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的前程,應不應該被桃色新聞毀掉?

對陳冠希和文章這兩位演員的沉寂,我一直感到很可惜。就演技上來講,這確實是青年一代中的佼佼者,但是卻因為桃色新聞,被毀了前程。究竟演員應不應該被桃色新聞毀


路是自己走的,前程是自己選的。

演員也是人,不是神,也會犯錯,所以就要承受應該有的責罰。

不要因為是演員,大家的惋惜就要多一層。

你在生活中沒見過因為桃色新聞被開除出公司的同事?也許這個同事很有才華,但是結局還是不能為人所原諒。

無非還是一個度的問題。大家千萬不要因為是演員,因此那就區別對待。

有人說冠希沒錯,錯的是那個時代。那你可以去和那個時代講。因果已經成立,這個沒法逆轉。

還有人說文章也是被冤枉的。我想說他是真的不冤枉。私生活那麼亂,早就應該想到有那一天。說點實際的料,他太跳了。那些沒有被人曝光的東西,他還需要趕緊兜住不讓人看見。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做了就要知道會有紙里包不住火的一天。

其實也不光是他,很多人私生活都混亂。看個人吧。前些年的環境很差勁,媒體曝光了一大堆各種私生活混亂的藝人。這些人都亂然後就抱團。再然後,文章沒和這些人有過多打交道。加上樹敵太多,最後就被人這麼扳倒了。

換言之,也要看你混不混那個圈子吧。如果是利益無關,自己也沒做什麼虧心事,那就沒必要在意太多。

認認真真演戲的人,估計會和某一部分私生活混亂的利益集團,八竿子打不著。人家戲演得好,就是有導演找,不靠你什麼烏煙瘴氣的圈子。

演員還是拿戲說話,這不叫才華。

叫敬業。

群眾對於演員的要求越來越低了。

哪怕是不齣戲,也能說一句演得好了。

近些年大部分活躍在屏幕上的年輕演員——我說的是本本分分的演員,不是什麼流量明星之類的——最多也就是商業片級別的演技。

能到藝術片這一個層次的,或者說可以走走內心的表演,並不多見。

還是太敷衍太求快了。一部作品在上映前,如果你夠理智清醒,也絕對能分析出來這部片的質量來。看看日期就知道了。賺快錢的人實在是太多了。

這些年輕演員和導演們,好像也為此在洋洋得意。畢竟糊弄外行是很容易的。外行對於你的表演沒什麼要求,就是只要賺錢就行。

賺錢好,大家分分錢,搞個噱頭,頂著良心片的名號上映,僱傭水軍刷刷口碑,總有好奇的吃瓜群眾前赴後繼的為此貢獻票房。

成本多少壓根沒人關心,就是分錢。

這樣的話,大家都開心呀。

圈子裡有個東西叫對賭協議。

這個東西才是造成流量明星的罪魁禍首。

你以為楊冪和大寶貝喜歡在人面前天天刷屏上熱搜?

還不是沒辦法,要完成對賭協議。

其中,尤其以我們的勞模楊冪小姐姐最為努力。

所以還是不要罵楊冪了,她也挺不容易的。雖然說黑楊冪是政治正確,但是她跟那些人品敗壞私生活混亂的明星還是不一樣的。

人家就是太努力了,什麼時候太努力也變成了錯誤了呢?

要給人賺錢呀,唉。

好好的演員淪為資本的賺錢工具,這個才是最大的悲哀。

勸那些惋惜才華的人還是少惋惜吧。

人家是明星,再怎麼樣過得也比一般人強出太多。

不是非要整天在熱搜上見到,這個才叫做紅呀。

那我認識的演員裡面,估計沒幾個紅的了。

之前有人問我一線明星一年到手的收入能有一百萬嗎?

我回,別說一線了,三線都是以百萬來計算的。

想一想朋友們,人家一年賺那麼多錢,可以說是偷著樂都來不及了。

還用得著你們惋惜嗎?

以上。


這不是一個應不應該的問題。

醜聞或者緋聞毀不毀掉一個演員,這個事情是看大眾的反應的。

大眾的反應這個東西,沒有什麼應該如何或者不應該如何。

它並不受個人的意志所影響,它就是會那樣發展,你說應不應該有什麼意義呢?


