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解答)為了孩子,我該和前妻複合嗎?
我和老伴是同個村的,那時候老伴嫁給我,她剛好20歲,同一年就生了一對雙胞胎女兒,我挺喜歡女兒的。但是我的母親喜歡兒子,所以我們結婚第三年生了一個兒子。從此過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我們結婚10多年,我也一直待她不錯,從來沒凶過他,沒有打過她,賺了的錢也交給她花,只是陪伴的時間少,但是不知道前兩年她抽什麼瘋,出軌了,而且是我母親發現的,我的工作原因,我基本上是半年回一次家,偶爾3個月回家一次,回家也是待3、4天就走了,太想孩子和老婆了。很少時間陪她們,我也覺得愧疚。但是我也忍受不了她給我帶綠帽子,親人和媽媽的勸說,我們很快離婚了。
離婚後,我頹廢了一段時間,還休息了一段時間,陪孩子和母親。我想說為了孩子,我要爭取生活過的更好,要學會堅強。雖然我是男的,但我對孩子的愛,不少於她母親,現在我也40多歲了,想找一位妻子,我會好好對她,親戚朋友都很熱情,幫我安排相親,都說男人40一支花,對於我這個年齡找妻子,其實也不難。
近一年我也去相親很多次了,朋友和親戚也給我介紹了很多不錯的女人,大多數也屬於離異帶小孩的。我自己也有顧慮,我現在都有三個小孩了,再有其他的孩子也很難撫養。我很難找到自己喜歡的人,可以和我攜手前進。
現在的我很困惑,聽說她和那個男人分手了,那個男人對她不是很好。現在她看到我還是單身,問我還要不要她,她說她後悔了,說自己不懂事,放棄了我這麼好的人。還和我說了很多以前的事情,在以前的生活中,孩子和我是她的全部,她也從來沒有和其他男人在一起過。所以了犯了錯,現在想彌補犯過的錯,先重新回到我和孩子的身邊。我現在的確還沒對象,
但是對於她,雖然還有感情,但是也不是愛情的那種,我原諒她我的母親和父親也不會同意的,像她做了對不起我的事情,親戚朋友也會責怪。但是我的孩子還是想和自己的親生媽媽生活在一起,為了孩子我該原諒她嗎?
知音告訴我
1.考慮自己是否對她還有感情,如果你心裡還有她,愛她,但是你因為受不了家人的責怪,而選擇不和她在一起,其實是沒有必要的。以後的生活是自己的,不用太在乎別人的眼光,過好自己的生活就行了。
2.如果你對她是真的不愛了,其實沒必要為了孩子,而維繫這段破碎的婚姻,你們幸不幸福,孩子都是可以看到的,如果你的孩子看到你們兩個都不幸福,對孩子會有影響的,孩子以後對於婚姻的態度,會有陰影。如果不愛了,就為以後的人生做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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