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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最全內容

重磅消息!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最全內容

  5月13日,海南省委七屆四次全會審議通過了《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海南計划到2020年,吸引各類人才20萬人左右,到2025年,實現「百萬人才進海南」的目標,基本建立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海南特點、與國際接軌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基本形成人才集聚新高地。

  《行動計劃》共計五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導思想,第二部分是發展目標,第三部分是基本原則,第四部分是行動舉措,第五部分是組織實施。在行動舉措上,共分四大塊,第一塊是各級各類各領域人才的引進計劃,第二塊是各級各類各領域人才的培養計劃,第三塊是人才平台載體建設和對人才的創新創業支持,第四塊是提升人才服務保障水平的具體措施。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精神,按照省第七次黨代會總體部署,圍繞建設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在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上有突破,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創新人才培養支持機制,構建更加開放的引才機制,全面提升人才服務水平,讓各類人才在海南各盡其用、各展其才,為推動海南成為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新標杆、爭創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動範例提供堅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發展目標

  聚焦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三大產業類型、十個重點領域、十二個重點產業、「五網」基礎設施建設、生態文明建設、鄉村振興和民生事業需要,積極引進培養使用各類人才。

  到2020年,吸引各類人才20萬人左右,重大人才工程項目成效明顯,重要人才平台載體建設進展順利,人才公共服務保障體系更加健全。

  到2025年,實現「百萬人才進海南」目標,基本建立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海南特點、與國際接軌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基本形成人才集聚新高地。

三、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人才。突出政治站位,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繫群眾優勢,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創新黨管人才方式方法,為推動人才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

  ——服務發展大局。注重人才引領,圍繞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需求,統籌全省人才資源,科學謀劃發展思路和政策措施,推動人才優先發展,形成人才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良性互動格局。

  ——突出市場導向。強化市場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保障和落實用人單位在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中的自主權,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人才活力。

  ——創新體制機制。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轉變政府人才管理職能,著力破除制約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擴大人才開放,主動參與國際人才競爭,聚四方之才推動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建設。

四、行動舉措

(一)實施更加開放的人才引進政策

  認真貫徹「構建更加開放的引才機制」重要指示,聚焦重點領域、重點產業發展需要,採用多種方式吸引集聚各類人才。

1.實施百萬人才集聚計劃。服務重點領域、重點產業發展需要,缺什麼引什麼,每年定期組織開展招才引智活動,鼓勵用人單位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面向國內外大力吸引高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各類社會人才特別是瓊籍人才就業創業。自主創業的,可向有關金融機構申請信用貸款或保證擔保貸款,可在入駐園區申請零租金辦公用房。設立人才培養專項基金和創業扶持專項基金,對各類人才進行培養激勵,對所創辦的企業根據發展情況給予創業扶持。引進的各類人才自落戶之日起在購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認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2.實施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引進計劃。聚焦航天領域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國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國家南繁科研育種基地、國家熱帶農業科學中心、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中轉基地5大平台和教育、醫療、科技、文化等重點領域,積極推動高校、醫院、科研院所、企業等用人單位大力引進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及其團隊,直接納入省委聯繫服務重點專家範圍;按人才層次和相應標準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職工作滿一定年限分期贈予產權;在薪酬待遇、科研資助等方面採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3.實施千名領軍人才引進計劃。圍繞重點領域、重點產業發展需要,支持各類用人單位大力引進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及其團隊,以及重大創新項目、重點實驗室、重點學科、重點專科等平台所需的學科(科研)帶頭人及其團隊,經省級評審,納入領軍人才層次,按相應標準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職工作滿一定年限分期贈予產權。符合領軍人才標準的,可不經評審直接享受上述待遇。

4.實施「銀髮精英」匯聚計劃。聚焦教育、醫療事業發展需要,支持用人單位採用退休返聘等方式,吸引使用70歲以下大師級人才、65歲以下傑出人才和領軍人才,分別按人才層次和相應標準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職工作滿一定年限分期贈予產權。

5.實施黨政機關千人招錄計劃。2018年,由省級統籌,採取多種形式招錄1000名左右黨政緊缺人才,包括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一批熟悉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高端特聘人才,面向中央國家機關、發達省市、國內自由貿易試驗區、大型國企和港澳等地區選調一批緊缺人才,面向社會特殊招錄一批優秀人才,面向高校選調一批優秀本科以上畢業生。以後每年根據崗位需要進行招錄、選調。

6.實施事業單位人才延攬計劃。適應公共服務事業發展需要,支持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在編製總額內,引進或招聘3萬名左右事業單位管理服務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除僅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外,其他的逐步取消行政級別,完善有利於激勵人才的績效工資內部分配辦法。引進的拔尖以上層次人才可採用年薪制等靈活薪酬制度,績效工資總量實行單列管理、單獨核定,不列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基數。

