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史(5)業力因果論

印度佛教史(5)業力因果論

來自專欄 那爛陀寺

佛教有一個很特殊的思想,業力輪迴。佛教所有思想是一體的,也就是抓住了那個核心,才能明白佛教的根本。

那麼佛教根本是什麼?

佛教有區別其他思想的一個辦法,叫做三法印。

三法印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這三個思想作為法印而存在,是大乘佛教興起以後,大乘佛教提出,符合三法印的學說,即使不是佛親口所說,也是等同於佛說。

三法印還有兩個版本,一個是一實相印。一個是四法印。

首先說,四法印,是加上一個諸漏皆苦。

這個是可以被三法印所整合的,因為原始佛教提出無常即是苦,我執即是苦。

所以一般就把這個法印省略掉。

還有一個是實相印,這是大乘佛教興起以後,提出的空性就是世界的實相。因此空性就是實相印。

這個結論也是從原始佛教提出來的,從早期大乘思想中,還沒有提出空性這個概念。龍樹的論中提出的是緣起。

在《雜阿含經》中說

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

這個釋迦所說的理論,就是空性理論的來源。

到了中期,指的是佛性。到了瑜伽行派指的是圓成實自性。

所以我們整合一下整個邏輯框架。就大概能明白佛教到底在說什麼。

首先佛教認為,我執是所有問題的根源。由於人被我執控制,不能了知世界的真相,所以產生種種苦難。

因為我執產生貪嗔痴三毒,貪嗔痴引發無明,無明導致十二因緣的運行,由於不了知緣起理論,所以牽引業力,導致業力輪迴。

這樣我們引出了業力的理論。

首先,我們先看一下業力的定義。

業,指的是造作之意。凡有造作,必能生業。

業從類別上看,分成三類,身、口、意三業。在原始佛教中,身是最重要的。殺人,搶劫都是歸於這類。但是在大乘佛教興起以後,瑜伽行派提出阿賴耶識,於是心意成為最重要的載體。

從倫理上看,分成兩類,無漏業和有漏業。

業的存在是相續存在,如果不結果,那麼他就不滅。

在佛教認為,但凡作業,就會生果。佛教提出異熟果。為什麼叫做異熟呢?

1、異時而熟。因為因果關係中,因在時空序列上在前,果在後。所以因要引發果,一定是異時而熟的。

2、異類而熟。指的是因的性質是善,惡。但是所生的果是無記的。

3、變異而熟。指的是因的形態和果的形態是不一樣的。比如我殺了人,然後我下輩子輪迴到三惡道,那麼這個形態改變了。其次,比如犯罪了,然後得到法律的懲處,實際上形態也是變化了。

所謂輪轉,也有兩類。

1、任何事物現象是剎那生滅,相續變化。換言之,任何事物都是剎那變化的。

2、生命的輪轉是有情眾生在相續輪迴之中。

輪迴這個概念,並不是佛教的獨創,而是借用婆羅門教的思想。婆羅門教認為,人類死亡以後,會通過業力的牽引,把「我」牽引到下一世輪迴。

很可惜的是,這個業力輪迴的思想傳入中國以後,馬上就「中國特色化」,把這套思想扭曲得面目全非。中國人還假造了一部經典《三世因果經》。

其次明清直到今天,一批打著佛教面目的勸善書興起。

就把業力輪迴思想機械化,比如認為吃肉,下輩子就如何如何。實際上根據佛教思想,這是一個很複雜的機制,是需要眾緣和合才能產生一個暫時的存在。

而不是簡單粗暴地一一對應。

業力輪迴,到了部派佛教時期,當時的佛教界就對此產生很多質疑

1、業力是如何被承載,而不滅的?

2、業力是完成自作自受,為什麼不是他作我受,或者我作他受?

最後歸結起來,還是那個問題,輪迴的主體是誰?可是這個問題,完全是個矛盾。

如果我承認一個輪迴主體,那麼就承認有我。

如果我不承認一個輪迴主體,輪迴是怎麼發生的?

當時佛教界就三種說法

1、直接承認有我論,以犢子部為代表,認為確實存在一個真我,也就是補特伽羅,補特伽羅意譯為數取趣,趣指的是輪迴。數取趣指的是數次輪迴的主體。

2、提出中陰身理論。所謂中陰身,指的是在人死以後,然後又出生這一段時間中,有一種很精細的存在,他可以暫時充當輪迴主體。

3、大乘空觀,直接否認我的存在,也否認輪迴的存在。

4、大乘瑜伽行派,在離言架設一個輪迴主體,阿賴耶識。

這個問題問任何修學佛教理論的人,給出的答案都是顧左右而言他,

為什麼會出現這個問題。如果我們套用二諦學說就可以理解了。

因為佛教一方面需要在理論上對抗婆羅門教,一方面又要在倫理結構上適應社會發展。

在理論上必須堅持無我論,在倫理上又要承認輪迴業力。

其次,這是一方面的理由,還有一方面是通過緣起學說推出來的理論。

我們都知道,在佛教中緣起有著至高無上的地位。緣起認為,一切事物是通過因緣構建聯繫的。

那麼如果不承認輪迴,就會陷入斷滅論。什麼是斷滅?並不是簡單指人死後一了百了。

而是指的是無因而生。

因為如果按照佛教理論,我們把人的存在分成三部分

1、生有:也就是胎兒狀態

2、本有:也就是出生到死亡這段世界

3、死有:人死亡的狀態

4、中有:指中陰身,指的是人死以後到人再次出生這段時間。

那麼按照這套理論,如果人死以後,到人再次出生,中間是空白。

人突然而然就生出來。因果關係怎麼構建?

