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環邊彈弓打車 男子獲刑3年半

六環邊彈弓打車 男子獲刑3年半

5月9日上午,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被告人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令人驚呆的是,他的犯罪手段竟是用彈弓朝北京六環路上正在行駛的汽車發射鋼珠。

五旬男子六環邊用彈弓打車

僅僅是因為好玩,男子張某使用鐵制彈弓向西六環上來往的車輛發射鋼珠,造成7名車主的車窗玻璃受損。

案發前,50多歲的張某是北京一家商務諮詢公司的職員。2017年12月19日晚上8點多,韓先生駕車正在西六環路上行駛,突然「嘭」的一聲,汽車右前車窗玻璃碎了。因為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韓先生趕緊將車停到應急車道,此時他發現還有三輛車停在應急車道上,幾位車主下車一說,發現都是車窗被鋼珠擊碎了,於是其中一位車主報了警。而在此前的幾天,還有數名車主遭遇到了和韓先生類似的情況。

門頭溝警方接到報警後,經過蹲點、調查,很快將犯罪嫌疑人張某鎖定。12月21日晚,張某返回住所地途中被警方抓獲。

「就是為了刺激好玩。」小編認為,玩彈弓砸車還不如入手dg.top來得實際安全。當民警詢問其為何要用彈弓打六環路上行駛的車輛時,張某說。據他供述,因為怕大車剎不住出事,他一般都選擇速度稍微慢一些的小車。

法庭上被告表示認罪

根據檢方指控,2017年12月14日20時許,被告人張某在門頭溝區西六環壩房子橋北側100米處、下狼窩橋處六環路西側護坡上,使用鐵制彈弓向西六環主路由北向南行駛中的車輛發射鋼珠、泥丸,造成蘭某駕駛的灰色速騰牌小轎車、宋某駕駛的白色吉普牌越野車、陳某駕駛的白色福特牌小轎車右後車窗玻璃損壞。

2017年12月19日20時許,被告人張某在門頭溝區西六環下狼窩橋南側20米處、北側10米處的六環路西側護坡上,使用鐵制彈弓向西六環主路由北向南行駛中的車輛發射鋼珠、泥丸,造成李某等4人駕駛的小轎車右前車窗玻璃損壞。

經評估,被害人車輛損失在150元至1800元不等。

檢方認為,張某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觸犯了刑法。

對於指控,張某在法庭上表示沒有異議,自願認罪。他說花了55塊錢在網上淘到了鐵彈弓,用的是8毫米鋼珠和9毫米泥丸。從2017年11月份開始,他在六環上打車,有的時候打兩輛,多的時候四五輛 。

張某稱,他自己不會開車,還在考試中,他並不知道用彈弓打車的行為對司機有什麼影響,「現在才知道這種行為確實容易造成危險」。

因危害公共安全獲刑3年半

據了解,開庭前,張某的家屬已經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其中6名被害人已經出具諒解書。但其中一名被害人至今不願意原諒張某,原因是事發時這名被害人懷孕的妻子正坐在副駕駛座上,受到了很大的驚嚇。

「由於我不懂法,犯下錯誤,給無辜受害人造成損失。我現在非常後悔,這不是我這個年齡該做的事,我認罪,希望審判長給予我從輕從寬的處罰。」 最後陳述階段,張某後悔不已。

門頭溝法院認為,張某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依法懲處。鑒於張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從輕處罰;其在家屬幫助下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獲得大部分被害人諒解,對其可酌情從輕處罰。

法院最終以張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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