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學科工作者的責任
來自專欄 社會學
說到「責任」,似乎是一個很沉重的話題。
小到對自己的責任——我的生命從被賦予的那一刻起,我對自己就有了責任,我選擇如何生,我選擇如何看待這個世界,我選擇樂觀或消極,我選擇快樂或悲傷,我選擇從事什麼樣的職業,我選擇在哪裡工作,這些都是責任;再稍大一點到對家庭的責任——我選擇怎麼對父母盡孝,我選擇什麼樣的人成為伴侶,我選擇怎樣對待我的伴侶,我選擇生育或者不生育,等等;再大一些,對社會、對國家,我選擇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還是沒用的人,我選擇承擔我的社會責任亦或是不承擔。
是責任,其實也是選擇。每一種選擇背後都承擔相應的後果,或好或壞。我們不妨持相對開放包容地心態看待「責任」這個話題,不去一味地強調什麼是「應該」、什麼是「必須」,用社會學的包容的思考不去偏激,我們或許能看到更多。
因此我更願意用「選擇」這一詞來解釋「責任」的涵義。因為只要是「應該承擔的責任」,就一定有人願意去承擔,也有人不承擔,你不能像個「道士」一樣指望世界一定如你所願。
因而,在這種種的思考下,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任何一份職業,在其承擔日常的工作的背後,一定是需要某種責任的。別的行業且不提,因為不了解,我所以為的人文學科工作者的責任,是因為他們獲得了社會對他們在人文思維方式上的訓練,獲得了這部分的知識,而其他人沒有機會獲得這部分的知識,因之,人文學科工作者,但凡從事這項職業,就有義務向大眾做「科普」——什麼是有邏輯的思維方式,什麼是社會科學的要素,什麼是一個相對客觀邏輯的看待世界的方式,什麼是批判性思維,怎樣才能建立起自己的三觀——我認為這些都是人文工作者需要去思考去一以貫之地實施的。
在這方面,真的很敬佩費老,因為他的文章他的著作,沒有學究氣,並不刻意賣弄學識,使普羅大眾都能有機會享用社會科學的智慧成果,這是非常非常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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