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讓涼城公權力欠譚秦東一個公道!
來自專欄 e朝e夕
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毀於鴻茅。廣東省的譚秦東醫生已經被內蒙古涼城縣警方拘留了3個多月,他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卻是第一個因寫鴻茅藥酒的文章而遭跨省追捕的「罪人」。
當年,吳炳新運用農村包圍城市的策略,把「三株口服液」包裝成為醫治百病的聖水。然而,「有病治病,無病保健」的廣告再好,卻始終難敵湖南老漢命喪黃泉的事實。
三株帝國倒塌了,但是歷史的悲劇並沒有成為現實的教訓。如今,鴻茅公司又以150億的巨額廣告費,重新堆積了另一個商業帝國。於是,「一瓶鴻茅酒,天下兒女情」,成為了又一個令世人耳熟能詳的冷笑話。
譚秦東在寫文章時,可能並未意識到他面對的是一個年銷售額超過10億元,納稅2.7億元的地方財政供血企業。巨大的利益鏈條不僅惠澤了一方水土,同時也成為考驗公權力的試金石。
目前,鴻茅藥酒事件已經引起了社會和媒體的廣泛關注。拔出蘿蔔帶出泥,涼城縣公安部門跨省追捕譚秦東,也使一系列相關問題逐漸浮出水面:
一是地方保護主義使監管、執法出現了漏洞。據有關資料統計,鴻茅藥酒曾被全國25個省市級食葯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高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然而,2017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鴻茅藥酒廣告發布情況的通告》稱:2017年4月,國家總局啟用新的監測系統對135個電視頻道和150份報紙刊播的廣告進行監測,未有涉及鴻茅藥酒。
地方監管部門的通告令人大跌眼鏡,鴻茅藥酒這樣一個高頻違法商品在多個省市均有違法記錄,唯獨在當地沒有問題。請問「通告」單位,你們是熟視無睹,還是監管、執法內外有別?
據有關資料顯示,2016年,鴻茅企業為當地繳納稅金9600萬元,創造了700多個就業崗位。2017年,預計全年繳納稅金達到2.8億元,是自治區A級納稅大戶,更是涼城縣的支柱性龍頭企業。
以上數據說明,當地監管部門對鴻茅企業的高頻違法視而不見,可能與地方和企業強大的利益鏈條有關。這種狹義的地方保護主義,不但嚴重地損害了市場公平競爭機制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同時也毀了當事企業。
二是在廣告滿天飛的時代,百姓們究竟該相信誰。據媒體報道,2004年至2017年底,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中,共檢索鴻茅藥酒不良反應報告137例,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為頭暈、瘙癢、皮疹、嘔吐、腹疼等。
鴻茅藥酒是甲類非處方葯,按規定只能在具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並配備執業藥師和藥師以上技術人員的單位或醫療機構藥房零售。而且,消費者須在藥店由執業藥師或藥師的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但是,廣大消費者從最信任的電視廣告中聽到的只是鴻茅藥酒的神奇療效:「每天早晚喝鴻茅,治病防病選鴻茅」;看到的也只是一幅幅感人的溫馨畫面和10個令人深信不疑的大字:「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一個問題頻出的商品究竟是如何被評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又是如何通過審核走上全國多個電視台進行產品營銷的?這個問題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決不能含糊。
三是法律應如何更好地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法律即是維護國家發展和社會穩定的武器,也是保障公民權利和自由的工具。從法理上講,每一個公民對任何一種商品都有質疑權;同時,合法商品的權益也會受到法律保護。
初看,消費者與生產企業是一對既矛盾又統一的相對主體。法律將二者有效地統一在一個公平、公正的平台上,既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又保護合法商品權益。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矛盾雙方所掌握的社會資源並不相同。所以,譚秦東被強制刑事拘留長達3個月之久。
直到昨天(4月17日),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經研究認為,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並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自治區檢察院認定的結果表明,至少目前鴻茅企業不能證明其退貨損失是由譚秦東的文章造成的。假如沒有輿論和媒體的介入,處於弱勢地位的譚秦東將會何去何從,可能還是個未知數?
其實,譚秦東並不是第一個因鴻茅藥酒而被涼城縣警方刑拘的人。2013年,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吳某某,曾因冒用「鴻茅」註冊商標,被涼城縣公安局傳喚拘留。由此可見,鴻茅企業和當地公安有一定的跨省追捕經驗。
據譚秦東的律師胡定鋒介紹:鴻茅企業派人參與了抓捕譚秦東,他們從北京到涼城坐的就是鴻茅公司某高管的一輛商務車。該車司機曾經提醒執法民警:少抽煙,領導不喜歡聞煙味。此外,路上吃飯買單都是鴻茅公司的人出錢。
胡定鋒表示:「鴻茅公司的人和警方一起去抓捕、一起宣布逮捕,這是很嚴重的違法。」當初他為譚秦東申請取保候審時,警方稱要取得鴻茅公司的諒解書。第二次會見譚秦東時,當地警方依然表示需要鴻茅公司表態。胡定鋒認為,這也是嚴重違規。
鴻茅企業之所以跨過民事訴訟的法律程序,直接採用提起刑事訴訟的方式處理問題,自然是底氣十足。但是,刑事追責是為了及時、準確的懲罰犯罪,保障社會治安穩定的手段。從目前情況看來,涼城縣公安部門的執法行為適得其反。
在同等條件下,法律存在的價值應該優先體現在保護人的自由和權利。只有在法律堅強、有力地呵護下,多元化思想才能進行良性磨合,司法才能在陽光透明的環境下接受公民的監督,社會才會更加文明和進步。
公權力作為法律的執行主體,理應堅定不移地站穩法治立場。如果公權力背離了公平、正義的法治精神,那麼公民的合法權利勢必會受到侵害。
去年,陝西省興平市一男子,因給交警贈送了「胡亂作為,以權謀私」的錦旗,被行拘5日;安徽省界首市一名楊姓群主在微信群內發表侮警言論,被行拘5日;河北省邯鄲市一網友因吐槽醫院的飯菜價格高、不好吃被拘留。以上幾起案件,雖然公權力的執法行為有法可依,但是由於對當事人進行了頂格處罰,同樣引起了社會的強烈反響。
法律是保護公民自由和權利的最後一道屏障,檢察機關則是保護公民免受公權力的侵害的堅強堡壘。然而,涼城縣檢察、公安部門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批准並實施對譚秦東逮捕的執法行為,突顯了該縣公權力的傲慢和基層執法的亂象。
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現代社會價值的重要體現。譚秦東被跨省追捕,事關每個公民的言論自由和人身權利。公平、正義的法治精神絕不充許絲毫玷污與踐踏。
但願從譚秦東被跨省追捕以後,電視、媒體廣告不再接受問題商品,鴻茅藥酒之類的商品不再捲土重來,公權力執法不再任性,譚秦東們也不在傷心流淚。(搜索關注微信公眾號:e朝e夕!撼動地球需要一個支點,共享思維,影響世界,感謝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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