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活著有什麼意義?

我們活著有什麼意義?

你有沒有想過,生而為人,我們活著的意義是什麼?

最近讀托爾斯泰的《懺悔錄》,開始思考一個問題:我來到這個世界,在未知的生命長度里,怎麼過才能讓我的生命有意義?至少在我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不會有太多的遺憾和後悔?

托爾斯泰出身貴族,23歲參軍打仗就屢建戰功,退役後進入文學界,不到35歲就憑《戰爭與和平》蜚聲文壇,可謂年少得志。

他有溫柔善良的妻子和可愛的兒女,家庭幸福,事業得意,這樣的人生是我們大多數人所嚮往和追求的,但他在51歲的時候,卻開始質疑生命的意義,並且引發了嚴重的精神危機。

他開始感到困惑,開始迷失了:生命的目的是什麼?生命去向何方?

他認為人終有一死,一生中無論成功與否,無論積累了多少財富、擁有多高的聲望,在人死後,都會被遺忘,一切都是徹底的虛無,沒有什麼可以永恆地留存下來,就像《金剛經》所說的「凡有所相,皆是虛妄」。為此,他認為生命是沒有意義的,活著便是罪惡。

他找不到活著的意義,賴以生存的立足之地坍塌了,他無數次想過要自殺,擺脫生命的束縛,但同時又還對它抱有希望。

於是,他嘗試在一切學問中尋找答案,與世界各國的學者交流,希望能夠了解生命問題的知識。但沒有哪一門科學知識、沒有哪個學者能給這個問題一個滿意的回答:我的生命是否具有超越生死從而達到永恆的意義?

他也嘗試理性推理,卻得出了和蘇格拉底、叔本華、所羅門、釋迦牟尼同樣的生命認知的結論:一切都是虛空,沒有來到這個世界上的人才是幸福的,死比生好,必須擺脫生命。

但他對此感到懷疑:一大部分平凡人,對世界上有關有機物和無機物的構成一無所知,可是他們生活著,而且他們的生活安排得非常合理。整個人類,過去和現在依舊生活著,為什麼會這樣?

整個人類,成千上萬的人仍在忙於生計,卻不曾懷疑過生命的意義。

托爾斯泰覺得自己哪裡弄錯了。

他認為自己的圈子由學者、富人和閑人組成,他身處其中,看到這些人的生活,就以為看到了整個人類的生活。他覺得其他億萬普通人無法深層次理解問題,因此把他們忽略了。

托爾斯泰對勞動人民的憐憫和同情,迫使他去了解這些人。通過了解,他終於明白,如果他想明白生命的真諦,就應該在這億萬普通人身上去尋找,因為正是他們正在創造生活,並且賦予了生命以意義。

托爾斯泰認為這種生命人意義存在於非理性的認知中,它就是:信仰。它提供了生的可能。他認為無論信仰給什麼樣的人提供了什麼樣的答案,任何一個答案都能賦予人類 有限的生命以無限的意義,這種意義不能被苦難、貧窮和死亡所摧毀。信仰就是生命的力量

他開始和貧窮的、平凡的、沒有學問的教徒接觸,和朝聖者、僧侶、庄稼人等接觸,發現這些人信仰的是基督教,其中不乏迷信的東西,但信仰賦予了生活以積極的意義。

這些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繁重的勞動,但他們比富人更容易滿足,他們對貧窮和苦難沒有絲毫的困惑與抗爭,都平靜並且懷著堅定的信念接受了所有的疾病與不幸。托爾斯泰認為這些勞動人民坦然面對死亡,更多的時候是帶著歡樂,感受到極大的幸福。他們活著與死去的過程中,看到的是善良,而不是虛空。

他認為勞動人民創造生活的行為才是真正的事業。

他終於明白,「活著就是罪惡」這一答案,只適用於貪圖享樂,滿足各種慾望的他自己,而不是芸芸眾生。

他認為自己終於從特立獨行中解脫出來,看見了普通勞動人民的真實生活,明白到這才是真正的生活。他明白了想要認識生命,參透生命的意義,就應該過真正意義上的生活,接受人類賦予生命的意義,和生活融合,以此來闡述和驗證生命。

就這樣,托爾斯泰擺脫了自殺的困擾,一切又回到了最初,重新開始相信,活著的主要和唯一的目的是改善自己

他認為人活著的目的,就是靈魂的救贖。為了救贖自己的靈魂,必須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想要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必須拋棄所有生命中的享受,去勞動,去接受,去忍受,變成一個仁慈的人。他認為人們從宗教信仰中獲取了這種意義。

他認為,所有信仰的本質就是,它賦予了生命一種死亡也不能帶走的意義。

他開始信仰上帝,信仰道德上的自我完善,信仰那些傳遞生命意義的老規矩。信仰給了他生命的力量。

CC說

托爾斯泰的《懺悔錄》,說到底,是托爾斯泰在憂鬱症發作遭遇精神危機時尋找精神寄託的過程。他在書中說到,宗教信仰都存在其迷信及錯誤的東西,教會的派別之爭也正在破壞那些本來由教義宣揚的東西,他能區分真理與非真理從而安排自己的生活。

頗有點為基督教背書的味道。

作為一個沒有明確的宗教信仰、相信進化論的無神論者,我認為一個人是應該有自己的信仰的,宗教信仰可以為一個人在生活中提供一些行為準則和規範,並且可以給信奉者以精神寄託,但我不認為信仰應該狹隘的定義為宗教信仰。

沒有信仰大多沒有敬畏,一個人不懂得敬畏生命,不懂得敬畏自然,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但不是宗教信仰的信仰,應該是什麼樣的,我也沒有答案。

對我來說,生命有什麼意義?Actually,Ive got no idea. 也許是體驗,是經歷,是嘗試吧。

看這本書的時候,我總想起去年看過的一部紀錄片《Human》(人類),它是法國知名的攝影師Yann Arthus-Bertrand就用了3年的時間,走訪全球60個國家,讓2020位不同膚色、種族、性別的人,在鏡頭前訴說自己的故事。

這些故事,從人類的快樂、死亡、戰爭、虐待、性別歧視、同性戀、乾旱、難民、失業、貧窮、恐懼、生命的意義等視角讓我們看到底層勞動人民以及少數不受社會支持的群體的生活狀態,給我們提供了很多值得深入思考的問題點,有興趣不妨去看看。(本文圖片來自《Human》(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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