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撩妹、憤青,馬克思也曾年少輕狂

打架、撩妹、憤青,馬克思也曾年少輕狂

馬克思,姓馬名克思?

不不不,人家是純純的猶太人,全名叫卡爾·海因里希·馬克思。

馬克思是個名人?

20世紀末英國BBC廣播公司搞了一次「千年思想家」的網路評選,結果令人大吃一驚:發現了「三大定律」的牛頓屈居第三,以「相對論」聞名江湖的愛因斯坦為第二,這位馬克思先生奪得了第一。

江湖上早已沒有我的身影,卻依然有我的傳說。

馬克思是教科書上那個無趣的大鬍子?

恭喜你,被教科書騙了這麼多年。在沒有成為革命導師之前,馬克思跟我們這些凡人沒有任何區別。

他也曾是學校里的中二少年,

他也曾打群架差點成為瞎子,

他也曾經為了愛情奮不顧身,

他也曾經憤世嫉俗。

1818年5月5日,馬克思爬出母親溫暖的肚子,與這個世界熱情的打了個招呼:「哇哇哇。」

他的投胎技術不錯,給一戶富裕的資產階級家庭當兒子。

馬克思的父親叫亨利希馬克思,是一位優秀的律師。為了能夠多打贏幾場官司,他特地多學了幾門外語,以便不時之需。

馬克思的母親叫罕麗達普勒斯堡,是一位荷蘭的猶太貴族。經常在電視上做廣告的「飛利浦」品牌,其創始人就是馬克思的姨夫。

如果放在今天,這樣的家庭背景可以保證他能不用努力的:

住豪宅、開豪車、泡美妞。

家庭條件這麼壕,馬克思的爸爸決定給他一個快樂的童年。

什麼重點小學、雙語教學統統滾蛋,馬克思要接受的是:爸爸親自擬定的素質教育。

德語是必須要學的,母語嘛。

數學也是必須要學的,要不然會被賣菜的大嬸當二傻子騙。

能說會算,就差不多了。剩下的時間,馬克思的爸爸帶著他到處遊山玩水。

哪裡有畫展,爸爸帶你去看。

哪裡有鑒寶,爸爸帶你去買。

哪裡有名勝,爸爸帶你去玩。

哪裡有奇聞,爸爸帶你去聽。

就這麼幾年下來,馬克思的知識面大大拓寬。不僅僅能說會道,還可以跟賣菜大嬸討價還價。

跟男孩子談歷史、與萌妹子聊藝術,妥妥的用知識碾壓了「一個時代。」

1835年,馬克思按照父親的要求,進入德國波恩大學法律系讀書。

擺脫了父母的管束,馬克思終於放飛自我。為了證明自己的江湖地位,他經常跟貴族學生們進行一項危險運動——決鬥。

如果能夠穿越到那個年代,我們一定可以看到:

還不是大鬍子的馬克思身上藏著鋼管、刀具,滿臉氣勢洶洶,看到挑釁者就拉開架勢開干。不論輸贏,他都能從書包里拿出一瓶XO,坐在樹下,一口辣條一口酒。

在一次打架行動中,馬克思的左眼角被貴族學生划出一道傷疤,周圍的小夥伴都以為他要瞎了。

他卻努力睜大眼睛:「看看,老子還是一條好漢。」

這條傷疤,被馬克思驕傲了一輩子。他認為這是人生中第一枚勳章,因為這是為了尊嚴而戰。

打架也就算了,馬克思還是個不折不扣的敗家子。

當我們在大學裡為吃飯加不加肉而猶豫的時候,馬克思卻能夠在大學裡,一!年!亂!花!14!萬!