換言之,人活著的時候,是因緣和合的。到了出生,死亡這個特殊結點中,竟然沒有因緣。無因而存在,那麼如果不承認輪迴,就會導致核心理論,緣起的破壞。

所以必須承認輪迴學說。

那麼我們怎麼解決無我和輪迴的關係呢?

那麼我們就要探討,出現這對問題的根本原因。上面說了很多原因,但是那都不是真正的根本原因。

根本原因在於時空觀。

人類所有知識,到底在說什麼?其實就說兩個字,時空。

每一次所謂的科學革命和哲學革命,說穿了也就是時空觀的革命。

我們站在這個尺度上,重新看輪迴學說。

就可以發現輪迴學說最致命的一點,就是他一方面承認時間的存在,一方面又承認業力的存在。

為什麼說這是致命的一點。

因為佛陀在他所處的歷史環境下,他根本沒有達到認識論的哲學高度。所以他自然而然就以時間為尺度架設變化理論。

但是通過時間為尺度,一定出現一個問題,就是時間下的事物,必然有先後。

而業力的存在又必須超越時空而存在,因為業力如果不超越時空。就會受到時空的限制,那麼業的存在就必須有先後。那麼這樣一來,相續生滅就構建不起來。

因為任何時空我都能主觀上設定一個點,作為相對的存在。那麼那個點就是一個分界線。

那個點所在的時空,所處的事物,有三種可能

1、不變,常一不變

2、滅

3、生

如果是第一點,其實就會陷入芝諾悖論。如果是第二點,第三點都是錯的。

因為滅是從存在到不存在,而生恰好是從不存在到存在。這都是一個連續的時空排列,而不是一個點。其次即使承認第一項推論,也出現一個問題,就是時空到此就結束了。以時空為尺度的變化就不復存在了。

因此這樣一來,業力如果在時空限制下,就難以成立。

因此如果在時空限制下,我們可以得出幾個結論

1、有我論,就難以成立業力論

2、如果保持時空的存在,那麼有我(時空至此結束),無我(變化不能成立),在一個時空的點上都是不成立的。

因此,如果在承認主觀時空的前提下,探討有沒有輪迴的主體,根本就是個偽問題。但是如果不承認主觀時空,那麼輪迴主體是否有無這個問題又成為無法探討的問題。

當我們設立一個主觀的分界點的時候,其實我們已經暗含著,所謂的時空只不過是一個主觀的設定。

接下來我們探討一下,輪迴存在嗎?

其實在上文,我們已經給出答案了。答案是不知道。

因為輪迴要成立,必須超越時空,但是一旦超越時空。那麼人類是無法探討理性之外的問題,故而輪迴難以證明不存在,也難以證明存在。

但是佛教的輪迴學說還是存在一個問題,因為輪迴學說是建立在靜態二元化的事物上。

但是現在我們知道,生命是以演化的形態出現的,那麼輪迴怎麼解釋人類的演化?

但是我們說所謂業力論,實際上不能當做一個哲學命題去探討,他更多屬於修行範疇。

我們還要解決一個問題,就是業力論和宿命論的差別。

首先看看宿命論是什麼?

宿命論其實在這裡應該改為定命論為好。所謂定命,就是有某種因素,已經決定了今生今世的一切行為等等。

這裡最重要的就是,一個特徵,就是人是無法改變的。

但是我們說過佛陀之所以提出無我論,是暗含著自由主義的精神。

佛教的業力是可以改變的。因為一切事物是緣起的。

就如同一個人在一家銀行中,存了很多錢。但是如果窮奢極侈,就會把錢取光。

相反,一個窮人,如果不斷存錢也可以存下很多錢。

按照佛教說法,前世的行為當然會影響今生今世的行為,但是這是相對而言的。

舉個例子,古往今來的帝王,得善終的卻不多。

春秋五霸的齊桓公,死前蛆蟲爬滿身體。

春秋五霸的夫差,最後被逼自刎而死。

北宋的宋徽宗,在金國受盡屈辱。

那麼這些人,各個是帝王,按道理福報很大,但是正是因為驕奢淫逸,迅速消耗福報,最終導致國破身死。

其實跟有一個外在的事物決定自身不同,佛教是自身決定自身,那麼所謂自由不就是自己決定自己嗎?所以這其實是最大的自由。

無非這裡有個漏洞就是,你信不信有前世的業報。

這正是

祗園精舍鐘聲響,

訴說世事本無常;

娑羅雙樹花失色,

盛者轉衰如滄桑。

驕奢淫逸不長久,

恰如春夜夢一場;

強梁霸道終覆滅,

好似風中塵土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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