7.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鼓勵各級各類用人單位設立院士工作站、「千人計劃」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流動)站、「候鳥」人才工作站、高端智庫等柔性引才用才平台。支持用人單位通過顧問指導、短期兼職、項目合作、候鳥服務、對口支援等多種方式柔性使用國內外人才智力資源,績效突出的給予獎勵。完善柔性引才激勵機制,吸引內地國企、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職兼薪、按勞取酬。

8.加大薦才引才獎勵力度。充分發揮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園區、企業等各類用人單位引才主體作用,對團隊引進的進行重點支持,對引才績效突出的給予獎勵。企業招才引智投入實行稅前扣除,國有企業引才投入成本視為當年利潤考核。充分發揮現有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中介機構引才薦才作用,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獵頭公司,對幫助成功引進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或團隊的,或引進其他人才績效突出的,給予適當獎勵。

(二)實施更加積極的人才培養政策

  認真貫徹「創新人才培養支持機制」重要指示,堅持培養本地人才與引進人才並重,圍繞重點領域、重點產業需要,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元化、立體式的人才培養體系,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9.實施「南海名家」培養計劃。面向教育、醫療、科技、文化等重點領域,以及重大創新項目、重點實驗室、重點學科、重點專科等平台,著力培養100名左右具有成長為國家級人才項目人選潛力的人才,入選者納入我省領軍人才層次,給予一定額度的人才補貼,在科研經費投入、科技專項支持、科研成果轉化、學科團隊建設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人才項目。對入選國家級人才項目人選給予配套人才補貼。

10.實施「南海英才」培養計劃。有針對性地培養300名左右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與產品屬於重點支持方向、能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的創業人才,入選者納入我省拔尖人才層次,給予一定額度的人才補貼,可向有關金融機構申請信用貸款或保證擔保貸款,並可根據創業情況向省人才創業扶持專項基金申請創業扶持。

11.實施「南海工匠」培養計劃。重點培養200名左右首席技師,入選者納入我省拔尖人才層次,給予一定額度的人才補貼。鼓勵參加國內外技能大賽,對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獎」等獎項的個人或團隊給予配套獎勵。

12.實施黨政人才專業素養提升計劃。分批選派省直有關單位和市縣領導幹部到國(境)外自由貿易港短期培訓,到國內其他自由貿易試驗區跟班實訓,著力提升黨政人才國際化素質、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建設能力。

13.實施重點產業人才教育對接計劃。積極推動落實本科以上層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部省聯合審批機制,鼓勵引進境外優質教育資源舉辦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鼓勵引進國內外知名教育培訓機構培養培訓國際化人才。推動高校、職業學校建設與產業需求相匹配的學科、專業,支持園區、企業等用人單位以「校企合作」的方式聯合培養技術技能人才,對績效優秀的培養機構給予獎勵。

14.實施農村人才培養計劃。圍繞建設新型職業農民、農業專業技術人才、農業幹部人才3支農村人才隊伍,整合各類涉農教育培訓資源,健全農民培訓體系,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農民先進產業、技術培訓工程,推進農業專業技術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農業幹部隊伍輪訓計劃,發揮農村人才評價導向、激勵導向作用,引導人才紮根基層,助力脫貧攻堅。

(三)加強創新載體建設和創業支持

  認真貫徹「發揮優勢,集聚創新要素」等重要指示,積極打造各類創新載體,切實加大創業支持力度,充分激發各類人才的創新創業創造活力。

15.爭取國家級創新機構在瓊落戶。全力配合中央在瓊建設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與條件平台,推動國內知名高校和研究機構在海南設立分支機構,吸引國家級科研院所整建制遷入或在瓊建設整建制機構,鼓勵國內外知名企業總部或區域性總部落戶海南,在場所安排、團隊建設、經費支持、人才安居等方面採用「特事特辦、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形成有重點、全方位、長效性的支持機制。

16.推動重點學科和實驗室建設。推動海南大學作物學建設成為世界一流學科,在學科團隊建設、經費保障等方面給予穩定性支持。支持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建設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和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支持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在我省建立技術轉移轉化中心、中試與轉化基地、新型研發機構等科技成果轉化平台。

17.大力集聚各類重點產業企業。積極推動我省六類重點產業園區開發建設,通過綜合招商、項目帶動、團隊引進,大力集聚具有一定規模和良好成長性的企業,重點引進符合我省產業需求的高新技術企業。引導企業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符合、與國際接軌的用人制度。支持創業平台載體建設,推動國際知名或經國家備案的眾創空間在我省設立分支機構,積極引進眾創聯盟、創業社區等新型孵化機構,提供一定年限的零租金創業場所或相應租金補貼。

18.支持國際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建立一批國際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在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與高校、企業、智庫、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等合作建立離岸人才孵化器,鼓勵併購海外研發中心,就地開發利用國外先進技術和智力資源,分層分類做好國際人才離岸創新創業服務保障。

