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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想真的「不愛國」嗎?

聯想真的「不愛國」嗎?

聯想真的「不愛國」嗎?

近日,一個發生在將近兩年前的通信行業事件突然被網友翻出來重新曝光,其中的涉事主角是聯想公司。事情的起因是,從5月初開始,網路社交平台不斷出現有關「聯想公司在5G方案上沒有投票給華為,而是投給了高通」的相關帖子,由此出發,使聯想公司陷入了「不愛國」的輿論漩渦中。

如上所述,事情的導火索發生在將近兩年前。從2016年8月到11月,全球影響最大的通訊標準化機構3GPP(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就5G技術未來的標準規範開了三次會議。因為早期移動通信標準各自為戰,相互不兼容,造成了漫遊,網路介面等方面的困難。因此,作為行業權威性機構,從3G、4G、到即將開啟的5G,3GPP都會協調各商業組織形成通訊領域的技術標準和規範。而毫無疑問,面對即將到來的5G大潮,所有公司都會從自身利益出發,做出儘可能最有利於自己的選擇。而就是在這三次會議上的波雲詭譎讓聯想在一年半之後深陷輿論漩渦。

要弄清聯想是否被冤枉了,我們可以從事實層面入手。由於3GPP是一個非常公開化的機構,因此我們可以從其官網下載所有三次會議的記錄,上面記錄的就是事情的真相。

第一次會議

在2016年8月第一次會議(第86次)上,LDPC、Polar和Turbo三種編碼方案被正式提出。通信行業專家、移動通信網(MSCBSC)創始人鄧志強告訴本刊,從技術層面來說,Turbo編碼是現在3G、4G在用,但在5G上,基本滿足不了5G對網路的苛刻要求,所以基本是放棄了;LDPC在「數據信道」的優勢突出,Polar在「控制信道」上的優勢也明顯。而採用何種標準與各個廠商之間的利益密切相關。

「在LDPC上,高通佔用主要專利(大約70%),華為、中興、愛立信等也有一部分;而Polar上,華為佔大部分,其它廠商也佔一部分。」鄧志強告訴本刊。因此我們可以認為,LDPC方案是高通牽頭,Polar方案是華為牽頭,而「數據信道編碼」和「控制信道編碼」這兩塊要採取哪種標準就是這三次會議中大家爭奪的焦點,「因為一旦決定了標準,那麼今後在生產通信設備的時候,沒專利的企業就要給相關企業繳納授權費,雙方都有專利就相互授權。」 但雙方其實並非完全對立,很多廠商都是兩頭下注,互相都有不少的利益牽扯。

從會議記錄中,我們可以看出第一次會議上不同企業之間的意見:

總結一下,大致就是:

  • 支持LDPC方案的包括三星、諾基亞、中興、聯發科、英特爾、夏普、vivo、OPPO、小米等公司,其中包括多家中國廠商。
  • 支持Polar方案的則有華為海思、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展訊等中國企業,同時還有多家歐美電信運營商。
  • 支持Turbo方案的則更少,只有愛立信、NEC、法國橘子電信等少數代表。

由於大家意見不能統一,於是會議決定下次再做決定。而聯想公司並未出現在第一次會議的表態名單當中。

第二次會議

在10月的第二次會議上(第86b次),隨著討論的激烈程度不斷上升,投票的情況也出現了變化:

這裡第一次出現了聯想的身影,很顯然,這裡他們選擇了支持由高通主導的LDPC方案;而第一次會議中選擇支持這一方案的vivo、OPPO、小米等中國公司則調轉方向,選擇支持華為主導的Polar方案。

但在最終的討論結果中,一個非常重大的變化出現了,就是數據信道的選擇中出現了長短碼的區別。因此,從下圖中,我們可以看出四種結果:

  • 不少LDPC方案的支持者長短碼都選擇它;
  • 支持Polar方案的則只有華為自己;
  • 支持Turbo+LDPC方案的還是那少數幾家公司;
  • 支持LDPC+Polar方案的則人數眾多,其中包括了絕大多數中國企業。