謝邀。

題主說,這兩位藝人都是天分很高,挺有靈氣,前途無量的那一種,不應該被這樣的事情毀掉。

那麼我舉一個不太恭敬的例子:

若干年前,發生在杭州的「70碼」事件的主人公,那位浙大的高材生,是不是也是天分很高,在專業方面表現很好,前途一片光明?但他的人生卻停止在了那一場車禍里。

有人可能會覺得,這兩件事情不能拿來簡單類比,發生桃色新聞的明星自身是有過錯的,而無辜被撞的浙大高材生本身卻沒有過錯。

但如果要強詞奪理的話,我們也可以說,明明知道那段時間杭州飆車族眾多,他在那樣一個飆車族喜歡出沒的時間段里,徒步走在了大街之上。古人云,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沒有小心到極致,就是他的錯。

更重要的是,即使按照我們一般人的標準他沒有錯,錯都是飆車的富二代犯的,但事情的結果是,浙大高材生死了,對方還活著。

在全國那麼多人大聲疾呼之下,對方才終於被判入獄,在牢里呆了幾年,出來繼續做富二代,繼續飆車。

所以,不管一個人是不是天分高,是不是前途無量,遭遇到不可抗力的時候,老天爺不會考慮你的這些因素。

肉身與車相撞的會死,鬧出桃色新聞的會不能繼續做明星,不管你有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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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的事情我以前已經寫過了。

他最大的悲劇在於,他個人以及他周邊的小群體,在兩性關係上的觀念,與大眾對於性道德上的觀念和要求,差距相當大。

假如他不回國,或者不做明星,那無所謂。但做了明星,社會就必須然會把他作為公眾人物來要求,會用比對一般人苛刻得多的道德標準來衡量他。

既然他達不到,就會被公眾的情緒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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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倒是另外一回事。

他所生活的年代,其實公眾的性道德和性觀念已經比陳冠希那會兒要開放多了。一般的出軌,不會鬧的那麼嚴重,你看陳赫不是沒多大事兒嗎?

他之所以會倒霉,主要是因為那兩年冒得實在太快,脾氣又一向不太好,得罪了很多人。出了事情,無論是被他得罪過的,還是忌憚他的,或者是競爭對手都聯合來踩他。即使有馬伊俐這樣大紅的老婆給他撐腰,都救不起來。

另外一方面,文章有才,但他的才不足以單獨用來吃飯。

他當導演的電視劇《小爸爸》如果爆了的話,他肯定不會像現在這麼慘。

(用來做比較的例子,就是從去年底一直到現在都是話題熱點的陳思誠導演。

作為犯過跟文章差不多錯的演藝圈人士,他不演戲,只當導演,都已經夠在這個圈子裡活得挺好了。)

文章在導演方面有多少才,最直觀的一個例子就是之前的大熱微電影《攻守道》。

應該還有很多人沒發現這部短片的導演是文章吧?(拿到這個機會,估計是李連杰的提攜。)

這部短片熱到這個程度,有那麼多人看過,但大家談論的都是馬雲,裡面的明星,主題歌等等,有誰誇獎過一句這部片子本身拍得好了?

由此可見,文章的才氣,比一般的演員要好,在之前的人設加持之下,能顯得出類拔萃。但當人設毀了,要單靠才氣行走江湖的時候,就不那麼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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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有很重要的一個點是,娛樂圈裡的規矩是,事可為人知,不可為人見。

你有桃色行為沒關係,千萬不能讓公眾看見。

也就是說,絕對不能有照片錄像之類,有圖有真相的證據流出去。在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相關的應對一定要正確。

偏偏,陳冠希是個業餘攝影師……

偏偏,文章的脾氣一向都很大,面對攝像機的時候,態度經常不怎麼好……

艷照門裡的女主角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

以楊永晴的照片作為分界線,傳說的那麼多人,凡是出現可以作為證據的照片的,都倒了大霉。凡是照片無法作為直接證據,或者照片沒有大範圍的流傳開來的,都繼續在圈裡混的好好的。

(其他例子我就不舉了,最簡單的例子是maggieQ,她有被放出在陳冠希家裡的照片,所有的傢具背景都能夠合得上,只不過身上衣服是穿的好好的,不能證明她跟陳冠希也有一腿,所以她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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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遇到不可抗力的事情的時候,遭遇的後果,也跟這個人當時的準備和裝備有關。

比如我們前面舉的例子。撞人的那個,開了輛好車,就算是車禍,安全氣囊彈出來,也不容易會死。

同樣是被艷照門影響的女星,張柏芝在老公、婆婆的護持之下,就比沒錢供樓、不得不繼續拋頭露面的阿嬌容易過關。

房祖名在被抓之後,還可以演他爹的電影,又可以轉型當導演。

而作為偶像男星的柯震東,很明顯沒看清楚這一點。沒個好爹,居然還去學人家吸大麻?


對於自己做錯的事情,該承擔什麼樣的後果就要去承擔。

對於誹謗與惡意中傷,最後導致落魄的,潘粵明,凌瀟肅便是前車之鑒。

德行不夠的人,不妨礙其成為一個好演員,一個明星。

但是,在我心裡,就是過不了這一關。


應該啊。沾染社會不良風氣的人,都應該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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