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新媒體認為,你創作的內容是廉價的
來自專欄 潛伏新媒體
純平台模式的新媒體形態,我們上一篇簡單談了談他們對版權的態度變化。從別人的殺器到自家的武器,在消解新舊媒體敵對關係上,版權意義重大。 這篇我想說下「半平台模式」的新媒體,是如何看待版權的。
不針對某家媒體,勿對號入座。
純平台模式好理解,如今日頭條、一點資訊,知乎、微信公眾號,淘寶頭條都是純平台模式,平台重運營,無采編體系,乾的是流量分發的活,目標是成為主流的新媒體運營陣地。
半平台模式呢,我拿電商模式作類比,就是B2C+C2C,自營兼平台;純平台就是C2C。與純平台不同,半平台模式的新媒體本身是要生產內容的,即擁有采編體系。
既有采編團隊,又搭建內容平台,走的其實是「傳統媒體路徑+新媒體探索」的路子,思路並不新鮮,已淪為傳統媒體的門戶網站就在這麼做。但所謂的「探索」實在很貧乏,更多的是在內容呈現方式上比拼,比如「VR新聞」。
而內容生產方式的不同,即是否擁有采編體系,也導致半平台模式在版權的態度上沒有純平台來得「堅決」。純平台模式更看重「是否侵權」,因為「版權環境」支撐其內容生產、用戶運營,甚至是品牌價值等體系的構建。「堅決」「嚴厲」「徹底」是他們打擊抄襲行為的常用副詞。
當然,由於盤根錯節的網路版權轉載秩序(如一稿多投和媒體互轉),純平台在這方面的處理得並不足夠好,整體思路還是「事後處理」,免責幾乎是不可能的。
半平台模式則奉行雙重標準,由采編體系產生的內容,版權處理毫不含糊;平台體系下的內容使用,隱蔽地利用了混亂的網路版權轉載秩序。
我在《關於自媒體聯盟的幾點思考》一文中曾提及:「依託媒體的自媒體聯盟,平台方看中的,不僅是廣告定價標準的優化,還有共享自媒體內容版權的零成本。」 他們的「野心」是,全網零成本收割優質內容。版權,呵呵,如果標註「侵刪」也無法免責,那內容平台就成了他們的擋箭牌。
如果內容平台還解決不了,刪了也無所謂,這個「時間差」足以使內容之於己方用戶的價值得到最大化。他們信奉的是,在內容創業大潮之下,你(對,是你,不是他們)的內容是廉價的,優質內容也不是「非你不可」。
所以,這類新媒體未來會死掉嗎?可能會——如果「版權」概念還沒消亡的話——但不是現在。
半平台模式新媒體還在小心翼翼地控制著采編與平台內容比,使侵權收益大於成本。而且,他們擁有最終解釋權。
作者i小築,關注影視流媒體,微信公眾號xiaozhu-s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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