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賤夫妻百事哀,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窮人結婚?
瀉藥~
首先我想說,貧賤夫妻百事哀不是你說的那個意思。
元稹的原詩是:
《遣悲懷》【其二】
昔日戲言身後意,今朝都到眼前來。
衣裳已施行看盡,針線猶存未忍開。
尚想舊情憐婢僕,也曾因夢送錢財。
誠知此恨人人有,貧賤夫妻百事哀。
是指的他同甘共苦的老婆去世後,他非常「哀傷」,是傷情。
不是人窮啥事都為難的意思。
回到問題上來,恰恰相反,結婚對於窮人才更重要,意義大於小資、偽中產、中產的結婚。
其一,結婚可以為他們減少生活成本。
與小資生活不同,窮人的生活水準,倆人一起搭夥,是能夠在相同生活質量下節省成本。
其二,結婚可以為他們有限的生活中拓展生活道路。
我要說窮人的婚姻有聯姻功能,估計有些人會笑,窮逼還搞聯姻?
實際上,農村是熟人社會,多一個親族關係,對於很多人來講,就拓寬了一倍的道路。
當然,這些人脈或者道路,可能在「白領」眼裡是微不足道的。
其三,婚姻多了一個精神陪伴,能夠更好的共同生活、生存下去。
越是貧窮艱苦的生活環境,越需要精神陪伴,兩個人面對困難能相互支持,就會更容易走下去。
沒有婚姻的農村光棍,多半染上賭、酒等惡習,或者成為痞子,經常很早就掛掉了。
成天喊著單身主義,喊著不婚不育,喊著降低生活水平為什麼要結婚的,不都是這群白領么。
人底層這麼想的人,就沒多少。
我想,其實題主想說的是,為什麼他們生孩子。
首先,一個階層說一個階層的事,你不能說按照你養孩子的標準要求他們,你們不是一個階層的。
按照王子公主的標準,你也沒資格生孩子的對吧。
合法、能養活、不虐待這已經可以了,同階層基本不都那樣么。
其次,富人靠投胎,窮人靠變異。
他們也有上升的渴望,也希望孩子比自己過的更好,雖然基礎微薄,但一步步來嘛。
有時候孩子突變,天賦很高,或者運氣很好,也是可以上兩三個階層的。
過去二十年,農村裡有天賦的孩子上了大學,完成跨越的也不稀罕。
你看,知乎成天一堆人夢想著財務自由、年入百萬,白領有理想,窮逼也可以有理想啊。
雖然你這理想比人家大很多,但理想無貴賤啊。
我知道肯定有很多人說,這種家庭生孩子是造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其實吧,中國十四億人口,三六九等,每個生態位都有生存和繁衍的意義。
在這一點上,我覺得小資生存和生活的韌性還不如底層人群,浮躁而脆弱。
有人住高樓,有人在深溝,有人光萬丈,有人一身銹。
如果強論意義的話,諸位上班下班還房貸維持生活的上班族,就是所謂的白領吧,在資本家、各種一代二代眼中,你們不就是機器、韭菜么,有多大的生活意義?
他們看你們,不跟你們看窮逼一樣的目光么?
提問者,明顯抗拒,貧,賤,意味著自己不想成為其中一員,可以判斷出,提問者自己本身,沒有達到自己所期待的生活狀態。貧,貧窮,賤,人的修養體現,百事哀,說明處理事情和問題不是想當然,造成一定的困擾。自然角度來說,結婚是必然的途徑,生命需要延續,進入生活,生活觀,每個人都想擁有最好的,享受著生活,別看這個人窮,你給他很多錢,他依然也會懂得享受生活。我曾這樣說過,兩個人結婚,家庭條件不好,因為貧窮,加上認知不夠,會始終處於不愉快的狀態下進行生活,比如,話費,條件不好,我每個月話費到300,對方就會說我,甚至凶我,說我不會過日子,如果有錢,這種話根本不可能出現。前不久,在網上看到這樣的一個視頻,一個女人帶著孩子做地鐵,5塊錢的車票,被孩子玩丟了,結果,幾歲大的孩子招來女人一頓打。很多人說,不就5塊錢嗎?丟了就丟了,這樣猛打孩子,合適嗎?就是打,車票也找不回來。是的,5塊錢對我來說,沒什麼,但是,我們並沒有經歷她的生活,並且她的認知也很低,而這一切,都是為了生活,被生活所迫。這裡有的人會說,她自己沒本事,她老公沒本事,是的,這是不可否認的,但是回頭想想,又有幾個是馬雲?或者能達到馬雲的程度?所以別用雙重標準來衡量和評判。都有錢,都去享受生活,樓房誰造?糧食誰種?人生每個職業和板塊,都值得我們去尊重,起碼自己得先尊重自己,才懂得尊重他人。貧賤這樣的字眼,已經盡顯自己修養問題。有錢人的婚姻就一定幸福嗎?馬雲跑業務的時候,有現在的身家?通過時間和努力,才有可能,別這麼目光短淺,盡顯自己的膚淺。
你們是不是打算剝奪窮人結婚權和生育權啊。哦,忘記了人均收入百萬的知乎,會因為一萬塊的眼鏡框,私信罵我裝逼呢?結婚生育是基本權利,人壓根就沒想那麼多,你們祖先為什麼結婚為什麼生你們呢,同理可得。因為他們覺得一加一或可能大於二,最差也是等於二,他們不覺得一加一也有可能小於二的時候。他們都是在賭會大於二的幾率,或是人品爆發生龍生鳳呢!自己沒希望還能寄托在下一代上。
也許只是一個人太孤獨無聊了,兩個人還能做做運動( ′▽` )
一個人也沒有改變現狀的可能,多個人還多個可能。
也許什麼都沒想只是遵循最原始的慾望跟著前人的腳步春天來了。
謝邀
如果連窮這道坎都跨不過去,你還指望著他能陪你走過生老病死嗎?
我一直都說一句話,嫌貧愛富並不可怕,也不可厭。但請不要耽誤了對方,也耽誤了自己。
所謂志不同,不相為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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