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普通人打官司,到底有多難?

一個普通人打官司,到底有多難?

來自專欄 律師說事兒

題記:後台前段時間有人留言:你們做律師的,說得很輕鬆,但你們知道,作為一個普通人,要維護自己的權利,有多難嗎?

我們當然知道難,但是我們有時也很難理解作為普通人的難。然後,我特別邀請她寫下自己的經歷,我很感慨:

如果一個普通人,這樣小、明顯而普通的案件,都會如此難,那我們的法律制度是不是有問題???

文 / 某美食愛好者

你打過官司嗎?如果不是很在意自己的權利,我還是建議別打官司了,因為太累了,太得不償失了!

可我為什麼依然如此堅定呢?我覺得如果我們對每一個惡行都無動於衷,那我們的社會還有希望嗎?我怎麼願意生活在一個沒有希望的社會裡呢?

所以,我堅定地打這個官司,對我而言,是盡到我作為公民的義務。所以,雖然我對所遭遇的很失望,但是我依然會鬥爭下去。

01

事件起因

3月23日,一個平淡無奇的周五,我請外地的朋友吃飯,通過大眾點評,選擇了華陽一家小龍坎火鍋,吃完後,才發現這不是真正的小龍坎火鍋店。於是,我問自己:為什麼如此明顯的消費者欺詐,還如此橫行?

是不是因為我們都覺得無所謂?都不管自己的事情,自己不過吃次火鍋,至少吃的是火鍋吧!但如果都這樣,那我們如何選擇自己喜歡的火鍋呢?

我熱愛一切美好的東西,特別是美食,我認為對我的欺騙,就是對我嚮往美好生活的欺騙,我要起訴他們!

02

怎麼起訴?

可是去哪裡起訴呢?我不知道!起訴需要什麼資料呢?我也不知道!為了起訴,我只好去律師事務所諮詢。

結果花了200元的諮詢費,卻終於知道:原來律師費至少也得8000!而我最多只能要求3倍賠償,也就是說,我就是贏了官司,也最多賠我2000多。

我在這裡整理一下我花了200塊錢和5個小時資料收集的成果——如何自己打官司:

首先,要對方的信息,哪裡找呢?去工商信息網上,然後列印出來。這是起訴的基本資料。

然後呢?網上下載一個起訴狀範本,然後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填好,賠多少呢?根據律師的建議,3倍賠償+交通費。

還要用公司的印表機,偷偷把那個火鍋店的相關照片列印出來,比如門頭、外觀、餐座、餐具、菜單、裝修等等。

好了,2天,花了5個多小時,終於在3月28日這天把資料整理好了。可以開始起訴了!

03

去哪裡起訴呢?

幸好問了律師,次日,我直接就去華陽這家火鍋店所在地法院立案。那是哪裡?我以為是天府新區,結果呢?要去雙流法院立案!

天府新區的事情,要去雙流縣立案?我作為普通人實在搞不懂這是什麼設置?!

坐了差不多90多分鐘的公交車,到了法院立案大廳,法院一看,得,這樣的小案子,你得去華陽法庭立案!

我去!然後又是90多分鐘的公交車,終於到了華陽法庭。結果呢?我遞交了資料,法官看我一眼,給了我一個什麼訴訟材料收據,讓我回去等通知吧!

04

漫長的通知

通知等了多久?快半個月了,期間法官倒是給我打了幾個電話。但核心是什麼呢?「你啊,你的案子很難贏啊,還是撤訴吧?」(我不知道法官這樣表達,合不合適?我沒打算給錢再諮詢律師了)

後來,法官看我沒有撤訴的意思,就直接把話說明了:你的案子標的額太小,案情比較簡單,適合小額訴訟程序,我們法庭呢,不受理這樣的案子,讓我去撤訴!然後重新去雙流立案!

我很生氣!這不是玩我嗎?不符合標準,你當時就給我說了,為什麼要等那麼久?而且雙流法院讓我來華陽,華陽又要推到雙流?到底找誰?

我不撤!我說隨便你們!結果呢,華陽法庭還是把案子轉到了雙流縣法院,讓我等通知開庭。終於,在4月12日這天我拿到了華陽法庭出具的雙流法院案件受理通知書。

這一次,又等了多久呢?無數次電話,終於,最後一個電話,讓我去開庭了,時間是5月2日。

05

開庭變成了調解

剛剛過完五一,就開庭!可是我要上班呢!但法院的時間改不了,我只好請假去了。

早上一大早,我就出發,差不多2個小時的公交才到雙流法院。我很興奮,畢竟這是人生第一次進法院,還是自己的案子!

但很快,我就知道我多想了。對方沒有來人,派了一個律師來。法官也根本沒有要開庭!!!是的,根本沒有!法官說,今天是來調解的!

這是什麼鬼?調解,可以啊!但法官卻先說了,你啊,你說你吃的那家小龍坎是假冒店,不對啊,屬於主體不適格(這是什麼意思?我還專門去百度了),你要去向有關部門反映,而不是來法院起訴。

讓我撤訴吧!還把別人的營業執照拿出來,你看,別人的營業執照里有小龍坎三個字。但是我一看,這明明寫的是「吳記小龍坎」,可是不對啊!

我就說,那他的營業執照上明明是」吳記小龍坎「,為毛招牌上只有和正宗小龍坎火鍋一模一樣的」小龍坎「三字?這還不是欺騙嗎?

而且,你讓我來調解,那就說給錢啊,可是卻對我說我搞錯了,別人沒有欺騙我,先讓我撤訴!這算什麼調解?我不懂法律,但是我就這樣傻嗎?

06

未完待續……

怎麼辦?一會說我告錯了對象,一會說我證據不足,我都懷疑我進錯了地方,這還是人民法院嗎???最後,法官看我意志堅定,就說,無法調解,讓我回去等待,他們會把這個案子轉到其他庭審理!

讓我等通知!!!又等通知!!!打一個這樣小的官司,卻要等到天荒地老!我今天是專門請假出來打官司的呢!

可是,我能說什麼?離開調解室的時候,看到對方律師的笑容,覺得一陣噁心和惡寒!別欺負我不懂法律!

07

我的希望

從3月29日立案到今天,快2個月了,我至少已經請了一周的假來忙這個事,來來回回耗費的車費、時間和精力,結果卻還是未完待續!

你讓我折騰,我就陪你折騰!我不會罷休,堅決不罷休!

之前,你是以美食之名來欺騙我,而今,更進一步,以法律之名來欺負我!我就那麼好惹?!

我尊重法官,我不會懷疑法官的人品,只是我會疑惑,為什麼這樣小的官司,會搞得如此麻煩?而且反覆多次提醒我讓我撤訴,合適嗎?這樣的搞法,老百姓還敢打官司嗎?

我把我的遭遇寫下來,我也希望先生幫我刊發出來,希望有律師可以幫助我,畢竟,我不懂法律。我不怕折騰,我只怕不對稱的戰鬥,會讓我失望。

我希望你能夠幫我,我的工資不高,但我的決心很堅定,可以幫我找一個厲害的律師嗎?別讓律師費太貴,好嗎?

後記:

看完之後,我嘆息再三!

我們以法律為業者,

有時很難懂普通人的艱難,

但正是這樣的普通人,

以自己的艱難與堅韌,

才最終推動了法治的進步!

這樣的希望,我們不能去撲滅!

她在履行自己公民的義務!

而我們呢?我們是否應該採取行動?

我深信:仔細捍衛我們微小的權利,

我們的法治中國才有真正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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