結果很明顯地告訴我們,因為長碼上只有華為自己一家主張,甚至於華為自己的海思都沒主張,可見,LDPC在數據信道長碼上,其實沒有爭議。因此這次主要的爭議就集中在數據信道短碼上。

而這裡也正是聯想這次被批評的聲浪中,最常出現的證據:除了聯想,其他的中國企業都支持了LDPC+Polar方案。但這次會議仍然沒有做出最終決議,在最後的第三次會議上,情況又發生了改變。

第三次會議

在11月的最後一次會議上(第87次),終於有了結論。由於數據信道長碼毫無爭議,因此投票集中在了短碼的方案上:

  • 支持LDPC方案的包括:高通、三星、阿爾卡特朗訊、諾基亞在內的33家公司。
  • 支持Polar方案的則包括:華為、華為海思、宏碁、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聯想、聯發科、摩托羅拉移動、努比亞、OPPO、東芝、vivo、小米、中興等以中國大陸及台灣地區企業為主的57家公司。

看上去獲勝的是華為,但這裡有一個問題,就是這裡的投票並不是案票數來計算的,而是不同票之間的權重不同。鄧志強告訴本刊,雖然聯想及其旗下的摩托羅拉移動這次都轉投華為,但他們在3GPP內的投票份額及影響力均不夠高,「聯想+摩托羅拉,一共得的投票權,可能不足諾基亞的三分之一。」最終,由於Polar方案的支持者們所佔的投票權重不夠高,因此最終結果還是由LDPC方案拿到了5G移動寬頻數據信道的全部份額。

而在控制信道這一Polar方案佔據絕對優勢的投票中,華為自然獲得了勝利。

總結

總結一下,不同於網上流傳的眾多流言,比如:「聯想在數據信道短碼上投票給高通,導致華為Polar碼以23:24輸給高通LDPC碼。」「受害者」華為早在幾天前就在微博上澄清了事情的真相:2016年11月3GPP會議上,華為及其他55家公司(包括聯想和摩托羅拉移動)基於廣泛的性能評估和分析比較,聯合提出Polar碼作為控制信道的編碼機制並獲得通過,聯想及其旗下摩托羅拉移動針對該方案的投票都是贊成票。

至於聯想最被詬病的在第二次會議的投票中,聯想選擇了長短碼均支持LDPC方案,而其他的中國企業都支持了LDPC+Polar方案。這也不足以用來指證聯想「不愛國」,因為早在第一次會議中,包括vivo、OPPO、小米等幾家中國公司就沒有站隊華為Polar方案,而是表明支持了高通主導的LDPC方案。

可見這種投票的選擇絕不是不可變的,每家公司都會根據當時的情況做出最符合自身利益的選擇。如同有業內人士指出的那樣,3GPP這個組織內所有參與者的目的都不是單純的,所有廠商思考的核心因素就是「利益」,而且是針對廠商自身的利益、行業的利益、國家的利益這些不同利益因素所做出的綜合判斷。

而鄧志強也告訴本刊,對這次受到輿論衝擊的聯想來說,相對於華為和高通等公司,一年半前參與5G標準的討論和選擇對它的影響其實沒那麼多,但它手裡也有一些專利。因此,這種選擇對聯想的直接利益關係就是:「如果最終方案對自己有利,那麼,今後在生產相關設備時,專利互換的比重會更高,也就可以少交專利授權費。」

當然,因為這樣的流言而陷入如此嚴重的公關危機,聯想公司在爭取還原事實真相、恢復企業名譽的同時,本身也應該做出反思:為什麼這樣一些未被證實的傳言就能讓用戶對他們的負面情緒爆發出來。

既無法在現有的移動端有所突破,也未見聯想在人工智慧等屬於未來的創新領域所有建樹,只能固守在一些處於黃昏期的傳統領域,聯想需要解決的問題非常多。同時,長期被「中美售價差異過大」等流言困擾而毫無解決之道,只能看著自己的品牌形象一步步下滑,最終在這次的「5G投票事件」中出現大爆發。雖然這次的事件的導火索本身並不足夠真實,對聯想公司也不公平,但這個麻煩本身對他們來說並非難以解決;而如何解決它背後所反映出來的聯想公司面臨的各種困境,恐怕是對他們更大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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