19.鼓勵科技人員兼職或離崗創業。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的前提下,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攻關,或兼職創辦企業,並按規定獲取收入。對離崗在省內轉化科技成果、創辦科技型企業的科研人員,可保留身份、人事關係、社會保險3年。支持高校設立一定比例流動崗位,吸引有實踐經驗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兼職。積極解決省外事業單位來我省企業工作或創業的人員在保留事業單位人員身份、職稱評定等方面問題。

20.加強科技創新和成果保護。設立知識產權保護專門機構,為人才在專利申請、授權、保護、維權援助、運營轉化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務。對企業獲得的國內外專利,以及主導或參與創製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的給予獎勵。探索推進知識產權證券化,完善知識產權信用擔保機制。鼓勵中級以上法院設立知識產權法庭,探索建立海南知識產權法院。

(四)全面提升人才服務保障水平

  認真貫徹「全面提升人才服務水平」重要指示,圍繞人才創新創業需求,加大優質公共服務供給,營造宜居宜業的人才環境。

21.放開人才落戶限制。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人才,可在我省工作地或實際居住地落戶。各類高層次人才、碩士畢業生、「雙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學歸國本科畢業生,以及擁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創新人才、產品符合重點產業支持方向的創業人才可在我省任一城鎮落戶。

22.完善國際人才管理服務。積極開展國際人才管理改革試點,放寬國際人才居留和出入境限制,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和港澳台地區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其他外籍人才可憑工作許可證明在口岸申請工作簽證入境,在瓊工作的外籍華人可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探索構建與國際接軌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允許外籍和港澳台地區技術技能人員按規定在瓊就業、永久居留。鼓勵在國內高校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生在瓊就業創業。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擴大高校留學生規模。建立吸引外國高科技人才的管理制度。開闢結匯換匯綠色通道,國(境)外人才在海南的合法收入可匯至國(境)外。

23.解決人才子女就學。積極引進國內外名校、名師,規劃建設國際學校,提升基礎教育水平。全職引進的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直系親屬就讀我省中小學、幼兒園採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解決。領軍以上層次人才子女戶籍轉入我省的,參加高考不受報考批次限制;其他高層次人才子女高中轉學的,按與原就讀學校等級相當的原則予以解決。

24.解決人才配偶就業。全職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配偶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的,對口安排相應工作;配偶為企業人員的,安排到企業工作;配偶未就業且符合崗位條件的,經考核安排到事業單位就業;其他未就業的,按引才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一定比例發放生活補助,3年內為其繳納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

25.加強人才醫療保障。大力引進優質醫療資源,深度推進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鼓勵發展商業補充保險。全職引進的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納入省保健委醫療保健服務對象範圍,配偶及直系親屬享受就醫「綠色通道」服務。領軍人才享受在全省三級醫院就醫「綠色通道」和年度健康體檢等服務。拔尖以上人才享受政府統一購買的商業健康團體保險。柔性引進的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領軍人才享受就醫「綠色通道」服務。

26.健全人才服務和保障機制。成立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小組,建立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使用、保障等工作協調機制。建設海南人才大廈,集中受理人才認定,辦理「天涯英才卡」,協調落實人才服務保障待遇。打造省級人力資源產業園,引進國內外知名人才中介組織和服務機構提供多元化的人才服務。各市縣各單位以及各重點產業園區設立人才服務窗口,打造集中受理人才落戶、安居、社保、子女入學、檔案託管、證照辦理、出入境等業務的「一站式」服務平台。

27.完善人才評價和退出機制。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突出市場評價和同行評價,對引進和培養支持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及團隊實行「五年兩次」跟蹤考核,考核合格的繼續落實相關待遇,並在五年期滿後給予持續穩定支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相關待遇。

五、組織實施

28.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發揮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格局。整合人才工作相關機構和職責,組建省人才發展局,統籌推動全省人才發展。各市縣各單位黨委(黨組)要牢固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的意識,健全機構、配齊力量、完善機制,堅定自覺地把中央、省委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強化「一把手抓第一資源」的責任,在抓好普適性培養引進的同時,重點抓好關鍵少數,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29.狠抓工作落實。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進行責任分工,協調推進有關工作。各市縣各單位要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結合工作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出台更加靈活的人才政策;要以問題為導向,狠抓任務落實,提升服務水平。省委辦公廳要及時開展人才工作專項督查。相關措施與現有政策有重複、交叉的,按照從新、從高、從優、不重複的原則執行。

30.加強宣傳引導。開發建設海南人才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微信、微博等各類媒體,向全世界大力宣傳省委的重大人才戰略,及時發布人才需求信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切實提升人才政策的知曉度、執行力和影響力,積極營造攬才、敬才、愛才、用才的良好社會環境,努力讓各類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為建設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提供強大的人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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