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度信用談老賴:妻子負債千萬,丈夫是否要為之承擔還款責任?
05-21
六度信用談老賴:妻子負債千萬,丈夫是否要為之承擔還款責任?
雖說是重組家庭,但是一家人的日子過得還算幸福,在旁人眼中算是典型的中產家庭。王某與人合夥經營著一家金融公司,最初是普通員工,後來被公司老闆提拔成了股東。當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職位越高責任也就越大,王某成為公司股東的前提就是要和公司共同承擔風險。2015年公司經營遇到瓶頸,王某沒有資金周轉,就瞞著丈夫陸續抵押了名下多套房產。可是公司的經營並沒有因此而稍有起色,王某再三抵押房產,最終欠下巨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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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化名)與馮某(化名)原系再婚夫妻,於09年結婚。
馮某是大學助教,名下有一套房;前妻王某則是一家金融公司的股東,名下有三套房產。但為時已晚,巨債就在眼前,兩人的的關係也漸漸疏遠,不到半年,兩人離婚。當月,已經離異的夫妻二人被借款人一同告上法庭,要求歸還本金利息等300萬。
據六度君所知,在2018年1月16日,最高法院公布《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司法解釋第三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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