問這兩個人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嗎?
筆者的答案是,沒有區別。
唯一區別:一個愛名,一個愛錢。
至於鼠目寸光、結黨營私、軟弱無能上,兩個人如出一轍。
官員的能力,從來與貪廉無關。所謂貪官能幹,不過掩蓋貪慾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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