當然,這個數字是摺合成現在的購買力來算的。雖然不能跟王思聰之類的土豪相比,那也很驚人了。

馬克思的爸爸氣壞了:「王八蛋,老子的錢全被你敗光了。」

他決定:給馬克思轉學,也許到了柏林大學,他就會收斂一些。

對於一個17歲就說出「為人類幸福而工作」的人來說,他的胸懷和抱負遠超大部分的吃瓜群眾。

來到柏林大學,馬克思再也不找不到跟他打架的人。這裡的學生,每天進行著三點一線的生活,誰有空搭理這個沒事找事的糙漢子。

哼,你們不跟我玩是吧,我就在你們的領域打敗你。

從此以後,馬克思開始博覽群書。不僅僅自學了英語和義大利語,他還翻譯了塔西陀的名著《日耳曼尼亞志》,奧維迪烏斯的名著《哀歌》。

放下了鋼管和刀具的問題少年,還開始研究黑格爾的哲學。

永遠不要與有文化、能打架的漢子為敵,他會讓你仰視到脖子酸痛。

中國有李白、辛棄疾、王陽明,外國有尼采、馬克思。

如果那時有選美大賽,那麼燕妮一定是當之無愧的冠軍。

燕妮不僅長得美、而且知書達理、有才華,關鍵是家庭背景特別硬:他的父親是一名公爵。

燕妮是200年前當之無愧的白!富!美!

就在燕妮的追求者排成長隊的時候,她卻全心全意的愛上了馬!克!思!到底是什麼使名滿全城的白富美愛上了他,馬克思的回答是:

「知識就是力量。」

那時的馬克思18歲,燕妮22歲。

這樣的姐弟戀,在21世紀也不被大多數家長接受。

一個是公爵的女兒,一個是律師的兒子。

這樣的家庭差距,無論怎麼看都不是門當戶對的婚姻。

可馬克思還是說:「我會對她好一輩子。」

燕妮也發誓:「無論如何,我都會追隨你一輩子。」

他們用行動告訴無數情侶:「年齡不是問題,金錢不是距離。」

經過七年的愛情長跑,他們還是走入的教堂,舉行了婚禮。

馬克思告訴我們:「撩妹,就是要不放棄。」

1841年,馬克思獲得哲學博士學位,來到《萊茵報》擔任主編。

那時候,德國的工業革命風起雲湧。在容克貴族大發橫財的時候,貧下中農的生活卻日益下降:看不起病、買不起房、上不起學......

他們甚至吃不起飯,只能到森林裡撿樹枝、采野果充饑。

面對這種社會局面,德國當局沒有救濟自己的人民,反而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禁止貧民撿樹枝、采野果。

What?為什麼要禁止我們撿樹枝、吃野果的權利?

馬克思看到這種情況,熱血上涌:「貧苦人民就活該被欺負嗎?我要為他們代鹽。」

他憤怒的寫下《關於林木盜竊法的辯論》一文,強烈譴責了立法機關偏袒樹木主人的利益,剝奪了貧民撿樹枝的權利。

好你個馬克思,竟然敢不與德國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萊茵報》必須停刊整改。

馬克思徹底懵逼了:「我只不過是說出了一個真理,為什麼得到如此對待?」

他思考了三天三夜,得出了一個結論:

「德國政府保護的是一小撮資產階級的利益,

而占人口大多數的貧民,

則是被他們奴役的對象。」

世界從來都是這麼殘酷,

說好的人人平等呢?

說好的天賦人權呢?

說好的民主自由呢?

哼,《萊茵報》的主編不幹也罷,我要追求真理,將有限的人生投入到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中去。

馬克思一氣之下,從報社辭職。

從此遠離優越的生活、豐厚的薪水、體面的工作,

轉身投入那個偉大的事業中去,

成為那個貧苦的、孤獨的、無趣的馬克思。

馬克思的青春與我們並沒有不同。

他也曾經是問題少年,

他也曾經青春飛揚,

他也曾經為愛神傷,

他也曾經憤世嫉俗。

要說馬克思與我們有什麼不同,大概就是在17那年的夢想,他堅持、踐行了一輩子。

今天是馬克思誕辰200周年,我們不談他的革命、理論、主義,只聊聊他的青春、夢想、堅持。

我們從小就被教育學習馬克思,今天看來最應該學習的:

是他對夢想一輩子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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