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送給別人東西,該不該收錢

想送給別人東西,該不該收錢

來自專欄 為人處世

今天收到這樣一條信息,是一個女孩發過來的,原話是這樣的: 就是一件小事,我有一個學姐 ,我覺得她對我挺好的, 在學習和生活上給過我一些幫助 。我之前放假回家有給她帶過來一些蜂蜜 ,然後這兩天她說想再買一點, 我聯繫了我媽媽讓她在家幫我買一點寄過來 。那個學姐要給我錢 ,但是我不想要, 我覺得她對我挺好的 ,沒必要要錢 ,也不是什麼大事 。然後今天聊天說的時候她說了一句"你不要錢我多尷尬",我給她解釋了我覺得她對我的幫助很多,就算是妹妹給姐姐帶的一些特產,沒必要要錢,然後他接受了。但我覺得是不是我的處理方法不太對。

相信我們可能在某個階段碰到這種類似的情況,事情雖小,但是往往會讓自己不安。我覺得她沒有不對。我們可以這樣想,因為她第一次給學姐東西,純粹是屬於她內心感恩,覺得對方平時給自己很多幫助,所以帶蜂蜜給她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對么?而第二次呢,並不是你主動給對方,而是對方挺喜歡女生帶的蜂蜜。並且對方是直接的提出要求想再讓女孩再弄一些,同時對方心裡也明白是女孩讓自己媽媽專門去找的,這樣肯定會耗費了一些精力。所以,兩件事情,本質上是有區別的。第一次相當於還個人情,而第二次屬於對方想買。那麼我們一般認為,買的話肯定是要付錢的。但是呢,女孩心裡過意不去,因為女孩覺得對方對自己的恩情無法去用物品衡量。所以,兩個人考慮的出發點不一樣就不難理解了。無論對方後來說了什麼,女孩心裡會有過意不去的地方。而對方呢,是一個做事情有原則,理性、也明白事理的女孩子。對方心裡明白兩次事情的本質不一樣,所以才會說不要錢她尷尬的話。所以呢,女孩不用心裡過意不去,而對方呢,也懂得女孩的用心。

女孩做的沒有不對的地方是肯定的,因為真誠的表達了自己的想法,並且女孩的想法是懷著對「學姐」有感恩之心的。而最後收了錢,是迫不得已,也是對方的意思。這樣的話,也不至於讓她心裡過意不去。我們去想想有句古話說的好: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對方不收錢,女孩心裡也會過意不去了。而最終只有兩個結果,如果是後者,對方心裡就會過意不去;如果是前者,那麼女孩心裡也會過意不去。所以,如果一方有可能有那種小的心結,那麼日後再去通過小事情去彌補也不是沒有機會。


推薦閱讀:

關於杭州保姆縱火案的一些思考
做人,脾氣真的不要太好
遇到這種混蛋怎麼辦?也許只有忍
同事在眾人面前惡意誣陷、詆毀怎麼辦
做人的最高境界是--節制

TAG:為人處世 | 友誼 | 思維 |